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05
【2023年4月24日】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剑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小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步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业绩变动的行业背景及经营情况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0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四节公司治理..................................................................................................................................................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第六节重要事项..................................................................................................................................................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第十节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及公告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逸豪新材、上市公司 | 指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逸豪有限 | 指 | 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深圳分公司 | 指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逸豪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赣州市大兴冶金化工有限公司、赣州市大兴冶金化工厂,系公司股东 |
香港逸源 | 指 | HKYIYUANCO.,LIMITED(香港逸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系公司股东 |
逸源基金 | 指 | 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逸豪优美科 | 指 | 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 |
逸豪置业 | 指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赣州鸿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兴国逸豪 | 指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
健鼎科技 | 指 |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44.TW) |
生益科技 | 指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83.SH) |
景旺电子 | 指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228.SH) |
胜宏科技 | 指 |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300476.SZ) |
中京电子 | 指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79.SZ) |
中富电路 | 指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300814.SZ) |
世运电路 | 指 |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920.SH) |
聚飞光电 | 指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03.SZ) |
芯瑞达 | 指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83.SZ) |
南亚新材 | 指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519.SH) |
上海恒越 | 指 | 上海恒越贸易有限公司 |
Prismark | 指 | PrismarkPartnersLLC,是一家印制电路板领域内的知名市场分析机构 |
《公司章程》 | 指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度 |
电解铜箔 | 指 | 以铜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铜箔,按下游应用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电子电路铜箔,一类是锂电铜箔 |
电子电路铜箔 | 指 | 又称为PCB铜箔、标准铜箔,属于电解铜箔的一种,主要应用于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领域,充当电子元器件之间互连的导线 |
锂电铜箔 | 指 | 属于电解铜箔的一种,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充当负极材料载体及负极集流体 |
超薄铜箔 | 指 | 6?m<厚度≤12?m的电解铜箔 |
薄铜箔 | 指 | 12?m<厚度≤18?m的电解铜箔 |
常规铜箔 | 指 | 18?m<厚度≤70?m的电解铜箔 |
厚铜箔 | 指 | 厚度>70?m的电解铜箔 |
覆铜板、CCL | 指 | 英文名CopperCladLaminate,简称CCL,系将补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两面覆以铜箔,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用于制作印制电路板 |
铝基覆铜板 | 指 | 铝基覆铜板,是以铝为金属基材制造的金属基覆铜板,具有良好散热功能 |
PCB | 指 | 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英文名PrintedCircuitBoard,简称PCB,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
HDI | 指 | 高密度互联,英文名HighDensityInterconnect,简称HDI,一种采用细线路、微小孔、薄介电层的高密度印制电路板技术,该等工艺所制成的印制电路板被称为HDI板 |
STD铜箔 | 指 | 标准铜箔 |
RTF铜箔 | 指 | 反转处理铜箔 |
HVLP铜箔 | 指 | 极低轮廓铜箔 |
LED | 指 | 发光二极管,英文名Light-EmittingDisplay,简称LED,通过电子与空穴复合释放能量发光 |
FR-4 | 指 | 覆铜板的一种,以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浸以环氧树脂经过高温、高压、热压而成的板状压制品 |
RoHS | 指 | 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
REACH | 指 | REACH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
ULCCN:QMTS2,MOT130认证 | 指 | 为由美国UL安全实验室对于金属散热基板耐热测试所颁布的一种安全认证,QMTS2指应用在电路板或软板的基板基材、薄膜与胶材,MOT130指最高工作温度为130℃。该项测试皆在确保LED产品在使用良好的热传导性之散热基板下,不会因高温而爆板或烧毁 |
点价 | 指 | 又称基差贸易,是大宗商品贸易市场定价方式 |
铝基PCB | 指 | 其基材是由电路层(铜箔)、绝缘基层和铝板三部分构成,其中铝板基材作为底板,表面附上绝缘基层,与基层上面的铜箔层共同构成导通线路,铜面上可以安装电子元器组件 |
单面板 | 指 | 英文名称“Single-SidedBoards”,在绝缘基材上仅一面具有导电图形的印制电路板 |
双多层板 | 指 | 双多层板指具有两层及以上导电图形的印制电路板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逸豪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176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逸豪新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anzhouYihaoNewMaterials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剑萌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41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4100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ihaonm.com | ||
电子信箱 | dmb@yihaoxincai.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LIULEI | 钟子宜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电话 | 0797-8339625 | 0797-8339625 |
传真 | 0797-8334198 | 0797-8334198 |
电子信箱 | dmb@yihaoxincai.com | dmb@yihaoxincai.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守军、邓玮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郭振国、黄滨 | 2022年9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1,334,709,512.90 | 1,271,049,881.46 | 5.01% | 838,473,36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56.81% | 57,639,546.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027,793.81 | 153,773,110.75 | -64.87% | 55,723,853.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312,585.47 | 22,357,333.78 | -40.46% | 104,835.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1.28 | -60.16% | 0.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1.28 | -60.16% | 0.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7% | 26.60% | -19.23% | 11.4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202,380,762.63 | 1,520,516,916.50 | 44.84% | 1,141,976,650.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67,387,900.53 | 693,616,453.56 | 140.39% | 530,774,896.0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82,956,395.74 | 370,660,404.46 | 287,290,814.25 | 293,801,898.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315,062.76 | 21,709,041.47 | 16,294,818.77 | -993,108.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421,996.98 | 18,873,937.58 | 9,757,993.24 | -6,026,133.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40,759.32 | -25,746,799.17 | 108,737,332.16 | -47,637,188.2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268.00 | -1,977,185.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62,683.03 | 10,765,847.25 | 3,458,952.00 | 主要系本期收到首发上市政府奖励及智能制造奖励所致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90,476.1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1,232.88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17.35 | -47,354.43 | 592,154.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9,620.92 | 5,043.3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0,533.13 | 1,625,821.45 | 348,704.95 | |
合计 | 16,298,021.05 | 9,068,446.74 | 1,915,692.7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所属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PCB)。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制造的重要材料,印制电路板作为现代各类电子设备中的关键电子元器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
资料来源:Prismark等研究报告
(二)行业基本情况
1、主要产品及用途电解铜箔系以铜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铜箔。电解铜箔作为铜材加工产品之一,是电子行业的基础原料,被称为电子产品信号与电力传输、沟通的“神经网络”。电解铜箔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公司产品属于电子电路铜箔。
电子电路铜箔是沉积在电路板基底层上的一层薄的铜箔,与电子级玻纤布、专用木浆纸、合成树脂及其他材料(如粘合剂、功能填料等)等原材料经制备形成覆铜板,再经过一系列其他复杂工艺形成印制电路板。电子电路铜箔主要作为覆铜板、印制电路板中用于连接各个电子元器件的导电体,是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生产的主要材料之一。
覆铜板是制作印制电路板的核心材料,担负着印制电路板导电、绝缘、支撑三大功能。金属基覆铜板
按照不同的金属基材,可分为铝基覆铜板、铜基覆铜板、铁基覆铜板和不锈钢基覆铜板。铝基覆铜板是金属基覆铜板中最常用、产量最大的品种。
铝基覆铜板是一种具有良好散热功能的金属基覆铜板,一般单面板由三层结构所组成,分别是电路层(铜箔)、绝缘层和金属基层。电子元器件运行时产生的热量通过绝缘层迅速传导到金属基层,借由金属基材传递热量,从而实现组件的散热。与传统的FR-4相比,铝基覆铜板热阻较低,使铝基覆铜板具有极好的热传导性能;与陶瓷基覆铜板等相比,它的机械性能又极为优良。此外,铝的密度小、抗氧化、易于加工、价格低等特点,使其成为目前使用率最高最广泛的散热材质之一。
印制电路板(PCB)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小到手机、计算机,大到通讯电子、车用电子、航空航天,都需使用印制电路板,因此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通过对覆铜板上的铜箔进行图案化设计,再将覆铜板通过显影、刻蚀制程后可形成单层PCB。多层PCB则需要将多个蚀刻好的覆铜板加上树脂,再次覆以铜箔,经层压、钻孔、电镀、防焊等多道工序后制备而成。
2、行业发展概况
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印制线路板属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行业,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及指导性文件的推出,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2017年国家发改委推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电解铜箔被纳入其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高性能铜箔材料、高性能覆铜板、印制线路板等列入鼓励类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将电解铜箔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将新型电子元器件覆铜板制造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公司所生产的电子电路铜箔和铝基覆铜板产品,直接应用于覆铜板、PCB等行业,终端应用于众多领域,国家相关部门针对上述行业均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板、特种印制电路板、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作为电子核心产业列入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制造”列入鼓励类产业。印制电路板行业在产业政策支持下不断向高性能化发展,将推动公司所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不断进行产业升级。
(1)电子电路铜箔
①行业概况
近年来,全球电解铜箔市场规模总体呈增长态势,产量稳步增长。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统计数据,报告期上年(2021年)我国电解铜箔总年产能达71.8万吨,同比增长18.7%;总产量达64.0万吨,同比增长30.9%;总销量达63.6万吨,同比增长31.1%。其中,我国电子电路铜箔产量2014年至2021年从21.58万吨增长至40.2万吨,年化复合增长率为9.29%。受整体市场环境以及上下游产业链影响,铜箔行业2021年整体呈现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
根据PersistenceMarketResearch对全球电解铜箔市场的规模测算,2018年全球电解铜箔市场规模约为80亿美元,至2025年将达到159亿美元,期间CAGR为10.37%。保持这一较快增速的主要原因是5G产业链发展带动的电子电路铜箔和新能源产业链带动的锂电铜箔需求量快速上升。
从区位优势方面看,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从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不断转移,根据PersistenceMarketResearch数据,2019年初亚太地区占全球电解铜箔市场规模的89%,而PCB和锂电池占亚太地区铜箔使用量的比例超过90%。
②报告期变化分析
短期来看,2021年,消费电子、5G通讯、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IDC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
上游电子电路铜箔需求增加,电子电路铜箔供需偏紧,行业内企业订单充足、加工费保持较高水平。相对2021年度,2022年度受经济运行周期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全球电子、整机市场需求下降,包括PC、手机、电视等领域,产业链降本压力大,铜箔需求及加工费下滑,加之原材料铜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铜箔行业业绩下滑。
从中长期看,电子产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柱产业,电解铜箔、覆铜板和PCB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产品,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产业,其发展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并且,随着5G基站、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将驱动PCB以及PCB原材料市场保持稳健增长。
③发展趋势
A.5G、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带动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需求增长
随着5G、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PCB及上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在高频高速通信领域和汽车电子领域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工信部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083万个,全年净增87万个。其中5G基站为231.2万个,全年新建5G基站88.7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1.3%,占比较上年末提升7个百分点。5G通信需要更快的传输速率、更宽的网络频谱和更高的通信质量,因此5G通信设备对高频高速通信材料的性能要求更为严苛。随着5G对于高频高速材料需求的逐步升级,具有相关特性的电子电路铜箔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度,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96.9%和93.4%,新能源汽车新车的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强劲。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兴起,汽车电子PCB需求大幅上升,新能源汽车相比传统燃油车新增电池管理系统BMS、整车控制器VCU、电机控制器MCU,PCB使用量明显高于传统燃油汽车。根据中金企信国际咨询数据,新能源汽车PCB价值量约为传统燃油汽车的5倍。在新能源汽车的带动下,汽车电子PCB需求大幅上升,以汽车用PCB为代表的大功率、大电流基板在性能方面提出更多的要求,厚铜箔市场需求迅速扩大。
B.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
近年来我国电子电路铜箔产量快速提升,但国内企业生产的电子电路铜箔主要以常规产品为主,以高频高速电解铜箔为代表的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仍然主要依赖于海外企业,我国高端电解铜箔仍需大量进口,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
C.PCB向高密度、轻薄化方向发展,推动电子电路铜箔技术和产品升级
在产品类型上,由于PCB行业整体上向高密度、轻薄化方向发展,产品不断缩小体积,轻量轻薄,性能升级,以适应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需求,更精密的HDI板和封装基板的应用将不断加大。据Prismark预计,封装基板、HDI板的增速将明显超过其它PCB产品。PCB行业高密化、轻薄化,一方面使得电子电路铜箔在PCB制造成本中的占比提高,在PCB产业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也推动电子电路铜箔技术和产品的升级。
(2)铝基覆铜板
①行业概况
覆铜板行业的下游应用颇为广泛,从日常消费类电子,到5G通信、数据中心、新能源等行业均有涉及。铝基覆铜板是一种具有良好散热功能的金属基覆铜板,是LED照明、电视背光、汽车照明等领域用量最大的散热基板材料,并在电动汽车、大功率电源转换器、军工等领域有广泛用途。
②发展趋势随着铝基覆铜板下游市场产业升级,下游客户对铝基覆铜板产品性能的要求日益提高,铝基覆铜板行业未来朝着高性能、环保发展的趋势愈加明显。A.技术发展推动铝基覆铜板材料发展近年来,国内企业在铝基覆铜板制造技术方面的创新成果显著,设备自动化程度大幅提高,国内铝基覆铜板逐步缩小与美国、日本等国外企业的技术差距。电子技术的发展对铝基覆铜板的市场需求正在升温,同时对铝基覆铜板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电子产品的高密度、多功能、大功率以及微电子集成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电力电子器件的功率密度和发热量大幅增长,由此导致电力电子器件的散热性、耐热性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推动了铝基覆铜板的需求,铝基覆铜板将朝着高导热性、高耐热性、高绝缘性、高稳定性等方向发展。
B.对环保的日益重视推动行业发展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绿色环保理念在电子产业已形成共识,绿色环保型PCB将是行业的发展方向。因此业内企业必须加大对环保生产、研发的投入,环保门槛将会提高。相对于玻纤布基覆铜板,金属基覆铜板在导热性与环保方面都具有更大的优势,回收利用价值高,尤其是铝基覆铜板,成为近年来主要的发展对象。
(3)印制电路板(PCB)
①行业概况PCB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小到手机、计算机,大到通讯电子、车用电子、航空航天,都需使用印制电路板,因此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通过对覆铜板上的铜箔进行图案化设计,再将覆铜板通过显影、刻蚀制程后可形成单层PCB。多层PCB则需要将多个蚀刻好的覆铜板加上树脂,再次覆以铜箔,经层压、钻孔、电镀、防焊等多道工序后制备而成。
②报告期变化分析近年来,产业链供应链的联动效应越来越明显,上下游成本及库存压力传导对整个产业链涉及的公司都是巨大的挑战。由于国际形势、能源和粮食危机、通胀和加息等因素,宏观经济增长乏力,2022年电子行业表现不及预期,根据Prismark最新预测,2022年电子产业规模预计2,426万亿美金,同比下降2.1%。
短期来看,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讯电子等终端消费需求疲软,PCB及下游产业链的生产、制造和销售受到影响。报告期内,PCB行业热度受全球经济复苏承压、电子产业与半导体整体增速放缓、美元升值、大宗商品价格回落等多重因素影响,产值增长放缓。
根据Prismark数据,相比2021年三季度,全球市场规模单季度同比下降1.7%。2022年四季度,PCB市场需求疲软的态势持续,全球电子整机市场需求进一步下降,包括PC、手机、电视等领域,汽车行业亦受到影响。Prismark报告指出,2022年PCB产值预计同比上涨1%,相较于2021年24.1%的高增速将出现明显的下滑。
从长期看,电子产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随着AI、智能网联汽车、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将带动行业发展,根据Prismark预测,2022-2027年全球PCB产值复合增长率为
3.8%,2027年全球PCB产值将达到约983.88亿美元。2021-2026年中国PCB产值复合增长率约为4.6%,预计到2026年中国PCB产值将达到约546.05亿美元,特别是服务器/数据存储应用领域所需PCB产值复合增长率达10%。
③发展趋势
A.产业重心持续向大陆转移随着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从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和新兴国家转移,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基地。伴随着电子信息产业链迁移,作为其基础产业的PCB行业也随之向中国大陆、东南亚等亚洲地区集中。在2000年以前,全球PCB产值70%以上分布在美洲、欧洲及日本等地区。进入21世纪以来,PCB产业中心不断向亚洲地区转移,汇丰前海证券预测,到2025年我国在全球PCB市场的占有率将达到60%,内资厂商有望受益于产业向大陆的转移,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
B.高密度化、高性能化作为电子信息产业重要的配套,PCB行业的技术发展通常需要适应下游电子终端设备的需求。目前,电子产品主要呈现出两个明显的趋势:一是轻薄短小,二是高速高频,下游行业的应用需求对PCB的精细度和稳定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CB行业将向高密度化、高性能化方向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公司致力于成为电子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在PCB铜箔和PCB领域均与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取得了该等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生益科技、南亚新材、健鼎科技、景旺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中富电路、世运电路、兆驰光源、聚飞光电、芯瑞达、TCL、视源股份、LG等。公司产品能够有效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规格、质量等各项要求,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二)公司主要产品
1、电子电路铜箔电子电路铜箔系以铜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铜箔,主要作为覆铜板、印制电路板中用于连接各个电子元器件的导电体,是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生产的主要材料之一。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会(CCLA)数据,2020年我国电子电路铜箔需求量中,PCB用电子电路铜箔占比28.57%,覆铜板用电子电路铜箔占比71.43%。与行业内企业多以覆铜板客户为主不同,公司电子电路铜箔客户中PCB客户占比高。
基于产业链优势,公司对PCB客户的需求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建立了高度柔性化的生产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响应PCB客户在厚度、幅宽和性能等方面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有效契合PCB客户铜箔订单“多规格、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规格丰富,涵盖超薄铜箔、薄铜箔、常规铜箔和厚铜箔等种类,覆盖范围广泛,主要产品规格有12?m、15?m、18?m、28?m、30?m、35?m、50?m、
52.5?m、58?m、70?m、105?m等,销售最大幅宽为1,325mm。
2、铝基覆铜板
铝基覆铜板属于金属基覆铜板的一种,由导电层、绝缘层、金属基层组成,其中导电层经过蚀刻可形成印制电路,绝缘层主要起粘接、绝缘和导热的功能,金属基层主要用于满足铝基覆铜板的散热、机械性能等需求。公司凭借自有铜箔生产线的垂直产业链优势,可以根据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铝基覆铜板产品的定制化生产。
公司掌握了铝基覆铜板全制程生产技术,公司铝基覆铜板产品使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具有技术先进、规格齐全、品质稳定、交期及时、低成本等优势。公司铝基覆铜板主要应用于LED下游应用行业,如LED(含MiniLED)背光、LED照明等。
3、PCB
印制电路板(PCB)主要为电子信息产品中的电子元器件提供预定电路的连接、支撑等功能,发挥了信号传输、电源供给等重要作用。公司主要为LED、电子信息制造业相关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的PCB产品。目前公司PCB产品主要为单面铝基PCB、双多层PCB。
公司已研发出可应用于MiniLED的铝基PCB产品,可满足下游MiniLED领域客户对技术指标、产品性能等要求,公司铝基MiniLEDPCB产品已经通过瑞丰光电(300241.SZ)应用于TCL的TV产品中。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名称 | 产品 | 产品下游 | 终端应用 |
电子电路铜箔 | 覆铜板、PCB | 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 | |
铝基覆铜板 | 铝基PCB | LED(含MiniLED)背光、LED照明等 | |
PCB | (铝基PCB) | LED背光、LED照明、消费电子、通讯电子、汽车电子等 | LED(含MiniLED)、仪表盘、车灯、GPS、影音系统、工控电源、电力电源、UPS、5G通讯、智能制造、 |
(双多层PCB) | 智能家电、物联网等 |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产品来获取合理利润。公司紧随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能够快速响应市场的变化和下游客户的需求,同时通过提高运营管理能力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外购的原材料主要原材料为铜、铝板,其中铜是电子电路铜箔生产的主要原材料;铝板和电子电路铜箔(自产)是铝基覆铜板生产的主要材料;铝基覆铜板(自产)和FR4覆铜板是公司PCB的主要材料。铜和铝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透明,货源充足。公司拥有稳定的采购渠道,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下设供应部,负责采购的实施和管理,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需求定期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名录》,从质量、交货周期、供货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原材料供应的品质合格、货源稳定,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公司电子电路铜箔生产具有连续生产特点,公司综合考虑铜箔产能与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公司铝基覆铜板生产结合行业需求、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公司PCB生产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工艺配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品质部门和生产部门定时、定量对生产各个工序的在产品进行性能检测和外观监控,对产品生产全流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后包装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优质且长期合作稳定的客户群体,主要以上市公司以及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同时存在少量贸易商。一方面公司通过定期的品质回访,与客户研发团队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响应客户最新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客户维护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行业研讨会、市场调研、相关行业研究与期刊等多种途径,主动选择发展前景良好与自身发展战略匹配的公司,有针对性地进行新客户开发,创造业务合作的机会。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采用“铜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以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铜价作为基准铜价,根据铜价、加工费、产品规格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市场供需关系,与客户协商确定。铝基覆铜板产品销售价格系根据生产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供需关系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PCB产品销售价格系根据生产成本、生产工艺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二)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制造的重要材料,印制电路板作为现代各类电子设备中的关键电
子元器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工控医疗等众多领域。公司深耕于电子电路铜箔及PCB行业,公司客户主要以上市公司以及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先后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健鼎科技、景旺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中富电路、世运电路、兆驰光源、聚飞光电、芯瑞达、TCL、视源股份、LG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产业链优势,公司对PCB客户的需求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建立了高度柔性化的生产管理体系。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能够快速响应PCB客户在厚度、幅宽和性能等方面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有效契合PCB客户铜箔订单“多规格、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住市场机遇,在做大做强电子电路铜箔业务的同时,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2017年公司铝基覆铜板生产线投产,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PCB项目一期开始试生产,公司成功将产品拓展至铝基覆铜板、PCB。公司掌握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生产核心技术,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公司铝基覆铜板使用自产铜箔,公司PCB产品使用自产铜箔和铝基覆铜板,具有技术先进、规格齐全、品质稳定、交期及时、低成本等优势。公司现已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有PCB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布局的企业。并且随着公司产品的产销量扩大、客户数量和质量的提升、产品及工艺技术升级,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也在提高。
公司坚持“以品质谋效益,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电子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技术中心入选为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电子电路铜箔系江西省名牌产品。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注重工艺技术提升,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已取得12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III级企业等认证。此外,公司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产品符合RoHS、REACH等的要求,铝基覆铜板还通过ULCCN:QMTS2MOT130认证;PCB产品已通过中国CQC和美国UL认证。公司产品满足了客户对产品性能、规格、质量等各项要求,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赢得了市场的信任。
2、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电子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PCB项目一期已于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试生产,随着公司PCB项目的投产,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公司实现了PCB关键材料的自产,有利于公司产品质量水平的长期稳定,同时关键原材料自产也为公司产品带来了成本优势。
②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铜箔行业深耕十余年,经过多年发展,依靠稳定的产品供给、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的服务体系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健鼎科技、景旺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中富电路、世运电路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住市场机遇,在做大做强电子电路铜箔业务的同时,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公司铝基覆铜板先后与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顺科技有限公司、万安溢升电路板有限公司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产品终端应用于小米、海信、创维、TCL等品牌。公司PCB业务已与兆驰光源、聚飞光电、芯瑞达、TCL、视源股份、LG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并实现批量供货。目前
公司已经成为兆驰光源、芯瑞达铝基PCB的主要供应商,产品质量得到了上述知名客户认可,产品品质市场反馈良好。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行业内的标杆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及商业信誉,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通过进入该等客户的供应商体系,有利于公司获得行业内潜在客户的认可,便于公司业务持续快速拓展;同时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各方面性能指标的高标准严格要求,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稳固公司的研发和产品优势。
