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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国庆)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国庆)

本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国庆,1957年10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76年10月至1996年3月,任海安锻压机床厂工程师、副厂长;1996年4月至1999年12月,任南通中洋微柴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南通大学科技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2017年8月至2022年6月,任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22年7月至今,南通大学离退处退休;2018年7月至今,南通理工学院(民办)副校长。2023年6月至今,任宏德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自本人任职之日起,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自本人任职之日起,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1次,没有缺席情况,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对被提名的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议,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四)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本人按要求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履职情况:

2023年6月9日,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集并主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日与董事长杨金德先生、总经理许玉松先生、副总经理孟庆占先生、副总经理朱懂飞先生、副总经理张亚军先生、副总经理周张松先生等沟通行业及市场发展状况、公司生产及质量管理、公司技术研发现状等生产经营及专业领域内容;参观公司生产车间,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考察募投项目的进展,及时掌握公司募投项目动态。

2023年8月29日,本人召集并主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沟通行业及市场发展状况、公司下半年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工艺技术改进等生产经营及专业领域内容;参观公司生产车间,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考察募投项目的进展,及时掌握公司募投项目动态。

2023年9月11日,参加公司生产经营分析研讨会;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技术人员给公司提出相应的分析意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合规培训。

2023年10月24日,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探讨第四季度及下一年度公司的重点工作方向等;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3年12月6日,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针对副总经理提出的生产、技术方面的问题给出建议,并准备进一步研讨分析;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规定完成换届。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对公司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增加现场工作时间,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的管理知识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吴国庆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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