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通知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迈普医学”)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10.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0.02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10.0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1.00、12.00、13.00为等额选举 | |
11.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1.01 | 选举袁玉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2 | 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3 | 选举骆雅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4 | 选举龙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5 | 选举袁美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6 | 选举郑海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2.01 | 选举袁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02 | 选举陈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03 | 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3.01 | 选举莫梅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3.02 | 选举梁金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作述职报告,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各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别提示:
1、提案9.00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10.00需逐项表决;提案11.00-13.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5.00、6.00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通知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4年5月7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
股东大会通知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小燕联系电话:020-32296113联系邮箱:irm@medprin.com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由股东本人或者代理人承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附件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身份证件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邮寄、电子邮件(邮箱:irm@medprin.com)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0-32296128 )到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证券法务部办公室,邮政编码:510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10日14:30召开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10.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0.02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10.0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1.00、12.00、13.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1.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 | ||
11.01 | 选举袁玉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2 | 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3 | 选举骆雅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4 | 选举龙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5 | 选举袁美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6 | 选举郑海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12.01 | 选举袁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2.02 | 选举陈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2.03 | 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13.01 | 选举莫梅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3.02 | 选举梁金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对提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33”,投票简称为“迈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