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四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柳炳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2022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情形。《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