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8
2025年4月19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剑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小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步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43,700.99万元,较上年增长
12.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3,886.12万元,亏损额较上年增加17.92%,主要原因在于:(1)2024年国内电解铜箔产能扩张速度放缓,但行业整体竞争仍较为激烈,铜箔加工费持续处于历史低位,报告期内,公司铜箔业务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预计随着行业竞争,产能逐步出清,供需关系将逐步改善;(2)报告期内,公司单面PCB产品随着产能提升及品种优化毛利率大幅提升,但公司双多层PCB产品规模效益不足,PCB业务整体仍尚未实现盈利。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聚焦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产品覆盖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等三类产品。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技术中心入选为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电子电路铜箔系江西省名牌产品,同时公司系2024年江西省数字经济重点企业、2024
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公司已培养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生产、研发、销售及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及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连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拥有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及PCB各个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情况。
(三)所处行业景气情况从中长期看,电子产业仍将保持增长态势。随着库存消化节奏的推进和终端消费持续复苏,PCB及上游铜箔材料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柱产业,电解铜箔、覆铜板和PCB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产品,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产业,其发展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随着AI、5G基站、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将驱动PCB以及PCB原材料市场保持稳健增长。据Prismark预测,2024年预计全年产值同比增长5.8%,2025年至2029年之间,全球PCB行业产值仍将以4.8%的年复合增长率成长。
(四)公司应对措施及未来经营计划公司未来将巩固和扩大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及产品良率,补充高频高速铜箔及超薄高抗拉锂电铜箔生产能力。充分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发挥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拓展铝基覆铜板的高端应用领域,并持续调整PCB产品结构,优化产能配置,针对性
地调整产品线,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同时优化生产布局,提升产能利用率。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和对策,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及公告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本公司、逸豪新材、上市公司 | 指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逸豪有限 | 指 | 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 深圳分公司 | 指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逸豪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赣州市大兴冶金化工有限公司、赣州市大兴冶金化工厂,系公司股东 |
| 香港逸源 | 指 | HKYIYUANCO.,LIMITED(香港逸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系公司股东 |
| 逸源基金 | 指 | 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逸豪优美科 | 指 | 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 |
| 逸豪置业 | 指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赣州鸿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兴国逸豪 | 指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
| 逸豪新能源 | 指 | 赣州逸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赣州诺维思 | 指 | 赣州诺维思同位素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香港逸豪 | 指 | 逸豪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Prismark | 指 | PrismarkPartnersLLC,是一家印制电路板领域内的知名市场分析机构 |
| CCFA | 指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度 |
| 电解铜箔 | 指 | 以铜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铜箔,按下游应用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电子电路铜箔,一类是锂电铜箔 |
| 电子电路铜箔 | 指 | 又称为PCB铜箔、标准铜箔,属于电解铜箔的一种,主要应用于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领域,充当电子元器件之间互连的导线 |
| 锂电铜箔 | 指 | 属于电解铜箔的一种,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充当负极材料载体及负极集流体 |
| 超薄铜箔 | 指 | 6?m<厚度≤12?m的电解铜箔 |
| 薄铜箔 | 指 | 12?m<厚度≤18?m的电解铜箔 |
| 常规铜箔 | 指 | 18?m<厚度≤70?m的电解铜箔 |
| 厚铜箔 | 指 | 厚度>70?m的电解铜箔 |
| 覆铜板、CCL | 指 | 英文名CopperCladLaminate,简称CCL,系将补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两面覆以铜箔,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用于制作印制电路板 |
| 铝基覆铜板 | 指 | 铝基覆铜板,是以铝为金属基材制造的金属基覆铜板,具有良好散热功能 |
| PCB | 指 | 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英文名PrintedCircuitBoard,简称PCB,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
| HDI | 指 | 高密度互联,英文名HighDensityInterconnect,简称HDI,一种采用细线路、微小孔、薄介电层的高密度印制电路板技术,该等工艺所制成的印制电路板被称为HDI板 |
| STD铜箔 | 指 | 标准铜箔 |
| RTF铜箔 | 指 | 反转处理铜箔 |
| HVLP铜箔 | 指 | 极低轮廓铜箔 |
| LED | 指 | 发光二极管,英文名Light-EmittingDisplay,简称LED,通过电子与空穴复合释放能量发光 |
| FR-4 | 指 | 覆铜板的一种,以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浸以环氧树脂经过高温、高压、热压而成的板状压制品 |
| RoHS | 指 | 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
| REACH | 指 | REACH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
| ULCCN:QMTS2,MOT130认证 | 指 | 为由美国UL安全实验室对于金属散热基板耐热测试所颁布的一种安全认证,QMTS2指应用在电路板或软板的基板基材、薄膜与胶材,MOT130指最高工作温度为130℃。该项测试皆在确保LED产品在使用良好的热传导性之散热基板下,不会因高温而爆板或烧毁 |
| 铝基PCB | 指 | 其基材是由电路层(铜箔)、绝缘基层和铝板三部分构成,其中铝板基材作为底板,表面附上绝缘基层,与基层上面的铜箔层共同构成导通线路,铜面上可以安装电子元器组件 |
| 双多层板 | 指 | 双多层板指具有两层及以上导电图形的印制电路板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逸豪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176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逸豪新材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anzhouYihaoNewMaterialsCo.,Lt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剑萌 |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41000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 办公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41000 | ||
| 公司网址 | http://www.yihaonm.com | ||
| 电子信箱 | dmb@yihaoxincai.com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LIULEI(刘磊) | 钟子宜 |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
| 电话 | 0797-8339625 | 0797-8339625 |
| 传真 | 0797-8334198 | 0797-8334198 |
| 电子信箱 | dmb@yihaoxincai.com | dmb@yihaoxincai.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覃继伟、赵阳、刘昭玙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郭振国、黄滨 | 2022年9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 营业收入(元) | 1,437,009,904.31 | 1,276,737,812.45 | 12.55% | 1,334,709,512.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17.92% | 70,325,814.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509,903.36 | -35,940,759.77 | -12.71% | 54,027,793.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3,273,038.13 | -30,655,086.51 | -497.86% | 13,312,585.4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9 | -21.05% | 0.5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9 | -21.05% | 0.5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3% | -2.01% | -0.42% | 7.37%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资产总额(元) | 2,305,161,111.77 | 2,074,460,685.28 | 11.12% | 2,202,493,858.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41,080,104.14 | 1,615,836,522.96 | -4.63% | 1,667,389,716.5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 营业收入(元) | 1,437,009,904.31 | 1,276,737,812.45 |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7,914,918.72 | 31,145,691.13 | PCB废料销售等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389,094,985.59 | 1,245,592,121.32 | 主营业务收入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
|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2299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307,552,799.57 | 374,366,871.97 | 347,904,341.09 | 407,185,891.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22,501.71 | 4,844,714.82 | -17,215,799.50 | -24,667,597.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75,176.11 | 4,252,057.44 | -17,472,667.70 | -25,014,116.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048,993.55 | 16,657,622.45 | -142,023,215.29 | -11,858,451.7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852.80 | 190,751.4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68,812.97 | 2,038,074.30 | 18,862,683.03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 142,986.81 | -271,232.88 | 271,232.88 |
|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2,330.06 | 1,430,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041.94 | 108,331.61 | 15,017.3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6,756.47 | 25,834.64 | 29,620.9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9,272.42 | 536,859.65 | 2,880,533.13 | |
| 合计 | 1,648,719.15 | 2,984,899.51 | 16,298,021.0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及特殊人群增值税税收优惠。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PCB)。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和PCB制造的重要基材,而PCB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小到手机、计算机,大到通讯电子、车用电子、航空航天,都需使用印制电路板,因此PCB也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
资料来源:Prismark等研究报告
1、电解铜箔行业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电解铜箔行业规模继续快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统计,2023年我国电解铜箔总产量达94万吨/年,同比增长22.9%,经测算,其预计2024年度我国电解铜箔的总产量约为116万吨。
中长期看,铜箔市场的需求梯度在不断拓宽加深。随着AI、5G基站、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将驱动PCB以及电子电路铜箔市场保持稳健增长。超厚铜箔(厚度≥105μm)凭借其高载流能力、优异的导热性和机械强度在电动汽车逆变器(IGBT模块)、工业变频器、伺服驱动器太阳能/风能逆变器等多个高功率、高可靠性领域具有关键应用;高频高速铜箔(如RTF、HVLP铜箔)通过更低的粗糙度和更优的介电性能,解决传统铜箔在高频环境下的“趋肤效应”和“信号衰减”问题,是未来6G通信、自动驾驶、AI算力升级的关键材料。
2、铝基覆铜板行业发展状况
覆铜板行业的下游应用颇为广泛,从日常消费类电子,到AI、5G通信、数据中心、新能源等行业均有涉及。铝基覆铜板是一种具有良好散热功能的金属基覆铜板,是LED照明、电视背光、汽车照明等领域用量最大的散热基板材料,并在电动汽车、大功率电源转换器、军工等领域有广泛用途。
电子产品的高密度、多功能、大功率以及微电子集成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电力电子器件的功率密度
和发热量大幅增长,由此导致电力电子器件的散热性、耐热性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推动了铝基覆铜板的需求,铝基覆铜板将朝着高导热性、高耐热性、高绝缘性、高稳定性等方向发展。同时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绿色环保理念在电子产业已形成共识,绿色环保型PCB将是行业的发展方向。因此业内企业必须加大对环保生产、研发的投入,环保门槛将会提高。相对于玻纤布基覆铜板,金属基覆铜板在导热性与环保方面都具有更大的优势,回收利用价值高,尤其是铝基覆铜板,成为近年来主要的发展对象。
3、印制电路板(PCB)行业发展状况2024年,PCB行业迎来结构性复苏,根据Prismark预测,全球产值同比增长5.8%至735.65亿美元,中国占比超50%,2024年中国大陆PCB产值为412.13亿美元,核心驱动力来自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与新能源汽车。短期表现中,18层以上高多层板、HDI板需求激增,主要受益于AI服务器单机价值量提升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升级及ADAS等下游领域呈高景气态势,带动PCB产业相关产品需求保持较高增长。
PCB市场规模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智能汽车等PCB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推动下,全球PCB需求总体呈增长态势。根据Prismark最新行业报告2029年全球PCB市场规模预计将达946.61亿美元,2025—202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4.8%。其中,2029年中国PCB市场规模预计将达508.04亿美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以构建PCB全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为核心战略,深度布局从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到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制造体系,持续强化产业链协同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以及生产、采购、销售等主要经营模式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通过覆盖“铜箔—铝基—PCB”的完整产品矩阵,公司形成集材料研发、精密加工、定制化生产于一体的业务闭环。在运营层面,持续优化以技术为导向的研发体系、规模化精益生产模式及精准供应链管理,近年来核心业务流程(包括原料采购、工艺设计、生产交付及终端销售)均维持高效运转,未发生结构性调整。
凭借在电子基材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已成功进入高端供应链体系,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景旺电子、胜宏科技、鹏鼎控股、奥士康股份、依顿电子等头部覆铜板与PCB制造商,以及LG、三星、格力电器、TCL、聚飞光电、视源股份、兆驰股份等优质品牌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证(如车规级材料标准),公司产品在导电性能、热管理能力及工艺可靠性等关键指标上持续满足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工控设备等领域的客户需求,获得了不同客户的“优秀供应商”认可。
(二)公司主要产品
1、电解铜箔
电解铜箔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
(1)电子电路铜箔系以铜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铜箔,主要作为覆铜板、印制电路板中用于连接各个电子元器件的导电体,是覆铜板(CCL)和印制电路板(PCB)生产的主要材料之一。
基于公司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公司对PCB客户的需求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建立了高度柔性化的生产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响应PCB客户在厚度、幅宽和性能等方面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有效契合PCB客户铜箔订单“多规格、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规格丰富,涵盖超薄铜箔、薄铜箔、常规铜箔、厚铜箔、超厚铜箔和RTF铜箔等种类,覆盖范围广泛,主要产品规格有9μm、12?m、15?m、18?m、28?m、30?m、35?m、50?m、52.5?m、58?m、70?m、105?m、140μm、175μm等,销售最大幅宽
为1,325mm。
(2)锂电铜箔作为电解铜箔的重要细分品类,是锂离子电池负极活性材料的关键载体与集流体,其性能直接决定电池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及安全性。公司掌握锂电铜箔生产技术,已构建覆盖多场景需求的产品矩阵:常规锂电铜箔综合物性优良,中抗锂电铜箔抗拉强度≥45kg/mm?,高抗锂电铜箔抗拉强度≥50kg/mm?。产品厚度覆盖4.5μm、5μm、6μm、8?m、10?m、12μm,目前已小批量向国内、外客户送样。
2、铝基覆铜板
铝基覆铜板属于金属基覆铜板的一种,由导电层、绝缘层、金属基层组成,其中导电层经过蚀刻可形成印制电路,绝缘层主要起粘接、绝缘和导热的功能,金属基层主要用于满足铝基覆铜板的散热、机械性能等需求。公司凭借自有铜箔生产线的垂直产业链优势,可以根据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铝基覆铜板产品的定制化生产。
公司拥有铝基覆铜板全制程生产技术,公司铝基覆铜板产品使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具有技术先进、规格齐全、品质稳定、交期及时、低成本等优势。公司铝基覆铜板主要应用于LED下游应用行业,如LED(含MiniLED)背光、LED照明等。此外,公司已完成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生产工艺项目的研究,该研究通过调整高导热绝缘胶配方,研究开发出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的生产工艺,使制备的铝基覆铜板具备热导率〉2.5W/m.℃,耐电压DC〉5500V的核心性能,成为高功率、高可靠性场景的关键材料。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生产工艺的开发,制备出兼具高导热性及低成本的高导热绝缘胶,提升绝缘胶的导热性能,可提高公司铝基覆铜板产品的性能和品质,扩大产品应用范围。同时,公司研发出了60μm超薄绝缘层铝基覆铜板,铝基板的导热性能与导热系数成正比,与介质层厚度成反比,降低介质层厚度能很好的提升导热性能,但介质层降低会带来耐电压性能降低的风险,公司拥有全流程铝基板生产线,通过自主研发,对铝板进行特殊晶体层处理,该晶体层具有高耐电压性能和高导热性能,同时在导热胶配方上做出调整,使得绝缘层60μm铝基覆铜板具备高导热性能的同时具备高耐电压性能。
3、印制电路板(PCB)
印制电路板(PCB)主要为电子信息产品中的电子元器件提供预定电路的连接、支撑等功能,发挥了信号传输、电源供给等重要作用。公司主要为LED、电子信息制造业相关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的PCB产品。目前公司PCB产品主要为单面铝基PCB、双多层PCB。
公司已完成新能源汽车PCB板工艺研究以及MiniPOBPCB板生产制造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PCB板工艺研究使得公司可制备出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铜厚、线宽线距及外观性能的PCB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PCB适用可行性工艺参数,为公司批量生产汽车PCB打下生产基础;MiniPOBPCB板生产制造技术研究使得公司可生产精度达到≤0.03MM,高反射率且尺寸稳定,板翘小于百分之0.31的MiniPOB电子电路板,可进一步满足电子行业的显示要求,为公司提供高附加值的优质产品。
公司PCB产品质量已通过CQC、UL&CUL等安规标准要求认证,PCB事业部的工厂管理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IATF16949:2016汽车产品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PCB产品已应用于汽车电子、工控设备、电力电源、电视背光等终端产品上。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 名称 | 产品 | 产品下游 | 终端应用 |
| 电子电路铜箔 | 覆铜板、PCB | 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 | |
| 铝基覆铜板 | 铝基PCB | LED(含MiniLED)背光、LED照明等 | |
| PCB | (铝基PCB) | LED照明、消费电子、通讯电子、汽车电子等 | LED(含MiniLED)、仪表盘、车灯、GPS、影音系统、工控电源、电力电源、UPS、5G通讯、智能制造、智能家电、物联网等 |
| (双多层PCB) |
(三)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产品来获取合理利润。公司紧随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能够快速响应市场的变化和下游客户的需求,同时通过提高运营管理能力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外购的主要原材料是铜、铝板,其中铜是电子电路铜箔生产的主要原材料;铝板和电子电路铜箔(自产)是铝基覆铜板生产的主要材料;铝基覆铜板(自产)和FR-4覆铜板是公司PCB的主要材料。铜和铝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透明,货源充足。公司拥有稳定的采购渠道,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下设供应部,负责采购的实施和管理,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需求定期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名录》,从质量、交货周期、供货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原材料供应的品质合格、货源稳定,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公司电子电路铜箔生产具有连续生产特点,公司综合考虑铜箔产能与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公司铝基覆铜板生产结合行业需求、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公司PCB生产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工艺配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品质部门和生产部门定时、定量对生产各个工序的在产品进行性能检测和外观监控,对产品生产全流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后包装入库。
4、销售模式公司拥有优质且长期合作稳定的客户群体,主要以上市公司以及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同时存在少量贸易商。一方面公司通过定期的品质回访,与客户研发团队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响应客户最新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客户维护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行业研讨会、市场调研、相关行业研究与期刊等多种途径,主动选择发展前景良好与自身发展战略匹配的公司,有针对性地进行新客户开发,创造业务合作的机会。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采用“铜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以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铜价作为基准铜价,根据铜价、加工费、产品规格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市场供需关系,与客户协商确定。
公司铝基覆铜板产品销售价格系根据生产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供需关系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公司PCB产品销售价格系根据生产成本、生产工艺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采用向下游客户直接销售为主,贸易商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目前公司在交付过程中,分为直接交货到客户与寄售模式,以直接交货到客户为主。寄售模式为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生产后,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仓库或者第三方仓库,客户领用后进行对账与结算。
(四)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作为电子材料行业的创新驱动者,公司以构建PCB全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为核心战略,深度布局从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到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制造体系,持续强化产业链协同优势。公司客户主要以上市公司以及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公司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景旺电子、胜宏科技、鹏鼎控股、奥士康股份、依顿电子等头部覆铜板与PCB制造商,以及LG、三星、格力电器、TCL、聚飞光电、视源股份、兆驰股份等优质品牌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技术中心已入选为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电子电路铜箔系江西省名牌产品,2024年被区人民政府评为链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企业,同时公司系2024年江西省数字经济重点企业、2024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注重工艺技术提升,经过多年的研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12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III级企业等认证。此外,公司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产品符合RoHS、REACH等的要求,铝基覆铜板通过ULCCN:QMTS2MOT130认证;PCB产品已通过中国质量CQC、美国UL安规、IATF16949:2016汽车产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及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公司产品满足了客户对产品性能、规格、质量等各项要求,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赢得了市场的信任。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PCB属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行业,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及指导性文件的推出,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4年国家发改委推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覆铜板材料、电子铜箔材料、电路板等列入鼓励类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将新型电子元器件覆铜板制造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将电解铜箔列入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2)行业情况电子电路铜箔作为覆铜板(CCL)和印刷电路板(PCB)的核心材料,2024年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激进定价策略,将加工费压至低于行业平均成本线的水平,使得铜箔企业普遍面临整体亏损的局面。目前铜箔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明显放缓,随着行业洗牌加速,部分产能建设延缓,低端产能将陆续淘汰,产能逐渐出清,供需关系预计将逐步改善。锂电铜箔方面,受新能源车及储能产业驱动,锂电铜箔市场竞争激烈,不过,借助国内新能源车以旧换新政策托底以及当前各新能源车企不断加快车辆更新迭代速度的刺激下,为动力电池的用量持续增长提供了支撑。尤其是随着新能源新车续航里程的不断提升,纯电动单车车平均带电量不断提升,推动了锂电铜箔需求额外的提升。PCB行业迎来结构性复苏,数据中心中的AI服务器和高速网络设备是2024年PCB市场的主要和关键增长动力,推动了多种PCB产品的成长和发展,根据Prismark报告,18层以上多层板增长约40.2%,是PCB市场中表现最佳的细分市场;HDI板也因此受益增长约18.8%。
(3)技术研发与创新驱动作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有PCB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布局的企业,公司掌握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生产核心技术,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2024年度,公司不断丰富铜箔产品结构,涵盖超薄铜、薄铜箔、常规铜箔、厚铜箔、超厚铜箔和RTF铜箔等种类,覆盖范围广泛,同时公司掌握锂电铜箔生产技术,产品已覆盖常规双光铜箔及高抗拉双光锂电铜箔,具有优秀的工艺指标和产品素质。覆铜板业务方面,公司已完成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生产工艺的研究,该类产品可成为高功率、高可靠性场景的关键材料,同时,公司研发出了60μm超薄绝缘层铝基覆铜板;PCB业务方面,公司已完成新能源汽车PCB板工艺研究以及灯驱一体铝基LEDPCB制造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PCB板工艺研究制备出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铜厚、线宽线距及外观性能的PCB产品,试验出对新能源汽车PCB适用可行性工艺参数,为批量生产汽车PCB打下生产基础;灯驱一体铝基LEDPCB制造技术已完成研发,研究不同的图形涨缩系数、生产工艺参数对灯驱一体PCB的IC间尺寸及通断测试的稳定性的影响,获得其规律,从而为灯驱一体PCB性能优化及批量生产提供方向和依据,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产品覆盖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等三类产品。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技术中心入选为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电子电路铜箔系江西省名牌产品,同时公司系2024年江西省数字经济重点企业、2024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公司已培养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生产、研发及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及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连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拥有了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及PCB各个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一)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以构建PCB全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为核心战略,深度布局从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到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制造体系,持续强化产业链协同优势。通过覆盖“铜箔—铝基—PCB”的完整产品矩阵,公司形成集材料研发、精密加工、定制化生产于一体的业务闭环。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得到进一步加
强,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公司实现了PCB关键材料的自产,有利于公司产品质量水平的长期稳定,同时关键原材料自产也为公司产品带来了成本优势。
(二)客户资源优势公司深耕铜箔行业十余年,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开拓,已与国内外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凭借稳定的产品供应能力、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及完善的客户服务机制,公司成功进入全球头部电子材料企业供应链,成为其核心铜箔供应商。在业务布局上,公司以电子电路铜箔为核心业务,依托自主生产能力向下游产业链延伸,逐步拓展至铝基覆铜板及PCB领域,形成从基础材料到终端产品的垂直整合优势。目前产品已通过UL、ISO等国际认证,可满足国内外下游客户对高频高速基板、高导热材料等高端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公司专注于服务行业头部客户,通过深度参与客户产品开发周期,构建需求驱动的协同创新机制。头部客户对材料性能、技术指标及交付稳定性的严苛要求,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并加大研发投入,使公司在高端铜箔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三)柔性化生产优势PCB在叠板和压合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排板组合需要不同幅宽的铜箔,同时PCB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不同应用领域对PCB产品及其所用铜箔亦有不同的厚度和性能要求。基于产业链优势,公司对PCB客户的需求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建立了高度柔性化的生产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响应PCB客户在厚度、幅宽和性能等方面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有效契合PCB客户铜箔订单“多规格、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规格丰富,涵盖超薄铜箔、薄铜箔、常规铜箔、厚铜箔、超厚铜箔和RTF铜箔等种类,覆盖范围广泛,主要产品规格有9μm、12?m、15?m、18?m、28?m、30?m、35?m、50?m、52.5?m、58?m、70?m、105?m、140μm、175μm等,销售最大幅宽为1,325mm。公司的柔性化生产管理增强了客户粘性,促进了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在PCB行业中的客户积累和良好口碑,有利于公司获得PCB行业内潜在客户的认可,便于公司业务持续快速拓展,提升了公司柔性化生产的规模化效应。
