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2
【2025-4-21】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毅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胜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5,40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3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4-第六节重要事项........................................................................-5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8-
第十节财务报告........................................................................-9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5-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本公司、达嘉维康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达嘉医药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达嘉物业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物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嘉辰医院 | 指 | 长沙嘉辰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有限公司,达嘉医药全资子公司 |
| 海南达嘉 | 指 | 海南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娄底达嘉药房 | 指 | 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达嘉同健 | 指 |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达嘉同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同嘉投资 | 指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同攀咨询 | 指 | 长沙同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达嘉生物制药 | 指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宁夏德立信 | 指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天济草堂 | 指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株洲汉方国药 | 指 | 荷塘区汉方国药钻石店、芦淞区熊炳记传统药号、天元区汉方国药工大店、天元区倍康健大药房、荷塘区赵克敦诊所、芦淞区熊炳记中医诊所 |
| 万礼仁药房 | 指 | 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天华药房 | 指 | 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健平源药房 | 指 |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海南鸿春堂药房 | 指 |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北京正济堂 | 指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新化太安药房 | 指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山西新森联 | 指 | 大同市康尔福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康尔福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龙园分店、大同市康尔福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应仁堂药店、大同市新森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御东店、大同市新森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同市新森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华北星分公司、大同市康尔福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柳港园分公司、大同市康诚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平城区新森联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 马鞍山药房 | 指 |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6-山西思迈乐
| 山西思迈乐 | 指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新化弘承堂 | 指 | 新化达嘉维康世贸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等12个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 |
| 达嘉互联网 | 指 | 长沙达嘉维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银川美合泰 | 指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系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仁康泰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康尔佳 | 指 |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 | 指 | 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达嘉维康医药(香港) | 指 | 达嘉维康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控股股东 | 指 | 王毅清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毅清、明晖 |
| 湖南中嘉 | 指 | 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天健会计师、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 上期、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医药流通 | 指 | 广义的“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品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患者)的流转过程;而在医药产业链中,狭义的“医药流通”环节是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药品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指药品流通企业从上游生产厂家采购药品,然后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本报告“医药流通”均指狭义的医药流通) |
| 处方药 | 指 | 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
| OTC、非处方药 | 指 | 不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便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
| 直营连锁 | 指 | 零售连锁药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等“六统一”的经营模式 |
| 特殊病种门诊 | 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肝肾移植术后、高血压、冠心病等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门诊治疗费用较大的特殊病种(含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参保患者实行的门诊医疗并提供相应的补助 |
-7-特门服务
| 特门服务 | 指 | 即特殊病种门诊服务,公司通过与湖南省、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特殊病种门诊服务协议,经营特殊病种治疗药品 |
| DTP | 指 | DirecttoPatients,直接面对患者的销售模式。患者在医院开取处方后,药房根据处方以患者或家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药上门,并且关心和追踪患者的用药进展,提供用药咨询等专业服务的一种创新销售模式 |
| 双通道 | 指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将纳入医保的药品指定两个渠道: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
| 电子处方 | 指 | 依托网络传输,采用信息技术编程,在诊疗活动中填写药物治疗信息,开具处方,并通过网络传输至药房,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计费,并作为药房发药和医疗用药的医疗电子文书 |
| 辅助生殖技术 | 指 | 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ReproductiveTechnology,ART)的简称,指采用医疗辅助手段使不育夫妇妊娠的技术,包括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 |
| IVF | 指 | 体外受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InVitroFertilization),又称试管婴儿,是指分别将卵子与精子取出后,置于试管内使其受精,再将胚胎前体—受精卵移植回母体子宫内发育成胎儿 |
| 尾差 | 指 |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8-股票简称
| 股票简称 | 达嘉维康 | 股票代码 | 301126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达嘉维康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unanDajiaweikangPharmaceuticalIndustryCo.,Lt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毅清 |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000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000 | ||
| 公司网址 | http://www.djwk.com.cn | ||
| 电子信箱 | djwkzqb@djwk.com.cn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蒋茜 | 罗梓源 |
| 联系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
| 电话 | 0731-84170075 | 0731-84170075 |
| 传真 | 0731-88911758 | 0731-88911758 |
| 电子信箱 | djwkzqb@djwk.com.cn | djwkzqb@djwk.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9-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贺梦然、熊雅丽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 朱国民、周炜 | 2021年12月7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 营业收入(元) | 5,233,420,808.02 | 3,903,503,781.52 | 34.07% | 3,292,323,125.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574,897.24 | 34,299,844.15 | -22.52% | 51,119,784.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606,109.23 | 34,322,553.37 | -25.40% | 46,860,490.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041,119.19 | 27,130,076.95 | -11.39% | -493,964,014.7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7 | -23.53% | 0.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7 | -23.53% | 0.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1.98% | -0.46% | 3.01%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资产总额(元) | 6,178,190,385.57 | 5,277,655,319.75 | 17.06% | 3,931,417,218.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56,782,099.59 | 1,747,230,887.13 | 0.55% | 1,723,242,970.6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10-
第一季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1,280,469,171.09 | 1,319,692,595.90 | 1,383,094,991.00 | 1,250,164,050.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436,945.89 | 12,397,081.78 | 4,616,350.00 | -9,875,480.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381,196.56 | 11,729,449.48 | 4,315,241.91 | -9,819,778.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488,409.39 | -43,707,526.96 | -101,768,270.07 | 345,005,325.6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26,336.84 | 624,365.43 | 306,898.13 |
-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50,013.09 | 770,391.43 | 4,038,170.4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36,164.37 | 839,407.82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22,182.08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11,579.15 | -1,842,723.13 | -793,243.6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143,175.7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4,842.55 | 173,009.48 | 1,611,428.2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73,322.30 | 37,897.84 | 663,685.54 | |
| 合计 | 968,788.01 | -22,709.22 | 4,259,294.6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医药流通行业转入新阶段,数字化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医药流通行业从早期并购扩张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整体并购节奏显著放缓。头部企业集聚优质行业资源,通过“批零协同”、“工商协同”、“药械协同”等多措并举延伸供应链布局,医药新零售、互联网医院、DTP(直达患者药房)等行业新模式兴起,为药品流通行业带来更多市场需求。
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全国积极推广“一物一码”药品追溯体系,2024年4月份开始,国家医保局多次在工作部署和调研中提及药品追溯码试点及应用推广情况。10月29日,国家医保局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举办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与应用情况的发布活动。11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又组织开展了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活动,介绍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应用及监管情况,并与国家药监局、行业内协会代表、医药企业代表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代表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等相关问题。种种举措将推动全产业链(生产、流通、终端)数据互通,消除信息孤岛,提升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创新成为医药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自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创新药”之后,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也多次提及“创新药”。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同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针对创新药的审批时限也由此缩短至30个工作日。国家医保局在医保目录调整中多次明确导向,新增的91种药品中有90个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38个是“全球新”的创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量都创历年新高。利好政策不断,创新药将快速发展。
3、药品零售集中度持续上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全面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要求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对药品经营和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提出新理念、新要求。同时,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药品经营许可准入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则细化了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责任划分,构建了更严格的监管框架,规范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准入条件,监管标准的提升资质门槛,加速了中小型药店结构性调整,而具备规模优势和数字化运营能力的大型连锁企业聚焦专业化药房服务及创新业务模式升级的同时加快并购整合,促使药品零售集中度持续上升。
4、药品流通持续优化供应网络,信息化及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下,发展的规范与创新特征不断凸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另一方面,随着医改政策深入推出、“两票制”的推行及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市场竞争压力增强,对流通企业的运输配送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24年,药品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与配送网络,加快“渠道下沉、城乡联动”一体化发展,提升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同时,企业也在积极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以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促进医药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5、专业药房正升级为综合服务体,进一步推动药品零售业变革
随着药品零售行业规模不断发展,特别是不断扩大的专业化市场需求,未来专业药房向多元化服务转型将成为重要方向,这也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机遇和突破口。随着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出台,专业药房作为承接处方外流的关键平台,发展专业药房已成为业内重点的方向,专业药房从传统药品销售转向“医疗支付协同者”角色,不仅能够承担传统药房功能,还积极融入数字化、智能化,开展慢病管理、健康监测、康复训练等特色服务,具备“用药指导+定期随访+医保直付”一体化服务,将发挥重要的初级诊疗作用。2024年“双通道”药房数量持续上涨,不断为药品零售业赋能。
6、带量采购政策促进行业变革
2024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集采全流程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履行“带量”的核心要求,促进“采、供、用、报”有序衔接。通过规则精细化、品类多元化、奖惩制度化实现带量采购常态化运行,核心矛盾从“降价”转向“保质、稳供、促创新”。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持续深化与推进,医药行业正经历着显著变革。未来,这一政策的应用范围将会持续拓展,其相关规则亦将趋于完善,同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也将为行业带来更高的透明度和效率,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达嘉维康是一家集医药分销、零售连锁药房、医药工业、生殖与遗传专科技术服务于一体、全业态融合发展的现代医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分销及零售业务。公司以分销为基础业务,通过批零一体化渠道优势大力发展专业药房“新零售”模式,融合线上线下业务,逐步实现传统的药品流通服务向提供大病、慢病管理和临床服务解决方案等多元化药学服务转型,构筑起以数据为核心,开放共享的大健康生态体系。公司积极向医药产业上游拓展,深入医药工业领域,拓宽业务范围;向下整合连锁药房资源,不断推进专业药房的开发与升级。同时,在生殖医院业务领域,积极引进国际化的医疗技术、治疗模式和服务理念,拓展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了“全链布局医药研制、高效能医药流通渠道、创新发展专业药房、特色拓展医疗服务”综合性医药大健康产业业务体系。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34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07%;实现净利润5,13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57.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5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17,819.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75,678.21万元。
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分销业务板块
公司的分销业务由子公司达嘉医药开展。达嘉医药是国家4A级医药物流企业、湖南省医药储备企业及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达嘉医药的医药分销以纯销模式为主,辅以调拨模式,建立了辐射湖南全省的分销网络,其销售客户为公立、基层、民营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连锁和单体药房。
达嘉医药经营的药品品规有一万余种,在抗肿瘤药、免疫调节用药、心脑血管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抗病毒用药等新特药的经营方面独具特色。达嘉医药目前已与江苏恒瑞、正大天晴、信立泰、江苏豪森、石药集团、齐鲁制药、拜耳、勃林格殷格翰、辉瑞、安斯泰来、住友制药等众多国内外知名药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这些企业在湖南地区的主要配送商。
此外,达嘉医药于2011年组建了湖南省急救药品配送服务中心,配备了专业服务人员,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和调度配送,全过程冷链运输,配送以抗蛇毒血清为主的20多个品规的急抢救药品,全力以赴保障急救患者的用药需求。公司在2024年通过巩固省内市场,深化与主要医疗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强化了其在医院分销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服务化转型,智能化增效,形成行业内具有多业态、多平台等显著特点的“批零一体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健康综合服务平台。2024年度医药分销业务收入221,393.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2.30%,分销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金额为8,720.89万元,下降比例为3.79%。
2、零售业务板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国共计开设药房1,389家,其中湖南355家,海南218家,宁夏422家,山西368家,北京26家,形成了以湖南为根基,向南方辐射,以收购的宁夏、山西连锁药房为北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的局面,在湖南省纵向下沉发展的基础上,一体两翼,向全国发展。公司积极通过“直营+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聚焦拓展跨省级区域专业药房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推进连锁药店业务的拓展,快速推进跨区域发展,重点向核心省份扩张医药零售连锁药房网络,通过优化布局和深耕市场,增强市场占有率,扩大业务规模,为公司注入新的增长动力。截至目前,公司门店总数已达1,400余家,覆盖湖南、宁夏、山西、海南和北京等地区,实施“下沉扩张+服务增值+数智化提效”三重策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以经营DTP药房和“特门服务”药房等专业药房为特色,2016年成为湖南省首批特药协议药房,经营品种以抗肿瘤、丙肝、HIV、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等方面的新特药为主,专注领域集中,强调通过专业化服务产生与患者的长期合作黏性。2019年,公司通过《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特药药房标准”),成为全国第一批DTP达标药店,并连续被评为优秀DTP专业药房。在药事服务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凭借着专业、全面的药事服务,公司的处方药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销售DTP品规502个,叠加客流增加与品种优化,DTP销售额98,216.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8%,双通道药房67家。2024年度医药零售业务收入269,190.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51.44%,医药零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18,659.61万元,增长比例为78.83%。
3、医药工业板块
公司旗下目前拥有达嘉生物制药、天济草堂两家制药企业,构建公司的医药工业体系。公司医药工业持续专注原创化学药、创新中药、首仿药、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目前,达嘉生物制药拥有63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有6个全国独家品种(含品规),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品种20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12个,OTC(非处方药)品种18个,双跨品种2个。主导产品有:小建中颗粒、五味安神颗粒、九味肝泰胶囊、小儿咽扁颗粒、新生化颗粒、阿奇霉素颗粒等;天济草堂中药产品线涵盖丸剂(水丸、浓缩丸)、硬胶囊剂、片剂三大剂型的19个品种,拥有20个药品注册批件,有13个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主导产品有:清热散结胶囊、脑得生丸、障眼明胶囊、舒筋活血胶囊等。
2024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医药产业研发领域的投资力度,积极通过自主创新和科研设施建设来增强研发实力,依托商业渠道的强大动力,医药工业业务正迈向市场拓展的新阶段,成为公司利润增长的新动力源泉。未来公司充分发挥现有医药分销业务优势与医药工业业务协同效应向上游医药工业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和产业互动,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化医药产业业务体系,完善产业链结构。2024年度,工业板块实现收入29,984.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73%。
4、医疗服务板块
公司下属子公司嘉辰医院正严格遵循“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积极地进行准备与筹建工作,以确保在获得人类辅助生殖许可资质后,能够顺利开展辅助生殖业务。在过渡期间,医院的基础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管理体系日臻成熟,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相互融合,持续经营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即将开展的新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4年度嘉辰医院业务收入1,441.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28%,较上年同期上升12.84%。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分销业务与零售业务协同发展
二十年夯实批零一体产业链,公司通过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增强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合作黏性,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对分销资源的整合,促进了批零业务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一个高效的经营模式。公司的专业药房不仅为处方药提供了更广阔的院外销售渠道,还向患者提供了专业的药学支持和便捷的配送服务,从而为终端消费者带来了更多增值体验,不仅提高了客户忠诚度,还加强了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公司正在加大对院外产品开发力度,持续丰富经营品种,扩大专业药房经营优势,推动上游分销业务及下游零售业务协同发展。同时,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着力加强线上线下(O2O)业务的发展,通过与各类小程序、移动应用以及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开展合作,扩大销售渠道,构建了一个多元化的销售网络,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动态和消费者需求。
2、发展专业药房的先发优势公司专业药房经过多年经营,拥有扎实、系统的专业药房运营管理体系,以及较高的药学服务能力,收入贡献占比逐年提升。公司于2002年开始经营慢病药房业务,是湖南省首家政府核准的特殊病种门诊服务协议药店,积累了成熟的慢病管理服务经验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患者档案数据系统,通过专业化服务与患者建立了长期合作黏性关系,使公司在慢病药房的经营方面拥有了显著的市场优势。近几年公司DTP业务飞速发展,2016年成为湖南省首批特药协议药房,2019年成为全国第一批DTP达标药店,并连续评为优秀DTP专业药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深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进一步扩大市场及产品覆盖范围;提高对潜力新药的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在省内外拓展零售药房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全面的药事服务。公司将持续集中专业药房先发优势,不断强化药事服务能力,积极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服务体系化建设,精准定位细分赛道,整合、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健康服务枢纽”。
3、“以患者为本”的专业化药事服务体系建设公司通过开展“特门服务”药房与DTP药房业务,在药事服务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凭借着专业、全面的药事服务,公司的处方药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在已建立的药事服务体系上,对药事服务进行专业化管理与优化。围绕“以患者为本”,坚持定期对执业药师进行知识培训,更新执业药师的知识储备,及时掌握新药研发动态,通过定期的能力考核,有效提升药师药物治疗和疾病管理能力;具备完善的处方审核体系、随访体系、冷链系统、配送系统等精细化管理;持续对接包括医保平台、互联网医院、商保平台、电子处方平台、供应商平台等多方资源,坚持以患者为本,完善专业药事服务平台。
4、成熟的专业药房模式具备可复制性公司深耕专业药房二十余载,拥有扎实、系统的专业药房运营管理体系,以及较高的药学服务能力。目前,除湖南省外,公司已在宁夏、山西、海南等地开设零售药房。在海南,公司设置分支机构并开通医保刷卡业务,成为海南医保定点门店之一,为下一步持续增加药房密度,快速复制专业药房打下基础。在北方市场,公司以宁夏的连锁药房为北方支点向周边辐射,一体两翼,通过“新建+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逐步在山西等省份建立了市场据点,加速了全国布局的步伐。公司不断聚焦拓展服务范围,持续推进和提升门店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5、智能化物流体系助力配送服务实现高效运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的建成,依托“智能化仓储硬件+数字化系统”技术,跨部门共享“人、机、物”数据,实现药品“入、存、出”流程一体化,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并且有效缓解因业务持续增长所带来的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医药行业的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规划。
6、工业赋能,打造自主研发核心产品提升医药零售竞争力公司旗下目前拥有达嘉生物制药、天济草堂两家制药企业,构建公司的医药工业体系。专注原创化学药、创新中药、首仿药、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公司充分发挥现有医药分销业务优势与医药工业业务协同效应向上游医药工业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和产业互动,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化医药产业业务体系,完善产业链结构。通过发挥公司商业渠道优势,加快公司旗下工业企业产品在全国范围医药终端的布局。在医药终端重点培养推广公司工业企业自产品牌,以终端市场为导向优化品种规格和包装,快速提高销量。同时打造强有力的全国营销团队,实现工业板块销售规模持续稳健增长,力争工业板块对公司利润贡献新的增长点。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确保公司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通过多元化的经营策略,灵活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动,实现了全面、稳步的发展。通过持续深化精细化管
理,形成了三大增长点:一是继续深化医院分销的市场地位,募投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竣工投产显著优化了供应链体系,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强化了医药流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二是以连锁药店为载体,继续聚焦专业药房的建设与发展,2024年业务规模与市场占有率同步提升,构建起新的业绩增长点;三是上游医药工业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逐步铺开的全国销售渠道为工业板块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通过全产业链的有机整合,公司成功构建起覆盖医药流通、批发、零售终端与工业生产的联动发展格局,进一步巩固了作为全业态医药企业的行业地位。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342.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07%,实现净利润5,13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5%。零售业务比重逐年提高,专业药房业务优势逐步显现。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16-
2024年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5,233,420,808.02 | 100% | 3,903,503,781.52 | 100% | 34.07% |
| 分行业 | |||||
| 批发 | 2,213,933,648.42 | 42.30% | 2,301,142,532.17 | 58.95% | -3.79% |
| 零售 | 2,691,903,117.43 | 51.44% | 1,505,307,040.74 | 38.56% | 78.83% |
| 工业 | 299,843,883.17 | 5.73% | 75,849,125.82 | 1.94% | 295.32% |
| 服务 | 27,740,159.00 | 0.53% | 21,205,082.79 | 0.54% | 30.82% |
| 分产品 | |||||
| 药品 | 4,871,025,622.83 | 93.08% | 3,675,516,026.41 | 94.16% | 32.53% |
| 医疗器械 | 196,583,040.73 | 3.76% | 170,546,716.77 | 4.37% | 15.27% |
| 其他 | 165,812,144.46 | 3.17% | 57,441,038.34 | 1.47% | 188.66% |
| 分地区 | |||||
| 省内 | 3,166,918,422.94 | 60.51% | 3,000,085,505.96 | 76.86% | 5.56% |
| 省外 | 2,066,502,385.08 | 39.49% | 903,418,275.56 | 23.14% | 128.74% |
| 分销售模式 | |||||
| 医药分销 | 2,213,933,648.42 | 42.30% | 2,301,142,532.17 | 58.95% | -3.79% |
| 药店零售 | 2,691,903,117.43 | 51.44% | 1,505,307,040.74 | 38.56% | 78.83% |
| 医院收入 | 14,410,430.45 | 0.28% | 12,770,821.28 | 0.33% | 12.84% |
| 药品生产收入 | 299,843,883.17 | 5.73% | 75,849,125.82 | 1.94% | 295.32% |
| 其他收入 | 13,329,728.55 | 0.25% | 8,434,261.51 | 0.22% | 58.04%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7-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批发 | 2,213,933,648.42 | 1,967,572,751.18 | 11.13% | -3.79% | -4.14% | 0.32% |
| 零售 | 2,691,903,117.43 | 2,085,550,251.26 | 22.53% | 78.83% | 69.82% | 4.11% |
| 分产品 | ||||||
| 药品 | 4,871,025,622.83 | 3,920,685,179.80 | 19.51% | 32.53% | 24.24% | 5.37% |
| 分地区 | ||||||
| 省内 | 3,166,918,422.94 | 2,722,568,660.44 | 14.03% | 5.56% | 2.51% | 2.56% |
| 省外 | 2,066,502,385.08 | 1,464,596,141.82 | 29.13% | 128.74% | 118.35% | 3.38% |
| 分销售模式 | ||||||
| 医药分销 | 2,213,933,648.42 | 1,967,572,751.18 | 11.13% | -3.79% | -4.14% | 0.32% |
| 药店零售 | 2,691,903,117.43 | 2,085,550,251.26 | 22.53% | 78.83% | 69.82% | 4.1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批发 | 营业成本 | 1,967,572,751.18 | 46.92% | 2,052,480,132.60 | 61.70% | -4.14% |
| 零售 | 营业成本 | 2,085,550,251.26 | 49.74% | 1,228,064,512.97 | 36.92% | 69.82% |
| 工业 | 营业成本 | 123,281,545.46 | 2.94% | 34,584,448.44 | 1.04% | 256.47% |
-18-服务
| 服务 | 营业成本 | 16,813,569.56 | 0.40% | 11,506,074.94 | 0.34% | 46.13% |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药品 | 营业成本 | 3,920,685,179.80 | 93.50% | 3,155,906,135.10 | 94.87% | 24.23% |
| 医疗器械 | 营业成本 | 150,787,687.60 | 3.60% | 132,098,492.98 | 3.97% | 14.15% |
| 其他 | 营业成本 | 121,745,250.06 | 2.90% | 38,630,540.87 | 1.16% | 215.15%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68,884,467.76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05%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客户一 | 107,071,734.45 | 2.05% |
| 2 | 客户二 | 87,997,647.62 | 1.68% |
| 3 | 客户三 | 58,941,082.19 | 1.13% |
| 4 | 客户四 | 58,615,902.27 | 1.12% |
| 5 | 客户五 | 56,258,101.23 | 1.07% |
| 合计 | -- | 368,884,467.76 | 7.0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19-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58,295,389.27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9.92%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供应商一 | 339,415,178.45 | 7.87% |
| 2 | 供应商二 | 161,456,291.54 | 3.75% |
| 3 | 供应商三 | 136,576,780.58 | 3.17% |
| 4 | 供应商四 | 120,177,286.39 | 2.79% |
| 5 | 供应商五 | 100,669,852.31 | 2.34% |
| 合计 | -- | 858,295,389.27 | 19.9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销售费用 | 658,116,939.42 | 321,756,276.34 | 104.54% | 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项目导致费用有所增长。 |
| 管理费用 | 166,900,692.95 | 102,366,198.37 | 63.04% | 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项目导致费用有所增长。 |
| 财务费用 | 110,098,451.21 | 73,458,300.55 | 49.88% | 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导致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
| 研发费用 | 16,257,767.71 | 7,173,235.40 | 126.64% | 主要系工业板块药品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适用□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 | 获得批准文号 | 已完成,获得批件 | 获得批准文号 | 磷酸奥司他韦被《流行性感冒治疗指南》列为流感推荐药物,主要用于流感的治疗。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由罗氏子公司中外制药株式会社研发,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获得该项目的《药品注册证书》,待公司完成生产线符合性检查后即可生产销售将进一步丰富天济草堂公司品种体系,并对业绩增长起促进作用。 |
-20-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 获得批准文号 | 已完成稳定性研究及BE试验,并整理资料已申报 | 获得批准文号 |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是用于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和原发性高血压的药物,若获得批文且公司完成生产线符合性检查后即可生产销售将进一步丰富天济草堂公司品种体系,并对业绩增长起促进作用。 |
| 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 | 获得批准文号 | 已完成稳定性研究及BE试验,并整理资料已申报 | 获得批准文号 | 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是依折麦布与阿托伐他汀的固定复方制剂,由Schering-PloughCorp(先灵葆雅)原研,目前默沙东持有权利,在临床中,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若获得批文且公司完成生产线符合性检查后即可生产销售将进一步丰富天济草堂公司品种体系,并对业绩增长起促进作用。 |
| 阿奇霉素干混悬剂(0.1g)仿制药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已申报,在审评中 | 获得批准文号 | 阿奇霉素干混悬剂主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是呼吸道感染常用药,批文获得后,将丰富公司品种,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
| 诺氟沙星胶囊(规格:0.1g)药学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已完成小试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诺氟沙星胶囊是治疗尿路感染、胃肠道感染等疾病的常用药,获得批文后,将丰富公司品种,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
| 诺氟沙星原料药学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在进行中试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诺氟沙星获取批准文号后,将增加公司原料药生产品种,可保证公司自有品种原料供应,还可以对外进行销售,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6 | 19 | 89.47%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0.74% | 0.55% | 0.19% |
| 研发人员学历 | |||
| 本科 | 18 | 10 | 80.00% |
| 专科及以下 | 18 | 9 | 100.00%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岁以下 | 13 | 4 | 225.00% |
| 30~40岁 | 6 | 6 | |
| 40岁以上 | 17 | 9 | 88.89%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
2024年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257,767.71 | 7,173,235.40 | 524,034.37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1% | 0.18% | 0.02%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增加,由2023年的19人增加到36人,研发人员增长89.47%,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药品研发项目同步增加研发人员。2024年公司未完成的仿制药研发项目有3个,分别为:《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药学及生物等效性的研究》,《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药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药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2024年公司新增加研发项目有5个,《诺氟沙星胶囊(规格:0.1g)药学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及《诺氟沙星原料药学研究》,《经典名方半夏泻新颗粒基准样品开发》,《经典名方附子颗粒基准样品开发》,《经典名方黄芪桂枝五物颗粒基准样品开发》。研发人员的增加,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研发能力,加快研发进程。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71,471,323.08 | 3,599,553,863.13 | 46.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47,430,203.89 | 3,572,423,786.18 | 46.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41,119.19 | 27,130,076.95 | -11.3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52,615.90 | 134,859,162.65 | -79.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5,136,984.23 | 933,703,965.20 | -23.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7,984,368.33 | -798,844,802.55 | -13.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71,163,436.69 | 2,359,473,593.33 | 13.2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0,158,490.74 | 1,495,001,522.66 | 40.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004,945.95 | 864,472,070.67 | -33.95%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938,303.19 | 92,757,345.90 | -200.2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39%,主要系本期公立医疗机构回款账期延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88%,主要系本期收回并购单位意向金,智能物流园的建设支付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95%,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的金额高于同期金额。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00.2%,主要是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2-
