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18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常永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修丽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2,656,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建工修复 | 指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建工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持环保 | 指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红杉聚业 | 指 |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红杉盛业 | 指 | 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国管 | 指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青域知行 | 指 | 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岚轩 | 指 | 嘉兴岚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工程咨询 | 指 | 北京建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建邦 | 指 | 大连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建邦 | 指 | 苏州建邦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宜为凯姆 | 指 | 北京宜为凯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建邦 | 指 | 天津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环投修复 | 指 | 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南通国盛 | 指 | 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徐州中德 | 指 | 徐州中德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陕西建邦 | 指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渤化 | 指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建邦 | 指 | 南京建邦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建邦 | 指 | 湖南建邦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建工绿色 | 指 | 北京建工绿色能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东新 | 指 | 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建工修复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建工修复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建工修复监事会 |
环境修复 | 指 | 对被污染的环境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技术,使存在于环境中的污染物质浓度减少或毒性降低或完全无害化的过程,主要包括土壤修复、水体修复、矿山复垦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等 |
土壤修复 | 指 |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场地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
生态修复 | 指 | 依据生态学原理,利用生态技术和工程手段,修复、改良、更新、改造、重建受损或退化的生态系统和土地,提高生物多样性,增加土地生产潜力,使退化或受损的生态系统回归到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状态,同时融合生态服务功能,实现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
农田修复 | 指 | 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植物修复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总量或降低其活性,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
TCS模式 | 指 | 即技术咨询服务模式(Technical Consultation Services),指环境修复企业为业主提供包括环境修复行业前端的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过程咨询和环境应急咨询等 |
RCM模式 | 指 | 即风险管控与运营模式(Risk Control and Management),指公司提供环境修复服务并在修复完成后持续进行风险管控和监测等运营管理,或根据业主要求及项目特点重点进行风险管控和运营管理 |
EPC模式 | 指 | 即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也称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建工修复 | 股票代码 | 30095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建工修复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CEG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CEER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常永春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3层301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0年11月1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8号楼2层201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102、202号;2015年6月2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102、202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2号楼1层117、2层203、3层303、4层403;2017年8月2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2号楼1层117、2层203、3层303、4层403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3层301。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5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bceer.bcegc.com | ||
电子信箱 | bceer@bceer.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鸿雁 |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 - |
电话 | 010-68096688转8111 | - |
传真 | 010-68096677 | - |
电子信箱 | bceer@bceer.com |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1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况永宏、晁喜文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 | 张松、宋双喜 | 2021年7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 | 侯世飞、宋双喜 | 2021年3月29日-2021年7月27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1,080,654,446.34 | 1,038,313,711.66 | 4.08% | 1,118,707,23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943,097.82 | 83,265,547.78 | 6.82% | 78,108,15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3,966,783.03 | 76,938,965.41 | -3.86% | 70,625,57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097,698.19 | 75,014,195.66 | -30.55% | 59,883,511.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78 | -14.10% | 0.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78 | -14.10% | 0.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6% | 12.21% | -2.85% | 13.5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503,447,857.87 | 2,065,653,985.84 | 21.19% | 2,148,931,888.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48,805,232.80 | 719,050,632.79 | 45.86% | 640,555,004.0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2,688,824.84 | 219,020,118.61 | 308,214,662.71 | 330,730,84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78,832.48 | 12,699,586.79 | 26,183,740.36 | 33,680,93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195,917.16 | 3,664,926.07 | 22,402,164.22 | 31,703,775.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57,582.16 | -43,838,772.42 | 79,119,149.02 | 50,174,903.7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0,414.73 | 125,682.51 | 1,416,823.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785,171.89 | 7,985,510.25 | 2,750,904.3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28,235.73 | 115,094.34 | 4,486,744.38 | 理财产品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9.1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2,557.62 | -1,165,231.72 | 15,557.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5,418.19 | 374,572.11 | 190,686.1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50,200.49 | 1,115,932.41 | 1,329,386.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7.64 | -6,887.29 | 48,599.53 | |