(四)技术研发优势公司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提升,不断提高研发投入。通过实施易剥离极薄载体铜箔开发、生箔料液有机物检测方法研究等专项研发(其中12oz超厚铜箔开发、U型铝基LEDPCB制造技术研究、高阶MicroLEDPCB工艺研究等3个项目处于研发阶段),已形成多项核心技术突破。公司在全面发展生产技术的同时,始终紧跟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形成并拥有电解铜箔生箔机设计及工艺优化技术、超薄载体铜箔剥离强度控制技术、生箔料液有机物精准检测技术等核心技术;在铝基板领域掌握复合导热绝缘层配方优化技术、60μm超薄绝缘层铝基覆铜板工艺技术、灯驱一体/U型铝基PCB尺寸稳定性控制技术;在PCB领域突破新能源汽车PCB品质控制技术、MicroLED高精度焊盘控制技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掌握了铜箔生产后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与操作工艺,具备设备创新研发能力。通过开发12oz超厚铜箔技术(研发中),目标实现Rz≤18μm且抗剥离强度≥3N/mm的进口替代产品。公司铜箔后处理设备采用自主设计、零部件委托加工、自主组装的模式,结合铝基覆铜板全自动连线生产技术,有效提升了设备适用性和生产效率。
(五)产品优势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矩阵持续完善,已形成覆盖9μm至175μm的完整产品体系,正在研发的12oz超厚铜箔,将进一步延伸产品厚度上限,产品最大幅宽保持1,325mm行业领先水平。高频高速领域,RTF铜箔已向客户供货,HVLP铜箔已进入客户验证阶段。在铝基覆铜板领域,公司通过复合导热绝缘层配方优化,研发出高导热性高稳定性的导热胶配方,同时开发出了60μm超薄绝缘层铝基覆铜板产品,极大提升公司铝基覆铜板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对扩大公司产品应用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PCB方面,
已完成新能源汽车PCB板工艺研究、MiniPOBPCB板生产制造技术研究及灯驱一体铝基LEDPCB制造技术研究,U型铝基板生产制造技术(研发中)和MicroLED高精度焊盘技术(研发中)持续突破。
公司PCB产品质量已通过CQC、UL&CUL等安规标准要求认证,PCB事业部的工厂管理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IATF16949:2016汽车产品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PCB产品已应用于汽车电子、工控设备、电力电源、电视背光等终端产品上。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及PCB作为电子行业的核心材料,在2024年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随着电子信息行业的多重积极变量显现,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呈现明显回暖态势,AI技术革命的爆发式发展催生了全球数据中心扩建浪潮,以英伟达为代表的头部科技企业带动了AI服务器PCB需求的激增。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突破,车载PCB因800V高压平台普及、智能座舱升级以及自动驾驶技术迭代等需求,使得单车PCB价值量不断提升,为产业链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公司具备产业链串联研发优势,可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在铜箔技术领域,公司掌握了超薄载体铜箔剥离强度控制技术、生箔料液有机物精准检测技术等核心技术。铝基板技术方面,公司对灯驱一体/U型铝基PCB尺寸稳定性控制技术的掌握,在复合导热绝缘层配方优化技术上持续精进,60μm超薄绝缘层铝基覆铜板工艺技术已实现量产应用。在PCB领域突破新能源汽车PCB品质控制技术、MicroLED高精度焊盘控制技术,同时在单面PCB产品结构中,MiniLED产品已成为公司单面PCB的主导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终端品牌的MiniLED显示中。持续投入研发助力公司完善各类产品矩阵,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产品。
报告期内,受铜箔行业供需失衡影响,铜箔加工费处于历史低位,叠加公司双多层PCB业务尚在客户导入以及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较低,未能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未能实现盈利。未来预计随着行业竞争,产能逐步出清,铜箔供需关系将逐步改善,公司PCB双面板业务也将在规模效益显现后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700.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5%,净利润亏损3,886.12万元。其中,2024年度公司实现铜箔产量13,260.98吨,同比增长0.59%,实现铜箔销售量12,512.64吨,同比增长
4.92%。公司PCB业务投产后,铝基覆铜板逐渐转为自用,随着公司PCB产量上升,PCB耗用铝基覆铜板增加,铝基覆铜板产量上升,销售减少,自用增加,2024年度公司实现铝基覆铜板产量227.53万张,同比增长7.68%;铝基覆铜板销量29.91万张,同比下降39.53%。2024年度公司PCB产量为235.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96%,PCB销售量为233.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21%。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1,437,009,904.31 | 100% | 1,276,737,812.45 | 100% | 12.55% |
| 分行业 |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437,009,904.31 | 100.00% | 1,276,737,812.45 | 100.00% | 12.55% |
| 分产品 | |||||
| 电子电路铜箔 | 1,007,301,650.16 | 70.10% | 914,284,387.23 | 71.61% | 10.17% |
| 铝基覆铜板 | 18,314,468.63 | 1.27% | 40,348,708.08 | 3.16% | -54.61% |
| 印制电路板 | 363,478,866.80 | 25.29% | 290,959,026.01 | 22.79% | 24.92% |
| 其他业务收入 | 47,914,918.72 | 3.33% | 31,145,691.13 | 2.44% | 53.84% |
| 分地区 | |||||
| 华北 | 2,923,870.09 | 0.20% | 813,406.76 | 0.06% | 259.46% |
| 华南 | 797,463,608.95 | 55.49% | 671,851,491.35 | 52.62% | 18.70% |
| 华东 | 402,678,514.06 | 28.02% | 391,743,959.46 | 30.68% | 2.79% |
| 华中 | 50,776,449.35 | 3.53% | 60,607,831.36 | 4.75% | -16.22% |
| 西南 | 131,773,877.91 | 9.17% | 88,530,284.85 | 6.93% | 48.85% |
| 西北 | 0.00 | 0.00% | 2,323,809.56 | 0.18% | -100.00% |
| 境外 | 51,393,583.95 | 3.58% | 60,867,029.11 | 4.77% | -15.56% |
| 分销售模式 | |||||
| 直销 | 1,437,009,904.31 | 100.00% | 1,276,737,812.45 | 100.00% | 12.5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2.58% | 12.55% | 12.92% | -0.31% |
| 分产品 | ||||||
| 电子电路铜箔 | 1,007,301,650.16 | 981,322,577.14 | 2.58% | 10.17% | 11.56% | -1.21% |
| 铝基覆铜板 | 18,314,468.63 | 19,860,407.14 | -8.44% | -54.61% | -48.90% | -12.11% |
| 印制电路板 | 363,478,866.80 | 389,632,666.92 | -7.20% | 24.92% | 23.84% | 0.93% |
| 其他业务收入001 | 47,914,918.72 | 9,172,248.53 | 80.86% | 53.84% | 37.13% | 2.34% |
| 分地区 | ||||||
| 华南 | 797,463,608.95 | 801,075,606.16 | -0.45% | 18.70% | 17.51% | 1.01% |
| 华东 | 402,678,514.06 | 362,946,670.42 | 9.87% | 2.79% | 2.00% | 0.70% |
| 华中 | 50,776,449.35 | 49,361,265.44 | 2.79% | -16.22% | -15.41% | -0.93% |
| 西南 | 131,773,877.91 | 131,645,364.70 | 0.10% | 48.85% | 51.72% | -1.89% |
| 境外 | 51,393,583.95 | 51,893,248.23 | -0.97% | -15.56% | -4.95% | -11.27% |
| 分销售模式 | ||||||
| 直销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2.58% | 12.55% | 12.92% | -0.31% |
注:001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PCB废杂料、铝基覆铜板边角料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电路铜箔) | 销售量 | 吨 | 12,512.64 | 11,925.7 | 4.92% |
| 生产量 | 吨 | 13,260.98 | 13,183.04 | 0.59% | |
| 库存量 | 吨 | 682.92 | 726.09 | -5.95% |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铝基覆铜板) | 销售量 | 万张 | 29.93 | 49.46 | -39.49% |
| 生产量 | 万张 | 227.53 | 211.30 | 7.68% | |
| 库存量 | 万张 | 15.31 | 30.62 | -50.00% |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印制电路板) | 销售量 | 万平方米 | 233.12 | 190.76 | 22.21% |
| 生产量 | 万平方米 | 235.80 | 193.34 | 21.96% | |
| 库存量 | 万平方米 | 10.43 | 8.04 | 29.7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PCB业务投产后,铝基覆铜板逐渐转为自用,随着公司PCB产量上升,PCB耗用铝基覆铜板增加,铝基覆铜板产量上升,销售减少,公司铝基覆铜板销售量下降系公司自用增加,铝基覆铜板库存下降系PCB产能逐步释放,PCB生产线领用铝基覆铜板需求量上升致库存量下降。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084,553,240.59 | 77.47% | 954,802,866.50 | 77.01% | 13.59% |
| 直接人工 | 60,288,693.69 | 4.31% | 51,637,855.27 | 4.16% | 16.75%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55,145,965.45 | 18.22% | 233,367,927.52 | 18.82% | 9.33% | |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电子电路铜箔 | 直接材料 | 831,987,168.00 | 84.78% | 732,842,710.93 | 83.31% | 13.53% |
| 直接人工 | 17,552,235.69 | 1.79% | 17,450,157.09 | 1.98% | 0.58%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31,783,173.45 | 13.43% | 129,333,771.42 | 14.70% | 1.89% | |
| 铝基覆铜板 | 直接材料 | 17,151,349.58 | 86.36% | 33,592,513.00 | 86.43% | -48.94% |
| 直接人工 | 958,104.78 | 4.82% | 1,787,193.90 | 4.60% | -46.39%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750,952.78 | 8.82% | 3,487,989.45 | 8.97% | -49.80% | |
| 印制电路板 | 直接材料 | 235,414,723.01 | 60.42% | 188,367,642.57 | 59.87% | 24.98% |
| 直接人工 | 41,778,353.22 | 10.72% | 32,400,504.28 | 10.30% | 28.94%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12,439,590.69 | 28.86% | 93,857,400.20 | 29.83% | 19.80% | |
| 其他业务支出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9,172,248.53 | 100.00% | 6,688,766.45 | 100.00% | 37.13% |
说明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辅料为硫酸等;铝基覆铜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箔(自产)和铝板;PCB的主要原材料为覆铜板和铜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基本稳定。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595,628,128.72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1.45%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客户一 | 172,264,138.22 | 11.99% |
| 2 | 客户二 | 127,083,138.83 | 8.84% |
| 3 | 客户三 | 112,411,513.29 | 7.82% |
| 4 | 客户四 | 97,511,376.12 | 6.79% |
| 5 | 客户五 | 86,357,962.26 | 6.01% |
| 合计 | -- | 595,628,128.72 | 41.4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客户在PCB、覆铜板行业排名前列,产值规模较大,行业地位较为突出,对铜箔采购量较大。由于公司铜箔产能有限,公司生产的铜箔优先供货于优质的客户,导致主要客户销售占比相对较高。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909,535,714.60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1.29%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供应商一 | 356,711,683.05 | 27.96% |
| 2 | 供应商二 | 347,191,725.07 | 27.21% |
| 3 | 供应商三 | 106,754,407.43 | 8.37% |
| 4 | 供应商四 | 50,271,737.80 | 3.94% |
| 5 | 供应商五 | 48,606,161.25 | 3.81% |
| 合计 | -- | 909,535,714.60 | 71.2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多为铜材、铝板和电力,主要是由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所致,铜、铝板分别是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铜占电子电路铜箔产品材料成本的比例超过99%。阴极铜为大宗商品,供应充足,采购渠道丰富,规格型号标准化,不需要分散采购以保障供应链安全,不会形成对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费用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销售费用 | 13,425,768.17 | 8,397,651.50 | 59.88% | 主要系本期为了开拓销售市场,销售人员工资、招待费、佣金费用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17,297,215.67 | 16,602,494.71 | 4.18% | |
| 财务费用 | 9,484,381.61 | 6,564,962.91 | 44.47% |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减少所致 |
| 研发费用 | 37,974,831.81 | 35,954,191.07 | 5.62%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阴极辊研磨工艺及干抛技术开发 | 通过改变阴极辊研磨和抛光的方法,找到一种可以提高阴极辊辊面的光洁度的研磨工艺及抛光技术 | 项目已完成 | 研发出阴极辊研磨工艺及干抛的技术,降低铜箔的光面粗糙度,使铜箔光面Ra小于0.25μm。 | 开发出阴极辊研磨工艺及干抛的技术,使铜箔光面Ra小,满足铜箔薄型化、低轮廓的市场需求,增加公司铜箔产品的竞争力。 |
| 易剥离极薄载体铜箔的开发 | 研究开发具有稳定剥离强度的5μm及以下超薄载体铜箔生产制造技术 | 项目已完成 | 1、研究开发出一种在运输过程中载体箔和超薄铜箔层不剥离,而在热压加工后可完全剥离的5μm及以下超薄载体铜箔;2、载体铜箔与超薄铜箔之间的剥离强度稳定在0.15-0.2N/mm。 | 开发出一种抗剥离强度稳定的5μm及以下超薄载体铜箔新产品,实现进口替代,进入超薄载体铜箔市场,满足市场对超薄载体铜箔的需求。 |
| 生箔料液有机物检测方法的研究 | 开发出一种能精确测量生箔料液中有机物含量的测试方法 | 项目已完成 | 研发出生箔料液中有机物含量的检测方法,采用此方法测出的有机物含量相对误差不大于10% | 开发出一种能精确测量电解液中有机物含量的测试方法,更能精确控制电镀液中有机物的含量,能大大提高铜箔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优质电解铜箔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提高公司电解铜箔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
| 12OZ超厚铜箔的开发 | 研究开发12OZ超厚铜 | 项目研发中 | 研究获得表面粗糙度 | 开发出一种性能优 |
| 箔生产制造技术 | Rz≤18μm,抗剥离强度≥3N/mm,常温抗拉强度>30Kg/mm2,常温延伸率>20%的12OZ超厚铜箔。 | 越,竞争力强的12OZ超厚铜箔,丰富公司铜箔产品结构,顺应电解铜箔发展趋势,实现进口替代,满足市场对超厚电解铜箔需求。 | ||
| 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生产工艺的研究 | 通过调整高导热绝缘胶配方,研究开发出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的生产工艺 | 项目已完成 | 研发出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生产工艺,使制备的铝基覆铜板热导率>2.5W/m.℃,耐电压DC>5500V。 | 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生产工艺的开发,制备出兼具高导热性及低成本的高导热绝缘胶,提升绝缘胶的导热性能,将极大的促进公司铝基覆铜板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对扩大公司产品应用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
| 新能源汽车PCB板工艺研究 | 新能源汽车产品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批量生产汽车PCB打下生产基础,试验出对新能源汽车PCB适用可行性工艺参数。 | 项目已完成 | 制备出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铜厚、线宽线距及外观性能的PCB产品。 | 实验符合新能源产品品质要求产品,研发出适合公司发展方向的产品生产路线,为公司转入高附价值的汽车产品PCB发展上新台阶。 |
| 灯驱一体铝基LEDPCB制造技术研究 | 研究开发灯驱一体铝基LEDPCB生产制造技术 | 项目已完成 | 研究不同的图形涨缩系数、生产工艺参数对灯驱一体PCB的IC间尺寸及通断测试的稳定性的影响,获得其规律,从而为灯驱一体PCB性能优化及批量生产提供方向和依据。 | 研究开发出新产品的稳定生产工艺技术,以进一步满足LED显示产业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LEDPCB产品的竞争力。 |
| U型铝基LEDPCB生产制造技术研究 | 通过实验研究尺寸稳定性,研究开发U型LEDPCB生产制造技术 | 项目研发中 | 试验研究板子生产涨缩系数、LDI曝光生产工艺参数等对U型LEDPCB的尺寸及稳定性的影响,获得其规律,从而为U型LEDPCB性能优化及批量生产提供方向和依据。 | 研究开发出LED新产品的生产工艺制造技术,以进一步满足LED显示产业新型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LED显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 高阶MicroLEDPCB工艺研究 | PCB印制线路板高阶MicroLEDPCB即将成为行业趋势,为公司后续发展试验出可行性参数。 | 项目研发中 | 高阶MicroLEDPCB良率符合公司生产品质目标,焊盘尺寸要求及图形尺寸精度要求符合公司生产品质目标。 | 开发实验出符合高阶MicroLEDPCB生产参数,为后续公司盈利打下技术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提升公司效率。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01 | 103 | -1.94%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9.33% | 11.04% | -1.71% |
| 研发人员学历 | |||
| 本科 | 9 | 8 | 12.50% |
| 硕士 | 1 | 3 | -66.67% |
| 其他 | 91 | 92 | -1.09%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岁以下 | 11 | 13 | -15.38% |
| 30~40岁 | 45 | 43 | 4.65% |
| 40岁以上 | 45 | 47 | -4.26%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7,974,831.81 | 35,954,191.07 | 40,668,213.99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4% | 2.82% | 3.05%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0,451,475.71 | 1,237,105,293.30 | -1.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3,724,513.84 | 1,267,760,379.81 | 10.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273,038.13 | -30,655,086.51 | -497.8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253,923.37 | 102,218,991.78 | 96.8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3,744,702.27 | 140,598,933.44 | 158.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490,778.90 | -38,379,941.66 | -323.3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923,154.19 | 526,441,272.30 | 33.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5,840,728.67 | 499,535,701.88 | 9.2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082,425.52 | 26,905,570.42 | 476.4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440,513.44 | -42,445,111.42 | -346.3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产能释放购买原材料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募投项目、PCB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554,800.37 | -1.06%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19,483.50 | 0.61% | 否 | |
| 营业外收入 | 82,238.16 | -0.16% | 否 | |
| 营业外支出 | 345,132.90 | -0.66% | 否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311,978.07 | 19.79% | 主要系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 | 否 |
|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 | -14,136,720.66 | 27.13% | 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04,176,713.90 | 4.52% | 278,455,798.47 | 13.42% | -8.90% |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522,008,709.77 | 22.65% | 399,704,427.47 | 19.27% | 3.38% | 主要系本期产能释放销售增加所致 |
| 存货 | 239,278,689.93 | 10.38% | 231,977,007.99 | 11.18% | -0.8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917,867.87 | 0.26% | 6,305,058.91 | 0.30% | -0.04% | |
| 固定资产 | 658,978,644.32 | 28.59% | 643,111,426.45 | 31.00% | -2.41% | |
| 在建工程 | 382,626,189.93 | 16.60% | 161,822,847.48 | 7.80% | 8.80% |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及PCB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581,844.27 | 0.07% | 247,288.73 | 0.01% | 0.06% | |
| 短期借款 | 215,116,785.07 | 9.33% | 91,143,476.22 | 4.39% | 4.94%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 合同负债 | 150,375.96 | 0.01% | 66,516.51 | 0.00% | 0.01% |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 租赁负债 | 721,059.27 | 0.03% | 0.00% | 0.03%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616,758.15 | 2.59% | 38,771,946.94 | 1.87% | 0.72% | |
| 应收票据 | 186,958,584.67 | 8.11% | 187,060,420.95 | 9.02% | -0.91% | |
| 应付票据 | 271,102,503.15 | 11.76% | 160,068,485.23 | 7.72% | 4.04% | 主要系本期采购原料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195,616,452.23 | 8.49% | 114,980,988.95 | 5.54% | 2.95% | 主要系本期项目投资采购及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747,126.81 | 20,000,000.00 | 20,080,333.54 | 666,793.2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38,771,946.94 | 734,963,408.80 | 714,118,597.59 | 59,616,758.15 | ||||
| 上述合计 | 38,771,946.94 | 747,126.81 | 754,963,408.80 | 734,198,931.13 | 60,283,551.42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74,118,212.4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的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30,212.58 | 久悬户银行冻结 |
| 应收票据 | 148,893,855.30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汇票 |
| 应收票据 | 216,597.46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 投资性房地产 | 5,917,867.87 | 受限事项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1、土地房屋征收 |
| 合计 | 229,176,745.68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363,744,702.27 | 140,598,933.44 | 158.7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高档电解铜箔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82,698,552.47 | 278,617,467.59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56.5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 |
| 待安装PCB设备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5,090,022.16 | 137,067,479.50 | 自有资金+借款 | 0.00 | 0.00 | 不适用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3,751,639.24 | 37,442,292.54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71.8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 |
| 2#、3#宿 | 自建 | 是 | 计算机、 | 5,487,315. | 20,746,060 | 自有资金 | 91.75% | 0.00 | 0.00 | 不适用 | - |
| 舍 |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1 | .37 | |||||||||
| 升级改造月产十万平铝基MINILEDPCB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5,020,962.77 | 45,020,962.77 | 自有资金 | 50.87% | 0.00 | 0.00 | 不适用 | - | |
| 月产能六万平方米直显MicroLEDPCB生产线一期技改项目 | 自建 | 是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1,345,601.73 | 31,345,601.73 | 自有资金 | 70.84% | 0.00 | 0.00 | 不适用 | - | |
| 合计 | -- | -- | -- | 293,394,093.58 | 550,239,864.5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 2022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09月23日 | 100,932.8 | 90,344.56 | 20,732.99 | 49,672.7 | 54.98% | 0 | 0 | 0.00% | 41,816.84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 合计 | -- | -- | 100,932.8 | 90,344.56 | 20,732.99 | 49,672.7 | 54.98% | 0 | 0 | 0.00% | 41,816.84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注册,逸豪新材2022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股,发行价为2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328,007.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37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32.1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64号验资报告。(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6,727,044.1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89,397,151.06元,本年度使用207,329,893.0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96,727,044.1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29,793.8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3,445,632.1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01,488,794.14元,系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12,938,600.00元,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11,449,805.86元。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 | 2022 | 年产 | 生产 | 否 | 58,7 | 58,7 | 13,3 | 26,2 | 44.6 | 2025 | 0 | 0 | 不适 | 否 |
| 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 | 年09月28日 | 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 | 建设 | 21.89 | 21.89 | 32.13 | 11.7 | 4% | 年12月31日 | 用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022年09月28日 | 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5,892.81 | 5,892.81 | 2,682.86 | 4,025 | 68.30% | 2025年06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2年09月28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0,000 | 10,000 | 0 | 10,000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4,614.7 | 74,614.7 | 16,014.99 | 40,236.7 | -- | -- | 0 | 0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22年09月28日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9,436 | 9,436 | 4,718 | 9,436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2022年09月28日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补流 | 否 | 6,293.86 | 6,293.86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5,729.86 | 15,729.86 | 4,718 | 9,436 | -- | -- | 0 | 0 | -- | -- | |||
| 合计 | -- | 90,344.56 | 90,344.56 | 20,732.99 | 49,672.7 | -- | -- | 0 | 0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公司“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技术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电子产业市场变化反复,终端消费需求不振,PCB及下游产业链的生产、制造和销售受到影响,进而导致对上游铜箔等材料的需求放缓,电子电路铜箔市场进入调整低迷期,同时叠加前些年行业良好预期引发的行业内产能扩充,产能逐步释放,行业竞争更为严峻,导致上游电子电路铜箔等行业承压加剧。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两个项目由2024年9月23日分别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06月30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 | 适用 | |||||||||||||
