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新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新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了解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陆洋 林连兴 杨艳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