合计 | 14,976,314.79 | 6,326,582.37 | 7,482,581.8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土壤修复行业在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成熟的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美国发生一系列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环境事故,引起了美国政府和公众对土壤污染的广泛关注。美国政府通过《超级基金修正与重新授权方案》、《小规模企业责任减轻和棕地振兴法》等一系列修正和补充性法案对污染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完善。除美国外,荷兰、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亦制定了较为完善、适合各自国家情况的污染场地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框架,土壤修复行业在前述发达国家已进入较为成熟的发展阶段。国内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行业正处于成长期。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快速发展,但由于没有及时重视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治理,相应环境监管与保护措施缺失,导致各地普遍出现土壤、水体污染问题。随着“退二进三”政策的推进,以及土地开发与再利用浪潮的到来,土壤污染问题与危害不断暴露,宋家庄地铁站工程施工工人中毒事件(2004年)、苏州南环筑路工人中毒事件(2006年)、武汉赫山建筑工人中毒事件(2006年)、湖南“镉米”事件(2013年)、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身体异常病变事件(2015年)等多起事件使得民众、政府逐渐意识到土壤、水体、空气污染的切实存在和严重危害。根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相较国外,国内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行业起步较晚,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孕育期、成长期、稳定期,其中,2004年至2011年期间为孕育期,民生和环境安全需求孕育着行业的萌生;2012年至2030年期间为成长期,国家政策、行业政策驱动着行业快速发展,技术升级迭代空间大,经营模式创新机会多;2030年后为行业的稳定期,技术和管理趋于成熟稳定。“双碳”目标的引领下,行业成长空间和路径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2020年,全球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遭受重挫,世界经济陷入低迷,通过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创造经济复苏的契机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树立,意味着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而环保产业是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建工修复成立于2007年,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环境修复业务的公司之一,成立初期即成功完成了多例曾备受社会关注的污染场地修复项目,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根据《中国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回顾与展望》(2007-2017),收集的2012-2017年国内实施的286例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中,公司获得66例项目,合同金额37.5亿元,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均排名第一。建工修复成立十五年以来多方面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第一,业绩领先
自公司承接我国第一个污染场地修复商业化项目(北京地铁10号线宋家庄交通枢纽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以来,相继创造了行业内多项突破:
1、突破性完成多种典型污染场地的修复项目
国内首例农药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北京红狮涂料厂土壤修复项目;国内首例焦化场地修复项目——北京焦化厂南厂区
土壤修复项目;国内首例石化场地修复项目——兰州石化老硝基苯装置拆除及土壤修复项目;国内首例土壤和地下水联合修
复项目——河北汽配厂Cr(VI)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场地调查及修复项目;
2、承担多个大型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1)天津农药厂修复项目
该项目为截至目前国内单标段最大项目,中标合同金额17.27亿元人民币。该项目的特点其一为面积广、深度大,修复体量大;其二为污染因子多,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21种、地下水修复目标污染物5种;其三为污染分布不均衡,不同区域和不同深度污染物交错分布;其四为项目周边人口密集度较高,二次污染防控标准高,因此对于修复工艺选择及现场监督管理
有更高的标准要求。针对上述难点、特点,该项目大规模综合运用原位热脱附、原位化学氧化(高压旋喷、浅层搅拌)技术顺利完成修复,为行业大体量项目的大规模技术应用、多技术高效协同和场地安全智慧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广钢地块修复项目
该项目是典型的钢铁冶炼类场地污染项目,中标金额4.399亿元。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和土壤研究所编制的该地块土壤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超标的重金属有铅、硒、锌、砷、汞、铜、镍、铬8种,其中铅、硒、锌超标较高,铅最大超标
倍数179.2倍;监测的16种多环芳烃中,存在超标的有11种,苯并(a)芘最大超标58.4倍。根据招标文件所载,待修复地块涉及
1730m
多环芳烃(PAHs)污染土壤、182476m
重金属和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
基于该项目具有体量大、污染物情况复杂且污染浓度较高的特点,公司综合运用了热解吸技术、土壤淋洗技术、化学氧化技术、固化稳定化技术,现场多种技术和设备协同处理。首次在业内建立了“工厂化修复”的多技术协同处置系统。该项目入选《2019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对国内钢铁冶炼类场地污染修复技术应用标准化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四川省会东县野牛坪大堰灌区农田土壤改良项目
该项目为农田土壤改良项目,中标额约2.16亿元,涉及治理与修复受重金属污染的农田面积3827.5亩,是当时国内最大的农田污染治理项目,得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采取植被清理、田块归并平整、钝化修复、污染隔离、客土取土回填、田坎与田埂工程以及作物替代种植等改良措施。安全利用率以修复后农田种植的农产品可食用部分为考核单元,可食用部分特征污染物满足《视频安全国家标准视频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相关限制的要求。
(4)连云港徐圩新区土壤改良项目
该项目面积2400余亩,因紧邻黄海,土壤质地黏重且盐碱化不断加重,导致土壤综合地力减低,不利于作物生长。公司在对项目土壤结构、环境指标以及土肥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设计制定科学高效的改良方案,恢复土壤的品质,为该区域今后农业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也为行业提供了大规模盐碱地土壤改良示范。
此外,北京广华新城项目(合同金额总计4.8亿元)、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中标金额3.33亿元)、海豚橡胶地块修复治理项目(中标金额3.17亿元)也均为公司承接的业内大体量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修复工艺路线的优化与协同、修复装备的使用效率与安全、项目现场的精准监控方面的管理要求,履约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3、突破性完成罕见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1)云南红云氯碱厂含汞盐泥处理项目
该项目是目前国内最大、世界罕见的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基于污染程度精准划分的多技术协同修复技术路线,开创性
应用间接热脱附工艺修复含汞盐泥及高浓度含汞污染土壤,先后攻克进料计算、温度控制、停留时间和含汞尾气处理等难题,实现了修复过程和效果的精准控制及尾气的达标排放;针对中低浓度污染土壤,采用稳定化修复工艺,在场地修复的同时,实现汞资源回收再利用。
(2)天津油墨厂地块修复项目
该场地历史上先后涉及香料厂、油墨厂两家企业,香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二甲苯麝香、葵子麝香和酮麝香等污染物质。麝香污染是国家标准未收入的较为少见的污染物,由于麝香物质分子结构的特殊性,不仅具有特殊刺激性气味,而且难以降解和修复。公司利用异位热解吸及风险管控系列技术填补了国内麝香类污染场地修复的空白。
4、突破性开创行业内新的业务模式
首创环境综合管理服务模式、成功引入棕地开发服务模式、探索性实践固废利用+环境修复的“以废治废”模式,产业链逐步向高附加值延申。
2016年,建工修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了泰兴虹桥新型城镇化环境建设综合项目,在长江大保护示范江段,建设虹润湿地公园、虹桥四桥港风光带、长江美食公园等,结合环境改造与观赏及商业开发打造别致景观,助力当地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滨江生态休闲特色城市。
2021年,公司承接海口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将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地下水、土壤、植被等周边环境造成巨大环境风险磷石膏,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与老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相结合的新路径,实现“固废利用+矿山修复”产业的跨界协同。
总言之,公司成立15年,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完成了近300余例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始终保持行业领跑地位。根据《2021年土壤环境修复行业市场分析报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著)显示,2021年修复
工程项目金额排名前十位的公司中,依次有建工修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上榜,建工修复2021年承接的修复工程项目总金额位列前茅。
第二,技术领先1 、部分技术经第三方认定达到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经过十余年修复项目的经验积累,公司形成了一整套技术体系——化学氧化、热脱附、原位解吸、气相抽提、土壤淋洗以及固化稳定化等修复技术,其中部分技术经第三方认定达到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2020年11月,“钢铁冶炼场地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耦合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鉴定,技术成果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成果构建了针对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的“破碎筛分+土壤洗脱(淋洗)+热脱附+固化/稳定化”耦合修复技术链,并形成了针对复合污染土壤的洗脱(淋洗)和热脱附预处理关键工艺参数,可显著提升修复效率、降低成本。同期,“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连续管式原位注入技术及装备”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鉴定,技术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成果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原位修复提供了一种高效、实用和经济的钻注一体化技术和装备,具有集成度高、自动化能力强等优点。
