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嘉禾、总经理欧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秀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建群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如有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以上文件备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汽股份/公司 | 指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汽中心 | 指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悦达集团 | 指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悦达投资 | 指 |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中汽研酒店 | 指 | 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
天津检验中心 | 指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汽车检测中心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浦发银行盐城分行 | 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
《公司章程》 | 指 | 报告期内现行有效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上年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中汽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215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汽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ATARCAutomotiveProvingGround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P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嘉禾 | ||
注册地址 |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41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410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capg.com.cn/ | ||
电子信箱 | dsh-office@catarc.ac.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夏秀国 | 张子鹏 |
联系地址 |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
电话 | 0515-69860935 | 0515-69860935 |
传真 | 0515-69860935 | 0515-69860935 |
电子信箱 | dsh-office@catarc.ac.cn | dsh-office@catarc.ac.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忠箴、李崇瑛、蔡斌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 王建龙、刘卫宾 | 2022.03.08-2025.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324,715,840.82 | 297,785,153.08 | 9.04% | 293,362,44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37.90% | 100,133,445.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6,330,734.96 | 94,295,287.92 | 23.37% | 93,692,162.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6,768,880.03 | 336,666,256.96 | -65.32% | 211,870,317.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0.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0.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0% | 7.48% | -1.48% | 7.7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121,550,642.02 | 1,995,691,959.55 | 56.41% | 1,900,955,87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26,517,275.78 | 1,428,577,823.81 | 90.86% | 1,336,413,309.7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1076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9,956,211.64 | 82,163,155.96 | 93,432,732.65 | 89,163,740.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253,551.87 | 38,819,781.09 | 46,048,537.25 | 38,140,980.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422,447.93 | 30,983,828.96 | 37,725,385.84 | 32,199,072.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63,498.90 | -621,484.88 | 37,207,509.17 | 66,319,356.8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7,783.18 | -84,228.99 | 1,130,286.93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08,546.16 | 9,788,946.37 | 10,863,697.74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与资产及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债务重组损益 | -2,418.9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 16,805,196.10 | 主要系资金理财收益 |
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95,500.00 | 977,830.40 | 1,155,069.3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698.30 | 64,839.56 | -3,563,532.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77,041.27 | 1,873,254.34 | 3,144,238.40 | |
合计 | 25,932,116.11 | 8,871,714.02 | 6,441,282.7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属于技术服务型企业,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2012〕31号)的行业分类,公司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工业的伴生行业。汽车试验场是汽车开展研发试验、法规认证试验的场所,依托汽车试验场环境下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发展,主要来自于汽车的研发与测试认证的需求,因此行业发展与汽车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密切相关。
1、我国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4年稳居全球第一,保持了恢复增长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2022年还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又一个丰收年,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的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受国际市场的恢复、中国品牌竞争力提升等因素推动,我国汽车出口表现出色,2022年,我国汽车出口突破300万辆,达到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中国品牌汽车受新能源、出口市场向好带来的拉动作用,国内市场份额已接近50%,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伴随着国内汽车行业的长足发展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国内汽车企业的研发实力不断增强,研发需求不断提升,汽车制造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伴随着越来越多新车型的推出,新车型所带来的场地测试需求也保持增长。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提供方之一,将分享新车型快速增长所带来的业务需求的增长。
2、汽车检测行业发展概况汽车检测认证行业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撑服务行业,主要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技术服务。近年来,汽车检测认证行业主管部门在技术标准和行业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出台了多项重大政策法规。随着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新车型加速投放市场,新产品全项强制性检测业务不断增加,道路测试作为强检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需求也随之增长。
随着工信部公告体系对于事中事后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企业会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和产品一致性,在产品研发、验证和一致性管理上加大投入和产品测试力度,企业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检测试验需求将进一步增强。
根据国家发改委2020年2月出台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全面形成。未来,汽车将更加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此外,汽车软件正在逐渐成为汽车价值的关键权衡因素,软件建设能力的高低也将成为车企差异化竞争的核心。在“新四化”和“软件定义汽车”产业发展趋势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速度加快,新业态产品的研发试验需求不断增加。目前主动安全技术及相关标准已逐步成熟,汽车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vancedDrivingAssistanceSystem)功能搭载率持续提升,相关功能场地测试需求量将增加;同时国家各部委及地方自动驾驶(AutonomousDriving)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发布,封闭场地测试作为自动驾驶开放道路测试的前提条件,试验场相关试验需求也将持续增加。随着新兴领域技术不断发展、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陆续发布将带动法规认证类测试业务的增加,试验场地环境下的测试项目也将出现新的增量。
总体来看,虽然“十四五”期间,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政策有调整,传统汽车产品领域的法规认证类场地试验业务将随着行业准入管理制度的整合优化而存在减少的可能性,但生产企业的自主研发试验需求的持续稳定增加以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新技术的发展又将催生新的法规认证类及研发类场地试验业务需求。
(二)行业地位
我国现有的汽车试验场中,除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汽车试验场等少数几个汽车试验场属于独立第三方试验场外,其他汽车试验场基本都隶属于不同的大型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
根据2021年1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国内主要汽车试验场运营情况的调研报告》,在国内11家主要的汽车试验场地的技术指标对比方面,公司试验道路总长超过60km,排名第二,总安全容量排名第五,占地总面积排名第三;具体场地道路设施中,公司高速环道的长度及最高车速均排名第一;坡道种类数量及低附坡道数量均排名第一;强化耐久路总长度及特征路面数量排名第一;综合耐久路中底盘调校路段的长度、特征路面种类、最高车速三项指标均排名第一。截止2022年底,公司各项技术指标仍在国内主要汽车试验场中排名前列,公司专业化场地道路设施类型丰富、技术水平先进、可替代性风险较小,在主要的汽车试验场中相对市场占有率较高,是国内最主要的第三方综合性汽车试验场之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公司是我国主要的汽车试验场投资、运营、管理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公司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向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根据客户使用试验场地环境的时间、里程及实际获得的配套服务情况等,按约定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
1、销售模式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各大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和轮胎企业,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及公司试验场地技术和服务的行业领先性,公司采取直销模式开展销售。公司制定有标准的服务价格体系,并根据公司的相关优惠政策,行业内其他试验场地的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客户开展商务谈判,确定最终的合同价格。
2、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通过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定点采购、网上采购、零星采购等采购方式,对公司工程、服务和货物采购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评审、退出及黑名单机制。
3、生产模式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在试验场内部开展。客户签署合同后,填写试验需求,下达试验订单,公司的客户管理部门和场地管理部门负责对订单进行评审,对拟试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条件具备后由公司场地管理部门为客户办理入场授权,公司场地试验管理系统记录客户试验车辆出入场地时间及具体道路的使用车时信息,公司按月度与客户进行试验结算并出具结算单,据此开具发票及收款。
4、研发模式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打造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公司始终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不断优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紧扣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聚焦行业关键核心前瞻共性技术领域,以“上下结合”方式(自主上报+指标下达),制定科研项目指南,充分发挥科研人员主观能动性,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技术交流、专题研究、市场研究及业务部门反馈等,制定年度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力推进科技
成果转化。优化重点科研资源布局,积极推进国家重点项目及省重点项目,提升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动力,保持公司在行业的技术先进性及市场前瞻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作为一家汽车试验场投资、运营、管理的公司,在我国汽车工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自主品牌的研发实力不断增强及研发投入不断加大等因素下,公司依托类型丰富的专业化试验道路和设施、先进的服务能力和强大的技术积累等优势汇集了优质的客户资源,满足客户的试验需求,从而使公司在同行业中相对市场占有率较高。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71.58万元,较2021年度同比增长9.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26.29万元,较2021年度同比增长37.90%,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作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开展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技术服务型企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以及轮胎检测领域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始终坚持创新,并积极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技术服务中。公司在经营发展中,培养了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20人,技术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21.98%。技术研发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4名,本科学历人员16名,高级职称人员3名,中级职称人员10名,助理级职称人员5名,13人在汽车行业内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验,主要技术研发人员稳定性较高。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专业背景以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专业为主,技术研发人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多年汽车研究工作经验,具备开展高水平科研项目能力。2022年公司成功申报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5.2“智能汽车场景库应用与多维测试评价技术”,重点负责智能汽车复杂场景数字-物理融合模拟测试技术和智能汽车封闭场地及开放道路组合测试技术方面研究,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人员队伍为持续提升公司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能力奠定专业的人才基础。
(二)场地技术优势
公司目前已建有高速环道、直线性能路、外部噪声路、直线制动路、动态广场、舒适性能路、强化耐久路、标准坡道、干操控路、综合性能路以及联络路等11条场地道路设施,试验道路总长超过60公
里,试验条件均满足国家标准和ISO国际标准所要求的验证试验方法,并兼顾欧盟和美洲汽车测试标准,为国际通行使用,在部分道路的设计上前瞻性地考虑了试验技术的发展和产品开发的要求。目前,公司场地类型齐全、技术指标先进,法规类和研发类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均能满足各类型客户的主要需求。
(三)地理位置优势汽车试验场的客户多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及轮胎企业。客户在选择开展试验的场地时,出于交通便利、节约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等因素,会优先考虑距离其所在地较近的试验场进行试验。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能够辐射我国汽车生产的主要聚集区——长三角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
(四)客户资源优势公司投入运营至今,服务超200家各类型客户,能满足各类型客户的个性化技术服务需求。同时,打破汽车试验传统客户边界,加大为智能网联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积极布局建设智能网联环境下的汽车试验场。
(五)场地管理服务优势基于产品技术保密性和测试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客户对试验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能够做到24小时随时响应,场地服务质量具有可靠保证。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汽车试验场,拥有先进的自主研发试验场管理信息化系统以及丰富的汽车试验场管理运营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密试验环境。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汽股份既面对不稳定的环境影响、商用车市场下滑等多重严峻挑战,也紧抓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激增带来主机厂及研发配套业务增长的机遇。在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经理层的正确指导下,全体员工不懈奋斗下,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71.58万元,同比增加2,693.07万元,增幅9.04%;实现利润总额16,732.07万元,同比增加3,207.48万元,增幅23.72%;实现净利润14,226.29万元,同比增加3,909.58万元,增幅37.9%。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12,155.06万元,同比增加112,585.87万元,增幅56.41%;所有者权益272,651.7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272,651.73万元,同比增加129,793.95万元,增幅90.86%;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同比增加0.01元,增幅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降幅
1.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国有企业实力坚决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革成效显著,提高了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一是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上市,2022年3月8日,中汽股份正式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成为A股汽车试验场领域第一股,实际募集资金12.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7,027万,超募资金4.36亿元。中汽股份借助资本平台,募集了充足的资金建设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突破现有资源和管理制约,解决当前面临的发展瓶颈和突出问题,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综合成效显著,全面调整薪酬考核体系,采用强激励与硬约束的激励考核政策,配套市场化薪酬管理机制,全面打造“薪酬能增能减、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企业氛围。完成职业经理人改革,通过干部及高职级岗位竞聘,优化薪酬体系,实行各岗位层级间差异化激励,开创了“育人职业化、选人市场化、用人契约化”的灵活局面,充分激励关键核心人才,全面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发展活力。
(2)强化战略管理,提升战略引领能力2022年公司着力打造战略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围绕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控制、考核评价和优化调整的全过程开展工作,确保“十四五”发展规划既定工作有序展开,有效支撑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一是优化战略管理体系,建立组织保障,修订完善《战略规划管理办法》,明确了“531”战略规划管理周期,即以五年发展规划为纲领、三年滚动规划为抓手、年度工作计划为实施工具,为战略规划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搭建了“1+2+N”的战略规划组织保障体系,为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控制、落实考核、优化调整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引领科技创新,强化新业务培育,结合发展战略布局,公司进一步细化,并以“固本、拓宇、引领”为总体原则,构建“既有业务-新兴业务-前瞻业务”三级业务能力发挥战略布局,全面拓展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数字试验场、试验场设计与咨询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确保相关领域业务孵化,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助力公司长足发展,支撑中国汽车工业转型发展新要求。
(3)加强运营管理,提升精益管理能力打造可复制输出的技术服务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场地维护和调度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场地管理指导性工作文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管理手段、形成了从仪器设备到管理人员软硬一体的场控管理体系。体系内容贴合实际操作,调度工作内容、方式、标准等均有据可依,为向外输出管理模式打下良好基础;优化客户体验,推动一站式后勤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人员档案信息、优化人车入场流程提高客
户入场效率;通过对车间老旧设施维护升级,提升入住客户体验;通过签订公众责任险、客户及车辆保险,保障公司及客户财产安全;完成客户准驾互认工作,方便客户测试工程师转场试验。从生产需求服务做起,逐步完善在场客户的生活服务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24,715,840.82 | 100% | 297,785,153.08 | 100% | 9.04% |
分行业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297,585,501.64 | 91.64% | 277,452,002.90 | 93.17% | 7.26% |
其他业务 | 27,130,339.18 | 8.36% | 20,333,150.18 | 6.83% | 33.43% |
分产品 |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297,585,501.64 | 91.64% | 277,452,002.90 | 93.17% | 7.26% |
其他业务 | 27,130,339.18 | 8.36% | 20,333,150.18 | 6.83% | 33.43% |
分地区 | |||||
华东 | 215,956,995.50 | 66.51% | 188,981,061.49 | 63.47% | 14.27% |
华北 | 63,194,187.04 | 19.46% | 76,316,489.85 | 25.63% | -17.19% |
华南 | 22,333,971.82 | 6.88% | 15,641,161.22 | 5.25% | 42.79% |
东北 | 12,351,710.23 | 3.80% | 13,676,099.78 | 4.59% | -9.68% |
华中 | 8,437,756.41 | 2.60% | 2,513,233.72 | 0.84% | 235.73% |
西南 | 2,437,242.46 | 0.75% | 642,578.72 | 0.22% | 279.29% |
西北 | 3,977.36 | 0.00% | 14,528.30 | 0.00% | -72.6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324,715,840.82 | 100.00% | 297,785,153.08 | 100.00% | 9.04%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297,585,501.64 | 75,683,903.87 | 74.57% | 7.26% | 7.81% | -0.13% |
分产品 |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297,585,501.64 | 75,683,903.87 | 74.57% | 7.26% | 7.81% | -0.13% |
分地区 | ||||||
华东 | 215,956,995.50 | 58,139,616.06 | 73.08% | 14.27% | -4.21% | 5.20% |
华北 | 63,194,187.04 | 15,422,959.83 | 75.59% | -17.19% | -25.58% | 2.7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324,715,840.82 | 100,652,614.72 | 69.00% | 9.04% | 13.00% | -1.0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间接成本(场地折旧、房屋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其他间接配套服务费用等) | 51,789,019.00 | 51.45% | 49,580,995.79 | 55.67% | 4.45%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直接成本(油、电、试验配套成本等) | 18,560,569.93 | 18.44% | 16,090,952.88 | 18.06% | 15.35%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直接人工(人工成本) | 5,334,314.89 | 5.30% | 4,529,142.71 | 5.08% | 17.78% |
其他 | 餐饮住宿成本 | 23,760,711.89 | 23.61% | 17,768,650.69 | 19.95% | 33.72% |
其他 | 租赁及其他 | 1,207,999.01 | 1.20% | 1,103,342.06 | 1.24% | 9.49% |
合计 | 100,652,614.72 | 100.00% | 89,073,084.13 | 100.00% | 13.00% |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收入增长而发生成本正常上浮。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86,883,714.5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7.5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7.58%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71,651,115.22 | 22.07% |
2 | 第二名 | 57,079,016.36 | 17.58% |
3 | 第三名 | 20,883,677.86 | 6.43% |
4 | 第四名 | 20,226,937.03 | 6.23% |
5 | 第五名 | 17,042,968.07 | 5.25% |
合计 | -- | 186,883,714.54 | 57.5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控股股东中汽中心为公司第二大客户。报告期内,中汽中心通过本部及其下属的天津检验中心、宁波检验中心以及武汉检验中心等检测业务子公司面向整车生产企业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展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业务。中汽中心作为国内最大的汽车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其与中汽股份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中汽中心依托中汽股份开展的检测认证或研发业务均来自于整车生产企业或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实际需求,并实现了最终销售。除中汽中心外,公司前五名中其他四家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67,463,736.7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0.7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5,187,105.36 | 23.89% |
2 |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74,409,212.07 | 16.90% |
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914,000.00 | 13.83% |
4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13,980,295.94 | 3.17% |
5 | 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973,123.40 | 2.95% |
合计 | -- | 267,463,736.77 | 60.7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084,501.72 | 2,666,906.96 | 15.66% | |
管理费用 | 64,569,768.67 | 54,650,090.13 | 18.15% | 主要系物业费用、广告宣传费及修理费增加。 |
财务费用 | -2,844,462.44 | 4,526,964.25 | -162.83% | 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长。同时归还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减少。 |
研发费用 | 11,255,349.38 | 13,077,021.23 | -13.93%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智能网联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关键技术研发 | 中汽股份抢占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建设先机,构建智能网联测试建模与数字化场景、开发智能网联试验场智慧感知与数字孪生系统、研究面向测试场景的智能网联试验场智慧管控策略并完成智能网联试验场端-边-云一体化管控技术开发,为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提供关键核心技术。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1、构建具有不同运行属性、反应道路功能特征、符合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的高逼真度数字化场景及场景库。2、通过布设智能感知设备,实现真实场景下测试场运行的结构化、数字化,为场测试场内的交通对象提供高还原度的孪生化。3、基于智能网联测试区中的测试运行状况,构建测试场地智慧管控策略体系。4、建立智能网联试验场“端-边-云”一体化管控技术架构设计方案。 | 中汽股份围绕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建设项目,将先进的数字建模、智慧感知、数字孪生、云计算等技术有机地组合运用于智能网联试验场,首次建立一种在综合立体、全方位发挥作用的综合智能网联一体化管控系统,从而开发实时、准确、平安、绿色、高效的"车-路-云-管-控"体系。 |
“十四五”汽车试验场测试场景及配套设施优化提升研究 | 国内综合性试验场数量不断丰富,国家进一步放松准入类检测业务的法规要求,这些变化都给第三方试验场带来检测业务不小的冲击。面对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的不确定性,中汽股份能否抢抓机遇,充分地应对汽车行业的复杂挑战,当下即是公司发展的关键转折点。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研究推进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试验场项目、湿操控路、湿圆环、越野性能路等测试道路及设施设计及建设,抢抓测试市场布局,补齐业务短板,实现指标先进的全产品、全功能的测试平台。构建VPG虚拟试验场,为客户提供车辆动力学、NVH、耐久性、智能网联等项目的分析和仿真服务。 | 中汽股份紧跟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及和汽车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指标上瞄准全球最高水平,超前布局,抢占行业制高点,全面提升综合性试验场地测试服务能力,打造覆盖“乘用车-商用车-越野车”全产品、“封闭-半封闭-开放道路”全场景、“传统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全功能的汽车产品道路测试服务能力。致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的汽车试验场。 |
汽车试验场数字化管理 | 为应对汽车行业复杂多变的挑战,本项目围绕汽车试验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形成试验场场地运行状态指标体系与实时估计方法,建 | 1、通过测试道路承载力及运行效能量化评估体系的 |
及运行组织方法研究 | 场运营保障展开研究。基于客户需求及试验场安全保密高效管控的需要,将传统经验式管理逐步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控转变,结合第三方综合性公共试验场的特点,创建智能汽车试验场一体化服务窗口,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运营服务精准性的同时,也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 立场地调度管控量化判定标准及动态风险预警工具;以客户为导向,安全保密高效为目标,对场地运营管控信息化系统进行设计开发,解决当前传统管理模式下的痛点和短板,通过多点数字化系统的开发与集成,实现场地智能化管控的有效手段,建立大数据信息库,打通客户入场试验全流程,创建智能汽车试验场一体化服务窗口。 | 建立,为场地管理人员提供有效、及时、全面的监控管理手段。创建调度管理工具,可对申请入场车辆进行可否准入的标准规范化判断,并可实时接收到道路内动态风险预警。2、通过本课题的研究,不仅可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部门间的协同创新能力,还可为公司培养适应试验场新发展需求下的场地运营管理及信息化方面的人才。 | |