金额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377,184.75 | -0.50% | 理财产品收益,应收票据贴现息 | 否 |
| 资产减值 | -13,124,905.45 | -17.27% | 存货跌价损失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2,415,062.96 | 3.18% | 上游单位赠送的促销物资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4,384,619.70 | 5.77% | 对外捐赠及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619,852,981.99 | 10.03% | 649,399,091.38 | 12.30% | -2.27% | |
| 应收账款 | 1,689,115,776.88 | 27.34% | 1,565,646,271.02 | 29.67% | -2.33% | 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主体医保结算余额增加所致。 |
| 存货 | 858,286,712.28 | 13.89% | 629,106,306.73 | 11.92% | 1.97% | 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主体导致存货增加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112,120.87 | 0.94% | 58,501,661.57 | 1.11% | -0.17% | |
| 固定资产 | 697,589,724.43 | 11.29% | 400,241,294.40 | 7.58% | 3.71% | 主要系本期智能物流中心转固所致。 |
-23-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25,627,643.93 | 0.41% | 151,684,971.83 | 2.87% | -2.46% | 主要系本期智能物流中心转固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240,863,066.87 | 3.90% | 167,883,358.52 | 3.18% | 0.72% | 主要系新增并购主体房屋租赁费用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1,884,495,548.57 | 30.50% | 1,521,447,379.43 | 28.83% | 1.67% | 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所致。 |
| 合同负债 | 71,646,472.14 | 1.16% | 20,400,066.85 | 0.39% | 0.77%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账款增加及零售业务未兑换积分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885,846,727.60 | 14.34% | 833,747,035.01 | 15.80% | -1.46% | |
| 租赁负债 | 133,487,498.37 | 2.16% | 105,623,118.64 | 2.00% | 0.16% | 主要系新增并购主体房屋租赁费用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1.应收款项融资 | 26,239,416.07 | 6,664,390.91 | 32,903,806.98 |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4,026,566.92 | 1,460,787.24 | 65,487,354.16 | |||||
| 上述合计 | 90,265,982.99 | 8,125,178.15 | 98,391,161.14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24-项目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99,290,003.93 | 99,290,003.93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POS机押金 |
| 应收票据 | 57,782,764.26 | 57,505,789.66 | 已背书或贴现 | 已背书或贴现尚未终止确认 |
| 固定资产 | 240,150,015.00 | 179,961,216.02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无形资产 | 28,718,906.00 | 23,609,512.59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合计 | 425,941,689.19 | 360,366,522.20 |
其他说明:
2023年9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以持有的湖南天济草堂股份有限公司85.7143%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6,150.00万元。
2023年6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签订《质押合同》,公司以持有的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51%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882.00万元。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子公司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区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1,101万股作为质押物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
(2)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35,897,810.13 | 35,897,810.13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POS机押金 |
| 应收票据 | 88,137,515.35 | 88,019,828.54 | 已背书或贴现 | 已背书或贴现尚未终止确认 |
| 应收账款 | 52,363,983.80 | 51,729,668.03 | 质押 | 质押贷款 |
| 无形资产 | 28,718,906.00 | 23,896,701.69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固定资产 | 242,217,518.26 | 185,667,673.82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存货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458,335,733.54 | 396,211,682.21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
报告期投资额(元)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440,924,659.29 | 541,949,400.00 | -18.6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山西思迈乐 | 零售业 | 收购 | 326,001,022.00 | 51.00% | 自有 | 杨锦江、刘红明 | 长期 | 连锁药房 | 已交割 | 34,437,572.00 | 21,982,347.78 | 否 | 2023年09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 北京正济堂 | 零售业 | 收购 | 30,240,000.00 | 60.00% | 自有 | 邹频涌 | 长期 | 连锁药房 | 已交割 | 3,355,000.00 | 7,518,251.62 | 否 | ||
| 仁康泰 | 零售业 | 收购 | 64,929,465.04 | 65.00% | 自有 | 彭敏、李炯、李奕等 | 长期 | 连锁药房 | 已交割 | 5,030,000.00 | -1,314,673.62 | 否 | ||
| 合计 | -- | -- | 421,170,487.04 | -- | -- | -- | -- | -- | -- | 42,822,572.00 | 28,185,925.78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26-募集年份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7-2021年
| 2021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1年12月07日 | 63,861.89 | 56,946.99 | 15,266.64 | 54,367.87 | 95.47% | 0 | 30,000 | 52.68% | 3,881.7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 合计 | -- | -- | 63,861.89 | 56,946.99 | 15,266.64 | 54,367.87 | 95.47% | 0 | 30,000 | 52.68% | 3,881.7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6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26,42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861.8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4.89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46.9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1)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设立了幕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367.8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881.70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9,022.81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和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0.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 | 2021年12月07日 | 运营管理 | 运营管理 | 否 | 6,004.64 | 4,643.14 | 4,643.14 | 1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783.12 | 412.78 | 是 | 否 | |
| 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 2021年12月07日 | 生产建设 | 生产建设 | 是 | 30,000 | 不适用 | 否 | |||||||
-28-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2021年12月07日 | 生产建设 | 生产建设 | 是 | 30,000 | 12,241.91 | 30,000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021年12月07日 | 还贷 | 还贷 | 否 | 15,000 | 15,000 | 15,000 | 100.00%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021年12月07日 | 补流 | 补流 | 否 | 1,406.71 | 1,406.71 | 1,406.71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1,004.64 | 51,049.85 | 13,648.62 | 51,049.85 | -- | -- | 783.12 | 412.78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2021年12月07日 | 生产建设 | 生产建设 | 否 | 4,242.35 | 4,242.35 | 1,618.02 | 1,618.02 | 38.14%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700 | 1,700 | 1,700 | 100.00%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942.35 | 5,942.35 | 1,618.02 | 3,318.02 | -- | -- | -- | -- | |||||
| 合计 | -- | 56,946.99 | 56,992.2 | 15,266.64 | 54,367.87 | -- | -- | 783.12 | 412.78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 2022年1月1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00.00万元补充永久流动资金。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 ||||||||||||||
-29-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242.35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242.35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医药)通过竞拍方式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设新募投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82.3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9.8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4,652.14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456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该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于2023年12月完成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004.64万元,实际共使用募集资金4,643.14万元,差异原因系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各个环节的费用实现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募集资金产生了节余。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881.70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未支付发行费用),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暂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
-30-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 34,242.35 | 13,859.93 | 31,618.02 | 92.34% | 2024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34,242.35 | 13,859.93 | 31,618.02 | -- | -- | 0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以及产品市场需求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通过竞拍方式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设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40,882.00万元,较原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0,882.00万元。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4,242.35万元(包含原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242.35万元),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差额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补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且经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31-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从事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分销业务 | 330,200,005.00 | 3,228,585,874.26 | 1,026,389,335.26 | 2,801,900,605.01 | 28,086,017.71 | 17,236,794.73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零售 | 8,000,000.00 | 506,731,470.70 | 72,317,683.53 | 478,531,987.80 | 26,894,231.63 | 24,407,990.24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制造 | 70,000,000.00 | 350,261,865.91 | 199,299,523.68 | 148,458,663.92 | 41,129,911.12 | 31,410,260.04 |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制造 | 213,150,000.00 | 395,504,046.40 | 178,718,022.78 | 61,565,080.50 | -14,719,242.05 | -14,832,397.47 |
-32-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零售 | 45,000,000.00 | 377,228,194.44 | 73,088,298.13 | 747,502,591.15 | 29,492,050.13 | 21,950,883.7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全国连锁药房布局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收购 | 全国连锁药房布局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秉承“新建+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着力深耕跨省级区域专业药房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公司收购了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以此巩固了以2022年所收购宁夏连锁为核心的北方市场支点,并向周边省份辐射拓展,依托湖南省的纵向深耕,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设立全资子公司达嘉维康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利用香港的区位优势,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同时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加强公司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发展力度,联动公司旗下子公司嘉辰医院的医疗服务板块,为公司多元化发展提供支持。未来公司将把握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机遇,切实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服务。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以新建、并购等方式扩展连锁药房建设公司在全国形成了以湖南为根基,在省内纵向下沉发展的同时,向全国不断布局发展的策略。在南方市场,公司在海南省通过自建+并购模式快速拓展门店的模式。在北方市场,公司以宁夏、山西收购的连锁药房为北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一体两翼,通过“新建+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向全国发展。公司不断聚焦拓展服务范围,持续推进和提升门店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2、以连锁药店为基础,打造全国专业药房新模式以传统社区药房为转型目标,为周边客户提供专业药学服务,通过引入智能医疗设备,将客户健康数据与药店信息平台、互联网医院实时连通,提供个性化健康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持续集中专业药房先发优势,不断强化药事服务能力,线上线下一体化,通过处方流转、在线问诊、智能配送,构建“互联网+医药”生态。不断探索新技术通过AI技术与大数据的管理,积极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健康消费场景,精准定位细分赛道,专注银发经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健康服务枢纽”。
3、完善仓储物流体系,提升响应服务能力公司运用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依托“智能化仓储硬件+数字化系统”技术,跨部门共享“人、机、物”数据,实现药品“入、存、出”流程一体化,极大地提升公司仓储、分拣及配送能力,优化物流体系结构,有效解决公司近年因业务快速扩张而导致的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题,实现公司战略规划。
4、持续创新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处方药零售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着力加强线上线下(O2O)业务的发展,通过与各类小程序、移动应用以及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开展合作,扩大销售渠道,构建多元化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与更多医疗机构合作,搭建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共享平台,通过医院、医保和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处方在医院和药店之间流转,提供更全面的药品信息及会员健康管理服务。
5、围绕主业积淀,赋能医疗服务领域创新发展公司将基于服务公立医院多年积累的行业积淀,一方面通过引进国际化的医疗技术治疗模式和服务理念为医院的业务模式拓展及经营策略不断赋能,积极申请专科医院评审,为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执业许可夯实基础。另一方面,依托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通过与高校、医院等科研机构合作,聚焦再生医学在疾病诊断、治疗等关键领域产品与技术的开发,实现公司在再生医学领域的科研创新与临床转化,打造优质的再?医学?产?。
6、立足医药工业板块,搭建全国销售团队,打造自主研发核心产品公司持续加大对旗下子公司的研发投入,培育中药、创新药专业研发团队,搭建科研平台提高公司研发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对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及工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产品品质、性能,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通过引进行业内优秀市场销售团队,充分发挥公司商业渠道优势,不断优化自主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布局,基于公司现有的医药供应链平台,与医药工业布局相互协同整合,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家医保谈判、集采等政策的不断出台导致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行业随之产生了对应变革,整合态势明显。大型连锁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发展面临各大医药企业扩张带来的严峻挑战。同时“互联网+”战略的推行,又促进医药线上业务的迅速发展,除了传统医药流通企业之外,跨区域医药电商平台、GPO平台、第三方医药物流等企业借助自身数字化、信息化等资源优势也入局竞争,市场竞争格局进一步复杂化。应对措施:公司深刻洞察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趋势,抓住行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的巨大发展空间与机遇。在医药流通业务领域,公司不断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医药供应链效率,通过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有效整合上下游资源,满足供应商和客户的深度需求,进一步提升分销业务市场份额。公司充分发挥批零一体化经营优势,在省内外合理布局零售药房,重点推进专业药房的发展,不断提高药事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搭建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共享平台,加强线上线下业务(O2O)的融合;为患者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打造以患者为本,以数据为纽带的开放共享的大健康生态圈。
2、业务区域过于集中以及跨区域发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医药连锁零售业务、医药分销业务目前主要在湖南省内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公司存在较大程度依赖湖南省市场的风险。公司已经在宁夏、海南等地区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跨区域经营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在全国形成了以湖南省为根基,在省内纵向下沉发展的同时,向全国不断布局发展的策略。在南方市场,公司在海南省通过自建+并购模式快速拓展门店的模式。在北方市场,公司以宁夏、山西收购的连锁药房为北方支点,向周边省份扩张,一体两翼,通过“新建+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向全国发展。公司不断聚焦拓展服务范围,持续推进和提升门店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3、新旧产业融合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所处的药品流通行业属于相对传统、成熟的行业,为适应转型升级对传统产业的变革,公司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和收购的方式,布局医药工业领域进入制药产业。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实现现有业务与制药产业及流通渠道销售的较好融合,将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通过新设及并购优质资产方式,不断提高产能和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引进业内优秀销售团队,优化产品销售布局,推动公司医药工业领域与其他领域的轮动协调整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4、公司并购与投资效果不达预期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目标,为提升自身整体竞争力以及市场规模,开展了多次针对医药零售标的和医药工业标的的并购与投资,该等并购为公司巩固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完善产业链等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产业发展、市场变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投资、并购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收购整合不成功、无法实现协同效应、收购项目本身的承诺利润无法实现等方面的风险,导致公司并购与投资效果不达预期,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同时并购重组也带来了一定的商誉,能否有效地整合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整合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
应对措施:公司引入第三方审计、法律顾问等,确保并购标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盈利预期。优化并购策略与选择标的,聚焦于与公司主业高度协同的企业,优先选择能够补充产业链、拓展市场份额、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标的。对并购标的设定业绩对赌或回购机制,降低盈利不达标的风险。加强并购后的整合管理,制定详细的整合计划,确保管理、品牌、渠道、供应链、信息系统等方面的顺利融合。通过并购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发展。公司将基于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对相关资产进行严格的减值测试。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对相关资产的经营管理,推进相关业务发展,努力避免商誉减值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35-接待时间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4年04月29日 |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行业政策、公司发展情况、2023年度业绩 | 具体详情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301126达嘉维康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429》 |
| 2024年09月03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 | 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2024半年度业绩 | 具体详情内容详见于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301126达嘉维康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903》 |
| 2024年10月10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 具体详情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301126达嘉维康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1010》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努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的参会资格和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做到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等。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控股股东的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具有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金、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独立运作,各司其职。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选聘程序,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公司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绩效考核办法,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有的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
7、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A、日常工作:
①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合理、妥善地安排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相关人员到公司进行调研,并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②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电子信箱、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加强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B、互动交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cninfo.com.cn/),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建立了投资者与公司之间规范、直接、快速的交流与沟通渠道,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董事在董事会会议投票表决重大事项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长在履行职责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董事长职权,履行职责。在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时,积极推动公司治理工作和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公司审议的各项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的经营所需的供销系统及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设备、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主要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38-会议届次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8.39% | 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01月12日 |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8.39% | 2024年01月22日 | 2024年01月22日 |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8.43% | 2024年04月1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8.38% | 2024年05月14日 | 2024年05月14日 |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3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8.97% | 2024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 王毅清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2014年06月09日 | 2026年10月09日 | 70,144,219 | 70,144,219 | ||||
| 胡胜利 | 女 | 51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9月11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7月28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09月20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钟雪松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14年06月09日 | 2026年10月09日 | 19,288,356 | 19,288,356 |
-40-
唐治
| 唐治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11月14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刘曙萍 | 女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10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陈昊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0月10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陈珊瑚 | 女 | 4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10月10日 | 2026年10月09日 | 200,000 | 200,000 |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5月20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唐娟 | 女 | 5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7年09月11日 | 2026年10月09日 | 194,000 | 194,000 | ||||
| 邓玉 | 女 | 38 | 监事 | 现任 | 2017年09月11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彭佳 | 女 | 36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4年06月09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李玉兰 | 女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7年09月11日 | 2026年10月09日 | 200,000 | 200,000 | ||||
| 蒋茜 | 女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4月20日 | 2026年10月09日 | ||||||
| 合计 | -- | -- | -- | -- | -- | -- | 90,026,575 | 0 | 0 | 0 | 90,026,575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情况王毅清: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2022年7月30日任公司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湖南达嘉维康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长沙同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4月10日至今任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胡胜利: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15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钟雪松: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湖南省医药公司进出口部临床销售;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南京美瑞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5月任湖南博瑞新特药公司业务经理;2004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珊瑚: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今,就职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唐治: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学士。2014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天目药业(600671.SH)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长城动漫(000835.SZ)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2024年9月任北京珺健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湖南豪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鑫钰海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正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曙萍: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23年11月至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负责人;2013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6年9月,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任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任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中心财务专家;2013年9月至今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2020年9月至今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届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年10月至今任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评审专家。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昊: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社会医学专业博士。2003年7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教
师;2021年4月至今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情况唐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今历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任达嘉维康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任达嘉维康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邓玉: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至今就职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彭佳: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6年3月至今任达嘉维康部门副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胡胜利:简历参见本节“2、(1)董事情况”。
陈珊瑚:简历参见本节“2、(1)董事情况”。
李玉兰: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蒋茜: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42-任职人员姓名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王毅清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06月17日 | 否 | |
| 王毅清 | 长沙同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2月30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刘曙萍 | 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中心 | 财务专家 | 2013年07月10日 | 否 | |
| 刘曙萍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 2013年09月15日 | 否 | |
| 刘曙萍 | 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17日 | 2023年05月22日 | 是 |
| 刘曙萍 |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8月10日 | 是 | |
| 刘曙萍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负责人 | 2023年11月16日 | 是 |
-43-
刘曙萍
| 刘曙萍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届专业技术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2020年09月08日 | 否 | |
| 刘曙萍 | 湖南省国资委 | 评审专家 | 2017年10月01日 | 否 | |
| 唐治 | 湖南豪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11日 | 否 | |
| 唐治 | 上海鑫钰海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1月11日 | 是 | |
| 唐治 |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4月26日 | 是 | |
| 唐治 | 北京珺健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1月15日 | 2024年09月30日 | 否 |
| 唐治 | 正浩亚洲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7月29日 | 否 | |
| 陈昊 | 华中科技大学 | 教师 | 2003年07月01日 | 是 | |
| 陈昊 |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4月10日 | 2027年04月09日 | 是 |
| 王毅清 | 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07年11月26日 | 否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详见本节第七部分任职情况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本公司依照市场化原则,本着激励管理者更积极地为公司创造价值的考虑,制定了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并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由公司相应决策机构审议。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王毅清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75.21 | 否 |
| 胡胜利 | 女 | 51 |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71.35 | 否 |
| 陈珊瑚 | 女 | 42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37.2 | 否 |
| 钟雪松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5.1 | 否 |
| 唐治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 刘曙萍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 陈昊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 唐娟 | 女 | 5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7.5 | 否 |
| 邓玉 | 女 | 38 | 监事 | 现任 | 17.86 | 否 |
-44-彭佳
| 彭佳 | 女 | 36 | 监事 | 现任 | 14.73 | 否 |
| 李玉兰 | 女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0.94 | 否 |
| 蒋茜 | 女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0.1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84.05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1月05日 | 2024年01月05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1月22日 | 2024年01月22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3月28日 | 2024年03月29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4月20日 | 2024年04月23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8月09日 | 2024年08月09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王毅清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 钟雪松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45-胡胜利
| 胡胜利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 陈珊瑚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 唐治 | 7 | 4 | 3 | 0 | 0 | 否 | 5 |
| 刘曙萍 | 7 | 4 | 3 | 0 | 0 | 否 | 5 |
| 陈昊 | 7 | 4 | 3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经营发展等积极献言献策,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积极推动和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 审计委员会 | 钟雪松、刘曙萍、唐治 | 4 | 2024年04月19日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异议 |
| 2024年08月27日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异议 |
-46-2024年10月27日
| 2024年10月27日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异议 | |||
| 2024年12月30日 | 《关于审计部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 | 无 | 无异议 | |||
| 提名委员会 | 王毅清、陈昊、刘曙萍 | 1 | 2024年12月30日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 | 无 | 无异议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毅清、唐治、陈昊 | 1 | 2024年04月19日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异议 |