③柔性化生产优势
PCB在叠板和压合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排板组合需要不同幅宽的铜箔,同时PCB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不同应用领域对PCB产品及其所用铜箔亦有不同的厚度和性能要求,例如智能手机中的HDI板需要使用12?m超薄铜箔,大功率大电流电源板需要使用70?m-105?m的厚铜箔。基于产业链优势,公司对PCB客户的需求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建立了高度柔性化的生产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响应PCB客户在厚度、幅宽和性能等方面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有效契合PCB客户铜箔订单“多规格、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规格丰富,涵盖超薄铜箔、薄铜箔、常规铜箔和厚铜箔等种类,覆盖范围广泛,主要产品规格有12?m、15?m、18?m、28?m、30?m、35?m、50?m、52.5?m、58?m、70?m、105?m等,销售最大幅宽为1,325mm。
公司的柔性化生产管理增强了客户粘性,促进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在PCB行业中的客户积累和良好口碑,有利于公司获得PCB行业内潜在客户的认可,便于公司业务持续快速拓展,提升了公司柔性化生产的规模化效应。
④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提升,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公司在全面发展生产技术的同时,始终紧跟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专注于本领域的技术研发,形成并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电解铜箔生箔机设计及工艺优化技术,电解铜箔表面处理机设计及工艺优化技术,抗剥高温耐衰减、深度细微粗化表面处理工艺技术,铝基覆铜板全自动连线生产技术,铝基覆铜板用涂胶铜箔工艺配方及生产技术等。公司已取得专利124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掌握了铜箔生产后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与操作工艺,具备设备创新研发能力。公司铜箔后处理设备采用自主设计、零部件委托加工、自主组装的模式,提升了设备的适用性和先进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提升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⑤产品优势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的规格丰富,涵盖超薄铜箔、薄铜箔、常规铜箔和厚铜箔,覆盖范围广泛,主要产品规格有12?m、15?m、18?m、28?m、30?m、35?m、50?m、52.5?m、58?m、70?m、105?m等,销售产品最大幅宽为1,325mm。多年来,公司持续跟踪市场变动趋势和客户产品需求,提升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通过多年来持续的研发和工艺改进,公司铜箔产品由常规STD铜箔持续升级演进,在抗拉性、延伸性、耐热性、抗剥离强度等性能指标上不断提升,目前公司已研发生产HDI用超薄铜箔和105?m厚铜箔等原先依赖进口的高性能铜箔;高频高速铜箔方面,HVLP铜箔、RTF铜箔已向客户送样,目前正处于测试验证阶段。
(2)竞争劣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电子电路铜箔生产技术,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通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设备改进,提高管理效能,在不断创新突破的同时,2022年公司电子电路铜箔年产量达到13,163吨,产能利用率突破了129%。公司现有电子电路铜箔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持续位于高位,已难以提升产量,而客户订单持续处于较为饱和状态,现有产能对公司与已有客户进一步加强合作以及新客户开发产生了制约
因素,不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
公司将借助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扩大产量,优化产品结构,在强化与已有客户合作的同时,开发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的优质客户,以差异化、定制化高端产品以及规模效应,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驱动力。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业绩变化
1、业绩驱动因素
国家产业政策、行业供需情况、行业竞争情况、技术创新能力等因素为业绩驱动的关键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
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属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行业,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及指导性文件的推出,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国家政策的支持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行业政策变动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重要的因素之一。
(2)行业供需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的下游应用市场较为广阔,终端应用涵盖了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行业,庞大的电子信息产业终端市场为铜箔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电子信息产业终端产品的需求受全球政治环境、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游需求旺盛时,带动PCB及下游铜箔等材料行业需求的发展,提升行业景气度,另一方面,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带动下,铜箔行业扩产速度加快,电子电路新增产能释放或拟建锂电铜箔产能向电子电路铜箔产能转移,则可能会导致铜箔行业供给增加,行业竞争加剧,改变铜箔行业的市场供需情况,进而影响铜箔行业企业的业绩水平。
(3)行业竞争情况
随着终端应用市场的发展,电子电路铜箔行业的景气度提升。电子电路铜箔的市场需求量将会持续增长,将吸引越来越多新企业进入或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剧行业竞争。整体而言,新进入厂商技术积累、研发能力、客户积累等较为薄弱。
随着5G通信技术的应用、汽车电子产品技术的更迭,行业下游客户的产品性能更新加速,消费者偏好变化加快,在此背景下,拥有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高效的产品批量供货能力、良好的产品质量、优质客户资源的铜箔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拥有竞争优势,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4)技术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对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具有重大影响。技术提升、工艺改进将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业绩变化
2022年公司业绩下滑幅度较大,主要受行业整体需求放缓、PCB业务产能释放较慢的影响,符合行业市场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
电子电路铜箔方面,2021年,受消费电子、5G通讯、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IDC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上游电子电路铜箔需求增加,电子电路铜箔供需偏紧,行业内企业订单充足、加工费保持较高水平,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业绩较好。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统计数据,报告期上年(2021年)我国电解铜箔总年产能达71.8万吨,同比增长18.7%;总产量达64.0万吨,同比增长
30.9%;总销量达63.6万吨,同比增长31.1%,铜箔行业整体呈现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2022年以来、受经
济运行周期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全球电子、整机市场需求下降,包括PC、手机、电视等领域,产业链降本压力大,铜箔需求及加工费下滑,加之原材料铜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铜箔行业业绩下滑,在去年高基数的影响下,本年业绩下滑幅度较大。
PCB方面,2022年度,PCB行业热度受全球经济复苏承压、电子产业与半导体整体增速放缓、美元升值、大宗商品价格回落等多重因素影响,产值增长放缓。公司PCB业务系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试生产,受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本年PCB产品的产能及销售还处于爬坡阶段,PCB业务在本年尚未能实现盈利,对公司业绩产生负向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产品覆盖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等三类产品。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技术中心入选为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电子电路铜箔系江西省名牌产品。公司已培养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生产、研发及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及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连续的研发投入,公司逐步掌握了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及PCB各个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并积累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一)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电子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PCB项目一期已于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试生产,随着公司PCB项目的投产,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公司实现了PCB关键材料的自产,有利于公司产品质量水平的长期稳定,同时关键原材料自产也为公司产品带来了成本优势。
(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铜箔行业深耕十余年,经过多年发展,依靠稳定的产品供给、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的服务体系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健鼎科技、景旺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中富电路、世运电路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住市场机遇,在做大做强电子电路铜箔业务的同时,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公司铝基覆铜板先后与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顺科技有限公司、万安溢升电路板有限公司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产品终端应用于小米、海信、创维、TCL等品牌。公司PCB业务已与兆驰光源、聚飞光电、芯瑞达、TCL、视源股份、LG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并实现批量供货。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兆驰光源、芯瑞达铝基PCB的主要供应商,产品质量得到了上述知名客户认可,产品品质市场反馈良好。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行业内的标杆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及商业信誉,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通过进入该等客户的供应商体系,有利于公司获得行业内潜在客户的认可,便于公司业务持续快速拓展;同时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各方面性能指标的高标准严格要求,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稳固公司的研发和产品优势。
(三)柔性化生产优势
PCB在叠板和压合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排板组合需要不同幅宽的铜箔,同时PCB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不同应用领域对PCB产品及其所用铜箔亦有不同的厚度和性能要求,例如智能手机中的HDI板需要使用12?m超薄铜箔,大功率大电流电源板需要使用70?m-105?m的厚铜箔。基于产业链优势,公司对PCB客户的需求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建立了高度柔性化的生产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响应PCB客户在厚度、幅宽和性能等方面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有效契合PCB客户铜箔订单“多规格、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公
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规格丰富,涵盖超薄铜箔、薄铜箔、常规铜箔和厚铜箔等种类,覆盖范围广泛,主要产品规格有12?m、15?m、18?m、28?m、30?m、35?m、50?m、52.5?m、58?m、70?m、105?m等,销售最大幅宽为1,325mm。公司的柔性化生产管理增强了客户粘性,促进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在PCB行业中的客户积累和良好口碑,有利于公司获得PCB行业内潜在客户的认可,便于公司业务持续快速拓展,提升了公司柔性化生产的规模化效应。
(四)技术研发优势公司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提升,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公司在全面发展生产技术的同时,始终紧跟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专注于本领域的技术研发,形成并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电解铜箔生箔机设计及工艺优化技术,电解铜箔表面处理机设计及工艺优化技术,抗剥高温耐衰减、深度细微粗化表面处理工艺技术,铝基覆铜板全自动连线生产技术,铝基覆铜板用涂胶铜箔工艺配方及生产技术等。公司已取得专利124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掌握了铜箔生产后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与操作工艺,具备设备创新研发能力。公司铜箔后处理设备采用自主设计、零部件委托加工、自主组装的模式,提升了设备的适用性和先进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提升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五)产品优势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的规格丰富,涵盖超薄铜箔、薄铜箔、常规铜箔和厚铜箔,覆盖范围广泛,主要产品规格有12?m、15?m、18?m、28?m、30?m、35?m、50?m、52.5?m、58?m、70?m、105?m等,销售产品最大幅宽为1,325mm。多年来,公司持续跟踪市场变动趋势和客户产品需求,提升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通过多年来持续的研发和工艺改进,公司铜箔产品由常规STD铜箔持续升级演进,在抗拉性、延伸性、耐热性、抗剥离强度等性能指标上不断提升,目前公司已研发生产HDI用超薄铜箔和105?m厚铜箔等原先依赖进口的高性能铜箔;高频高速铜箔方面,HVLP铜箔、RTF铜箔已向客户送样,目前正处于测试验证阶段。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公司实现首发上市。在面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通胀高位运行,地缘政治局势动荡,国内环境复杂等诸多严峻考验和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保持稳健经营,不断强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夯实内部基础,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同时统筹规划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推进产品市场认证,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公司价值。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10,000吨/年铜箔产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正在有序进行,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公司持续推进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增加研发投入,开展产品工艺研发以及细分行业领域的前瞻性技术的研究,提高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积极推进RTF铜箔、HVLP铜箔在客户中的应用,提升铜箔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获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技术中心入选为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铜箔产品获评江西省名牌产品。
2022年度,受全球经济复苏承压、大宗商品价格回落、通胀高企及消费者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下游行业整体增速放缓,铜箔产品加工费下降,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47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1%,实现净利润7,032.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81%。其中,2022年度公司实现铜箔产量13,163吨,同比增长0.99%,实现铜箔销售量13,088吨,同比增长7.32%。公司PCB业务投产后,铝基覆铜板逐渐转为自用,随着公司PCB产量上升,PCB耗用铝基覆铜板增加,铝基覆铜板产量上升,销售减少,自用增加,2022年度公司实现铝基覆铜板产量158.33万张,同比增长41.04%;铝基
覆铜板销量56.45万张,同比下降44.28%。2022年度公司PCB产量为112.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0.31%,PCB销售量为109.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5.49%。2022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4,066.82万元。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住市场机遇,在做大做强电子电路铜箔业务的同时,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至铝基覆铜板以及下游PCB。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公司PCB业务将科技创新与新旧产业进行融合,一方面加强对原应用领域产品的更新迭代,另一方面主动选择发展前景良好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的领域进行重点布局,持续创新,加强技术和人才储备。2023年度公司PCB计划通过提升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PCB技术创新、生产管理和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单面铝基PCB、双多层PCB等消费类PCB产品基础上,提升PCB产品结构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持续积累提升PCB工艺能力,并重点提升工业自动化、智能终端、MiniLED、智能家居、5G通信、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领域PCB产品的应用。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334,709,512.90 | 100% | 1,271,049,881.46 | 100% | 5.01% |
分行业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34,709,512.90 | 100.00% | 1,271,049,881.46 | 100.00% | 5.01% |
分产品 | |||||
电子电路铜箔 | 1,088,978,043.67 | 81.59% | 1,154,791,971.83 | 90.85% | -5.70% |
铝基覆铜板 | 52,050,503.31 | 3.90% | 89,337,957.71 | 7.03% | -41.74% |
PCB | 172,892,448.58 | 12.95% | 26,077,364.99 | 2.05% | 563.00% |
其他业务收入 | 20,788,517.34 | 1.56% | 842,586.93 | 0.07% | 2,367.23% |
分地区 | |||||
华南 | 659,618,466.21 | 49.42% | 635,309,005.30 | 49.98% | 3.83% |
华东 | 415,979,564.11 | 31.17% | 454,209,912.01 | 35.74% | -8.42% |
华中 | 73,712,056.53 | 5.52% | 32,702,107.88 | 2.57% | 125.40% |
西南 | 149,525,425.49 | 11.20% | 137,418,723.94 | 10.81% | 8.81% |
西北 | 3,757,054.79 | 0.28% | 0.00 | 0.00% | 100.00% |
东北 | 483,669.29 | 0.04% | 197,628.76 | 0.02% | 144.74% |
境外 | 31,633,276.48 | 2.37% | 11,212,503.57 | 0.88% | 182.1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334,709,512.90 | 100.00% | 1,271,049,881.46 | 100.00% | 5.01% |
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PCB废杂料、铝基覆铜板边角料收入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34,709,512.90 | 1,186,879,044.40 | 11.08% | 5.01% | 22.64% | -12.78% |
分产品 | ||||||
电子电路铜箔 | 1,088,978,043.67 | 946,747,474.78 | 13.06% | -5.70% | 10.08% | -12.46% |
铝基覆铜板 | 52,050,503.31 | 42,270,467.95 | 18.79% | -41.74% | -43.56% | 2.62% |
PCB | 172,892,448.58 | 196,782,565.88 | -13.82% | 563.00% | 506.85% | 10.53% |
其他业务收入 | 20,788,517.34 | 1,078,535.79 | 94.81% | 2,367.23% | 141.24% | 47.87% |
分地区 | ||||||
华南 | 659,618,466.21 | 588,854,284.55 | 10.73% | 3.83% | 21.95% | -13.27% |
华中 | 73,712,056.53 | 52,557,191.65 | 28.70% | 125.40% | 83.94% | 16.08% |
华东 | 415,979,564.11 | 369,892,497.29 | 11.08% | -8.42% | 7.81% | -13.38% |
西南 | 149,525,425.49 | 135,569,198.04 | 9.33% | 8.81% | 29.92% | -14.7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334,709,512.90 | 1,186,879,044.40 | 11.08% | 5.01% | 22.64% | -12.7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电路铜箔) | 销售量 | 吨 | 13,088.29 | 12,195.37 | 7.32% |
生产量 | 吨 | 13,163.02 | 13,033.77 | 0.99% | |
库存量 | 吨 | 161.4 | 610.38 | -73.56%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铝基覆铜板) | 销售量 | 万张 | 56.45 | 101.31 | -44.28% |
生产量 | 万张 | 158.33 | 112.26 | 41.04% | |
库存量 | 万张 | 28.68 | 28.33 | 1.24%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PCB) | 销售量 | 万平方米 | 109.17 | 18.97 | 475.49% |
生产量 | 万平方米 | 112.69 | 21.25 | 430.31% | |
库存量 | 万平方米 | 2.57 | 2.05 | 25.3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电路铜箔库存量减少系2023年春节过年较往年提前,客户备货需求较高,公司库
存降低;公司铝基覆铜板销售量下降、生产量上升系公司PCB业务投产后,铝基覆铜板逐渐转为自用,
PCB产量上升使得PCB耗用铝基覆铜板增加,导致铝基覆铜板产量上升,销售减少,自用增加;PCB产销量上升系公司PCB业务投产后,产能逐步释放。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阴极铜 | 上海恒越贸易有限公司 | 85,923.04 | 80,069.89 | 80,069.89 | 不适用 | 是 | 否 | 否 | 不适用 |
注:公司与上海恒越签订的合同为阴极铜采购合作协议书,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双方无书面异议自动延期三年,上述合同总金额为2022年度公司与上海恒越累计签署的采购订单金额。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932,230,959.19 | 78.54% | 784,154,031.07 | 81.02% | 18.88%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44,800,030.40 | 3.77% | 25,364,869.97 | 2.62% | 76.62%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09,848,054.81 | 17.68% | 158,289,903.28 | 16.36% | 32.57%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电子电路铜箔 | 直接材料 | 786,350,082.46 | 83.06% | 705,894,520.64 | 82.08% | 11.40% |
电子电路铜箔 | 直接人工 | 18,264,212.30 | 1.93% | 16,668,409.77 | 1.94% | 9.57% |
电子电路铜箔 | 制造费用及其 | 142,133,180. | 15.01% | 137,478,585. | 15.98% | 3.39% |
他 | 02 | 67 | ||||
铝基覆铜板 | 直接材料 | 36,880,466.50 | 87.25% | 62,701,534.60 | 83.72% | -41.18% |
铝基覆铜板 | 直接人工 | 1,709,255.49 | 4.04% | 4,614,606.93 | 6.16% | -62.96% |
铝基覆铜板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3,680,745.96 | 8.71% | 7,577,196.77 | 10.12% | -51.42% |
PCB | 直接材料 | 109,000,410.23 | 55.39% | 15,557,975.82 | 47.98% | 600.61% |
PCB | 直接人工 | 24,826,562.61 | 12.62% | 4,081,853.27 | 12.59% | 508.22% |
PCB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62,955,593.04 | 31.99% | 12,787,035.07 | 39.43% | 392.34% |
其他业务支出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078,535.79 | 100.00% | 447,085.78 | 100.00% | 141.24% |
说明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辅料为硫酸等;铝基覆铜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箔(自产)和铝板;PCB的主要原材料为覆铜板和铜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基本稳定。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12,852,825.9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3.4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18,317,415.49 | 16.36% |
2 | 客户二 | 147,409,104.15 | 11.04% |
3 | 客户三 | 146,429,060.14 | 10.97% |
4 | 客户四 | 100,839,956.81 | 7.56% |
5 | 客户五 | 99,857,289.36 | 7.48% |
合计 | -- | 712,852,825.95 | 53.4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000,859,083.3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9.6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上海恒越 | 716,848,188.95 | 64.21% |
2 | 供应商1 | 106,478,423.91 | 9.54% |
3 | 供应商2 | 98,058,790.89 | 8.78% |
4 | 供应商3 | 50,752,587.64 | 4.55% |
5 | 供应商4 | 28,721,092.00 | 2.57% |
合计 | -- | 1,000,859,083.39 | 89.6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191,480.03 | 6,464,978.92 | -4.23% | |
管理费用 | 16,049,590.05 | 25,328,973.40 | -36.64% | 主要系上年PCB项目投产前员工薪酬福利等计入管理费用,且本期中介机构费用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28,928,317.72 | 33,391,821.14 | -13.37% | 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
研发费用 | 40,668,213.99 | 40,090,444.51 | 1.44%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复杂镀液体系下对明胶浓度精确测量的研究 | 研发出电解铜箔生产过程中使用添加剂明胶含量的检测方法,为添加剂的精确添加提供依据,确保产品质量性能稳定。 | 项目已完成 | 研发出电解铜箔生产过程中各类有机添加剂含量的检测方法,为添加剂精确补量提供依据,确保产品质量性能稳定 | 1、为公司提供一种能精确测量电解液中明胶含量的测试方法,能大大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提高我司电解铜箔在市场上的竞争力;2、为生产高档电解铜箔生产过程中电解液中明胶含量的精确添加提供技术支撑; |
HVLP铜箔生产工艺的研究 | 1、研发出适用于高频高速板使用的1/2OZ超低轮廓铜箔且不含有Ni等磁性金属元素;2、高频高速用HVLP铜箔硅烷偶联剂工艺研究与优化。 | 研究阶段 | 研发出适用于高频高速板使用的超低轮廓铜箔,Rz<1.8mμm(JIS测量法),不含磁性金属,适用与各类高频高速板材 | 不含有Ni等磁性金属元素的高频高速用HVLP铜箔,解决了信号传输过程中,损耗大,发热严重的问题。为公司提供一种性能优越,竞争力强的HVLP铜箔新产品,打入HVLP铜箔市场,满足高频高速用HVLP |
铜箔市场需求。 | ||||
高耐热绿色环保钝化工艺的研究 | 研究开发出一种不含铬的高耐热绿色环保电解铜箔钝化工艺 | 项目已完成 | 研发出高耐热绿色环保钝化工艺,使表面处理防氧化段不使用含铬镀液。 | 1、大大减少了含铬废水处理成本和铬污泥处理费用,减少公司运营成品,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2、绿化环保的钝化液,从根本上解决电镀行业污染严重的问题,推动绿色工业发展的进程,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 |
易剥离极薄载体铜箔的开发 | 研究开发具有稳定剥离强度的5μm及以下超薄载体铜箔生产制造技术 | 研究阶段 | 研究获得具有稳定剥离强度的5μm及以下超薄载体铜箔,使用35μm铜箔作载体。载体箔和超薄铜箔层之间形成的剥离层剥离强度稳定在0.15-0.2N/mm | 开发出一种抗剥离强度稳定的5μm及以下超薄载体铜箔新产品,实现进口替代,进入超薄载体铜箔市场,满足市场对超薄载体铜箔的需求。 |
12OZ超厚铜箔的开发 | 研究开发12OZ超厚铜箔生产制造技术 | 研究阶段 | 研发12OZ超厚铜箔,该铜箔轮廓度均匀,高温防氧化性能强,且抗剥高温耐衰减性能优异。适用于大功率印制电路板。 | 开发出一种性能优越,竞争力强的12OZ超厚铜箔,实现进口替代,满足市场对超厚电解铜箔需求。 |
MINILEDPCB生产制造技术研究 | 研究开发微小LEDPCB生产制造技术 | 项目已完成 | 研发MiniLEDPCB制备技术,产品外形尺寸稳定,平整度高,对准度高,反射率达到90%以上。 | 1、为公司研发出可生产MINI电路板的基本生产制造技术;通过对相关的机器设备参数和物料方法的研究,使其达到精度≦0.05MM,反射率达90%以上;2、提升PCB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促进PCB的市场竞争力。 |
超薄介质层MiniLED用铝基覆铜板的开发 | 研究开发出介质层厚度60μm的MiniLED用铝基覆铜板生产制造技术 | 项目已完成 | 研发出介质层厚度≤60μm的MiniLED用铝基覆铜板,且具有介质层厚度一致性及高尺寸稳定性,满足MiniLEDPCB的板材性能要求。 | 1、开发出具有更好散热性能和更稳定的尺寸精度的介质层厚度在60μm的MiniLED用铝基覆铜板,对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具有重要意义;2、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
MINIPOBPCB板生产制造技术研究 | 研究开发MINIPOBPCB生产制造技术 | 项目研究中 | 研发出生生产精度达到≦0.03MM,反射达到85%以上,尺寸稳定板翘小于千分之0.5的MINIPOB电子电路板。 | 1、开发出具有产品精度更高和产品性能更稳定的电子电路板;2、进一步满足电子行业的显示要求,跟上和促进现今电子显示的发展趋势;3、开发新产品生产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竟争力。 |
微小LEDPCB | 研究开发微小LEDPCB生产制造技术 | 研究阶段 | 研究不同油墨材料及生产工艺参数(主要为油墨厚度、LDI曝光机参数、成品检测参数)对微小LEDPCB墨色控制、尺寸稳定性、平整度高和对准度的影响,获得其稳定参数范围 | 微小LEDPCB市场2021年市场需求68亿人民币,预计2023年市场需求120亿人民币。公司设计产能一期每月7万平米,二期后合计每月20万平米,现有产能空缺。可弥补厂内订单缺口需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98 | 87 | 12.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47% | 11.65% | 0.82%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8 | 6 | 33.33% |
硕士 | 3 | 3 | 0.00% |
其他 | 87 | 78 | 11.54%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9 | 5 | 80.00% |
30~40岁 | 42 | 39 | 7.69% |
40岁以上 | 47 | 43 | 9.3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0,668,213.99 | 40,090,444.51 | 26,014,841.2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05% | 3.15% | 3.10%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9,336,694.04 | 1,089,568,674.79 | -0.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6,024,108.57 | 1,067,211,341.01 | -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2,585.47 | 22,357,333.78 | -40.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4,831.88 | 903,047.62 | -51.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420,568.03 | 89,797,554.08 | 94.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85,736.15 | -88,894,506.46 | -95.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3,007,393.13 | 398,637,611.36 | 244.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7,921,833.27 | 324,429,949.09 | 210.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085,559.86 | 74,207,662.27 | 391.9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634,654.58 | 7,612,999.82 | 2,587.9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发生额为43.48万元,同比下降51.85%,主要系本期取得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收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发生额为17,442.06万元,同比增加94.24%,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发生额为137,300.74万元,同比增加244.42%,主要系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发生额为100,792.18万元,同比增加210.67%,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71,232.88 | 0.44% | 系购买中信证券保本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 是 |
营业外收入 | 48,004.96 | 0.08% | 系收到原材料赔偿收入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2,987.61 | 0.05% | 主要系支付客户赞助费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595,140.57 | -2.58% | 系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所致 | 是 |
资产减值损失 | -5,751,947.33 | -9.31% | 系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所致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36,359,794.67 | 15.27% | 90,566,884.68 | 5.96% | 9.31% | 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应收账款 | 337,692,717.68 | 15.33% | 318,161,978.63 | 20.92% | -5.59% | 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总资产增加所致 |
