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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亭酒店: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亭酒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君亭酒店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全面预算、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审计与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据《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投资决策、薪酬与考核五个专门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组织架构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内部控制的要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合理地设置公司内部管理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在优化配置、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并制定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了员工招聘、入职、离职、晋升、绩效考评、薪酬福利等各环节的管理,将员工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员工晋升和聘用的重要标准,满足了公司现阶段积极扩大规模下对行业优秀人员的需求。

2023年度,公司继续扩大与高校合作,通过引进优秀应届生,壮大公司团

队,为公司规模的扩展夯实基础,为公司发展注入新鲜活力,也积极承担起提供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公司专设培训岗位,持续加强培训力度,确保不同层级的员工的知识与技能得到提高,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管理制度》、《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坚持资金集中归口管理原则,强化资金统一控制和调配机制,严格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流程,明确资金活动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等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授权审批控制程序,切实保护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营运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5、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等采购相关内控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业务相关流程,合理设置采购业务相关岗位,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批程序。同时,公司构建了供应商管理系统,完善采购运作机制,优化采购业务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益、效率和规范性。

6、全面预算

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定了《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司将未来的销售、成本控制、人员结构等指标通过预算形式具体、系统的反映,有效组织与协调公司资源,以支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各子公司将年度预算报送至集团管理层审核,确保各类成本、费用合理以及利润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预算的编制与提交,公司高级管理层完成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的审批,确保了预算的合理性,明确了2024年公司总体层面的经营目标。预算执行方面,公司对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及时分析,各部门、各子公司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组织经营活动,以月度为单位跟踪预算的执行情况,实现对预算的有效监控,及

时制止公司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促进了公司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7、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准确地提供各项运营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信息系统的建设,优化各项业务审批流程,努力打通各业务主体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的沟通通道,提高各部门之间协同办公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公司信息化管理。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建立了畅通、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与管理快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管理层与员工进行有效沟通,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各类经营信息,并通过各种例会、办公会议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了公司有效运作。在对外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准确、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中获得A(优秀)评级。公司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与相关人员的信息收集、保存以及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要求相关责任人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重大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8、内部审计与监督

公司审计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独立开展审计工作、行使审计职权,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重大事项等进行检查监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持续性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公司从制度上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差错;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差错金额的大小。

缺陷事项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2%营业收入2%<错报≤ 营业收入5%错报>营业收入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 0.5%<错报≤ 资产总额1.5%错报>资产总额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公告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错报≤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1.5%错报>资产总额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完善或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②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③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或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需要说明。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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