智能网联汽车全景测试平台规划及搭建研究 | 1、研究自动驾驶场地测试技术,场景设施搭建、测试设备技术方案。2、研究智能网联全景测试基地运行方案、公开道路测试可行性。3、研究掌握智能网联汽车C-V2X车路协同测试关键技术及行业相关标准法规认证体系。4、研究掌握C-V2X车路协同典型应用测试场景的构建方法,针对智能网联汽车C-V2X车路协同测试实现全时空动态交通信息采集与融合应用测试场景复现,生成多位一体、高效、专业、可靠的测试工具链,立足于试验场测试道路场地服务优势,开展智能网联汽车C-V2X应用检测认证,促进智能网联汽车C-V2X车路协同测试技术的发展。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1、研究智能网联汽车场地测试技术、测试设备技术方案、自动驾驶汽车改装技术。2、研究智能网联汽车C-V2X测试关键技术,研究智能网联汽车C-V2X性能及应用场景测试的技术路线与发展。3、研究智能网联汽车C-V2X测试场景构建技术架构,指导构建智能网联汽车C-V2X车路协同测试工具链:构建C-V2X车路协同网络环境;构建C-V2X车路协同性能和典型应用测试场景。4、研究智能网联汽车V2X测试运营全息感云控平台系统,搭建智能网联测试监管和测试平台,实现智能网联汽车C-V2X测试过程视频全覆盖、测试车辆实时位置可感知、车路协同场景可监管、历史数据可回溯,以及道路基础设施设备可管理、异常可报警等功能。 | 1、形成跟场地配套的智能网联汽车场地测试设备,完善场地服务能力。2、顺应“智能的车+聪明的路”技术路线,有利于促进当地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构建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和应用,带动产业链协同创新。3、打造、构建出满足智能网联汽车V2X测试所需的真正意义的道路测试场景库,促进相关测试技术研究的发展;有效拓展公司测试业务,解决汽车市场智能网联汽车实际测试需求。4、研究了高精度定位、多功能车载集成终端、高集成度智能路测单元、多传感器(异构多元信息)融合等关键技术,,促进公司技术能力的积累与提升,培养出优秀的科研、技术服务型人才。 |
汽车可靠性耐久性测试规范正向开发技术研究 | 汽车可靠性耐久性已逐步成为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基本需求属性,如何建立与用户使用具有较高关联性的可靠性耐久性正向开发及验证体系,成为整车企业共性需求。试验场作为整车级可靠性耐久性试验的最终验证平台,需研究具有较高用户关联性的乘用车系列可靠性行驶试验规范,并需研究试验场在整车可靠性开发全过程周期中的使用节点及方式并建立相应的试验体系以提高使用效率,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1、通过制定用户关联的模型,研究采集各典型区域的车辆CAN、GPS及路面不平度信号的方案,制定试验场的整车动力总成、结构耐久、强度的系列试验方法并迭代出关键总成的零部件台架试验方法。2、研究综合耐久路虚拟化建设的方案,并研究虚拟试验场中关键连接点的载荷提取方式。并建立强化耐久路与综合耐久路之间的关联性,建立综合耐久道路试验方法。3、研究影响底盘调教性能的各类杆件在不同调试带宽范围内对底盘零件的载荷分配的影响,及带宽内各参数的变化对典型部件的损伤变化趋势 | 此项目批量化应用后,可不断丰富基于中国用户而建立的共性基础数据库,并可打破国外机构关于耐久性客户关联的道路载荷谱大数据获取及其分布模型的技术垄断。并建立虚实结合的闭环测试体系,丰富试验场的使用场景,缩短整车轻量化设计与前期开发成本投入的目标。 |
进行研究分析,以支持架构开发中的耐久验证策略的制定。4、研究商用车的可靠性耐久性试验体系,明确试验场可进行的商用车耐久性试验。 | ||||
整车性能评价测试及标准验证体系研究 | 深入开展整车和零部件系统研发及认证环节需要在试验场道路上开展的各类主观、客观测试评价项目研究,关注并参与相关标准法规修订方向,对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测试工况等作系统整理,根据不同试验验证体系下的客户需求进行细分对应,建立中汽股份道路试验规范库,识别各类试验道路使用方式及安全风险,为客户入场评审及场地调度管控提供依据。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1、深度参与功能安全和非预期功能安全的试验验证工作,验证侧向/纵向运动控制整车最高层面的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要求及测试评价方法;参与其他标准验证工作,针对验证过的拟实施的标准法规进行风险等级分析,为后续道路准入条件修订垒实技术基础。2、通过验证和讨论汽车行业各项道路测试标准对道路技术参数的要求,制定各项参数验收核查方法,确保试验场后续道路的核查、维护有据可依。3、研究轮胎相关测试方法,,推出团体标准,扩大试验场行业影响力。 | 建立中汽股份道路试验规范库,识别各类试验道路使用方式及安全风险,为客户入场评审及场地调度管控提供依据;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及团体标准起草、修订工作,增强行业内的影响力及引领作用。健全道路参数核查库,完善相关检测方法,确保道路状况一直处于有效状态,方便客户开展国内法规及出口认证工作。 |
汽车测试车辆辅助设备开发研究 | 随着汽车测试技术不断发展,客户的场地测试配套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需要不断对配套服务业务进行升级、拓展。欧美等地有外加托厢的用车习惯,因此全球化车型研发过程中,需要配备托厢或拖车以改变车辆整体受力状态。在一些侧向加速度较大汽车性能试验中,车辆存在侧翻的风险,配备防翻支架可以有效降低试验风险。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解析试验法规。对旅居拖车进行结构设计和电路设计,制作并测试改进。对防翻支架进行结构设计,仿真计算通过后选择材料制作,制作完成后进行试车测试改进。 | 本项目通过自主研发,将部分进口试验设施设备国产化,带成果量化应用后,可基本实现配套设备自主生产,并根据客户个性化要求进行实时改造,进一步提升客户试验效率、降低试验成本,丰富试验场技术服务项目。 |
智能数字化试验场管理系统构建 | 随着公司业务量的逐渐增加,公司的订单数量,人流量、车辆流量增长明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业务需求也逐渐增多。现有试验场管理系统半人工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和客户对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要求。客户与业务人员针对现有试验场管理系统的问题投诉较多,全面改造的需求有一定的紧迫性。建立系统化的管理订单、管理客户、管理试验人员,并且集成了智能驾驶汽车测试相关的系统平台的试验场数字化管理系统,可以有效改善这些问题。 | 正在进行研究开发阶段 | 研究并实施建立智能化系统中实现场内人、车、道路、环境、活动等各要素状态指标的数字化、图形化展示;以客户为导向,安全保密高效为目标,对场地运营管控智能化系统进行设计开发,解决当前传统管理模式下的痛点和短板,通过多点数字化系统的开发与集成,实现场地智能化管控的有效手段,建立大数据信息库,打通客户入场试验全流程,创建智能汽车试验场一体化服务窗口。 | 通过智能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构建,场地管理人员可对场内各类设施进行远程管控、信息获取、状态确认等,从而对场内管控的手段更到位,可显著地提升场地试验安全;客户可线上办理流程、获取信息、预定道路等,从而入场手续办理更迅捷、场地服务更周到,客户满意度更高。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0 | 20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1.98% | 21.98% |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6 | 16 | |
硕士 | 4 | 4 | |
0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 | 8 | -12.5% |
30~40岁 | 12 | 11 | 9.09% |
40岁以上 | 1 | 1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2,590,190.89 | 13,077,021.23 | 8,432,028.6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8% | 4.39% | 2.8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1,334,841.51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0.6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93%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451,983.11 | 481,197,962.09 | -31.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683,103.08 | 144,531,705.13 | 45.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768,880.03 | 336,666,256.96 | -65.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8,453,314.13 | 2,300.00 | 50,802,218.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3,094,451.12 | 267,638,112.60 | 764.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4,641,136.99 | -267,635,812.60 | -327.6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9,908,301.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803,510.35 | 169,121,734.15 | 3.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4,104,791.54 | -169,121,734.15 | 705.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7,465.42 | -100,091,289.79 | 96.2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76.89万元,同比减少21,989.74万元,降幅65.32%,主要系(1)销售款项流入较上年少2,970万元;(2)本期交纳上年税金3,273万元;(3)上年收到政府补助收入14,200万元,政府补助本期较上期收入下降。
2、2022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464.11万元,净流出金额同比增加87,700.53万元,增幅
327.69%,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3、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410.48万元,同比增加119,322.65万元,增幅705.54%,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4,702,362.71 | 8.79%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102,833.39 | 1.26% | 债务重组取得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及结构性存款计提的利息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730,396.57 | 1.63% | 主要系公司上市奖励及科技类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30,481.45 | 0.26%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10,908,546.16 | 6.52% | 主要系当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231,015.90 | -0.14% | 主要系当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62,016,855.87 | 5.19% | 165,403,558.78 | 8.29% | -3.10% | |
应收账款 | 126,745,111.66 | 4.06% | 103,298,527.84 | 5.18% | -1.12% | |
合同资产 | ||||||
存货 | 1,373,081.51 | 0.04% | 1,126,679.41 | 0.06% | -0.02%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1,035,629,117.41 | 33.18% | 1,087,821,817.31 | 54.51% | -21.33% | 主要系上市发行股票导致本报告期资产总额增加 |
在建工程 | 235,019,602.62 | 7.53% | 52,662,878.73 | 2.64% | 4.89% | 主要系报告期长内募投项目及自有资金项目建设 |
使用权资产 | 66,287.97 | 0.00% | 198,863.97 | 0.01% | -0.01% | |
短期借款 | ||||||
合同负债 | 21,194,478.39 | 0.68% | 14,135,489.50 | 0.71% | -0.03% |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2,614,531.63 | 17.06% | 17.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的结构性存款 | ||
其他应付款 | 4,779,185.05 | 0.15% | 105,251,918.71 | 5.27% | -5.1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股东借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386,186,558.96 | 12.37% | 6,224,228.22 | 0.31% | 12.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大额定期存单 |
无形资产 | 552,962,539.06 | 17.71% | 496,438,638.65 | 24.88% | -7.17% | 主要系上市发行股票导致本报告期资产总额增加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60,436.80 | 1,720,511,698.24 | 1,190,000,000.00 | 2,042,396.59 | 532,614,531.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7,889,726.46 | 12,519,767.64 | 7,889,726.46 | 12,519,767.64 | ||||
上述合计 | 7,889,726.46 | 60,436.80 | 1,733,031,465.88 | 1,197,889,726.46 | 2,042,396.59 | 545,134,299.27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不适用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57,170,406.71 | 281,987,409.92 | -8.8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 | 自建 | 是 | 专业技术服务 | 163,113,890.79 | 462,802,775.68 | 自筹 | 33.62% | 450,000,000.00 | 0.00 | 按计划进行,项目未完工 | ||
合计 | -- | -- | -- | 163,113,890.79 | 462,802,775.68 | -- | -- | 450,000,00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首次公开发行 | 118,609.18 | 43,394.62 | 43,394.62 | 0 | 0 | 0.00% | 75,977.6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和购买理财产品 | 0 |
合计 | -- | 118,609.18 | 43,394.62 | 43,394.62 | 0 | 0 | 0.00% | 75,977.6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18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330,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28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0,270,746.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009,253.73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436,009,253.7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84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深证上〔2022〕269号)文件,免除本公司上市初费82,547.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人民币1,186,091,800.90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436,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091,800.9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3,946,208.24元,其中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77,328,30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6,617,908.24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3,946,208.24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90,348.04元(包含尚未转入专户的证券交易所初费退款82,547.17元和尚未转出的印花税296,561.37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86,091,800.9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630,741.1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 | 否 | 75,000 | 75,000 | 43,394.62 | 43,394.62 | 57.86% | 2023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5,000 | 75,000 | 43,394.62 | 43,394.62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43,609.18 | 43,609.18 | 0 | 0.00 | 0.00% | 0 | 0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3,609.18 | 43,609.18 | 0 | 0 | -- | -- | 0 | 0 | -- | -- |
合计 | -- | 118,609.18 | 118,609.18 | 43,394.62 | 43,394.62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 | 不适用 |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1、超募资金金额:43,609.18万元。2、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03月3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75,977.6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35,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35,000.00万元存入定期账户,剩余999.03万元(包含尚未转入的证券交易所初费退款82,547.17元和尚未转出的印花税296,561.37元)以银行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732.83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30.06万元,共计28,362.8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2881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用闲置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75,977.6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35,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35,000.00万元存入定期账户,剩余999.03万元(包含尚未转入的证券交易所初费退款82,547.17元和尚未转出的印花税296,561.37元)以银行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初费退款8.25万元,并于2023年3月24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会 | 10,000,000 | 18,418,312.79 | 14,259,007.01 | 24,924,337.80 | 2,770,230.46 | 2,621,930.0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所处地段距离盐城市区、大丰城区以及大丰港区的生活区均较远,周边酒店、餐厅等配套设施较少,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客户前往公司开展有关交流合作或商务洽谈、参加会议活动,以及试验人员在公司驻场实施场地试验期间等涉及到的餐饮住宿需求。为增强公司的对外运营能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公司设立中汽研酒店向来访客户和驻场试验人员等提供餐饮、酒店住宿等辅助类服务。中汽研酒店提供的餐饮住宿服务系公司主营业务的配套服务,其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住宿餐饮需求,不存在脱离公司主营业务、面向社会独立开展日常经营的情况。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发展战略目标
1、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公司将致力打造国际一流的面向汽车行业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力争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汽车工程技术开发、产品优化升级的创新基地。
未来,公司将继续紧跟我国新车检测及研发市场,并积极延伸产业布局,大力拓展相关服务领域。以技术指标先进、测试功能齐全、安全专业保密高效为目标,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智能化、场景化服务能力,通过业务拓展、管理创新、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等措施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提高业务市场占有率,力争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汽车试验场。
2、2023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是中汽股份的“高质量发展年”,为顺利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在公司现有业务和技术的基础上,公司拟定的措施如下:
(1)开拓市场,精准营销加大新业务拓展,加强重点客户来访与主动拜访交流。加大新客户拓展,重点走访商用车、新能源企业客户。策划组织特色客户活动,维持客户粘性,提高客户满意度。
(2)有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快速有序推进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和湿操控湿圆环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功能,并完成试验场管理信息化系统二期建设。
(3)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力争实现关键核心共性前瞻技术领域项目占公司科研项目比重≥50%,建立基于数字试验场的虚拟载荷谱获取、分解及精度对标技术能力,赋能虚实结合测试业务在试验场落地。
(4)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进战略规划管理工作落地,完成《中汽股份2023-2025三年滚动规划》编制与宣贯。发挥上市平台功能,支持主业发展。运用好“三项制度”改革成果,完善竞聘机制与激励机制。持续推进业财融合,实现财务赋能业务发展。规范采购管理,强化采购监督。推进品牌战略规划项目,提升品牌价值。深化风险、内控、合规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提高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技术更迭风险汽车试验场的业务需求主要来源于整车、零部件、轮胎等研发试验和法规认证试验。企业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各类型标准体系实施研发试验,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法规认证试验。目前,公司试验场地测试能力符合我国主要的汽车法规认证试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能够满足大部分汽车生产企业自主研发标准。但如果现有汽车法规认证试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升级或调整,或汽车企业对自主研发标准提出更高要求,而公司无法满足相应技术要求,公司将会面临技术更迭风险。
2、经营资质失效的风险公司面向检测机构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供其开展法规认证试验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满足相关准入条件,具备相应认证资质。同时,公司的场地环境是否具备相应准入认证资质,也是客户选择公司开展研发试验的考虑因素之一。因此,公司取得相关准入的汽车试验场地资质认证许可或证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至关重要。
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已经取得经营现有业务所需的各项资质认证许可或证照,若未来相关资质涉及的法律法规出现变化,公司未能及时续展相关资质证照以维持其有效性,抑或公司因自身问题无法满足资质认证条件而被监管部门注销相关资质,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开展相关业务,进而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成长性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面向国内新车型、轮胎及零部件法规认证及自主研发的场地试验需求,如果我国车企的研发投入速度放缓、法规认证体系调整、生产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研发试验环境或汽车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的技术发展无法适应行业技术发展需要,都将对公司的业务成长性带来相应风险。
此外,汽车行业发展集中度增高,汽车企业的集团化管理、车辆产品系族管理概念不断深入,汽车智能网联化发展趋势加快,车企将加大在智能网联技术与设备研发投入和更新换代,车型的数量可能更加集中。长期来看,需要在汽车试验场环境下进行试验的车型数量可能减少。
4、场地运营管理能力相关风险
汽车试验场的业务需求主要来源于整车、零部件、轮胎等产品上市前的研发试验和法规认证试验,因此基于产品保密性和测试安全性等因素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无法满足客户对产品保密性的相关要求,出现客户产品泄密,将有可能使得公司涉及泄露商业秘密方面的诉讼,从而引起客户对公司在产品保密性方面管理能力的担忧,进而导致客户流失。
此外,客户在汽车试验场开展试验的产品处于上市前的开发阶段,相关试验产品尚未定型,部分试验业务存在高风险测试因素。公司作为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提供方,通过提供标准化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来保障试验安全及场地运营安全。如果公司的相关操作制度体系不完善或场地运营管理服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到位,出现试验责任事故,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相关处罚或诉讼,并引起客户对公司试验安全管理能力的担忧,进而导致客户流失。
(三)主要应对措施
1、积极布局前瞻业务领域
公司不断加强与行业高水平研发机构/高校/市场/客户交流,研判客户需求,确保及时掌握行业前沿信息,深度挖掘最新技术趋势充分研讨制定中长期科研管理规划,确保公司未来技术方向的准确性、前瞻性。始终重视企业创新文化建设,重视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搭建人才评价体系、创新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研发人员的技术能力及行业敏锐度。建立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对公司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确保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目前公司正积极联合外部资源开展一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一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多项自立课题研究工作,不断为公司业务发展赋能。
2、积极参与标准制订
公司积极参加全国汽标委组织的各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整车试验、智能网联前瞻业务等方向提供技术支撑。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场地试验、汽车可靠性、耐久性场地试验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制定中,引导行业发展,提前把脉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确保公司试验场地测试能力始终符合甚至领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自主研发标准。
3、持续加强场地运营管理精益化水平不断完善试验技术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和服务水平,按照试验前准备、试验过程中、试验结束三大模块制订场地运行管理流程图及相关制度文件,对精益化管理中的服务标准化、成本管控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公司精益化服务水平。公司目前已完成汽车试验场运营管控平台上线运营,未来还将用智能化手段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和安全管控能力,提升顾客满意度。
4、开拓市场,精准营销在目前已有客户的技术上继续开拓,在造车新势力群体中进—步创造业务增量。实施精准营销,挖掘新场地业务增量空间。在智能网联高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深度融合技术与市场,稳固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营销企划工作。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4月26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 其他 | 其他 | 参加中汽股份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2022-001中汽股份投资者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审议并通过议案13项。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发起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41.97%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各自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聘请独立董事。现公司董事会有9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公司全体董事按照规则要求认真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行使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议案30余项。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合法规范运营。监事会依法依规推动审计监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对潜在经营风险进行预警提示,提请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投资、经营、财务、法律等各类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议案14项。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六)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在不断地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与审定。
(七)关于经理层公司已建立《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的选聘、职责、权限范围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能够忠实的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八)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与合规管理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九)利益相关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十)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等,以保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保持“五独立”,各自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支持体系、客户服务体系与市场营销体系,按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经营,独立开展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业务上的依赖关系。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资产独立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产以及商标、专利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进行经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聘或聘任,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金,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行政职务,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以及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独立建账,并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收缴纳。公司财务独立,截至报告期末,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将以公司名义借入款项转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9.22% | 2022年03月31日 | 2022年03月31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年度股东 | 年度股东大会 | 75.01% | 2022年05月10 | 2022年05月10 | 详见公司披露于 |
大会 | 日 | 日 | 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0%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10月25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安铁成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59 | 2020年06月19日 | 2022年09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嘉禾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0 | 2022年10月28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乃文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3 | 2021年10月24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洧 | 董事 | 离任 | 男 | 54 | 2020年06月19日 | 2022年09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万仁君 | 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22年10月25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解子胜 | 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20年06 | 2023年06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月19日 | 月18日 | |||||||||||
周华 | 董事 | 离任 | 男 | 48 | 2020年06月19日 | 2022年09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颜燕 | 董事 | 现任 | 女 | 51 | 2022年10月25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欧阳涛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8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虹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9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孙为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海燕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1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朱爱民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5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嘉禾 | 监事 | 离任 | 男 | 50 | 2020年06月19日 | 2022年09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子婧 | 监事 | 现任 | 女 | 36 | 2022年10月25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奇峰 | 监事 | 现任 | 男 | 50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杨志霞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女 | 40 | 2020年06月19日 | 2022年05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沈林玉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37 | 2022年05月10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高娟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36 | 2021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锋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20年06月19 | 2023年06月18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日 | 日 | |||||||||||
