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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高中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高中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2年10月10日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共召开了13次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3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3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无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姓名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高中明30300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全部为董事会召集。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控股孙公司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亲自出席所有会议,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及进行现场考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为独立董事参会提供便利。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此外,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任职期内,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任职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任职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任职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高中明)》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高中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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