存货 | 209,012,934.60 | 9.49% | 184,913,158.49 | 12.16% | -2.67%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92,249.95 | 0.30% | 7,079,440.99 | 0.47% | -0.17% | |
固定资产 | 560,450,457.98 | 25.45% | 569,850,541.79 | 37.48% | -12.03% | 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总资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80,651,103.46 | 8.20% | 67,848,620.95 | 4.46% | 3.74% | 主要系本期PCB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资本投资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741,866.33 | 0.03% | 1,236,443.93 | 0.08% | -0.05% | |
短期借款 | 69,540,244.72 | 3.16% | 165,489,224.05 | 10.88% | -7.72% | 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287,838.42 | 0.01% | 456,137.39 | 0.03% | -0.02%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245,100,000.00 | 16.12% | -16.12% | 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233,623.03 | 0.01% | 742,149.20 | 0.05% | -0.04%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 | 271,232.88 | 100,000,000.00 | 100,271,232.88 |
生金融资产) | ||||||
金融资产小计 | 271,232.88 | 100,000,000.00 | 100,271,232.88 | |||
上述合计 | 0.00 | 271,232.88 | 100,000,000.00 | 100,271,232.88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5,609,909.29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7,978,055.00 | 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64,843,486.64 | 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 |
应收票据 | 69,540,244.72 | 期末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 |
应收票据 | 2,000,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49,831,828.99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账款 | 5,000,939.87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6,692,249.95 | 土地房屋征收 |
固定资产 | 14,894,232.63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固定资产 | 117,810,851.34 | 开立国际信用证抵押 |
固定资产 | 55,280,517.22 | 售后租回 |
在建工程 | 6,300,000.00 | 售后租回 |
无形资产 | 37,970,374.92 | 开立国际信用证抵押 |
合计 | 503,752,690.57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4,420,568.03 | 89,797,554.08 | 94.2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6,898,717.29 | 19,893,501.20 | 募集资金 | 4.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PCB项目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86,034,490.14 | 124,817,950.46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光伏发电项目 | 自建 | 是 | 电源设备 | 29,473,901.13 | 29,473,901.13 | 自有资金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6,099,644.89 | 6,099,644.89 | 募集资金 | 11.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合计 | -- | -- | -- | 138,506,753.45 | 180,284,997.68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注:“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实物投资金额,不同于银行流水金额。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公开发行 | 90,344.56 | 12,103.7 | 12,103.7 | 0 | 0 | 0.00% | 78,341.81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合计 | -- | 90,344.56 | 12,103.7 | 12,103.71 | 0 | 0 | 0.00% | 78,341.812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注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3.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29.8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64号)。(二)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03.70万元,其中:2022年直接投入项目金额12,103.7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100.95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471.7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8,813.51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8,477.8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或存款类产品金额为25,00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5,335.69万元。 |
注:1“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2022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100.95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 | 否 | 58,721 | 58,721 | 1,629. | 1,629. | 2.78%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 | .89 | .89 | 92 | 92 | 09月23日 |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892.81 | 5,892.81 | 473.78 | 473.78 | 8.04% | 2024年09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4,614.7 | 74,614.7 | 12,103.7 | 12,103.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否 | 15,729.86 | 15,729.86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5,729.86 | 15,729.86 | -- | -- | -- | -- | ||||
合计 | -- | 90,344.56 | 90,344.56 | 12,103.7 | 12,103.7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5,729.86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不适用 |
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9.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从募集资金中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15,729.86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8,341.8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006.1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335.69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致力于成为电子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立足铜箔行业,横向通过产能扩张、拓展应用领域、技术创新,加强企业规模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纵向通过向下打通产业链,强化产业协同效应,扩大品牌影响力,巩固与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未来将紧跟行业发展动态,调整、丰富产品结构;坚持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引入智能化生产设备,扩大产能,加强规模效应,提高产品品质;深耕细作延伸产业链,强化产业协同效应;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客户,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市场地位;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政策,激发员工潜能;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为公司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经营计划
1、横向扩张铜箔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应用领域公司将在现有产能规模上,持续提升超薄铜箔和厚铜箔的产量,巩固和扩大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的市场份额。同时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的稳步实施,力争部分生产线在2023年四季度投产,该项目以生产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以及超薄高抗拉锂电铜箔为主。随着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公司将大幅提升超薄铜箔、厚铜箔等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的产能,同时也具备生产高频高速铜箔的能力;此外公司募投项目的设备及工艺,可实现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切换生产,公司将加快锂电铜箔业务布局,将铜箔产品拓展至锂电铜箔领域。
2、纵向打通产业链,强化产业协同效应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住市场机遇,在做大做强电子电路铜箔业务的同时,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至铝基覆铜板以及下游PCB。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公司PCB业务将科技创新与新旧产业进行融合,一方面加强对原应用领域产品的更新迭代,另一方面主动选择发展前景良好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的领域进行重点布局,持续创新,加强技术和人才储备。2023年度公司PCB计划通过提升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PCB技术创新、生产管理和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单面铝基PCB、双多层PCB等消费类PCB产品基础上,提升PCB产品结构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持续积累提升PCB工艺能力,并重点提升工业自动化、智能终端、MiniLED、智能家居、5G通信、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领域PCB产品的应用。
3、持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及研发成果转化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密切关注前沿技术的发展,结合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电子电路铜箔方面,2023年公司将着力加强HVLP铜箔生产工艺的研究、易剥离极薄载体铜箔的开发、12OZ超厚铜箔的开发;锂电铜箔方面,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配置的全尺寸全流程锂电铜箔系统已投入使用,在2023年推进4.5μm高抗拉锂电铜箔的开发和6μm高延伸率锂电铜箔的开发;铝基覆铜板方面,公司2023年将加强对光电分离MPCB配套RCC工艺、氧化工艺、压合工艺的研究;PCB方面,2023年度将持续加大MINIPOBPCB板生产制造技术的研发、微小LEDPCB的研发。公司将利用研发成果,持续推出新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实现高端产品进口替代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强化业务团队建设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健鼎科技、景旺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中富电路、世运电路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市场的知名度不断提高。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团队建设,引进优秀的销售人才,扩大业务团队规模,积极开拓新客户,为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5、加强人才引进
公司将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尤其是研发及业务方面的高级人才,健全研发、管理和销售等各级人员的薪酬考核体系,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公司员工创造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济增长以及下游消费复苏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和PCB制造的重要材料,直接下游为覆铜板和PCB产业,PCB最终运用于通讯电子、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现代各类电子设备中,其中,通讯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是PCB的主要应用领域。鉴于当前经济复苏增长还面临很多挑战和不确定性因素,如消费复苏不及预期,使得下游客户对上游铜箔、覆铜板及PCB的需求持续低迷,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润处于较低水平,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加大高端产品的产销占比,提升产品销售毛利率。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电解铜箔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公司产品属于电子电路铜箔。锂电铜箔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近年来,锂电铜箔扩产较快,若未来锂电铜箔发展未达预期,可能导致在建或拟建锂电铜箔产能向电子电路铜箔产能转移,或有条件转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企业将锂电铜箔产能转向生产电子电路铜箔,则可能会导致行业竞争加剧,甚至出现电子电路铜箔的供给超过需求的情况,使得电子电路铜箔加工费、销售单价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利用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客户资源优势、柔性化生产优势、技术研发优势、产品优势等,以差异化,高端化的产品和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稳定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将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若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动,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不断完善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防范坏账风险意识,加强客户的风险评估,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以降低回款风险;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客户结构,进一步提升高端、优质客户的占比,以降低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4、新增产能消化风险公司“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达产之后,铜箔产能将增加10,000吨/年。经前期市场分析,公司预计上述新增产能可以得到有效地消化。但如果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市场开拓受阻或销售能力未达预期,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产品滞销、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的情形,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将增加费用负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强化业务团队的建设,扩大业务团队规模,维护好现有的优质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为公司新增产能的销售奠定基础。
5、铜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风险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的定价方式采取行业通用的“铜价+加工费”定价方式,铜价和加工费对毛利率存在一定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铜为大宗商品,价格受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公司产品销售的毛利率将一定程度受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公司所在行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若铜价、铝价持续上涨,可能导致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随之上升,继而带来现金流的压力增加。
公司在与原有供应商稳定合作的同时,通过增加供应商进一步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满足生产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6、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于精通生产管理及工艺技术的人员有较高的需求,稳定的技术人员将有助于公司持续开展研发活动并拓展业务。公司目前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是公司持续保持竞争力的保障。如果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则公司的产品性能及工艺研发工作将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建立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技术创新机制。在项目管理机制上,公司制定了系统的《研发管理制度》;在人才培养机制上,铜箔行业的人才培养需要长期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积累,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善,公司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在研发激励机制上,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研发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考核和项目考核并行,对研发人员实施物质奖励和技术培养等一系列激励措施。
7、技术及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种类多、应用领域广等特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管控和产品研发等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质量。同时,随着信息技术加速向网络化、智能化和服务化的方向发展,以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不断加快,这对铜箔和覆铜板等材料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未来公司因研发投入不足、技术研发方向偏差、生产工艺不能及时完善,或者在技术研发换代时出现延误,无法及时迎合下游行业对于产品更新换代的技术需求或无法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现有客户,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强化和下游客户的技术交流,密切关注终端市场的最新需求,加强与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发中心建设进度,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为高端铜箔进口替代贡献力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健全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能力。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各自的权利。
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并对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现公司董事会有6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监督职能,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权益,保障股东、职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或更换。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开、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为信息披露报纸,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平等机会获取信息。
(五)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运营管理经验,针对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为独立董事,且须具备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六)利益相关方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等各方利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各方面与公司股东严格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资产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采购、生产和销售的能力,具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体系,各类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了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已建立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按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经营活动,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公司最近两年内的主营业务为电子电路铜箔及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3月02日 | -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5月06日 | -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修改<赣州逸豪信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8月01日 | - | 1、《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8、《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0、《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1、《关于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0% | 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告编号:2022-010;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张剑萌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60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6,684,078 | 0 | 0 | 0 | 6,684,078 | |
张信宸 | 董事 | 现任 | 男 | 30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曾小娥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62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罗申 | 董事 | 现任 | 男 | 34 | 2021年05月06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冷大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74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谢林海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李铁林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36 | 2021年11月2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谢军 | 监事 | 现任 | 男 | 58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刘强 | 监事 | 现任 | 男 | 44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LIULEI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 现任 | 男 | 38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书 | ||||||||||||
陆峰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8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健君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9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6,684,078 | 0 | 0 | 0 | 6,684,078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主要工作经历和兼职情况张剑萌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2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赣州地区副食品公司职员;1991年9月至1993年10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发展公司科员;1992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赣州市大兴冶金化工厂厂长;2002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逸豪置业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逸豪集团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董事长;2004年8月至今,任于都县征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月至今,任兴国逸豪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任香港逸源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逸豪集团执行董事、逸豪置业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信宸先生:出生于1993年,澳大利亚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9月至今,历任逸豪优美科总经理助理、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江西逸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逸豪集团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曾小娥女士:出生于196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82年9月至1983年8月,任江西省广昌县赤水中学教师;1983年9月至1984年10月,任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教师;1984年11月至2003年4月,历任赣州市畜产进出口公司会计、财务科长;2003年5月至2018年9月,任逸豪优美科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罗申先生:出生于198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历任赣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风控专员;2019年9月至今,任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赣州好朋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赣州发展产业转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2年11月至今,任赣州发展信诺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冷大光先生:出生于194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工机械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称,1994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76年8月至1986年3月,历任山东省招远
县化肥厂科长、技术副厂长、工程师;1986年4月至1993年12月,任烟台市招远电子材料厂厂长、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1994年1月至2007年9月,任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员;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员;2018年6月至2022年7月,任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秘书长,并于2013年起兼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谢林海先生: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南方冶金学院管理系助教;1996年1月至2001年8月,任南方冶金学院管理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2001年9月至2004年4月,任南方冶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教研室主任;2004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教研室主任;2012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江西挺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01月至今,任科睿特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主要工作经历和兼职情况李铁林先生: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0年9月,任职富阳金鼎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生箔副工段长、铜箔车间领班、铜箔事业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军先生: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1月至1984年7月,任河北保定陆军第38军教导大队学员;1983年10月至1986年12月,任北京军区52962部队通信修理连班长;1987年1月至1994年6月,任赣州市钴冶炼厂质量管理科仪表组长;1994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计量检测中心计控室主管;2010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设备部副部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设备部副部长。刘强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任赣州市天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策划部主管;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北京西冰世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设计部主管;2006年6月至2010年7月,任逸豪置业企划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行政部副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和兼职情况张剑萌先生:详见本章“董事主要工作经历和兼职情况”。曾小娥女士:详见本章“董事主要工作经历和兼职情况”。LIULEI(刘磊)先生:出生于1985年,澳大利亚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澳大利亚LivingstonePtyLtd财务专员;2011年9月至今,任香港逸源董事;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任MapleEducationPtyLtd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逸豪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陆峰先生: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历任逸豪有限生箔工段长、后处理工段长;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张健君先生: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任逸豪优美科检测中心计量组工程师;2012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剑萌 | 逸豪集团 | 执行董事 | 2018年01月01日 | 否 | |
张信宸 | 逸豪集团 | 总经理 | 2017年12月01日 | 否 | |
罗申 | 逸源基金 | 委派董事 | 2019年10月30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剑萌 | 香港逸源 | 董事 | 2011年05月01日 | 否 | |
张剑萌 | 逸豪置业 | 执行董事 | 2018年01月01日 | 否 | |
张剑萌 | 兴国逸豪 | 董事长 | 2009年01月16日 | 否 | |
张剑萌 | 于都县征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4年08月24日 | 否 | |
张信宸 | 逸豪优美科 | 董事长 | 2016年09月01日 | 是 | |
张信宸 | 赣州逸豪优美科(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01月06日 | 否 | |
张信宸 | 江西逸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1月01日 | 否 | |
LIULEI | 香港逸源 | 董事 | 2011年09月01日 | 否 | |
冷大光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 副秘书长 | 2013年01月01日 | 否 | |
冷大光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 | 秘书长 | 2009年12月01日 | 是 | |
谢林海 | 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 教授 | 2019年02月01日 | 是 | |
谢林海 | 江西挺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01日 | 是 | |
谢林海 | 科睿特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1月01日 | 是 | |
罗申 | 赣州发展投资基 | 投资经理 | 2019年09月01 | 是 |
金管理有限公司 | 日 | ||||
罗申 | 赣州好朋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12日 | 否 | |
罗申 | 赣州发展产业转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1年10月18日 | 否 | |
罗申 | 赣州发展信诺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2年11月24日 | 否 | |
刘强 | 赣州钻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4月10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组成。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张信宸、罗申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不在公司领薪,分别在逸豪优美科、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和领薪。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剑萌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0 | 现任 | 64.05 | 否 |
张信宸 | 董事 | 男 | 30 | 现任 | 0 | 是 |
曾小娥 | 董事、财务总监 | 女 | 62 | 现任 | 45.01 | 否 |
罗申 | 董事 | 男 | 34 | 现任 | 0 | 是 |
冷大光 | 独立董事 | 男 | 74 | 现任 | 6 | 否 |
谢林海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6 | 否 |
李铁林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6 | 现任 | 26.72 | 否 |
谢军 | 监事 | 男 | 58 | 现任 | 10.41 | 否 |
刘强 | 监事 | 男 | 44 | 现任 | 9.73 | 否 |
