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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翼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

担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同时被担保人均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及重新论证是公司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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