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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深水海纳(300961)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长江联系电话:0755-8168281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付联系电话:0755-816828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项 目工作内容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将在下半年度展开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业绩预告时,未充分考虑信用减值损失、纳税调整、政府补助等事项,导致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保荐机构在发现该情况后,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了2021年业绩预告,并督促企业加强财务核算工作及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避免再次出现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等关于股份限售、减持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诺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3.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全体董事、监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2年7月8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安信证券保荐的深水海纳出具《关于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18号)。监管函认定:深水海纳2021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但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底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6.2.1条、第6.2.2条的相关规定。 安信证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樊长江 杨 付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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