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蕾奥规划: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受国内经济下行和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面临一定压力。面对需求萎缩及行业景气下滑的严峻局面,公司积极应对,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目标,对市场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进行趋势研判。一方面持续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引领,巩固夯实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两大核心主营业务;另一方面加快开拓城市运营业务与智慧城市(数字经济)等新业务板块,推动运营咨询、产业规划、城市投行等产业链延伸业务发展,并稳步推进与智慧城市、智慧规划、智慧运营相协同的投资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多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现健康平稳发展。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06.30万元,同比下降 15.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8.27万元,同比下降70.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13 万元,同比下降87.40%。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0日完成换届工作。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富海先生、陈宏

军先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钱征寒先生、张震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薛建中先生、高中明先生、张宇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18日1、《关于设立石家庄分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1月24日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19日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1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1、《关于拟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6月9日1、《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7月1日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7月14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7月22日1、《关于设立智慧城市创新中心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8月24日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23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0月10日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设立深汕分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1月22日1、《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11日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第一次2022年6月28日1、《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临时股东大会案》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7月19日1、《关于拟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0月10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融资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各司其职,勤勉尽职,运用专业知识技能,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3份和独立意见8份,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2023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1、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并高效执行各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公司将积极组织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和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2、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披质量关,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持续梳理各类治理制度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传播公司的文化与价值,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