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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精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220,6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34,146,531.0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1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37,870.3537,870.3524,171.39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7,038.367,038.361,072.87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8.82
合计59,908.7159,908.7140,253.08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同时为了更好的实施该募投项目,增加“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甘陂村地段(惠州市创祥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厂区内)A栋一楼整层及二楼整层”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增加“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
1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2023年4月2024年4月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023年4月2025年4月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公司“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在前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基础上,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定制化产品”智能制造的精准需求,公司增加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包括新建1栋6层研发大楼和购置研发设备及软件。截至2023年3月20日,研发设备及软件已投入1,072.87万元;研发大楼(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SDM-09地块)由于原来规划场地受市政建设规划的影响,未能如期实施。公司在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磋商并探讨解决方案,以及时推进本项目的实施。

因此,基于以上情况,经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拟将“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期截止时间由2023年4月延长至2024年4月;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的投资建设期截止时间由2023年4月延长至2025年4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

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保障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

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格林精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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