2、多项应用技术获得国家及行业权威机构认可
近五年来,公司多项应用技术获得国家及行业权威机构的认可,具体而言:
2017年,土壤淋洗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技术、异位直接热脱附修复有机污染土壤技术、有机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高压旋喷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共三项技术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六价铬化学还原稳定化修复技术、牟定县渝滇化工历史遗留铬渣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入选《2017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
2018年,异位间接热脱附技术装备、异位直接热脱附技术装备、污染土壤异位淋洗修复技术、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高压旋喷注入装备,共四项技术/装备入选《 2018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入选技术数量居当年参评单位之首。
2019年,污染土壤双轴混合搅拌异位修复技术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污染土壤双轴混合搅拌异位修复技术、土壤及地下水浅层搅拌修复技术、注入井原位修复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高压旋喷原位注射修复技术4项技术,以及宝山南大地区41-07地块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原武汉染料厂生产场地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广钢白鹤洞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共三个修复工程入选《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入选技术及工程数量
仍居当年参评单位之首。
2020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注入井-原位化学氧化(IW-ISCO)分层修复技术、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浅层搅拌-原位化学氧化(LSM-ISCO)精细化分区修复技术、复杂污染场地高压旋喷注射-原位化学氧化(HPRI-ISCO)成套精准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直接热脱附(E-TDU)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土壤异位间接热脱附修复技术、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六价铬异位还原稳定化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场地电加热-热传导式原位热脱附修复技术等7项技术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原位传导式电加热脱附修复技术、云南红云氯碱有限公司含汞盐泥处理工程入选《2020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同年,清华大学、建工修复等单位所完成的“复合污染土壤低扰动多维协同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2020
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2021年,“基于有机固废协同利用的Cr(VI)污染生态处置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领衔,建工修复作为主要合作单位组成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科研团队荣获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标志着此项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得到我国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的认可。
3、多项技术获得省部级、市级科技奖项
基于大量的典型污染场地修复及罕见重大修复项目的实施,公司技术体系得以不断的丰富和升级,相关技术/项目已获得8项省部级、1项市级、5项行业级及其他多项科技奖项,部分奖项情况如下:
部分科学技术奖项序号
序号 | 奖项级别 | 奖项名称 | 获奖技术/项目名称 |
1 | 省部级 | 2014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北京市地下水资源安全及污染防控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
2 | 201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与强化修复关键技术及应用 | |
3 | 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城市工业有机污染场地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4 | 2018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 有机化学品泄漏场地快速诊断与可视化表征技术及在修复中的应用 | |
5 | 2019年度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 武汉市典型重金属和有机物复合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及示范 | |
6 | 202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 化工冶金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关键技术及应用 | |
7 | 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 基于有机固废协同利用的Cr(VI)污染生态处置关键技术与应用 |
8 |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 | “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科研团队 | |
9 | 市级 | 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 基于有机废物的Cr(VI)污染生态处置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
10 | 行业级 | 2017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 | 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
11 | 2019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 典型化工类污染场地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 | |
12 | 2020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 复合污染土壤低扰动多维协同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 | |
13 | 2020年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 基于有机废物的Cr(VI)污染生态处置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 |
14 | 2021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 大型复杂污染场地绿色修复与可持续风险管控关键技术及应用 | |
15 | 其他 | 2019年度北京市发明创新大赛入围奖 | 土壤及地下水原位注入——高压旋喷注射原位修复系统及方法 |
16 |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 | “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科研团队 |
4、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
结合公司技术研发、技术实践应用与改造、装备设计与升级,发挥公司修复项目实施与管理经验等优势,公司始终基于对我国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的技术水平现状与先进技术装备发展需求、国家和地方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管理要求及思路等的判断和经验,贡献于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公司共参编标准、指南、工法等19项,其中已发布行业标准2项、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北京市工法2项,在编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8项。公司参编的《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在修复行业内属于基础性技术导则,对污染场地修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参编的《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原位热脱附》(HJ1165-2021)是国内首项热脱附相关的技术规范,对于科学规范的指导污染土壤热脱附修复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参与制定的标准、指南、工法具体如下:
参编标准及工法情况序号
序号 | 状态 | 标准类型 | 项目名称 |
1 | 已发布 | 行业标准 |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
2 |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原位热脱附》(HJ1165-2021) | ||
3 | 地方标准 | 《污染场地勘察规范》(DB 11/1311-2015) | |
4 | 团体标准 | 《污染地块勘探技术指南》(TCAEPI 14-2018) | |
5 | 《污染地块绿色可持续修复通则》(T/CAEPI 26-2020) | ||
6 | 《铬污染土壤异位修复技术指南》(T/CAEPI 37-2021) | ||
7 | 《石油化工企业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CAEPI 39-2021) | ||
8 | 北京市工程建设工法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修复常温解吸施工工法(2015) | |
9 | 原位水力压裂注入修复地下饱和层污染的施工工法(2015) | ||
10 | 编制中 | 行业标准 |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征求意见稿) |
11 | 城市建设用地污染修复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
12 | 团体标准 | 污染地块采样技术指南 | |
13 | 修复后重金属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物理阻控技术指南 | ||
14 |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健康防控指南 | ||
15 | 污染地块信息数据技术指南 | ||
16 | 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后制度控制技术指南 | ||
17 | 钢铁行业退役地块调查评估与修复技术指南 | ||
