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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7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现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27.81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2月1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90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791,565,759.15

1,313,253,072.06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3

13,687,844.66
0,000,0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金金额 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467,662.99

0,000,000.00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7,467,131.24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411903945810909

专用存款账户

4,642,969.5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218003900013000098648

专用存款账户

108,151,947.9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612899991013000222382

专用存款账户

0.00

合 计112,794,917.49

说明: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34,595,742.71元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票据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开具的票据到期承兑解付;有76,471.04元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账户,用于募投项目以承兑方式结算的保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累计利息收入29,467,662.99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941.64万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单位:

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产品名称期限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营口分行 结构性存款

三个月

50,000,00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债逆回购

滚动

10,000,000

五、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9,941.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4,964.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79,156.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烯烃抗氧化剂催化剂项目

90,000

90,000

4,964.76

79,156.58

87.95%

生产中

-

3,726.54

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0,000

90,000

4,964.76

79,156.58-

3,726.54

-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

21,300

43,3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021,30043,300

— — — — —

合计 —

90,00090,00026,264.76122,456.58

— —

3,726.5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投产时间较短,产能尚未释放,未形成规模化生产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在2022

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092.92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入及置换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另外项目在置换期外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导致募集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另外项目在置换期外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导致募集资金节余。
详见公告2024-021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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