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于2026 年5 月11 日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 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4 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 名。
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政宏先生、李秋梅女士、李易庭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国军先生、杨志军女士、杨玉花女士 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玉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 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国军先生、杨志军女士、杨玉花女士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 名 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 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和张陆洋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 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5 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政宏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背景。2015 年9 月至2019 年4 月,任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2019 年5 月至今,任全国台 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2022 年4 月至今,任台商海峡两岸产业私募基金管理(厦 门)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 年6 月至今,任冠龙节能董事长;2024 年1 月至今,兼任冠 龙节能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政宏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冠龙控股”)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3,519,460 股;现任公司副董 事长李秋梅女士为李政宏之妻,李政宏李秋梅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现任公司董事 李易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职工代表董事程慧贤女士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 李政宏先生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政宏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秋梅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财税专业背景。1991 年7 月 至1993 年2 月任职于智威汤逊广告公司,任企划部经理秘书;1993 年3 月至1994 年4 月任职于良木园企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特助;1994 年5 月至2007 年10 月,任职于 台湾明冠,任董事长特助;2007 年11 月至今,历任冠龙节能董事、监事,现任副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秋梅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冠龙控股1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16,966,029 股;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与李秋梅女士为夫妻关系,李政宏李秋 梅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现任公司董事李易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职工代 表董事程慧贤女士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李秋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秋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易庭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学专业背景。2014 年9 月至2014 年12 月,任职于台湾明冠,任董事长特助;2016 年2 月至今,任冠龙 节能外销部销售主任,2021 年1 月至今,兼任管理部专员,2022 年11 月至今兼任市场 部经理,现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易庭先生通过Famsist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有 冠龙控股10%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1,310,686 股;与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秋梅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职工代表董事程慧贤女士为亲属 关系。除此之外,李易庭先生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易庭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军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律专业 背景。2002 年7 月至今,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秘书、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后、国际私 法教研室讲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导;2024 年5 月起至今担任冠龙节能独 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国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国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国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 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志军女士: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 背景。1982 年2 月至1989 年12 月,任职于新疆昌吉市水利局,历任助理工程师、工 程师;1989 年12 月至1996 年10 月,任职于新疆昌吉州水利局,历任农水科副科长、 科长、水利局副局长;1996 年10 月至2002 年12 月,任职于新疆水利厅,任规划计划 财务处处长;2003 年2 月至2013 年4 月,任职于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计划处,任处长; 2013 年4 月至2018 年4 月,任职于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任副总经理;2023 年9 月
至2024 年11 月,任职于上海元发智慧水务研究院,任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杨志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志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志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 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玉花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会计 学专业背景。1986 年7 月至1997 年10 月,任职于大连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历任 财务部会计、审计部审计员;1997 年10 月至2008 年8 月,任职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分公司财务部,任会计;2008 年8 月至2019 年6 月任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分公司,历任财务部、信息化部账务中心副主任、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杨玉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玉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玉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 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