| 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本次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13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5,729.86万元。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1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9,436.00万元。2、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6,293.86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6,293.86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2年10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9.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从募集资金中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335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6,293.86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1,293.86万元。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3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发生额为10,000.00万元,收益合计132.5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816.84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22.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293.86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以构建PCB全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为核心战略,深度布局从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到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制造体系,持续强化产业链协同优势。通过覆盖“铜箔—铝基—PCB”的完整产品矩阵,公司形成集材料研发、精密加工、定制化生产于一体的业务闭环。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未来将紧跟行业发展动态,调整、丰富产品结构;坚持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引入智能化生产设备,扩大产能,加强规模效应,提高产品品质;深耕细作延伸产业链,强化产业协同效应;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客户,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市场地位;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政策,激发员工潜能;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为公司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经营计划
1、横向扩张铜箔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应用领域公司将在现有产能规模上,持续提升超薄铜箔和厚铜箔的产量,巩固和扩大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的市场份额。同时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将大幅提升超薄铜箔、厚铜箔及高频高速铜箔等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的产能;此外公司募投项目的设备及工艺,可实现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切换生产,公司将加快锂电铜箔业务布局,将铜箔产品拓展至锂电铜箔领域。
2、纵向打通产业链,强化产业协同效应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住市场机遇,在做大做强电子电路铜箔业务的同时,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至铝基覆铜板以及下游PCB。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可实现产品串联研发,快速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响应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公司PCB业务将科技创新与新旧产业进行融合,一方面加强对原应用领域产品的更新迭代,另一方面主动选择发展前景良好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的领域进行重点布局,持续创新,加强技术和人才储备。2025年度公司PCB计划通过提升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PCB技术创新、生产管理和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单面铝基PCB、双多层PCB等消费类PCB产品基础上,提升PCB产品结构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持续积累提升PCB工艺能力,并重点提升工业自动化、智能终端、MiniLED、智能家居、5G通信、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领域PCB产品的应用。
3、持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及研发成果转化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密切关注前沿技术的发展,结合终端客户市场需求,匹配下游新产品开发。电子电路铜箔方面,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着力开发应用于新能源车大电流高电压充电桩、逆变器、ECU(车载电脑)、光伏逆变器等领域的6-12OZ超厚铜箔;铝基覆铜板方面,2025年度公司将加强对复合导热绝缘层铝基覆铜板生产工艺的研究,为MiniLED开发新型基板;PCB方面,公司2025年度将加大高阶MicroLEDPCB、LED铝基“U”型PCB的技术研发。公司将利用研发成果,持续推出新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实现高端产品进口替代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强化业务团队建设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客户主要以上市公司以及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公司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景旺电子、胜宏科技、鹏鼎控股、奥士康股份、依顿电子等头部覆铜板与PCB制造商,以及LG、三星、格力电器、TCL、聚飞光电、视源股份、兆驰股份等优质品牌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市场的知名度不断提高。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团队建设,引进优秀的销售人才,扩大业务团队规模,积极开拓新客户,为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5、加强人才引进
公司将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尤其是研发及业务方面的高级人才,健全研发、管理和销售等各级人员的薪酬考核体系,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公司员工创造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1、下游消费增长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和PCB制造的重要材料,直接下游为覆铜板和PCB产业,PCB最终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设备中。下游需求受购买意愿、政策激励、技术创新等因素影响,如消费增长不及预期,使得下游客户对上游铜箔、覆铜板及PCB的需求不足,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技术创新,加大高端产品的产销占比,提升产品销售毛利率。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电解铜箔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公司掌握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生产技术,募投项目可实现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切换生产。锂电铜箔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近年来,锂电铜箔扩产较快,若未来新能源行业发展未达预期,可能导致在建或拟建锂电铜箔产能向电子电路铜箔产能转移,或有条件转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企业将锂电铜箔产能转向生产电子电路铜箔,则可能会导致行业竞争加剧,甚至出现电子电路铜箔的供给超过需求的情况,使得电子电路铜箔加工费、销售单价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利用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客户资源优势、柔性化生产优势、技术研发优势、产品优势等,以差异化,高端化的产品和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稳定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将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若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动,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不断完善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防范坏账风险意识,加强客户的风险评估,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以降低回款风险;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客户结构,进一步提升高端、优质客户的占比,以降低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4、经营业绩不及预期风险
报告期内,受铜箔行业供需失衡、公司PCB产能尚未达产,PCB产能规模优势尚未体现等因素影响,公司业绩整体未能盈利。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技术创新,公司PCB产能利用率未能有效提升,募投项目未达预期,公司将继续存在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探索技术前沿,针对性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充分利用产品差异化优势应对铜箔行业的激烈竞争;PCB方面,公司将积极开拓客户,在增量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竞争力。
5、铜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风险
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的定价方式采取行业通用的“铜价+加工费”定价方式,铜价和加工费对毛利率存在一定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铜为大宗商品,价格受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公司产品销售的毛利率将一定程度受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公司所在行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若铜价、铝价持续上涨,可能导致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随之上升,继而带来现金流的压力增加。
公司在与原有供应商稳定合作的同时,通过增加供应商进一步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满足生产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6、技术及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种类多、应用领域广等特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管控和产品研发等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质量。同时,随着信息技术加速向网络化、智能化和服务化的方向发展,以AI、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不断加快,这对铜箔和覆铜板等材料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未来公司因研发投入不足、技术研发方向偏差、生产工艺不能及时完善,或者在技术研发换代时出现延误,无法及时迎合下游行业对于产品更新换代的技术需求或无法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可能导致公司丢失现有客户,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强化和下游客户的技术交流,密切关注终端市场的最新需求,加强与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扩充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为高端铜箔进口替代贡献力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4年05月17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线上参与逸豪新材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投资者关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 |
| (https://ir.p5w.net)及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平台 | 议的全体投资者 |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001)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健全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能力。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各自的权利。
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并对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现公司董事会有6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监督职能,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权益,保障股东、职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或更换。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公开、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为信息披露报纸,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平等机会获取信息。
(五)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运营管理经验,针对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为独立董事,且须具备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六)利益相关方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等各方利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各方面与公司股东严格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资产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采购、生产和销售的能力,具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体系,各类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了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已建立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按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经营活动,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公司最近两年内的主营业务为电子电路铜箔及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6.51% | 2024年05月15日 | 2024年05月15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8.04% | 2024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05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 张剑萌 | 男 | 62 | 董事长 | 现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6,684,078 | 0 | 0 | 0 | 6,684,078 | - |
| 张信宸 | 男 | 32 | 董事 | 现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曾小娥 | 女 | 64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罗申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5月06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刘文成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5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吴雯雯 | 女 | 4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5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刘强 | 男 | 4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彭行皇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2025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肖伟 | 男 | 33 | 监事 | 现任 | 2025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LIULEI | 男 | 40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总经
| 总经 | 现任 | 2024 | 2027 |
| 理 | 年08月27日 | 年12月04日 | ||||||||||
| 陆峰 | 男 | 4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张健君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刘选吉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8月27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吴珊华 | 女 | 4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8月27日 | 2027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
| 冷大光 | 男 | 7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
| 谢林海 | 男 | 57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
| 李铁林 | 男 | 38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1年11月25日 | 2024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
| 谢军 | 男 | 60 | 监事 | 离任 | 2018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6,684,078 | 0 | 0 | 0 | 6,684,078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1、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经营班子等考量,张剑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LIULEI(刘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继续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选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PCB事业部总经理、聘任吴珊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张剑萌 | 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8月27日 | 工作调动 |
| LIULEI(刘磊) | 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8月27日 | 工作调动 |
| 冷大光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谢林海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李铁林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谢军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刘文成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吴雯雯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彭行皇 | 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肖伟 | 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5日 | 换届 |
| 刘选吉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8月27日 | 工作调动 |
| 吴珊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8月27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 成员 | 个人简历 |
| 张剑萌先生 | 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2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赣州地区副食品公司职员;1991年9月至1993年10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发展公司科员;1992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赣州市大兴冶金化工厂厂长;2002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逸豪置业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逸豪集团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董事长;2004年8月至今,任于都县征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月至今,任兴国逸豪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任香港逸源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逸豪集团执行董事、逸豪置业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11月至今,任逸豪新能源董事长。 |
| 张信宸先生 | 出生于1993年,澳大利亚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9月至今,历任逸豪优美科总经理助理、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江西逸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逸豪集团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逸豪新能源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赣州诺维思总经理。 |
| 曾小娥女士 | 出生于196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82年9月至1983年8月,任江西省广昌县赤水中学教师;1983年9月至1984年10月,任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教师;1984年11月至2003年4月,历任赣州市畜产进出口公司会计、财务科长;2003年5月至2018年9月,任逸豪优美科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 罗申先生 | 出生于198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历任赣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风控专员;2019年9月至今,任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赣州好朋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赣州发展产业转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赣州发展信诺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刘文成先生 | 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1994年8月进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机修分厂技术员、设备处工程师,曾参与“高档电解铜箔国家863计划”建设工作;2019年3月进入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工作,历任秘书、副秘书长;2024年11月至今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秘书长,现任《电子铜箔资讯》杂志副主编、嘉应学院铜箔产业学院客座讲师、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吴雯雯女士 | 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学历,注册税务师。2007年5月至2011年10月,任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教师;2011年11月至今历任江西理工大学会计专业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赣州市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2)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 成员 | 个人简历 |
| 刘强先生 | 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任赣州市天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策划部主管;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北京西冰世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设计部主管;2006年6月至2010年7月,任逸豪置业企划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行政部副主任。 |
| 彭行皇先生 | 出生于199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铜箔事业部生产(二班)领班;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 肖伟先生 | 出生于199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历任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铜箔储备干部、协理;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铜箔事业部(一班)领班;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安环部部长。 |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 成员 | 个人简历 |
| LIULEI(刘磊)先生 | 出生于1985年,澳大利亚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至今,任香港逸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
| 曾小娥女士 | 详见上表“(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
| 陆峰先生 | 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历任逸豪有限生箔工段长、后处理工段长;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
| 张健君先生 | 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任逸豪优美科检测中心计量组工程师;2012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逸豪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 刘选吉先生 | 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07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吉安满坤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江西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制造部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任泰和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PCB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 吴珊华女士 | 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张剑萌 | 逸豪集团 | 执行董事 | 2018年01月01日 | 否 | |
| 张信宸 | 逸豪集团 | 总经理 | 2017年12月01日 | 否 | |
| 罗申 | 逸源基金 | 委派董事 | 2019年10月30日 | 否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张剑萌 | 香港逸源 | 董事 | 2011年05月01日 | 否 |
| 张剑萌 | 逸豪置业 | 执行董事 | 2018年01月01日 | 否 | |
| 张剑萌 | 兴国逸豪 | 董事长 | 2009年01月16日 | 否 | |
| 张剑萌 | 征成矿业 | 执行董事 | 2004年08月24日 | 否 | |
| 张剑萌 | 逸豪新能源 | 董事长 | 2023年11月13日 | 否 | |
| 张信宸 | 逸豪优美科 | 董事长 | 2016年09月01日 | 是 | |
| 张信宸 | 赣州逸豪优美科(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01月06日 | 否 | |
| 张信宸 | 江西逸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1月01日 | 否 | |
| 张信宸 | 逸豪新能源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3年11月13日 | 否 | |
| 张信宸 | 赣州诺维思 | 总经理 | 2024年12月09日 | 否 | |
| LIULEI | 香港逸源 | 董事 | 2011年09月01日 | 否 | |
| 冷大光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 副秘书长 | 2013年01月01日 | 2024年11月15日 | 否 |
| 冷大光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 | 秘书长 | 2009年12月01日 | 2024年11月15日 | 否 |
| 冷大光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 | 名誉秘书长 | 2024年11月15日 | 是 | |
| 谢林海 | 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 教授 | 2019年02月01日 | 是 | |
| 谢林海 | 江西挺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01日 | 是 | |
| 谢林海 | 科睿特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1月01日 | 2024年07月01日 | 否 |
| 罗申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经理 | 2019年09月01日 | 是 | |
| 罗申 | 赣州发展产业转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1年10月18日 | 否 | |
| 刘强 | 赣州钻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4月10日 | 否 | |
| 刘文成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 | 秘书长、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 | 2019年03月01日 | 是 | |
| 吴雯雯 | 江西理工大学 |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11年11月01日 | 是 | |
| 吴雯雯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5月01日 | 是 | |
| 吴雯雯 | 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4月01日 | 是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冷大光先生于2024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深交所出具《关于对冷大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冷大光的监管函》,原因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冷大光先生确认对相关短线交易行为并不知情,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对于未能对其亲属及时尽到提醒及督促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深感自责,冷大光先生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组成。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张信宸、罗申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不在公司领薪,分别在逸豪优美科、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和领薪。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张剑萌 | 男 | 62 | 董事长 | 现任 | 79.21 | 否 |
| 张信宸 | 男 | 32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曾小娥 | 女 | 64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49.85 | 否 |
| 罗申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刘文成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43 | 否 |
| 吴雯雯 | 女 | 4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43 | 否 |
| 刘强 | 男 | 4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9.38 | 否 |
| 彭行皇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15.25 | 否 |
| 肖伟 | 男 | 33 | 监事 | 现任 | 14.55 | 否 |
| LIULEI | 男 | 40 |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3.38 | 否 |
| 陆峰 | 男 | 4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2.58 | 否 |
| 张健君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0.31 | 否 |
| 刘选吉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7.33 | 否 |
| 吴珊华 | 女 | 4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9.28 | 否 |
| 冷大光 | 男 | 7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59 | 否 |
| 谢林海 | 男 | 57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59 | 否 |
| 李铁林 | 男 | 38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4.33 | 否 |
| 谢军 | 男 | 60 | 监事 | 离任 | 9.5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467.00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比略增,主要原因是为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指标更好地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相适配,公司优化了考核指标,符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企业规模扩张、实现良性发展。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02月06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04)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04月23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17)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04月22日 | 2024年04月24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8月23日 | 2024年08月27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42)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7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49)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1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57)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20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64)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05日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72)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张剑萌 | 9 | 4 | 5 | 0 | 0 | 否 | 2 |
| 张信宸 | 9 | 4 | 5 | 0 | 0 | 否 | 2 |
| 曾小娥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 罗申 | 9 | 0 | 9 | 0 | 0 | 否 | 2 |
| 冷大光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 谢林海 | 8 | 2 | 6 | 0 | 0 | 否 | 2 |
