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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力风电”或“乙方”)于近日和滨海县招商促进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丙方”)签署《投资合同》,拟在滨海县港口设立新公司并投资建设风电升压站、单桩、塔筒等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经营周期不少于10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为确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投资合同》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落实本合同项下相关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甲方

名称:滨海县招商促进服务中心。

性质/类型:地方政府。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丙方

名称: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管委会。

性质/类型:地方政府。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滨海县招商促进服务中心

乙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管委会

(一) 项目内容

1、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包含风电升压站、塔筒、单桩等项目。项目经营周期不少于10年。

2、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从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

3、项目用地:项目用地约210亩,位于滨海县滨港路南侧、金光大道北侧、海旺路铁路线东侧、海临路西侧(具体以自规局出具红线图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手续。

(二)甲、丙方权利和义务

1、甲、丙方负责解决乙方产品运往码头出海必要的道路条件,积极协调运输、生产必要的码头及总装用地。

2、甲方在权限范围内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3、甲、丙方负责将道路,供水、电、天然气,雨、污水管网,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接通到项目用地红线外约一米处。在乙方项目开工前,甲方将土地整平到位。在投产前完成供水、天然气等配套。

4、甲、丙方有权对乙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乙方的投资规划进行审定。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从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周期不超过12个月。

2、乙方在项目开工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须遵守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

(四)其他

1、甲、丙双方支持乙方项目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应享受的国家、省、市、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从实际利益出发,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定,是公司“扩产能,调结构”工作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本合同的执行和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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