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2-079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和全资子公司宁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部件”)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拟为安徽方正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拟为方正部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51XY202203640001。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编号:551XY2022036400。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此《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安徽方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
为5,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安徽方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3、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大道与秀湖路交叉口东南侧01号
4、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5、注册资本:26693.39万元
6、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池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 70.03 | 18693.39 |
2 |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97 | 8000.00 |
合计 | 100.00 | 26693.39 |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持股70.0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778.67 | 8,247.78 |
负债总额 | 801.78 | 1,730.93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113.63 | 1,187.86 |
净资产 | 1,976.90 | 6,516.85 |
项目 | 2021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1,067.34 |
利润总额 | -23.10 | -386.35 |
净利润 | -23.10 | -385.87 |
10、安徽方正企业信用状况及企业形象良好, 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安徽方正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四、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授信申请人: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被担保主体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综上,
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强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8.10%;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5,9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 《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