| 刘文成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 吴雯雯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 | 张剑萌、张信宸、曾小娥 | 1 | 2024年04月09日 | 1、《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总结》2、《2024年度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 | 同意 | ||
|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谢林海、冷大光、曾小娥 | 1 | 2024年04月09日 | 1、《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报告》2、《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 | 同意 | ||
|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 | 冷大光、谢林海、张剑萌 | 3 | 2024年04月09日 |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核查报告》2、《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 | 同意 | ||
| 2024年08月23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
| 2024年11月11 |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日 | |||||
|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 | 刘文成、吴雯雯、张剑萌 | 1 | 2024年12月05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同意 |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 谢林海、冷大光、张信宸 | 5 | 2024年03月25日 | 1、《关于开展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的议案》2、《2023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同意 |
| 2024年04月09日 |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2023年度财务总监工作报告》7、《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 同意 | |||
| 2024年04月21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 2024年08月13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4、《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6、《2024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报告》 | 同意 | |||
| 2024年10月21日 | 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同意 | |||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 吴雯雯、刘文成、张信宸 | 1 | 2024年12月05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83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83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83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902 |
| 销售人员 | 28 |
| 技术人员 | 101 |
| 财务人员 | 10 |
| 行政人员 | 42 |
| 合计 | 1,083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 | 6 |
| 本科 | 35 |
| 大专 | 139 |
| 大专以下 | 903 |
| 合计 | 1,083 |
2、薪酬政策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组成。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3、培训计划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善,公司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了一支拥有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研发人才队伍。公司注重研发项目与市场需求的衔接,研发人员需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直接参与现场项目运作,以增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公司有效利用外部资源,积极参与行业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紧跟行业先进技术动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35,883,591.00002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5,883,591.00 |
| 可分配利润(元) | 202,469,061.23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 其他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886.12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246.91万元。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
注:00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成交总金额为35,883,59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内控体系的建设,在逐步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的同时,遵循财政部等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覆盖财务核算、采购业务流程、销售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等公司生产经营各个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随着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9日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舞弊行为;B.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C.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A.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存在缺陷;B.对于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C.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D.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经济处罚或企业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3)一般缺陷: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1)重大缺陷:A.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的重大诉讼,或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责令停业整顿、追究刑事责任或撤换高级管理人员;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舞弊行为;C.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面临严重法律风险;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2)重要缺陷:A.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B.公司关键岗位员工流失严重;C.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3)一般缺陷: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当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错报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2)重要缺陷:当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错报小于等于净资产总额的1%或小于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但超过净资产总额的0.5%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0.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 (1)重大缺陷: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2)重要缺陷:当单项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等于净资产总额的1%或小于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但超过净资产总额的0.5%或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0.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逸豪新材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9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2014号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 序号 |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9 |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 1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11 |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
| 12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 13 | 《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14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 15 |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
| 16 |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 |
| 17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
| 18 | 《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 19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
| 2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2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 22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 2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 24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 2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26 |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27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逸豪新材 |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批复): |
| 2008年4月取得江西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200吨高档电解铜箔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督字[2008]145号) | |
| 2017年4月取得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文件《关于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张铝基覆铜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环章分督字[2017]38号) | |
| 2019年11月取得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0吨高档电解铜箔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环章分督字[2019]26号) | |
| 2020年12月取得《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建LED单面线路板项目变更为220万平方米单面线路板、190万平方米多层线路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行政审批(1)字[2020]191号) | |
| 2021年5月取得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章环评字[2021]7号) | |
| 2023年8月取得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文件《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固废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区行审环评字[2023]18号) | |
| 二、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 2019年8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700754225484B002V),有效期2024年8月30日;2024年8月29日延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9年8月30日。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 项目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 铜箔 | 硫酸雾 | 连续排放 | 18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1.43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45mg/m?) | 1.948吨 | 无要求 | 无 |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3 | 锅炉废气排口 | 20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20mg/m?) | 0.807吨 | 无要求 | 无 | |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3 | 锅炉废气排口 | 29.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50mg/m?) | 1.344吨 | 42吨/年 | 无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3 | 锅炉废气排口 | 10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200mg/m?) | 3.254吨 | 无要求 | 无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22.163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60mg/L) | 2.5744吨 | 3.1吨/年 | 无 |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412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5mg/L) | 0.0478吨 | 无要求 | 无 |
| PH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7.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6~9) | / | / | 无 |
| 总铜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261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0.5mg/L) | 0.0303吨 | 无要求 | 无 |
| 总铬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015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1.5mg/L) | 0.00174吨 | 无要求 | 无 |
| 总锌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037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2mg/L) | 0.0044吨 | 无要求 | 无 |
| 总磷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066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mg/L) | 0.00766吨 | 无要求 | 无 | |
| 铝基覆铜板 | 硫酸雾 | 连续排放 | 2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0.79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45mg/m?) | 0.0176吨 | 无要求 | 无 |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1 | 锅炉废气排口 | 20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20mg/m?) | 0.188吨 | 无要求 | 无 | |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锅炉废气排口 | 7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50mg/m?) | 0.0568吨 | 0.23吨/年 | 无 |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锅炉废气排口 | 35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200mg/m?) | 0.36吨 | 1.075吨/年 | 无 | |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2 | 焚烧炉排口 | 22.4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 | 0.324吨 | 无要求 | 无 |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2 | 焚烧炉排口 | 9.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550mg/m?) | 0.158吨 | 0.23吨/年 | 无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 | 焚烧炉排口 | 80.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40mg/m?) | 0.429吨 | 1.075吨/年 | 无 |
| 非甲烷总烃 | 连续排放 | 2 | 焚烧炉排口 | 4.56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 | 0.233吨 | 无要求 | 无 |
| PH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7.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6~9) | / | / | 无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22.163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60mg/L) | 0.888吨 | 3吨/年 | 无 |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3废水总排口 | 0.412mg/L | 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25mg/L) | 0.0016吨 | 0.07吨/年 | 无 |
| PCB | 硫酸雾 | 连续排放 | 3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0.873mg/m?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30mg/m?) | 0.4752吨 | 无要求 | 无 |
| HCL | 连续排放 | 1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6.34mg/m?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30mg/m?) | 1.108吨 | 无要求 | 无 | |
| 甲醛 | 连续排放 | 1 | 酸性废气塔排口 | 1.0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5mg/m?) | 0.1584吨 | 无要求 | 无 | |
| 氨 | 连续排放 | 2 | 碱性废气排口 | 0.03mg/m?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4.9kg/h) | 0.4752吨 | 无要求 | 无 | |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2 | 有机废气排口 | 0.677mg/m? | 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50mg/m?) | 0.301吨 | 1.414吨/年 | 无 | |
| 苯 | 连续排放 | 2 | 有机废气排口 | 0.004mg/m? | 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1mg/m?) | 0.0017吨 | 无要求 | 无 |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8 | 含尘废气排放排口 | 23.77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 | 4.66吨 | 无要求 | 无 |
| PH | 间歇排放 | 1 | DW005废水总排口 | 8.1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6~9) | / | / | 无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DW005废水总排口 | 27.242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500mg/L) | 7.912吨 | 34.309吨/年 | 无 |
| 总铜 | 间歇排放 | 1 | DW005废水总排口 | 0.0202mg/L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0.5mg/L) | 0.0058吨 | 无要求 | 无 |
| 总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5废水总排口 | 11.066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70mg/L) | 3.214吨 | 无要求 | 无 |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DW005废水总排口 | 0.702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50mg/L) | 0.203吨 | 4.575吨/年 | 无 |
| 总磷 | 间歇排放 | 1 | DW005废水总排口 | 0.181mg/L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5mg/L) | 0.052吨 | 无要求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位于赣州水西工业园,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三类)。废气废气主要包含含酸性废气、碱性废气、有机废气、锅炉废气、焚烧炉废气、含尘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酸雾、二氧化硫、颗粒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氨,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硫酸雾:(≤45mg/m?(大气)、≤30mg/m?(电镀));二氧化硫:(≤50mg/m?(锅炉)、≤550mg/m?(大气));颗粒物:≤120mg/m?;氮氧化物:(≤240mg/m?(大气)、≤200mg/m?(锅炉));非甲烷总烃:≤120mg/m?;挥发性有机物:≤50mg/m?;氨:≤4.9kg/h。报告期内,各污染物监测情况良好,监测值均达标,没有超标情况发生。废水生产废水包含含铜废水、综合废水、有机废水、络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和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中的总铬属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赣州市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水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1.5mg/L)中相应标准限值,其他的污染物均为第二类污染物PH:6-9;COD:(≤260mg/L(DW003)、≤500mg/L(DW005));总铜:≤0.5mg/L;总锌:≤2mg/L;总磷:≤5mg/L;总氮:≤70mg/L;氨氮:≤50mg/L。厂区内排口分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口,报告期内,排口内各项监测值均达标;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口监测情况良好,没有超标排放情况。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65dB,夜≤55dB,厂界噪声检测值均正常,报告期内,无超标现象。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第三方有监测资质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在车间生产以及外部监管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我公司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于2018年11月30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备案编号:360702-2018-018-L);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备案编号:360702-2021-027-L);于2024年12月10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版,备案编号:360702-2024-018-C)。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34,293.27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铜箔表面处理工序采用逆流水洗工艺,能够有效减少铜箔表面处理的过程中纯水的消耗量,进而降低铜箔车间纯水制备负荷,同时减少了表面处理工序废水产生量,起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进行锅炉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工作。通过对锅炉蒸汽冷凝水的收集利用,有效提高了锅炉蒸发效率,降低了水耗,减少了燃气消耗,同时减少了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3、控制原料采购规格,节省成本
4、制定各部门物料消耗标准定量,节约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逸豪集团、香港逸源、张剑萌、张信宸、LIULEI | 股份锁定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规定。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信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公司股东香港逸源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 2022年09月28日 | 42个月 | 履行中 |
| 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5)公司股东LIULEI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 逸豪集团、香港逸源、张剑萌、张信宸、LIULEI | 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公司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3)公司股东香港逸源承诺“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公司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按规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4)公司股东逸源基金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公司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自身资金安排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发行人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企业不得减持股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5)公司股东LIULEI承诺“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拟减持股份,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发行人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其他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 |||||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 1、稳定股价的措施为维护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程序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仅指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中,公司将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在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等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具体如下:(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全体董事、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 2022年09月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 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进行股票增持的,该等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公司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就股份回购、未履行承诺董事的更换等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发行人的董事(仅指在发行人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法定上市条件、不迫使本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进行股票增持的,该等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在发行人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就股份回购、未履行承诺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等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将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稳定股价的安排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 |||||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1、公司承诺“如本公司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发行的情形,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自主管部门对相关违法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具体程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2、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如发行人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发行的情形,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自主管部门对相关违法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具体程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如发行人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发行的情形,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自主管部门对相关违法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具体程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降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2)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公司将不断完善市场区域布局、加强技术研发、完善公司产品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大力推进技术研发,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3)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5)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定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后适用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2、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和张信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 |||||
| 逸豪新材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就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作出承诺如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1、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公司控股股东逸豪集团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逸豪集 | 避免同业 |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 | 20 | 长期 | 履行 |
| 团、张剑萌、张信宸 | 竞争承诺 | 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发行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如因发行人后续拓展其业务范围,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措施以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纳入发行人;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张信宸承诺“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发行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如因发行人后续拓展其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措施以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纳入发行人;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 22年09月28日 | 中 | |
| 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香港逸源、逸源基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3)公司股东香港逸源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公司股东逸源基金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程序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 |||||
| 逸豪新材、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香港逸源、逸源基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公司承诺“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理人员 | 约束措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约束措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4)发行人股东香港逸源承诺“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约束措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5)发行人股东逸源基金承诺“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6)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依据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人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或实施完毕上述约束措施。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另有规定的,则按该等规定执行。” | ||||
