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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融资性理财、中票、短融、超短融、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等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子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且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有序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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