胡宏俊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4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苑林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1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夏秀国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男 | 38 | 2020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夏秀国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8 | 2021年02月10日 | 2023年06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2022年5月7日,杨志霞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沈林玉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2年9月27日,安铁成先生、李洧先生、周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张嘉禾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选举张嘉禾先生、万仁君先生、颜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选举张子婧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嘉禾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安铁成 | 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09月27日 | 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李洧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9月27日 | 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周华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9月27日 | 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张嘉禾 | 监事 | 离任 | 2022年09月27日 | 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杨志霞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07日 | 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张嘉禾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张嘉禾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万仁君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颜燕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张子婧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沈林玉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0日 |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1)张嘉禾男,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无党派人士,毕业于天津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3月取得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汽中心上海工作部副主任、业务发展部部长,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现更名为“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下同)一致性监督检查部部长,中汽中心发展运营部副部长、部长,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主任;2019年10月至今,任中汽中心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总经理(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中汽中心总师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有限监事;2020年6月至2022年9月任中汽股份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长。
(2)张乃文男,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7年5月至2017年4月历任盐城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副调研员、副局长、党委委员;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盐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盐城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盐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任盐城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2021年9月至今任悦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副董事长。
(3)万仁君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讲师,天津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科委公务员,中汽中心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副所长,中汽有限监事,中汽数据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2月至今历任中汽中心科研处副处长、处长,科技发展部部长,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部长);2017年3月至今任上
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中汽中心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天津检验中心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中汽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
(4)解子胜男,1965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至2003年6月历任盐城市拖拉机厂设计员、党办秘书、经理、厂长助理、副厂长、常务副厂长;2003年6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管理部长、管理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0年8月任悦达投资总裁、党委副书记;2020年8月至今任悦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中汽有限副董事长、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
(5)颜燕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汽中心试验所管理室副主任、发展规划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所长助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所长助理兼整车试验研究部部长、副所长,天津检验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卡达克汽车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天津检验中心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
(6)欧阳涛男,1974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6年3月任中汽中心汽车技术情报研究所摩托车工业研究室主任;2006年3月至2010年1月任中汽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助理;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天津市天杭工业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6月至2020年6月历任中汽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总经理。
(7)陈虹女,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系统动力学及自动控制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原吉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研究人员;1999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吉林大学教授;2015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9年5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独立董事。
(8)孙为
男,1967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光电子专业,并取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4年1月任中国教育电子公司部门经理;1994年2月至1998年6月任海问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职期间公派留学英国一年);1998年7月至2002年4月任金通律师事务所(后合并为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任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后合并为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9月至2011年2月任上海市耀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合伙人;2011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独立董事。
(9)张海燕
女,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8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任美国伊利诺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访问学者);2016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百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1)朱爱民
男,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2月至2008年2月任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员;2008年2月至今历任悦达集团财务部办事员、科员、副科长、财务部部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监事会主席。
(2)张子婧
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法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名都店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天津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主任、财务总监,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发展事业部副部长、贸易板块财务结算中心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中汽中心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监事。
(3)李奇峰
男,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政工师。1992年11月至1998年4月任大丰市人民政府(现更名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
府”)驻北京办事处秘书;1998年5月至2002年7月任原大丰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8月至2008年2月任原大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法人代表、原大丰市墙体改革办公室主任;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原大丰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原大丰市石化产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大丰港集团副总裁、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中汽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江苏盐城港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江苏盐城港盐农沿海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盐城港盐农沿海林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大通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
(4)沈林玉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6月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任职苏州金莱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任职苏州金莎美容连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2010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职江苏高精机电装备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江苏盐城格莱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主管;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会计;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有限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岗;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历任中汽股份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岗、财务核算岗、管理会计岗;2022年5月至今任中汽股份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审计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5)高娟女,198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盐城工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江苏三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员;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任江苏大同建材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专员;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有限综合管理科采购管理岗专员;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任中汽股份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岗专员;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任中汽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岗专员;2021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职工监事;2022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投资管理岗主办。
3、高级管理人员
(1)欧阳涛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
(2)刘锋
男,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2002年8月至2017年10月历任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政稽查队长、副站长、铜川收费站站长、综合部主任、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
(3)胡宏俊
男,1968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2月至2015年3月历任原大丰市潘丿镇政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职干部及民政助理、原大丰市大桥镇政府党政办主任,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木材园区办公室主任(盐丰产业园招商局副局长);2015年4月至2018年5月历任大丰港集团招商事业部部长兼蓝色旅游中心副总经理、保税物流中心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江苏大丰港建设限责任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兼大丰港集团招商事业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
(4)苑林
男,198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天津检验中心整车室工程师、整车定型室主任、整车二室主任、商用车室主任、进出口室主任;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副总经理。
(5)夏秀国
男,198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学(MPACC)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4年4月任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经理;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有限财务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财务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任中汽股份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嘉禾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深化改 | 2019年10月01日 | 是 |
革办公室)总经理(部长) | |||||
张嘉禾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总师办公室主任 | 2022年01月01日 | 是 | |
张乃文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1年09月01日 | 是 | |
万仁君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科研处副处长、处长,科技发展部部长,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部长) | 2009年02月01日 | 是 | |
解子胜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0年08月01日 | 是 | |
朱爱民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20年09月01日 | 是 | |
张子婧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 2022年07月01日 | 是 | |
李奇峰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01月01日 | 2022年01月01日 | 否 |
李奇峰 | 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01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嘉禾 | 宁波梅山卡达克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1月01日 | 否 | |
张嘉禾 |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01日 | 否 | |
张嘉禾 | 天津检验中心 | 董事 | 2021年07月01日 | 否 | |
张嘉禾 |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7月01日 | 否 | |
张乃文 |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1年10月01日 | 否 | |
张乃文 | 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01日 | 否 | |
张乃文 | 南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01日 | 否 | |
张乃文 | 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0月01日 | 否 | |
万仁君 |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3月01日 | 否 | |
万仁君 | 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04月01日 | 否 | |
万仁君 |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9月01日 | 2022年09月01日 | 否 |
万仁君 |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09月01日 | 否 |
万仁君 | 天津检验中心 | 董事 | 2021年07月01日 | 否 | |
万仁君 | 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04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9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江苏悦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5年06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盐城悦达智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07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9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 2021年06月01日 | 否 | |
解子胜 | 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01日 | 否 | |
颜燕 | 天津检验中心 | 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 | 2022年03月01日 | 是 | |
颜燕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5月01日 | 2022年03月01日 | 否 |
颜燕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6月01日 | 2022年09月01日 | 否 |
颜燕 | 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09月01日 | 否 | |
颜燕 | 华诚认证维护公正性委员会 | 委员 | 2018年06月01日 | 否 | |
颜燕 | 移动源国家工程实验室第二届理事会 | 常务理事 | 2022年04月01日 | 否 | |
陈虹 | 同济大学 | 特聘教授 | 2019年05月01日 | 是 | |
陈虹 | 同济大学 | 学院院长 | 2020年10月01日 | 是 | |
孙为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1年03月01日 | 是 | |
张海燕 | 清华大学 | 副教授 | 2009年12月01日 | 是 | |
张海燕 |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1月01日 | 是 | |
张海燕 | 上海百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4月01日 | 是 | |
张海燕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01日 | 是 | |
朱爱民 | 悦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4月01日 | 否 | |
朱爱民 | 悦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4月01日 | 否 | |
朱爱民 | 中科悦达(上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6月01日 | 否 | |
李奇峰 | 江苏盐城港大丰 | 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李奇峰 | 江苏盐城港盐农沿海农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06月01日 | 否 | |
李奇峰 | 江苏盐城港盐农沿海林场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06月01日 | 否 | |
李奇峰 | 江苏大通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6月01日 | 否 | |
李奇峰 | 江苏盐城港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2年01月01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津贴或薪酬(如有),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职工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批准执行。
2、确定依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是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非独立董事和监事若在公司任职则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则不领取薪酬。
3、实际支付情况2022年度,公司支付董监高薪酬计人民币637.47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安铁成 | 董事长 | 男 | 59 | 离任 | 0 | 是 |
张嘉禾 | 董事长 | 男 | 50 | 现任 | 0 | 是 |
张乃文 | 副董事长 | 男 | 53 | 现任 | 0 | 是 |
李洧 | 董事 | 男 | 54 | 离任 | 0 | 是 |
万仁君 | 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0 | 是 |
解子胜 | 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0 | 是 |
周华 | 董事 | 男 | 48 | 离任 | 0 | 是 |
颜燕 | 董事 | 女 | 51 | 现任 | 0 | 是 |
欧阳涛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8 | 现任 | 121.23 | 否 |
陈虹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现任 | 10 | 否 |
孙为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10 | 否 |
张海燕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现任 | 10 | 否 |
朱爱民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5 | 现任 | 0 | 是 |
张嘉禾 | 监事 | 男 | 50 | 离任 | 0 | 是 |
张子婧 | 监事 | 女 | 36 | 现任 | 0 | 是 |
李奇峰 | 监事 | 男 | 50 | 现任 | 0 | 是 |
杨志霞 | 职工监事 | 女 | 40 | 离任 | 18.06 | 否 |
沈林玉 | 职工监事 | 女 | 37 | 现任 | 41.72 | 否 |
高娟 | 职工监事 | 女 | 36 | 现任 | 24.85 | 否 |
刘锋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108.74 | 否 |
胡宏俊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101.08 | 否 |
苑林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现任 | 94.31 | 否 |
夏秀国 |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男 | 38 | 现任 | 97.48 | 否 |
合计 | -- | -- | -- | -- | 637.47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1月20日 | 1、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关于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投资者的议案;3、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3月15日 | 2022年03月16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4月14日 | 2022年04月15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5月13日 | 2022年05月13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6月22日 | 2022年06月22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08月24日 | 2022年08月25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08日 | 2022年10月10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8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安铁成 | 6 | 0 | 6 | 0 | 0 | 否 | 1 |
张嘉禾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张乃文 | 9 | 0 | 8 | 1 | 0 | 否 | 2 |
李洧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万仁君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解子胜 | 9 | 0 | 9 | 0 | 0 | 否 | 3 |
周华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颜燕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欧阳涛 | 9 | 2 | 7 | 0 | 0 | 否 | 3 |
陈虹 | 9 | 0 | 9 | 0 | 0 | 否 | 3 |
孙为 | 9 | 0 | 9 | 0 | 0 | 否 | 3 |
张海燕 | 9 | 0 | 9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海燕、解子胜、孙为 | 6 | 2022年02月14日 | 1、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4月12日 |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8.01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02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5月13日 | 1、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2年08月24日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4日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2年12月31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安铁成,张乃文,李洧,陈虹,欧阳涛 | 1 | 2022年04月12日 | 1、关于2022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陈虹,李洧,孙为 | 3 | 2022年01月20日 | 1、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2022年04月12日 | 1、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10月08日 |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1.1、关于提名张嘉禾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2、关于提名万仁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3、关于提名颜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为,周华,张海燕 | 2 | 2022年04月12日 | 1、关于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2、关于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22年06月22日 | 1、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2、关于修订《领导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9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7 |
销售人员 | 8 |
技术人员 | 20 |
财务人员 | 9 |
行政人员 | 19 |
管理人员 | 10 |
服务人员 | 10 |
合计 | 9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85 |
大专 | 8 |
合计 | 93 |
2、薪酬政策
公司报告期内工资总额与年度净利润完成情况直接相关,董事会每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年度净利润目标及工资总额基数,并根据净利润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核算超额提奖,作为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未完成净利润目标扣减相应工资总额基数。
3、培训计划公司按月及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驾驶安全培训,全年实现安全普及培训(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安全生产、有限空间作业、高风险作业等)435人次,内部驾驶安全培训每两月举行一次,全年240人次。为全面提升公司销售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按计划组织了“大客户超级销售实战训练营”专项培训,参训人员包含参加经营分析会的领导、客户服务部及试验管理部等与客户接触较多的部门员工。同时,为了提高员工经验萃取能力,提高汇报质量和效率,同时将经验萃取为视频课程,做好传承工作。公司合理利用内外部培训资源,年度内按计划组织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审员培训、知识产权支持与创新、基于虚拟试验场(VPG)技术的整车疲劳开发流程、悬架系统性能开发与调校、应用nCodeGlyphWorks进行交互式数据处理分析和疲劳分析等全方位的提升了公司员工综合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322,4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71,409,6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71,409,6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38,709,838.4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4,226.29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964.0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96.41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金额为12,829.88万元。截止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4,996.88万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3,870.98万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2,400,000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5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1,409,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17,855.92万元结转至以后使用。该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为
日常办事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0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资产类定量标准:错报≥资产总额3%损益类定量标准:错报≥利润总额10%2)重要缺陷资产类定量标准:资产总额3%>错报≥资产总额0.5%损益类定量标准:利润总额10%>错报≥利润总额5%3)一般缺陷资产类定量标准:资产总额0.5%>错报损益类定量标准:利润总额5%>错报 | 1)重大缺陷资产类定量标准:错报≥资产总额3%损益类定量标准:错报≥利润总额10%2)重要缺陷资产类定量标准:资产总额3%>错报≥资产总额0.5%损益类定量标准:利润总额10%>错报≥利润总额5%3)一般缺陷资产类定量标准:资产总额0.5%>错报损益类定量标准:利润总额5%>错报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中汽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08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中汽股份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化污废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环保相关内部政策文件,从基础监督、现场设施管理、污染物管理、污染预防和环境监测管理等方面,按照环境因素分类,按照责任分区,详细规定各部门职责。此外,公司积极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已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2.公司始终坚持能源使用高效化、能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不断完善能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体系建设要求。在非必要能源使用方面坚持做到开源节流,杜绝浪费。公司通过对设备进行降耗改造降耗提升能源效率,同时使用清洁能源节能降碳,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员工节能意识。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且严格执行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经营生产活动进行管理。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中汽股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以引领汽车行业进步、支撑汽车强国建设为使命,在国有资产增值、服务汽车行业发展、关爱员工成长、践行公益慈善等多方面取得良好的履责绩效,实现社会责任、经济责任的有机统一。
