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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要求,依法行使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职责,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强化执行,董事会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审慎制定了“继续做大做强美国市场、积极拓展美国以外的国际市场,力争在海外市场建成消费者品牌”的年度经营战略,围绕年度经营战略有序开展工作。面对这样的市场环境,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2,145.94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3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80.97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22.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35,638.24万元,比2022年同期增长23.3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3.19元/股,实现了既增收又增利。

二、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各项治理制度得到了切实执行。董事履职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了法定职责,董事会下设的4个专门委员会权责清晰,规范运作,提高了董事会的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董事会

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6月1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7日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1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15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对公司财务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专门委员会届会议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2023年08月18日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8日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2023年04月7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审部门2023年工作计划及2022年内审工作报告》
第二届第三次会议2023年04月1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届第四次会议2023年08月18日1、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2023年05月19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2023年04月7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应有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在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各方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协助董事会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目标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3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八、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重点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1、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包括投资者热线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和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及时回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治理和发展策略等方面的关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2、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的各项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公司的信息。

3、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公司秉持“通过创新和唯美,向全球用户展现智能家居之无限可能”的企业愿景和“让智能家居奢而不贵,无所不在”的企业使命,努力打造创新、高端的家居品牌,创造智能、唯美的家居生活。未来,公司将继续研发创新新的产品系列,打造“店中店”模式,坚持以“继续做大做强美国市场、积极拓展美国以外

的国际市场,不仅要成为国际市场上被更多人认可与尊重的行业品牌,更有决心要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家具市场的消费者品牌,一个让消费者耳熟能详、感到信任并愿意拥有的品牌”的年度经营战略为目标,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研发创新为重点,努力打造国际知名的智能家具企业。各位股东,在2024年,在公司领导带领下,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加快创新步伐,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不断开拓企业经营发展新局面,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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