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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进行调整,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流动性资金。

(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而使收益产生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龙节能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冠龙节能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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