18 | 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装备安装、运行与维护指南 | ||
19 | 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后长期环境监测技术指南 |
第三,研发能力领先
1、技术与研发人员专业化程度高
专业化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前沿技术创新与实践提供了核心动力,确保公司在未来竞争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166人,占全体员工的37.47%。技术研发人员中本科学历28人、硕士学历126人、博士及以上学历1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2.53%;79名技术研发人员获得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研发团队成员先后获得“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全国青年岗位能手”、“首都市民学习之星”、“2020-2022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多项荣誉。
2、国家科研项目参与数量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参与的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北京市科委等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官方机构批复的科研项目35余项,其中近三分之二的项目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在“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中,公司共成功申报并获批10余个项目/课题,是其中3个项目的牵头单位,作为本专项中参与项目/课题数量领先的企业,充分展示了公司在修复行业中的科研领先地位。
基于课题研究及修复工艺实战经验积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境内外154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55项(含国际发明专利6项);公司在审专利申请共104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含国际发明专利17项)。2021年度公司授权专利37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含1项国际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7项。
3、依托国家工程实验室打造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公司牵头建设了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领域唯一国家工程实验室,定位于打造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源头与智库,未来将建设成为面向世界、引领行业的核心技术研发高地,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该实验室已经于2020年12月通过CNAS认证(L13958)。CNAS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通过CNAS认证是国家工程实验室在土壤检验分析、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4、借力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赋能前瞻性技术研发战略
2021年公司在站博士后带领研究团队,瞄准国际前沿,围绕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研究和治理修复这一全新领域,率先开展针对全氟化合物的快速检测技术研究,旨在通过建立一整套全新的快速检测方法,提高检测识别效率,为国家未来开展新污染物防控治理提供技术支持。相关课题获得2021年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创新研发类(A类)科研资助。
第四、项目管理水平领先
公司在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上建立了场地修复行业国内领先的智慧工地。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讯、GIS、VR等技术,通过厂区视频安全网系统、用电监控系统、人脸识别与定位系统、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及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场地空间全时全方位封闭管理、场内人员识别与作业安全防护,以及现场扬尘、噪声、异味实时监测与管控的及时与有效。
公司在马合钢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上建立了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旨在通过数字化赋能标准化,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实现跨越发展增强内生动力,并进一步在行业内建立土壤及地下水全周期管理的“数字档案”,为十四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新阶段中的四大行动——保护、预防、管控、修复,提供实时的、可追溯、可持续的分析数据,提高土地
整治的统筹管理能力。
(三)新规、新政对行业的助推作用
建国以来,中国的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粗放式的工业发展带来了较为严重的污染物排放,导致空气、土壤、水体质量受到破坏性影响,近十余年来,随着社会民众感受到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增加,国家对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引导力度与法制化管理程度都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环境污染情况的客观存在、社会民众对生活环境健康的基本需求、国家立法对环境污染的防控、追责、治理并颁布相关鼓励政策,推动着环境修复行业的快速成长。在国际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供应的不稳定性背景下,面对资源安全的挑战,发展循环经济成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2021年,国家颁布多项政策,对环境修复行业起到积极的激励促进作用。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共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推进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和有价组分梯级回收、合规推动已闭库尾矿库生态修复。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共十八个部委联合下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湿地保护。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生态农业碳汇。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和新污染物治理。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共七部委联合下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四个方面的重大工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工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等。
资金政策方面,继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之后,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进一步从商业模式上推动了环境保护和修复行业的发展,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结合2020年4月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所明确提出的优先支持固废危废处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污染治理项目,环境治理行业的盈利模式和资金来源均得到有力的支撑。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环境修复综合服务商,始终以成为人类宜居环境创造者为愿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环境修复解决方案。凭借深耕环境修复领域并具有行业技术积累的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丰富的项目运营管理经验,致力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以及水环境、矿山、农田等生态修复,并积极拓展固废、危废的处置与循环利用。业务范围涵盖环境修复相关的咨询、设计、治理、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条。
(一)主要业务
公司提供环境修复综合服务,主要包括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具体而言:
1、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提供的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涵盖项目技术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后续风险管控及持续管理咨询等不同阶段,具体
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环境和矿山等生态修复。
(1)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公司开展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场地修复和农田修复。场地修复指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农田修复指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植物修复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总量或降低其活性,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2)水环境和矿山、农田等生态修复项目
公司主要生态修复业务包括:1)水体生态修复,针对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系统退化问题,采用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控制水体污染、去除富营养化,重建水生态系统,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2)采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包括采石场、煤矿、金属矿废弃地的生态修复,结合工程技术和生态手段,以植被-土壤系统的恢复演替为主要目标,构建适宜的生物群落和动物栖息地,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恢复;3)农田生态修复,采用农艺调控技术、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技术、集成优化物理-化学-生物联合技术措施,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农田安全利用模式。
2、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包含环境修复行业前端的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项目过程咨询和环境应急咨询。
(二)经营模式
根据项目特点及客户需求,公司服务模式主要包括EPC模式(含IR-EPC模式),及其他模式:PC模式、RCM模式、TCS模式等,具体而言:
1、EPC、IR-EPC模式