| 战略委员会 | 王毅清、钟雪松、唐治 | 1 | 2024年03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异议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87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080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887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887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3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119 |
| 销售人员 | 4,329 |
| 技术人员 | 160 |
| 财务人员 | 113 |
-47-行政人员
| 行政人员 | 98 |
| 其他人员 | 68 |
| 合计 | 4,887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 | 1 |
| 硕士 | 9 |
| 本科 | 724 |
| 专科及以下 | 4,153 |
| 合计 | 4,887 |
2、薪酬政策
公司以公平理论为基础,建立以能力与贡献度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公司薪酬总额主要根据本公司年度薪酬预算、主要经营指标预算及完成情况、市场人力资源价格行情,由董事会制定。员工薪酬基于个人能力及业绩贡献值,结合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在薪酬总额内,公司建立以岗位职级体系为基础的宽带薪酬制度。
员工工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以及各类津贴相结合的模式。薪酬以行业为参照,按个人任职资格认证等级和岗位职级确定,并根据个人任职资格等级和市场同业水平进行定期调整,以保持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员工绩效薪酬与个人业绩产出直接挂钩,同时也与所在公司、单位业绩整体达成相关联,以提高员工积极性。
员工等级及薪酬标准制定:公司构建了与职级相对应的薪资结构,明确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占比,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员工福利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基本法定福利;同时,公司还为对应员工提供了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保险、尽力帮助员工消除后顾之忧。
薪资标准调整:根据市场价值变化、年度经营效益情况进行年度薪资调整;根据员工的岗位变更、个人业绩等情况进行调整。
3、培训计划
为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全链条管理效能,本年度培训计划聚焦以下重点:
(1)管培生培养:通过“理论+轮岗”模式,系统学习行业知识、门店运营及数字化工具应用,加速新人向业务骨干转型;
(2)基层管理提升:针对连锁药店店长,开展销售策略、团队激励、合规服务等专项培训,强化终端执行力;
(3)中高层深化培训:围绕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及行业趋势分析,组织高管研讨、跨企业交流,推动管理创新。
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案例实战与考核挂钩机制,确保资源精准投放、效果可量化,为业务持续增长提供人才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1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6,801,981.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8-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818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05,403,200 |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6,801,981.76 |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6,801,981.76 |
-49-可分配利润(元)
| 可分配利润(元) | 56,072,544.43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 其他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74,897.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97,646.9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69,764.6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561,184,256.91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6,072,544.4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072,544.43元,2024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80,941,807.74元。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1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6,801,981.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如因增发新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1月12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相关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4年3月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94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3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50-姓名
|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 王毅清 | 董事长 | 0 | 245,000 | 0 | 0 | 0 | 245,000 | 10.44 | 0 | 0 | 105,000 | 6.88 | 105,000 |
| 胡胜利 | 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 | 0 | 210,000 | 0 | 0 | 0 | 210,000 | 10.44 | 0 | 0 | 90,000 | 6.88 | 90,000 |
| 蒋茜 | 董事会秘书 | 0 | 175,000 | 0 | 0 | 0 | 175,000 | 10.44 | 0 | 0 | 75,000 | 6.88 | 75,000 |
| 陈珊瑚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140,000 | 0 | 0 | 0 | 140,000 | 10.44 | 0 | 0 | 60,000 | 6.88 | 60,000 |
| 李玉兰 | 副总经理 | 0 | 70,000 | 0 | 0 | 0 | 70,000 | 10.44 | 0 | 0 | 30,000 | 6.88 | 30,000 |
| 合计 | -- | 0 | 840,000 | 0 | 0 | -- | 840,000 | -- | 0 | 0 | 360,000 | -- | 360,000 |
| 备注(如有) | 以上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其中,期末持有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期末持有的股票期权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数量。 |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1)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核,制定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模式,以业绩主导、注重创新,促进绩效水平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
(2)公司持续推进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事项,目前公司正在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每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确定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归属比例。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在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方面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并保持持续有效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合理保证制度设计的健全及执行的有效性,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和改进控制策略与管理措施,保障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及风险可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及准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了内审部,配备专职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对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公司内部管控合规性提出了相关要求。
内审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各业务领域风险模块实施审计工作,提出内控缺陷以及合理化建议,规范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提升工作,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在各个部门的完善与深入,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多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51-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仁康泰 |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标的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内控制度、财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新化太安药房 |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标的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内控制度、财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2-山西思迈乐
| 山西思迈乐 |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标的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内控制度、财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北京正济堂 |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标的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内控制度、财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1)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更正;(3)控制环境无效;(4)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重要缺陷:(1)没有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2)没有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控制;(3)没有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4)没有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控制;(5)其他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7)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7)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整改。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7)存在其他缺陷。 |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利润总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一般缺陷:资产总额: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损失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 | |
-53-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我们认为,达嘉维康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遵守的相关行业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6-2008。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0722MABNWDNW6X001V;
申领时间:2023年02月13日;
有效期至:2028年02月13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54-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废气、废水 | 生产废水:pH值、色度、悬浮物、急性毒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总氮(以N计)、氨氮(NH3-N)、总磷(以P | 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 | 废气8个;废水2个,雨水排放口1个,无组织排放口 | 锅炉房4个废气排放口,提取车间4个废气排放口,生活废水排放口1个,生产废水排放口1 | 锅炉房颗粒物20mg/Nm?,二氧化硫50mg/Nm?,烟气黑度1级,氮氧化物150mg/Nm?,非甲烷总烃100mg/Nm?,总挥发性有机物150mg/Nm?,生产车间颗粒物30mg/Nm?。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52吨;氨氮排放量0.003吨;总氮排放量0.004吨;总磷排放量0.001吨;二氧 | 颗粒物0.9t/a,氮氧化物7.165t/a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55-
计)、动植物油、总氰化物。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氨气)、非甲烷总烃。
| 计)、动植物油、总氰化物。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氨气)、非甲烷总烃。 | 17个 | 个,雨水排放口1个,固体制剂无组织排放口9个,前处理无组织排放口7个,酒精回收塔无组织排放口1个 | 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6-2008 | 化硫排放量0.72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88吨;颗粒物排放量0.004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4.2吨。 |
对污染物的处理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2、废气:锅炉废气经过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35m排气筒排放;车间废气经光催化氧化治理设施后排放。
3、固废:污水池污泥、药渣、炉渣转运至湖南青山多娇生态肥料有限公司进行再利用。
4、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注:SNCR脱硝是指无催化剂的作用下,在适合脱硝反应的“温度窗口”内喷入还原剂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为无害的氮气和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生产废水:
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6小时。色度、悬浮物、急性毒性、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动植物油、总氰化物每季度一次检测。
2、生产废气:
生物质锅炉有组织废气:烟气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每月检测1次。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总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每半年检测一次。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一次。注:1、pH值是指化学上用以衡量液体酸碱性比值的表示符号;2、HgCl
是指氯化汞,俗称升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备案号:
430722-2022-76-L。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营费17.4万元/年;自行监测检测费用5万元/年;危险废弃物处理费
1.7万元/年;一般固废处理费15万元/年;2024年缴纳环保税4073.47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56-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1、2024年1月10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本省第一批试点企业召开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公司研究决定,阿奇霉素颗粒等五个品种的简化版说明书于2024年6月陆续上市。简化版说明书将患者比较关心的信息如“药品规格”、“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保留,且加大、加粗印刷,方便视障人士、老年患者轻松准确获取药品信息,完整版说明书可通过扫码获取,满足不同人群的阅读需求。
2、2024年7月5日,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团洲乡团北村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发生决口,造成垸区被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作为湖南省医药储备企业、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承储企业,2024年7月6日,公司紧急采购矿泉水、方便面、急救药品等灾区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医疗物资共11万元,以备驰援华容。2024年7月7日,公司满载物资的车辆在长沙市政府门口集合,统一发往华容县。除了物资捐赠,公司密切关注华容县灾后重建进展,持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重建,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3、2024年7月30日,省市工商联率企业家代表来到长沙公安机关部分基层一线单位,开展“警企共建送清凉,携手共进促发展”慰问活动,走访慰问高温天气坚守执勤岗位的长沙公安民警。公司积极响应号召,挑选了藿香正气水、人丹、复方金银花、夏桑菊颗粒、板蓝根颗粒、风油精等清热解毒、防暑解暑物资组成800份“健康防暑爱心药包”,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三中队和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坡子街派出所,为烈日之下依然为我们站岗守护的一线干警送上爱心慰问。
4、2024年10月27日,湖南师范大学迎来86周年华诞,湖南师范大学校友企业家联盟隆重举行换届大会。在本次换届大会上,公司设立“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基金”,助力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部筑巢引凤、吸纳英才。通过在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部设立达嘉维康人才专项基金、共建创新药技术工程实验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将院内制剂的研发转化为新药研发,促进双方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更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57-承诺事由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王慧君;王孟君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2021年12月07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2021年12月07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
| 王毅清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担任达嘉维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达嘉维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3、若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6月7日,非交易日顺延,下同)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达嘉维康的控制权安排,保证达嘉 | 2021年12月07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58-维康持续稳定经营。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维康持续稳定经营。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
| 明晖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3、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达嘉维康的控制权安排,保证达嘉维康持续稳定经营。 | 2021年12月07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晖;王毅清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减持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达嘉维康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2024年12月06日 | 锁定期届满后2年 | 正常履行中 |
| 陈珊瑚;李玉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雪松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减持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达嘉维康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2022年12月06日 | 锁定期届满后2年 | 履行完毕 |
| 王慧君;王孟君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减持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达嘉维康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 2024年12月06日 | 锁定期届满后2年 | 正常履行中 |
-59-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明晖;王毅清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达嘉维康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达嘉维康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除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达嘉维康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除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达嘉维康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达嘉维康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达嘉维康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3、达嘉维康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除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达嘉维康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4、如本人未遵守相关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5、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业务;7、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该等商业机会,除非:1)为公司利益考虑,须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过渡性地参与或投资竞争业务(例如为把握商业机会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先行收购或培育);2)且在出现前述情形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同时就解决前述情况制定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并公开承诺;8、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公司,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9、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10、本人近亲属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60-
陈珊瑚;韩路;胡胜利;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夏凡;李玉兰;明晖;彭建规;王毅清;钟雪松
| 陈珊瑚;韩路;胡胜利;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夏凡;李玉兰;明晖;彭建规;王毅清;钟雪松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1、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果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三)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 2021年12月07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61-
方式。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就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四)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后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后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遵循下述规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1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股东在该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最近一次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3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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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应遵循下述原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已了解并知悉《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
2、愿意遵守和执行《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应遵循下述原则: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已了解并知悉《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2、愿意遵守和执行《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王毅清;明晖 | 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股份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陈珊瑚;韩路;胡 | 其他承 | 本人将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 2021年12 | 长期 | 正常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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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李夏凡;李玉兰;刘曙萍;隆余粮;彭建规;唐治;王毅清;钟雪松
| 胜利;李夏凡;李玉兰;刘曙萍;隆余粮;彭建规;唐治;王毅清;钟雪松 | 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月07日 | 中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计划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入并推动公司主业发展,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3、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通过项目管理的不断细化与流程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的周转效率,从而增强盈利能力。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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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的三十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4、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3、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的三十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4、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 明晖;王毅清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人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陈珊瑚;邓玉;韩路;胡胜利;李夏凡;李玉兰;廖祉淞;刘曙萍;隆余粮;彭佳;彭建规;佘静;唐娟;唐治;王毅清;杨欣;钟雪松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人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 | 其他承诺 | 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承诺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65-限公司
| 限公司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公司承诺将积极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并在后续发展中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明晖;王毅清 | 其他承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果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66-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
| 陈珊瑚;邓玉;韩路;胡胜利;李夏凡;李玉兰;廖祉淞;刘曙萍;隆余粮;明晖;彭佳;彭建规;佘静;唐娟;唐治;王毅清;杨欣;钟雪松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回购方案如下: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的三十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明晖;王毅清 | 其他承诺 | 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承诺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1)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的,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本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本公司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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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 陈珊瑚;邓玉;韩路;胡胜利;李夏凡;李玉兰;廖祉淞;刘曙萍;隆余粮;明晖;彭佳;彭建规;佘静;唐娟;唐治;王毅清;杨欣;钟雪松 | 其他承诺 | 1、如果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的,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5)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7)本人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的,仍受以上条款的约束。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公司股东 | 其他承诺 | 公司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的,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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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本人向投资者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 (2)本公司/本人向投资者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中扣减。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1、除8名合计持有公司0.0347%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均系本公司于新三板挂牌期间通过做市转让方式形成的股东,股转系统开户和交易资格已经其开户证券公司营业厅审核)未能取得联系因而未能确认其股东适格性外,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除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于本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为本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通过做市专户直接持有本公司0.6754%的股份以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不存在以本公司的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4、本公司保证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1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 股权激励承诺 |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股权激励承诺 | 本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3年12月26日 | 60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贷款担保。 | 2023年12月26日 | 60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 杨小舟; | 业绩 | 承诺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下同) | 2022年06 | 三年 | 正常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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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所作承诺
| 东所作承诺 | 王映辉 | 承诺 | 经甲方同意和合资公司授权,戊方(“业绩承诺方”)自合资公司成立起至2025年期间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并就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合资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向甲方进行承诺,并在该承诺净利润未实现时按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戊方对合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如下:自合资公司成立起至2025年期间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并就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合资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向甲方进行承诺,并在该承诺净利润未实现时按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戊方对合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如下:2023年1,500万元;2024年2,000万元;2025年2,500万元。戊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对合资公司的上述承诺利润承担相应的现金补偿义务,乙方、丙方、丁方对戊方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业绩补偿1、业绩补偿金额的确定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合资公司当年的实际净利润(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下同),合资公司在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期净利润预测总数95%的,则业绩承诺方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2、补偿金额若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条件,则业绩承诺方须向甲方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承诺期承诺的合资公司净利润数总和-承诺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合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总和)÷承诺期承诺的合资公司净利润数总和×16,660万元。3、补偿程序若因合资公司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95%,导致业绩承诺方需向甲方进行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进行现金补偿。4、业绩补偿履行保障措施乙方、丙方、丁方承诺,除为履行本协议外,本协议签订后,不质押其所持有合资公司股权。乙方、丙方、丁方同意,为保障戊方切实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自合资公司支付第三期收购款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全部质押给甲方并办理质押登记,以确保其履行本协议所述补偿义务。本协议所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解除股权质押。5、业绩补偿的实施业绩补偿以现金方式实施。如在戊方现金补偿不足时,甲方可以选择由乙方、丙方、丁方将所持的合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甲方进行相应补偿,由此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转让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补偿股权比例=【应补偿金额-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现金补偿金额】/24,500万元。若乙方、丙方、丁方所持合资公司的股权全部补偿予甲方,且该等股权届时对应的市场价值仍无法覆盖戊方应补偿的金额,戊方需对差额部分进行现金补足。 | 月08日 | 中 | |
| 段军章及其配偶赵淑云;赵鹏旭及其 | 业绩承诺 | 乙方一和乙方三对目标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作出承诺(因乙方二本次交易后已完全退出目标公司,且不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故不参与业绩承诺),以2021年销售额和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 | 2022年07月20 | 三年 | 履行完毕 |
-70-
配偶杨艳霞
| 配偶杨艳霞 | 年至2024年为业绩承诺期,详细如下:2022年:含税销售额287,726,162,4元,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054,499.45元;2023年:含税销售额322,253,301,9元,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4,359,949.39元;2024年:含税销售额360,923,698,2元,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795,944.33元。分别设置含税销售额和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两项指标的计算权重为50%和50%,根据承诺期累计实际完成含税销售额和累计实际完成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计算公司的估值调整系数为Z=实际完成销售额/970,903,162.5*0.5+实际完成净利润/43,210,393.17*0.5注1:实际销售额和承诺销售额均为三年累计数,实际销售额按每年复合增长率不超过25%计算;业绩承诺期满后,Z≧0.9且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累计达成承诺的95%,则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调整;否则,对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进行调整,调整后估值=整体估值*Z,由乙方一、乙方三按以下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补偿股权比例=股权转让价款÷目标公司调整后估值-51%。业绩承诺期内,乙方一和乙方三不得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包括间接转让)或设置质押(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的质押除外)等权利负担。 | 日 | |||
| 翁小涛;向忠友 | 业绩承诺 | 1、业绩承诺转让方同意对目标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前述三个会计年度以下合称为“盈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数进行承诺,具体如下:2023年承诺净利润数3,100万元;2024年承诺净利润数3,600万元;2025年承诺净利润数4,100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数指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值。2、业绩补偿转让方承诺,如盈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的实现扣非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指标,则转让方须就不足部分向受让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1)若目标公司净利润指标未达标,则转让方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2)业绩承诺期内,如目标公司任一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则受让方于最近一期应支付的交易对价可根据转让方当年应补偿金额进行相应调减。若当期应支付的交易对价无法覆盖应补偿金额,或当期无应支付的交易对价,转让方应在受让方发出补偿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至受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2022年12月20日 | 三年 | 正常履行中 |
| 杨锦江;刘红明 | 业绩承诺 | 乙方对目标公司交割日后的24个月的业绩做出承诺如下:第1-第12个月:含税销售额626,684,010元,净利润31,306,884元;第13-第24个月:含税销售额689,352,411元,净利润 | 2023年09月18日 | 24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71-
34,437,572元。注:(1)含税销售额不含目标公司各种销售折扣折让、现金券及向其他第三方的配送额。(2)加盟店配送额按照50%计入销售额。
1、分别设置含税销售额和净利润两项指标的计算权重为60%和40%,根据承诺期累计实际完成含税销售额和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计算公司的估值调整系数为Z=实际完成销售额/1,316,036,421*0.6+实际完成净利润/65,744,456*0.4注:实际销售额和承诺销售额均为两年累计数,实际销售额按每年复合增长率不超过25%计算,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2、业绩承诺期满后,Z≧0.9且净利润累计达成承诺累计净利润的70%,则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不调整;否则,对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进行调整,调整后估值=整体估值(639,217,690元)*Z,由乙方按以下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股权转让价款÷目标公司调整后估值-51%。补偿股权比例最高5%。业绩承诺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触发补偿,乙方应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并确认后90日内将补偿股权比例变更至甲方名下(以1元价格转让的方式)。
| 34,437,572元。注:(1)含税销售额不含目标公司各种销售折扣折让、现金券及向其他第三方的配送额。(2)加盟店配送额按照50%计入销售额。1、分别设置含税销售额和净利润两项指标的计算权重为60%和40%,根据承诺期累计实际完成含税销售额和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计算公司的估值调整系数为Z=实际完成销售额/1,316,036,421*0.6+实际完成净利润/65,744,456*0.4注:实际销售额和承诺销售额均为两年累计数,实际销售额按每年复合增长率不超过25%计算,超过部分不予计算。2、业绩承诺期满后,Z≧0.9且净利润累计达成承诺累计净利润的70%,则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不调整;否则,对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进行调整,调整后估值=整体估值(639,217,690元)*Z,由乙方按以下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补偿股权比例=股权转让价款÷目标公司调整后估值-51%。补偿股权比例最高5%。业绩承诺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触发补偿,乙方应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并确认后90日内将补偿股权比例变更至甲方名下(以1元价格转让的方式)。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 宁夏德立信 | 2022年07月2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1,579.59 | 2,440.8 | 不适用 | 2022年07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
| 达嘉生物制药 | 2023年01月0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36,092 | -1,483.24 | 生产产线根据市场调整及全国销售市场、业务布局的整合,导致达嘉生物制药2024年度没有达到预测业绩。 | 2022年06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
| 天济草堂 | 2023年01月0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3,600 | 3,141.03 | 交割后,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对天济草堂调整了经营目标以及整合销售渠道,从而导 | 2023年01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湖南天济草堂制药 |
-72-致天济草堂2024年度没有达到预测业绩。
| 致天济草堂2024年度没有达到预测业绩。 | 股份有限公司85.7143%股份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03) | ||||||
| 山西思迈乐 | 2023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3,443.76 | 2,198.23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
(1)天济草堂相关承诺:
翁小涛、向忠友同意对目标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数进行承诺,具体如下:
2023年承诺净利润数3,100万元;2024年承诺净利润数3,600万元;2025年承诺净利润数4,100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数指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值。
