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2022年9月1日,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夏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夏军先生提议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履行完相关审议程序后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01%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9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9月15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 -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2.00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 |
2、提案1.00已经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已经2022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7日、2022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3、提案1.00、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对提案1.00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提案2.00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7日、2022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3:00 -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传真与信函请于2022年9月14日17:00点之前送达至公司;来信请寄: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2100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86-516-8789 0702,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8、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
联系人:李呈成
电话:86-516-8798 0258
传真:86-516-8789 0702
邮箱:bod@hootech.com.cn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26。
2、投票简称:浩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 -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正楷体)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对大会各项议案按下列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若委托人没有对投票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注:
1、请在上表提案后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划“√”进行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
2.00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 |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