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善水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458,694.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972,305.77元。截止2021年12月21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1]
验字第900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4,431,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10,458,694.23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383,972,305.77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36,112.33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7,449,118.18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1,401,457,536.28 |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县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彭泽县支行、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01,457,536.28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792900851710702 | 88,400,936.2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县支行 | 14347101040014670 | 52,726,600.00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727289900000009968 | 1,260,33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 36050164125000001653 | -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彭泽县支行 | 20336043000100000481081 | - |
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114289650000023824 | - |
合计 | - | 1,401,457,536.28 |
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449,118.18元。
四、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善水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汪先福 | 叶 俊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8,397.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生产项目 | 否 | 126,033.00 | 126,033.00 | - | - | - | 2023年12月 | - | - | 否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272.66 | 5,272.66 | - | - | - | 2023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1,305.66 | 131,305.66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7,091.57万元,暂未确定用途和实际使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7,091.57万元,暂未确定用途和实际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91.80万元,经公司 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40,145.7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