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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钴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东兴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查阅腾远钴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和决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与沟通、内部监督,具体包括:

1、内部环境,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2、风险评估,主要包括识别与评估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等;

3、控制活动,主要包括:销售与付款、采购与付款、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4、 信息传递与沟通:主要包括内部信息的传递渠道、内部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内部信息的及时性以及内部信息的安全保障;

5、内部监督:主要包括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及独立董事的监督。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具有以下特点的公司所有关键业务控制环节:影响法律法规遵循性、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产安全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内控系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制; 3、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一般性错误。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资产总额 1%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 3、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4、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5、媒体重大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带来长期无法弥补的损害; 6、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 1% >直接财务损失≥资产总额0.5%发生上述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所列情形或其他情形,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
一般缺陷直接财务损失<资产总额0.5%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腾远钴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腾远钴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东 崔永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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