(2)宁夏德立信相关承诺:段军章先生及其配偶赵淑云女士和赵鹏旭先生及其配偶杨艳霞女士对目标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作出承诺(因段喜生先生及其配偶张亚辉女士本次交易后已完全退出目标公司,且不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故不参与业绩承诺),以2021年销售额和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至2024年为业绩承诺期,详细如下:
2022年:含税销售额287,726,162.4元,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054,499.45元;
2023年:含税销售额322,253,301.9元,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4,359,949.39元;
2024年:含税销售额360,923,698.2元,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795,944.33元。
(3)康尔佳的相关承诺: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和合资公司授权,杨小舟、王映辉(“业绩承诺方”)自合资公司成立起至2025年期间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并就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合资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向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承诺,并在该承诺净利润未实现时按本协议的约定对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补偿。杨小舟、王映辉对合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如下:自合资公司成立起至2025年期间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并就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合资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向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承诺,并在该承诺净利润未实现时按本协议的约定对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补偿。杨小舟、王映辉对合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如下:
2023年:1,500万元;
2024年:2,000万元;
2025年:2,500万元。
杨小舟、王映辉作为补偿义务人对合资公司的上述承诺利润承担相应的现金补偿义务,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康尔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康尔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杨小舟、王映辉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承诺净利润数指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值。
(4)山西思迈乐相关承诺:杨锦江、刘红明对目标公司交割日后的24个月的业绩作出承诺如下:
第1-第12个月:含税销售额626,684,010元,净利润31,306,884元;第13-第24个月:含税销售额689,352,411元,净利润34,437,572元。注:(1)含税销售额不含目标公司各种销售折扣折让、现金券及向其他第三方的配送额;
(2)加盟店配送额按照50%计入销售额。
①分别设置含税销售额和净利润两项指标的计算权重为60%和40%,根据承诺期累计实际完成含税销售额和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计算公司的估值调整系数为Z:
-73-
4.0
00.456,744,65
6.0
00.421,036,316,1
????实际完成净利润实际完成销售额Z
注:实际销售额和承诺销售额均为两年累计数,实际销售额按每年复合增长率不超过25%计算,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②业绩承诺期满后,Z≧0.9且净利润累计达成承诺累计净利润的70%,则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不调整;否则,对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进行调整,调整后估值=整体估值(639,217,690元)*Z,由乙方按以下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股权转让价款÷目标公司调整后估值-51%。补偿股权比例最高5%。
业绩承诺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触发补偿,乙方应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并确认后90日内将补偿股权比例变更至甲方名下(以1元价格转让的方式)。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依据公司收购天济草堂、宁夏德立信、康尔佳、山西思迈乐的相关交易协议,上述子公司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未产生商誉减值迹象。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7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4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贺梦然、熊雅丽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75-影响
| 影响 | 况 | ||||||
|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 | 870.57 | 否 | 部分案件已结案并按判决结果执行,部分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 无重大影响 | 已终审判决的案件按照判决结果执行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毅清先生,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4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107,38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76-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3月29日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27)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77-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5,000 | 2024年04月17日 | 4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2/4-2026/8/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5,000 | 2024年05月3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2/4-2026/8/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5,000 | 2024年06月05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2/4-2026/8/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5,000 | 2024年07月0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2/4-2026/8/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5,000 | 2024年07月23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2/4-2026/8/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5,000 | 2024年08月26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2/4-2026/8/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5,000 | 2024年09月0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2/4-2026/8/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1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3/25-2025/3/2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4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3/25-2025/3/25 | 否 | ||||
-78-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9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3/25-2025/3/2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1,000 | 2024年09月2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4/9-2025/4/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1,000 | 2024年10月1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4/9-2025/4/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1,000 | 2024年11月04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4/9-2025/4/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1,000 | 2024年11月05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4/9-2025/4/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000 | 2023年06月29日 |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1/1-2028/12/31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000 | 2024年04月25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1/1-2028/12/31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1月03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0/16-2024/10/15 | 是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10,000 | 2024年10月22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4-2025/10/13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10,000 | 2024年11月12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4-2025/10/13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7,000 | 2024年05月14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9/5-2024/9/4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7,000 | 2024年11月25日 | 218.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4-2025/10/13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7,000 | 2024年11月25日 | 1,628.9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4-2025/10/13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 | 2024年10月16日 | 7,000 | 2024年12月23日 | 378.03 | 连带责任 | 2024/10/14- | 否 |
-79-药有限公司
| 药有限公司 | 保证 | 2025/10/13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7,000 | 2024年12月23日 | 602.6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4-2025/10/13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7,000 | 2024年12月30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4-2025/10/13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9日 | 13,000 | 2024年02月22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5/24-2024/5/24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9日 | 13,000 | 2024年07月1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5/31-2025/5/31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560 | 2024年05月15日 | 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6/25-2024/6/24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04日 | 10,750 | 2024年09月0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2025/9/1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04日 | 10,750 | 2024年09月13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2025/9/1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5,000 | 2023年09月13日 | 2,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2024/1/12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5,000 | 2023年09月15日 | 2,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2024/1/12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5,000 | 2023年09月21日 | 1,1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2024/1/12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5,000 | 2023年11月03日 | 4,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2024/1/12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5,000 | 2023年11月09日 | 2,7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2024/1/12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4月23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9-2024/11/28 | 否 |
-80-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5月0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9-2024/11/2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5月3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9-2024/11/2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8月0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9-2024/11/2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年08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29-2024/11/2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19日 | 3,000 | 2024年10月16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13-2025/9/12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19日 | 3,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13-2025/9/12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8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69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6-2027/11/2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8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544.4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6-2027/11/2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五一路分店 | 1,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2/28-2025/12/28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000 | 2024年11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2/20-2024/12/20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000 | 2024年09月3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8/12/31 | 否 | ||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00 | 2024年11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2/20-2024/12/20 | 否 | ||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2月23日 | 1,000 | 2024年03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3/17-2024/3/16 | 否 |
-81-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5月30日 | 1,000 | 2024年05月31日 | 9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5/31-2026/5/25 | 否 | |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00 | 2024年09月3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8/12/31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5月30日 | 2,000 | 2024年05月31日 | 31.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5/31-2027/5/25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5月30日 | 2,000 | 2024年06月03日 | 98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5/31-2027/5/25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5月30日 | 2,000 | 2024年06月06日 | 19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5/31-2027/5/25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5月30日 | 2,000 | 2024年07月19日 | 302.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5/31-2027/5/25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6月28日 | 1,000 | 2024年06月28日 | 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6/20-2027/6/20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9日 | 7,000 | 2024年12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1-2028/12/31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惠民西城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6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新华南街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6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华北星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6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新华街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6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82-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操场城街店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操场城街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6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迎宾街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机车厂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6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大道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明堂里店 | 2024年09月25日 | 300 | 2024年09月26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3-2025/9/23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文兴路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2月23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迎宾西街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1月18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府西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太阳城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83-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局东店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局东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1月2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北辰花园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永和路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绿洲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2月23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日康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2月23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瑞兴花园店 | 2024年11月20日 | 300 | 2024年12月23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8-2025/11/17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同泉里店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2024年11月29日 | 2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9-2025/11/28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水泉湾龙园店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2024年11月29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9-2025/11/28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迎泽东街店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2024年11月29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9-2025/11/28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迎宾园店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2024年11月29日 | 2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9-2025/11/28 | 否 |
-84-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锦祥店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锦祥店 | 2024年11月28日 | 300 | 2024年11月29日 | 2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9-2025/11/28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御河苑店 | 2024年12月27日 | 300 | 2024年12月27日 | 2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2/25-2025/12/25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魏都新城店 | 2024年12月27日 | 300 | 2024年12月2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2/25-2025/12/25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北苑路店 | 2024年12月27日 | 300 | 2024年12月2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2/25-2025/12/25 | 否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8日 | 2,000 | 2024年11月2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5-2025/11/24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2023年09月22日 | 4,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9/22-2026/9/22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2023年12月20日 | 1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2/20-2026/12/20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07月23日 | 2,000 | 2024年07月2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7/19-2025/7/18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08月09日 | 2,000 | 2024年08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8/23-2025/8/23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1月1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0月31日 | 26.0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0月31日 | 207.7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是 |
-85-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1月12日 | 29.6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1月25日 | 147.2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1月25日 | 86.2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1月29日 | 340.9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1月29日 | 43.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1月29日 | 100.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是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2月20日 | 415.1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2月30日 | 12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2月30日 | 256.4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4,940 | 2024年12月30日 | 92.2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是 | ||
|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00 | 2024年03月1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3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12,911.19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52,460.34 | ||||||
-86-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长沙嘉辰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0 | 2024年10月16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16-2025/10/15 | 否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000 | 2024年09月1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10-2025/9/9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2024年06月27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6/27-2025/6/27 | 否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2024年06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6/28-2025/6/27 | 否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3,2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2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2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200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03,2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6,111.19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03,2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55,660.34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8.61% | |||||||||
| 其中: |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毅清先生,王毅清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4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107,38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31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50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260,22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9日分派完成。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7)。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88-序号
| 序号 | 重要事项概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1 | 为进一步满足发展战略需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27日 |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89-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7,686,486 | 47.30% | -30,166,555 | -30,166,555 | 67,519,931 | 32.87%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7,686,486 | 47.30% | -30,166,555 | -30,166,555 | 67,519,931 | 32.87%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9,800,000 | 4.75% | -9,800,000 | -9,800,000 | 0 | 0.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7,886,486 | 42.55% | -20,366,555 | -20,366,555 | 67,519,931 | 32.87%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8,819,214 | 52.70% | 29,064,055 | 29,064,055 | 137,883,269 | 67.13%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8,819,214 | 52.70% | 29,064,055 | 29,064,055 | 137,883,269 | 67.13%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206,505,700 | 100.00% | -1,102,500 | -1,102,500 | 205,403,200 | 100.00% |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年末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为基数,重新计算并设定可转让股份数量,导致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动。
(2)2024年8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1,102,500股的注销事宜,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6,505,700股变更为205,403,200股。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于2024年12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1,870,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6%,其中52,608,164股由首发前限售股变为高管锁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02,5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办理完成上述1,102,5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6,505,700股减少至205,403,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02,5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办理完成上述1,102,5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6,505,700股减少至205,403,200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由期初的206,505,700股变更为期末的205,403,200股,对每股收益和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具有一定的反稀释作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91-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王毅清 | 70,144,219 | 52,608,164 | 70,144,219 | 52,608,164 | 高管锁定股 | 发前限售股已于2024年12月9日上市流通;高管锁定股根据高管锁定股份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钟雪松 | 15,366,267 | 0 | 900,000 | 14,466,267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份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00,000 | 0 | 9,800,000 | 0 | - | 2024-12-09 |
| 明晖 | 1,400,000 | 0 | 1,400,000 | 0 | - | 2024-12-09 |
| 王孟君 | 300,000 | 0 | 300,000 | 0 | - | 2024-12-09 |
| 王慧君 | 226,000 | 0 | 226,000 | 0 | - | 2024-12-09 |
| 李玉兰 | 150,000 | 0 | 0 | 150,0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份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陈珊瑚 | 150,000 | 0 | 0 | 150,0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份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唐娟 | 150,000 | 0 | 4,500 | 145,5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份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合计 | 97,686,486 | 52,608,164 | 82,774,719 | 67,519,93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由206,505,700股减少至205,403,200股,减少1,102,500股,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年8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02,5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办理完成上述1,102,5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6,505,700股减少至205,403,200股。
除上述股份总数变动情况外,本报告期股东结构、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无重大变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92-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26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78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王毅清 | 境内自然人 | 34.15% | 70,144,219 | 0 | 52,608,164 | 17,536,055 | 不适用 | 0 | ||||||||
| 钟雪松 | 境内自然人 | 9.39% | 19,288,356 | 0 | 14,466,267 | 4,822,089 | 不适用 | 0 | ||||||||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7% | 9,800,000 | 0 | 0 | 9,800,000 | 不适用 | 0 | ||||||||
| 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8% | 5,714,285 | 0 | 0 | 5,714,285 | 不适用 | 0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6% | 5,466,194 | -1,269,100 | 0 | 5,466,194 | 不适用 | 0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 | 3,019,921 | -570,000 | 0 | 3,019,921 | 不适用 | 0 | ||||||||
| 农银(湖南)壹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 | 2,639,200 | -2,054,000 | 0 | 2,639,200 | 不适用 | 0 | ||||||||
| 刘建强 | 境内自然人 | 1.20% | 2,462,253 | -814,200 | 0 | 2,462,253 | 不适用 | 0 | ||||||||
| 魏吉荣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706,300 | 1,432,300 | 0 | 1,706,300 | 不适用 | 0 | ||||||||
-93-明晖
| 明晖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400,000 | 0 | 0 | 1,400,000 | 不适用 | 0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毅清与明晖为夫妻关系,王毅清担任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淳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王毅清 | 17,536,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36,055 | ||||||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0,000 | ||||||
| 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14,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5,714,285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66,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5,466,194 | ||||||
| 钟雪松 | 4,822,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22,089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19,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9,921 | ||||||
| 农银(湖南)壹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63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9,200 | ||||||
| 刘建强 | 2,462,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2,253 | ||||||
| 魏吉荣 | 1,70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6,300 | ||||||
| 明晖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毅清与明晖为夫妻关系,王毅清担任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淳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魏吉荣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06,300股,实际合计持有1,706,3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94-
控股股东姓名
|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王毅清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王毅清现任达嘉维康董事长;任同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攀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王毅清 | 本人 | 中国 | 否 |
| 明晖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王毅清现任达嘉维康董事长;任同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攀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明晖就职于长沙市第一中学,任教师,已退休。 | ||
-95-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 |
-96-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的比例(如有)
|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 2024年03月29日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3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748,503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3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122,754股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3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748,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3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122,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 | 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1,102,500 | 0.0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99-审计意见类型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贺梦然、熊雅丽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248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达嘉维康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达嘉维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及附注五(二)1。
达嘉维康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非药品、中药饮片分销及零售。
2024年度达嘉维康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23,342.08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达嘉维康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达嘉维康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选取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十二)及附注五(一)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达嘉维康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76,452.46万元,坏账准备为7,540.88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8,911.58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及附注五(一)15。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达嘉维康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12,990.65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1,729.50万元。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适当性和一贯性;