(一)助力汽车产业发展为响应汽车产品向着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升级的需求,中汽股份投资建设的“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是国内专门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汽车研发测试的大型综合封闭试验场,拥有多个业界首创,项目内容包括7条专用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道路、数万平米的试验室和测试配套的能源中心等,试验道路总长超过40公里,涵盖辅助驾驶能力及自动驾驶能力测试项目的全部场景要求。2022年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试验场项目主体7个标段全部开工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将在汽车智能网联的新赛道上,聚集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研发机构与高端人才,为汽车产业及智能交通装备业提供基础性公共研发平台支持,推动中国汽车产品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走在全球前列。有力地支撑汽车强国、交通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同时中汽股份多次承办汽车企业新品上市、媒体试驾等汽车类赛事和活动,专注于汽车品牌的体验式营销,在创意、策划、规划和执行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品牌宣传推广专业平台。连续两次作为“中国汽车风云盛典”发布入围车型的指定测试场地,提供综合技术水平先进的专业场地、设备和技术人员,助力遴选优秀的汽车产品。
(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中汽股份认真践行公益事业,与大丰区红十字会开展合作,有效整合双方优势资源,通过举办“红十字博爱周”爱心献血活动,助力健康、传递温暖。与大丰港实验学校开展“爱心助学·金秋圆梦”公益捐赠活动,为东南大学设立助学金,通过送温暖、传爱心,助力更多学子成长成才,为社区和谐发展、人民健康福祉贡献企业力量。同时公司作为汽车试验场领域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测试功能齐全,技术指标先进的第三方汽车试验场,能够为汽车行业提供“一站式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致力于支撑汽车企业开发出更安全、更出色的汽车产品。2022年,中汽股份在锐意谋发展的同时,十分关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积极参加联合国道路安全十年行动,并荣获“公益先锋”奖,进一步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
(三)打造员工自豪的事业平台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中汽股份始终秉持以干事者为本的核心理念,切实维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为员工搭建良好的成长平台。2022年中汽股份深入推进岗位职级与薪酬绩效改革专项工作,通过岗位、职级、薪酬、绩效专项盘点等多重举措,为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有序完成了经理级人员和员工人岗匹配和薪酬体系优化升级工作,真正构建起“以干事者为本”的正向激励体系。同时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民主评选坐标人物、绩效标兵,充分挖掘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对外服务的先进典型,全面弘扬公司一线职工务实作风和全新担当,为员工树立学习标杆。公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员工家属开放日的开展进一步增加了同事之间、家人之间的认同和理解,提升了
职工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员工、客户3v3篮球比赛、2022年度中汽股份客户联谊运动会的开展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并促进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减持意向承诺 | 1、本公司减持中汽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相关监管规则届时对减持信息披露另有规定,则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2、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公司拟减持中汽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3、中汽股份上市后,本公司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 2020年12月21日 | 2022.03.08-2027.03.07 | 正常履行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减持意向承诺 | 1、本公司减持中汽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相关监管规则届时对减持信息披露另有规定,则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2、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公司拟减持中汽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3、中汽股份上市后,本公司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 2020年12月21日 | 2022.03.08-2025.03.07 | 正常履行 |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股份锁定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 2020年12月21 | 2022.03.08-2025.0 | 正常履行 |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9月8日,非交易日递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若相关监管规则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的,则本公司在锁定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 日 | 3.07 |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锁定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9月8日,非交易日递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若相关监管规则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的,则本公司在锁定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 2020年12月21日 | 2022.03.08-2023.03.07 | 正常履行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锁定承诺 | 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 2022年02月07日 | 2022.03.08-2023.03.07 | 正常履行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 本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否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 本公司将督促公司在本次发行后严格执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 | 2020年12月21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据此在相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 日 | ||||
安铁成(已离职);李洧(已离职);解子胜;周华(已离职);欧阳涛;陈虹;孙为;张海燕;朱爱民;张嘉禾;李奇峰;杨志霞;刘锋;胡宏俊;苑林;夏秀国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 本人将督促公司在本次发行后严格执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据此在公司相关决策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高娟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 本人将督促公司在本次发行后严格执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据此在公司相关决策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 | 2021年07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张乃文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 本人将督促公司在本次发行后严格执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据此在公司相关决策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 | 2021年10月24日 | 长期 |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未来也不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且未来不产生同业竞争情况;2、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设立或新增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不新增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5、承诺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述承诺在本公司对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针对中汽中心下属天津检验中心内部试验路和呼伦贝尔检验中心建设运营的冬季汽车试验场地的实际情况,中汽中心在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进一步承诺》,具体如下:1、本公司下属天津检验中心存在一条内部直线性能路,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在相关资产为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期间,不开展依托于该直线性能路的任何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或类似业务,不开展依托于该场地的对外经营活动;2、本公司下属呼伦贝尔检验中心存在运营冬季试验场的情况,未来公司上市后五年内,在符合国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与各方共同协商通过业务转移、委托管理、资产或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由公司作为呼伦贝尔冬季试验场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提供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1、除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尽最大努力规范、减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3、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公平原则执行,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将按照及促使相关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审议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单位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的回避表决程序;5、本公司承诺及促使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通过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将促使相关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汽研汽车 | 稳定股 | 1、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满足时,本公 | 2020 | 2022.03 | 正常 |
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价承诺 | 司将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各项义务,本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不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3、本公司将要求自本公司股票发行上市3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及其他相关规定作出相应承诺并履行;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5、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本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将以上一会计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年12月21日 | .08-2025.03.07 | 履行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将根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下,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回购方案投赞成票;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公司支付的现金分红,以作为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直至本公司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2020年12月21日 | 2022.03.08-2025.03.07 | 正常履行 |
安铁成(已离职);李洧(已离职);解子胜;周华(已离职);欧阳涛;刘锋;胡宏俊;苑林;夏秀国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2、本人将根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下,在相关决策会议上对相关回购方案投赞成票;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方 | 2020年12月21日 | 2022.03.08-2025.03.07 | 正常履行 |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张乃文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2、本人将根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下,在相关决策会议上对相关回购方案投赞成票;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2021年10月24日 | 2022.03.08-2025.03.07 | 正常履行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1、本公司保证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确认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 |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本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本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本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本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本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本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本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本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本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本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本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本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5、保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6、保证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7、其他方式本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本公司本次发行后,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采取相应惩罚或约束措施,本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本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 |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安铁成(已离职);李洧(已离职);解子胜;周华(已离职);欧阳涛;陈虹;孙为;张海燕;刘锋;胡宏俊;苑林;夏秀国 | 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张乃文 | 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 2021年10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 | 1、本公司已仔细审阅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 | 1、本公司已仔细审阅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公司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锁定期结束后本公司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安铁成(已离职);李洧(已离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 | 1、本人已仔细审阅了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 2020年12月21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职);解子胜;周华(已离职);欧阳涛;陈虹;孙为;张海燕;朱爱民;张嘉禾;李奇峰;杨志霞;刘锋;胡宏俊;苑林;夏秀国 | 诺 | 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日 | ||
高娟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 | 1、本人已仔细审阅了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2021年07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张乃文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 | 1、本人已仔细审阅了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2021年10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 |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若保荐机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法律服务机构君合律师承诺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承诺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四)评估机构沃克森评估承诺本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本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未履行约束措施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未履行约束措施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若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若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安铁成(已离职);李洧(已离职);解子胜;周华(已离职);欧阳涛;陈虹; | 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未履行约束措施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孙为;张海燕;朱爱民;李奇峰;张嘉禾;杨志霞;刘锋;胡宏俊;苑林;夏秀国 | (3)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高娟 | 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未履行约束措施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1年07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张乃文 | 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未履行约束措施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 2021年10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股权代持,相关股权代持事项已在本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前依法解除,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形成股权代持的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相关股权代持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1年04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承诺 | 一、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入股的情形;二、本公司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其中,不当入股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二)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三)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四)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五)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1年07月1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承诺 |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本次发行之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未为(包括未以公司的名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登记,以及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而需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全部支出或承受的全部损失,且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 2020年12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4.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忠箴、李崇瑛、蔡斌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会计师事务所,与年度审计费用共计(含税)74.9万。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4,133.12 | 18.46% | 4,295.0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中汽中心及其他关联方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1,338.61 | 6.32% | 1,559.1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1,043.43 | 3.67% | 1,300.0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中汽中心及其他关联方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96.09 | 0.33% | 149.6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关联租赁 | 提供租赁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236.17 | 70.37% | 254.0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的公告 | |||||||||||||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及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977.14 | 5.21% | 700.00 | 是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悦达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 第二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及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49.10 | 1.46% | 129.6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 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1,238.5 | 4.36% | 1,326.0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悦达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 第二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参考市场价格,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市场价格 | 177.49 | 0.96% | 299.70 | 否 | 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商业条款结算 | - | 2022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合计 | -- | -- | 9,289.65 | -- | 10,013.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1.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2.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3.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属于可控范围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占比低于30%,与中汽中心、悦达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数均未超过预计数。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 5,596 | 0 | 5,596 | 3.85% | 52.07 | 0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 3,900 | 0 | 3,900 | 3.85% | 36.29 | 0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第三大股东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 504 | 0 | 504 | 3.85% | 4.69 | 0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上述3笔关联借款均于2022年3月17日偿还,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适用□不适用承包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为了确保公司试验场总体经营环境的完整性,避免其他主体进入试验场环境内导致的安全性及保密性风险,因此,公司与地方政府部门协商后,以承包经营模式承包了6,195.35亩土地,承包后公司通过种植树木等植被以维持土地的用途。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承包项目。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①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情况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点 | 租赁面积(㎡)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中汽股份 | 江苏安格粮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大道东侧的江苏安格粮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及场地 | 280 | 科研、办公 | 2020.7.1-2023.7.1 |
②公司及子公司出租情况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点 | 租赁面积(㎡)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大陆泰密克 | 中汽股份 | 盐城市大丰港 | 2,471.64 | 作为德国大陆集团的专属测试车间 | 2016.8.1-2026.7.31 |
2 | 天津检验中心 | 中汽股份 | 盐城市大丰港 | 3,600.00 | 作为天津检验中心的排放和整车试验室 | 2015.11.7-2025.11.6 |
3 | 天津检验中心 | 中汽股份 | 盐城市大丰港 | 4,586.15 | 作为天津检验中心重型排放试验室 | 2018.1.1-2027.12.31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70,000.00 | 70,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90,000.00 | 90,000.00 | 0.00 | 0.0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受托机构名称(或 | 受托机构(或受托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 | 报告期损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是否经过 | 未来是否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 |
受托人姓名) | 人)类型 | 方式 | 额 | 益实际收回情况 | (如有) | 法定程序 | 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询索引(如有)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0 | 募集资金 | 2022-10-14 | 2023-01-16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协议约定 | 1.56%或2.85% | 0.00 | 0.00 | 未到期 | 0.00 | 是 | 是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招商银行 | 银行 | 大额存单 | 35,000.00 | 募集资金 | 2022-04-01 | 2023-04-01 | 其他 | 协议约定 | 2.30% | 0.00 | 0.00 | 未到期 | 0.00 | 是 | 是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合计 | 7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0.00 | -- | -- | -- |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022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330,600,000.0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0,270,746.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009,253.7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84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深证上〔2022〕269号)文件,免除本公司上市初费82,547.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人民币1,186,091,800.90元。
(二)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服务内容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鉴证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17,030,34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的限售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于2022年9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1,800,000 | 100.00% | 54,999,999 | 54,999,999 | 1,046,799,999 | 79.1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91,800,000 | 100.00% | 54,999,999 | 54,999,999 | 1,046,799,999 | 79.1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5,600,001 | 275,600,001 | 275,600,001 | 20.8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75,600,001 | 275,600,001 | 275,600,001 | 20.8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91,800,000 | 100.00% | 330,600,000 | 330,600,000 | 1,322,4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218号)同意上市,证券简称“中汽股份”,证券代码“30121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330,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28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0,270,746.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009,253.7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8441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91,800,000股变更为1,322,400,00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深证上〔2022〕269号)文件,免除本公司上市初费82,547.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人民币1,186,091,800.90元。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的批准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制订〈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的批准情况
