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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4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1号一号楼3楼13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制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年度述职。

2、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1号一号楼2楼1205室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2024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及邮件发送地址如下:

①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1号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2楼1205室证券事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②邮件发送地址:investor_relations@hhc-group.com.cn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519-85582889

联系传真:0519-85582856

电子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hc-group.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1号一号楼2楼1205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00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1”,投票简称为“匠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东账户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登记表填妥后,请于2024年5月14日前以专人、邮寄、扫描件邮件发送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备注:该列打√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00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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