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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15,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0.00万股,并于2022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0,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0,8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62,699,60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6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8,100,39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4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15,66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03%,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5,072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1,015,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将于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015,6681.26%1,015,668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类别本次解除限售前股份变动数(股)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股)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2,699,60377.60%-1,015,66861,683,93576.34%
首发前限售股60,600,00075.00%--60,600,00075.00%
首发后限售股1,015,6681.26%-1,015,668--
首发后可借出限售股1,083,9351.34%--1,083,9351.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100,39722.40%1,015,668-19,116,06523.66%
三、总股本80,800,000100%--80,800,000100%

注1: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12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

结构表。注2:上表中的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国都证券创业板亚香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发获配股票1,083,935股,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截至2022年12月13日,已有0股出借。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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