公司202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制订〈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7月22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4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经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41次会议审议,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2年1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完成了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1,322,4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58,569,659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063,830,341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元/股) | 2021年12月31日(元/股)假设按新股本计算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8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06 | 1.08 |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最新股本计算的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0.078元/股(原2021年每股收益为0.10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078元/股(原2021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10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08元/股(原2021年度每股净资产1.44元/股)。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55,000,000 | 0 | 0 | 555,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5/03/08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386,800,000 | 0 | 0 | 386,8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3/03/08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0 | 0 | 50,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3/03/08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28,947,368 | 0 | 28,947,368 | 战略配售限售股 | 2023/03/08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0 | 26,052,631 | 0 | 26,052,631 | 战略配售限售股 | 2023/03/08 |
网下发行股份投资者 | 0 | 17,030,342 | 17,030,342 | 0 | 网下配售发行限售股 | |
合计 | 991,800,000 | 72,030,341 | 17,030,342 | 1,046,799,999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A股 | 2022年02月24日 | 3.8元/股 | 330,600,000股 | 2022年03月08日 | 330,600,000股 |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2022年03月02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218号)同意上市,证券简称“中汽股份”,证券代码“30121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330,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28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0,270,746.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009,253.7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8441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22,40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58,569,65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3月8日起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深证上〔2022〕269号)文件,免除本公司上市初费82,547.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人民币1,186,091,800.90元。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12,155.06万元,同比增加112,585.87万元,增幅56.41%;所有者权益272,651.7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272,651.73万元,同比增加129,793.95万元,增幅90.86%;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8.42%下降至12.66%;2022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同比增加
0.01元,增幅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降幅1.48%。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7,62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10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1.97% | 555,000,000 | 555,000,000 |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25% | 386,800,000 | 386,800,000 | 质押 | 191,000,000 |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 | 国有法人 | 3.78% | 50,000,000 | 50,000,000 |
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9% | 28,947,368 | 28,947,368 | 28,947,368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7% | 26,052,631 | 26,052,631 | 26,052,631 | |||
廖国礼 | 境内自然人 | 0.11%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阎宝国 | 境内自然人 | 0.11% | 1,468,800 | 1,468,800 | 1,468,800 | |||
刘永蜀 | 境内自然人 | 0.10% | 1,259,200 | 1,259,200 | 1,259,200 | |||
曹宁海 | 境内自然人 | 0.10% | 1,259,000 | 1,259,000 | 1,259,000 | |||
王新坤 | 境内自然人 | 0.09% | 1,132,721 | 1,132,721 | 1,132,721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以下战略投资者因为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1.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8,947,368股,占比2.19%,约定持股期限不少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2.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6,052,631股,占比1.97%,约定持股期限不少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廖国礼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
阎宝国 | 1,4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8,800 | |||||
刘永蜀 | 1,25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9,200 | |||||
曹宁海 | 1,25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9,000 | |||||
王新坤 | 1,132,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2,721 | |||||
金大庆 | 1,01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9,700 | |||||
白耀明 | 80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5,100 | |||||
王连永 | 78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6,9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8,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748,978 | |||||
孙义智 | 71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1,9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阎宝国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28,800股,普通账户持有40,000股,合计持有1,468,800股。股东刘永蜀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58,000股,普通账户持有1,200股,合计持有1,259,200股。股东王新坤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32,721股,普通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1,132,721股。股东白耀明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00,000股,普通账户持有205,100股,合计持有805,1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中央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安铁成 | 2000年07月13日 | 9112000040136004XA | 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及服务;汽车及摩托车产品及设备的开发、设计、研制、检测;汽车行业的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销售;展览展示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期刊的出版发行(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中央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 |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张乃文 | 1991年05月16日 | 670,000万元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职业字[2023]1549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忠箴、李崇瑛、蔡斌 |
审计报告正文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汽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汽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的确认 | |
中汽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场地试验技术服务,2022年度营业收 | (1)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中汽股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流程 |
入为324,715,840.82元。结合中汽股份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公司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以客户使用试验道路的时间或里程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算确定收费金额,分期确认收入。中汽股份实际执行中,根据场地试验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客户试验车辆使用道路时长或者经统计的客户试验车辆行驶里程、客户包场试验的包场时间,结合配套服务管理部门统计的各类配套服务清单,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收费单价计算收费确认收入。同时,公司的收费金额需经客户授权代表审核确认,以确保收费金额的准确性。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风险,同时收入指标对中汽股份的经营成果将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及六、(三十)。 | 以及管理层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了解中汽股份收入确认政策,抽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对与营业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确认方式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营业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恰当、合理。(3)对营业收入执行实质性检查及分析程序:检查项目收入确认单据,包括结算单、道路使用量清单等;检查业务回款情况;分析客户构成以及销售给各客户的毛利率情况;分析中汽股份各类业务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及合理性。(4)分析合同中有关销售折让、销售奖励以及各项形式的优惠政策条款,根据各类销售返利的具体情况,检查公司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获取报告期内各类返利的明细表,结合具体政策,复核公司在计算销售返利金额时所用的估计数据的合理性,进而重新计算销售返利金额的准确性。(5)向主要客户函证当期交易金额,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认销售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6)核查报告期重要客户背景信息,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且准确。 |
四、其他信息中汽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汽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中汽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汽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审计报告(续)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汽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汽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汽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二○二三年四月七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王忠箴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李崇瑛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蔡斌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016,855.87 | 165,403,558.7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2,614,531.6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37,617.00 | 4,615,483.00 |
应收账款 | 126,745,111.66 | 103,298,527.84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19,767.64 | 7,889,726.46 |
预付款项 | 1,322,701.53 | 1,534,026.6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54,756.39 | 1,230,646.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1,373,081.51 | 1,126,679.4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6,186,558.96 | 6,224,228.22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6,770,982.19 | 291,322,877.0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35,629,117.41 | 1,087,821,817.31 |
在建工程 | 235,019,602.62 | 52,662,878.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287.97 | 198,863.97 |
无形资产 | 552,962,539.06 | 496,438,638.65 |
开发支出 | 1,334,841.51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63,639.31 | 2,130,252.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386,873.05 | 65,058,895.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16,758.90 | 57,735.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94,779,659.83 | 1,704,369,082.50 |
资产总计 | 3,121,550,642.02 | 1,995,691,959.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6,432,964.42 | 76,595,007.0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194,478.39 | 14,135,489.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4,848,089.08 | 6,442,831.46 |
应交税费 | 11,779,126.44 | 59,861,258.31 |
其他应付款 | 4,779,185.05 | 105,251,918.7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21,337.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5,612.97 | 521,600.99 |
流动负债合计 | 129,259,456.35 | 296,329,443.5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5,773,909.89 | 270,784,692.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5,773,909.89 | 270,784,692.21 |
负债合计 | 395,033,366.24 | 567,114,135.7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22,400,000.00 | 991,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20,348,273.56 | 264,856,472.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800,156.75 | 19,836,064.6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9,968,845.47 | 152,085,286.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26,517,275.78 | 1,428,577,823.81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26,517,275.78 | 1,428,577,823.8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121,550,642.02 | 1,995,691,959.55 |
法定代表人:张嘉禾总经理:欧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秀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群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7,640,503.82 | 154,733,442.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2,614,531.6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37,617.00 | 4,615,483.00 |
应收账款 | 125,832,654.66 | 102,603,732.40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19,767.64 | 7,889,726.46 |
预付款项 | 1,318,891.48 | 1,534,026.69 |
其他应收款 | 1,980,961.97 | 1,172,896.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55,399.63 | 732,079.8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5,847,364.45 | 5,783,927.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1,247,692.28 | 279,065,314.9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33,564,400.11 | 1,085,815,797.17 |
在建工程 | 235,019,602.62 | 52,662,878.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287.97 | 198,863.97 |
无形资产 | 552,962,539.06 | 496,438,638.65 |
开发支出 | 1,334,841.51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63,639.31 | 2,130,252.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386,873.05 | 65,058,895.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16,758.90 | 57,735.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95,714,942.53 | 1,705,363,062.36 |
资产总计 | 3,106,962,634.81 | 1,984,428,377.28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3,682,702.24 | 74,314,397.4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883,757.17 | 14,031,181.95 |
应付职工薪酬 | 4,698,767.05 | 6,292,954.44 |
应交税费 | 11,775,847.98 | 59,860,824.07 |
其他应付款 | 4,682,412.01 | 105,166,900.3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21,337.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6,969.70 | 515,342.54 |
流动负债合计 | 125,930,456.15 | 293,702,938.2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5,773,909.89 | 270,784,692.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5,773,909.89 | 270,784,692.21 |
负债合计 | 391,704,366.04 | 564,487,630.4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22,400,000.00 | 991,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20,348,273.56 | 264,856,472.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800,156.75 | 19,836,064.64 |
未分配利润 | 238,709,838.46 | 143,448,209.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15,258,268.77 | 1,419,940,746.8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106,962,634.81 | 1,984,428,377.2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24,715,840.82 | 297,785,153.08 |
其中:营业收入 | 324,715,840.82 | 297,785,153.0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7,177,746.82 | 172,922,707.47 |
其中:营业成本 | 100,652,614.72 | 89,073,084.1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459,974.77 | 8,928,640.77 |
销售费用 | 3,084,501.72 | 2,666,906.96 |
管理费用 | 64,569,768.67 | 54,650,090.13 |
研发费用 | 11,255,349.38 | 13,077,021.23 |
财务费用 | -2,844,462.44 | 4,526,964.25 |
其中:利息费用 | 1,096,348.54 | 6,627,247.07 |
利息收入 | 4,023,661.09 | 2,175,815.29 |
加:其他收益 | 10,908,546.16 | 7,788,946.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02,362.71 | -2,418.9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02,833.3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1,015.90 | 616,314.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165,020,820.36 | 133,265,287.27 |
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30,396.57 | 2,064,889.64 |
减:营业外支出 | 430,481.45 | 84,279.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7,320,735.48 | 135,245,897.84 |
减:所得税费用 | 25,057,884.41 | 32,078,895.9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1 | 0.1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1 | 0.1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嘉禾总经理:欧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秀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群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07,368,275.62 | 285,622,126.58 |
减:营业成本 | 84,795,149.49 | 77,985,075.83 |
税金及附加 | 10,420,311.31 | 8,911,340.96 |
销售费用 | 3,331,792.24 | 2,751,156.00 |
管理费用 | 65,391,457.17 | 55,373,871.34 |
研发费用 | 11,257,156.85 | 13,077,021.23 |
财务费用 | -2,745,932.49 | 4,563,014.85 |
其中:利息费用 | 1,096,348.54 | 6,627,247.07 |
利息收入 | 3,852,966.28 | 2,074,976.30 |
加:其他收益 | 10,758,068.65 | 7,641,178.4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02,362.71 | -2,418.9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02,833.3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1,015.90 | 616,314.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2,250,589.90 | 131,215,720.08 |
加:营业外收入 | 2,727,297.71 | 2,011,540.08 |
减:营业外支出 | 390,831.19 | 27,651.6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4,587,056.42 | 133,199,608.48 |
减:所得税费用 | 24,946,135.35 | 31,946,073.7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9,640,921.07 | 101,253,534.7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9,640,921.07 | 101,253,534.7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9,640,921.07 | 101,253,534.7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1 | 0.1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1 | 0.10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1,455,107.00 | 332,227,548.6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38,113.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58,762.42 | 148,970,413.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451,983.11 | 481,197,962.0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590,947.30 | 50,767,381.4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200,003.26 | 34,232,340.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929,412.88 | 46,710,398.5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62,739.64 | 12,821,584.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683,103.08 | 144,531,70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768,880.03 | 336,666,256.9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450,612.1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02.00 | 2,3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8,453,314.13 | 2,3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3,094,451.12 | 267,638,112.6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6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3,094,451.12 | 267,638,112.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4,641,136.99 | -267,635,812.6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8,908,301.8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9,908,301.8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350,000.00 | 146,6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673,604.66 | 17,921,734.1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779,905.69 | 4,5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803,510.35 | 169,121,734.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4,104,791.54 | -169,121,734.1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7,465.42 | -100,091,289.7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804,286.60 | 264,895,576.3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036,821.18 | 164,804,286.6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1,876,515.99 | 321,577,227.3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38,113.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94,961.00 | 148,706,437.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7,509,590.68 | 470,283,665.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334,902.62 | 40,655,917.3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685,834.06 | 34,382,476.2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332,196.69 | 46,399,900.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39,403.15 | 13,431,999.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092,336.52 | 134,870,293.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17,254.16 | 335,413,371.1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450,612.1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8,450,612.1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2,446,359.16 | 266,539,944.4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6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2,446,359.16 | 266,539,944.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3,995,747.03 | -266,539,944.4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8,908,301.8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9,908,301.8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350,000.00 | 146,6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673,604.66 | 17,921,734.1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779,905.69 | 4,5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803,510.35 | 169,121,734.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4,104,791.54 | -169,121,734.1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73,701.33 | -100,248,307.4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134,170.46 | 254,382,477.9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660,469.13 | 154,134,170.4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 | 19,836,064.6 | 152,085,286.51 | 1,428,577,82 | 1,428,577,82 |
66 | 4 | 3.81 | 3.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19,836,064.64 | 152,085,286.51 | 1,428,577,823.81 | 1,428,577,823.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600,000.00 | 855,491,800.90 | 13,964,092.11 | 97,883,558.96 | 1,297,939,451.97 | 1,297,939,451.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2,262,851.07 | 142,262,851.07 | 142,262,851.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0,600,000.00 | 855,491,800.90 | 1,186,091,800.90 | 1,186,091,800.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0,600,000.00 | 855,491,800.90 | 1,186,091,800.90 | 1,186,091,800.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964,092.11 | -44,379,292.11 | -30,415,200.00 | -30,415,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964,092.11 | -13,964,092.1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415,200.00 | -30,415,200.0 | -30,415,200.0 |