(5)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中所使用的假设、业务活动的其他领域中所使用的相关假设等一致
(6)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7)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达嘉维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达嘉维康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达嘉维康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达嘉维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达嘉维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达嘉维康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103-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19,852,981.99 | 649,399,091.38 |
| 结算备付金 | 0.00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94,577,751.38 | 100,778,937.17 |
| 应收账款 | 1,689,115,776.88 | 1,565,646,271.0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903,806.98 | 26,239,416.07 |
| 预付款项 | 284,261,705.45 | 220,302,174.39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98,330,476.65 | 97,995,381.7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858,286,712.28 | 629,106,306.7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076,266.69 | 24,607,273.47 |
-104-流动资产合计
| 流动资产合计 | 3,711,405,478.30 | 3,314,074,852.02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112,120.87 | 58,501,661.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5,487,354.16 | 64,026,566.9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697,589,724.43 | 400,241,294.40 |
| 在建工程 | 25,627,643.93 | 151,684,971.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40,863,066.87 | 167,883,358.52 |
| 无形资产 | 135,723,073.72 | 138,166,900.3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1,117,295,047.90 | 717,930,711.43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340,335.53 | 36,956,964.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731,838.12 | 30,085,670.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014,701.74 | 198,102,367.8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66,784,907.27 | 1,963,580,467.73 |
| 资产总计 | 6,178,190,385.57 | 5,277,655,319.75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884,495,548.57 | 1,521,447,379.4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5-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 | 154,379,674.95 | 93,484,050.65 |
| 应付账款 | 552,805,031.22 | 402,725,045.60 |
| 预收款项 | 243,455.21 | 758,151.59 |
| 合同负债 | 71,646,472.14 | 20,400,066.8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013,141.71 | 27,232,564.31 |
| 应交税费 | 38,554,381.30 | 34,129,913.95 |
| 其他应付款 | 178,363,088.37 | 338,682,652.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36,669,031.22 | 12,629,750.0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2,387,708.32 | 113,251,521.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15,942.22 | 2,453,279.1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04,604,444.01 | 2,554,564,625.42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885,846,727.60 | 833,747,035.01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33,487,498.37 | 105,623,118.64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38,571.48 | 90,000.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12,845.66 | 1,981,046.05 |
-106-其他非流动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4,885,643.11 | 941,441,199.71 |
| 负债合计 | 4,329,490,087.12 | 3,496,005,825.13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05,403,200.00 | 206,505,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980,941,807.74 | 989,844,307.74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538,993.51 | 1,297,450.29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6,713,841.43 | 5,644,076.7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561,184,256.91 | 543,939,352.3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56,782,099.59 | 1,747,230,887.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91,918,198.86 | 34,418,607.4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48,700,298.45 | 1,781,649,494.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178,190,385.57 | 5,277,655,319.75 |
法定代表人:王毅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胜利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浩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53,040,306.83 | 111,854,054.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5,383,368.57 | |
| 应收账款 | 163,871,402.27 | 142,003,109.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7-预付款项
| 预付款项 | 28,203,844.79 | 30,162,975.75 |
| 其他应收款 | 641,458,210.72 | 508,755,349.9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60,247,629.33 | 155,125,448.3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0,534.38 | 1,073,432.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2,935,296.89 | 948,974,371.41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99,272,715.75 | 1,573,513,769.4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7,904,094.01 | 9,257,875.98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3,882,517.35 | 34,412,651.08 |
| 无形资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17,550,000.00 | 17,550,00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59,952.22 | 6,914,138.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2,171.34 | 356,046.60 |
-108-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140,000.00 | 191,846,127.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18,651,450.67 | 1,868,850,608.19 |
| 资产总计 | 3,271,586,747.56 | 2,817,824,979.60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77,639,861.11 | 598,322,25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85,200,000.00 | 132,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0,699,960.88 | 24,950,689.99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26,646.61 | 6,849.25 |
| 应付职工薪酬 | 5,388,403.62 | 5,194,471.53 |
| 应交税费 | 1,332,572.96 | 2,778,494.76 |
| 其他应付款 | 312,488,906.71 | 185,321,589.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6,871,506.26 | 20,133,093.0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64.06 | 890.4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9,651,322.21 | 968,708,328.40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541,924,023.61 | 513,369,568.34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5,221,386.83 | 23,266,282.44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114.47 | 178,318.90 |
-109-其他非流动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7,200,524.91 | 536,814,169.68 |
| 负债合计 | 1,966,851,847.12 | 1,505,522,498.08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05,403,200.00 | 206,505,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036,545,314.58 | 1,045,447,814.58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6,713,841.43 | 5,644,076.74 |
| 未分配利润 | 56,072,544.43 | 54,704,890.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04,734,900.44 | 1,312,302,481.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71,586,747.56 | 2,817,824,979.6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5,233,420,808.02 | 3,903,503,781.52 |
| 其中:营业收入 | 5,233,420,808.02 | 3,903,503,781.52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5,163,499,187.90 | 3,845,616,091.66 |
| 其中:营业成本 | 4,193,218,117.46 | 3,326,635,168.95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110-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8,907,219.15 | 14,226,912.05 |
| 销售费用 | 658,116,939.42 | 321,756,276.34 |
| 管理费用 | 166,900,692.95 | 102,366,198.37 |
| 研发费用 | 16,257,767.71 | 7,173,235.40 |
| 财务费用 | 110,098,451.21 | 73,458,300.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98,603,520.77 | 63,103,898.17 |
| 利息收入 | 3,542,484.88 | 5,304,304.33 |
| 加:其他收益 | 29,370,272.45 | 13,027,941.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7,184.75 | -149,608.4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9,540.70 | 601,661.5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209,411.04 | -14,916,121.3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24,905.45 | -6,078,391.6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4,314.43 | 1,106,602.4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964,705.76 | 50,878,111.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15,062.96 | 186,822.6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384,619.70 | 2,511,782.8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995,149.02 | 48,553,151.73 |
-111-减:所得税费用
| 减:所得税费用 | 24,664,954.45 | 10,544,940.4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330,194.57 | 38,008,211.3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330,194.57 | 38,008,211.3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574,897.24 | 34,299,844.15 |
| 2.少数股东损益 | 24,755,297.33 | 3,708,367.1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41,669.15 | 1,297,581.88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41,543.22 | 1,297,450.2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41,543.22 | 1,297,450.2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41,543.22 | 1,297,450.2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125.93 | 131.59 |
-112-税后净额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2,571,863.72 | 39,305,793.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816,440.46 | 35,597,294.4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755,423.26 | 3,708,498.74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3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3 | 0.1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毅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胜利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浩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130,050,091.29 | 991,136,319.86 |
| 减:营业成本 | 1,037,592,723.54 | 900,177,277.93 |
| 税金及附加 | 3,789,898.55 | 2,400,947.02 |
| 销售费用 | 63,536,175.35 | 74,390,063.61 |
| 管理费用 | 11,470,561.00 | 8,223,863.69 |
| 研发费用 | 0.00 | 0.00 |
| 财务费用 | 682,642.76 | 1,169,558.0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0,218.68 | 65,777.78 |
| 利息收入 | 1,635,206.08 | 1,087,443.90 |
| 加:其他收益 | 655,298.19 | 1,036,394.1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0,981.21 | 601,661.5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9,540.70 | 601,661.5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9,777.39 | -289,341.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618,878.3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585.35 | -229,917.5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850,177.45 | 5,274,528.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0,569.30 | 415,444.4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499,608.15 | 4,859,083.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3,801,961.23 | 1,112,436.4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97,646.92 | 3,746,647.3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97,646.92 | 3,746,647.3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114-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697,646.92 | 3,746,647.38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90,187,292.36 | 3,545,345,040.7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821,600.5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284,030.72 | 53,387,221.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71,471,323.08 | 3,599,553,863.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09,422,717.13 | 3,071,622,690.2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115-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2,659,443.67 | 251,385,396.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9,838,245.68 | 100,250,015.0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509,797.41 | 149,165,683.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47,430,203.89 | 3,572,423,786.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41,119.19 | 27,130,076.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9,798.75 | 636,164.3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82,817.15 | 222,998.2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00,000.00 | 3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52,615.90 | 134,859,162.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7,138,465.42 | 226,695,806.7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2,9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6,858,518.81 | 412,223,851.4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40,000.00 | 201,884,307.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5,136,984.23 | 933,703,965.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7,984,368.33 | -798,844,802.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40,000.00 | 8,9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40,000.00 | 8,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20,678,374.14 | 2,065,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7,045,062.55 | 285,073,593.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71,163,436.69 | 2,359,473,593.33 |
-11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40,607,510.18 | 1,289,079,853.3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438,077.51 | 76,050,750.1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087,503.00 | 3,602,219.3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3,112,903.05 | 129,870,919.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0,158,490.74 | 1,495,001,522.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004,945.95 | 864,472,070.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8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938,303.19 | 92,757,345.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3,501,281.25 | 520,743,935.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0,562,978.06 | 613,501,281.2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83,269,555.33 | 990,703,031.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117,575.9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895,801.66 | 47,717,930.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8,165,356.99 | 1,038,538,537.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7,082,514.52 | 758,157,216.3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230,257.82 | 48,922,572.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770,655.96 | 17,640,224.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397,482.79 | 35,001,970.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9,480,911.09 | 859,721,982.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684,445.90 | 178,816,554.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3,852.09 | 155,756.67 |
-11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548,916.66 | 3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622,768.75 | 34,155,756.6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63,156.52 | 2,158,116.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7,835,040.72 | 597,294,658.7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524,000.00 | 4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5,922,197.24 | 643,452,774.8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2,299,428.49 | -609,297,018.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5,000,000.00 | 942,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7,500,000.00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500,000.00 | 942,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5,900,000.00 | 471,5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60,228.00 | 5,988,663.7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34,537.27 | 11,711,476.2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5,094,765.27 | 489,220,140.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05,234.73 | 452,779,859.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0.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09,747.86 | 22,299,396.2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450,054.69 | 73,150,658.4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240,306.83 | 95,450,054.6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118-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6,505,700.00 | 989,844,307.74 | 1,297,450.29 | 5,644,076.74 | 543,939,352.36 | 1,747,230,887.13 | 34,418,607.49 | 1,781,649,494.6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 其他 | 0.00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6,505,700.00 | 989,844,307.74 | 1,297,450.29 | 5,644,076.74 | 543,939,352.36 | 1,747,230,887.13 | 34,418,607.49 | 1,781,649,494.6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2,500.00 | -8,902,500.00 | 1,241,543.22 | 1,069,764.69 | 17,244,904.55 | 9,551,212.46 | 57,499,591.37 | 67,050,803.8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1,543.22 | 26,574,897.24 | 27,816,440.46 | 24,755,423.26 | 52,571,863.7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02,500.00 | -8,902,500.00 | -10,005,000.00 | 3,440,000.00 | -6,565,000.00 | ||||||||||
-119-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02,500.00 | -8,902,500.00 | -10,005,000.00 | 3,440,000.00 | -6,565,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
| 4.其他 | 0.00 | ||||||||||
| (三)利润分配 | 1,069,764.69 | -9,329,992.69 | -8,260,228.00 | 0.00 | -8,260,228.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9,764.69 | -1,069,764.69 | 0.00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260,228.00 | -8,260,228.00 | -8,260,228.00 | ||||||||
| 4.其他 | 0.00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120-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 6.其他 | 0.00 |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 1.本期提取 | 0.00 | ||||||||||||
| 2.本期使用 | 0.00 | ||||||||||||
| (六)其他 | 0.00 | 29,304,168.11 | 29,304,168.11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5,403,200.00 | 980,941,807.74 | 2,538,993.51 | 6,713,841.43 | 561,184,256.91 | 1,756,782,099.59 | 91,918,198.86 | 1,848,700,298.4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6,505,700.00 | 994,551,091.36 | 5,269,412.00 | 516,002,836.70 | 1,722,329,040.06 | 94,899,278.03 | 1,817,228,318.0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121-
前期差错更正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 其他 | 0.00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6,505,700.00 | 994,551,091.36 | 5,269,412.00 | 516,002,836.70 | 1,722,329,040.06 | 94,899,278.03 | 1,817,228,318.0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06,783.62 | 1,297,450.29 | 374,664.74 | 27,936,515.66 | 24,901,847.07 | -60,480,670.54 | -35,578,823.4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97,450.29 | 34,299,844.15 | 35,597,294.44 | 3,708,498.74 | 39,305,793.1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06,783.62 | -4,706,783.62 | -64,189,169.28 | -68,895,952.9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8,900,000.00 | 8,900,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
| 4.其他 | -4,706,783.62 | -4,706,783.62 | -73,089,169.28 | -77,795,952.90 | |||||||||
| (三)利润分配 | 374,664.74 | -6,363,328.49 | -5,988,663.75 | -5,988,663.7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4,664.74 | -374,664.74 | 0.00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
| 3.对所有者 | -5,988,663.75 | -5,988,663.75 | -5,988,663.75 |
-122-
(或股东)的分配
| (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0.00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 6.其他 | 0.00 |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 1.本期提取 | 0.00 | ||||||||||||
| 2.本期使用 | 0.00 | ||||||||||||
| (六)其他 | 0.0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6,505,700.00 | 989,844,307.74 | 1,297,450.29 | 5,644,076.74 | 543,939,352.36 | 1,747,230,887.13 | 34,418,607.49 | 1,781,649,494.6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123-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6,505,700.00 | 1,045,447,814.58 | 5,644,076.74 | 54,704,890.20 | 1,312,302,481.5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6,505,700.00 | 1,045,447,814.58 | 5,644,076.74 | 54,704,890.20 | 1,312,302,481.5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2,500.00 | -8,902,500.00 | 1,069,764.69 | 1,367,654.23 | -7,567,581.0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97,646.92 | 10,697,646.9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02,500.00 | -8,902,500.00 | -10,005,000.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02,500.00 | -8,902,500.00 | -10,005,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124-4.其他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069,764.69 | -9,329,992.69 | -8,260,228.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9,764.69 | -1,069,764.69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260,228.00 | -8,260,228.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5,403,200.00 | 1,036,545,314.58 | 6,713,841.43 | 56,072,544.43 | 1,304,734,900.4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125-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6,505,700.00 | 1,045,447,814.58 | 5,269,412.00 | 57,321,571.31 | 1,314,544,497.8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6,505,700.00 | 1,045,447,814.58 | 5,269,412.00 | 57,321,571.31 | 1,314,544,497.8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4,664.74 | -2,616,681.11 | -2,242,016.3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46,647.38 | 3,746,647.3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74,664.74 | -6,363,328.49 | -5,988,663.7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4,664.74 | -374,664.74 | 0.0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88,663.75 | -5,988,663.75 | ||||||||||
| 3.其他 | ||||||||||||
-126-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6,505,700.00 | 1,045,447,814.58 | 5,644,076.74 | 54,704,890.20 | 1,312,302,481.5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长沙市同健大药房(以下简称同健大药房),同健大药房系由王毅清、尹旭林、易图耀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10月24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登记注册,公司以201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743169413D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5,403,200.00元,股份总数205,403,2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67,519,93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37,883,269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医药流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零售、药品分销及药品生产。产品主要有: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非药品、中药饮片六个大类。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127-
项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核销应收票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128-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核销应收款项融资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 重要的逾期借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或单项金额超过100万 |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5% |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 |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净资产的15%/单项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 |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132-
组合类别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往来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33-
账龄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6个月以内(含,下同) | 0.25 | 5.00 |
| 6个月(不含)-1年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 2-3年 | 20.00 | 20.00 |
| 3-4年 | 40.00 | 40.00 |
| 4-5年 | 70.00 | 7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2、应收票据”之说明。
14、应收款项融资
无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2、应收票据”之说明。
16、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②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②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
①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②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③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a.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b.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无20、其他债权投资无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①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a.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b.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③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a.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b.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适用?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
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138-
类别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0-3% | 3.23%-5.0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3% | 19.40%-33.33%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5 | 0-3% | 19.40%-33.33%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 | 0-3% | 32.33%-33.33% |
| 医疗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3% | 9.70%-20.00% |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 | 0-3% | 32.33%-33.33% |
无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机器设备、医疗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 房屋及建筑物 | 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 |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③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①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139-
项目
|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软件 | 5年(最佳估计数) | 直线法 |
| 专利技术 | 10年(使用权年限) | 直线法 |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产权登记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a.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b.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c.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d.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e.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f.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g.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②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
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无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①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医药分销、医药零售、门诊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住院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
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8、合同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①企业合并;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①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46-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0.00 |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0.00 |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0.00 |
|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0.00 |
-147-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税种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免税、免征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20%;8%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5% |
| 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长沙市芙蓉区达嘉同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海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庆阳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门店和本公司之孙公司庆阳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长沙市芙蓉区达嘉同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及孙公司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海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庆阳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度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4)公司子公司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取得编号为GR20244300276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取得编号为GR2024430004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均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期为三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5)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子公司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享受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148-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488,966.29 | 113,970.98 |