| 逸豪集团、 | 关于社会保险 |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相关事项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公司将全额承担 | 202 | 长期 | 履行中 |
| 张剑萌、张信宸 | 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 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保证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不会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相关事项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保证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不会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 | 2年09月28日 | |||
| 逸豪新材 |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股东信息披露作出承诺如下:“(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四)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情形。(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2年09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覃继伟、赵阳、刘昭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覃继伟(1年)、赵阳(1年)、刘昭玙(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冷大光 | 董事 | 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对冷大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2024年09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冷大光先生确认对相关短线交易行为并不知情,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对于未能对其亲属及时尽到提醒及督促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深表自责,冷大光先生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关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 |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住宿及餐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参考市场价格 | 170.86 | 41.45% | 210 | 否 | 银行转账 | 公允价格 | 2023年11月30日 | 公告编号:2023-040披露网 |
| 联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 站:巨潮资讯网 | ||||||||||||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工程顾问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参考市场价格 | 5.12 | 1.24% | 20 | 否 | 银行转账 | 公允价格 | 2023年11月30日 | 公告编号:2023-040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 合计 | -- | -- | 175.98 | -- | 230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预计总额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0,000 | 0 | 0 | 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5,000 | 0 | 0 | 0 |
| 合计 | 25,000 | 0 | 0 | 0 |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2,711,111 | 66.67% | 112,711,111 | 66.67%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4,707,063 | 56.01% | 94,707,063 | 56.01%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88,022,985 | 52.06% | 88,022,985 | 52.06%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684,078 | 3.95% | 6,684,078 | 3.95% | |||||
| 4、外资持股 | 18,004,048 | 10.65% | 18,004,048 | 10.65%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8,004,048 | 10.65% | 18,004,048 | 10.65%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355,556 | 33.33% | 56,355,556 | 33.33%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6,355,556 | 33.33% | 56,355,556 | 33.33%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 | |||||||||
| 他 | |||||
| 三、股份总数 | 169,066,667 | 100.00% | 169,066,66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18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4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06% | 88,022,985 | 0 | 88,022,985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逸源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65% | 18,004,048 | 0 | 18,004,048 | 0 | 不适用 | 0 |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6.37% | 10,773,089 | -3,315,800 | 0 | 10,773,089 | 不适用 | 0 |
| 张剑萌 | 境内自然人 | 3.95% | 6,684,078 | 0 | 6,684,078 | 0 | 不适用 | 0 |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7% | 1,137,227 | -475,000 | 0 | 1,137,227 | 不适用 | 0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境外法人 | 0.22% | 363,742 | 155,240 | 0 | 363,742 | 不适用 | 0 |
| 潘龙 | 境内自然人 | 0.20% | 335,200 | 335,200 | 0 | 335,200 | 不适用 | 0 |
| 吴琼波 | 境内自然人 | 0.18% | 303,700 | 303,700 | 0 | 303,700 | 不适用 | 0 |
| BARCLAYSBANKPLC | 境外法人 | 0.13% | 221,800 | -80,898 | 0 | 221,800 | 不适用 | 0 |
| 深圳财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3% | 220,700 | 220,700 | 0 | 220,7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 | “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的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的专项资管计划,本次配售的股票已于2023年9月28日解除限售。 | |||||||
| 注4)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剑萌持有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香港逸源有限公司4%的股权;张信宸持有香港逸源有限公司90%的股权;张信宸系张剑萌之子,两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除前述内容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专户名称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3,271,7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4%。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73,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73,089 | |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37,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7,227 |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363,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742 | |
| 潘龙 | 33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200 | |
| 吴琼波 | 30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700 | |
| BARCLAYSBANKPLC | 22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800 | |
| 深圳财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2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700 | |
| 邱绍碧 | 20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300 | |
| 陈达民 | 19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300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98,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379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潘龙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87,1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股248,100股,合计持有335,200股。股东吴琼波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303,700股,未通过普通账户持股,合计持有303,700股。股东陈达民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199,300股,未通过普通账户持股,合计持有199,3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 | 张剑萌 | 1992年12月15日 | 91360702160239272F | 股权投资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张剑萌 | 本人 | 中国 | 是 |
| 张信宸 | 本人 | 澳大利亚 | 是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剑萌、张信宸主要职业及职务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 香港逸源有限公司 | 张信宸 | 2006年02月16日 | 10万港币 | 股权投资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2024年02月06日 |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6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 1.10%至2.19% | 不低于4,00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00万元(均含本 | 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3,271,742 |
| 量为185万股至370万股003 | 数) |
注:003截至2025年1月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6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14%,最高成交价为16.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486,169.5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高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职业字[2025]12009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覃继伟、赵阳、刘昭玙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12009号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逸豪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逸豪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营业收入的确认 | |
| 逸豪新材销售模式包括国内销售和直接出口两部分,主要为国内销售,直接出口占比较低。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43,700.99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16,027.21万元,增长率12.55%。考虑到收入是逸豪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产品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可能存在潜在的错报。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三十)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三十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我们针对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3、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或订单、出货清单、货运单据等,核实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4、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5、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测试;6、对于国内销售业务,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合同或订单、已签收的出货清单、对账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凭证,以检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7、对于出口销售业务,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签收提单(或装箱清单)等,并将直接出口收入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检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8、对本期新增的大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9、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 2024年末,逸豪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5,641.94万元,对应的坏账准备为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
| 3,441.07万元。逸豪新材对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三)应收账款”所述的会计政策、“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四)应收账款”。 | 如下:1、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了解、评估和测试;2、分析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致性,并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3、分析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对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了解原因,以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结果的情形;4、通过对期后收款进行检查,对超过信用期及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5、对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
四、其他信息
逸豪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逸豪新材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逸豪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逸豪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逸豪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逸豪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逸豪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逸豪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 中国·北京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4,176,713.90 | 278,455,798.47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6,793.27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86,958,584.67 | 187,060,420.95 |
| 应收账款 | 522,008,709.77 | 399,704,427.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616,758.15 | 38,771,946.94 |
| 预付款项 | 38,764,912.40 | 10,223,683.54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1,803,789.14 | 1,967,971.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239,278,689.93 | 231,977,007.9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32,764.62 | 7,039,866.9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7,007,715.85 | 1,155,201,124.17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917,867.87 | 6,305,058.91 |
| 固定资产 | 658,978,644.32 | 643,111,426.45 |
| 在建工程 | 382,626,189.93 | 161,822,847.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581,844.27 | 247,288.73 |
| 无形资产 | 36,794,494.91 | 37,929,981.6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2,350.82 | 273,177.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186,382.56 | 38,457,378.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85,621.24 | 31,112,402.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8,153,395.92 | 919,259,561.11 |
| 资产总计 | 2,305,161,111.77 | 2,074,460,685.28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15,116,785.07 | 91,143,476.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86,276.77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71,102,503.15 | 160,068,485.23 |
| 应付账款 | 195,616,452.23 | 114,980,988.95 |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 合同负债 | 150,375.96 | 66,516.5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01,423.31 | 10,928,974.90 |
| 应交税费 | 1,647,886.03 | 1,351,565.70 |
| 其他应付款 | 2,885,826.10 | 1,095,773.5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3,911.97 | 22,606,422.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497,458.54 | 41,116,561.89 |
| 流动负债合计 | 750,218,899.13 | 443,358,765.21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721,059.27 | |
| 长期应付款 | 977,681.86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819,654.62 | 2,449,274.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321,394.61 | 11,838,440.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62,108.50 | 15,265,397.11 |
| 负债合计 | 764,081,007.63 | 458,624,162.3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69,066,667.00 | 169,066,66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72,897,006.17 | 1,172,897,006.17 |
| 减:库存股 | 35,895,234.61 | 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2,542,604.35 | 32,542,604.3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202,469,061.23 | 241,330,245.4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41,080,104.14 | 1,615,836,522.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41,080,104.14 | 1,615,836,522.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05,161,111.77 | 2,074,460,685.28 |
法定代表人:张剑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小娥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步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4,176,712.25 | 278,455,798.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6,793.27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86,958,584.67 | 187,060,420.95 |
| 应收账款 | 522,013,791.32 | 399,704,427.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616,758.15 | 38,771,946.94 |
| 预付款项 | 38,764,912.40 | 10,223,683.54 |
| 其他应收款 | 1,803,789.14 | 1,967,971.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239,278,689.93 | 231,977,007.9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32,764.62 | 7,039,866.9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7,012,795.75 | 1,155,201,124.17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917,867.87 | 6,305,058.91 |
| 固定资产 | 658,978,644.32 | 643,111,426.45 |
| 在建工程 | 382,626,189.93 | 161,822,847.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581,844.27 | 247,288.73 |
| 无形资产 | 36,794,494.91 | 37,929,981.6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2,350.82 | 273,177.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104,595.64 | 38,457,378.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85,621.24 | 31,112,402.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8,071,609.00 | 919,259,561.11 |
| 资产总计 | 2,305,084,404.75 | 2,074,460,685.28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15,116,785.07 | 91,143,476.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71,102,503.15 | 160,068,485.23 |
| 应付账款 | 195,616,452.23 | 114,980,988.95 |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 合同负债 | 150,375.96 | 66,516.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01,423.31 | 10,928,974.90 |
| 应交税费 | 1,647,886.03 | 1,351,565.70 |
| 其他应付款 | 2,885,826.10 | 1,095,773.5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3,911.97 | 22,606,422.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497,458.54 | 41,116,561.89 |
| 流动负债合计 | 749,232,622.36 | 443,358,765.21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721,059.27 | 0.00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977,681.8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819,654.62 | 2,449,274.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321,394.61 | 11,838,440.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62,108.50 | 15,265,397.11 |
| 负债合计 | 763,094,730.86 | 458,624,162.3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69,066,667.00 | 169,066,66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72,897,006.17 | 1,172,897,006.17 |
| 减:库存股 | 35,895,234.61 | 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2,542,604.35 | 32,542,604.35 |
| 未分配利润 | 203,378,630.98 | 241,330,245.4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41,989,673.89 | 1,615,836,522.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05,084,404.75 | 2,074,460,685.2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437,009,904.31 | 1,276,737,812.45 |
| 其中:营业收入 | 1,437,009,904.31 | 1,276,737,812.45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83,020,940.31 | 1,311,943,852.76 |
| 其中:营业成本 | 1,399,987,899.73 | 1,239,808,649.29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4,850,843.32 | 4,615,903.28 |
| 销售费用 | 13,425,768.17 | 8,397,651.50 |
| 管理费用 | 17,297,215.67 | 16,602,494.71 |
| 研发费用 | 37,974,831.81 | 35,954,191.07 |
| 财务费用 | 9,484,381.61 | 6,564,962.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34,688.92 | 13,479,904.83 |
| 利息收入 | 3,817,281.18 | 7,628,769.51 |
| 加:其他收益 | 18,380,078.76 | 2,063,908.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4,800.37 | 1,43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9,483.50 | -271,232.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36,720.66 | -4,066,793.0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11,978.07 | -9,928,725.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844,339.10 | -45,978,883.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82,238.16 | 617,336.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5,132.90 | 318,253.4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2,107,233.84 | -45,679,799.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246,049.63 | -12,723,939.6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 2.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3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3 | -0.19 |
法定代表人:张剑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小娥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步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437,009,904.31 | 1,276,737,812.45 |
| 减:营业成本 | 1,399,987,899.73 | 1,239,808,649.29 |
| 税金及附加 | 4,850,843.32 | 4,615,903.28 |
| 销售费用 | 13,425,768.17 | 8,397,651.50 |
| 管理费用 | 17,297,215.67 | 16,602,494.71 |
| 研发费用 | 37,974,831.81 | 35,954,191.07 |
| 财务费用 | 9,483,880.72 | 6,564,962.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34,688.92 | 13,479,904.83 |
| 利息收入 | 3,817,278.89 | 7,628,769.51 |