0 | 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2,400,000.00 | 1,120,348,273.56 | 33,800,156.75 | 249,968,845.47 | 2,726,517,275.78 | 2,726,517,275.7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9,710,959.95 | 70,045,877.09 | 1,336,413,309.70 | 1,336,413,309.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48.78 | -2,239.05 | -2,487.83 | -2,487.83 | |||||||||||
前 |
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9,710,711.17 | 70,043,638.04 | 1,336,410,821.87 | 1,336,410,821.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25,353.47 | 82,041,648.47 | 92,167,001.94 | 92,167,001.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3,167,001.94 | 103,167,001.94 | 103,167,001.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125,353.47 | -21,125,353.47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125,353.47 | -10,125,353.4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19,836,064.64 | 152,085,286.51 | 1,428,577,823.81 | 1,428,577,823.8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19,836,064.64 | 143,448,209.50 | 1,419,940,746.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19,836,064 | 143,448,209. | 1,419,940, |
额 | .64 | 50 | 746.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600,000.00 | 855,491,800.90 | 13,964,092.11 | 95,261,628.96 | 1,295,317,521.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9,640,921.07 | 139,640,921.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0,600,000.00 | 855,491,800.90 | 1,186,091,800.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0,600,000.00 | 855,491,800.90 | 1,186,091,800.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964,092.11 | -44,379,292.11 | -30,415,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964,092.11 | -13,964,092.1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415,200.00 | -30,415,2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2,400,000.00 | 1,120,348,273.56 | 33,800,156.75 | 238,709,838.46 | 2,715,258,268.7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9,710,959.95 | 63,322,267.32 | 1,329,689,699.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48.78 | -2,239.05 | -2,487.8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9,710,711.17 | 63,320,028.27 | 1,329,687,212.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25,353.47 | 80,128,181.23 | 90,253,534.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253,534.70 | 101,253,534.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125,353.47 | -21,125,353.47 | -11,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125,353.47 | -10,125,353.4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1,800,000.00 | 264,856,472.66 | 19,836,064.64 | 143,448,209.50 | 1,419,940,746.8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公司名称: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3月3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嘉禾公司注册资本:132,2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571427139M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营业期限:2011-03-3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产品及试验设备的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场地及车间设施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汽车驾驶员培训;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本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现更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大丰市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港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公司全称为“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5,500.00 | 51.00 |
2 | 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 | 19,500.00 | 39.00 |
3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 |
合计 | 50,000.00 | 100.00 |
2011年3月29日,盐城丰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丰华会[2011]验第060号),公司首次出资人民币30,000.00万元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3年3月5日,盐城天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盐天方验字[2013]第142号),公司第二期出资20,000.00万元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500.00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9.00%)无偿转让给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集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日,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与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10月31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将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39.00%的国有股权划拨给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盐开管[2016]61号),同意为加快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将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00%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给东方投资集团。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变更为中汽中心、东方投资集团、大丰港集团,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5,500.00 | 51.00 |
2 |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9,500.00 | 39.00 |
3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 5,000.00 | 10.00 |
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合计 | 50,000.00 | 100.00 |
3.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2016年12月19日,中汽中心出具《关于“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通知》,同意东方投资集团向江苏中韩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中韩产业基金及其子基金转让其所持本公司39.00%股权。2017年1月10日,中汽中心召开办公会,同意本公司39.00%股权转让及实施增资。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东方投资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9.00%股权转让给盐城中韩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韩一号基金”),同意吸收其为本公司新股东,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日,东方投资集团与中韩一号基金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4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9,180.00万元,其中中韩一号基金新增出资19,180.00万元,中汽中心将其所持本公司30,000.00万元债权转为对本公司的增资资本,大丰港集团放弃本次增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万隆评报字[2017]第1032号),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本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0,056.75万元。公司增资价格按照1.00元/股确认。
2017年4月20日,盐城天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盐天方验字[2017]第018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2017年5月10日,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此次股权转让以及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5,500.00 | 55.96 |
2 | 盐城中韩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8,680.00 | 39.00 |
3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4 |
合计 | 99,180.00 | 100.00 |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年4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中韩一号基金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9.00%股权转让给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同意吸收其为本公司新股东,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日,中韩一号基金与悦达集团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5,500.00 | 55.96 |
2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38,680.00 | 39.00 |
3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4 |
合计 | 99,180.00 | 100.00 |
5.股份制改造
2020年5月1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净资产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27034号),确认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256,656,472.66元。2020年5月17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733号),确认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44,089.67万元。2020年6月16日,公司更名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意将净资产中的99,180.00万元折股99,1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各股东以各自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作为持股比例。2020年6月1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0508号),验证截至2020年6月19日,公司全体股东已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公司股本99,180.00万股,余额264,856,472.66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6月30日,公司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股份制改造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持有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5,500.00 | 55.96 |
2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38,680.00 | 39.00 |
3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4 |
合计 | 99,180.00 | 100.00 |
6.公开发行
2022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51号文《关于同意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60.00万股,2022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32,240.00万元,并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产品道路试验和测试服务,涵盖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系统的法规检测试验、研发试验和出口认证试验,除传统汽车外还同时兼顾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延伸服务涉及场地类市场活动,如新产品发布推介、客户媒体试驾以及汽车运动文化类体验和驾驶培训服务等。
(四)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集团总部均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中央企业。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五)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于2023年4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研酒店”),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不适用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应收票据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不计提坏账准备。
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票据;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本组合为应收信用较高商业承兑汇票以及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组合2收到其他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在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对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使用迁徙率模型,以历史违约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预期损失率进行调整,对于信用风险特征有显著差异的单项应收账款单独确认损失率。
13、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详见附注“八、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构筑物(不含道路)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2.71% |
道路路基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2.71% |
混凝土道路路面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沥青道路路面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交通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家具用具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文化体育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电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不适用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计算机软件 | 5 |
专利权 | 20 |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需在每个会计期末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需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期限内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1、长期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声誉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带薪缺勤分为累计带薪缺勤和非累计带薪缺勤。1)累计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计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计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而不是在实际发生缺勤期间的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取得现金支付(即定累积带薪缺勤),应当确认必须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累积未行使权利的补偿金额。2)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支付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如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产假、探亲假、病假等通常属于非积累带薪缺勤,应于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相关的职工薪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6、预计负债
不适用
37、股份支付
不适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
本公司产生收入的业务主要包括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检测业务、餐饮住宿业务。
本公司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以客户使用试验道路的时间或里程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算确定收费金额,分期确认收入。实际执行中,公司根据场地试验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客户试验车辆使用道路时长或者手工统计的客户试验车辆行驶里程、客户包场试验的包场时间,结合配套服务管理部门统计的各类配套服务清单,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收费单价计算收费确认收入。同时,公司的收费金额需经客户授权代表审核确认,以确保收费金额的准确性。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不适用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所有政府补助均按照总额法计算。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不适用 | (1)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 不适用 | (2) |
(1)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5号、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45、其他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 | 13%/9%/6%/5% |
消费税 | 无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 | 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4元/8元每平方米 |
房产税 | 房产余值/租金收入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 详见“(2)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等文件规定,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本公司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附件等文件,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依法享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及附件等文件,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依法享受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的规定,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所述小型微利企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2021年11月3日,本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0886,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100.00 | 2,550.00 |
银行存款 | 161,034,721.18 | 164,801,736.60 |
其他货币资金 | 980,034.69 | 599,272.18 |
合计 | 162,016,855.87 | 165,403,558.78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中包括七天通知存款的预提利息收入980,034.69元。2021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中包括七天通知存款的预提利息收入599,272.18元。
注2:期末无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
注3: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2,614,531.63 | |
其中: | ||
股票 | 572,135.04 | |
结构性存款 | 532,042,396.59 | |
其中: | ||
合计 | 532,614,531.63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37,617.00 | 4,615,483.00 |
合计 | 2,737,617.00 | 4,615,483.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37,617.00 | 100.00% | 4,615,483.00 | 100.00% |
的应收票据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737,617.00 | 100.00% | 4,615,483.00 | 100.00% | |
合计 | 2,737,617.00 | 100.00% | 4,615,483.0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不适用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60,813.95 | 3.18% | 4,160,813.95 | 100.00% | 6,099,566.15 | 5.62% | 5,054,535.25 | 82.87% | 1,045,030.9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6,770,424.36 | 96.82% | 25,312.70 | 0.02% | 126,745,111.66 | 102,385,638.20 | 94.38% | 132,141.26 | 0.13% | 102,253,496.94 |
其中: | ||||||||||
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 | 102,385,638.20 | 94.38% | 132,141.26 | 0.13% | 102,253,496.94 | |||||
合计 | 130,931,238.31 | 100.00% | 4,186,126.65 | 126,745,111.66 | 108,485,204.35 | 100.00% | 5,186,676.51 | 103,298,527.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160,813.9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7,008.02 | 77,008.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219,186.00 | 219,18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747,893.93 | 747,893.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芜湖德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104,401.00 | 104,401.00 | 100.00% | 债务人经营困难 |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 238,766.00 | 238,76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633,547.20 | 2,633,547.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0,011.80 | 140,011.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160,813.95 | 4,160,813.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312.7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6,764,912.36 | 25,170.49 | 0.02% |
1-2年(含2年) | 5,512.00 | 142.21 | 2.58% |
合计 | 126,770,424.36 | 25,312.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2、应收账款”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6,904,924.16 |
1至2年 | 187,915.78 |
2至3年 | 600,389.00 |
3年以上 | 3,238,009.37 |
3至4年 | 3,238,009.37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0,931,238.3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186,676.51 | 426,515.90 | 195,500.00 | 1,231,565.76 | 4,186,126.65 | |
合计 | 5,186,676.51 | 426,515.90 | 195,500.00 | 1,231,565.76 | 4,186,126.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芜湖德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 | 现金 |
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5,500.00 | 现金 |
合计 | 195,500.00 |
1、芜湖德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因资金困难,公司已按50%计提坏账92,200.50元,本期回款80,000.00元,转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000.00元。
2、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资金困难,公司已按100%计提坏账2,789,047.20元,本期回款155,500.00元,转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5,500.00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31,565.7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231,565.76 | 债务重组 | 已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 | 否 |
合计 | 1,231,565.76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2021年12月27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重整计划已经法院批准,本公司2022年4月7日根据重整计划收到众泰股票134304股,当天收盘价为3.81元/股,核销前期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31,565.76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9,440,899.30 | 30.12% | 7,738.88 |
第二名 | 14,426,773.87 | 11.02% | 2,885.35 |
第三名 | 13,716,109.21 | 10.48% | 2,743.23 |
第四名 | 11,991,740.01 | 9.16% | 2,398.35 |
第五名 | 9,831,720.07 | 7.51% | 1,966.34 |
合计 | 89,407,242.46 | 68.29%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519,767.64 | 7,889,726.46 |
合计 | 12,519,767.64 | 7,889,726.4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22,701.53 | 100.00% | 1,534,026.69 | 100.00% |
合计 | 1,322,701.53 | 1,534,026.69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70,445.28 | 20.45 |
第二名 | 241,944.65 | 18.29 |
第三名 | 179,816.51 | 13.59 |
第四名 | 123,592.15 | 9.34 |
第五名 | 112,035.70 | 8.47 |
合计 | 927,834.29 | 70.14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254,756.39 | 1,230,646.65 |
合计 | 1,254,756.39 | 1,230,646.65 |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01,745.00 | 1,001,745.00 |
代垫施工方费用 | 16,582.20 | 38,003.30 |
押金、定金 | 236,100.00 | 189,750.00 |
代扣代缴社保款 | 329.19 | 1,148.35 |
合计 | 1,254,756.39 | 1,230,646.6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不适用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3,929.19 |
1至2年 | 1,001,745.00 |
2至3年 | 50,000.00 |
3年以上 | 149,082.20 |
4至5年 | 149,082.20 |
合计 | 1,254,756.3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不适用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995,745.00 | 1-2年 | 79.36% | |
第二名 | 押金 | 132,000.00 | 3年以上 | 10.52% | |
第三名 | 押金 | 50,000.00 | 2-3年 | 3.98% | |
第四名 | 代垫施工方费用 | 6,374.00 | 3年以上 | 0.51% | |
第五名 | 押金 | 1,600.00 | 1年以内 | 0.13% |
合计 | 1,185,719.00 | 94.5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不适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1,099,607.66 | 1,099,607.66 | 974,182.36 | 974,182.36 | ||
周转材料 | 273,473.85 | 273,473.85 | 152,497.05 | 152,497.05 | ||
合计 | 1,373,081.51 | 1,373,081.51 | 1,126,679.41 | 1,126,679.41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9,330,397.61 | 1,122,066.2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466.85 | 102,162.02 |
上市费用 | 4,999,999.94 |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376,845,694.50 | |
合计 | 386,186,558.96 | 6,224,228.22 |
14、债权投资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35,629,117.41 | 1,087,821,817.31 |
合计 | 1,035,629,117.41 | 1,087,821,817.31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交通运输设备 | 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 仪器仪表 | 家具用具 | 文化体育设备 | 电器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75,962,771.49 | 11,258,356.06 | 64,254,920.68 | 5,154,882.33 | 38,684,009.35 | 754,977.87 | 5,252,717.65 | 514,593.55 | 5,349,633.73 | 3,594,618.28 | 1,410,781,480.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0,057.83 | 1,124,472.43 | 3,502,105.35 | 238,008.84 | 1,412,057.99 | 811,199.93 | 89,767.82 | 132,297.08 | 6,629,851.61 | ||
(1)购置 | 1,124,472.43 | 992,027.51 | 238,008.84 | 1,279,684.99 | 811,199.93 | 89,767.82 | 132,297.08 | 4,667,458.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10,077.84 | 132,373.00 | 2,642,450.8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 | -680,057.83 | -680,057.8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1,942.09 | 853,746.67 | 9,987.30 | 108,216.96 | 147,192.25 | 20,000.00 | 218,265.70 | 1,649,350.97 | |||
(1)处置或报废 | 291,942.09 | 853,746.67 | 9,987.30 | 108,216.96 | 147,192.25 | 20,000.00 | 218,265.70 | 1,649,350.97 | |||
4.期末余额 | 1,275,282,713.66 | 12,090,886.40 | 66,903,279.36 | 5,382,903.87 | 39,987,850.38 | 754,977.87 | 5,916,725.33 | 584,361.37 | 5,263,665.11 | 3,594,618.28 | 1,415,761,981.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6,300,685.63 | 3,450,924.01 | 30,189,339.77 | 3,603,588.04 | 23,243,863.55 | 184,528.37 | 2,040,246.58 | 143,475.85 | 2,278,312.56 | 1,524,699.32 | 322,959,66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225,513.48 | 1,288,633.11 | 6,361,229.39 | 449,775.86 | 3,429,883.29 | 89,882.96 | 634,429.98 | 69,271.34 | 654,234.06 | 341,503.20 | 58,544,356.67 |
