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实施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的通知,解释17号涉及到“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这三项规定,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