| 加:其他收益 | 18,380,078.76 | 2,063,908.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4,800.37 | 1,43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6,793.27 | -271,232.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32,141.65 | -4,066,793.0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11,978.07 | -9,928,725.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852,982.43 | -45,978,883.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82,238.16 | 617,336.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5,132.90 | 318,253.4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115,877.17 | -45,679,799.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164,262.71 | -12,723,939.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951,614.46 | -32,955,860.2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951,614.46 | -32,955,860.2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951,614.46 | -32,955,860.26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 | 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 | 0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9,062,872.57 | 1,199,239,152.8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861,494.87 | 28,717,485.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27,108.27 | 9,148,655.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0,451,475.71 | 1,237,105,293.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8,574,404.71 | 1,135,451,894.5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2,227,180.64 | 99,286,017.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82,187.26 | 3,907,085.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640,741.23 | 29,115,382.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3,724,513.84 | 1,267,760,379.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273,038.13 | -30,655,086.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4,800.37 | 1,43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234,000.00 | 788,991.78 |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465,123.00 | 1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253,923.37 | 102,218,991.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3,744,702.27 | 139,680,933.4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0 | 918,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3,744,702.27 | 140,598,933.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490,778.90 | -38,379,941.6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1,056,087.69 | 511,282,179.1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867,066.50 | 15,159,093.1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923,154.19 | 526,441,272.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6,600,000.00 | 420,597,246.0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91,251.27 | 22,985,503.4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349,477.40 | 55,952,952.3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5,840,728.67 | 499,535,701.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082,425.52 | 26,905,570.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40,878.07 | -315,653.6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440,513.44 | -42,445,111.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468,802.29 | 261,913,913.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028,288.85 | 219,468,802.2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9,061,939.36 | 1,199,239,152.8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861,494.87 | 28,717,485.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27,105.98 | 9,148,655.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0,450,540.21 | 1,237,105,293.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8,574,404.71 | 1,135,451,894.5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2,227,180.64 | 99,286,017.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82,187.26 | 3,907,085.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640,243.36 | 29,115,382.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3,724,015.97 | 1,267,760,379.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273,475.76 | -30,655,086.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4,800.37 | 1,43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4,000.00 | 788,991.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465,123.00 | 1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253,923.37 | 102,218,991.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3,744,702.27 | 139,680,933.4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0 | 918,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3,744,702.27 | 140,598,933.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490,778.90 | -38,379,941.6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1,056,087.69 | 511,282,179.1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867,066.50 | 15,159,093.1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923,154.19 | 526,441,272.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6,600,000.00 | 420,597,246.0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91,251.27 | 22,985,503.4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349,477.40 | 55,952,952.3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5,840,728.67 | 499,535,701.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082,425.52 | 26,905,570.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41,314.05 | -315,653.6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440,515.09 | -42,445,111.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468,802.29 | 261,913,913.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028,287.20 | 219,468,802.2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41,330,245.44 | 1,615,836,522.96 | 1,615,836,522.9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41,330,245.44 | 1,615,836,522.96 | 1,615,836,522.9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895,234.61 | -38,861,184.21 | -74,756,418.82 | -74,756,418.8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861,184.21 | -38,861,184.21 | -38,861,184.21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 |
| 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
| 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5,895,234.61 | 32,542,604.35 | 202,469,061.23 | 1,541,080,104.14 | 1,541,080,104.1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92,883,439.07 | 1,667,389,716.59 | 1,667,389,716.5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 | 169, | 1,17 | 32,5 | 292, | 1,66 | 1,66 | |||||||||
| 本年期初余额 | 066,667.00 | 2,897,006.17 | 42,604.35 | 883,439.07 | 7,389,716.59 | 7,389,716.5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553,193.63 | -51,553,193.63 | -51,553,193.6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955,860.26 | -32,955,860.26 | -32,955,860.2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8,597,333.37 | -18,597,333.37 | -18,597,333.3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597,333.37 | -18,597,333.37 | -18,597,333.37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 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41,330,245.44 | 1,615,836,522.96 | 1,615,836,522.9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41,330,245.44 | 1,615,836,522.9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 其 | 0.00 | |||||||||||
| 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41,330,245.44 | 1,615,836,522.9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895,234.61 | -37,951,614.46 | -73,846,849.0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951,614.46 | -37,951,614.4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
| 4.其他 | 0.00 |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
| 3.其他 | 0.00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0.00 |
| 益 | |||||||||
| 6.其他 | 0.00 |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 1.本期提取 | 0.00 | ||||||||
| 2.本期使用 | 0.00 | ||||||||
| (六)其他 | 0.0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5,895,234.61 | 32,542,604.35 | 203,378,630.98 | 1,541,989,673.8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92,883,439.07 | 1,667,389,716.5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92,883,439.07 | 1,667,389,716.5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51,553,193.63 | -51,553,193.63 | ||||||||||
| (减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955,860.26 | -32,955,860.2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8,597,333.37 | -18,597,333.3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18,597,333.37 | -18,597,333.37 |
| 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 |
| 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066,667.00 | 1,172,897,006.17 | 32,542,604.35 | 241,330,245.44 | 1,615,836,522.9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公司中文名称: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法人代表:张剑萌注册资本:169,066,667.00元股本:169,066,667.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54225484B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有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三类产品。
营业期限:2003年10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06%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张剑萌、张信宸父子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17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持续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4、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公司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
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0,而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因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本公司视同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来管理。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或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因为具有较高的信用,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所以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账龄分析法 | 商业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承兑人风险划分(同应收账款)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期末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对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应收账款账龄 |
|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应收账款无收不回风险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不计提 |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应收款项账龄 | 应收账款估计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 1至2年(含2年) | 10.00% |
| 2至3年(含3年) | 50.00% |
| 3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
16、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各项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7、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
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0.05 | 3.17%-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年 | 0.05 | 4.75%-19.00%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0.05 | 9.50%-19.0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0.05 | 9.50%-19.00%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按剩余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平均摊销,软件按合同年限或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公司目前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投入费用、折旧与摊销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5、长期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7、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30、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和PCB等。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内销业务:(1)一般销售模式下,存在实质性验收条件的,在货物交付给客户并经其验收核对后确认收入;不存在实质性验收条件的,在货物交付给客户并经其签收后确认收入。(2)供应商管理库存(VMI)销售模式下,在客户使用本公司产品且双方核对后确认收入。
外销业务: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FOB和CIF,货物经报关离岸后确认销售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1、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4、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收入 | 13%、5.00% |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8.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逸豪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8.25%、16.50%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及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逸豪新材本年度适用的税率为15%。
注2: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8年3月29日颁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自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利得税两级制,符合资格的香港公司首个200万港元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降至8.25%,超过200万港元的应税利润继续按16.50%征税,同一集团内仅一家公司可享受该利得税政策。香港逸豪本年度适用该政策。
注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逸豪新材本年度适用该政策。
注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逸豪新材本年度适用该政策。
注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注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注1:本公司及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 逸豪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8.25%、16.50% |
3、其他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2,798.40 | 850.90 |
| 银行存款 | 30,050,850.26 | 220,025,512.89 |
| 其他货币资金 | 74,123,065.24 | 58,429,434.68 |
| 合计 | 104,176,713.90 | 278,455,798.47 |
其他说明:
2.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3,025,484.47 | 54,552,476.18 |
| 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 1,092,728.00 | 3,876,395.00 |
| 银行存款-久悬户余额冻结 | 30,212.58 | - |
| 合计 | 74,148,425.05 | 58,428,871.18 |
| 注:除上述情况外,期末货币资金无变现限制、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66,793.27 | |
| 合计 | 666,793.27 | 0.00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45,936,559.64 | 166,833,117.45 |
| 商业承兑票据 | 43,181,078.98 | 21,291,898.42 |
| 减值准备 | -2,159,053.95 | -1,064,594.92 |
| 合计 | 186,958,584.67 | 187,060,420.9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89,117,638.62 | 100.00% | 2,159,053.95 | 1.14% | 186,958,584.67 | 188,125,015.87 | 100.00% | 1,064,594.92 | 0.57% | 187,060,420.95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5,936,559.64 | 77.17% | 145,936,559.64 | 166,833,117.45 | 88.68% | 166,833,117.45 | ||||
| 商业承兑汇票 | 43,181,078.98 | 22.83% | 2,159,053.95 | 5.00% | 41,022,025.03 | 21,291,898.42 | 11.32% | 1,064,594.92 | 5.00% | 20,227,303.50 |
| 合计 | 189,117,638.62 | 100.00% | 2,159,053.95 | 1.14% | 186,958,584.67 | 188,125,015.87 | 100.00% | 1,064,594.92 | 0.57% | 187,060,420.95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064,594.92 | 1,094,459.03 | 2,159,053.95 | |||
| 合计 | 1,064,594.92 | 1,094,459.03 | 0.00 | 0.00 | 0.00 | 2,159,053.9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16,597.46 |
| 合计 | 216,597.46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23,363,869.66 | |
| 商业承兑票据 | 3,206,784.45 | 25,529,985.64 |
| 合计 | 3,206,784.45 | 148,893,855.30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26,572,480.99 | 413,944,437.27 |
| 1至2年 | 29,846,900.96 | 7,174,680.07 |
| 3年以上 | 6,185,398.04 | |
| 3至4年 | 1,840,975.10 | |
| 4至5年 | 4,344,422.94 | |
| 合计 | 556,419,381.95 | 427,304,515.3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796,477.37 | 1.22% | 5,437,181.90 | 80.00% | 1,359,295.47 | 6,185,398.04 | 1.45% | 6,185,398.04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49,622,904.58 | 98.78% | 28,973,490.28 | 5.27% | 520,649,414.30 | 421,119,117.34 | 98.55% | 21,414,689.87 | 5.09% | 399,704,427.47 |
| 其中: | ||||||||||
| 合计 | 556,419,381.95 | 100.00% | 34,410,672.18 | 6.18% | 522,008,709.77 | 427,304,515.38 | 100.00% | 27,600,087.91 | 6.46% | 399,704,427.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362,682.22 | 2,690,145.78 | 80.00% | 预计无法完全收回 | ||
| 梅州市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91,084.80 | 1,992,867.84 | 80.00% | 预计无法完全收回 | ||
| 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42,710.35 | 754,168.28 | 80.00% | 预计无法完全收回 | ||
| 合计 | 6,796,477.37 | 5,437,181.9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19,776,003.62 | 25,988,800.18 | 5.00% |
| 1-2年(含2年) | 29,846,900.96 | 2,984,690.10 | 10.00% |
| 合计 | 549,622,904.58 | 28,973,490.28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坏账准备 | 27,600,087.9 | 12,996,131.6 | 6,185,547.35 | 34,410,672.1 | ||
| 1 | 2 | 8 | ||||
| 合计 | 27,600,087.91 | 12,996,131.62 | 6,185,547.35 | 34,410,672.18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185,547.3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扬州乘亿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6,185,398.04 | 通过诉讼追收未果,且该公司已被吊销执照 | 审批 | 否 |
| 合计 | 6,185,398.0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23,009,056.47 | 0.00 | 123,009,056.47 | 22.11% | 6,150,452.82 |
| 第二名 | 69,215,113.80 | 0.00 | 69,215,113.80 | 12.44% | 3,460,755.69 |
| 第三名 | 55,500,620.54 | 0.00 | 55,500,620.54 | 9.97% | 2,775,031.03 |
| 第四名 | 41,409,230.12 | 0.00 | 41,409,230.12 | 7.44% | 3,560,724.86 |
| 第五名 | 17,038,745.84 | 0.00 | 17,038,745.84 | 3.06% | 851,937.29 |
| 合计 | 306,172,766.77 | 0.00 | 306,172,766.77 | 55.02% | 16,798,901.69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59,616,758.15 | 38,771,946.94 |
| 合计 | 59,616,758.15 | 38,771,946.9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616,758.15 | 100.00% | 0.00 | 59,616,758.15 | 38,771,946.94 | 100.00% | 0.00 | 38,771,946.94 | ||
| 合计 | 59,616,758.15 | 100.00% | 0.00 | 59,616,758.15 | 38,771,946.94 | 100.00% | 0.00 | 38,771,946.94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0.00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15,219,206.71 | |
| 合计 | 315,219,206.71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803,789.14 | 1,967,971.82 |
| 合计 | 1,803,789.14 | 1,967,971.82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1,907,590.00 | 1,623,178.00 |
| 备用金 | 106,742.23 | 17,877.52 |
| 应收租金及水电费 | 34,108.97 | 525,438.35 |
| 合计 | 2,048,441.20 | 2,166,493.87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029,041.20 | 1,482,986.66 |
| 1至2年 | 918,000.00 | 543,452.21 |
| 2至3年 | 140,055.00 |
| 3年以上 | 101,400.00 | |
| 3至4年 | 101,400.00 | |
| 合计 | 2,048,441.20 | 2,166,493.8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8,441.20 | 100.00% | 244,652.06 | 11.94% | 1,803,789.14 | 2,166,493.87 | 100.00% | 198,522.05 | 9.16% | 1,967,971.82 |
| 其中: | ||||||||||
| 合计 | 2,048,441.20 | 100.00% | 244,652.06 | 11.94% | 1,803,789.14 | 2,166,493.87 | 100.00% | 198,522.05 | 9.16% | 1,967,971.8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4652.06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029,041.20 | 51,452.06 | 5.00% |
| 1-2年 | 918,000.00 | 91,800.00 | 10.00% |
| 2-3年 | |||
| 3-4年 | 101,400.00 | 101,400.00 | 100.00% |
| 合计 | 2,048,441.20 | 244,652.06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8,522.05 | 198,522.05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46,130.01 | 46,130.01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44,652.06 | 244,652.0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坏账准备 | 198,522.05 | 46,130.01 | 244,652.06 | |||
| 合计 | 198,522.05 | 46,130.01 | 244,652.06 |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918,000.00 | 1-2年 | 44.81% | 91,800.00 |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24.41% | 25,000.00 |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16,190.00 | 1年以内 | 5.67% | 5,809.50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1,400.00 | 3年以上 | 4.95% | 101,400.00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4.88% | 5,000.00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4.88% | 5,000.00 |
| 合计 | 1,835,590.00 | 89.60% | 234,009.50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7,777,295.08 | 97.45% | 10,211,356.30 | 99.88% |
| 1至2年 | 987,617.32 | 2.55% | 3,552.24 | 0.03% |
| 3年以上 | 8,775.00 | 0.09% | ||
| 合计 | 38,764,912.40 | 10,223,683.54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总额的比例(%) |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15,646,064.33 | 1年以内 | 40.36 |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13,671,877.16 | 1年以内 | 35.27 |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4,132,707.97 | 1年以内 | 10.66 |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1,356,274.31 | 1年以内 | 3.5 |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1,015,625.98 | 1年以内 | 2.62 |
| 合计 | 35,822,549.75 | 92.41 | ||
8、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63,112,887.30 | 1,335,543.59 | 61,777,343.71 | 61,832,427.60 | 1,193,863.16 | 60,638,564.44 |
| 在产品 | 90,773,434.27 | 1,660,269.60 | 89,113,164.67 | 76,883,646.08 | 986,540.51 | 75,897,105.57 |
| 库存商品 | 73,019,075.58 | 8,056,594.80 | 64,962,480.78 | 84,696,102.09 | 7,881,388.63 | 76,814,713.46 |
| 周转材料 | 11,761,587.90 | 295,278.90 | 11,466,309.00 | 14,807,240.57 | 279,617.50 | 14,527,623.07 |
| 发出商品 | 14,141,234.13 | 2,181,842.36 | 11,959,391.77 | 4,567,220.04 | 468,218.59 | 4,099,001.45 |
| 合计 | 252,808,219.18 | 13,529,529.25 | 239,278,689.93 | 242,786,636.38 | 10,809,628.39 | 231,977,007.9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193,863.16 | 351,134.41 | 209,453.98 | 1,335,543.59 | ||
| 在产品 | 986,540.51 | 1,660,269.60 | 986,540.51 | 1,660,269.60 | ||
| 库存商品 | 7,881,388.63 | 6,125,439.38 | 5,950,233.21 | 8,056,594.80 | ||
| 周转材料 | 279,617.50 | 19,761.56 | 4,100.16 | 295,278.90 | ||
| 发出商品 | 468,218.59 | 2,155,373.12 | 441,749.35 | 2,181,842.36 | ||
| 合计 | 10,809,628.39 | 10,311,978.07 | 7,592,077.21 | 13,529,529.25 |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待摊设备维保费 | 3,128,189.61 | 3,572,305.75 |
| 房屋及设备保险费 | 604,575.01 | 183,688.43 |
| 待抵扣增值税净额 | 3,283,872.81 | |
| 合计 | 3,732,764.62 | 7,039,866.99 |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708,675.10 | 8,069,098.75 | 12,777,773.8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4,708,675.10 | 8,069,098.75 | 12,777,773.85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3,787,144.59 | 2,685,570.35 | 6,472,714.9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661.40 | 163,529.64 | 387,191.04 | |
| (1)计提或摊销 | 223,661.40 | 163,529.64 | 387,191.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4,010,805.99 | 2,849,099.99 | 6,859,905.9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7,869.11 | 5,219,998.76 | 5,917,867.87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1,530.51 | 5,383,528.40 | 6,305,058.9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658,978,644.32 | 643,111,426.45 |
| 合计 | 658,978,644.32 | 643,111,426.4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88,090,315.34 | 643,120,019.16 | 11,237,796.62 | 11,724,948.09 | 954,173,079.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18,371.30 | 59,486,950.17 | 2,611,205.43 | 1,110,511.05 | 82,127,037.95 |
| (1)购置 | 1,580,865.32 | 3,897,227.68 | 2,546,807.20 | 1,110,511.05 | 9,135,411.2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337,505.98 | 55,589,722.49 | 64,398.23 | 72,991,626.70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0,578.98 | 196,164.79 | 468,000.00 | 2,144,743.77 | |
| (1)处置或报废 | 1,480,578.98 | 196,164.79 | 468,000.00 | 2,144,743.77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307,008,686.64 | 701,126,390.35 | 13,652,837.26 | 12,367,459.14 | 1,034,155,373.39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56,710,505.82 | 240,776,541.17 | 7,957,067.38 | 5,617,538.39 | 311,061,652.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41,943.72 | 53,575,444.99 | 1,174,503.02 | 1,723,995.91 | 66,015,887.64 |
| (1)计提 | 9,541,943.72 | 53,575,444.99 | 1,174,503.02 | 1,723,995.91 | 66,015,887.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9,854.78 | 186,356.55 | 444,600.00 | 1,900,811.33 |
| (1)处置或报废 | 1,269,854.78 | 186,356.55 | 444,600.00 | 1,900,811.33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66,252,449.54 | 293,082,131.38 | 8,945,213.85 | 6,896,934.30 | 375,176,729.07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756,237.10 | 408,044,258.97 | 4,707,623.41 | 5,470,524.84 | 658,978,644.3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1,379,809.52 | 402,343,477.99 | 3,280,729.24 | 6,107,409.70 | 643,111,426.45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PCB车间 | 76,513,010.10 | 正在办理中 |