| 银行存款 | 513,070,981.80 | 610,161,276.17 |
| 其他货币资金 | 105,293,033.90 | 39,123,844.23 |
| 合计 | 619,852,981.99 | 649,399,091.38 |
其他说明:
期末受限货币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七-30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无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149-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1,728,932.79 | 47,951,631.83 |
| 商业承兑票据 | 62,848,818.59 | 52,827,305.34 |
| 合计 | 94,577,751.38 | 100,778,937.1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5,511,670.36 | 100.00% | 933,918.98 | 0.98% | 94,577,751.38 | 100,921,110.87 | 100.00% | 142,173.70 | 0.14% | 100,778,937.17 |
| 其中: |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31,728,932.79 | 33.22% | 31,728,932.79 | 47,951,631.83 | 47.51% | 47,951,631.83 | ||||
| 商业承兑汇票 | 63,782,737.57 | 66.78% | 933,918.98 | 1.46% | 62,848,818.59 | 52,969,479.04 | 52.49% | 142,173.70 | 0.27% | 52,827,305.34 |
| 合计 | 95,511,670.36 | 100.00% | 933,918.98 | 0.98% | 94,577,751.38 | 100,921,110.87 | 100.00% | 142,173.70 | 0.14% | 100,778,937.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150-
名称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31,728,932.79 |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63,782,737.57 | 933,918.98 | 1.46% |
| 合计 | 95,511,670.36 | 933,918.98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173.70 | 791,745.28 | 933,918.98 | |||
| 合计 | 142,173.70 | 791,745.28 | 933,918.9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无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6,921,433.32 | |
| 商业承兑票据 | 30,861,330.94 | |
| 合计 | 57,782,764.26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无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151-类别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42,645.64 | 0.38% | 6,642,645.64 | 100.00% | 2,786,339.33 | 0.17% | 2,786,339.33 | 100.00% | ||
| 其中: | ||||||||||
| 怀化达嘉维康一心国药连锁有限公司 | 2,480,573.10 | 2,480,573.10 | 100.00% | |||||||
| 永顺县鑫鹤医药有限公司 | 1,073,478.19 | 1,073,478.19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57,881,986.02 | 99.62% | 68,766,209.14 | 3.91% | 1,689,115,776.88 | 1,629,630,098.00 | 99.83% | 63,983,826.98 | 3.93% | 1,565,646,271.02 |
账龄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483,001,586.80 | 1,396,722,404.55 |
| 6个月以内(含,下同) | 1,126,593,761.31 | 1,028,936,390.91 |
| 6个月(不含)-1年 | 356,407,825.49 | 367,786,013.64 |
| 1至2年 | 185,467,345.25 | 154,587,507.94 |
| 2至3年 | 58,850,116.78 | 42,876,923.77 |
| 3年以上 | 37,205,582.83 | 38,229,601.07 |
| 3至4年 | 20,143,397.77 | 24,938,755.12 |
| 4至5年 | 9,755,481.76 | 11,671,609.02 |
| 5年以上 | 7,306,703.30 | 1,619,236.93 |
| 合计 | 1,764,524,631.66 | 1,632,416,437.33 |
-152-其中:
| 其中: | ||||||||||
| 6个月以内(含,下同) | 1,126,503,023.74 | 2,816,257.59 | 0.25% | |||||||
| 6个月(不含)-1年 | 356,309,162.23 | 17,815,458.11 | 5.00% | |||||||
| 1-2年 | 185,067,089.59 | 18,506,708.96 | 10.00% | |||||||
| 2-3年 | 58,362,363.87 | 11,672,472.77 | 20.00% | |||||||
| 3-4年 | 18,735,190.54 | 7,494,076.22 | 40.00% | |||||||
| 4-5年 | 8,146,401.91 | 5,702,481.34 | 70.00% | |||||||
| 5年以上 | 4,758,754.14 | 4,758,754.14 | 100.00% | |||||||
| 合计 | 1,764,524,631.66 | 100.00% | 75,408,854.78 | 4.27% | 1,689,115,776.88 | 1,632,416,437.33 | 100.00% | 66,770,166.31 | 4.09% | 1,565,646,271.02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86,339.33 | 3,856,306.31 | 6,642,645.6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983,826.98 | 4,024,298.42 | 350.91 | 758,434.65 | 68,766,209.14 | |
| 合计 | 66,770,166.31 | 7,880,604.73 | 350.91 | 758,434.65 | 75,408,854.7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153-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50.9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无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74,047,027.76 | 74,047,027.76 | 4.19% | 185,117.57 | |
| 客户二 | 51,162,677.45 | 51,162,677.45 | 2.90% | 1,130,623.57 | |
| 客户三 | 32,638,168.09 | 32,638,168.09 | 1.85% | 131,193.84 | |
| 客户四 | 29,073,080.09 | 29,073,080.09 | 1.65% | 1,131,442.98 | |
| 客户五 | 27,731,787.59 | 27,731,787.59 | 1.57% | 449,154.29 | |
| 合计 | 214,652,740.98 | 214,652,740.98 | 12.16% | 3,027,532.25 |
5、合同资产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903,806.98 | 26,239,416.07 |
| 合计 | 32,903,806.98 | 26,239,416.0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无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无其他说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无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154-
项目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4,129,326.67 | |
| 合计 | 124,129,326.67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无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无
(8)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98,330,476.65 | 97,995,381.79 |
| 合计 | 98,330,476.65 | 97,995,381.79 |
(1)应收利息
无
(2)应收股利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155-
款项性质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72,826,083.88 | 95,968,217.39 |
| 其他往来款 | 43,350,267.41 | 20,530,917.05 |
| 员工借支及备用金 | 3,931,618.87 | 2,405,107.34 |
| 合计 | 120,107,970.16 | 118,904,241.7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8,330,438.99 | 19,903,592.67 |
| 1至2年 | 14,589,707.25 | 18,272,247.86 |
| 2至3年 | 6,703,639.65 | 32,313,043.84 |
| 3年以上 | 30,484,184.27 | 48,415,357.41 |
| 3至4年 | 4,924,054.42 | 23,546,823.29 |
| 4至5年 | 3,135,325.25 | 3,321,197.00 |
| 5年以上 | 22,424,804.60 | 21,547,337.12 |
| 合计 | 120,107,970.16 | 118,904,241.7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9,107.64 | 0.79% | 949,107.64 | 100.00% | 896,461.28 | 0.75% | 896,461.28 | 100.00% | ||
-156-
其中: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158,862.52 | 99.21% | 20,828,385.87 | 17.48% | 98,330,476.65 | 118,007,780.50 | 99.25% | 20,012,398.71 | 16.96% | 97,995,381.79 |
| 其中: | ||||||||||
| 合计 | 120,107,970.16 | 100.00% | 21,777,493.51 | 18.13% | 98,330,476.65 | 118,904,241.78 | 100.00% | 20,908,859.99 | 17.58% | 97,995,381.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96,461.28 | 896,461.28 | 949,107.64 | 949,107.64 | 100.00% | |
| 合计 | 896,461.28 | 896,461.28 | 949,107.64 | 949,107.6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72,826,083.88 | 3,641,304.21 | 5.00% |
| 账龄组合 | 46,332,778.64 | 17,187,081.66 | 37.09% |
| 其中:1年以内 | 18,920,726.63 | 946,036.32 | 5.00% |
| 1-2年 | 11,920,872.76 | 1,192,087.28 | 10.00% |
| 2-3年 | 332,800.11 | 66,560.02 | 20.00% |
| 3-4年 | 247,321.11 | 98,928.44 | 40.00% |
| 4-5年 | 91,961.47 | 64,373.03 | 70.00% |
| 5年以上 | 14,819,096.56 | 14,819,096.56 | 100.00% |
| 合计 | 119,158,862.52 | 20,828,385.87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103,678.20 | 83,589.24 | 15,721,592.55 | 20,908,859.99 |
-157-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596,043.64 | 596,043.64 | ||
| ——转入第三阶段 | -33,280.01 | 33,280.01 | ||
| 本期计提 | -215,292.71 | 545,734.41 | 206,619.33 | 537,061.03 |
| 其他变动 | 294,998.69 | 36,573.80 | 331,572.49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587,340.54 | 1,192,087.28 | 15,998,065.69 | 21,777,493.5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96,461.28 | 52,646.36 | 949,107.6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012,398.71 | 815,987.16 | 20,828,385.87 | |||
| 合计 | 20,908,859.99 | 868,633.52 | 21,777,493.5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无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58-数的比例
| 数的比例 | |||||
| 客户一 | 押金及保证金 | 25,020,000.00 | 1年以内 | 20.82% | 1,251,000.00 |
| 客户二 | 往来款 | 14,600,000.00 | 5年以上 | 12.16% | 14,600,000.00 |
| 客户三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8.33% | 500,000.00 |
| 客户四 | 往来款 | 4,223,241.86 | 1年以内1.15万,1-2年421.17万 | 3.52% | 421,749.19 |
| 客户五 | 押金及保证金 | 3,836,800.00 | 5年以上 | 3.19% | 191,840.00 |
| 合计 | 57,680,041.86 | 48.02% | 16,964,589.1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无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253,577,192.98 | 89.20% | 198,706,479.51 | 90.20% |
| 1至2年 | 19,182,477.85 | 6.75% | 16,068,667.36 | 7.29% |
| 2至3年 | 7,675,304.40 | 2.70% | 4,687,452.13 | 2.13% |
| 3年以上 | 3,826,730.22 | 1.35% | 839,575.39 | 0.38% |
| 合计 | 284,261,705.45 | 220,302,174.39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 供应商一 | 2,171,588.09 | 因供应商集团内部架构调整,经双方协商,业务将转至集团内另一主体承接。 |
| 供应商二 | 1,582,673.25 | 因供应商集团内部架构调整,经双方协商,业务将转至集团内另一主体承接。 |
| 合计 | 3,754,261.34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159-供应商一
| 供应商一 | 72,467,190.56 | 25.49 |
| 供应商二 | 10,218,567.56 | 3.59 |
| 供应商三 | 9,800,010.00 | 3.45 |
| 供应商四 | 8,119,605.54 | 2.86 |
| 供应商五 | 6,349,395.78 | 2.23 |
| 合计 | 106,954,769.44 | 37.62 |
其他说明:
无
9、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9,906,642.21 | 63,115.34 | 9,843,526.87 | 21,488,935.40 | 1,202,073.62 | 20,286,861.78 |
| 库存商品 | 824,473,987.11 | 4,480,850.88 | 819,993,136.23 | 581,703,122.63 | 5,461,888.46 | 576,241,234.17 |
| 周转材料 | 6,132,128.11 | 6,132,128.11 | 8,171,900.97 | 8,171,900.97 | ||
| 发出商品 | 647,388.74 | 647,388.74 | 157,372.14 | 157,372.14 | ||
| 自制半成品 | 8,263,101.41 | 8,263,101.41 | 14,466,499.98 | 712,952.97 | 13,753,547.01 | |
| 低值易耗品 | 123,948.93 | 123,948.93 | 96,110.74 | 96,110.74 | ||
| 生产成本 | 13,283,481.99 | 13,283,481.99 | 10,399,279.92 | 10,399,279.92 | ||
| 合计 | 862,830,678.50 | 4,543,966.22 | 858,286,712.28 | 636,483,221.78 | 7,376,915.05 | 629,106,306.73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160-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202,073.62 | 63,115.34 | 1,202,073.62 | 63,115.34 | ||
| 库存商品 | 5,461,888.46 | 3,252,496.26 | 1,378,463.06 | 5,611,996.90 | 4,480,850.88 | |
| 自制半成品 | 712,952.97 | 712,952.97 | ||||
| 合计 | 7,376,915.05 | 3,315,611.60 | 1,378,463.06 | 7,527,023.49 | 4,543,966.22 | |
注:其他增加系本期合并增加。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
|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 自制半成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无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无无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无10、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161-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1,453,908.91 | 17,537,481.82 |
| 预缴所得税税款 | 292,780.32 | 2,522,118.89 |
| 预付门店租赁款 | 3,660,181.02 | 1,399,367.86 |
| 预付服务费 | 544,942.07 | 217,264.59 |
| 信用证手续费 | 6,443,479.42 | 2,931,040.31 |
| 其他 | 1,680,974.95 | |
| 合计 | 34,076,266.69 | 24,607,273.47 |
其他说明:
无
13、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4、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 |
-162-因
| 因 | |||||||
| 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487,354.16 | 9,026,566.92 | 1,460,787.24 | 2,538,993.51 | |||
| 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张家口德医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 合计 | 65,487,354.16 | 64,026,566.92 | 1,460,787.24 | 2,538,993.51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无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无其他说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公司持有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德医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均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6、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58,501,661.57 | -389,540.70 | 58,112,120.87 | |||||||||
-163-小计
| 小计 | 58,501,661.57 | -389,540.70 | 58,112,120.87 | ||
| 合计 | 58,501,661.57 | -389,540.70 | 58,112,120.8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9、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0、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697,589,724.43 | 400,241,294.40 |
| 合计 | 697,589,724.43 | 400,241,294.4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医疗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13,706,101.65 | 83,624,399.38 | 19,971,722.06 | 13,841,606.90 | 11,938,240.16 | 20,349,206.70 | 563,431,276.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2,541,693.53 | 43,786,606.48 | 21,320,418.11 | 1,838,627.64 | 70,000.00 | 5,692,103.36 | 355,249,449.12 |
-164-
(1)购置
| (1)购置 | 8,034,685.18 | 4,454,096.37 | 720,531.05 | 70,000.00 | 615,601.16 | 13,894,913.76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2,541,693.53 | 21,368,827.55 | 4,810,504.07 | 308,721,025.15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1,368,827.55 | 16,866,321.74 | 1,118,096.59 | 265,998.13 | 32,633,510.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000.00 | 1,184,771.05 | 642,180.65 | 746,304.07 | 132,650.22 | 2,725,905.99 | |
| (1)处置或报废 | 20,000.00 | 1,184,771.05 | 642,180.65 | 746,304.07 | 132,650.22 | 2,725,905.99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696,227,795.18 | 126,226,234.81 | 40,649,959.52 | 14,933,930.47 | 12,008,240.16 | 25,908,659.84 | 915,954,819.98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83,427,300.49 | 38,683,370.27 | 10,486,791.66 | 8,649,789.23 | 7,968,463.03 | 13,974,267.77 | 163,189,982.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85,660.20 | 17,727,476.31 | 15,351,547.36 | 1,915,493.13 | 2,063,598.37 | 1,950,825.15 | 56,594,600.52 |
| (1)计提 | 17,585,660.20 | 12,059,722.64 | 7,745,333.30 | 1,611,217.97 | 2,063,598.37 | 1,761,528.11 | 42,827,060.59 |
| (2)企业合并增加 | 5,667,753.67 | 7,606,214.06 | 304,275.16 | 189,297.04 | 13,767,539.93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82.12 | 435,211.62 | 475,753.70 | 485,325.27 | 20,514.71 | 1,419,487.42 | |
| (1)处置或报废 | 2,682.12 | 435,211.62 | 475,753.70 | 485,325.27 | 20,514.71 | 1,419,487.42 | |
| (2)投资者退出 | |||||||
| 4.期末余额 | 101,010,278.57 | 55,975,634.96 | 25,362,585.32 | 10,079,957.09 | 10,032,061.40 | 15,904,578.21 | 218,365,095.5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5,217,516.61 | 70,250,599.85 | 15,287,374.20 | 4,853,973.38 | 1,976,178.76 | 10,004,081.63 | 697,589,724.43 |
-165-
2.期初账面价值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0,278,801.16 | 44,941,029.11 | 9,484,930.40 | 5,191,817.67 | 3,969,777.13 | 6,374,938.93 | 400,241,294.4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8,677,327.3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产业园基地 | 277,220,837.37 | 办理中,预计2025年办妥 |
其他说明:
无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无
21、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25,627,643.93 | 151,684,971.83 |
| 合计 | 25,627,643.93 | 151,684,971.8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66-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3,681,667.61 | 3,681,667.61 | 136,845,709.98 | 136,845,709.98 | ||
| 生物制药厂房建设工程 | 19,156,599.30 | 19,156,599.30 | 7,858,547.93 | 7,858,547.93 | ||
| 待安装设备及软件 | 2,419,246.02 | 2,419,246.02 | ||||
| 制剂车间净化工程 | 3,185,321.10 | 3,185,321.10 | ||||
| 静配中心安装工程 | 1,376,146.80 | 1,376,146.80 | ||||
| 宿舍楼改造工程 | 1,990,788.03 | 1,990,788.03 | ||||
| 外墙翻新工程 | 798,588.99 | 798,588.99 | ||||
| 合计 | 25,627,643.93 | 25,627,643.93 | 151,684,971.83 | 151,684,971.8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408,820,000.00 | 136,845,709.98 | 175,421,803.06 | 304,019,683.24 | 4,566,162.19 | 3,681,667.61 | 82.14% | 95% | 募集资金 | |||
| 生物制药厂房建设工程 | 33,000,000.00 | 7,858,547.93 | 12,619,778.60 | 1,321,727.23 | 19,156,599.30 | 62.06% | 80% | 公司自有资金 | ||||
| 合计 | 441,820,000.00 | 144,704,257.91 | 188,041,581.66 | 305,341,410.47 | 4,566,162.19 | 22,838,266.91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2、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3、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167-
项目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78,795,741.77 | 278,795,741.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677,254.12 | 280,677,254.12 |
| 1)租入 | 94,423,310.45 | 94,423,310.45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86,253,943.67 | 186,253,943.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9,289,337.98 | 119,289,337.98 |
| (1)处置 | 74,375,937.61 | 74,375,937.61 |
| (2)合同到期 | 44,913,400.37 | 44,913,400.37 |
| 4.期末余额 | 440,183,657.91 | 440,183,657.9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10,912,383.25 | 110,912,383.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951,812.88 | 162,951,812.88 |
| (1)计提 | 95,990,089.81 | 95,990,089.8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66,961,723.07 | 66,961,723.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543,605.09 | 74,543,605.09 |
| (1)处置 | 29,630,204.72 | 29,630,204.72 |
| (2)合同到期 | 44,913,400.37 | 44,913,400.37 |
-168-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99,320,591.04 | 199,320,591.04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863,066.87 | 240,863,066.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7,883,358.52 | 167,883,358.52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8,499,495.00 | 42,255,203.40 | 6,579,603.87 | 157,334,302.27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6,339.18 | 787,500.00 | 4,058,849.31 | 5,872,688.49 | |
| (1)购置 | 787,500.00 | 227,673.30 | 1,015,173.30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91,353.00 | 291,353.00 | |||
| (4)在建工程转入 | 1,026,339.18 | 3,539,823.01 | 4,566,162.1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250.00 | 30,250.00 |
-169-
(1)处置
| (1)处置 | 30,250.00 | 30,250.00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09,525,834.18 | 43,042,703.40 | 10,608,203.18 | 163,176,740.76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9,659,782.63 | 5,016,840.41 | 4,490,778.93 | 19,167,401.97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71,809.42 | 4,268,782.86 | 1,152,271.69 | 8,292,863.97 | |
| (1)计提 | 2,871,809.42 | 4,268,782.86 | 860,918.69 | 8,001,510.97 | |
| (2)企业合并增加 | 291,353.00 | 291,353.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98.90 | 6,598.90 | |||
| (1)处置 | 6,598.90 | 6,598.90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2,531,592.05 | 9,285,623.27 | 5,636,451.72 | 27,453,667.04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994,242.13 | 33,757,080.13 | 4,971,751.46 | 135,723,073.72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839,712.37 | 37,238,362.99 | 2,088,824.94 | 138,166,900.3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无其他说明:
期末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170-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33,507,508.40 | 133,507,508.40 | ||||
|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6,784,000.00 | 16,784,000.00 | ||||
| 株洲汉方国药 | 17,550,000.00 | 17,550,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 | 3,534,000.00 | 3,534,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 | 3,034,500.00 | 3,034,500.00 | ||||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43,746,867.32 | 243,746,867.32 | ||||
|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2,199,551.71 | 52,199,551.71 | ||||
| 新化达嘉维康世贸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等12个主体 | 7,788,000.00 | 7,788,000.00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39,786,284.00 | 239,786,284.00 | ||||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8,505,000.00 | 8,505,000.00 |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27,136,157.71 | 27,136,157.71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299,920,940.66 | 299,920,940.66 | ||||
| 山西新森联 | 14,776,172.25 | 14,776,172.25 |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1,637,480.89 | 61,637,480.89 | ||||
| 合计 | 717,930,711.43 | 411,975,751.51 | 1,129,906,462.94 |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171-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827,177.22 | 1,827,177.22 | ||
| 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 | 3,534,000.00 | 3,534,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 | 3,034,500.00 | 3,034,5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世贸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等12个主体 | 3,226,443.67 | 3,226,443.67 |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89,294.15 | 989,294.15 | ||
| 合计 | 12,611,415.04 | 12,611,415.04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达嘉维康湖南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 | 湖南区零售业务 | 否 |
| 达嘉维康宁夏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 | 宁夏区零售业务 | 是 |
| 达嘉维康海南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 | 海南区零售业务 | 是 |
| 达嘉维康北京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 | 北京区零售业务 | 不适用 |
| 达嘉维康山西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 | 山西区零售业务 | 不适用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 | 湖南区中药生产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 达嘉维康湖南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株洲汉方国药;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等12个主体。 |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株洲汉方国药;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等12个主体;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湖南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公司不断加强对于收购资产的区域整合,对新项目在收购后均按管理架构合并运营 |
其他说明:
无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72-项目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达嘉维康湖南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173,146,007.76 | 155,040,000.00 | 18,106,007.76 | 5年 | 5%-10% | 2% | 12.02% |
| 达嘉维康宁夏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514,691,692.79 | 540,970,000.00 | 5年 | 3%-8% | 2% | 11.06% | |
| 达嘉维康海南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54,642,115.62 | 69,610,000.00 | 5年 | 4%-6% | 2% | 12.22% | |
| 达嘉维康北京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46,377,971.94 | 58,030,000.00 | 5年 | 2%-5% | 2% | 12.49% | |
| 达嘉维康山西地区医药商业资产组 | 629,709,393.80 | 672,000,000.00 | 5年 | 3%-9% | 2% | 12.19%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93,018,661.82 | 354,300,000.00 | 5年 | 4%-6% | 0% | 10.72% | |
| 合计 | 1,711,585,843.73 | 1,849,950,000.00 | 18,106,007.76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集团的部分股权收购协议中包含利润相关的业绩承诺,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和本集团的预测,该等业绩承诺未对商誉减值测试产生影响”。
2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173-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31,746,280.28 | 26,830,577.79 | 17,568,897.03 | 798,588.99 | 40,209,372.05 |
| 服务费 | 3,981,828.20 | 7,791,227.42 | 4,014,401.09 | 7,758,654.53 | |
| 互联网接入费 | 1,166,996.28 | 842,574.09 | 324,422.19 | ||
| 房租 | 61,860.04 | 84,240.00 | 98,213.28 | 47,886.76 | |
| 合计 | 36,956,964.80 | 34,706,045.21 | 22,524,085.49 | 798,588.99 | 48,340,335.53 |
其他说明:
无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80,886,739.98 | 14,635,705.99 | 74,289,255.06 | 18,232,350.3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023,607.07 | 1,123,718.67 | 1,408,724.70 | 305,970.37 |
| 可抵扣亏损 | 89,507,667.42 | 22,262,550.59 | 52,640,811.12 | 11,482,815.70 |
| 租赁负债税会差异 | 216,789,312.94 | 45,400,382.12 | 153,718,093.83 | 27,277,448.75 |
| 合同负债(会员积分) | 17,821,162.71 | 4,347,482.83 | ||
| 合计 | 410,028,490.12 | 87,769,840.20 | 282,056,884.71 | 57,298,585.1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87,354.16 | 448,103.12 | 1,526,566.92 | 228,985.04 | |
| 使用权资产税会差异 | 240,863,066.87 | 50,102,744.62 | 167,883,358.52 | 28,964,976.07 | |
| 合计 | 243,850,421.03 | 50,550,847.74 | 169,409,925.44 | 29,193,961.11 |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174-
项目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038,002.08 | 42,731,838.12 | 27,212,915.06 | 30,085,670.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038,002.08 | 5,512,845.66 | 27,212,915.06 | 1,981,046.0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1,777,493.51 | 20,908,859.99 |
| 可抵扣亏损 | 42,964,247.39 | 39,895,521.43 |
| 递延收益 | 38,571.48 | 90,000.01 |
| 商誉减值准备 | 12,611,415.04 | |
| 合计 | 77,391,727.42 | 60,894,381.4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4年 | 5,452,540.32 | ||
| 2025年 | 6,222,085.70 | 6,222,085.70 | |
| 2026年 | 6,683,134.60 | 6,683,134.60 | |
| 2027年 | 7,972,099.33 | 7,972,099.33 | |
| 2028年 | 13,565,661.48 | 13,565,661.48 | |
| 2029年 | 8,521,266.28 | ||
| 合计 | 42,964,247.39 | 39,895,521.43 |
其他说明:
无
2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75-预付工程设备款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874,701.74 | 3,874,701.74 | 3,688,060.84 | 3,688,060.84 | ||
| 预付股权收购定金 | 31,140,000.00 | 31,140,000.00 | 194,414,307.00 | 194,414,307.00 | ||
| 合计 | 35,014,701.74 | 35,014,701.74 | 198,102,367.84 | 198,102,367.84 |
其他说明:
无
3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99,290,003.93 | 99,290,003.93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POS机押金 | 35,897,810.13 | 35,897,810.13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POS机押金 |
| 应收票据 | 57,782,764.26 | 57,505,789.66 | 已背书或贴现 | 已背书或贴现尚未终止确认 | 88,137,515.35 | 88,019,828.54 | 已背书或贴现 | 已背书或贴现尚未终止确认 |
| 存货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固定资产 | 240,150,015.00 | 179,961,216.02 | 抵押 | 抵押贷款 | 242,217,518.26 | 185,667,673.82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无形资产 | 28,718,906.00 | 23,609,512.59 | 抵押 | 抵押贷款 | 28,718,906.00 | 23,896,701.69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应收账款 | 52,363,983.80 | 51,729,668.03 | 质押 | 质押贷款 | ||||
| 合计 | 425,941,689.19 | 360,366,522.20 | 458,335,733.54 | 396,211,682.21 | ||||
其他说明:
2023年9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以持有的湖南天济草堂股份有限公司85.7143%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6,150.00万元。
2023年6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签订《质押合同》,公司以持有的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51%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882.00万元。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子公司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区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1,101万股作
为质押物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176-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17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986,061,871.75 | 1,022,5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07,050,000.00 | 70,000,000.00 |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49,000,000.00 |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90,081,457.94 | 198,895,654.43 |
| 预提借款利息 | 1,302,218.88 | 1,051,725.00 |
| 合计 | 1,884,495,548.57 | 1,521,447,379.4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无其他说明:
无
32、交易性金融负债无
33、衍生金融负债无
34、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200,000.00 |
-177-银行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 | 144,179,674.95 | 93,484,050.65 |
| 合计 | 154,379,674.95 | 93,484,050.6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502,809,679.65 | 396,875,947.48 |
| 工程及设备款 | 49,995,351.57 | 5,849,098.12 |
| 合计 | 552,805,031.22 | 402,725,045.6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无
3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股利 | 36,669,031.22 | 12,629,750.05 |
| 其他应付款 | 141,694,057.15 | 326,052,902.26 |
| 合计 | 178,363,088.37 | 338,682,652.31 |
(1)应付利息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收购门店原始股东分红款 | 36,669,031.22 | 12,629,750.05 |
| 合计 | 36,669,031.22 | 12,629,750.0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78-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16,870,522.61 | 8,404,137.16 |