IR-EPC模式即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程总承包模式(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Engineering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在IR-EPC模式下,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前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并与客户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整体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项目实施和管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完工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业主。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及业主要求,IR-EPC模式下存在项目前期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服务不是由公司完成的情况,该种模式为EPC模式。
2、其他模式
(1)PC模式
PC模式即专业承包模式(Procurement Construction),PC模式与IR-EPC模式的不同在于,项目前期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规划设计不是由公司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直接获得可实施的项目方案和技术参数。在PC模式下,公司根据业主提供的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场地补充调查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并进行可行性试验后确定修复工艺设计,再根据工艺设计完成材料采购、项目实施和管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负责,完工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业主。
(2)RCM模式
RCM模式即风险管控与运营模式(Risk Control and Management),指公司提供环境修复服务并在修复完成后持续进行风险管控和监测等运营管理,或根据业主要求及项目特点重点进行风险管控和运营管理。随着环境修复从单纯侧重工程治理逐步向源头修复与风险管控相结合转变,公司承接的提供长期风险管控和运营管理服务的项目逐渐增多。根据运营对象的不同,RCM模式下包括一般性风险管控项目和面向区域环境的综合环境服务项目。
(3)TCS模式
TCS模式即技术咨询服务模式(Technical Consultation Services),指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环境修复行业前端的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过程咨询和环境应急咨询等服务。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综合运用高密度电阻、MIP、HPT等技术手段,为客户后续修复、区域/地块开发再利用规划等提供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指导项目实施和再开发工作。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十余年来,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不断的深耕与拓展,在人才的培养与凝聚、研发能力与成果积累、技术体系建立与升级、修复装备的研发与改造、行业标准创建的引导与助推方面蓄积了较为突出的核心竞争力,具体而言:
1、实力雄厚的技术与研发团队和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凝聚
公司成立以来,经过300余项场地修复项目的历练,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具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团队,既能及时总结在
各类污染场地及典型修复项目的修复经验和管理经验,又能将已有项目经验创造性的应用于新的项目,提升修复效率。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和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为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前沿技术创新与实践提供了核心动力,确保公司在未来竞争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与研发人员166人,占全体员工的37.47%。技术研发人员中本科学历28人、硕士学历126人、博士及以上学历1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2.53%;79名技术研发人员获得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研发团队成员先后获得“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全国青年岗位能手”、“首都市民学习之星”、“2020-2022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多项荣誉和资质。
2、国家级科研平台支撑
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是场地修复领域第一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以创新为主线,以服务行业为根本,针对场地污染过程模拟与修复工艺基础研究、修复技术材料与装备研发、修复技术产业化与决策支持等三大主攻方向,积极建设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研究平台、重金属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及装备研究平台、有机物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及装备研究平台、修复技术及装备工程化应用验证平台、政策保障及管理支撑平台等五大平台。以国家工程实验室为依托,公司着力打造 “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平台,构建综合全面的技术研发体系。
3、多层次的应用型核心技术体系储备
公司通过研发与创新,形成了综合全面的技术体系,在国内场地修复领域有着强大的综合技术实力,掌握包括热脱附、土壤淋洗、常温解吸、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生物化学还原、气相抽提、土壤深层搅拌等关键技术,可满足多种类型的复杂污染场地修复技术需求。
公司多项技术获得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等机构的高度认可,多项入选原环境保护部环境技术名录、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国家重点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重点支撑技术(设备)。
公司综合考虑产业、市场、技术、法律等因素,将自主研发的工艺技术和材料装备在技术领域、专利申请时间和申请类型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策略性和前瞻性的专利布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境内外154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55项(含国际发明专利6项),在审专利申请共104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含国际发明专利17项)。
4、深厚的典型场地、大型场地、疑难罕见场地修复实践经验积累
自公司承接我国第一个污染场地修复商业化项目(北京地铁10号线宋家庄交通枢纽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以来,创造了行业内多项突破:
第一,多种典型污染场地的修复经验
国内首例农药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北京红狮涂料厂土壤修复工程;国内首例焦化场地修复项目——北京焦化厂南厂区土壤修复工程;国内首例石化场地修复项目——兰州石化老硝基苯装置拆除及土壤修复项目;国内首例土壤和地下水联合修复项目——河北汽配厂Cr(VI)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场地调查及修复项目。
第二,多个大型污染场地修复经验
天津农药厂修复项目(中标金额17.27亿元)、广钢地块修复项目(中标金额4.399亿元)、北京广华新城项目(合同金额总计4.8亿元)、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中标金额3.33亿元)、海豚橡胶地块修复治理项目(中标金额3.17亿元)也均为公司承接的业内大体量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修复工艺路线的优化与协同、修复装备的使用效率与安全、项目现场的精准监控方面的管理要求,履约能力成功通过大项目考验。
第三,疑难罕见污染物场地修复经验
云南红云氯碱厂含汞盐泥处理项目是目前国内最大、世界罕见的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基于污染程度精准划分的多技术协同修复技术路线,开创性应用间接热脱附工艺修复含汞盐泥及高浓度含汞污染土壤,实现了修复过程和效果的精准控制;天津油墨厂地块修复项目所遇到的麝香污染是国家标准未收入的较为少见的污染物,由于麝香物质分子结构的特殊性,不仅具有特殊刺激性气味,而且难以降解和修复。公司利用异位热解吸及风险管控系列技术填补了国内麝香类污染场地修复的空白。
5、高附加值的跨产业资源整合能力
2016年,建工修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了泰兴虹桥新型城镇化环境建设综合项目,在长江大保护示范江段,建设虹润湿地公园、虹桥四桥港风光带、长江美食公园等,结合环境改造与观赏及商业开发打造别致景观,助力当地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滨江生态休闲特色城市。
2021年,公司承接海口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将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地下水、土壤、植被等周边环境造成巨大环境风险磷石膏,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与老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相结合的新路径,实现“固废利用+矿山修复”产业的跨界协同。
6、先进的专业化设备
在环境修复行业中,专业化的装备是保障环境修复方案和工艺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我国污染场地情况多样、修复体量较大、污染处理时间短、修复要求高等特点,公司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的方式拥有了一批绿色高效环境友好型修复装备,保障了项目修复效果的实现。
2018 年 7 月,“复兴之路”大型主题展览新时代部分在国家博物馆开展,公司主持的国家 863 科研成果—污染土壤快速淋洗技术装备模型作为环保重大科研成果入选,与“嫦娥号探月卫星”、“蛟龙号潜水器”等大国重器一并展出,向全社会展示环境修复行业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此外,根据《全球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技术专利热度分析报告(2019-2020)》显示,公司在原位注入/搅拌技术领域、原位气相抽提设备申请专利数量均处于领先地位。
7、强大的行业标准建构能力
结合公司技术研发、技术实践应用与改造、装备设计与升级,发挥公司修复项目实施与管理经验等优势,公司始终基于对我国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的技术水平现状与先进技术装备发展需求、国家和地方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管理要求及思路等的判断和经验,贡献于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公司共参编标准、指南、工法等19项,其中已发布行业标准2项、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北京市工法2项,在编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8项。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81亿,利润总额9751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49亿,资产负债率57.81%,整体毛利率