| 原材料仓库 | 9,827,852.31 | 正在办理中 |
| PCB项目废水处理车间 | 10,133,636.99 | 正在办理中 |
| 2#、3#宿舍 | 18,209,324.26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PCB车间、原材料仓库及PCB项目废水处理车间,已于2025年1月10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382,626,189.93 | 161,822,847.48 |
| 合计 | 382,626,189.93 | 161,822,847.48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高档电解铜箔 | 278,617,467. | 278,617,467. | 95,918,915.1 | 95,918,915.1 | ||
|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 | 59 | 59 | 2 | 2 | ||
| 待安装PCB设备 | 3,604,493.41 | 3,604,493.41 | 48,037,897.85 | 48,037,897.85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3,751,639.24 | 23,751,639.24 | 2,260,223.57 | 2,260,223.57 | ||
| 2#、3#宿舍 | 213,929.03 | 213,929.03 | 15,605,810.94 | 15,605,810.94 | ||
| 升级改造月产十万平铝基MINILEDPCB生产线项目 | 45,020,962.77 | 45,020,962.77 | ||||
| 月产能六万平方米直显MicroLEDPCB生产线一期技改项目 | 31,345,601.73 | 31,345,601.73 | ||||
| 其他项目 | 72,096.16 | 72,096.16 | ||||
| 合计 | 382,626,189.93 | 382,626,189.93 | 161,822,847.48 | 161,822,847.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高档电解铜箔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 | 557,218,900.00 | 95,918,915.12 | 182,698,552.47 | 278,617,467.59 | 56.50% | 56.50% | 募集资金 | |||||
| 待安装PCB设备 | 48,037,897.85 | 5,090,022.16 | 49,523,426.60 | 3,604,493.41 | 其他 | |||||||
| 研发中心项目 | 58,928,100.00 | 2,260,223.57 | 23,751,639.24 | 2,260,223.57 | 23,751,639.24 | 71.80% | 71.80% | 募集资金 | ||||
| 2#、3#宿舍 | 25,059,100.00 | 15,605,810.94 | 5,487,315.21 | 20,879,197.12 | 213,929.03 | 91.75% | 91.75% | 其他 | ||||
| 升级改造月产十万平铝基MINIL | 100,000,000.00 | 45,020,962.77 | 45,020,962.77 | 50.87% | 50.87% | 其他 |
| EDPCB生产线项目 | ||||||||||
| 月产能六万平方米直显MicroLEDPCB生产线一期技改项目 | 50,000,000.00 | 31,345,601.73 | 31,345,601.73 | 70.84% | 70.84% | 其他 | ||||
| 合计 | 791,206,100.00 | 161,822,847.48 | 293,394,093.58 | 72,662,847.29 | 382,554,093.77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办公室租赁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524,947.51 | 1,524,947.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1,126.43 | 1,951,126.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4,947.51 | 1,524,947.51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951,126.43 | 1,951,126.4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277,658.78 | 1,277,658.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6,570.89 | 616,570.89 |
| (1)计提 | 616,570.89 | 616,570.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4,947.51 | 1,524,947.51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369,282.16 | 369,282.1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81,844.27 | 1,581,844.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7,288.73 | 247,288.73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3,147,155.53 | 1,521,079.06 | 54,668,234.59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973.45 | 85,973.45 | |||
| (1)购置 | 85,973.45 | 85,973.45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53,147,155.53 | 1,607,052.51 | 54,754,208.04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6,239,723.69 | 498,529.26 | 16,738,252.9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2,943.08 | 158,517.10 | 1,221,460.18 | |
| (1)计提 | 1,062,943.08 | 158,517.10 | 1,221,460.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7,302,666.77 | 657,046.36 | 17,959,713.13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844,488.76 | 950,006.15 | 36,794,494.91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907,431.84 | 1,022,549.80 | 37,929,981.64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绿化费 | 272,084.78 | 0.00 | 89,733.96 | 0.00 | 182,350.82 |
| 装修费等 | 1,092.33 | 0.00 | 1,092.33 | 0.00 | 0.00 |
| 合计 | 273,177.11 | 0.00 | 90,826.29 | 0.00 | 182,350.82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50,343,907.44 | 7,551,277.04 | 39,672,833.27 | 5,950,924.99 |
| 可抵扣亏损 | 268,345,265.21 | 40,251,755.97 | 200,172,216.31 | 30,025,832.45 |
| 递延收益 | 1,819,654.62 | 272,948.19 | 2,449,274.94 | 367,391.24 |
| 节能环保设备 | 27,987,878.44 | 2,798,787.84 | 20,782,139.05 | 2,078,213.91 |
| 租赁负债 | 1,534,971.24 | 230,245.69 | 233,440.27 | 35,016.0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986,276.77 | 81,367.83 | ||
| 合计 | 351,017,953.72 | 51,186,382.56 | 263,309,903.84 | 38,457,378.6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73,227,326.50 | 10,984,098.98 | 78,675,646.67 | 11,801,347.00 |
| 使用权资产 | 1,581,844.27 | 237,276.64 | 247,288.73 | 37,093.3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66,793.27 | 100,018.99 | ||
| 合计 | 75,475,964.04 | 11,321,394.61 | 78,922,935.40 | 11,838,440.3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186,382.56 | 38,457,378.6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321,394.61 | 11,838,440.31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长期资产的预付款项 | 10,885,621.24 | 10,885,621.24 | 24,482,402.16 | 24,482,402.16 | ||
| 售后租回保证金 | 6,630,000.00 | 6,630,000.00 | ||||
| 合计 | 10,885,621.24 | 10,885,621.24 | 31,112,402.16 | 31,112,402.16 | ||
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74,118,212.47 | 74,118,212.47 | 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的保证金 | 58,428,871.18 | 58,428,871.18 | 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148,893,855.30 | 148,893,855.30 | 已贴现或背书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汇票 | 133,477,564.43 | 133,477,564.43 | 已贴现或背书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 |
| 固定资产 | 251,896,841.97 | 158,686,218.74 | 抵押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国际信用证抵押、售后回租 | ||||
| 无形资产 | 53,147,155.53 | 36,907,431.84 | 抵押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国际信用证抵押、售后回租 | ||||
| 应收票据 | 216,597.4 | 216,597.4 | 质押 | 开立银行 | 810,000.0 | 810,000.0 | 质押 | 开立银行 |
| 6 | 6 | 承兑汇票质押 | 0 | 0 | 承兑汇票质押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777,773.85 | 5,917,867.87 | 政府征收范围内的房产 | 受限事项详见附注十六、(一) | 12,777,773.85 | 6,305,058.91 | 政府征收范围内的房产 | 受限事项详见附注十六、(一) |
| 货币资金 | 30,212.58 | 30,212.58 | 银行冻结 | 久悬户银行冻结 | ||||
| 合计 | 236,036,651.66 | 229,176,745.68 | 510,538,206.96 | 394,615,145.10 |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114,700,839.44 | |
| 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00,415,945.63 | 91,143,476.22 |
| 合计 | 215,116,785.07 | 91,143,476.22 |
20、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86,276.77 | 0.00 |
| 其中: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986,276.77 | 0.00 |
| 合计 | 986,276.77 |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9,793,933.13 | 149,607,116.54 |
| 信用证 | 31,308,570.02 | 10,461,368.69 |
| 合计 | 271,102,503.15 | 160,068,485.23 |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账款 | 195,616,452.23 | 114,980,988.95 |
| 合计 | 195,616,452.23 | 114,980,988.95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2,885,826.10 | 1,095,773.53 |
| 合计 | 2,885,826.10 | 1,095,773.53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费用类款项 | 2,731,738.80 | 901,236.29 |
| 员工报销款 | 132,904.77 | 113,185.57 |
| 其他 | 21,182.53 | 81,351.67 |
| 合计 | 2,885,826.10 | 1,095,773.53 |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50,375.96 | 66,516.51 |
| 合计 | 150,375.96 | 66,516.5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无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0,928,974.90 | 108,315,231.62 | 105,842,783.21 | 13,401,423.31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0.00 | 7,162,118.44 | 7,162,118.44 | 0.00 |
| 三、辞退福利 | 0.00 | 76,000.00 | 76,000.00 | 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0,928,974.90 | 115,553,350.06 | 113,080,901.65 | 13,401,423.3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928,974.90 | 95,162,234.96 | 92,689,786.55 | 13,401,423.31 |
| 2、职工福利费 | 0.00 | 7,520,971.39 | 7,520,971.39 | 0.00 |
| 3、社会保险费 | 0.00 | 3,667,969.32 | 3,667,969.32 | 0.0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0.00 | 3,256,431.27 | 3,256,431.27 | 0.00 |
| 工伤保险费 | 0.00 | 407,279.11 | 407,279.11 | 0.00 |
| 生育保险费 | 0.00 | 4,258.94 | 4,258.94 | 0.00 |
| 4、住房公积金 | 0.00 | 1,810,785.00 | 1,810,785.00 | 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0.00 | 100,975.05 | 100,975.05 | 0.00 |
| 6、短期带薪缺勤 | 0.00 | 0.00 | 0.00 |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0.00 | 0.00 | 0.00 | |
| 8、其他 | 0.00 | 52,295.90 | 52,295.90 | 0.00 |
| 合计 | 10,928,974.90 | 108,315,231.62 | 105,842,783.21 | 13,401,423.3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0.00 | 6,943,407.84 | 6,943,407.84 | 0.00 |
| 2、失业保险费 | 0.00 | 218,710.60 | 218,710.60 | 0.0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7,162,118.44 | 7,162,118.44 | 0.00 |
(4)辞退福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缴费金额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 辞退福利 | 76,000.00 | 0.00 |
| 合计 | 76,000.00 | 0.00 |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00,831.03 | 1,333.34 |
| 个人所得税 | 151,802.49 | 76,715.9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33 | 93.33 |
| 教育费附加 | 40.00 | 40.00 |
| 地方教育附加 | 26.67 | 26.67 |
| 房产税 | 676,684.45 | 675,055.20 |
| 印花税 | 86,975.37 | 66,471.15 |
| 土地使用税 | 321,068.30 | 283,448.30 |
| 环保税 | 10,364.39 | 3,980.22 |
| 残疾人保障金 | 244,401.57 | |
| 合计 | 1,647,886.03 | 1,351,565.70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372,982.01 |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13,911.97 | 233,440.27 |
| 合计 | 813,911.97 | 22,606,422.28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销项税 | 19,548.87 | 8,647.15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48,477,909.67 | 41,107,914.74 |
| 合计 | 48,497,458.54 | 41,116,561.89 |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办公室租赁 | 721,059.27 | |
| 合计 | 721,059.27 |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449,274.94 | 629,620.32 | 1,819,654.6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 合计 | 2,449,274.94 | 629,620.32 | 1,819,654.62 |
31、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69,066,667.00 | 169,066,667.00 | |||||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72,897,006.17 | 1,172,897,006.17 | ||
| 合计 | 1,172,897,006.17 | 1,172,897,006.17 |
33、库存股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回购股份 | 0.00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
| 合计 | 0.00 | 35,895,234.61 | 35,895,234.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71,7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4%,成交总金额为35,895,234.61元。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2,542,604.35 | 32,542,604.35 | ||
| 合计 | 32,542,604.35 | 32,542,604.35 |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1,330,245.44 | 292,881,804.62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634.45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1,330,245.44 | 292,883,439.0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8,597,333.37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2,469,061.23 | 241,330,245.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389,094,985.59 | 1,390,815,651.20 | 1,245,592,121.32 | 1,233,119,882.84 |
| 其他业务 | 47,914,918.72 | 9,172,248.53 | 31,145,691.13 | 6,688,766.45 |
| 合计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1,276,737,812.45 | 1,239,808,649.2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1,437,009,904.31 |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 1,276,737,812.45 |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7,914,918.72 | PCB废料销售等其他收入 | 31,145,691.13 | PCB废料销售等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33% | 2.44%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7,914,918.72 | PCB废料销售等其他收入 | 31,145,691.13 | PCB废料销售等其他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7,914,918.72 | PCB废料销售收入等其他收入 | 31,145,691.13 | PCB废料销售收入等其他收入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389,094,985.59 | 主营业务收入 | 1,245,592,121.32 | 主营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
| 其中: | |||||
| 电子电路铜箔 | 1,007,301,650.16 | 981,322,577.14 | 1,007,301,650.16 | 981,322,577.14 | |
| PCB | 363,478,866.80 | 389,632,666.92 | 363,478,866.80 | 389,632,666.92 | |
| 铝基覆铜板 | 18,314,468.63 | 19,860,407.14 | 18,314,468.63 | 19,860,407.14 | |
| 其他业务 | 47,914,918.72 | 9,172,248.53 | 47,914,918.72 | 9,172,248.53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合计
| 合计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33 | 120.79 |
| 教育费附加 | 40.00 | 51.77 |
| 房产税 | 2,702,323.16 | 2,699,401.52 |
| 土地使用税 | 1,171,413.20 | 1,133,793.20 |
| 车船使用税 | 13,075.97 | 11,114.00 |
| 印花税 | 923,193.55 | 755,510.70 |
| 地方教育附加 | 26.67 | 34.52 |
| 环境保护税 | 40,677.44 | 15,876.78 |
| 合计 | 4,850,843.32 | 4,615,903.28 |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789,254.80 | 5,913,340.87 |
| 折旧与摊销 | 4,305,169.81 | 4,249,949.03 |
| 中介机构费 | 1,717,588.25 | 1,653,194.26 |
| 业务招待费 | 1,118,644.82 | 653,087.18 |
| 办公费 | 762,925.67 | 736,022.39 |
| 交通及差旅费 | 734,964.46 | 721,879.57 |
| 安保费 | 621,369.74 | 489,595.00 |
| 专利及认证费 | 487,883.80 | 885,116.60 |
| 保险费 | 385,616.16 | 398,635.53 |
|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 136,172.55 | 601,095.11 |
| 修理费 | 125,221.22 | 212,805.40 |
| 其他 | 112,404.39 | 87,773.77 |
| 合计 | 17,297,215.67 | 16,602,494.71 |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330,991.65 | 3,483,228.97 |
| 佣金及居间费 | 3,859,093.32 | 978,828.53 |
| 业务招待费 | 2,738,697.38 | 2,161,040.77 |
| 交通及差旅费 | 1,211,672.39 | 949,742.99 |
| 折旧与摊销 | 680,645.78 | 509,311.78 |
| 保险费 | 250,522.95 | |
| 办公费 | 209,307.84 | 243,344.30 |
| 其他 | 144,836.86 | 72,154.16 |
| 合计 | 13,425,768.17 | 8,397,651.50 |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3,097,131.99 | 12,771,898.74 |
| 直接材料 | 12,863,505.49 | 13,770,819.99 |
| 水电气费 | 6,832,709.76 | 4,533,116.22 |
| 折旧费用 | 4,633,273.30 | 4,297,036.19 |
| 其他 | 548,211.27 | 581,319.93 |
| 合计 | 37,974,831.81 | 35,954,191.07 |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14,034,688.92 | 13,479,904.83 |
| 减:利息收入 | 3,817,281.18 | 7,628,769.51 |
| 汇兑损益 | -1,379,603.40 | 364,496.20 |
| 手续费支出 | 646,577.27 | 349,331.39 |
| 合计 | 9,484,381.61 | 6,564,962.91 |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6,334,509.32 | |
| 政府补助 | 1,768,812.97 | 2,038,074.30 |
| 增值税减免税额 | 249,300.00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7,456.47 | 25,834.64 |
| 合计 | 18,380,078.76 | 2,063,908.94 |
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6,793.27 | -271,232.8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86,276.77 | |
| 合计 | -319,483.50 | -271,232.88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554,800.37 | 1,430,000.00 |
| 合计 | 554,800.37 | 1,430,000.00 |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94,459.03 | -345,719.09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996,131.62 | -3,570,370.0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6,130.01 | -150,703.88 |
| 合计 | -14,136,720.66 | -4,066,793.03 |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311,978.07 | -9,928,725.72 |
| 合计 | -10,311,978.07 | -9,928,725.72 |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0,888.50 | 365,142.40 |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32,849.54 | 246,070.71 |
| 其他 | 8,500.12 | 6,123.40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0,888.50 | 365,142.40 | 40,888.50 |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32,849.54 | 246,070.71 | 32,849.54 |
| 其他 | 8,500.12 | 6,123.40 | 8,500.12 |
| 合计 | 82,238.16 | 617,336.51 | 82,238.16 |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36,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77,741.30 | 174,390.91 | 77,741.30 |
| 赞助支出 | 16,000.00 | 19,500.00 | 16,000.00 |
| 滞纳金 | 1,605.16 | ||
| 其他 | 251,391.60 | 86,757.34 | 251,391.60 |
| 合计 | 345,132.90 | 318,253.41 | 345,132.90 |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246,049.63 | -12,723,939.64 |
| 合计 | -13,246,049.63 | -12,723,939.6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52,107,233.84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749,168.51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35,085.87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3,873.45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5,449,357.22 |
|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 | -720,573.93 |
|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 -135,909.29 |
| 所得税费用 | -13,246,049.63 |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3,817,281.18 | 7,928,561.18 |
| 政府补助 | 1,139,192.65 | 1,097,103.98 |
| 往来款 | 443,177.97 | 97,105.32 |
| 收到的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 | |
| 个税返还 | 27,456.47 | 25,834.64 |
| 其他 | 50.00 | |
| 合计 | 5,527,108.27 | 9,148,655.1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的费用 | 36,558,373.67 | 28,540,912.58 |
| 手续费支出 | 646,577.56 | 349,331.39 |
| 往来款 | 319,600.00 | 81,276.46 |
| 支付的押金、保证金 | 116,190.00 | |
| 捐赠支出 | 36,000.00 | |
| 其他 | 107,862.50 | |
| 合计 | 37,640,741.23 | 29,115,382.93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收到建筑工程工资保证金退款 | 465,123.00 | |
| 合计 | 200,465,123.00 | 10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 | 200,000,000.00 | |
| 支付建筑工程工资保证金 | 918,000.00 | |
| 合计 | 200,000,000.00 | 918,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售后回租筹资 | 100,000,000.00 | |
| 收到的受限资金 | 9,867,066.50 | 15,159,093.11 |
| 合计 | 109,867,066.50 | 15,159,093.1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的售后租回相关款 | 118,662,751.12 | 50,406,087.97 |
| 回购股票支付的现金 | 35,895,234.61 | |
| 增加的受限资金 | 7,113,612.08 | |
| 支付租金及押金 | 677,879.59 | 546,864.40 |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162,349,477.40 | 55,952,952.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91,143,476.22 | 591,056,087.69 | 660,697.38 | 376,600,000.00 | 91,143,476.22 | 215,116,785.07 |
| 租赁负债、售后回租(含一年内到期) | 23,584,104.14 | 100,000,000.00 | 3,912,431.44 | 125,961,564.34 | 1,534,971.24 | |
| 合计 | 114,727,580.36 | 691,056,087.69 | 4,573,128.82 | 502,561,564.34 | 91,143,476.22 | 216,651,756.31 |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8,861,184.21 | -32,955,860.2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448,698.73 | 13,995,518.7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403,078.68 | 51,436,585.64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16,570.89 | 7,247,514.79 |
| 无形资产摊销 | 998,097.71 | 1,214,151.19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0,826.29 | 146,427.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852.80 | -190,751.49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9,483.50 | 271,232.8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276,375.59 | 7,626,999.7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4,800.37 | -1,43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729,003.93 | -12,019,555.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7,045.70 | -704,384.6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613,660.01 | -32,892,799.11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2,503,972.16 | -61,124,215.2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8,316,644.06 | 28,724,049.13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273,038.13 | -30,655,086.51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028,288.85 | 219,468,802.29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9,468,802.29 | 261,913,913.71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440,513.44 | -42,445,111.4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0,028,288.85 | 219,468,802.29 |
| 其中:库存现金 | 2,798.40 | 850.9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020,637.68 | 219,467,387.8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 4,852.77 | 563.50 |
| 金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028,288.85 | 219,468,802.29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其他货币资金 | 74,118,212.47 | 58,428,871.18 | 保证金 |
| 银行存款 | 30,212.58 | 久悬户冻结 | |
| 银行存款 | 558,125.00 | 计提的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利息 | |
| 合计 | 74,148,425.05 | 58,986,996.18 |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5,009,596.74 | ||
| 其中:美元 | 696,900.09 | 7.1884 | 5,009,596.60 |
| 欧元 | |||
| 港币 | |||
| 日元 | 3.00 | 0.046233 | 0.14 |
| 应收账款 | 12,215,565.49 | ||
| 其中:美元 | 1,699,344.15 | 7.1884 | 12,215,565.49 |
| 日元 | |||
| 港币 | |||
| 应付账款 | 1,659,992.05 | ||
| 其中:美元 | 97,200.00 | 7.1884 | 698,712.48 |
| 日元 | 20,792,065.72 | 0.046233 | 961,279.57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4、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1)租赁费用及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971,305.01 | 2,367,153.23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17,338.44 | 12,174.32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9,575,820.71 | 50,965,126.69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①本公司2021年12月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本金共计33,330,000.00元,租赁期间为36个月。2024年度本公司偿还租赁本金11,395,951.14元(含保证金抵租金3,330,000.00元),发生相关融资租赁费用368,758.41元。
