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7582 元/股调整为6.7362 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13.6382 元/股调整为13.6162 元/股。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1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12 月27 日至2024 年1 月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1 月5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
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1 月12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南达 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1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4 年3 月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294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 年3 月4 日。
6、2025 年7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2025 年7 月21 日,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1,344,000 份股 票期权注销工作。
7、2025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
8、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5 年12 月5 日公告了《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2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 0-V=6.7582-0.022=6.7362 元 / 股\) ;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 \(P=P 0-V=13.6382-0.022=13.6162 元 / 股\) 。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7582 元/股调整为 6.7362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13.6382 元/股调整为13.616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 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调整、作废及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符合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 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