23.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0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6%。总体来看,公司的收入规模和利润总额都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80,654,446.34 | 100% | 1,038,313,711.66 | 100% | 4.08% |
分行业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80,654,446.34 | 100.00% | 1,038,313,711.66 | 100.00% | 4.08% |
分产品 | |||||
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 | 1,027,331,437.20 | 95.07% | 1,017,710,834.09 | 98.02% | 0.95% |
技术服务 | 50,938,727.01 | 4.71% | 18,464,493.46 | 1.78% | 175.87% |
修复药剂 | 2,384,282.13 | 0.22% | 2,138,384.11 | 0.21% | 11.50%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634,258,696.10 | 58.69% | 767,181,133.98 | 73.89% | -17.33% |
华东地区 | 201,802,893.26 | 18.67% | 159,689,611.06 | 15.38% | 26.37% |
华南地区 | 99,880,379.67 | 9.24% | 1,761,554.56 | 0.17% | 5,570.01% |
其他地区 | 144,712,477.31 | 13.39% | 109,681,412.06 | 10.56% | 31.94%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080,654,446.34 | 1,038,313,711.66 | 4.0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80,654,446.34 | 826,647,382.79 | 23.50% | 4.08% | 1.60% | 1.86% |
分产品 | ||||||
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 | 1,027,331,437.20 | 793,991,842.79 | 22.71% | 0.95% | -0.78% | 1.35% |
技术服务 | 50,938,727.01 | 31,511,330.53 | 38.14% | 175.87% | 162.77% | 3.09% |
修复药剂 | 2,384,282.13 | 1,144,209.47 | 52.01% | 11.50% | -15.68% | 15.47%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634,258,696.10 | 476,362,251.83 | 24.89% | -17.33% | -18.44% | 1.03% |
华东地区 | 201,802,893.26 | 163,118,588.21 | 19.17% | 26.37% | 8.75% | 13.10% |
华南地区 | 99,880,379.67 | 68,818,237.24 | 31.10% | 5,570.01% | 3,806.80% | 31.10% |
其他地区 | 144,712,477.31 | 118,348,305.51 | 18.22% | 31.94% | 52.18% | -10.88%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确认收入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数量 | 未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EPC | 3 | 57,123.01 | 3 | 57,123.01 | 9 | 41,989.47 | 8 | 66,128.83 | ||||||||||||||||||||||||||||||
其他 | 43 | 68,371.97 | 40 | 68,165.07 | 3 | 206.9 | 80 | 66,075.98 | 39 | 70,179.38 | ||||||||||||||||||||||||||||
合计 | 46 | 125,494.98 | 43 | 125,288.08 | 3 | 206.9 | 89 | 108,065.44 | 47 | 136,308.21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项目名称 | 订单金额(万元) | 业务类型 | 项目执行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万元) | 累计确认收入(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天津农药厂项目 | 84,960.08 | 其他 | 基本完工 | 16,150.81 | 74,769.44 | 37,301.35 | 是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尚未执行订单 | 处于施工期订单 | 处于运营期订单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本期完成的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运营收入(万元)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执行进度 | 报告内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确认收入(万元) | 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产能 | 定价依据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环境修复 | 分包成本 | 571,396,201.28 | 69.12% | 557,120,296.89 | 68.47% | 0.65% |
环境修复 | 直接材料 | 96,463,262.92 | 11.67% | 122,592,025.93 | 15.07% | -3.40% |
环境修复 | 人工成本 | 46,161,747.78 | 5.58% | 38,355,587.18 | 4.71% | 0.87% |
环境修复 | 机械设备及安装费 | 41,339,945.59 | 5.00% | 36,549,877.06 | 4.49% | 0.51% |
环境修复 | 场调检测费 | 35,769,826.23 | 4.33% | 27,330,195.27 | 3.36% | 0.97% |
环境修复 | 其他费用 | 35,516,398.99 | 4.30% | 31,671,473.62 | 3.89% | 0.41%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21年5月,本公司与北京亿盛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建工绿色能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85,472,851.1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3.4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02,225,565.19 | 18.71% |
2 | 第二名 | 161,508,096.12 | 14.95% |
3 | 第三名 | 145,853,328.28 | 13.50% |
4 | 第四名 | 99,778,021.10 | 9.23% |
5 | 第五名 | 76,107,840.50 | 7.04% |
合计 | -- | 685,472,851.19 | 63.4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65,436,227.3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0.4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6,857,955.29 | 5.79% |
2 | 第二名 | 40,131,936.50 | 4.96% |
3 | 第三名 | 34,027,832.90 | 4.20% |
4 | 第四名 | 25,013,089.70 | 3.09% |
5 | 第五名 | 19,405,413.00 | 2.40% |
合计 | -- | 165,436,227.39 | 20.4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9,566,940.30 | 30,867,051.90 | -4.21% | |
管理费用 | 64,702,761.48 | 64,361,593.86 | 0.53% | |
财务费用 | -328,996.07 | 586,269.09 | -156.12% | 减少有息借款规模,利息费用减少 |
研发费用 | 36,055,998.74 | 29,174,131.19 | 23.59% | 本期研发投入规模加大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有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2018YFC1802100) | 围绕高效热脱附技术研发和成套装置规模化示范,解决高温条件下有机污染物在土壤界面上的迁移转化规律、热脱附过程中二次污染物生成机理和控制机制、节 | 项目现已完成直接热脱附设备中关键设备模块的加工制造以及出厂验收工作,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目标智能控制管理系统, | 围绕焦化、石油化工等有机污染场地土壤热脱附修复技术装备及应用,揭示有机污染物高温热脱附强化机制,研发具备热回用单元的低能耗成套热脱附技术,形成二次污染物高效控制方法,实 | 通过本项目对直接/间接热脱附技术的系统研究,实现全部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并在多个典型修复场地进行规模化示范应用,形成对土壤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的持续研发能力,对于提升公司 |
能降耗耦合技术、尾气净化技术以及热脱附装备的国产化/智能化/模块化技术等5个方面的技术问题。 | 提升了装备节能降耗、全程控污和自我保护能力。 | 现直接/间接热脱附装备整装成套的智能化集成,开展规模化新型热脱附技术装备示范与验证,建立热脱附技术装备环境保护技术验证体系,形成产业化模式,为有机污染场地土壤采用热脱附修复方案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 | 环保装备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 |
场地污染环境数字化与空间信息管理系统(2019YFC1804900) | 通过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手段来实现场地污染信息的深入挖掘和高效管理,为场地污染防控及修复决策提供技术与平台支撑,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 项目现已初步构建了场地环境信息"采集传输-识别分析-高精度空间插值与成像"的技术方法体系;实现了统一时空基准的多源异构场地大数据归一化组织方法,构建了大数据融合模型、污染场地特征提取和污染等级评估模型;初步构建了场地环境信息数字化与空间信息管理技术与平台有效性评估的指标体系。 | 针对重点行业场地污染特征,建立场地污染环境信息采集、识别及三维成像方法体系,构建多源、多尺度、异构的环境信息传输技术;建立多元时空一致及统一识别框架下的场地污染环境大数据分析模型、智能化场地污染大数据平台及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多维度、多尺度的场地多源异构数据的整合与关联分析和场地污染过程多维认知分析与可视化表达。 | 本项目建立污染场地土壤环境大数据模型,构建数字化、可视化的污染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对于解决目前我国对污染场地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的需求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研究成果计划应用于公司修复项目,实现对污染场地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有效提升公司科技实力。 |