| 往来款 | 21,894,074.23 | 7,971,286.05 |
| 股权收购款 | 94,499,718.82 | 307,565,277.73 |
| 其他 | 8,429,741.49 | 2,112,201.32 |
| 合计 | 141,694,057.15 | 326,052,902.2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无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金 | 243,455.21 | 758,151.59 |
| 合计 | 243,455.21 | 758,151.5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71,646,472.14 | 20,400,066.85 |
| 合计 | 71,646,472.14 | 20,400,066.85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无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179-
项目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会员积分 | 24,439,988.73 | 主要系合并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期初数所致 |
| 合计 | 24,439,988.73 | ——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7,057,203.52 | 395,714,685.37 | 387,826,951.97 | 34,944,936.92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5,360.79 | 35,177,027.45 | 35,284,183.45 | 68,204.79 |
| 三、辞退福利 | 117,401.00 | 117,401.00 | ||
| 合计 | 27,232,564.31 | 431,009,113.82 | 423,228,536.42 | 35,013,141.7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415,011.30 | 361,537,920.40 | 353,510,904.27 | 33,442,027.43 |
| 2、职工福利费 | 4,722.00 | 10,986,471.79 | 10,991,193.79 | |
| 3、社会保险费 | 290,563.59 | 17,096,842.01 | 17,347,748.36 | 39,657.2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6,588.30 | 16,150,961.49 | 16,399,447.57 | 38,102.22 |
| 工伤保险费 | 3,975.29 | 945,880.52 | 948,300.79 | 1,555.02 |
| 4、住房公积金 | 4,192,840.00 | 4,192,840.00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46,906.63 | 1,900,611.17 | 1,784,265.55 | 1,463,252.25 |
| 合计 | 27,057,203.52 | 395,714,685.37 | 387,826,951.97 | 34,944,936.9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0,227.35 | 33,883,667.04 | 33,977,795.99 | 66,098.40 |
| 2、失业保险费 | 15,133.44 | 1,293,360.41 | 1,306,387.46 | 2,106.39 |
| 合计 | 175,360.79 | 35,177,027.45 | 35,284,183.45 | 68,204.79 |
其他说明:
无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180-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541,794.00 | 5,763,620.71 |
| 企业所得税 | 22,219,295.93 | 17,319,717.21 |
| 个人所得税 | 643,558.17 | 74,465.4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84,667.47 | 1,432,755.03 |
| 房产税 | 7,482,170.12 | 7,482,170.12 |
| 教育费附加 | 1,041,432.01 | 1,108,460.60 |
| 印花税 | 714,155.15 | 586,710.24 |
| 土地使用税 | 30,879.00 | 30,879.00 |
| 其他 | 396,429.45 | 331,135.62 |
| 合计 | 38,554,381.30 | 34,129,913.95 |
其他说明:
无
41、持有待售负债无
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9,085,893.74 | 65,156,546.43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3,301,814.58 | 48,094,975.19 |
| 合计 | 382,387,708.32 | 113,251,521.62 |
其他说明:
无
4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181-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6,715,942.22 | 2,453,279.11 |
| 合计 | 6,715,942.22 | 2,453,279.11 |
其他说明:
无
4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678,296,064.70 | 525,000,000.00 |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206,660,000.00 | 217,820,000.00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90,000,000.00 | |
| 预提长期借款利息 | 890,662.90 | 927,035.01 |
| 合计 | 885,846,727.60 | 833,747,035.0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45、应付债券无
46、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42,607,529.43 | 114,985,978.38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120,031.06 | -9,362,859.74 |
| 合计 | 133,487,498.37 | 105,623,118.64 |
其他说明:
无
47、长期应付款
无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
49、预计负债无50、递延收益
单位:元
-182-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90,000.01 | 51,428.53 | 38,571.48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 合计 | 90,000.01 | 51,428.53 | 38,571.48 |
其他说明:
无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
52、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206,505,700.00 | -1,102,500.00 | -1,102,500.00 | 205,403,200.00 | |||
其他说明: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02,5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0.5339%,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000.00元(含交易费用)。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减少公司股本1,102,500.00元,同时减少资本公积8,902,500.00元。
53、其他权益工具
无
54、资本公积
单位:元
-183-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89,844,307.74 | 8,902,500.00 | 980,941,807.74 | |
| 合计 | 989,844,307.74 | 8,902,500.00 | 980,941,807.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减少请详见本财务年报第十节-七-52之相关内容。
55、库存股
无
5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97,450.29 | 1,460,787.24 | 219,118.09 | 1,241,543.22 | 125.93 | 2,538,993.51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97,450.29 | 1,460,787.24 | 219,118.09 | 1,241,543.22 | 125.93 | 2,538,993.51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97,450.29 | 1,460,787.24 | 219,118.09 | 1,241,543.22 | 125.93 | 2,538,993.51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7、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8、盈余公积
单位:元
-184-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5,644,076.74 | 1,069,764.69 | 6,713,841.43 | |
| 合计 | 5,644,076.74 | 1,069,764.69 | 6,713,841.4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法定盈余公积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69,764.69元。
5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3,939,352.36 | 516,853,940.76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851,104.06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43,939,352.36 | 516,002,836.70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574,897.24 | 34,299,844.15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69,764.69 | 374,664.74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260,228.00 | 5,988,663.7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61,184,256.91 | 543,939,352.3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220,091,079.47 | 4,187,093,609.23 | 3,894,137,162.50 | 3,323,441,808.75 |
| 其他业务 | 13,329,728.55 | 6,124,508.23 | 9,366,619.02 | 3,193,360.20 |
-185-合计
| 合计 | 5,233,420,808.02 | 4,193,218,117.46 | 3,903,503,781.52 | 3,326,635,168.9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本期数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5,224,784,087.59 | 4,188,694,850.56 | 5,224,784,087.59 | 4,188,694,850.56 | ||||
| 其中: | ||||||||
| 医药分销 | 2,213,933,648.42 | 1,967,572,751.18 | 2,213,933,648.42 | 1,967,572,751.18 | ||||
| 药店零售 | 2,691,903,117.43 | 2,085,550,251.26 | 2,691,903,117.43 | 2,085,550,251.26 | ||||
| 医院收入 | 14,410,430.45 | 12,290,302.66 | 14,410,430.45 | 12,290,302.66 | ||||
| 药品生产收入 | 299,843,883.17 | 123,281,545.46 | 299,843,883.17 | 123,281,545.46 | ||||
| 其他收入 | 4,693,008.12 | 4,693,008.12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5,224,784,087.59 | 5,224,784,087.59 | ||
| 其中: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221,056,540.66 | 5,221,056,540.66 |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727,546.93 | 3,727,546.93 |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186-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元。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无
6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合计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55,012.82 | 3,817,814.12 |
| 教育费附加 | 4,618,897.93 | 2,746,520.04 |
| 房产税 | 3,420,464.43 | 3,283,235.58 |
| 土地使用税 | 1,505,860.16 | 1,258,739.76 |
| 印花税 | 2,961,818.79 | 3,113,564.55 |
| 其他 | 145,165.02 | 7,038.00 |
| 合计 | 18,907,219.15 | 14,226,912.05 |
其他说明:
无
62、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87-工资及福利
| 工资及福利 | 87,774,996.05 | 56,889,783.00 |
| 折旧费及摊销 | 27,517,127.12 | 17,010,556.63 |
| 修理费、维护费 | 3,607,527.34 | 2,736,376.29 |
| 业务招待费 | 4,022,707.13 | 2,208,441.19 |
| 咨询服务费用 | 9,779,746.62 | 7,008,439.81 |
| 办公费 | 13,539,168.87 | 5,941,305.78 |
| 交通差旅费 | 5,604,532.37 | 3,493,950.05 |
| 存货报损 | 5,358,101.93 | 1,744,427.03 |
| 其他 | 9,696,785.52 | 5,332,918.59 |
| 合计 | 166,900,692.95 | 102,366,198.37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及福利 | 317,498,147.09 | 178,591,845.30 |
| 业务招待费 | 8,696,827.20 | 8,117,178.00 |
| 差旅费 | 10,363,770.80 | 11,098,807.93 |
| 折旧摊销费 | 107,259,601.25 | 50,734,429.72 |
| 办公及水电费 | 19,445,867.68 | 9,477,149.61 |
| 推广服务费 | 77,901,470.94 | 34,336,910.76 |
| 咨询服务费 | 84,743,246.57 | 10,978,774.00 |
| 租赁费 | 12,642,994.22 | 5,535,098.41 |
| 装修维护费 | 8,484,201.23 | 10,108,641.65 |
| 材料费 | 5,908,379.11 | 2,219,310.93 |
| 其他 | 5,172,433.33 | 558,130.03 |
| 合计 | 658,116,939.42 | 321,756,276.34 |
其他说明:
无
64、研发费用
单位:元
-188-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1,155,344.12 | 726,712.91 |
| 直接投入 | 668,708.42 | 1,173,251.67 |
| 折旧摊销费用 | 856,596.21 | 100,492.26 |
| 委托研发费 | 12,322,189.33 | 4,621,886.78 |
| 咨询服务费 | 188,679.24 | 117,524.53 |
| 其他 | 1,066,250.39 | 433,367.25 |
| 合计 | 16,257,767.71 | 7,173,235.40 |
其他说明:
无
65、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98,603,520.77 | 63,103,898.17 |
| 减:利息收入 | 3,542,484.88 | 5,304,304.33 |
| 汇兑损失 | -0.96 | -0.83 |
| 减:汇兑收益 | 0.00 | |
| 租赁未确认融资费用 | 9,214,037.42 | 6,410,578.38 |
| 手续费 | 5,823,378.86 | 9,248,129.16 |
| 其他 | 0.00 | |
| 合计 | 110,098,451.21 | 73,458,300.55 |
其他说明:
无
66、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1,428.53 | 8,571.43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024,732.43 | 1,767,818.97 |
-189-增值税减免
| 增值税减免 | 23,555,650.50 | 10,643,457.91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34,015.62 | 34,891.58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04,445.37 | 573,201.15 |
67、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6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69、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9,540.70 | 601,661.57 |
| 企业拆借利息收入 | 52,383.33 | |
| 理财产品收益 | 369,798.75 | 636,164.37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 | -409,826.13 | -1,387,434.41 |
| 合计 | -377,184.75 | -149,608.47 |
其他说明:
无
7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91,745.28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880,604.73 | -14,916,121.39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37,061.03 | |
| 合计 | -9,209,411.04 | -14,916,121.39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190-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13,490.41 | -6,078,391.61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12,611,415.04 | |
| 合计 | -13,124,905.45 | -6,078,391.61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8,976.55 | 597,084.66 |
| 使用权资产处置 | 1,355,337.88 | 509,517.83 |
| 合计 | 1,384,314.43 | 1,106,602.49 |
7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0,285.80 | 21,666.63 | 10,285.80 |
| 罚没收入 | 26,060.40 | ||
| 其他 | 2,404,777.16 | 139,095.63 | 2,404,777.16 |
| 合计 | 2,415,062.96 | 186,822.66 | 2,415,062.96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2,029,523.95 | 1,053,940.41 | 2,029,523.95 |
| 罚没支出 | 554,866.61 | 623,745.78 | 554,866.61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8,263.39 | 503,903.69 | 68,263.39 |
-191-其他
| 其他 | 1,731,965.75 | 330,192.97 | 1,731,965.75 |
| 合计 | 4,384,619.70 | 2,511,782.85 | 4,384,619.70 |
其他说明:
无
7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4,367,061.41 | 22,366,326.76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702,106.96 | -11,821,386.33 |
| 合计 | 24,664,954.45 | 10,544,940.4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75,995,149.02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998,787.27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368,084.32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013,128.26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0.00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04,471.5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6,355.98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054,465.48 |
| 研发加计扣除及其他调减事项的影响 | -2,068,549.48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247,091.72 |
| 所得税费用 | 24,664,954.45 |
其他说明:
无
7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七-56之说明。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192-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票据保证金 | 35,897,810.13 | 15,183,494.59 |
| 收回押金保证金 | 33,980,210.50 | 30,931,556.35 |
| 政府补助 | 5,024,732.43 | 1,767,818.97 |
| 利息收入 | 3,542,484.88 | 5,304,304.33 |
| 其他 | 2,838,792.78 | 200,047.61 |
| 合计 | 81,284,030.72 | 53,387,221.8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 | 274,104,660.00 | 107,953,663.89 |
| 票据保证金等 | 99,290,003.93 | 28,821,250.22 |
| 押金保证金 | 3,670,106.90 | 1,134,761.47 |
| 其他 | 8,445,026.58 | 11,256,008.32 |
| 合计 | 385,509,797.41 | 149,165,683.9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股权收购定金 | 25,500,000.00 | 34,000,000.00 |
-193-合计
| 合计 | 25,500,000.00 | 34,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57,503,358.00 | |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00,320,000.00 | |
|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1,840,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 | 3,660,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1,190,000.00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166,900,664.00 |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6,096,000.00 |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1,637,480.04 | |
| 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山西新森联9家药房 | 14,776,172.25 |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5,971,834.45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6,330,650.36 | |
| 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 | -340,620.16 | |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805,635.07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4,935,274.09 |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271,475.47 |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659,412.71 |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1,529,598.38 | |
| 株洲汉方国药 | 6,729,695.81 | 5,574,000.00 |
| 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910,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万礼仁药房有限公司 | 820,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天华药房有限公司 | 710,000.00 | |
| 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 | 2,290,000.00 |
-194-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928,000.00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0,848,253.19 | |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9,604,050.86 | |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40,480,000.00 | |
| 合计 | 496,858,518.81 | 412,223,851.4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预付门店及股权转让款 | 31,140,000.00 | 201,884,307.00 |
| 合计 | 31,140,000.00 | 201,884,307.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票据贴现 | 342,045,062.55 | 285,073,593.33 |
| 收到少数股东拆借款 | 5,000,000.00 | |
| 合计 | 347,045,062.55 | 285,073,593.3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长期租赁费 | 96,958,738.45 | 51,833,154.97 |
| 偿还到期的贴息票据 | 90,000,000.00 | 41,000,000.00 |
| 偿还少数股东拆借款 | 66,149,164.60 |
-195-回购二级市场股票
| 回购二级市场股票 | 10,005,000.00 |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37,037,764.27 | |
| 合计 | 263,112,903.05 | 129,870,919.2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1,521,447,379.43 | 2,277,461,371.99 | 121,495,203.29 | 1,771,374,908.44 | 264,533,497.70 | 1,884,495,548.57 |
| 应付股利 | 12,629,750.05 | 39,151,229.57 | 12,347,731.00 | 2,764,217.40 | 36,669,031.22 | |
| 其他应付款 | 5,000,000.00 | 61,149,164.60 | 66,149,164.60 |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98,903,581.44 | 385,262,064.70 | 44,089,923.45 | 143,322,948.25 | 1,184,932,621.34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3,718,093.83 | 206,131,028.34 | 96,958,738.45 | 46,101,070.77 | 216,789,312.95 | |
| 合计 | 2,586,698,804.75 | 2,667,723,436.69 | 472,016,549.25 | 2,090,153,490.74 | 313,398,785.87 | 3,322,886,514.0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无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447,816,416.85 | 557,834,153.24 |
| 其中:支付货款 | 447,816,416.85 | 557,834,153.24 |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196-
补充资料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51,330,194.57 | 38,008,211.30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2,334,316.49 | 20,994,513.00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8,817,150.40 | 76,052,918.05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8,001,510.97 | 7,384,349.79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524,085.49 | 16,140,892.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84,314.43 | -1,106,602.4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977.59 | 482,237.0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7,817,558.19 | 77,603,996.64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641.38 | -1,237,825.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930,818.74 | -12,389,577.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28,711.78 | 797,176.5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302,583.69 | -116,381,836.6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7,176,399.45 | -164,944,679.40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6,148,565.20 | 99,597,045.45 |
| 其他 | -63,392,193.80 | -13,870,740.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41,119.19 | 27,130,076.9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19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20,562,978.06 | 613,501,281.25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13,501,281.25 | 520,743,935.35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938,303.19 | 92,757,345.9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0,650,316.29 |
| 其中: | |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1,190,000.00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166,900,664.00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6,096,000.00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1,637,480.04 |
| 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山西新森联9家药房 | 14,776,172.25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671,797.34 |
| 其中: | |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805,635.07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4,935,274.09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271,475.47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659,412.71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4,879,999.86 |
| 其中: | |
| 株洲汉方国药 | 6,729,695.81 |
| 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 | 2,290,000.00 |
| 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928,000.00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0,848,253.19 |
-198-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9,604,050.86 |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40,480,000.00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6,858,518.81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20,562,978.06 | 613,501,281.25 |
| 其中:库存现金 | 1,488,966.29 | 113,970.9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3,070,981.80 | 610,157,276.1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003,029.97 | 3,230,034.1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0,562,978.06 | 613,501,281.25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8,817,023.93 | 190,228,093.04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募集资金 | 38,817,023.93 | 190,228,093.04 | 只是限定了用途,并未被冻结、质押或者设置其他项权利 |
| 合计 | 38,817,023.93 | 190,228,093.04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其他货币资金 | 99,286,003.93 | 35,096,810.1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其他货币资金 | 797,000.00 | 保函保证金 | |
| 其他货币资金 | 4,000.00 | 4,000.00 | POS机押金 |
| 合计 | 99,290,003.93 | 35,897,810.13 |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无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199-
项目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50.61 | ||
| 其中:美元 | 7.04 | 7.19 | 50.61 |
| 欧元 | |||
| 港币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1、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①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3之说明。
②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200-
项目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短期租赁费用 | 9,973,792.46 | 6,054,146.73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 合计 | 9,973,792.46 | 6,054,146.73 |
③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9,214,037.42 | 6,410,578.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08,123,474.39 | 55,545,018.75 |
④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二)之说明。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01-
项目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8,636,720.43 | |
| 合计 | 8,636,720.4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2、数据资源
无
83、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1,155,344.12 | 726,712.91 |
| 直接材料 | 668,708.42 | 1,173,251.67 |
| 折旧摊销费用 | 856,596.21 | 100,492.26 |
| 委托研发费 | 12,322,189.33 | 4,621,886.78 |
| 咨询服务费 | 188,679.24 | 117,524.53 |
| 其他 | 1,066,250.39 | 433,367.25 |
| 合计 | 16,257,767.71 | 7,173,235.40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257,767.71 | 7,173,235.4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无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02-被购买方名称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2024年01月01日 | 9,450,000.00 | 70.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01月01日 | 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实质控制被购买方 | 10,966,481.44 | 330,775.42 | 32,220.11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1月01日 | 326,001,022.00 | 51.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01月01日 | 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实质控制被购买方 | 747,502,591.15 | 21,950,883.73 | 11,381,640.03 |
| 山西新森联[注] | 2024年03月15日 | 16,008,186.97 | 100.00% | 资产收购 | 2024年03月15日 | 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实质控制被购买方 |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01月01日 | 30,240,000.00 | 60.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01月01日 | 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实质控制被购买方 | 143,352,128.93 | 7,518,251.62 | 521,543.67 |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64,929,465.04 | 65.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07月01日 | 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实质控制被购买方 | 40,056,200.38 | -1,314,673.62 | 867,059.74 |
其他说明:
注:山西新森联为构成业务的资产收购,收购后未单独核算其收入和利润。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203-合并成本
| 合并成本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山西新森联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现金 | 9,450,000.00 | 326,001,022.00 | 16,008,186.97 | 30,240,000.00 | 64,929,465.04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9,450,000.00 | 326,001,022.00 | 16,008,186.97 | 30,240,000.00 | 64,929,465.04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945,000.00 | 26,080,081.34 | 1,232,014.72 | 3,103,842.29 | 3,291,984.15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8,505,000.00 | 299,920,940.66 | 14,776,172.25 | 27,136,157.71 | 61,637,480.89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大额商誉是由于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26日,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与袁喜桃签订的《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新洋太安药房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全资子公司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新化达嘉维康新洋太安药房有限公司7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945.00万元。2022年7月27日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12月31日完成财产交接手续。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杨锦江、刘红明签订的《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杨锦江、刘红明关于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房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收购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房有限公司5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
326,001,022.00元。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股权交割及财产交接手续,2024年1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2月20日,公司与广西南宁洲识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邹频涌签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宁洲识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邹频涌关于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约定收购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60%股份,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024.00万元。2023年3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12月31日完成财产交接手续。
2023年5月23日,公司与彭敏、李炯等人签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彭敏、李炯、李奕、李林睿、徐瑞兰、李诗怡、李林峻、张赛曲、李志武关于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约定收购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65%股份,收购价格为人民币64,929,465.04元。2024年4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4年6月30日完成财产交接手续。
2024年3月,公司与贺礼银、赵青珏、关荣莉、刘永胜和许凌云签订《大同市平城区新森联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康诚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新森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同市康尔福大药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药房资产收购协议》,约定收购相关药房的资产及业务。2024年3月15日已完成交割手续,转让价格1,600.82万元。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204-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新化达嘉维康太安药房有限公司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山西新森联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805,635.07 | 805,635.07 | 4,935,274.09 | 4,935,274.09 | 271,475.47 | 271,475.47 | 2,659,412.71 | 2,659,412.71 | ||
| 应收款项 | 1,953,165.33 | 1,953,165.33 | 69,106,267.90 | 69,106,267.90 | 166,812.79 | 166,812.79 | 9,763,156.82 | 9,763,156.82 | 5,459,096.98 | 5,459,096.98 |
| 存货 | 2,424,066.07 | 2,424,066.07 | 151,912,648.36 | 151,912,648.36 | 1,065,201.93 | 1,065,201.93 | 10,025,835.66 | 10,025,835.66 | 14,028,762.18 | 14,028,762.18 |
| 固定资产 | 53,725.30 | 53,725.30 | 18,074,923.84 | 18,074,923.84 | 398,743.95 | 398,743.95 | 338,577.19 | 338,577.19 | ||
| 无形资产 | ||||||||||
| 预付款项 | 92,281.34 | 92,281.34 | 1,534,772.30 | 1,534,772.30 | 3,731,462.67 | 3,731,462.67 | ||||
| 其他应收款 | 914,805.72 | 914,805.72 | 4,366,470.92 | 4,366,470.92 | 10,332,517.81 | 10,332,517.81 | 3,814,561.45 | 3,814,561.45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44,949.04 | 4,744,949.04 | 206,233.98 | 206,233.98 | 334,846.61 | 334,846.61 | ||||
-205-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14,792.46 | 14,792.46 | ||||||||
| 使用权资产 | 2,246,922.25 | 2,246,922.25 | 71,636,227.06 | 71,636,227.06 | 22,382,983.17 | 22,382,983.17 | 23,026,088.12 | 23,026,088.12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5,704.59 | 305,704.59 | 11,534,324.30 | 11,534,324.30 | 636,868.90 | 636,868.90 | 1,116,659.10 | 1,116,659.1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232,418.39 | 17,232,418.39 | 308,017.90 | 308,017.90 | ||||||
| 负债: | ||||||||||
| 借款 | 60,062,083.33 | 60,062,083.33 | ||||||||
| 应付款项 | 4,413,730.65 | 4,413,730.65 | 63,707,839.59 | 63,707,839.59 | 14,537,602.28 | 14,537,602.28 | 8,697,062.06 | 8,697,062.0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09,056.77 | 17,909,056.77 | ||||||||
| 预收款项 | 10,000.00 | 10,000.00 | 2,268,985.69 | 2,268,985.69 | 256,347.33 | 256,347.33 | ||||
| 合同负债 | 10,805,881.25 | 10,805,881.25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500.00 | 130,500.00 | 7,219,742.85 | 7,219,742.85 | 494,945.80 | 494,945.80 | 1,738,577.63 | 1,738,577.63 | ||
| 应交税费 | -55,825.20 | -55,825.20 | 47,220.32 | 47,220.32 | 565,329.67 | 565,329.67 | ||||
