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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6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4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12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13-14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10417号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扬电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扬电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扬电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扬电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扬电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扬电科技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5元,共计募集资金16,9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64.1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640.8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3.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67.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2年9月30日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营业室11157201290599999663,317.571,958.66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营业部5239000938108169,550.00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12,867.571,958.66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由于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867.57万元少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9,805.98万元,公司同时建设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资金不足。2021年以来,国家推行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变压器市场迎来较大增长,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加快变压器技改和扩能项目的建设进度,需要资金的投入。因此,经公司2022年8月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50.00万元、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6.66万元合计1,586.66万元,用于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2年9月30日,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1,872.83万元,系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8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8.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845号)。2021年8月30日,本公司将应置换金额358.50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7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以人民币1,2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8月9日到期赎回。2021年7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姜堰支行营业室(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姜堰支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以人民币2,8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期间累积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99期P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0月14日到期赎回。2021年8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以人民币1,2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18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赎回。2021年10月1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姜堰支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以人民币2,6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期间累积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03期H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30日到期赎回。2021年11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以人民币1,2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26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30日到期赎回。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

的协议,以人民币1,2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26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29日到期赎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58.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58.66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22%,系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中,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867.5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994.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05%各年度(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8,742.40 2022年1-9月:2,252.3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22,132.584,867.572,994.74 [注1]22,132.584,867.572,994.74 [注1]-1,872.83 [注2]2022年12月31日
2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673.407,673.40[注3]终止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8,000.008,000.0010,000.008,000.008,000.00
合计39,805.9812,867.5710,994.7439,805.9812,867.5710,994.74-1,872.83

[注1]实际投资金额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8.50万元[注2]截至2022年9月30日,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在持续在建过程中,因此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注3]截至2022年9月30日,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将尚未使用的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550.00万元用于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二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度2021年2022年1-9月
1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节能电力变压器系列:86.31% 铁心系列:90.61%10,353.35不适用不适用6,260.65[注1]6,260.65 [注1][注2]
2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注2]2022年1-9月该项目尚未全部达产,实现的效益为6,260.65万元,预测该项目2025年度全部达产后能实现效益为10,353.35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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