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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一次性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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