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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2-085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2012 年 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较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

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64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498 人,其中 92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309,837.8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449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8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

8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孙广友,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共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斌,201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共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国勤,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共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项目合伙人孙广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国勤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

就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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