| 其他应付款 | 268,857.29 | 268,857.29 | 88,185,787.50 | 88,185,787.50 | 12,675,491.86 | 12,675,491.86 | 13,566,701.97 | 13,566,701.9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624,246.10 | 22,624,246.10 | ||||||||
| 租赁负债 | 2,689,042.93 | 2,689,042.93 | 33,431,016.87 | 33,431,016.87 | 22,551,961.99 | 22,551,961.99 | 21,197,412.58 | 21,197,412.58 | ||
| 净资产 | 1,350,000.00 | 1,350,000.00 | 51,137,414.40 | 51,137,414.40 | 1,232,014.72 | 1,232,014.72 | 5,173,070.49 | 5,173,070.49 | 5,064,591.00 | 5,064,591.00 |
-206-减:
少数股东权益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05,000.00 | 405,000.00 | 25,057,333.06 | 25,057,333.06 | 2,069,228.20 | 2,069,228.20 | 1,772,606.85 | 1,772,606.85 | ||
| 取得的净资产 | 945,000.00 | 945,000.00 | 26,080,081.34 | 26,080,081.34 | 1,232,014.72 | 1,232,014.72 | 3,103,842.29 | 3,103,842.29 | 3,291,984.15 | 3,291,984.15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系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湖南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药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9002号)、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3〕0583号)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
(6)其他说明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2)合并成本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无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元
-207-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4年09月25日 | 50,000.00 | 100.00% |
6、其他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1)明细情况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1,959,915.22 | 35,435,664.93 |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49.00% | 10,755,933.03 | 35,813,266.09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0.01% | 3,185.45 | 20,211.82 |
(2)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①资产和负债情况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数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宁夏德立信 | 179,391,777.45 | 327,339,693.25 | 506,731,470.70 | 231,831,393.06 | 202,582,394.11 | 434,413,787.17 |
-208-山西思迈乐
| 山西思迈乐 | 259,534,877.54 | 117,693,316.90 | 377,228,194.44 | 267,698,896.88 | 36,440,999.43 | 304,139,896.31 |
| 天济草堂 | 285,664,279.50 | 64,597,586.41 | 350,261,865.91 | 125,837,833.36 | 25,124,508.87 | 150,962,342.23 |
| 子公司名称 | 期初数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宁夏德立信 | 198,724,533.05 | 337,622,702.35 | 536,347,235.40 | 359,286,515.38 | 129,151,026.73 | 488,437,542.11 |
| 山西思迈乐 | ||||||
| 天济草堂 | 174,877,074.46 | 68,387,034.03 | 243,264,108.49 | 76,297,528.95 | 318,985.05 | 76,616,514.00 |
②损益和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数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78,531,987.80 | 24,407,990.24 | 24,407,990.24 | 82,891,852.50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747,502,591.15 | 21,950,883.73 | 21,950,883.73 | 107,042,258.67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48,458,663.92 | 31,410,260.04 | 31,410,260.04 | 52,920,605.95 |
|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同期数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373,870,267.81 | 19,167,196.88 | 19,167,196.88 | 24,510,452.43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 | 52,165,713.75 | 7,116,849.51 | 7,116,849.51 | 6,885,323.29 |
[注]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从2023年11月并表,此处上年同期数为2023年11-12月经审计的报表数据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湖南达嘉维康医 | 330,200,005.00 | 湖南省 | 湖南省长沙市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 | |
-209-药有限公司
| 药有限公司 | 企业合并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 商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湖南省 | 湖南省长沙市 | 制造业 | 99.9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公司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物业有限公司、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健平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长沙市芙蓉区达嘉同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达嘉维康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慈利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共15家一级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1,959,915.22 | 0.00 | 35,435,664.93 |
| 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49.00% | 10,755,933.03 | 0.00 | 35,813,266.09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0.01% | 3,185.45 | 0.00 | 20,211.8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210-子公司
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宁夏德立信 | 179,391,777.45 | 327,339,693.25 | 506,731,470.70 | 231,831,393.06 | 202,582,394.11 | 434,413,787.17 | 198,724,533.05 | 337,622,702.35 | 536,347,235.40 | 359,286,515.38 | 129,151,026.73 | 488,437,542.11 |
| 山西思迈乐 | 259,534,877.54 | 117,693,316.90 | 377,228,194.44 | 267,698,896.88 | 36,440,999.43 | 304,139,896.3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天济草堂 | 285,664,279.50 | 64,597,586.41 | 350,261,865.91 | 125,837,833.36 | 25,124,508.87 | 150,962,342.23 | 174,877,074.46 | 68,387,034.03 | 243,264,108.49 | 76,297,528.95 | 318,985.05 | 76,616,514.00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宁夏德立信 | 478,531,987.80 | 24,407,990.24 | 24,407,990.24 | 77,561,886.38 | 373,870,267.81 | 19,167,196.88 | 19,167,196.88 | 24,510,452.43 |
| 山西思迈乐 | 747,502,591.15 | 21,950,883.73 | 21,950,883.73 | 107,042,258.67 | 0.00 | 0.00 | 0.00 | 0.00 |
| 天济草堂 | 148,458,663.92 | 31,410,260.04 | 31,410,260.04 | -20,491,089.85 | 52,165,713.75 | 7,116,849.51 | 7,116,849.51 | 6,885,323.29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13-会计科目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90,000.01 | 51,428.53 | 38,571.48 | 与资产相关 | |||
| 小计 | 90,000.01 | 51,428.53 | 38,571.48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5,076,160.96 | 1,776,390.40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①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a.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b.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②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a.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c.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d.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一)3、五(一)6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②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2.16%(2023年12月31日:14.4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215-项目
| 项目 | 期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1,884,495,548.57 | 1,959,378,293.07 | 1,959,378,293.07 | ||
| 应付票据 | 154,379,674.95 | 154,379,674.95 | 154,379,674.95 | ||
| 应付账款 | 552,805,031.22 | 552,805,031.22 | 552,805,031.22 | ||
| 其他应付款 | 178,363,088.37 | 178,363,088.37 | 178,363,088.3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2,387,708.32 | 392,179,510.68 | 392,179,510.68 | ||
| 长期借款 | 885,846,727.60 | 942,023,001.66 | 31,845,570.23 | 784,852,333.62 | 125,325,097.81 |
| 租赁负债 | 133,487,498.37 | 142,703,529.43 | 104,471,419.94 | 38,232,109.49 | |
| 合计 | 4,171,765,277.40 | 4,321,832,129.38 | 3,268,951,168.52 | 889,323,753.56 | 163,557,207.30 |
|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1,521,447,379.43 | 1,542,780,442.10 | 1,542,780,442.10 | ||
| 应付票据 | 93,484,050.65 | 93,484,050.65 | 93,484,050.65 | ||
| 应付账款 | 402,725,045.60 | 402,725,045.60 | 402,725,045.60 | ||
| 其他应付款 | 338,682,652.31 | 338,682,652.31 | 338,682,652.3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251,521.62 | 114,234,895.23 | 114,234,895.23 | ||
| 长期借款 | 833,747,035.01 | 916,794,103.18 | 31,313,130.00 | 693,968,802.52 | 191,512,170.66 |
| 租赁负债 | 105,623,118.64 | 114,985,978.38 | 71,782,704.58 | 43,203,273.80 | |
| 合计 | 3,408,960,803.26 | 3,523,687,167.45 | 2,523,220,215.89 | 765,751,507.10 | 234,715,444.46 |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684,12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72,52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1之说明。
(2)金融资产转移1)金融资产转移基本情况
单位:元
-216-转移方式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应收债权凭证贴现 | 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票据 | 15,000,000.0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贴现 | 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承兑汇票 | 30,861,330.94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贴现 | 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 | 4,020,127.0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贴现 |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0,413,689.28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13,715,637.39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 | 22,901,306.32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应收账款保理 | 应收账款 | 94,708,067.92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合计 | 291,620,158.85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票据 | 贴现 | 10,413,689.28 | 25,690.94 |
| 应收票据 | 背书 | 113,715,637.39 | |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保理 | 94,708,067.92 | |
| 合计 | 218,837,394.59 | 25,690.94 |
3)转移金融资产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 应收账款 | 贴现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217-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 | 贴现 | 34,881,457.94 | 34,881,457.94 |
| 应收票据 | 背书 | 22,901,306.32 | 22,901,306.32 |
| 合计 | 72,782,764.26 | 72,782,764.26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1、应收款项融资 | 32,903,806.98 | 32,903,806.98 |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5,487,354.16 | 65,487,354.16 | ||
-218-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8,391,161.14 | 98,391,161.14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对于可取得财务数据、无其他可利用的市场信息的股权投资,以报表或相关信息披露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认公允价值。对于不可取得财务数据、无其他可利用的市场信息的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确认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王毅清期末持有公司股份7,014.4219万股,持股比例为34.3087%,通过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4.7711%的股份;王毅清的配偶明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万股,持股比例为0.6816%。王毅清、明晖夫妇可实际支配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39.7614%。王毅清、明晖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毅清、明晖夫妇。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219-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新化达嘉维康世茂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30日购买的子公司 |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31日购买的子公司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31日购买的子公司 |
| 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220-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研发服务 | 482,795.05 | ||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 | 库存商品 | 10,129,319.4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药品 | 322,191.00 | 458,999.12 |
| 新化达嘉维康弘承堂药房有限公司[注1] | 药品 | 1,610,808.99 | |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注2] | 药品 | 205,861.2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注]纳入合并范围前交易内容,交易期间为2023年1-10月[注1]纳入合并范围前交易内容,交易期间为2023年1-6月[注2]纳入合并范围前交易内容,交易期间为2023年1-8月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无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无
(3)关联租赁情况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王毅清 | 15,000,000.00 | 2024年03月25日 | 2025年03月24日 | 否 |
| 王毅清 | 12,000,000.00 | 2024年05月14日 | 2025年05月08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05月11日 | 2025年05月06日 | 否 |
| 王毅清 | 23,000,000.00 | 2024年05月27日 | 2025年05月19日 | 否 |
| 王毅清 | 55,000,000.00 | 2024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24日 | 否 |
| 王毅清 | 50,000,000.00 | 2024年04月26日 | 2025年04月26日 | 否 |
-221-王毅清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03月20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03月21日 | 2025年03月20日 | 否 |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3月25日 | 2025年03月24日 | 否 |
| 王毅清 | 10,000,000.00 | 2024年03月26日 | 2025年03月24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06月05日 | 2025年05月30日 | 否 |
| 王毅清 | 50,000,000.00 | 2024年08月16日 | 2025年08月18日 | 否 |
| 王毅清 | 10,000,000.00 | 2024年08月16日 | 2025年08月29日 | 否 |
| 王毅清 | 50,000,000.00 | 2024年07月09日 | 2025年06月20日 | 否 |
| 王毅清 | 50,000,000.00 | 2024年06月05日 | 2025年06月05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70,000,000.00 | 2024年06月25日 | 2025年06月25日 | 否 |
| 王毅清 | 40,000,000.00 | 2024年09月14日 | 2025年09月11日 | 否 |
| 王毅清 | 40,000,000.00 | 2024年07月15日 | 2025年07月14日 | 否 |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7月26日 | 2025年07月21日 | 否 |
| 王毅清 | 10,000,000.00 | 2024年09月25日 | 2025年07月29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025年07月29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24,900,000.00 | 2022年10月14日 | 2025年10月13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29,900,000.00 | 2022年10月24日 | 2025年10月23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49,900,000.00 | 2022年11月07日 | 2025年11月06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49,900,000.00 | 2022年12月06日 | 2025年12月05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49,900,000.00 | 2023年01月31日 | 2026年01月30日 | 否 |
| 王毅清 | 50,000,000.00 | 2023年08月22日 | 2026年08月21日 | 否 |
| 王毅清 | 50,000,000.00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3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47,500,000.00 | 2023年03月20日 | 2028年03月20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66,500,000.00 | 2023年10月12日 | 2028年03月20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47,500,000.00 | 2024年06月03日 | 2028年03月20日 | 否 |
| 王毅清 | 195,000,000.00 | 2024年02月29日 | 2027年02月28日 | 否 |
| 王毅清 | 25,000,000.00 | 2024年06月05日 | 2025年06月04日 | 否 |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7日 | 否 |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7月23日 | 2025年07月21日 | 否 |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8月26日 | 2025年07月26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09月09日 | 2025年07月09日 | 否 |
-222-
王毅清
| 王毅清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19日 | 2025年01月18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04月26日 | 2025年04月26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30,000,000.00 | 2024年04月25日 | 2025年04月25日 | 否 |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2月22日 | 2025年02月22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07月10日 | 2025年07月10日 | 否 |
| 王毅清 | 30,000,000.00 | 2024年09月19日 | 2025年06月04日 | 否 |
| 王毅清 | 40,000,000.00 | 2024年10月22日 | 2025年10月22日 | 否 |
| 王毅清 | 40,000,000.00 | 2024年11月12日 | 2025年11月11日 | 否 |
| 王毅清 | 15,000,000.00 | 2024年10月16日 | 2025年04月16日 | 否 |
| 王毅清 | 15,000,0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2025年06月12日 | 否 |
| 王毅清、明晖 | 90,000,0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2025年06月29日 | 否 |
| 王毅清 | 20,000,000.00 | 2024年09月27日 | 2025年03月2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40,500.00 | 3,510,9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拟收购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健康)持有的安徽达嘉维康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达嘉维康)65%的股权,于2024年7月29日与马鞍山健康签订《安徽达嘉维康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转让价款800万元受让安徽达嘉维康4.15%股权,并享有马鞍山健康持有的安徽达嘉维康剩余60.8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为保障股权交易顺利推进,公司支付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金500万元,并于支付股权转让款800万元后退回意向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股权收购款8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安徽达嘉维康4.15%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23-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8,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
| 应收账款 |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514,247.30 | 34,940.19 | 384,178.00 | 960.45 |
| 小计 | 514,247.30 | 34,940.19 | 384,178.00 | 960.45 | |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328.34 | 66.42 | ||
| 其他应收款 |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30,800.00 | 1,540.00 | ||
| 小计 | 30,800.00 | 1,540.00 | 1,328.34 | 66.42 |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湖南中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20,000.00 | |
| 小计 | 320,000.00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24-项目
|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 企业合并 | (1)2024年2月14日,公司与唐汇钧签订的《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唐汇钧关于湖南慈利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收购湖南慈利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8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1,823.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911.60万元收购意向金。2025年 |
-225-
1月交割完成。
(2)2024年2月24日,公司与胡桂生、苏国平、蔡建华签订《关于湖南益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共同成立澧县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3,008.00万元,前述个人股东出资752.00万元,合计出资3,760.00万元,由澧县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收购湖南益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的业务及资产,整体转让价格3,7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1,002.40万元收购意向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交割。
(3)2024年7月29日,公司与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安徽达嘉维康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达嘉维康)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安徽达嘉维康4.15%股权,约定转让价为800.00万元。公司拟收购安徽达嘉维康65%的股权,协议约定公司享有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达嘉维康剩余60.8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如剩余60.85%股权的收购事项未达成,公司有权要求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回购公司已购买的安徽达嘉维康4.15%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800.00万元股权收购款。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交割。
(4)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刘亚军、游睿懿、马思壮、肖雄、肖龙青签订《关于湖南药王堂医药连锁管理有限公司8家药房及109家加盟店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拟收购相关资产及业务,约定转让价为2,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400.00万元股权收购意向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交割。
| 1月交割完成。(2)2024年2月24日,公司与胡桂生、苏国平、蔡建华签订《关于湖南益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共同成立澧县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3,008.00万元,前述个人股东出资752.00万元,合计出资3,760.00万元,由澧县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收购湖南益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的业务及资产,整体转让价格3,7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1,002.40万元收购意向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交割。(3)2024年7月29日,公司与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安徽达嘉维康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达嘉维康)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安徽达嘉维康4.15%股权,约定转让价为800.00万元。公司拟收购安徽达嘉维康65%的股权,协议约定公司享有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达嘉维康剩余60.8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如剩余60.85%股权的收购事项未达成,公司有权要求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回购公司已购买的安徽达嘉维康4.15%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800.00万元股权收购款。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交割。(4)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刘亚军、游睿懿、马思壮、肖雄、肖龙青签订《关于湖南药王堂医药连锁管理有限公司8家药房及109家加盟店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拟收购相关资产及业务,约定转让价为2,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400.00万元股权收购意向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交割。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发行股票,王毅清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价格为7.49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21,361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认为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利润分配情况
-226-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818 |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818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方案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1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6,801,981.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无
5、终止经营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产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二)1之说明。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无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无
(4)其他说明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无
8、其他
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27-
账龄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64,068,396.61 | 142,220,673.15 |
| 6个月以内 | 163,827,854.74 | 139,516,053.46 |
-228-1年以内(含1年)
| 1年以内(含1年) | 240,541.87 | 2,704,619.69 |
| 1至2年 | 58,227.05 | 174,536.34 |
| 2至3年 | 162,223.95 | 8,366.26 |
| 3年以上 | 139,470.26 | 131,104.00 |
| 3至4年 | 8,366.26 | |
| 5年以上 | 131,104.00 | 131,104.00 |
| 合计 | 164,428,317.87 | 142,534,679.7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428,317.87 | 100.00% | 556,915.60 | 0.34% | 163,871,402.27 | 142,534,679.75 | 100.00% | 531,569.92 | 0.37% | 142,003,109.83 |
| 其中: |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14,959,651.69 | |||||||||
| 账龄组合 | 149,468,666.18 | 100.00% | 556,915.60 | 0.37% | ||||||
| 合计 | 164,428,317.87 | 100.00% | 556,915.60 | 0.34% | 163,871,402.27 | 142,534,679.75 | 100.00% | 531,569.92 | 0.37% | 142,003,109.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14,959,651.69 | ||
| 账龄组合 | 149,468,666.18 | 556,915.60 | 0.37% |
| 合计 | 164,428,317.87 | 556,915.6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229-
账龄
| 账龄 | 期末数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6个月以内 | 148,868,203.05 | 372,170.51 | 0.25 |
| 1年以内(含1年) | 240,541.87 | 12,027.09 | 5.00 |
| 1-2年 | 58,227.05 | 5,822.71 | 10.00 |
| 2-3年 | 162,223.95 | 32,444.79 | 20.00 |
| 3-4年 | 8,366.26 | 3,346.50 | 40.00 |
| 4-5年 | |||
| 5年以上 | 131,104.00 | 131,104.00 | 100.00 |
| 小计 | 149,468,666.18 | 556,915.60 | 0.37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1,569.92 | 25,345.68 | 556,915.60 | |||
| 合计 | 531,569.92 | 25,345.68 | 556,915.6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74,047,027.76 | 45.02% | 185,117.57 |
-230-客户二
| 客户二 | 9,991,378.51 | 6.08% | 24,978.45 | |
| 客户三 | 9,632,310.37 | 5.86% | 24,080.78 | |
| 客户四 | 8,006,145.49 | 4.87% | 20,015.36 | |
| 客户五 | 5,979,851.73 | 3.64% | 14,949.63 | |
| 合计 | 107,656,713.86 | 65.47% | 269,141.7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641,458,210.72 | 508,755,349.90 |
| 合计 | 641,458,210.72 | 508,755,349.90 |
(1)应收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内部往来款 | 632,464,915.05 | 503,667,646.64 |
| 押金及保证金 | 4,383,125.63 | 4,694,813.63 |
| 其他往来款 | 5,882,681.91 | 1,432,219.79 |
| 合计 | 642,730,722.59 | 509,794,680.0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31-
账龄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16,272,913.38 | 489,354,290.08 |
| 1至2年 | 6,522,800.61 | 15,253,461.67 |
| 2至3年 | 15,001,841.96 | 3,628,114.03 |
| 3年以上 | 4,933,166.64 | 1,558,814.28 |
| 3至4年 | 3,415,427.36 | 270,473.96 |
| 4至5年 | 229,398.96 | |
| 5年以上 | 1,288,340.32 | 1,288,340.32 |
| 合计 | 642,730,722.59 | 509,794,680.0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50,000.00 | 0.12% | 750,000.00 | 100.00% | 750,000.00 | 0.15% | 750,000.0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1,980,722.59 | 99.88% | 522,511.87 | 0.08% | 641,458,210.72 | 509,044,680.06 | 99.85% | 289,330.16 | 0.06% | 508,755,349.90 |
| 其中: | ||||||||||
| 合计 | 642,730,722.59 | 100.00% | 1,272,511.87 | 0.20% | 641,458,210.72 | 509,794,680.06 | 100.00% | 1,039,330.16 | 0.20% | 508,755,349.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632,464,915.05 | ||
|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4,383,125.63 | 219,156.28 | 5.00% |
| 账龄组合 | 5,132,681.91 | 303,355.59 | 5.91% |
| 其中:1年以内 | 4,699,474.24 | 234,973.71 | 5.00% |
| 1-2年 | 260,088.27 | 26,008.83 | 10.00% |
-232-2-3年
| 2-3年 | 135,163.96 | 27,032.79 | 20.00% |
| 3-4年 | 37,428.48 | 14,971.39 | 40.00% |
| 4-5年 | 526.96 | 368.87 | 70.00% |
| 合计 | 641,980,722.59 | 522,511.8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52,389.73 | 29,012.71 | 757,927.72 | 1,039,330.1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004.41 | 13,004.41 | ||
| --转入第三阶段 | -13,516.40 | 13,516.40 | ||
| 本期计提 | 214,744.67 | -2,491.90 | 20,928.93 | 233,181.7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54,129.99 | 26,008.83 | 792,373.05 | 1,272,511.8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46,573,286.67 | 1年以内 | 85.04% | |
| 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9,818,420.21 | 1年以内 | 7.75% |
-233-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娄底达嘉维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7,711,000.00 | 1年以内349万、1-2年519.1万元、2-3年903万元 | 2.76% |
| 海南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7,237,678.95 | 1-2年50.78万元、2-3年486.57万元、3-4年186.43万元 | 1.13% |
| 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558,741.67 | 1年以内 | 0.71% |
| 合计 | 625,899,127.50 | 97.3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41,160,594.88 | 1,941,160,594.88 | 1,515,012,107.84 | 1,515,012,107.84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8,112,120.87 | 58,112,120.87 | 58,501,661.57 | 58,501,661.57 | ||
| 合计 | 1,999,272,715.75 | 1,999,272,715.75 | 1,573,513,769.41 | 1,573,513,769.41 |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达嘉医药 | 548,911,155.32 | 548,911,155.32 | ||||||
| 达嘉物业 | 147,185,572.90 | 147,185,572.90 | ||||||
| 宁夏德立信 | 144,119,979.62 | 144,119,979.62 | ||||||
| 健平源药房 | 19,290,000.00 | 19,290,000.00 | ||||||
| 达嘉生物制药 | 213,150,000.00 | 213,150,000.00 | ||||||
| 海南鸿春堂药房 | 44,352,000.00 | 4,928,000.00 | 49,280,000.00 | |||||
| 天济草堂 | 398,003,400.00 | 398,003,400.00 | ||||||
| 娄底达嘉药房 | ||||||||
-234-北京正济堂
| 北京正济堂 | 30,240,000.00 | 30,240,000.00 | |||
| 仁康泰 | 64,929,465.04 | 64,929,465.04 | |||
| 山西思迈乐 | 326,001,022.00 | 326,001,022.00 | |||
| 达嘉维康再生医学研究院 | 50,000.00 | 50,000.00 | |||
| 合计 | 1,515,012,107.84 | 426,148,487.04 | 1,941,160,594.88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马鞍山药房 | 58,501,661.57 | -389,540.70 | 58,112,120.87 | |||||||||
| 小计 | 58,501,661.57 | -389,540.70 | 58,112,120.87 | |||||||||
| 合计 | 58,501,661.57 | 58,112,120.87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129,900,841.14 | 1,037,592,723.54 | 990,468,893.02 | 900,177,277.93 |
-235-其他业务
| 其他业务 | 149,250.15 | 667,426.84 | ||
| 合计 | 1,130,050,091.29 | 1,037,592,723.54 | 991,136,319.86 | 900,177,277.9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130,050,091.29 | 991,136,319.86 | ||
| 其中: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129,900,841.14 | 990,468,893.02 |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49,250.15 | 667,426.84 |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236-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1,130,050,091.29 | 1,037,592,723.54 | 991,136,319.86 | 900,177,277.93 | |
| 其中: | |||||
| 药店零售 | 1,129,900,841.14 | 1,037,592,723.54 | 990,468,893.02 | 900,177,277.93 | |
| 其他 | 149,250.15 | 667,426.84 | |||
| 合计 | 1,130,050,091.29 | 1,037,592,723.54 | 991,136,319.86 | 900,177,277.9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元,其中,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9,540.70 | 601,661.57 |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1,840,521.91 | |
| 合计 | 1,450,981.21 | 601,661.57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326,336.8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50,013.09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22,182.08 |
-237-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11,579.1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4,842.5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73,322.30 | |
| 合计 | 968,788.0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2% | 0.13 | 0.1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6% | 0.12 | 0.1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