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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601号《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8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2.50元/股,共募集资金751,400,000.00元,扣除为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相关费用共计68,144,762.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255,237.82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3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9月,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6月,公司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账号:1207021129200197416)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超募资金余额已转入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本立)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账号:574906873210321和账号52360188000038452)资金余额为0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公司采取向临海本立增资的方式推进该项目,公司已经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户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8040122000057813)中的资金增资至临海本立。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公司、临海本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明细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437,417,040.08
减:2023年度使用31,850,836.84
加: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1,514,154.07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7,080,357.31

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12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支出成本,维护好股东权益,公司在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银行账号:

88040122000073696,以下简称“原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45,994,151.08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存至新开设的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351814459)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经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临海本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的专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30101040068323活期存款224,605,777.5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040122000057813活期存款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07021129200197416活期存款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4906873210321活期存款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360188000038452活期存款已注销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 公司201000305561771活期存款46,479,617.61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 支行临海本立科技有限 公司88040122000073696活期存款已注销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 公司201000351814459活期存款145,994,962.16
合计417,080,357.31

注:2023年12月21日原募集资金专户转至新设立的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351814459)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145,994,151.0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145,994,962.16元,差额的811.08元系转入新账户后产生的利息。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同时,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在新车间新建年产8,000吨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简称“801产品”)自动连续化生产线,以及在公司现有年产5,000吨801产品的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形成年产1,000吨DDTA和1,000吨EETA的生产线”(以下简称“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调整为“在原801产品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新增3,000吨801产品产能,完成后将形成合计年产8,000吨的801产品产能,以及在新车间新建年产2,000吨DDTA的生

产线”(以下简称“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DDTA新建项目”),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由原15,433.48万元调整为14,382.8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保持不变,新增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同时,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在2,4-二氯-5-氟苯甲酰氯(简称“1201产品”)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新增3,000吨1201产品产能,完成后形成年产8,203吨的1201产品连续流生产线,以及在新车间新建500吨诺氟沙星和500吨尿嘧啶生产线”,调整为“在原1201产品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新增3,000吨1201产品产能,完成后形成年产8,203吨的1201产品连续流生产线,以及在新车间新建1,000吨诺氟沙星和500吨尿嘧啶生产线”,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由原16,369.38万元调整为14,560.9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保持不变,新增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25.52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716.19万元。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716.19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6,556.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4,159.98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因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秉承精益求精理念,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提升,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且目前项目建设标准较高,公司之前对设备调试和验证时间以及各项验收周期估计不足,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对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325.5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85.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856.1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557.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856.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2.2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DDTA新建项目是(注4)14,343.9614,343.961,016.435,045.2035.17注2注1注1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 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14,512.2114,512.211,849.902,928.3320.18注3注1注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753.1613,753.1624.2828.160.202025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7,609.3347,609.332,890.6113,001.69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6,000.00100.00
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14,716.1914,716.19294.4710,556.2171.7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0,716.1920,716.19294.4716,556.21
合计68,325.5268,325.523,185.0829,557.9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因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秉承精益求精理念,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提升,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且目前项目建设标准较高,公司之前对设备调试和验证时间以及各项验收周期估计不足,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对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DDTA新建项目:(1)募投项目中的801产品是公司现有主要产品之一,现有801产品产能5,000吨。考虑到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公司基于审慎及经济性原则,持续进行工艺改进及装备研究,目前已具备形成801产品老生产线上技改提升车间产能的能力,通过技改,既能提高现有装备利用率,又能减少801产品项目投资支出,也能提高现有装备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实现以最经济的成本创造最大的价值。因此公司放弃拟在新车间新建年产8,000吨801产品自动连续化生产线计划,拟在原801产品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届时新增年产3,000吨产能,最终形成年产8,000吨的801产品产能。(2)原募投项目中的DDTA和EETA产品是公司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下游产物,其中DDTA采用乙酸甲酯等为原料,EETA采用乙酸乙酯等为原料,两个产品用途基本一致,随着产业化的发展,DDTA的原子经济性较EETA更高一些,目前越来越多的客户更倾向于采购DDTA作为原料;同时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建设形成500吨产能的DDTA生产线并实现对外销售,DDTA项目建设较EETA更具有产业化及市场优势。因此公司拟终止上EETA产能,改为将DDTA产能扩充至2,000 吨,合计总产能保持不变。 2、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原募投项目中的诺氟沙星项目因车间场地限制拟新建500吨产能的生产线,后公司对诺氟沙星生产工艺进行全面优化及完善升级,缩短了反应步骤,使得生产更加高效,通过空间合理布局,空间利用率提高,已具备新建1,000吨产能的生产线能力;诺氟沙星是公司在喹诺酮原料药绿色合成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对现有1701产品进行的升级改造和纵向延伸,继续开发至原料药,公司采用了创新工艺路线,较传统工艺路线下诺氟沙星生产成本有较大的下降,成本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1701产品已成功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实现了开拓,销售势头保持良好,采用公司创新工艺路线的客户不断增加,在国内客户的基础上,培育了国外印度客户等,为公司诺氟沙星原料药未来的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公司经充分论证,决定调整诺氟沙星的建设产能,拟改为新建年产1,000吨诺氟沙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25.52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716.19万元。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716.19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6,556.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4,159.9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期不存在此类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期不存在此类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期不存在此类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截至期末部分募投项目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于测算效益。注2: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产品技改扩产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DDTA新建项目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3: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扩产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新建项目预计2025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尿嘧啶新建项目预计2025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4: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DDTA新建项目于2023年发生变更,对应原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