基于"大智物云"的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研究(2020YFC1807900) | 针对我国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技术普遍存在效率不高、工艺周期长、适应性不强,且现有装备化和智能化水平低等问题,提出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研发的目标,为提升我国工业场地污染管控和修复技术水平提供一体化的技术和装备支持。 | 项目现已确定了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的处理工艺,完成了生物反应器的前期研发设计工作。 | 针对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装备化程度低、修复周期长等问题,研发自动加药单元、智能生物反应器、输送机器人等功能设备,集成相关功能组件及智能软件;研制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及制造工艺;研究生物降解、修复药剂、智能曝气、保湿增温的高效协同过程;开发适合焦化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强化工艺和工艺软件包;开展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的实验验证,形成长效运行的商业化推广模式。 | 本项目研发的技术和设备不仅可以提高生物修复效率并节省工艺运行成本,而且在生产成本上低于国际同类产品,可解决目前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研发的产品将通过实验验证和商业化推广,在国内外焦化污染场地得到应用,增强公司行业影响力,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 |
原位热强化化学氧 | 针对原位热处理技术能 | 本项目现已完成原 | 针对复合有机污染场地原位 | 本项目成果将以成熟、可操 |
化/还原耦合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2019YFC1805704) | 耗高、成本高等问题,提出耦合原位热处理与化学氧化/还原反应技术,提高有机污染场地的修复效率,降低能耗与成本。 | 位热强化化学耦合技术的示范工程,针对在较低目标温度工况下的原位氧化、原位还原-氧化工艺对氯代烃的修复能力开展了现场研究与示范。 | 热脱附技术修复能耗高、成本高等问题,突破在不同温度场条件下,原位热强化化学氧化/还原耦合过程中化学反应过程的传质效应和反应效率的时空变化规律问题;揭示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次生污染特征;研发加热和药剂注入过程的精准控制技术,实现均匀温度场和药剂的有效分布。 | 作的共性技术和可推广的装备体系,在我国卤代烃、石油烃和多环芳烃的中轻度复合污染场地进行示范应用,为实现高效、经济的修复目标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公司技术实力。 |
地下水原位修复药剂注入一体化技术装备开发与示范(Z171100000717007) | 研发原位修复药剂注入一体化技术装备,以提升药剂在饱和含水层介质的迁移扩散能力,从而提升污染地下水的修复效果。 | 本课题已开发出原位修复药剂注入一体化技术装备并应用于工程项目已完成验收。 | 针对现有的地下水原位修复药剂注入存在注入深度浅、效率低、应用地层受限制等问题,采用水射流钻进技术,系统解决传统钻进工艺无法克服的矛盾,研发出既可以射流钻进又能够注入药剂的一体化成套技术装备。 | 本项研究极大推动了我国污染地下水环境修复进程,技术装备整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替代了国外产品、打破了技术封锁、形成了我国自主可控的技术专利。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0 | 76 | 44.7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4.83% | 16.89% | 7.94%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7 | -100.00% | |
硕士 | 101 | 62 | 62.90% |
博士 | 9 | 7 | 28.5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4 | 27 | 62.96% |
30 ~40岁 | 59 | 41 | 43.90% |
40岁及以上 | 7 | 8 | -12.5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2,245,154.10 | 61,287,328.53 | 57,758,292.0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76% | 5.90% | 5.16%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2,934,319.07 | 4,281,548.53 | 548,280.33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4.71% | 6.99% | 0.95%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3.32% | 5.13% | 0.73%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835,113.73 | 1,143,512,658.44 | -14.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5,737,415.54 | 1,068,498,462.78 | -13.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097,698.19 | 75,014,195.66 | -30.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806,619.04 | 40,988,542.00 | 619.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3,367,540.13 | 75,003,423.70 | 477.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560,921.09 | -34,014,881.70 | -307.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776,453.04 | 157,235,000.00 | 98.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754,662.19 | 235,074,757.59 | -40.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21,790.85 | -77,839,757.59 | 322.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558,567.95 | -36,840,443.63 | 334.9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原因为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支。
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原因是本年收到募集资金。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原因是本年偿还银行借款贷款支出少于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5,823,075.48 | 16.2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是 |
资产减值 | -26,251,416.14 | -26.92% | 合同资产计提的坏账准备 | 是 |
营业外收入 | 1.76 | 0.00% | 支付平台测试手续费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10,033.65 | 0.42% | 房租退租赔偿金 | 否 |
其他收益 | 15,900,590.08 | 16.31% | 上市补助及政府补助收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35,092,109.17 | 13.39% | 261,200,730.72 | 12.55% | 0.84% | |
应收账款 | 457,529,564.65 | 18.28% | 475,089,473.59 | 22.82% | -4.54% | 达到条件的应收账款回收 |
合同资产 | 1,181,450,631.53 | 47.19% | 934,171,008.05 | 44.88% | 2.31% | 在施项目履约进度增加 |
存货 | 10,153,674.02 | 0.41% | 8,862,570.12 | 0.43% | -0.02% | |
长期股权投资 | 72,411,790.48 | 2.89% | 53,782,585.39 | 2.58% | 0.31% | 对参股公司的投资及参股公司盈利 |
固定资产 | 112,125,670.90 | 4.48% | 129,886,912.97 | 6.24% | -1.76% | 固定资产正常折旧 |
使用权资产 | 8,175,061.63 | 0.33% | 15,935,629.29 | 0.77% | -0.44% | 使用权资产正常折旧 |
短期借款 | 14,075,895.61 | 0.56% | 80,857,601.99 | 3.88% | -3.32% | 偿还银行借款 |
合同负债 | 14,621,034.12 | 0.58% | 19,594,947.60 | 0.94% | -0.36% | |
租赁负债 | 110,354.31 | 0.00% | 8,019,169.50 | 0.39% | -0.39% | 租赁负债逐渐到期偿还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 计入权益的累 | 本期计提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值变动损益 | 计公允价值变动 | 的减值 | 额 |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95,000,00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0.00 | 95,000,000.00 | ||||||
上述合计 | 0.00 | 95,00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798,767.11 | 汇票保证金和部分账户余额被司法冻结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3,917,431.05 | 89,308,872.03 | -84.4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95,000,000.00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5,000,000.0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公开发行股票 | 26,335.12 | 13,748.27 | 13,748.27 | 0 | 0 | 0.00% | 12,586.85 |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 | 0 |
合计 | -- | 26,335.12 | 13,748.27 | 13,748.27 | 0 | 0 | 0.00% | 12,586.8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3,748.27万元,其中包含2,462.53万元经审议可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修复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000 | 3,322.5 | 3,322.5 | 23.73%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122.43 | 444.26 | 444.26 | 39.58%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1,212.69 | 9,981.51 | 9,981.51 | 89.02%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6,335.12 | 13,748.27 | 13,748.2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0 | |||||||||||