LIULEI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38 | 现任 | 47.69 | 否 |
陆峰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现任 | 47.72 | 否 |
张健君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现任 | 34.86 | 否 |
合计 | -- | -- | -- | -- | 298.19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02月15日 | - | 1、《关于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04月12日 | - |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修改<赣州逸豪信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07月03日 | - | 1、《关于审议高管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具体安排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07月15日 | - | 1、《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8、《关于修改<财务总监工作细则>的议案》9、《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10、《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1、《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2、《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3、《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4、《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15、《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16、《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17、《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18、《关于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19、《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20、《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22、《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3、《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4、《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5、《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7、《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8、《关于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2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08月15日 | - | 1、《关于报出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 2022年09月06日 | - |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次会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09月19日 | - | 1、《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12日 | 2022年10月12日 | 公告编号:2022-002;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 | 审议通过《关于报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22日 | 2022年12月22日 | 公告编号:2022-014;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剑萌 | 10 | 8 | 2 | 0 | 0 | 否 | 4 |
张信宸 | 10 | 8 | 2 | 0 | 0 | 否 | 4 |
曾小娥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罗申 | 10 | 7 | 3 | 0 | 0 | 否 | 4 |
冷大光 | 10 | 7 | 3 | 0 | 0 | 否 | 4 |
谢林海 | 10 | 7 | 3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 | 张剑萌、曾小娥、张信宸 | 1 | 2022年04月01日 | 1、《2021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总结》2、《2022年度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 | 同意 | ||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 | 冷大光、谢林海、张剑萌 | 1 | 2022年04月01日 | 1、《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核查报告》2、《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 | 同意 | ||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谢林海、冷大光、曾小娥 | 1 | 2022年04月01日 | 1、《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报告》2、《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 | 同意 |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 谢林海、冷大光、张信宸 | 5 | 2022年02月09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04月01日 | 1、《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2021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2021年度财务总监工作报告》8、《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 同意 | |||||
2022年08月05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10月27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12月22日 | 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8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8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8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14 |
销售人员 | 19 |
技术人员 | 98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45 |
合计 | 78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3 |
本科 | 27 |
专科 | 82 |
专科及以下 | 674 |
合计 | 786 |
2、薪酬政策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组成。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3、培训计划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善,公司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了一支拥有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研发人才队伍。公司注重研发项目与市场需求的衔接,研发人员需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直接参与现场项目运作,以增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公司有效利用外部资源,积极参与行业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紧跟行业先进技术动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拟定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预案尚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9,0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597,333.37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69,066,667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8,597,333.37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8,597,333.37 |
可分配利润(元) | 292,881,804.6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0,325,814.86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32,581.4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2,881,804.62元。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9,0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597,333.37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内控体系的建设,在逐步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的同时,遵循财政部等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覆盖财务核算、采购业务流程、销售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公司生产经营各个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随着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4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舞弊行为;B.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C.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 | (1)重大缺陷:A.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的重大诉讼,或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责令停业整顿、追究刑事责任或撤换高级管理人员;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舞弊行为; |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A.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存在缺陷;B.对于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C.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D.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经济处罚或企业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3)一般缺陷: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C.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面临严重法律风险;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2)重要缺陷:A.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B.公司关键岗位员工流失严重;C.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3)一般缺陷: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当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潜在损失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2)重要缺陷:当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潜在损失小于净资产总额的1%或小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但超过净资产总额的0.5%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0.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 (1)重大缺陷: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2)重要缺陷:当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净资产总额的1%或小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但超过净资产总额的0.5%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0.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逸豪新材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4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项目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铜箔 | 硫酸雾 | 连续排放 | 18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2.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45mg/m?) | 4.612吨/年 | 无要求 | 无 |
COD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9.8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60mg/L) | 2.165吨/年 | 3.1吨/年 | 无 |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1.922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5mg/L) | 0.425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PH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7.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6~9) | / | / | 无 | |
总铜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191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0.5mg/L) | 0.042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总铬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030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1.5mg/L) | 0.0067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总锌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检测下限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2mg/L) | / | 无要求 | 无 | |
总磷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129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mg/L) | 0.0285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铝基覆 | 硫酸雾 | 连续排放 | 1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2.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45mg/m?) | 0.089吨/年 | 无要求 | 无 |
铜板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1 | 锅炉废气排口 | 16.1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20mg/m?) | 0.0625吨/年 | 无要求 | 无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锅炉废气排口 | 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25mg/m?) | 0.04吨/年 | 0.23吨/年 | 无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锅炉废气排口 | 3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200mg/m?) | 0.187吨/年 | 1.075吨/年 | 无 | |
PH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7.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6~9) | / | / | 无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9.8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60mg/L) | 0.256吨/年 | 3吨/年 | 无 |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1.922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5mg/L) | 0.05吨/年 | 0.07吨/年 | 无 | |
PCB | 硫酸雾 | 连续排放 | 3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2.4mg/m?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30mg/m?) | 0.367吨/年 | 无要求 | 无 |
HCL | 连续排放 | 2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9.4mg/m?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30mg/m?) | 0.558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甲醛 | 连续排放 | 2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1.66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5mg/m?) | 0.306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检测下限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200mg/m?) | / | 1.855吨/年 | 无 | |
氨气 | 连续排放 | 2 | 碱性废气排口 | 1.82mg/m?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2mg/m?) | 0.123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2 | 有机废气排口 | 0.708mg/m? | 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50mg/m?) | 0.096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HCN | 连续排放 | 2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0.09mg/m?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0.5mg/m?) | 0.0022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PH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7.5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6~9) | / | / | 无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22.43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500mg/L) | 5.537吨/年 | 34.309吨/年 | 无 | |
BOD5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4.5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300mg/L) | 1.11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SS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10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300mg/L) | 2.469吨/年 | 无要求 | 无 | |
总铜 | 间歇 | 1 | DW006 | 0.097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 | 0.024 | 无要 | 无 |
排放 | 废水总排口 | 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0.5mg/L) | 吨/年 | 求 | ||||
氟化物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0.48mg/L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10mg/L) | 0.1185吨/年 | 无要求 | 无 |
石油类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检测下限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3mg/L) | / | 无要求 | 无 |
总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8.761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70mg/L) | 2.163吨/年 | 无要求 | 无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0.487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50mg/L) | 0.12吨/年 | 4.575吨/年 | 无 |
甲醛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0.12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1mg/L) | 0.0296吨/年 | 无要求 | 无 |
锰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检测下限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2mg/L) | / | 无要求 | 无 |
总磷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0.297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5mg/L) | 0.073吨/年 | 无要求 | 无 |
镍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检测下限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0.5mg/L) | / | 无要求 | 无 |
氰化物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检测下限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0.3mg/L) | / | 无要求 | 无 |
色度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2倍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50倍) | / | / | 无 |
硫化物 | 间歇排放 | 1 | DW006废水总排口 | 检测下限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1mg/L) | / | 无要求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染防止措施、系统等均运行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公司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向相关环境管理部门报批环评报告书,并落实了环评文件要求及环保部门对环评文件的批复。公司新建220万平方米单面线路板、190万平方米多层线路板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2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按照国家、省、市对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公司依法及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达标排放。
公司名称 |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至 | 排污许可管理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91360700754225484B002V |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 | 2024年8月30日 | 简化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60702-2021-027-L),确保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将得到有效及时处置。2022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一起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等四个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没有发生一次环境责任事故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没有被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根据自身排污特点,按照国家有关监测规范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并对外公开数据,且按要求编制《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报告》对外进行信息公开。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对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
(2)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号召,通过实施可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积极开展节能提效措施等方式,全面实施绿色低碳工作。
1、公司于报告期内启动了一期“屋顶5MW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二期“屋顶3MW光伏发电项目”(实际装机容量将根据工程条件调节)项目已于2023年3月验收完工并投入使用。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消纳,正常情况下所发电量公司可以全部消纳,实现可再生资源利用,节约能源消耗的目的。
2、进行锅炉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工作。通过对锅炉蒸汽冷凝水的收集利用,有效提高了锅炉蒸发效率,降低了水耗,减少了燃气消耗,同时减少了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集团、香港逸源、张剑萌、张信宸、LIULEI | 股份锁定承诺 | 备注1 | 2022年09月28日 | 42个月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源基金 | 股份锁定承诺 | 备注2 | 2022年09月28日 | 12个月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集团、香港逸源、张剑萌、张信宸、LIULEI | 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备注3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 备注4 | 2022年09月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备注5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备注6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新材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备注7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备注8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备注9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香港逸源、逸源基金、公司全体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备注10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香港逸源、逸源基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备注11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 |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 备注12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新材 |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备注13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注:
备注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规定。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信宸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股东香港逸源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5)公司股东LIULEI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逸源基金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备注3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
“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如本公司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
“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3)公司股东香港逸源承诺
“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如本公司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4)公司股东逸源基金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公司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自身资金安排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发行人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企业不得减持股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5)公司股东LIULEI承诺
“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发行人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
规定执行。”
备注4股价稳定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措施为维护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程序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仅指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中,公司将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在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等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具体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当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后,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虽已实施股份回购但公司股票仍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会迫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应在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股票的方案,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将在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股票,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如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控股股东无法实施增持股票或虽已实施但公司股票仍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会迫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股票的方案,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股票,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最近一年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20%,不超过其最近一年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50%。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若公司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份/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4、相关约束措施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按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及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及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未按预案的规定提出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的,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能履行本预案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按预案的规定提出并实施股票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限制其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履行完毕增持股票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均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2、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法定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法定上市条件、不迫使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进行股票增持的,该等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公司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就股份回购、未履行承诺董事的更换等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发行人的董事(仅指在发行人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法定上市条件、不迫使本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进行股票增持的,该等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在发行人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就股份回购、未履行承诺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等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将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稳定股价的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备注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承诺“如本公司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发行的情形,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自主管部门对相关违法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具体程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2、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如发行人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发行的情形,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自主管部门对相关违法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具体程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如发行人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发行的情形,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自主管部门对相关违法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具体程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备注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降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2)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公司将不断完善市场区域布局、加强技术研发、完善公司产品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大力推进技术研发,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3)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5)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定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后适用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2、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和张信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备注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就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备注8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发行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如因发行人后续拓展其业务范围,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措施以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纳入发行人;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