②本公司2022年1月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本金共计33,300,000.00元,租赁期间为36个月。2024年度本公司偿还租赁本金12,761,799.99元(含保证金抵租金3,300,000.00元),发生相关融资租赁费用438,328.85元。
③本公司2024年9月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共计100,000,000.00元,租赁期间为18个月。2024年度本公司偿还租赁本金100,000,000.00元,发生相关融资租赁费用1,125,000.00元。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出租房屋 | 26,666.66 | |
| 合计 | 26,666.6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3,097,131.99 | 12,771,898.74 |
| 折旧费用 | 4,633,273.30 | 4,297,036.19 |
| 直接材料 | 12,863,505.49 | 13,770,819.99 |
| 水电气费 | 6,832,709.76 | 4,533,116.22 |
| 其他 | 548,211.27 | 581,319.93 |
| 合计 | 37,974,831.81 | 35,954,191.07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7,974,831.81 | 35,954,191.07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逸豪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4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贸易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注:004港币
十一、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燃煤锅炉煤改气奖励金 | 61,833.11 | 0.00 | 0.00 | 14,000.04 | 0.00 | 47,833.07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政府补助技改资金 | 583,080.00 | 0.00 | 0.00 | 162,720.00 | 0.00 | 420,36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2025国家政府补助资金 | 313,333.09 | 0.00 | 0.00 | 80,000.04 | 0.00 | 233,333.05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商务发展资金 | 8,571.20 | 0.00 | 0.00 | 2,285.76 | 0.00 | 6,285.44 | 与资产相关 |
| 固投技改资金 | 1,482,457.54 | 0.00 | 0.00 | 370,614.48 | 0.00 | 1,111,843.0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449,274.94 | 0.00 | 0.00 | 629,620.32 | 0.00 | 1,819,654.62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术改造 | 370,614.48 | 370,614.48 |
| 稳岗补贴 | 219,813.05 | 195,703.98 |
| 章贡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奖励 | 200,000.00 | |
| 用电成本补贴 | 173,984.00 | 200,000.00 |
| 主导产业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奖励 | 162,720.00 | 162,720.00 |
| 赣州市2024年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奖补 | 151,500.00 | 0.00 |
| 职业培训补贴 | 122,500.00 | |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 100,000.00 | 400,000.00 |
| 园区企业自主招工补贴 | 81,500.00 | 159,400.00 |
| 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 | 80,000.04 | 80,000.04 |
| 外贸、服务外包跨境电商扶持资金 | 54,400.00 | |
| 岗前培训补贴金 | 27,500.00 | 30,000.00 |
| 燃煤锅炉煤改气奖励资金 | 14,000.04 | 14,000.04 |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4,500.00 | |
| 专利资助 | 3,000.00 | 9,000.00 |
| 商务发展资金进口贴息 | 2,285.76 | 2,285.76 |
| 失业养老保险返还 | 495.60 | 3,000.00 |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 | 50,000.00 | |
| 重点群体就业抵免税额 | 311,350.00 | |
| 名牌产品奖励 | 50,000.00 | |
| 小计 | 1,768,812.97 | 2,038,074.3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12月31日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04,176,713.90 | - | - | 104,176,713.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66,793.27 | - | 666,793.27 |
| 应收票据 | 186,958,584.67 | - | - | 186,958,584.67 |
| 应收账款 | 522,008,709.77 | - | - | 522,008,709.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59,616,758.15 | 59,616,758.15 |
| 其他应收款 | 1,803,789.14 | - | - | 1,803,789.14 |
②2023年12月31日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 合计 |
| 益的金融资产 |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78,455,798.47 | - | - | 278,455,798.47 |
| 应收票据 | 187,060,420.95 | - | - | 187,060,420.95 |
| 应收账款 | 399,704,427.47 | - | - | 399,704,427.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38,771,946.94 | 38,771,946.94 |
| 其他应收款 | 1,967,971.82 | - | - | 1,967,971.82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12月31日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 | 215,116,785.07 | 215,116,785.0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86,276.77 | - | 986,276.77 |
| 应付票据 | - | 271,102,503.15 | 271,102,503.15 |
| 应付账款 | - | 195,616,452.23 | 195,616,452.23 |
| 其他应付款 | - | 2,885,826.10 | 2,885,826.1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813,911.97 | 813,911.97 |
| 其他流动负债(注) | - | 48,477,909.67 | 48,477,909.67 |
| 租赁负债 | - | 721,059.27 | 721,059.27 |
注:上表其他流动负债已扣除待转销项税金额。
②2023年12月31日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 | 91,143,476.22 | 91,143,476.22 |
| 应付票据 | - | 160,068,485.23 | 160,068,485.23 |
| 应付账款 | - | 114,980,988.95 | 114,980,988.95 |
| 其他应付款 | - | 1,095,773.53 | 1,095,773.5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2,606,422.28 | 22,606,422.28 |
| 其他流动负债(注) | - | 41,107,914.74 | 41,107,914.74 |
| 长期应付款 | - | 977,681.86 | 977,681.86 |
注:上表其他流动负债已扣除待转销项税金额。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的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和信用期限。本公司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在履行结算义务时发生的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当收支以不同于本公司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有关。本公司因销售收到的外币一般加快结汇人民币入账周期,以控制汇率风险。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132,284,707.82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己背书未到期金额为37,570,008.75元未终止确认,其余已到期部分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相对不高,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全部转移,故票据到期前未终止确认。 |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 | 10,907,900.92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己背书未到期金额为10,907,900.92元未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相对不高,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全部转移,故票据到期前未终止确认。 |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20,774,599.21 | 全部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 |
| 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视为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 贴现 | 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177,935,750.21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己贴现未到期金额为85,793,860.91元未终止确认,其余已到期部分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相对不高,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全部转移,故票据到期前未终止确认。 |
| 贴现 | 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 | 27,671,570.10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己贴现未到期金额为14,622,084.72元未终止确认,其余未到期但不附追所权与已到期票据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相对不高,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全部转移,故票据到期前未终止确认。 |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672,386,630.44 | 全部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视为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合计 | 1,041,961,158.70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94,714,699.07 | |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20,774,599.21 | |
| 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92,141,889.30 | -556,584.68 |
| 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 | 贴现 | 13,049,485.38 | -32,058.16 |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672,386,630.44 | -3,958,671.39 |
| 合计 | 893,067,303.40 | -4,547,314.23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 合计 | |
| 量 | 量 | 量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6,793.27 | 666,793.27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66,793.27 | 666,793.2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616,758.15 | 59,616,758.15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66,793.27 | 59,616,758.15 | 60,283,551.42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986,276.77 | 986,276.77 | ||
| 其他 | 986,276.77 | 986,276.77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986,276.77 | 986,276.77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龙舌头 | 投资 | 10,000,000元 | 52.06% | 52.0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06%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张剑萌、张信宸父子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剑萌。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张剑萌、张信宸、曾小娥、罗申、刘文成、吴雯雯 | 公司董事 |
| 刘强、彭行皇、肖伟 | 公司监事 |
| LIULEI、曾小娥、陆峰、张健君、刘选吉、吴珊华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张剑萌、张信宸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股东 |
| 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 |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逸源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香港逸源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股东 |
| 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赣州逸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江西逸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赣州逸豪优美科(香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于都县征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赣州逸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赣州诺维思同位素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赣州兴丰化工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亲属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
| 赣州大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亲属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
| 赣州兴泰包装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亲属的兄长控制的企业 |
| 赣州市泰华包装印刷厂 | 实际控制人亲属的兄长控制的企业 |
| 广昌县晨溪水电站 | 曾小娥控制的个人独资企业 |
| 广昌县盱江腾飞电站 | 曾小娥亲属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
| 景德镇弘盛置业有限公司 | LIULEI的亲属任职的企业 |
| 崇义县金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罗申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 赣州市翔申气体有限公司 | 罗申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 赣州发展产业转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罗申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赣州市坤达百货有限公司 | 邱萍控制的企业 |
| 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邱萍控制的企业 |
| 章贡区致雅餐饮店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章贡区悦小景餐厅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章贡区逸豪酒店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章贡区悦景餐厅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 | 邱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杨永兰 | 张剑萌之配偶 |
| 邱萍 | 张剑萌之子张骏南的母亲 |
| 张信宸 | 张剑萌之子 |
| 张骏南 | 张剑萌之子 |
| 芦羽婕 | 张信宸之配偶 |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关联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 住宿及餐饮服务 | 1,708,622.89 | 2,100,000.00 | 否 | 1,394,224.34 |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顾问服务 | 51,220.98 | 200,000.00 | 否 | 98,399.73 |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不适用
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张剑萌 | 36,250,800.00 | 2021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24日 | 是 |
| 逸豪置业、逸豪集团、张剑萌、张信宸 | 36,391,600.00 | 2022年01月06日 | 2025年01月18日 | 否 |
| 逸豪集团、逸豪置业、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05,000,000.00 | 2020年06月24日 | 2024年06月24日 | 是 |
| 逸豪集团、逸豪置业(抵押)、兴国逸豪、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285,000,000.00 | 2021年03月05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 逸豪集团、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65,000,000.00 | 2021年12月09日 | 2024年07月21日 | 是 |
| 逸豪集团、香港逸源、逸豪置业、兴国逸豪、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37,500,000.00 | 2022年06月29日 | 2024年07月29日 | 是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48,000,000.00 | 2021年04月12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20,000,000.00 | 2022年03月09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26,000,000.00 | 2022年01月04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30,000,000.00 | 2023年04月18日 | 2026年04月18日 | 否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25,000,000.00 | 2023年11月14日 | 2024年10月30日 | 是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25,000,0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2025年12月19日 | 否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 | 80,000,000.00 | 2023年08月07日 | 2024年08月06日 | 是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80,000,0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2025年11月10日 | 否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50,000,000.00 | 2023年01月18日 | 2024年01月18日 | 是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 | 130,000,000.00 | 2023年06月28日 | 2026年06月28日 | 否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 | 132,000,000.00 | 2023年08月04日 | 2025年08月04日 | 否 |
| 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 | 100,000,0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2026年12月1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注1:2020年6月,逸豪集团、逸豪置业、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10,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源”)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7,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7,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以房产、土地和机器设备为金盛源提供抵押反担保,逸豪集团、逸豪置业、兴国逸豪、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注2:2021年12月,逸豪集团、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16,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91,250万日元国际信用证提供担保。金盛源与赣州银行健康支行签订8,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91,250万日元国际信用证提供最高额担保,逸豪新材以房产和土地为金盛源提供抵押反担保,逸豪集团、逸豪置业、兴国逸豪、香港逸源、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2022年3月,由于相关协议内容发生变更,国际信用证金额由191,250万日元更改为195,450万日元。注3:2021年4月,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4,8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和1,8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另外,金盛源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1,2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张剑萌和杨永兰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注4:2022年3月,逸豪集团、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和芦羽婕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1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1,200万元和2,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另外,金盛源与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张剑萌和杨永兰为金盛源提供保证反担保。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70,082.26 | 2,683,835.79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关联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 955,242.63 | 302,328.81 |
| 其他应付款 |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6,134.12 | 1,438.01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期末无需要说明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单位:元
| 信用证编号 | 出证行 | 币种 | 未付金额 | 实付保证金(人民币) |
| LC0999322000108 | 赣州银行健康支行 | JPY | 20,800,000.00 | 1,092,728.00 |
| LC797240047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人民币 | 9,266,301.53 | - |
| RLC14812024000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赣州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 | - |
| RLC14812024001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赣州分行 | 人民币 | 10,844,498.84 | - |
| RLC1481202400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赣州分行 | 人民币 | 10,197,769.65 | - |
| 合计 | 52,108,570.02 | 1,092,728.00 | ||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土地房屋征收2020年12月28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公告了《关于章贡区水东镇螺溪洲文化旅游等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区征收字[2020]4号),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对章贡区水东镇螺溪洲文化旅游等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位于水东镇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上述公告中房屋征收范围内。
除上述事项外,期末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26,572,983.53 | 413,944,437.27 |
| 1至2年 | 29,846,900.96 | 7,174,680.07 |
| 3年以上 | 6,185,398.04 | |
| 3至4年 | 1,840,975.10 | |
| 4至5年 | 4,344,422.94 | |
| 合计 | 556,419,884.49 | 427,304,515.3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888,560.13 | 1.24% | 5,437,181.90 | 78.93% | 1,451,378.23 | 6,185,398.04 | 1.45% | 6,185,398.04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49,531,324.36 | 98.76% | 28,968,911.27 | 5.27% | 520,562,413.09 | 421,119,117.34 | 98.55% | 21,414,689.87 | 5.09% | 399,704,427.47 |
| 其中: | ||||||||||
| 合计 | 556,419,884.49 | 100.00% | 34,406,093.17 | 6.18% | 522,013,791.32 | 427,304,515.38 | 100.00% | 27,600,087.91 | 6.46% | 399,704,427.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362,682.22 | 2,690,145.78 | 80.00% | 预计无法完全收回 | ||
| 梅州市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91,084.80 | 1,992,867.84 | 80.00% | 预计无法完全收回 | ||
| 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42,710.35 | 754,168.28 | 80.00% | 预计无法完全收回 | ||
| 逸豪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92,082.76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
| 合计 | 6,888,560.13 | 5,437,181.9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19,684,423.40 | 25,984,221.17 | 5.00% |
| 1-2年(含2年) | 29,846,900.96 | 2,984,690.10 | 10.00% |
| 合计 | 549,531,324.36 | 28,968,911.27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坏账准备 | 27,600,087.91 | 12,991,552.61 | 6,185,547.35 | 34,406,093.17 | ||
| 合计 | 27,600,087.91 | 12,991,552.61 | 6,185,547.35 | 34,406,093.17 |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185,547.3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扬州乘亿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6,185,398.04 | 通过诉讼追收未果,且该公司已被吊销执照 | 审批 | 否 |
| 合计 | 6,185,398.0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23,009,056.47 | 123,009,056.47 | 22.11% | 6,150,452.82 | |
| 第二名 | 69,215,113.80 | 69,215,113.80 | 12.44% | 3,460,755.69 | |
| 第三名 | 55,500,620.54 | 55,500,620.54 | 9.97% | 2,775,031.03 | |
| 第四名 | 41,409,230.12 | 41,409,230.12 | 7.44% | 3,560,724.86 | |
| 第五名 | 17,038,745.84 | 17,038,745.84 | 3.06% | 851,937.29 | |
| 合计 | 306,172,766.77 | 306,172,766.77 | 55.02% | 16,798,901.6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803,789.14 | 1,967,971.82 |
| 合计 | 1,803,789.14 | 1,967,971.82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1,907,590.00 | 1,623,178.00 |
| 备用金 | 106,742.23 | 17,877.52 |
| 应收租金及水电费 | 34,108.97 | 525,438.35 |
| 合计 | 2,048,441.20 | 2,166,493.87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029,041.20 | 1,482,986.66 |
| 1至2年 | 918,000.00 | 543,452.21 |
| 2至3年 | 140,055.00 | |
| 3年以上 | 101,400.00 | |
| 3至4年 | 101,400.00 | |
| 合计 | 2,048,441.20 | 2,166,493.8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8,441.20 | 100.00% | 244,652.06 | 11.94% | 1,803,789.14 | 2,166,493.87 | 100.00% | 198,522.05 | 9.16% | 1,967,971.82 |
| 其中: | ||||||||||
| 合计 | 2,048,441.20 | 100.00% | 244,652.06 | 11.94% | 1,803,789.14 | 2,166,493.87 | 100.00% | 198,522.05 | 9.16% | 1,967,971.8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4652.06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029,041.20 | 51,452.06 | 5.00% |
| 1-2年 | 918,000.00 | 91,800.00 | 10.00% |
| 2-3年 | |||
| 3-4年 | 101,400.00 | 101,400.00 | 100.00% |
| 合计 | 2,048,441.20 | 244,652.06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8,522.05 | 198,522.05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46,130.01 | 46,130.01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44,652.06 | 244,652.0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坏账准备 | 198,522.05 | 46,130.01 | 244,652.06 | |||
| 合计 | 198,522.05 | 46,130.01 | 244,652.06 |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918,000.00 | 1-2年 | 44.81% | 91,800.00 |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24.41% | 25,000.00 |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16,190.00 | 1年以内 | 5.67% | 5,809.50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1,400.00 | 3年以上 | 4.95% | 101,400.00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4.88% | 5,000.00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4.88% | 5,000.00 |
| 合计 | 1,835,590.00 | 89.60% | 234,009.50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389,094,985.59 | 1,390,815,651.20 | 1,245,592,121.32 | 1,233,119,882.84 |
| 其他业务 | 47,914,918.72 | 9,172,248.53 | 31,145,691.13 | 6,688,766.45 |
| 合计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1,276,737,812.45 | 1,239,808,649.29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
| 其中: | ||||||||
| 电子电路 | 1,007,301 | 981,322,5 | 1,007,301 | 981,322,5 | ||||
| 铜箔 | ,650.16 | 77.14 | ,650.16 | 77.14 | |
| PCB | 363,478,866.80 | 389,632,666.92 | 363,478,866.80 | 389,632,666.92 | |
| 铝基覆铜板 | 18,314,468.63 | 19,860,407.14 | 18,314,468.63 | 19,860,407.14 | |
| 其他业务 | 47,914,918.72 | 9,172,248.53 | 47,914,918.72 | 9,172,248.53 | |
| 合计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1,437,009,904.31 | 1,399,987,899.7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554,800.37 | 1,430,000.00 |
| 合计 | 554,800.37 | 1,430,000.00 |
5、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6,852.8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68,812.9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2,986.81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2,330.0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041.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6,756.47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9,272.42 | |
| 合计 | 1,648,719.1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及特殊人群增值税税收优惠。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3% | -0.23 | -0.2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4% | -0.24 | -0.2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