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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和兴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泽骏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思捷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已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6)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是,详见“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利和兴

2023

年营业收入469,833,979.71元,归属于上

-37,733,973.71元。经了解,2023年,国内经济社

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消费呈现良好恢复态势,利和兴生

产经营情况整体趋势向好,2023

客户仍受美国政府的管制措施影响,同时,电子元器件等新业务又尚处于业务拓展阶段,所以公司2023年也暂未能盈利。

2、利和兴于2023年12月29日

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

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85号),责令公司对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治理规范等事项进行整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

导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和整改措施,公司也于2024年1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

等规则要求,就公司内控治理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核

算规范及股份买卖等内容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在

财务核算

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整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不断规范公司运作,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3、“三会”运作

方面

存在不规范情况。

2024年1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

无 不适用

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重大方面

的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9

日,原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李东茂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由汤泽骏接替

李东茂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3

年度,本保荐机构未因利和兴持续督导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2023年度,利和兴被深圳证监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2023]285号),公司已于2024年1月26日公告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泽骏 陈思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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