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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19年9月开始任职。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诚信、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刘志云,男,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详细履历如下:2004年9月至今,在厦门大学任职,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7月至2023年8月,任厦门市有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嘉戎技术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固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外部监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议案及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并予以事前认可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
关于修订《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9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2023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召集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以及内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由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应收账款、未决诉讼等重点事项与管理层及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发表看法。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诉讼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现场检查工作过

程中,重点关注到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以及新业务开拓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建议公司在前期注重项目筛选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同时建议公司加强对销售部门应收账款催收的宣导与培训,细化催收关键节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催收体系。

本人在行使职权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我们能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我们能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认真学习新发布及新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强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参与公司相关会议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作为法律专业相关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诉讼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应收账款等重点事项,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项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会同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认真审核了王思婷女士作为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认为候选人具备行使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任职条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在制定归属条件相关指标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十一、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公司和股东的信任,今后,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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