(1)计提 | 45,225,513.48 | 1,288,633.11 | 6,361,229.39 | 449,775.86 | 3,429,883.29 | 89,882.96 | 634,429.98 | 69,271.34 | 654,234.06 | 341,503.20 | 58,544,356.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2,636.07 | 754,451.28 | 5,736.69 | 98,958.91 | 68,482.54 | 16,392.64 | 184,498.00 | 1,371,156.13 | |||
(1)处置或 | 242,636.07 | 754,451.28 | 5,736.69 | 98,958.91 | 68,482.54 | 16,392.64 | 184,498.00 | 1,371,156.13 |
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01,526,199.11 | 4,496,921.05 | 35,796,117.88 | 4,047,627.21 | 26,574,787.93 | 274,411.33 | 2,606,194.02 | 196,354.55 | 2,748,048.62 | 1,866,202.52 | 380,132,864.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3,756,514.55 | 7,593,965.35 | 31,107,161.48 | 1,335,276.66 | 13,413,062.45 | 480,566.54 | 3,310,531.31 | 388,006.82 | 2,515,616.49 | 1,728,415.76 | 1,035,629,117.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9,662,085.86 | 7,807,432.05 | 34,065,580.91 | 1,551,294.29 | 15,440,145.80 | 570,449.50 | 3,212,471.07 | 371,117.70 | 3,071,321.17 | 2,069,918.96 | 1,087,821,817.3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29,568,241.89 |
电器设备 | 202,189.38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5)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35,019,602.62 | 52,662,878.73 |
合计 | 235,019,602.62 | 52,662,878.7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二期项目 | 217,998,555.48 | 217,998,555.48 | 49,819,749.81 | 49,819,749.81 | ||
湿操控路和湿圆环路 | 15,197,522.19 | 15,197,522.19 | 2,802,893.91 | 2,802,893.91 | ||
高速环道测速和耐久车辆里程计量检测采购及委托软件开发 | 1,061,946.90 | 1,061,946.90 | ||||
财务预算及供应链系统建置 | 502,601.19 | 502,601.19 | ||||
轴数识别系统建设项目 | 184,070.79 | 184,070.79 | ||||
湿操控、湿圆环测试道路市政供水管道建设工程 | 74,906.07 | 74,906.07 | ||||
场内安保监控实施项目 | 40,235.01 | 40,235.01 | ||||
合计 | 235,019,602.62 | 235,019,602.62 | 52,662,878.73 | 52,662,878.7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湿操控路和湿圆环路 | 128,920,000.00 | 2,802,893.91 | 12,394,628.28 | 15,197,522.19 | 11.79% | 在建 | 其他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7,727.93 | 397,727.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97,727.93 | 397,727.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8,863.96 | 198,863.96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二期项目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二期项目 | 1,376,450,000.00 | 49,819,749.81 | 168,178,805.67 | 217,998,555.48 | 15.84% | 在建 | 募股资金 | ||
合计 | 1,505,370,000.00 | 52,622,643.72 | 180,573,433.95 | 233,196,077.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576.00 | 132,576.00 |
(1)计提 | 132,576.00 | 132,576.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1,439.96 | 331,439.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287.97 | 66,287.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863.97 | 198,863.97 |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6,964,536.10 | 53,398.06 | 1,885,483.83 | 548,903,417.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636,523.50 | 139,411.63 | 68,775,935.13 | ||
(1)购置 | 68,636,523.50 | 139,411.63 | 68,775,935.1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15,601,059.60 | 53,398.06 | 2,024,895.46 | 617,679,353.1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1,749,461.49 | 9,388.79 | 705,929.06 | 52,464,779.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48,052.14 | 3,527.36 | 300,455.22 | 12,252,034.72 | |
(1)计提 | 11,948,052.14 | 3,527.36 | 300,455.22 | 12,252,034.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 |
置 | |||||
4.期末余额 | 63,697,513.63 | 12,916.15 | 1,006,384.28 | 64,716,814.0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1,903,545.97 | 40,481.91 | 1,018,511.18 | 552,962,539.0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5,215,074.61 | 44,009.27 | 1,179,554.77 | 496,438,638.6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智能数字化试验场管理系统构建 | 1,334,841.51 | 1,334,841.51 | ||||||
合计 | 1,334,841.51 | 1,334,841.51 |
28、商誉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公共设施建设使用费 | 2,019,924.93 | 105,928.71 | 109,588.34 | 1,804,407.88 | |
软件使用权 | 110,327.43 | 51,096.00 | 59,231.43 |
合计 | 2,130,252.36 | 157,024.71 | 109,588.34 | 1,863,639.31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186,126.65 | 627,919.00 | 5,186,676.51 | 778,001.4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政府补助 | 219,935,195.33 | 53,872,338.29 | 223,373,105.69 | 55,165,705.44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会差异 | 35,059,166.48 | 8,400,057.06 | 30,081,654.09 | 8,330,111.57 |
计提尚未支付的客户优惠政策款 | 16,577,058.00 | 2,486,558.70 | 5,233,847.61 | 785,077.14 |
合计 | 275,757,546.46 | 65,386,873.05 | 263,875,283.90 | 65,058,895.6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386,873.05 | 65,058,895.6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固定资产款 | 635,451.75 | 635,451.75 | 57,735.85 | 57,735.85 | ||
预付基建类款项 | 1,881,307.15 | 1,881,307.15 |
合计 | 2,516,758.90 | 2,516,758.90 | 57,735.85 | 57,735.85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不适用
35、应付票据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497,758.10 | 40,455,638.89 |
1-2年(含2年) | 3,393,709.71 | 19,827,015.59 |
2-3年(含3年) | 404,979.54 | 66,478.23 |
3年以上 | 10,136,517.07 | 16,245,874.31 |
合计 | 86,432,964.42 | 76,595,007.0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9,948,772.99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630,463.78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江苏石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9,777.19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合计 | 10,979,013.96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优惠政策应支付给客户的优惠款 | 16,577,058.00 | 5,233,847.61 |
场地试验费 | 4,306,699.17 | 8,797,334.34 |
预收餐饮住宿款项 | 310,721.22 | 104,307.55 |
合计 | 21,194,478.39 | 14,135,489.50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439,713.96 | 33,580,153.01 | 34,171,777.89 | 4,848,089.0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03,117.50 | 4,771,136.78 | 5,774,254.28 | |
三、辞退福利 | 199,922.20 | 199,922.20 | ||
合计 | 6,442,831.46 | 38,551,211.99 | 40,145,954.37 | 4,848,089.08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276,262.94 | 25,390,000.00 | 26,250,904.95 | 4,415,357.99 |
2、职工福利费 | 1,573,169.33 | 1,573,169.33 | ||
3、社会保险费 | 20,141.40 | 2,703,952.12 | 2,643,203.68 | 80,889.8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141.40 | 2,481,403.29 | 2,420,798.85 | 80,745.84 |
工伤保险费 | 74,143.14 | 74,143.14 | ||
生育保险费 | 148,405.69 | 148,261.69 | 144.00 | |
4、住房公积金 | 3,206,265.00 | 3,206,265.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3,309.62 | 706,766.56 | 498,234.93 | 351,841.25 |
合计 | 5,439,713.96 | 33,580,153.01 | 34,171,777.89 | 4,848,089.0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26,806.40 | 3,026,806.40 | ||
2、失业保险费 | 94,592.58 | 94,592.5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03,117.50 | 1,649,737.80 | 2,652,855.30 | |
合计 | 1,003,117.50 | 4,771,136.78 | 5,774,254.28 |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8,483,296.99 | 43,176,989.80 |
个人所得税 | 663,892.84 | 717,941.7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4.94 | |
土地使用税 | 2,086,097.58 | 2,074,513.59 |
房产税 | 450,317.04 | 390,225.29 |
教育费附加 | 734.95 | |
其他 | 94,052.10 | 13,501,587.90 |
合计 | 11,779,126.44 | 59,861,258.31 |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779,185.05 | 105,251,918.71 |
合计 | 4,779,185.05 | 105,251,918.71 |
(1)应付利息
不适用
(2)应付股利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借款 | 100,128,333.26 | |
保证金、押金 | 4,779,185.05 | 5,123,585.45 |
合计 | 4,779,185.05 | 105,251,918.7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悦达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85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保证金 |
大陆泰密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454,25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采埃孚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5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爱德克斯(常州)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苏州五十铃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奥托立夫(上海)汽车安全系统研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江苏科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69,23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固铂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 | 合同结束后退还押金 |
合计 | 3,073,480.00 |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35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5,162.05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 36,175.49 | |
合计 | 33,521,337.54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25,612.97 | 521,600.99 |
合计 | 225,612.97 | 521,600.9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不适用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50、预计负债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70,784,692.21 | 5,010,782.32 | 265,773,909.89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270,784,692.21 | 5,010,782.32 | 265,773,909.89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贴款 | 142,000,000.00 | 14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试验道路基础设施补贴 | 53,032,301.43 | 2,890,029.12 | 50,142,272.31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 | 41,190,476.13 | 1,428,571.44 | 39,761,904.69 | 与资产相关 |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261号土地、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 | 9,052,905.98 | 223,069.56 | 8,829,836.42 | 与资产相关 |
0014392号、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4393号、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2494号] | ||||||
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补贴 | 6,357,464.30 | 6,357,464.30 | 与资产相关 | |||
盐城市2017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型车排放实验室建设项目) | 4,428,571.49 | 142,857.12 | 4,285,714.37 | 与资产相关 |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2762号] | 4,240,354.60 | 106,230.24 | 4,134,124.36 | 与资产相关 |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2761号] | 4,111,274.12 | 87,011.16 | 4,024,262.96 | 与资产相关 | ||
盐城市2015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 | 2,499,999.82 | 85,714.32 | 2,414,285.50 | 与资产相关 |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2581号] | 2,078,805.44 | 45,855.96 | 2,032,949.48 | 与资产相关 | ||
测试示范区协同创新的环境构建、运行组织与管理技术研究补贴 | 684,748.92 | 1,443.40 | 683,305.52 | 与收益相关 | ||
智能网联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关键技术研发补贴 | 6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自动驾驶电动汽车封闭测试环境构建与场地测试技术研究补贴 | 507,789.98 | 507,789.98 | 与收益相关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91,800,000.00 | 330,600,000.00 | 330,600,000.00 | 1,322,400,0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汽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日出具《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844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发行对应的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991,800,000.00元增至1,322,400,000.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64,856,472.66 | 855,491,800.90 | 1,120,348,273.56 | |
合计 | 264,856,472.66 | 855,491,800.90 | 1,120,348,273.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及上市决议,以及2022年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1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在2022年2月公开发行330,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1,800,000.00元,根据修改后的章程,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0,6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2,400,000.00元,截止2022年3月2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86,009,253.7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30,6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55,409,253.73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8441号),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深证上【2022】269号),减免本公司上市初费82,547.17元,调增资本公积82,547.17元。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836,064.64 | 13,964,092.11 | 33,800,156.75 | |
合计 | 19,836,064.64 | 13,964,092.11 | 33,800,156.7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2,085,286.51 | 70,045,877.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239.0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2,085,286.51 | 70,043,638.0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964,092.11 | 10,125,353.4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415,200.00 | 11,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9,968,845.47 | 152,085,286.5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7,585,501.64 | 75,683,903.87 | 277,452,002.90 | 70,201,091.38 |
其他业务 | 27,130,339.18 | 24,968,710.85 | 20,333,150.18 | 18,871,992.75 |
合计 | 324,715,840.82 | 100,652,614.72 | 297,785,153.08 | 89,073,084.13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297,585,501.64 | 297,585,501.64 | ||
其他业务 | 27,130,339.18 | 27,130,339.1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东 | 215,956,995.50 | 215,956,995.50 | ||
华北 | 63,194,187.04 | 63,194,187.04 | ||
华南 | 22,333,971.82 | 22,333,971.82 | ||
东北 | 12,351,710.23 | 12,351,710.23 | ||
华中 | 8,437,756.41 | 8,437,756.41 | ||
西南 | 2,437,242.46 | 2,437,242.46 | ||
西北 | 3,977.36 | 3,977.3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324,715,840.82 | 324,715,840.82 | |
合计 | 324,715,840.82 | 324,715,840.8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998.25 | 261,104.54 |
教育费附加 | 32,998.25 | 261,104.54 |
房产税 | 1,594,846.22 | 1,664,987.00 |
土地使用税 | 8,325,083.64 | 6,376,582.67 |
车船使用税 | 6,962.56 | 6,261.36 |
印花税 | 345,747.85 | 264,622.30 |
残疾人保障金 | 121,338.00 | 93,978.36 |
合计 | 10,459,974.77 | 8,928,640.77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07,677.36 | 2,417,727.39 |
广告费 | 180,808.55 | 40,942.00 |
业务招待费 | 83,388.32 | 75,967.00 |
折旧费 | 43,955.84 | 40,147.28 |
差旅费 | 27,486.11 | 41,985.61 |
办公费 | 22,121.44 | 16,666.41 |
材料费 | 10,041.75 | 5,807.62 |
保险费 | 13,486.23 | |
其他 | 9,022.35 | 14,177.42 |
合计 | 3,084,501.72 | 2,666,906.96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367,046.36 | 20,421,013.39 |
物业费 | 10,831,717.38 | 7,465,091.20 |
修理费 | 10,153,694.72 | 8,033,019.18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5,676,634.41 | 6,674,557.08 |
咨询费 | 4,082,165.50 | 2,728,254.34 |
无形资产摊销 | 3,857,181.11 | 2,832,342.72 |
广告宣传费 | 3,181,062.07 | 4,611.43 |
劳务费 | 2,255,078.72 | 3,353,965.04 |
车辆使用费 | 751,684.00 | 468,376.28 |
邮电通信费 | 502,658.08 | 507,042.22 |
办公费 | 314,154.65 | 421,087.29 |
会议费 | 295,640.09 | 333,405.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1,820.82 | 117,670.32 |
安全生产与保卫用品 | 212,205.47 | 165,378.87 |
差旅费 | 140,048.47 | 322,640.82 |
业务招待费 | 135,001.32 | 142,481.44 |
其他 | 701,975.50 | 659,153.29 |
合计 | 64,569,768.67 | 54,650,090.13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 | 485,495.93 | 1,910,171.73 |
力费用 | ||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 | 6,047,695.17 | 5,386,025.13 |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49,876.73 | 10,084.52 |
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 3,013,929.30 | 1,853,810.10 |
研发活动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 3,663.11 | 2,330.87 |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130,504.48 | 78,926.38 |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 109,056.60 | 1,878,278.46 |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 103,590.90 | 675,375.60 |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 1,237,018.87 | 743,055.98 |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 74,518.29 | 538,962.46 |
合计 | 11,255,349.38 | 13,077,021.23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96,348.54 | 6,627,247.07 |
减:利息收入 | 4,023,661.09 | 2,175,815.29 |
其他 | 82,850.11 | 75,532.47 |
合计 | -2,844,462.44 | 4,526,964.25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009,338.92 | 4,959,283.45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899,207.24 | 2,829,662.92 |
合计 | 10,908,546.16 | 7,788,946.37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856,668.21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845,694.50 |
债务重组收益 | -2,418.98 | |
合计 | 14,702,362.71 | -2,418.98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2,833.39 | |
合计 | 2,102,833.39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1,015.90 | 616,314.27 |
合计 | -231,015.90 | 616,314.27 |
72、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600,000.00 | 2,000,000.00 | 2,600,000.00 |
保险及违约赔偿、罚款收入 | 8,000.00 | 61,500.00 | 8,000.00 |
其他 | 122,396.57 | 3,389.64 | 122,396.57 |
合计 | 2,730,396.57 | 2,064,889.64 | 2,730,396.5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励 | 财政局 | 奖励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是 | 是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服务专项资金 | 财政局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是 | 是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设立研发机构补助 | 财政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是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2,600.00 | 42,600.00 |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87,783.18 | 84,228.99 | 387,783.18 |
其他 | 98.27 | 50.08 | 98.27 |
合计 | 430,481.45 | 84,279.07 | 430,481.45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385,861.83 | 67,835,776.9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7,977.42 | -35,756,881.06 |
合计 | 25,057,884.41 | 32,078,895.9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7,320,735.4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098,110.3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6,683.9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5,000.55 |
预计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转回时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本年度适用税率的差异影响 | 1,443,051.01 |
其他 | -1,744,961.43 |
所得税费用 | 25,057,884.41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1,430,800.00 | 1,524,730.00 |
政府补助 | 5,449,051.43 | 144,688,715.52 |
往来款 | 2,279,909.51 | 1,007,473.76 |
其他 | 2,599,001.48 | 1,749,494.19 |
合计 | 11,758,762.42 | 148,970,413.4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其他项中主要系收取的七天通知存款、活期存款利息。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1,104,723.39 | 11,805,839.67 |
支付保证金、押金 | 1,100,000.00 | 995,745.00 |
支付往来款 | 757,917.98 | 20,000.00 |
其他 | 98.27 | |
合计 | 12,962,739.64 | 12,821,584.6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往来款项主要系按规定支付的代收款项。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保证金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费用 | 10,779,905.69 | 4,550,000.00 |
归还股东借款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10,779,905.69 | 4,55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1,015.90 | -616,314.2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544,356.67 | 56,424,256.2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32,576.00 | 132,575.97 |
无形资产摊销 | 7,187,119.84 | 5,816,839.7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7,024.71 | 160,250.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7,783.18 | 84,228.9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436.8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96,348.54 | 6,627,247.0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744,759.30 | 2,418.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7,977.42 | -35,756,881.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6,402.10 | -410,133.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127,629.90 | 38,596,529.8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 -37,712,208.04 | 26,348,051.13 |
以“-”号填列) | ||
其他 | -5,010,782.32 | 136,090,185.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768,880.03 | 336,666,256.9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1,036,821.18 | 164,804,286.6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4,804,286.60 | 264,895,576.3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7,465.42 | -100,091,289.7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1,036,821.18 | 164,804,286.60 |
其中:库存现金 | 2,100.00 | 2,55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1,034,721.18 | 164,801,736.6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036,821.18 | 164,804,286.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不适用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不适用
83、套期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贴款 | 14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试验道路基础设施补贴 | 50,142,272.31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890,029.12 |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 | 39,761,904.69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28,571.44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2)第167号土地(后更换为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261号土地、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4392号、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4393号、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2494号] | 8,829,836.4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23,069.56 |