“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
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发行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如因发行人后续拓展其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措施以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纳入发行人;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备注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公司股东香港逸源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公司股东逸源基金承诺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备注11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约束措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约束措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4)发行人股东香港逸源承诺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约束措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5)发行人股东逸源基金承诺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6)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约束措施。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备注12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相关事项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公司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保证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不会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相关事项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保证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不会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
备注13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股东信息披露作出承诺如下: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情形。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守军、邓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2年3月17日,公司因扬州乘亿光电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8.54 | 否 | 2022年6月15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赣07民初103号,判决乘亿光电向公司支付货款618.54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6.09万元。 | 该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主张权利而提起的诉讼,案件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产生较大影响。 | 暂未执行判决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 | 关联 | 关联 | 关联 | 关联 | 关联 | 关联 | 占同 | 获批 | 是否 | 关联 | 可获 | 披露 | 披露 |
交易方 | 关系 | 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 | 交易金额(万元) | 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的交易额度(万元) | 超过获批额度 | 交易结算方式 | 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日期 | 索引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 |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住宿及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参考市场价格 | 27.61 | 16.64% | 100 | 否 | 银行转账 | 公允价格 | 2022年12月22日 | 公告编号:2022-017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章贡区悦景餐厅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 |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参考市场价格 | 40.24 | 24.25% | 80 | 否 | 银行转账 | 公允价格 | ||
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 |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参考市场价格 | 1.81 | 1.09% | 10 | 否 | 银行转账 | 公允价格 |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工程顾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参考市场价格 | 4.62 | 100.00% | 10 | 否 | 银行转账 | 公允价格 | ||
合计 | -- | -- | 74.28 | -- | 2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预计总额。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5,000 | 15,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0,000 | 10,000 | 0 | 0 |
合计 | 25,000 | 25,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赣州银行 | 银行 | 定期存款 | 15,000 | 募集资金 | 2022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11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协议 | 2.90% | 未到期 | 是 | 否 | 参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www.cninfo.com.c |
n) | ||||||||||||||||
中信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10,000 | 募集资金 | 2022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09日 | 其他 | 协议 | 1.50%-6.75% | 未到期 | 是 | 否 | 参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www.cninfo.com.cn) | |||
合计 | 25,000 | -- | -- | -- | -- | -- | -- | 0 | 0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注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3.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29.8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6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800,000 | 100.00% | 3,790,813 | -154,600 | 3,636,213 | 130,436,213 | 77.1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517 | 5,517 | 5,517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8,795,952 | 85.80% | 3,779,198 | -154,600 | 3,624,598 | 112,420,550 | 66.4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02,111,874 | 80.53% | 3,772,711 | -154,600 | 3,618,111 | 105,729,985 | 62.5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684,078 | 5.27% | 6,487 | 6,487 | 6,690,565 | 3.96% | |||
4、外资持股 | 18,004,048 | 14.20% | 6,098 | 6,098 | 18,010,146 | 10.6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8,004,048 | 14.20% | 6,098 | 6,098 | 18,010,146 | 10.6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475,854 | 154,600 | 38,630,454 | 38,630,454 | 22.8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475,854 | 154,600 | 38,630,454 | 38,630,454 | 22.8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6,800,000 | 100.00% | 42,266,667 | 42,266,667 | 169,066,66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56号)同意,逸豪新材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逸豪新材”,证券代码为“30117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股普通股(A股)42,26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3.88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26,800,000股变更为169,066,667股。
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38,475,85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9月2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2,178,586股网下配售限售股自2023年3月2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详见公司2023年3月23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2年8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初始登记,登记数量为169,066,667股,取得《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0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变为169,066,667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本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请参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相关内容。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逸豪集团 | 88,022,985 | 88,022,98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3月28日 | ||
香港逸源 | 18,004,048 | 18,004,04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3月28日 | ||
张剑萌 | 6,684,078 | 6,684,07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3月28日 | ||
逸源基金 | 14,088,889 | 14,088,88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28日 | ||
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12,227 | 1,457,627 | 战略配售限售股 | 2023年9月28日 |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2,178,586 | 2,178,586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部分锁定 | 已于2023年3月28日上市流通 | ||
合计 | 126,800,000 | 3,790,813 | 0 | 130,436,21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2022年09月19日 | 23.88元/股 | 42,266,667 | 2022年09月28日 | 42,266,667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 2022年09月16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注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3.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29.8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64号)。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66,667股,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初始登记工作,登记数量为169,066,667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3,445,632.11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2,266,667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1,178,965.11元;公司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风险相应降低。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9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1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06% | 88,022,985 | 88,022,985 | |||||
香港逸源有限 | 境外法人 | 10.65% | 18,004,048 | 18,004,048 |
公司 |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8.33% | 14,088,889 | 14,088,889 | |||
张剑萌 | 境内自然人 | 3.95% | 6,684,078 | 6,684,078 |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6% | 1,457,627 | 1,457,627 | |||
何朝阳 | 境内自然人 | 0.25% | 417,000 | 417,000 | |||
深圳市小四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小四喜长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9% | 317,200 | 317,200 | |||
韩东学 | 境内自然人 | 0.15% | 250,000 | 250,000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13% | 221,734 | 221,734 | |||
梁尚青 | 境内自然人 | 0.13% | 213,000 | 213,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公司高管、核心员工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的专项资管计划,其所列之持有限售股股份数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剑萌持有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张信宸持有香港逸源有限公司90%的股权;张信宸系张剑萌之子,两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除前述内容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 | 不适用 |
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何朝阳 | 41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000 |
深圳市小四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小四喜长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200 |
韩东学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1,7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734 |
梁尚青 | 21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000 |
潘海璇 | 18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800 |
吴东华 | 16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900 |
邬胜尧 | 14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100 |
王云 | 134,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723 |
高松 | 13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1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深圳市小四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小四喜长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317,200股,未通过普通账户持股,合计持有317,200股;股东潘海璇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186,800股,未通过普通账户持股,合计持有186,8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 | 张剑萌 | 1992年12月15日 | 91360702160239272F | 股权投资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剑萌 | 本人 | 中国 | 是 |
张信宸 | 本人 | 澳大利亚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剑萌、张信宸主要职业及职务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香港逸源有限公司 | 张信宸 | 2006年02月16日 | 10万港币 | 股权投资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职业字[2023]1636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守军、邓玮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16362号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逸豪新材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逸豪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16362号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营业收入的确认 | |
逸豪新材销售模式包括国内销售和直接出口两部分,主要为国内销售,直接出口占比较低。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33,470.95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6,365.96万元,增长率5.01%。考虑到收入是逸豪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产品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可能存在潜在的错报。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三十)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三十五)营业收入”。 | 我们针对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3、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或订单、出货清单、货运单据等,核实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4、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5、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内销售额,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测试;6、对于国内销售业务,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合同或订单、已签收的出货清单、对账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凭证,以检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7、对于出口销售业务,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签收提单(或装箱清单)等,并将直接出口收入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检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8、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大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9、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16362号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2022年末,逸豪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6,218.13万元,对应的坏账准备为2,448.86万元。逸豪新材对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一)应收账款”所述的会计政策、“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四)应收账款”。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了解、评估和测试;2、分析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致性,并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3、分析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对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了解原因,以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结果的情形;4、通过对期后收款进行检查,对超过信用期及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5、对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16362号
四、其他信息
逸豪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逸豪新材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逸豪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逸豪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逸豪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16362号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逸豪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逸豪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逸豪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守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玮中国·北京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6,359,794.67 | 90,566,884.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271,232.88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4,478,116.67 | 151,775,518.36 |
应收账款 | 337,692,717.68 | 318,161,978.63 |
应收款项融资 | 105,120,921.14 | 18,289,588.00 |
预付款项 | 30,973,886.64 | 40,938,478.0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60,981.32 | 613,295.73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9,012,934.60 | 184,913,158.4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567,539.17 | 17,391,504.91 |
流动资产合计 | 1,374,238,124.77 | 822,650,406.8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92,249.95 | 7,079,440.99 |
固定资产 | 560,450,457.98 | 569,850,541.79 |
在建工程 | 180,651,103.46 | 67,848,620.9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41,866.33 | 1,236,443.93 |
无形资产 | 39,133,951.41 | 39,516,431.0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9,604.23 | 637,039.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324,727.60 | 5,326,780.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28,676.90 | 6,371,211.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8,142,637.86 | 697,866,509.63 |
资产总计 | 2,202,380,762.63 | 1,520,516,916.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9,540,244.72 | 165,489,224.0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9,294,033.21 | 26,959,723.83 |
应付账款 | 135,522,309.97 | 145,505,868.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87,838.42 | 456,137.3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484,948.25 | 9,520,330.17 |
应交税费 | 1,092,641.04 | 4,179,387.93 |
其他应付款 | 5,550,947.75 | 438,508.05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0.00 |
应付股利 | 0.00 | 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115,464.97 | 170,473,027.65 |
其他流动负债 | 93,009,706.62 | 52,070,856.91 |
流动负债合计 | 495,898,134.95 | 575,093,064.3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0.00 | 245,1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3,623.03 | 742,149.20 |
长期应付款 | 23,350,663.88 | 2,256,733.8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078,895.26 | 3,708,515.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31,544.9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094,727.15 | 251,807,398.60 |
负债合计 | 534,992,862.10 | 826,900,462.9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69,066,667.00 | 126,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72,897,006.17 | 311,718,041.0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542,422.74 | 25,509,841.2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92,881,804.62 | 229,588,571.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7,387,900.53 | 693,616,453.56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7,387,900.53 | 693,616,453.5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02,380,762.63 | 1,520,516,916.50 |
法定代表人:张剑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小娥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步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6,359,794.67 | 90,566,884.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271,232.8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4,478,116.67 | 151,775,518.36 |
应收账款 | 337,692,717.68 | 318,161,978.63 |
应收款项融资 | 105,120,921.14 | 18,289,588.00 |
预付款项 | 30,973,886.64 | 40,938,478.07 |
其他应收款 | 760,981.32 | 613,295.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09,012,934.60 | 184,913,158.4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567,539.17 | 17,391,504.91 |
流动资产合计 | 1,374,238,124.77 | 822,650,406.8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92,249.95 | 7,079,440.99 |
固定资产 | 560,450,457.98 | 569,850,541.79 |
在建工程 | 180,651,103.46 | 67,848,620.9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41,866.33 | 1,236,443.93 |
无形资产 | 39,133,951.41 | 39,516,431.0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9,604.23 | 637,039.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324,727.60 | 5,326,780.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28,676.90 | 6,371,211.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8,142,637.86 | 697,866,509.63 |
资产总计 | 2,202,380,762.63 | 1,520,516,916.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9,540,244.72 | 165,489,224.0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9,294,033.21 | 26,959,723.83 |
应付账款 | 135,522,309.97 | 145,505,868.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87,838.42 | 456,137.39 |
应付职工薪酬 | 9,484,948.25 | 9,520,330.17 |
应交税费 | 1,092,641.04 | 4,179,387.93 |
其他应付款 | 5,550,947.75 | 438,508.0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115,464.97 | 170,473,027.65 |
其他流动负债 | 93,009,706.62 | 52,070,856.91 |
流动负债合计 | 495,898,134.95 | 575,093,064.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0.00 | 245,1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3,623.03 | 742,149.20 |
长期应付款 | 23,350,663.88 | 2,256,733.8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078,895.26 | 3,708,515.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31,544.9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094,727.15 | 251,807,398.60 |
负债合计 | 534,992,862.10 | 826,900,462.9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69,066,667.00 | 126,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72,897,006.17 | 311,718,041.0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542,422.74 | 25,509,841.25 |
未分配利润 | 292,881,804.62 | 229,588,571.2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7,387,900.53 | 693,616,453.5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02,380,762.63 | 1,520,516,916.5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334,709,512.90 | 1,271,049,881.46 |
其中:营业收入 | 1,334,709,512.90 | 1,271,049,881.4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84,781,566.58 | 1,079,503,043.04 |
其中:营业成本 | 1,186,879,044.40 | 967,808,804.3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064,920.39 | 6,418,020.75 |
销售费用 | 6,191,480.03 | 6,464,978.92 |
管理费用 | 16,049,590.05 | 25,328,973.40 |
研发费用 | 40,668,213.99 | 40,090,444.51 |
财务费用 | 28,928,317.72 | 33,391,821.14 |
其中:利息费用 | 31,572,592.31 | 32,971,357.13 |
利息收入 | 2,161,981.55 | 550,635.68 |
加:其他收益 | 18,892,303.95 | 10,770,890.6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1,232.88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95,140.57 | -9,449,024.3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51,947.33 | -5,496,541.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744,395.25 | 187,372,162.94 |
加:营业外收入 | 48,004.96 | 1,104,144.30 |
减:营业外支出 | 32,987.61 | 1,180,766.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759,412.60 | 187,295,540.51 |
减:所得税费用 | -8,566,402.26 | 24,453,983.0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1 | 1.2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1 | 1.2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剑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小娥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步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34,709,512.90 | 1,271,049,881.46 |
减:营业成本 | 1,186,879,044.40 | 967,808,804.32 |
税金及附加 | 6,064,920.39 | 6,418,020.75 |
销售费用 | 6,191,480.03 | 6,464,978.92 |
管理费用 | 16,049,590.05 | 25,328,973.40 |
