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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5月31日下发的《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9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4日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17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21年6月24日止,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6,64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764,511.3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875,488.61元。其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409,653,200元,超募资金43,222,288.61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1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号)同意注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716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7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96,011.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19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30,239.6630,239.66
2研发中心项目5,725.665,725.66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4超募资金-4,322.23
合计40,965.3245,287.55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875,488.6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22,288.61元。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

募集资金2,081.50万元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30,239.6630,239.6630,239.66
2研发中心项目3,644.165,725.663,644.16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
4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315.59-2,081.50
5超募资金-4,322.234,322.23
合计89,199.4145,287.5545,287.55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5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有未确定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482.23万元(不含利息收入),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尚有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公司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315.5939,657.16
合计50,315.5939,657.1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公司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公司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截止本意见出具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40,880,000.00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控制风险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尹柏元 宋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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