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要求和法规要求,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2023年1月11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3年4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2023年8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2023年9月15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023年9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 ||
2023年10月11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的议案 | ||
2023年12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内部制衡作用。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执行了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
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四)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行业和业务开展情况,合理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2024年公司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内部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监督水平,切实担负起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责任。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