研发费用 | 40,668,213.99 | 40,090,444.51 |
财务费用 | 28,928,317.72 | 33,391,821.14 |
其中:利息费用 | 31,572,592.31 | 32,971,357.13 |
利息收入 | 2,161,981.55 | 550,635.68 |
加:其他收益 | 18,892,303.95 | 10,770,890.6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1,232.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95,140.57 | -9,449,024.3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51,947.33 | -5,496,541.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744,395.25 | 187,372,162.94 |
加:营业外收入 | 48,004.96 | 1,104,144.30 |
减:营业外支出 | 32,987.61 | 1,180,766.7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759,412.60 | 187,295,540.51 |
减:所得税费用 | -8,566,402.26 | 24,453,983.0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1 | 1.2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1 | 1.28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7,317,498.42 | 1,078,036,049.4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12,045.79 | 374,730.7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07,149.83 | 11,157,894.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9,336,694.04 | 1,089,568,674.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6,801,167.07 | 911,023,196.6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9,137,417.28 | 64,150,117.1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490,517.88 | 50,652,070.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595,006.34 | 41,385,956.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6,024,108.57 | 1,067,211,341.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2,585.47 | 22,357,333.7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3,047.6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4,831.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4,831.88 | 903,047.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955,445.03 | 89,669,754.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465,123.00 | 127,8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420,568.03 | 89,797,554.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85,736.15 | -88,894,506.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6,581,767.3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9,336,609.69 | 385,307,611.3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089,016.12 | 13,33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3,007,393.13 | 398,637,611.3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66,000,000.00 | 279,3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567,320.64 | 29,628,267.4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354,512.63 | 15,501,681.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7,921,833.27 | 324,429,949.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085,559.86 | 74,207,662.2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2,245.40 | -57,489.7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634,654.58 | 7,612,999.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279,259.13 | 49,666,259.3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913,913.71 | 57,279,259.1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7,317,498.42 | 1,078,036,049.4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12,045.79 | 374,730.7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07,149.83 | 11,157,894.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9,336,694.04 | 1,089,568,674.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6,801,167.07 | 911,023,196.6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9,137,417.28 | 64,150,117.1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490,517.88 | 50,652,070.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595,006.34 | 41,385,956.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6,024,108.57 | 1,067,211,341.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2,585.47 | 22,357,333.7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3,047.6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4,831.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4,831.88 | 903,047.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955,445.03 | 89,669,754.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465,123.00 | 127,8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420,568.03 | 89,797,554.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85,736.15 | -88,894,506.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6,581,767.3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9,336,609.69 | 385,307,611.3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089,016.12 | 13,33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3,007,393.13 | 398,637,611.3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66,000,000.00 | 279,3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567,320.64 | 29,628,267.4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354,512.63 | 15,501,681.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7,921,833.27 | 324,429,949.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085,559.86 | 74,207,662.2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2,245.40 | -57,489.7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634,654.58 | 7,612,999.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279,259.13 | 49,666,259.3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913,913.71 | 57,279,259.1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25,509,841.25 | 229,588,571.25 | 693,616,453.56 | 693,616,453.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25,509,841.25 | 229,588,571.25 | 693,616,453.56 | 693,616,453.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266,667.00 | 861,178,965.11 | 7,032,581.49 | 63,293,233.37 | 973,771,446.97 | 973,771,446.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325,814.86 | 70,325,814.86 | 70,325,814.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266,667.00 | 861,178,965.11 | 903,445,632.11 | 903,445,632.11 | |||||||||||
1. | 42,2 | 861, | 903, | 903, |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667.00 | 178,965.11 | 445,632.11 | 445,632.1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32,581.49 | -7,032,581.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32,581.49 | -7,032,581.4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422.74 | 292,881,804.62 | 1,667,387,900.53 | 1,667,387,900.5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9,225,685.50 | 83,031,169.51 | 530,774,896.07 | 530,774,896.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9,225,685.50 | 83,031,169.51 | 530,774,896.07 | 530,774,896.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284,155.75 | 146,557,401.74 | 162,841,557.49 | 162,841,557.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2,841,557.49 | 162,841,557.49 | 162,841,557.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284,155.75 | -16,284,155.7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284,155.75 | -16,284,155.7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25,509,841.25 | 229,588,571.25 | 693,616,453.56 | 693,616,453.5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25,509,841.25 | 229,588,571.25 | 693,616,453.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25,509,841.25 | 229,588,571.25 | 693,616,453.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266,667.00 | 861,178,965.11 | 7,032,581.49 | 63,293,233.37 | 973,771,446.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325,814.86 | 70,325,814.86 | ||||||||||
(二)所有者 | 42,266,667.00 | 861,178,965.11 | 0.00 | 0.00 | 903,445,632.11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266,667.00 | 861,178,965.11 | 903,445,632.1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
4.其他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7,032,581.49 | -7,032,581.49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32,581.49 | -7,032,581.49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
3.其他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6.其他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1.本期提取 | 0.00 | 0.00 | 0.00 | 0.00 | ||||
2.本期使用 | 0.00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422.74 | 292,881,804.62 | 1,667,387,900.5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9,225,685.50 | 83,031,169.51 | 530,774,896.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9,225,685.50 | 83,031,169.51 | 530,774,896.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284,155.75 | 146,557,401.74 | 162,841,557.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2,841,557.49 | 162,841,557.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 |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284,155.75 | -16,284,155.7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284,155.75 | -16,284,155.7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6,800,000.00 | 311,718,041.06 | 25,509,841.25 | 229,588,571.25 | 693,616,453.5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公司中文名称: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法人代表:张剑萌注册资本:169,066,667.00元
股本:169,066,667.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54225484B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铜箔、覆铜板新材料;电子元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3年10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历史沿革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逸豪新材”)系由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实业”)进行股份制变更后的法人主体,逸豪实业前身为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10月22日,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赣州鸿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惠玲共同发起,并经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800,000.00元,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10,901,400.00元。
2018年11月20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逸豪实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逸豪集团、香港逸源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同日,根据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将公司2018年7月31日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000,000.00元,其中,逸豪集团206,061,572.00元,持股比例为80.18%,香港逸源50,938,428.00元,持股比例为
19.82%。2018年12月13日,逸豪新材完成了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2018年12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1,890,89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18,890,893.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逸豪集团、张剑萌分别认缴人民币50,000,000.00元、22,000,000.00元,其中42,979,787.00元、18,911,106.00元计入股本,其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2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861,36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58,752,255.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源基金”)认缴。本次变更后,逸豪集团持股比例为
69.42%,香港逸源持股比例为14.20%,逸源基金持股比例为11.11%,张剑萌持股比例为5.27%。
2020年9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31,952,255.00元,减少的注册资本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6,800,0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22年6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8号”文批复,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42,266,66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23.88元,其中,向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战略配售1,612,227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56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逸豪新材”,股票代码“301176”,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9,066,667.00元。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06%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张剑萌、张信宸父子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于2023年4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五)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没有变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持续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第15号文(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4、记账基础及计量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能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
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公司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4.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金融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固
定坏账准备率为0,而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因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本公司视同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来管理。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或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因为具有较高的信用,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所以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账龄分析法 | 商业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承兑人风险划分(同应收账款)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期末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笔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是指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个别认定法 |
②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应收账款账龄 |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应收账款无收不回风险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不计提 |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 应收账款估计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至2年(含2年) | 10.00% |
2至3年(含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经确认款项不能收回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个别认定法 |
1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2、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
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各项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16、持有待售资产
1.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
(3)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7、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在合并日(以持股比例计算的)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时
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时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确定。
2)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4)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经适当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确认投资损益。
5)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
在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影响时,公司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该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之前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化和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而记入其他综合收益、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4、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
18、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已出租的建筑物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已出租的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无形资产相同的会计政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4、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
19、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公司固定资产按其成本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5.00%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00%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类别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估计情况有重大差异,则做相应调整。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上表。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固定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余折旧年限,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4、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20、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实际发生金额核算,并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在建设期或安装期间为该工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计入该工程成本。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不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的,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待正式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4、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
21、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产等。
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应当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步骤和方法计算: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余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成,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2、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3、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2.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其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公司目前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按剩余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平均摊销,软件按合同年限或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公司无形资产的支出,除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预期消耗方式修改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3.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4、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
4.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24、长期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6、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向其职工发放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属于职工薪酬范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8、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9、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30、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内销业务:公司产品销售出库,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外销业务: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CIF,货物经报关离岸后确认销售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规定。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规定。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主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收入 | 13% |
消费税 | 无 | 无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出口产品销售适用“免、抵、退”政策。
3、其他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487.23 | 4,139.36 |
银行存款 | 262,766,954.261 | 57,275,119.77 |
其他货币资金 | 73,589,353.18 | 33,287,625.55 |
合计 | 336,359,794.67 | 90,566,884.68 |
注:1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包含计提短期定期存款利息857,916.67元,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5,609,909.29 | 26,451,750.55 |
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 7,978,055.00 | 6,835,875.00 |
合计 | 73,587,964.29 | 33,287,625.55 |
注:除上述情况外,期末货币资金无变现限制、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271,232.88 | 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0,271,232.88 | 0.00 |
其中: | ||
合计 | 100,271,232.88 | 0.00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2,023,581.94 | 151,775,518.36 |
商业承兑票据 | 12,454,534.731 | 0.00 |
合计 | 224,478,116.67 | 151,775,518.36 |
注:1减:坏账准备718,875.83元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票据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25,196,992.50 | 100.00% | 718,875.83 | 0.32% | 224,478,116.67 | 151,775,518.36 | 100.00% | 0.00 | 0.00% | 151,775,518.36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212,023,581.94 | 94.15% | 0.00 | 0.00% | 212,023,581.94 | 151,775,518.36 | 100.00% | 0.00 | 0.00% | 151,775,518.36 |
商业承兑票据 | 13,173,410.56 | 5.85% | 718,875.83 | 5.46% | 12,454,534.7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25,196,992.50 | 100.00% | 718,875.83 | 0.00% | 224,478,116.67 | 151,775,518.36 | 100.00% | 0.00 | 0.00% | 151,775,518.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18,875.8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票据 | 212,023,581.94 | 0.00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3,173,410.56 | 718,875.83 | 5.46% |
合计 | 225,196,992.50 | 718,875.8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0.00 | 718,875.83 | 0.00 | 0.00 | 0.00 | 718,875.83 |
合计 | 0.00 | 718,875.83 | 0.00 | 0.00 | 0.00 | 718,875.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134,383,731.36 |
合计 | 0.00 | 134,383,731.36 |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85,398.04 | 1.71% | 6,185,398.04 | 100.00% | 0.00 | 6,185,398.04 | 1.81% | 6,185,398.04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6,185,398.04 | 1.71% | 6,185,398.04 | 100.00% | 0.00 | 6,185,398.04 | 1.81% | 6,185,398.04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5,995,874.49 | 98.29% | 18,303,156.81 | 5.14% | 337,692,717.68 | 335,591,762.32 | 98.19% | 17,429,783.69 | 5.19% | 318,161,978.63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 | 355,995,874.49 | 98.29% | 18,303,156.81 | 5.14% | 337,692,717.68 | 335,591,762.32 | 98.19% | 17,429,783.69 | 5.19% | 318,161,978.63 |
合计 | 362,181,272.53 | 100.00% | 24,488,554.85 | 6.76% | 337,692,717.68 | 341,777,160.36 | 100.00% | 23,615,181.73 | 6.91% | 318,161,978.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185,398.0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扬州乘亿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 6,185,398.04 | 6,185,398.04 | 100.00%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三)未决诉讼 |
合计 | 6,185,398.04 | 6,185,398.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303,156.81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46,162,356.43 | 17,308,117.82 | 5.00% |
1-2年(含2年) | 9,804,300.10 | 980,430.01 | 10.00% |
2-3年(含3年) | 29,217.96 | 14,608.98 | 50.00% |
合计 | 355,995,874.49 | 18,303,156.81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6,162,356.43 |
1至2年 | 9,804,300.10 |
2至3年 | 1,870,193.06 |
3年以上 | 4,344,422.94 |
3至4年 | 4,344,422.94 |
合计 | 362,181,272.5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 | 23,615,181.73 | 876,884.87 | 0.00 | 3,511.75 | 0.00 | 24,488,554.85 |
合计 | 23,615,181.73 | 876,884.87 | 0.00 | 3,511.75 | 0.00 | 24,488,554.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0.00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511.7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0.0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1 | 86,261,495.12 | 23.82% | 4,313,074.76 |
