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3证券简称:海锅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037,849.7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962,141.67元。
2023年6月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0,896,002.86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36,740,674.93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7,636,677.79元。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58,187,652.85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58,187,652.85元,现金管理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 488,999,991.40 |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37,849.73 |
|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613,321.43 |
|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 237,636,677.79 |
|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18,037,893.38 |
| 加:利息收入 | 6,674,212.40 |
| 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 1,190,136.99 |
| 减:手续费 | 2,160.42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定期存款) | 158,187,652.85 |
| 其中:银行定期存款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23年6月,公司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类型 | 余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 | 10526301040022888 | 活期存款 | 45,689,807.59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75120122000650264 | 活期存款 | 12,497,845.26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39852254 | - | 已销户 |
| 合计 | 58,187,652.85 | ||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余额为1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购买日 | 赎回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余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保本固收 | 2025/10/29 | 2026/1/29 | 0.80% | 100,000,000.00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已支付23,763.67万元,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为3,279.81万元,合计27,043.48万元(不含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5.42%。若计入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则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8,946.2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9.32%。
注:“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已获得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收到上述专项补助1,902.75万元,该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已使用完毕。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74.07万元(不含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03.7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34万元。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65.13万元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6年6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调整至1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调整至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5,818.7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818.77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8,796.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74.0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763.6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3,674.07 | 14,963.29 | 37.41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8,796.21 | 0 | 8,800.38 | 100.05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50,000.00 | 48,796.21 | 3,674.07 | 23,763.67 | 48.7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情况的说明:该项目原计划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4月首次调整至2026年6月。经综合评估后,公司决定再次调整至2027年12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14,963.29万元,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为3,279.81万元,合计18,243.10万元(不含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占该项目投资额的45.61%。若计入项目专项补助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20,145.85万元,占该项目投资额的50.36%。(注:“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已获得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收到上述专项补助1,902.75万元,该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已使用完毕。)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主动调整经营策略,适当放缓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节奏。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03.7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34万元。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65.13万元已全部完成置换。 |
|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6年6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调整至1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调整至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
|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0,000.00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加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