编制单位: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DDTA新建项目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14,343.961,016.435,045.2035.17注2注1注1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14,512.211,849.902,928.3320.18注3注1注1
合计28,856.172,866.337,973.5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DDTA新建项目变更原因:(1)募投项目中的801产品是公司现有主要产品之一,现有801产品产能5,000吨。考虑到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公司基于审慎及经济性原则,持续进行工艺改进及装备研究,目前已具备形成801产品老生产线上技改提升车间产能的能力,通过技改,既能提高现有装备利用率,又能减少801产品项目投资支出,也能提高现有装备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实现以最经济的成本创造最大的价值。因此公司放弃拟在新车间新建年产8,000吨801产品自动连续化生产线计划,拟在原801产品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届时新增年产3,000吨产能,最终形成年产8,000吨的801产品产能。(2)原募投项目中的DDTA和EETA产品是公司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下游产物,其中DDTA采用乙酸甲酯等为原料,EETA采用乙酸乙酯等为原料,两个产品用途基本一致,随着产业化的发展,DDTA的原子经济性较EETA更高一些,目前越来越多的客户更
倾向于采购DDTA作为原料;同时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建设形成500吨产能的DDTA生产线并实现对外销售,DDTA项目建设较EETA更具有产业化及市场优势。因此公司拟终止上EETA产能,改为将DDTA产能扩充至2,000 吨,合计总产能保持不变。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同时,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额由原15,433.48万元调整为14,382.8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保持不变,新增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变更原因:原募投项目中的诺氟沙星项目因车间场地限制拟新建500吨产能的生产线,后公司对诺氟沙星生产工艺进行全面优化及完善升级,缩短了反应步骤,使得生产更加高效,通过空间合理布局,空间利用率提高,已具备新建1,000吨产能的生产线能力;诺氟沙星是公司在喹诺酮原料药绿色合成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对现有1701产品进行的升级改造和纵向延伸,继续开发至原料药,公司采用了创新工艺路线,较传统工艺路线下诺氟沙星生产成本有较大的下降,成本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1701产品已成功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实现了开拓,销售势头保持良好,采用公司创新工艺路线的客户不断增加,在国内客户的基础上,培育了国外印度客户等,为公司诺氟沙星原料药未来的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公司经充分论证,决定调整诺氟沙星的建设产能,拟改为新建年产1,000吨诺氟沙星。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同时,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额由原16,369.38万元调整为14,560.9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保持不变,新增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内容。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截至期末部分募投项目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于测算效益。注2: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产品技改扩产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DDTA新建项目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3: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扩产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新建项目预计2025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尿嘧啶新建项目预计2025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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