第二名 | 46,068,133.56 | 12.72% | 2,303,406.68 |
第三名 | 20,705,366.11 | 5.72% | 1,035,268.31 |
第四名 | 20,637,081.39 | 5.70% | 1,031,854.07 |
第五名 | 19,512,691.59 | 5.39% | 975,634.58 |
合计 | 193,184,767.77 | 53.35% |
注: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5,120,921.14 | 18,289,588.00 |
合计 | 105,120,921.14 | 18,289,588.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质押的票据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950,891.64 | 99.92% | 40,914,672.65 | 99.94% |
1至2年 | 11,076.37 | 0.04% | 23,805.42 | 0.06% |
2至3年 | 11,918.63 | 0.04% | 0.00 | 0.00% |
合计 | 30,973,886.64 | 40,938,478.07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总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27,671,738.62 | 1年以内 | 89.33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1,018,423.79 | 1年以内 | 3.29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842,197.93 | 1年以内 | 2.72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601,726.39 | 1年以内 | 1.94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277,438.91 | 1年以内 | 0.90 |
合计 | 30,411,525.64 | 98.18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760,981.32 | 613,295.73 |
合计 | 760,981.32 | 613,295.73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605,178.00 | 574,886.88 |
应收租金及水电费 | 135,910.68 | 35,058.95 |
员工备用金 | 36,601.06 | 50,388.20 |
出口退税 | 31,109.75 | 0.00 |
其他 | 1,400.00 | |
合计 | 808,799.49 | 661,734.0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8,438.30 | 48,438.3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620.13 | -620.13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7,818.17 | 47,818.1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61,235.49 |
1至2年 | 147,564.00 |
合计 | 808,799.4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8,438.30 | -620.13 | 0.00 | 0.00 | 0.00 | 47,818.17 |
合计 | 48,438.30 | -620.13 | 0.00 | 0.00 | 0.00 | 47,818.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0.00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465,123.00 | 1年以内 | 57.50% | 23,256.15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40,055.00 | 1-2年 | 17.32% | 14,005.50 |
第三名 | 应收租金及水电费 | 78,329.21 | 1年以内 | 9.68% | 3,916.46 |
第四名 | 应收租金及水电费 | 31,838.61 | 1年以内 | 3.94% | 1,591.93 |
第五名 | 出口退税款 | 31,109.75 | 1年以内 | 3.85% | 1,555.49 |
合计 | 746,455.57 | 92.29% | 44,325.53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5,676,031.33 | 75,676,031.33 | 30,204,376.12 | 30,204,376.12 | ||
在产品 | 77,003,674.53 | 913,490.96 | 76,090,183.57 | 74,110,118.52 | 470,002.69 | 73,640,115.83 |
库存商品 | 38,347,211.06 | 1,986,068.19 | 36,361,142.87 | 71,201,884.01 | 7,654,563.83 | 63,547,320.18 |
周转材料 | 15,853,658.48 | 15,853,658.48 | 17,210,522.32 | 17,210,522.32 | ||
发出商品 | 5,688,651.29 | 656,732.94 | 5,031,918.35 | 325,991.01 | 15,166.97 | 310,824.04 |
合计 | 212,569,226.69 | 3,556,292.09 | 209,012,934.60 | 193,052,891.98 | 8,139,733.49 | 184,913,158.4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470,002.69 | 1,438,516.14 | 995,027.87 | 913,490.96 | ||
库存商品 | 7,654,563.83 | 3,522,487.51 | 9,190,983.15 | 1,986,068.19 | ||
发出商品 | 15,166.97 | 790,943.68 | 149,377.71 | 656,732.94 | ||
合计 | 8,139,733.49 | 5,751,947.33 | 10,335,388.73 | 3,556,292.09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净额 | 15,354,403.08 | 10,053,626.9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575,827.79 | 0.00 |
一年内待摊设备维保费 | 4,386,660.66 | 3,831,332.61 |
房屋及设备保险费 | 250,647.64 | 194,281.30 |
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 0.00 | 3,312,264.10 |
合计 | 29,567,539.17 | 17,391,504.91 |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08,675.10 | 8,069,098.75 | 12,777,773.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708,675.10 | 8,069,098.75 | 12,777,773.8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39,821.79 | 2,358,511.07 | 5,698,332.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661.40 | 163,529.64 | 387,191.04 | |
(1)计提或摊销 | 223,661.40 | 163,529.64 | 387,191.0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563,483.19 | 2,522,040.71 | 6,085,523.9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5,191.91 | 5,547,058.04 | 6,692,249.9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68,853.31 | 5,710,587.68 | 7,079,440.99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60,450,457.98 | 569,850,541.79 |
合计 | 560,450,457.98 | 569,850,541.7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9,373,396.70 | 477,387,748.77 | 9,210,587.93 | 7,618,307.15 | 773,590,040.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44,081.42 | 32,593,372.33 | 1,121,300.81 | 1,218,920.51 | 43,177,675.07 |
(1)购置 | 7,433,375.59 | 1,121,300.81 | 967,320.53 | 9,521,996.9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244,081.42 | 25,159,996.74 | 251,599.98 | 33,655,678.1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87,617,478.12 | 509,981,121.10 | 10,331,888.74 | 8,837,227.66 | 816,767,715.6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731,429.22 | 156,406,053.33 | 6,461,779.91 | 3,140,236.30 | 203,739,498.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93,192.44 | 40,869,777.04 | 1,043,777.41 | 1,171,011.99 | 52,577,758.88 |
(1)计提 | 9,493,192.44 | 40,869,777.04 | 1,043,777.41 | 1,171,011.99 | 52,577,758.8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7,224,621.66 | 197,275,830.37 | 7,505,557.32 | 4,311,248.29 | 256,317,257.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392,856.46 | 312,705,290.73 | 2,826,331.42 | 4,525,979.37 | 560,450,457.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1,641,967.48 | 320,981,695.44 | 2,748,808.02 | 4,478,070.85 | 569,850,541.79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PCB车间 | 81,170,868.23 | 正在办理中 |
原材料仓库 | 10,572,325.66 | 正在办理中 |
PCB项目废水处理车间 | 10,617,074.47 | 正在办理中 |
小计 | 102,360,268.36 |
(3)期末售后租回的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02,621,785.32 | 47,341,268.10 | 55,280,517.22 |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0,651,103.46 | 67,848,620.95 |
合计 | 180,651,103.46 | 67,848,620.95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PCB设备 | 124,817,950.46 | 124,817,950.46 | 61,074,501.41 | 61,074,501.41 | ||
光伏发电项目 | 29,473,901.13 | 29,473,901.13 | 0.00 | 0.00 | ||
高档电解铜箔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 | 19,893,501.20 | 19,893,501.20 | 2,994,783.91 | 2,994,783.91 | ||
研发中心项目 | 6,099,644.89 | 6,099,644.89 | 0.00 | 0.00 | ||
PCB内层、压合车间装修 | 0.00 | 0.00 | 2,997,741.28 | 2,997,741.28 | ||
其他项目 | 366,105.78 | 366,105.78 | 781,594.35 | 781,594.35 | ||
合计 | 180,651,103.46 | 180,651,103.46 | 67,848,620.95 | 67,848,620.9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预算 | 期初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期末 | 工程 | 工程 | 利息 | 其 | 本期 | 资金 |
名称 | 数 | 余额 | 增加金额 | 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余额 | 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进度 | 资本化累计金额 | 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利息资本化率 | 来源 |
待安装PCB设备 | 不适用 | 61,074,501.41 | 84,148,484.23 | 20,405,035.18 | - | 124,817,950.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其他 |
光伏发电项目 | 33,305,508.27 | - | 29,473,901.13 | - | - | 29,473,901.13 | 100.00% | 88% | - | - | - | 其他 |
高档电解铜箔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 | 557,218,900.00 | 2,994,783.91 | 16,898,717.29 | - | - | 19,893,501.20 | 4.02% | 4.02% | - | - | - | 募股资金 |
研发中心项目 | 58,928,100.00 | - | 6,099,644.89 | - | - | 6,099,644.89 | 11.70% | 11.70% | - | - | - | 募股资金 |
PCB内层、压合车间装修 | 3,725,600.00 | 2,997,741.28 | 333,082.36 | 3,330,823.64 | - | - | 97.45% | 100% | - | - | - | 其他 |
办公大楼装修 | 2,700,000.00 | 281,594.35 | 2,319,215.81 | 2,600,810.16 | - | - | 108.85% | 100% | - | - | - | 其他 |
氧化一线酸槽设备改造 | 2,200,000.00 | - | 2,322,797.99 | 2,322,797.99 | - | - | 不适用 | 100% | - | - | - | 其他 |
铜箔车间设备技术升级改造 | 1,860,000.00 | - | 1,992,458.14 | 1,992,458.14 | - | - | 不适用 | 100% | - | - | - | 其他 |
PCB危废库 | 1,854,700.00 | - | 1,552,923.55 | 1,552,923.55 | - | - | 90.98% | 100% | - | - | - | 其他 |
合计 | 661,792,808.271 | 67,348,620.95 | 145,141,225.392 | 32,204,848.66 | - | 180,284,997.68 | - | - | - |
注:1预算数为含税金额。
2募投项目“高档电解铜箔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研发中心项目”本期增加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本年度投入金额,原因系本期增加金额为相关设备到厂后公司即按照合同金额100%确认在建工程,而本年度投入金额为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按照进度实际支付金额。
(3)期末售后租回的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待安装PCB设备 | 6,300,000.00 | 6,300,000.00 |
13、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办公室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4,947.51 | 1,524,947.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24,947.51 | 1,524,947.5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8,503.58 | 288,503.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577.60 | 494,577.60 |
(1)计提 | 494,577.60 | 494,577.6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783,081.18 | 783,081.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1,866.33 | 741,866.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36,443.93 | 1,236,443.93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53,147,155.53 | 699,084.30 | 53,846,239.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1,813.34 | 811,813.34 | ||
(1)购置 | 811,813.34 | 811,813.3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3,147,155.53 | 1,510,897.64 | 54,658,053.1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113,837.53 | 215,971.25 | 14,329,808.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2,943.08 | 131,349.90 | 1,194,292.98 | |
(1)计提 | 1,062,943.08 | 131,349.90 | 1,194,292.9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176,780.61 | 347,321.15 | 15,524,101.7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970,374.92 | 1,163,576.49 | 39,133,951.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033,318.00 | 483,113.05 | 39,516,431.0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区景观建设费 | 630,704.79 | 448,669.64 | 663,483.69 | 415,890.74 | |
装修费等 | 6,334.58 | 2,621.09 | 3,713.49 | ||
合计 | 637,039.37 | 448,669.64 | 666,104.78 | 419,604.23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8,811,540.94 | 4,321,731.14 | 31,803,353.52 | 4,770,503.02 |
可抵扣亏损 | 135,165,834.47 | 20,274,875.17 |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3,078,895.26 | 461,834.29 | 3,708,515.58 | 556,277.34 |
节能环保设备税额抵免 | 12,662,869.98 | 1,266,287.00 | ||
合计 | 179,719,140.65 | 26,324,727.60 | 35,511,869.10 | 5,326,780.3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1,232.88 | 40,684.93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82,605,733.65 | 12,390,860.05 | ||
合计 | 82,876,966.53 | 12,431,544.9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324,727.60 | 5,326,780.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31,544.98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的预付款项 | 4,168,676.90 | 4,168,676.90 | 6,371,211.19 | 6,371,211.19 | ||
售后回租保证金 | 9,560,000.00 | 9,560,000.00 |
合计 | 13,728,676.90 | 13,728,676.90 | 6,371,211.19 | 6,371,211.19 |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01,520,000.00 | |
票据贴现 | 69,540,244.72 | 43,787,611.36 |
保证+质押借款 | 20,000,000.00 | |
应付银行利息 | 181,612.69 | |
合计 | 69,540,244.72 | 165,489,224.05 |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9,294,033.21 | 26,959,723.83 |
合计 | 159,294,033.21 | 26,959,723.83 |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8,030,964.33 | 133,083,709.29 |
1-2年(含2年) | 16,990,514.08 | 12,011,303.47 |
2-3年(含3年) | 90,395.96 | 420.00 |
3年以上 | 410,435.60 | 410,435.60 |
合计 | 135,522,309.97 | 145,505,868.36 |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287,838.42 | 456,137.39 |
合计 | 287,838.42 | 456,137.39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0.00 | ——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520,330.17 | 84,418,650.86 | 84,454,032.78 | 9,484,948.2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431,536.34 | 5,431,536.34 | ||
三、辞退福利 | 130,000.00 | 130,000.00 | 0.00 | |
合计 | 9,520,330.17 | 89,980,187.20 | 90,015,569.12 | 9,484,948.2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520,330.17 | 73,546,663.67 | 73,582,045.59 | 9,484,948.25 |
2、职工福利费 | 6,352,946.47 | 6,352,946.47 | 0.00 | |
3、社会保险费 | 2,991,599.77 | 2,991,599.77 | 0.0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91,012.32 | 2,691,012.32 | 0.00 | |
工伤保险费 | 279,901.78 | 279,901.78 | 0.00 | |
生育保险费 | 2,195.10 | 2,195.10 | 0.00 | |
雇主责任险 | 18,490.57 | 18,490.57 | ||
4、住房公积金 | 1,509,780.00 | 1,509,780.00 | 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660.95 | 17,660.95 | 0.00 | |
合计 | 9,520,330.17 | 84,418,650.86 | 84,454,032.78 | 9,484,948.2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266,778.42 | 5,266,778.42 | 0.00 | |
2、失业保险费 | 164,757.92 | 164,757.92 | 0.0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0.00 | |||
合计 | 5,431,536.34 | 5,431,536.34 |
(4)辞退福利
项目 | 本期缴费金额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辞退福利 | 130,000.00 | - |
合计 | 130,000.00 | - |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71.30 | 0.00 |
企业所得税 | 0.00 | 3,099,574.37 |
个人所得税 | 63,275.20 | 68,676.0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5.99 | 0.00 |
教育费附加 | 41.14 | 0.00 |
地方教育附加 | 27.43 | 0.00 |
房产税 | 673,287.43 | 666,633.13 |
印花税 | 67,157.95 | 60,599.00 |
土地使用税 | 283,448.30 | 283,448.30 |
环保税 | 3,936.30 | 457.08 |
合计 | 1,092,641.04 | 4,179,387.93 |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0.00 | 0.00 |
应付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5,550,947.75 | 438,508.05 |
合计 | 5,550,947.75 | 438,508.05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介机构费 | 5,000,000.00 | 15,586.61 |
代扣代缴款 | 330,643.98 | 323,099.76 |
餐饮及住宿费 | 200,714.36 | 45,655.05 |
工程顾问服务费 | 15,659.22 | 7,510.47 |
报销费用 | 300.00 | 31,804.67 |
其他 | 3,630.19 | 14,851.49 |
合计 | 5,550,947.75 | 438,508.05 |
2)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550,947.75 | 100.00 | 438,508.05 | 100.00 |
合计 | 5,550,947.75 | 100.00 | 438,508.05 | 100.00 |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0.00 | 159,573,291.6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1,583,772.68 | 10,393,334.1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1,692.29 | 506,401.81 |
合计 | 22,115,464.97 | 170,473,027.65 |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63,562,287.63 | 52,011,559.04 |
合约期限为1年的售后租回 | 29,410,000.00 | 0.00 |
待转销项税 | 37,418.99 | 59,297.87 |
合计 | 93,009,706.62 | 52,070,856.9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0.00 | 33,000,000.00 |
保证借款 | 0.00 | 212,100,000.00 |
合计 | 0.00 | 245,100,000.00 |
28、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办公室租赁 | 233,623.03 | 742,149.20 |
合计 | 233,623.03 | 742,149.20 |
2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3,350,663.88 | 2,256,733.82 |
合计 | 23,350,663.88 | 2,256,733.82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租回 | 23,350,663.88 | 2,256,733.82 |
合计
合计 | 23,350,663.88 | 2,256,733.82 |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708,515.58 | 629,620.32 | 3,078,895.26 | ||
合计 | 3,708,515.58 | 629,620.32 | 3,078,895.26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术改造 | 2,223,686.50 | 370,614.48 | 1,853,072.02 | 与资产相关 | ||||
主导产业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奖励 | 908,520.00 | 162,720.00 | 745,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 | 473,333.21 | 80,000.04 | 393,333.17 | 与资产相关 | ||||
燃煤锅炉煤改气奖励资金 | 89,833.15 | 14,000.04 | 75,833.11 | 与资产相关 | ||||
商务发展资金进口贴息 | 13,142.72 | 2,285.76 | 10,856.9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708,515.58 | 629,620.32 | 3,078,895.26 |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26,800,000.00 | 42,266,667.00 | 42,266,667.00 | 169,066,667.00 |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11,718,041.06 | 861,178,965.11 | 1,172,897,006.17 | |
合计 | 311,718,041.06 | 861,178,965.11 | 1,172,897,006.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度股本溢价增加861,178,965.11元,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溢价增加所致。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509,841.25 | 7,032,581.49 | 32,542,422.74 | |
合计 | 25,509,841.25 | 7,032,581.49 | 32,542,422.7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9,588,571.25 | 83,031,169.5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9,588,571.25 | 83,031,169.5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032,581.49 | 16,284,155.7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2,881,804.62 | 229,588,571.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313,920,995.56 | 1,185,800,508.61 | 1,270,207,294.53 | 967,361,718.54 |
其他业务 | 20,788,517.34 | 1,078,535.79 | 842,586.93 | 447,085.78 |
合计 | 1,334,709,512.90 | 1,186,879,044.40 | 1,271,049,881.46 | 967,808,804.3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1,334,709,512.90 | 1,334,709,512.90 | ||
其中: | ||||
电子电路铜箔 | 1,088,978,043.67 | 1,088,978,043.67 | ||
铝基覆铜板 | 52,050,503.31 | 52,050,503.31 | ||
PCB | 172,892,448.58 | 172,892,448.58 | ||
其他业务收入 | 20,788,517.34 | 20,788,517.3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南 | 659,618,466.21 | 659,618,466.21 | ||
华东 | 415,979,564.11 | 415,979,564.11 | ||
华中 | 73,712,056.53 | 73,712,056.53 | ||
西南 | 149,525,425.49 | 149,525,425.49 | ||
西北 | 3,757,054.79 | 3,757,054.79 | ||
东北 | 483,669.29 | 483,669.29 | ||
境外 | 31,633,276.48 | 31,633,276.48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4,267.71 | 1,567,485.32 |
教育费附加 | 263,257.60 | 671,779.42 |
房产税 | 2,678,185.49 | 1,833,098.64 |
土地使用税 | 1,133,793.20 | 1,133,793.20 |
车船使用税 | 11,864.00 | 9,304.00 |
印花税 | 1,182,739.79 | 752,878.90 |
地方教育附加 | 175,505.06 | 447,852.95 |
环境保护税 | 5,307.54 | 1,828.32 |
合计 | 6,064,920.39 | 6,418,020.75 |
3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 | 3,165,448.33 | 3,269,999.57 |
业务招待费 | 913,115.40 | 1,822,560.22 |
交通及差旅费 | 630,613.49 | 539,682.54 |
销售佣金 | 590,241.58 | 0.00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 | 492,607.88 | 288,503.58 |
办公费 | 216,158.55 | 189,940.85 |
折旧费用 | 50,700.89 | 70,612.78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 26,355.00 | 258,372.20 |
其他 | 106,238.91 | 25,307.18 |
合计 | 6,191,480.03 | 6,464,978.92 |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 | 5,806,114.10 | 12,976,964.44 |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 3,044,885.02 | 2,625,541.40 |
中介机构费 | 1,627,956.08 | 2,705,311.70 |
上市费用 | 1,302,475.20 | 0.00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1,194,292.98 | 976,628.14 |
办公费用 | 883,307.49 | 1,288,723.6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66,104.78 | 586,584.20 |
交通及差旅费 | 454,746.02 | 491,567.91 |
保险费 | 437,800.15 | 382,954.75 |
业务招待费 | 295,068.33 | 617,308.16 |
专利及认证费 | 178,879.19 | 1,623,094.36 |
PCB物料消耗 | 0.00 | 882,476.92 |
其他 | 157,960.71 | 171,817.74 |
合计 | 16,049,590.05 | 25,328,973.40 |
其他说明:
本期员工薪酬较上期下降717.09万元,主要原因系上期筹备PCB业务招募储备较多员工,相关人员薪酬538.0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PCB业务于2021年第三季度投产后,该等人员薪酬计入生产成本。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18,364,567.68 | 20,643,996.22 |
直接人工 | 11,415,010.51 | 9,881,031.68 |
水电气费 | 6,164,941.17 | 6,607,470.48 |
折旧费 | 3,523,222.90 | 2,535,543.44 |
其他费用 | 1,200,471.73 | 422,402.69 |
合计 | 40,668,213.99 | 40,090,444.51 |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1,572,592.31 | 32,971,357.13 |
减:利息收入 | 2,161,981.55 | 550,635.68 |
汇兑损益 | -973,150.57 | 169,700.98 |
手续费支出 | 490,857.53 | 801,398.71 |
合计 | 28,928,317.72 | 33,391,821.14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和因票据贴现及票据结算产生的利息费用。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上市奖励资金 | 11,000,000.00 | 8,000,000.00 |
2021年度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0.00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 1,202,700.00 | 777,700.00 |
用电成本补贴 | 1,000,000.00 | 1,000,000.00 |
2022年春节期间重点企业不停产奖励资金 | 772,000.00 | 0.00 |
章贡区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企业连续生产奖励资金 | 672,000.00 | 0.00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500,000.00 | 0.00 |
培优扶强奖励资金 | 500,000.00 | 0.00 |
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术改造 | 370,614.48 | 370,614.48 |
稳岗补贴 | 189,333.07 | 139,841.37 |
主导产业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奖励 | 162,720.00 | 162,720.00 |
园区企业自主招工补贴 | 137,200.00 | 0.00 |
企业加快发展奖励资金 | 100,000.00 | 0.00 |
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 | 80,000.04 | 80,000.04 |
岗前培训补贴金 | 78,000.00 | 46,500.00 |
专利资助费 | 48,000.00 | 100,500.00 |
燃煤锅炉煤改气奖励资金 | 14,000.04 | 14,000.04 |
失业养老保险返还 | 8,796.72 | 0.00 |
人才个税奖励 | 7,321.00 | 10,061.60 |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 | 6,211.92 | 3,123.96 |
园区企业录用大学生岗位补贴资金 | 4,000.00 | 0.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0.00 |
技术市场交易补助 | 2,500.00 | 0.00 |
商务发展资金进口贴息 | 2,285.76 | 2,285.76 |
一次性就业补贴 | 2,000.00 | 0.00 |
技能提升资金 | 0.00 | 58,500.00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 | 29,620.92 | 5,043.37 |
合计 | 18,892,303.95 | 10,770,890.62 |
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1,232.88 | 0.00 |
合计 | 271,232.88 | 0.00 |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0.13 | 29,028.9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76,884.87 | -9,498,754.68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18,875.83 | 20,701.32 |
合计 | -1,595,140.57 | -9,449,024.38 |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751,947.33 | -5,496,541.72 |
合计 | -5,751,947.33 | -5,496,541.72 |