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补贴 | 6,357,464.30 | 递延收益 | |
盐城市2017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型车排放实验室建设项目) | 4,285,714.37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2,857.12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大土(38)国用(2011)第401号土地,后更换为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2762号] | 4,134,124.36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06,230.24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苏(2019)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0187号,后更换为苏(2021)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2761号] | 4,024,262.96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7,011.16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3,042,921.84 | 其他收益 | 3,042,921.84 |
盐城市2015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盐城试验场一期基本建设项目) | 2,414,285.5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5,714.32 |
基本建设土地补贴[2017大丰区不动产0002339号土 | 2,032,949.48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5,855.96 |
地(后更换为苏(2020)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2581号)] | |||
风云盛典专项资金补贴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上市奖励款 | 2,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0 |
测试示范区协同创新的环境构建、运行组织与管理技术研究补贴 | 683,305.5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43.40 |
智能网联试验场数字孪生与智慧云控关键技术研发补贴 | 6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自动驾驶电动汽车封闭测试环境构建与场地测试技术研究补贴 | 507,789.98 | 递延收益 | |
市级服务专项资金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激励创新20条政策奖励资金 | 175,000.00 | 其他收益 | 175,000.00 |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 | 141,939.00 | 其他收益 | 141,939.00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补贴 | 119,170.83 | 其他收益 | 119,170.83 |
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企业创新发展-设立研发机构补助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技创新专项资金 | 87,500.00 | 其他收益 | 87,5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5,441.60 | 其他收益 | 25,441.60 |
六税两费返还 | 5,790.57 | 其他收益 | 5,790.57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85、其他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 盐城 | 盐城 | 工商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投资设立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不适用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2,135.04 | 532,042,396.59 | 532,614,531.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19,767.64 | 12,519,767.6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本公司持有的股票,其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为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以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及与所在银行约定的利率计算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是本公司持有的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因承兑银行的信用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照票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数。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41.97% | 41.9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100%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中央企业。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资委。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其他主体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常州)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武汉专用汽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天津中汽康卓车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 |
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迪科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印刷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大丰悦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悦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高管的公司 |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解子胜担任董事的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960,943.40 | 1,496,000.00 | 否 | 1,271,218.88 |
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0,434,266.23 | 13,000,000.00 | 否 | 7,264,588.77 |
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2,385,016.68 | 13,260,000.00 | 否 | 10,985,823.32 |
悦达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774,947.98 | 2,997,000.00 | 否 | 1,836,751.2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40,150,067.56 | 43,013,667.92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181,121.39 | 997,168.66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4,100,811.07 | 5,858,400.95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22,815.01 | 45,811.35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5,441,407.99 | 5,752,072.39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3,828.31 | 67,354.68 |
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1,703,859.97 | 407,032.05 |
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252.83 | 5,488.68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672,840.48 | 1,281,500.70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30,737.72 | 24,015.60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713,167.79 | 212,130.99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23,136.77 | 6,996.21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87,221.67 | 177,863.17 |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221,217.76 | 159,799.08 |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29,622.61 | 17,864.14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59,801.42 | 109,581.73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6,547.19 | 22,148.16 |
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65,781.13 | 64,671.76 |
中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59,284.56 | 90,826.24 |
中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3,018.86 |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3,750.00 | 53,069.00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7,679.24 | 9,702.84 |
中汽研(常州)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5,484.90 | 4,609.44 |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2,628.30 | 5,724.52 |
天津中汽康卓车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566.04 | 4,550.01 |
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313.20 | 2,671.70 |
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 | 餐饮住宿服务 | 758.49 |
有限公司 | |||
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328.30 | 2,164.15 |
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 | 餐饮住宿服务 | 252.83 | |
武汉专用汽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660.38 | |
大丰悦丰实业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86,474.50 | 271,438.16 |
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156,000.05 | 25,390.80 |
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77,358.47 | 70,279.27 |
江苏悦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35,765.10 | |
江苏悦达印刷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8,301.88 | 6,229.25 |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6,453.77 | 3,159.44 |
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6,603.78 | 52,127.85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1,129.74 | |
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5,773.58 | |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9,275,205.64 | |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496,167.25 |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2,913.2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57,142.86 | 857,142.86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504,587.16 | 1,504,587.1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67,152,0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2年12月25日 | 是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5,96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否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46,800,0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2年12月25日 | 是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否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48,0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2年12月25日 | 是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4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公司关联方中汽中心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1)中汽中心与上海浦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1月15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ZB1565201900000020),约定该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公司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的期间内与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中汽中心为公司与该银行的以上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主债权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715.20万元,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中汽中心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保字[2019]第103-1号),约定中汽中心为公司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5,596.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借字(2019)第103号)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公司关联方悦达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1)悦达集团与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2月25日签署了《保证合同》(YB1565201928063701),约定该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依据公司与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2月25日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15652019280575),由浦发银行盐城分行向公司提供的金额为4,680.00万元的融资及利息等债权,悦达集团为公司与该银行的以上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悦达集团与大丰农商行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保字[2019]第103-3号),约定悦达集团为公司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3,90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借字(2019)第103号)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公司关联方大丰港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1)大丰港集团与浦发银行盐城分行于2019年11月15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ZB1565201900000022),约定该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公司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的期间内与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大丰港集团为公司与该银行的以上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主债权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4.80万元,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大丰港集团与大丰农商行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保字[2019]第103-2号),约定大丰港集团为公司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504.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一部)农商高借字(2019)第103号)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5,960,000.00 | 2020年11月05日 | 2022年05月04日 | 已于2022年3月17日归还结清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20年11月05日 | 2022年05月04日 | 已于2022年3月17日归还结清 |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40,000.00 | 2020年11月05日 | 2022年05月04日 | 已于2022年3月17日归还结清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5,773,141.04 | 5,870,889.02 |
(8)其他关联交易
商标使用许可2020年5月21日,中汽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公司无偿使用注册号为3609615、3609616、3609617、3609618、3609619的5项商标,商标许可费为0元。5项商标的使用期限为两年,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按照合同规定双方对合同条款均无异议,本合同有效期自动续展三年即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3月9日止)。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8,055,538.07 | 1,611.11 |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6,634,243.40 | 1,326.85 | 5,298,833.55 | 6,888.48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4,318,906.54 | 863.78 | 3,728,209.83 | 4,846.67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1,604,951.58 | 320.99 | 203,302.25 | 264.29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 | 900,926.20 | 180.19 | 224,858.84 | 292.32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101,996.96 | 20.40 | 49,700.33 | 64.61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99,717.97 | 19.94 | 6,084.63 | 7.91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 33,151.50 | 6.63 |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 | 18,240.06 | 3.65 | 97,385.62 | 126.60 |
应收账款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 | 3,975.00 | 0.80 | 56,253.58 | 73.13 |
应收账款 | 北京卡达克汽车 | 96,275.81 | 125.16 |
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江苏悦达汽车科创园有限公司 | 1,277.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6,061,810.62 | 7,300,128.46 | |
应收票据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1,459,620.00 | 3,485,483.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419,557.02 | 250,000.00 | |
应收票据 | 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190,000.00 | 130,000.00 | |
应收票据 | 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 87,997.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 4,776,030.36 | 4,051,652.07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江苏悦达印刷有限公司 | 205,523.48 | 308,385.28 |
应付账款 | 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80,100.07 | 299,204.46 |
应付账款 | 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3,989.22 | 43,989.22 |
应付账款 | 江苏悦达迪科汽车有限公司 | 19,892.50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13,274.34 | |
应付账款 | 江苏悦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1,611.10 | 57,226.05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悦达地产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 2,199.00 | 2,199.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6,031,815.29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39,050,049.97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 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 67,531.75 |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不适用
5、其他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2、债务重组
1.债权人披露情况
债务重组方式 | 债权账面余额 | 债务重组损失金额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金额 | 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 |
以非现金资产收回债权 | 1,843,264.00 | 0.00 | -- | -- |
2.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项目 | 公允价值金额 | 确定方法及依据 |
非现金资产 | 511,698.24 | 当日股票收盘价格 |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计划登记号为990000110006。本公司于本年度加入该年金计划。本公司年金计划采用单一计划模式建立,受托人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累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本公司缴费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4)其他说明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不适用
8、其他
1.出租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情况:
资产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 | 29,568,241.89 | 30,543,134.61 |
电器设备 | 202,189.38 | 340,576.62 |
合计 | 29,770,431.27 | 30,883,711.23 |
项目 | 金额 | |
一、收入情况 | ||
租赁收入 | 3,356,149.63 | |
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 |
折现租赁收款额 | |
第1年 | 3,584,138.69 |
第2年 | 3,584,138.69 |
第3年 | 2,465,000.00 |
第4年 | 1,640,000.00 |
第5年 | 1,640,000.00 |
三、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3,584,138.69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3,584,138.69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2,465,000.00 |
3年以上 | 3,280,000.00 |
2.承租人承租人应当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452.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 |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50,000.0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4,160,813.95 | 3.20% | 4,160,813.95 | 100.00% | 6,099,566.15 | 5.66% | 5,054,535.25 | 82.87% | 1,045,030.90 |
账款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5,857,967.36 | 96.80% | 25,312.70 | 0.02% | 125,832,654.66 | 101,690,842.76 | 94.34% | 132,141.26 | 0.13% | 101,558,701.50 |
其中: | ||||||||||
合计 | 130,018,781.31 | 100.00% | 4,186,126.65 | 125,832,654.66 | 107,790,408.91 | 100.00% | 5,186,676.51 | 102,603,732.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160,813.9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633,547.20 | 2,633,547.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747,893.93 | 747,893.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 238,766.00 | 238,766.00 | 100.00% | 债务人经营困难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219,186.00 | 219,18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0,011.80 | 140,011.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芜湖德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104,401.00 | 104,40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7,008.02 | 77,008.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160,813.95 | 4,160,813.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312.7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5,852,455.36 | 25,170.49 | 0.02% |
1-2年(含2年) | 5,512.00 | 142.21 | 2.58% |
合计 | 125,857,967.36 | 25,312.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5,992,467.16 |
1至2年 | 187,915.78 |
2至3年 | 600,389.00 |
3年以上 | 3,238,009.37 |
3至4年 | 3,238,009.37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0,018,781.3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186,676.51 | 426,515.90 | 195,500.00 | 1,231,565.76 | 4,186,126.65 | |
合计 | 5,186,676.51 | 426,515.90 | 195,500.00 | 1,231,565.76 | 4,186,126.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5,500.00 | 现金 |
芜湖德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 | 现金 |
合计 | 195,500.00 |
芜湖德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因资金困难,公司已按50%计提坏账92,200.50元,本期回款80,000.00元,转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000.00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31,565.7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231,565.76 | 债务重组 | 已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 | 否 |
合计 | 1,231,565.76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2021年12月27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重整计划已经法院批准,本公司2022年4月7日根据重整计划收到众泰股票134304股,当天收盘价为3.81元/股,核销前期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31,565.76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8,694,381.30 | 29.76% | 7,738.88 |
第二名 | 14,426,773.87 | 11.10% | 2,885.35 |
第三名 | 13,716,109.21 | 10.55% | 2,743.23 |
第四名 | 11,991,740.01 | 9.22% | 2,398.35 |
第五名 | 9,831,720.07 | 7.56% | 1,966.34 |
合计 | 88,660,724.46 | 68.19%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80,961.97 | 1,172,896.62 |
合计 | 1,980,961.97 | 1,172,896.62 |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01,745.00 | 1,001,745.00 |
代垫施工方费用 | 16,582.20 | 38,003.30 |
押金、定金 | 132,000.00 | 132,000.00 |
代扣代缴社保款 | 329.19 | 1,148.32 |
内部往来款 | 830,305.58 | |
合计 | 1,980,961.97 | 1,172,896.62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30,634.77 |
1至2年 | 1,001,745.00 |
3年以上 | 148,582.20 |
4至5年 | 148,582.20 |
合计 | 1,980,961.97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不适用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 | 995,745.00 | 1-2年 | 50.27% | |
第二名 | 关联方交易款 | 830,305.58 | 1年以内 | 41.91% | |
第三名 | 押金 | 132,000.00 | 3年以上 | 6.66% | |
第四名 | 代垫施工方费用 | 6,374.00 | 3年以上 | 0.32% | |
第五名 | 代扣代缴社保款 | 329.19 | 3年以上 | 0.02% | |
合计 | 1,964,753.77 | 99.18%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不适用
(3)其他说明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9,337,370.35 | 76,905,667.16 | 278,957,863.60 | 71,815,515.78 |
其他业务 | 8,030,905.27 | 7,889,482.33 | 6,664,262.98 | 6,169,560.05 |
合计 | 307,368,275.62 | 84,795,149.49 | 285,622,126.58 | 77,985,075.83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 299,337,370.35 | 299,337,370.35 | ||
租赁及其他 | 8,030,905.27 | 8,030,905.2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东 | 202,779,550.48 | 202,779,550.48 | |
华北 | 60,441,144.60 | 60,441,144.60 | |
华南 | 21,454,891.92 | 21,454,891.92 | |
东北 | 12,224,615.87 | 12,224,615.87 | |
华中 | 8,249,106.09 | 8,249,106.09 | |
西南 | 2,218,966.66 | 2,218,966.6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307,368,275.62 | 307,368,275.6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856,668.21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845,694.50 | |
债务重组 | -2,418.98 | |
合计 | 14,702,362.71 | -2,418.98 |
6、其他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7,783.18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08,546.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与资产及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805,196.10 | 主要系资金理财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95,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698.3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77,041.27 | |
合计 | 25,932,116.1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0% | 0.11 | 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1% | 0.09 | 0.0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净利润 | 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142,262,851.07 | 103,167,001.94 | 2,726,517,275.78 | 1,428,577,823.81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按国际会计准则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