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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063证券简称:海锅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01,674.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106,265.8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8,886,989.1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5,162,146.4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5,162,146.47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360,7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654,108.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5,654,108.60元,回购股份总金额为1,700,6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总额预计为17,354,798.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8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654,108.6015,654,108.6015,412,343.7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201,674.5033,352,041.8755,811,119.81
研发投入(元)58,589,441.6041,700,600.8441,551,235.44
营业总收入(元)1,876,727,944.981,336,340,291.471,257,789,440.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48,886,989.1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45,162,146.4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6,720,560.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6,788,278.7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6,720,560.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41,841,277.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总收入的比例(%)3.17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6,720,560.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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