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鉴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公司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0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220,6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34,146,531.04元。
公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将前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1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项目状态 |
| 1 | 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 37,870.35 | 37,870.35 | 2026年04月15日 | 拟结项 |
| 2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005.05万美元(折合7,038.36万元人民币) | 7,038.36 | 2027年04月15日 | 实施中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已完成 | |
| 合计 | 59,908.71 | 59,908.71 |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具体分为多功能精密金属结构件扩产项目、精密模具改扩建建设项目、模块化智能装配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三部分。计划通过募投项目建设,显著提高公司的制造能力,推进公司产品线由塑胶精密结构件发展为整合塑件、金属及天线的精密结构件的一体化、模组化产品,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有效提高公司的产品服务和技术研发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2、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①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② | 累计投资进度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③ |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④=①-②+③ |
| 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 37,870.35 | 34,634.03 | 91.45% | 1,076.56 | 4,312.87 |
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3、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定制化产品”智能制造的精准需求,公司增加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用途安排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43,128,718.81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公司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