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国栋)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审慎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1月13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邹国栋,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江苏鹿港毛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列席9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除《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以外,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表决。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进行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序号
| 序号 | 召开届次 | 时间 | 议案 | 表决结果 |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5年4月24日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5年6月17日 |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5年8月27日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5年11月12日 | 《关于投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投资者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任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传媒、网络等渠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及被收购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本人恪守谨慎、勤勉、忠实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秉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立场进行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遵守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邹国栋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