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跃芳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