4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 0.00 | 799,157.171 | 0.00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1,738.70 | 215,270.36 | 1,738.70 |
其他 | 46,266.26 | 89,716.77 | 46,266.26 |
合计 | 48,004.96 | 1,104,144.30 | 48,004.96 |
注:1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上期发生额799,157.17元;
4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828,425.171 | ||
处置无形资产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捐赠支出 | 0.00 | 200,000.00 | 0.00 |
滞纳金 | 0.00 | 139,541.50 | 0.00 |
赞助支出 | 25,000.00 | 5,000.00 | 25,000.00 |
其他 | 7,987.61 | 7,800.06 | 7,987.61 |
合计 | 32,987.61 | 1,180,766.73 | 32,987.61 |
注:1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828,425.17元
4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0.00 | 25,770,617.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566,402.26 | -1,316,634.22 |
合计 | -8,566,402.26 | 24,453,983.0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1,759,412.6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263,911.8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6,743.2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249,072.61 |
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 | -12,391,697.82 |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 | -1,266,287.00 |
所得税费用 | -8,566,402.26 |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18,233,062.71 | 10,136,226.93 |
利息收入 | 1,304,064.88 | 550,635.68 |
往来款 | 37,680.08 | 463,289.93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 | 29,620.92 | 5,043.37 |
营业外收入-其他 | 2,721.24 | 2,698.75 |
合计 | 19,607,149.83 | 11,157,894.66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用 | 25,729,980.58 | 27,673,869.39 |
管理费用 | 5,799,683.55 | 9,288,227.44 |
营业费用 | 2,519,815.11 | 2,752,881.43 |
手续费支出 | 490,857.53 | 801,398.71 |
捐赠 | 0.00 | 200,000.00 |
往来款 | 19,469.57 | 525,038.04 |
其他 | 35,200.00 | 144,541.50 |
合计 | 34,595,006.34 | 41,385,956.51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建筑工程工资保证金退款 | 434,831.88 | 0.00 |
合计 | 434,831.88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 | 100,000,000.00 | 0.00 |
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损失 | 0.00 | 0.00 |
购买远期结汇产品的投资损失 | 0.00 | 0.00 |
购买期货的投资本金 | 0.00 | 0.00 |
购买期货的投资损失 | 0.00 | 0.00 |
支付建筑工程工资保证金 | 465,123.00 | 127,800.00 |
合计 | 100,465,123.00 | 127,8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回租筹资 | 16,230,000.00 | 13,330,000.00 |
收到的受限资金 | 20,859,016.12 | 0.00 |
合计 | 37,089,016.12 | 13,330,0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加的受限资金 | 61,159,354.86 | 10,833,825.55 |
支付的售后租回相关款 | 33,640,901.00 | 679,932.00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20,977,807.77 | 2,661,000.00 |
支付收购款利息 | 0.00 | 852,209.05 |
支付租金及押金 | 576,449.00 | 474,715.00 |
合计 | 116,354,512.63 | 15,501,681.60 |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0,325,814.86 | 162,841,557.4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751,947.33 | 5,496,541.72 |
加: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 1,595,140.57 | 9,449,024.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3,459,527.52 | 40,662,438.6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0.00 | 0.00 |
无形资产摊销 | 1,194,292.98 | 976,628.1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66,104.78 | 2,027,417.5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29,268.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1,232.88 | 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7,430,170.92 | 27,452,203.5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997,947.24 | -1,316,634.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31,544.98 | 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851,723.44 | -67,237,827.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8,290,716.09 | -144,772,215.2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9,869,661.18 | -13,251,068.36 |
其他 | 0.00 | 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2,585.47 | 22,357,333.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0.00 | 0.00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0.00 | 0.0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1,913,913.71 | 57,279,259.1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279,259.13 | 49,666,259.3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0.00 | 0.00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0.00 | 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634,654.58 | 7,612,999.8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1,913,913.71 | 57,279,259.13 |
其中:库存现金 | 3,487.23 | 4,139.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1,909,037.59 | 57,275,119.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388.89 | 0.00 |
二、现金等价物 | 0.00 | 0.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913,913.71 | 57,279,259.13 |
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5,609,909.29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7,978,055.00 | 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64,843,486.64 | 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 |
应收票据 | 69,540,244.72 | 期末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 |
应收票据 | 2,000,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49,831,828.99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账款 | 5,000,939.87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6,692,249.95 | 土地房屋征收 |
固定资产 | 14,894,232.63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固定资产 | 117,810,851.34 | 开立国际信用证抵押 |
固定资产 | 55,280,517.22 | 售后租回 |
在建工程 | 6,300,000.00 | 售后租回 |
无形资产 | 37,970,374.92 | 开立国际信用证抵押 |
合计 | 503,752,690.57 |
5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3,783,988.36 | ||
其中:美元 | 543,317.40 | 6.9646 | 3,783,988.36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4,251,829.80 | ||
其中:美元 | 610,491.60 | 6.9646 | 4,251,829.80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用电成本补贴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术改造 | 370,614.48 | 其他收益 | 370,614.48 |
主导产业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奖励 | 162,720.00 | 其他收益 | 162,720.00 |
稳岗补贴 | 189,333.07 | 其他收益 | 189,333.07 |
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 | 80,000.04 | 其他收益 | 80,000.04 |
园区企业自主招工补贴 | 137,200.00 | 其他收益 | 137,200.00 |
专利资助费 | 48,000.00 | 其他收益 | 48,000.00 |
燃煤锅炉煤改气奖励资金 | 14,000.04 | 其他收益 | 14,000.04 |
失业养老保险返还 | 8,796.72 | 其他收益 | 8,796.72 |
企业加快发展奖励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 | 6,211.92 | 其他收益 | 6,211.92 |
商务发展资金进口贴息 | 2,285.76 | 其他收益 | 2,285.76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 1,202,700.00 | 其他收益 | 1,202,700.00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培优扶强奖励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岗前培训补贴金 | 78,000.00 | 其他收益 | 78,000.00 |
个税手续费 | 0.00 | 其他收益 | 0.00 |
技能提升资金 | 0.00 | 其他收益 | 0.00 |
人才个税奖励 | 7,321.00 | 其他收益 | 7,321.00 |
企业上市奖励资金 | 1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1,000,000.00 |
2021年度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技术市场交易补助 | 2,5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 |
2022年春节期间重点企业不停产奖励资金 | 772,000.00 | 其他收益 | 772,000.00 |
章贡区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企业连续生产奖励资金 | 672,000.00 | 其他收益 | 672,000.00 |
一次性就业补贴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园区企业录用大学生岗位补贴资金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合计
合计 | 18,862,683.03 | 18,862,683.03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说明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没有变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子公司。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投资事项。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36,359,794.67 | - | - | 336,359,794.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0,271,232.88 | - | 100,271,232.88 |
应收票据 | 224,478,116.67 | - | - | 224,478,116.67 |
应收账款 | 337,692,717.68 | - | - | 337,692,717.68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05,120,921.14 | 105,120,921.14 |
其他应收款 | 760,981.32 | - | - | 760,981.32 |
(2)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90,566,884.68 | - | - | 90,566,884.68 |
应收票据 | 151,775,518.36 | - | - | 151,775,518.36 |
应收账款 | 318,161,978.63 | - | - | 318,161,978.63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8,289,588.00 | 18,289,588.00 |
其他应收款 | 613,295.73 | - | - | 613,295.73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 | 69,540,244.72 | 69,540,244.72 |
应付票据 | - | 159,294,033.21 | 159,294,033.21 |
应付账款 | - | 135,522,309.97 | 135,522,309.97 |
其他应付款 | - | 5,550,947.75 | 5,550,947.7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2,115,464.97 | 22,115,464.97 |
其他流动负债 | - | 93,009,706.62 | 93,009,706.62 |
长期应付款 | - | 23,350,663.88 | 23,350,663.88 |
租赁负债 | - | 233,623.03 | 233,623.03 |
(2)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 | 165,489,224.05 | 165,489,224.05 |
应付票据 | - | 26,959,723.83 | 26,959,723.83 |
应付账款 | - | 145,505,868.36 | 145,505,868.36 |
其他应付款 | - | 438,508.05 | 438,508.0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70,473,027.65 | 170,473,027.65 |
其他流动负债 | - | 52,070,856.91 | 52,070,856.91 |
长期借款 | - | 245,100,000.00 | 245,1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 2,256,733.82 | 2,256,733.82 |
租赁负债 | - | 742,149.20 | 742,149.20 |
(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的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和信用期限。本公司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三)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在履行结算义务时发生的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271,232.88 | 100,271,232.8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271,232.88 | 100,271,232.8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5,120,921.14 | 105,120,921.1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0,271,232.88 | 105,120,921.14 | 205,392,154.02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本期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根据协议中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和金融工具持有期间为基础计算确定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赣州逸豪集团有 | 江西省赣州市章 | 投资 | 10,000,000元 | 52.06% | 52.06% |
限公司 | 贡区沙石镇龙舌头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06%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张剑萌、张信宸父子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剑萌。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章贡区悦景餐厅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杨永兰 | 张剑萌之配偶 |
邱萍 | 张剑萌之子张骏南的母亲 |
张信宸 | 张剑萌之子 |
张骏南 | 张剑萌之子 |
芦羽婕 | 张信宸之配偶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章贡区悦景餐厅 | 住宿及餐饮服务 | 402,422.00 | 800,000.00 | 否 | 656,572.00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 | 餐饮服务 | 276,100.08 | 1,000,000.00 | 否 | 763,247.57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顾问服务 | 46,211.70 | 100,000.00 | 否 | 68,378.07 |
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 | 餐饮服务 | 18,115.00 | 100,000.00 | 否 | 123,824.00 |
合计 | - | 742,848.78 | 2,000,000.00 | 否 | 1,612,021.6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00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0.00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剑萌 | 36,250,800.00 | 2021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24日 | 否 |
张剑萌 | 16,853,700.00 | 2022年09月13日 | 2023年09月23日 | 否 |
张剑萌 | 12,758,500.00 | 2022年09月13日 | 2023年09月23日 | 否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张信宸 | 36,391,600.00 | 2022年01月06日 | 2025年01月18日 | 否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香港逸源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05,000,000.00 | 2020年06月24日 | 2024年06月24日 | 否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香港逸源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285,000,000.00 | 2021年03月05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香港逸源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 | 165,000,000.00 | 2021年12月09日 | 2024年07月21日 | 否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香港逸源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 | 37,500,000.00 | 2022年06月29日 | 2024年07月29日 | 否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 | 45,438,000.00 | 2022年09月26日 | 2025年06月24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 | 170,000,000.00 | 2019年09月25日 | 2022年10月09日 | 是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 13,200,000.00 | 2021年01月14日 | 2022年03月01日 | 是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 | 19,520,000.00 | 2021年01月20日 | 2022年03月01日 | 是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张剑萌 | 10,800,000.00 | 2021年02月08日 | 2022年03月01日 | 是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 7,650,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2022年10月09日 | 是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 9,350,000.00 | 2022年03月23日 | 2022年10月09日 | 是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 | 26,352,000.00 | 2022年03月27日 | 2022年10月09日 | 是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48,000,000.00 | 2021年04月12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20,000,000.00 | 2022年03月09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20,000,000.00 | 2020年06月23日 | 2022年06月29日 | 是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70,000,000.00 | 2021年08月18日 | 2022年10月19日 | 是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20,000,000.00 | 2022年06月27日 | 2022年10月19日 | 是 |
张剑萌、杨永兰 | 20,000,000.00 | 2021年05月27日 | 2022年05月27日 | 是 |
张剑萌、杨永兰 | 20,000,000.00 | 2022年06月09日 | 2022年10月13日 | 是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 | 10,000,000.00 | 2021年07月28日 | 2022年07月27日 | 是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26,000,000.00 | 2022年01月04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50,000,000.00 | 2022年02月17日 | 2023年02月17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 | 30,000,000.00 | 2022年02月18日 | 2023年03月02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 | 50,000,000.00 | 2021年03月25日 | 2022年03月24日 | 是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 | 100,000,0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2023年10月18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60,000,000.00 | 2022年04月12日 | 2023年04月11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 | 40,000,000.00 | 2022年04月08日 | 2023年05月11日 | 否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张剑萌、杨永兰 | 40,000,000.00 | 2022年04月08日 | 2023年04月0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2021年12月,张剑萌为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售后回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9月,双方约定租金变更,共减免租金20万元,因此担保金额相应变更,由原来的3,645.08万元变更为3,625.08万元。
注2:2020年6月,逸豪集团、逸豪置业、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22,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8,000万元承兑汇票敞口和7,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其中12,000万元担保金额已于2020年12月23日失效。金盛源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7,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7,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以房产、土地和机器设备为金盛源提供抵押反担保,逸豪集团、逸豪置业、兴国逸豪、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
注3:2021年3月,逸豪集团、逸豪置业、兴国逸豪、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28,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9,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另,金盛源为公司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逸豪置业以商铺、房产、写字楼和地下停车位为金盛源提供抵押反担保,逸豪集团、逸豪置业、兴国逸豪、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2022年2月新增1,000万元贷款,此贷款在28,5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内,该笔贷款已于2022年10月归还。
注4:2021年12月,逸豪集团、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16,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91,250万日元国际信用证提供担保。金盛源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8,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91,250万日元国际信用证提供最高额担保,逸豪新材以房产和土地为金盛源提供抵押反担保,逸豪集团、逸豪置业、兴国逸豪、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2022年3月,由于相关协议内容发生变更,国际信用证金额由191,250万日元更改为195,450万日元。2022年12月,金盛源解除担保责任,逸豪新材以房产和土地向赣州银行健康支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注5:2019年9月,逸豪集团、张剑萌与农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17,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最高额担保债权的期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2022年4月新增的1,952万元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故担保终止日确认为2023年3月31日。注6:2021年4月,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4,8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和1,8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其中,金盛源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1,2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张剑萌和杨永兰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
注7:2022年3月,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200万元和2,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其中,金盛源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张剑萌和杨永兰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2022年12月,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为公司3,900万元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提供最高额担保。
注8:2020年6月,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12,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逸豪置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以房产为公司12,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2021年12月,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认为逸豪置业进行抵押担保的房产存在减值迹象,逸豪置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新增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土地使用权为公司12,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注9:2021年5月,张剑萌、杨永兰、五驱融资与建设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2,100万元为五驱融资提供质押反担保,张剑萌、杨永兰为五驱融资提供保证反担保。
注10:2022年6月,张剑萌、杨永兰、五驱融资与建设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以应收账款2,100万元为五驱融资提供质押反担保,张剑萌、杨永兰为五驱融资提供保证反担保。
注11:2022年2月,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中信银行赣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000万元贷款及承兑汇票提供最高额担保,同时,公司质押广东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应收账款为此提供担保。
注12:2022年4月,逸豪集团、张剑萌和杨永兰与招商银行赣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4,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票据池业务授信期间为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合计3,025.40万元。
注13: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此担保合同下无贷款。
(3)对关联方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无此事项。
(4)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无此事项。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981,912.08 | 4,041,722.99 |
合计 | 2,981,912.08 | 4,041,722.99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内无此事项。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章贡区悦景餐厅 | 181,893.00 | 13,954.00 |
其他应付款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 | 18,821.36 | 25,134.55 |
其他应付款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659.22 | 7,510.47 |
其他应付款 | 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 | 0.00 | 4,653.00 |
7、关联方承诺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期末无需要说明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期末本公司开立的未履行完毕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情况:
信用证编号 | 出证行 | 币种 | 未付金额 | 实付保证金(人民币) |
LC0999321000296 | 赣州银行健康支行 | JPY | 1,954,500,000.00 | 6,950,535.00 |
LC0999322000108 | 赣州银行健康支行 | JPY | 416,000,000.00 | 1,027,520.00 |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期末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说明2023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期末公司总股本169,0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8,597,333.37元(含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一)土地房屋征收
2020年12月28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公告了《关于章贡区水东镇螺溪洲文化旅游等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区征收字[2020]4号),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对章贡区水东镇螺溪洲文化旅游等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位于水东镇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上述公告中房屋征收范围内。
(二)租赁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9,012.11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26,355.0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76,449.0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利息费用 | 3,065,269.56 |
(三)未决诉讼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扬州乘亿光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乘亿光电”)货款
618.54万元(账龄为2-4年),公司与乘亿光电、扬州峻茂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茂光电”)签订三方担保协议,协议约定峻茂光电以其自有财产为乘亿光电与公司往来业务发生的所有债务进行担保。2022年3月17日,公司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乘亿光电支付货款618.54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6.09万元,峻茂光电对乘亿光电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起诉后随着案件深入调查,发现乘亿光电存在资不抵债的迹象,同时峻茂光电的担保责任认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预计可通过诉讼收回10%以下的货款,并对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乘亿光电的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即618.54万元。2022年6月15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赣07民初103号,判决乘亿光电向公司支付货款618.54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6.09万元。2023年3月21日,公司已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乘亿光电尚未支付上述款项。除上述事项外,期末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62,683.03 | 主要系本期收到首发上市政府奖励及智能制造奖励所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1,232.88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17.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9,620.9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0,533.13 | |
合计 | 16,298,021.0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7% | 0.51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6% | 0.39 | 0.3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