合计 | -- | 26,335.12 | 0 | 13,748.27 | 13,748.27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62.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462.5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9,50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环境修复 | 50,000,000.00 | 219,175,890.30 | 111,015,757.28 | 214,875,259.87 | 32,267,662.07 | 30,421,170.5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北京建工绿色能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设立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趋势
绿色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战略新航道,借此特殊的契机降低我国在能源方面对国际社会的依赖程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要求下,激发国内生产技术和发展模式的绿色革新,为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环保产业的范畴由污染的末端治理向生态环境保护与系统化修复,绿色低碳发展延伸。协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与环保产业融合发展,环保产业智慧化溯源、预警、防控、治理服务与环保执法监督水平将得到较大提升。未来行业在以下几方面的发展特点将较为突出: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动下环保产业面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全面升级,市场发出的新的需求信号,为业内企业在技术路线与工艺的筛选分化、研发方向和课题的选取、研发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出新的挑战。
(2)环保业务覆盖范围更广,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随着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工作启动,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有机融合,解决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来源渠道少、工农业副产品资源化程度低、环境效益与经济收益转化度低等问题得到改善。
(3)环保业务模式不断创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管家式”环境综合服务模式、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等商业模式将不断探索和推广。环境服务模式由传统的“头疼医头”的单一服务模式向全方位综合服务模式转变,环境服务系统化、综合化趋势明显。
(4)环保督察常态化,环境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环境问题加速向环境治理业务的转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出台,促进了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监管体系、信用体系、法律体系的建立,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的持续推进,环保产业市场空间将被进一步扩大。
2、行业格局
根据《2021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编撰)显示,2020年,91%的营业收入、85.7%的环保业务营业收入集中在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该部分企业数量占比仅为9.1%。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数量占比高达72.9%,其业营业收入占比仅为2.6%,环保业务业营业收入占比4.3%;进一步从土壤修复行业领域来看,调查显示2020年约有1万余家企业进入修复行业,较过去十年从业企业总数增长约77%。根据《2021年土壤环境修复行业市场分析报告》显示,中标项目金额排名前十位的从业机构市场份额总和占全国启动的修复项目总和的55.3%。由此可见,环保行业及土壤修复领域普遍存在从业单位数量较多,但市场集中度较为明显的特点。
根据《2021年土壤环境修复行业市场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中标项目金额前十位排名中,上榜的三家上市公司分别为:
建工修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工修复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将更加注重源头和过程管理,注重“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综合治理,注重生态环境与产业开发的深度融合,公司按照自身业务状况及产业发展态势,区分成熟业务、发展和培育业务及新兴业务三个层面,聚焦四大核心业务——土壤污染防治系统解决方案、修复“产业协同”解决方案、资源再生解决方案和智慧环境管理解决方案。
1、升级环境修复系统解决方案,稳固业务领先格局
持续发挥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从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治理与长期风险管控、修复工程设计咨询和顾问服务于一体的服务体系,提升全业务链的服务价值。
延伸土壤污染防治业务组成,进一步辐射垃圾填埋场治理、农田修复及矿山治理等业务,提升公司系统解决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战略,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充分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发挥技术的创新创效与引领作用,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及利润空间。
提升项目履约管理水平,打造修复精品工程。总结公司项目成功经验,制定项目标准化管理手册,形成修复领域项目组织和管理方式,完善从项目团队选拔设立、项目策划、项目进场、进度管理、成本管控、专业分包管理、项目收尾与撤场以及项目考核激励的制度体系建设和全过程管控,建立环境修复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
2、探索多样的“修复+”模式
第一,“场地修复+”模式
“十四五”期间,公司以长江经济带、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加大对棕地再生模式实施路径的研究和推进,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创新模式改变现有土壤修复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方式,用市场化方式盘活工业废弃地,助推区域综合发展同时,助力公司工业场地修复市场的再突破。
第二,“矿山修复+”模式
持续构建针对在产矿山的“矿山修复+生态管控”模式和针对废弃矿山的“矿山修复+产业导入”模式,探索矿山修复与碳封存协同技术和商业模式,形成具有修复特色的产品模型,提供国内领先的赋能矿山废弃地、盘活存量用地的矿山再生综合解决方案。
第三,“农田修复/改良+”模式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将农田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与基于生态改善的产业开发深度融合发展,如打造集农田修复+绿色优质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和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产业链条,形成区域特色产业。以土地复垦+占补平衡指标收益为突破,重点关注工矿用地、未利用
地、盐碱地等用地类型的修复和复垦,布局土壤改良技术体系,并探索产业投资的收益模式。
3、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业务
资源综合利用业务是公司延伸产业链条、布局运营管理服务的重要业务板块。在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要求下,公司将紧抓发展机遇,依托在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领域的实践,以“绿色节能、资源循环”为技术创新方向,以现场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为重点,逐步构建基于污染土壤、含油污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解决方案,与土壤修复业务协同联动加快市场布局。同时结合业务实践,持续探索其他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
4、搭建智慧环境管理平台
以污染地块智慧环境管理为切入点,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基建核心技术,构建集地块环境(土、水、气等)、污染(污染程度、分布模拟等)、工况(工程运行状况等)、管理(如人力、财务、设备等)等要素于一体的多层分类数据库及分析模型,采取“平台+应用”的建设模式和“平台+生态”的运行模式,统筹资源整合,促进技术迭代,加快业务创新,助推行业发展。
(三)经营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作出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部署,提出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两项重要目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任务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修复作为生态环保产业的重要一部分,也面临创新与转型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体战略要求下,2022 年修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业务的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探索并加速落地以修复为核心延伸的运营管理业务;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竞争力,加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拓展对外技术服务业务;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强化履约创效、资金创效和人才创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2 年修复公司的重点工作如下:
1、聚焦环境修复主业,夯实领先优势。以政策和市场为导向,深耕重点区域、重要客户,保证代表性项目落地。商业模式开拓创新,以客户为中心,深挖客户需求,挖掘、整合资源,创新商业模式,助力搭建完整产业链结构,达到多方共赢。打造强而有力的“生态圈” ,依托国家长江、黄河大保护政策,围绕储备项目,高位规划布局,搭建生态圈,助力新业务、新模式落地。打造良好生态环境,加强与大型环保企业及地方环保平台的战略合作与交流,以协同促进共赢目标的实现。积极布局油泥及危废资源化处置终端,争取在重点战略区域落地污染土壤、污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大运营服务业务的利润贡献。
2、坚持科技创新,发挥技术引领结合政策与行业发展痛点,依托国家专项课题与平台作用,加强多项研究技术整合,着力打造生产型研发中心,实现科技创新资源有机集成与高度融合,加速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演进。实用型技术实现突破,促进原位加热、化学氧化等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实现场地应用,降低修复能耗与成本;研发快速检测产品,实现技术成果商品化,提高检测效率,获取基础数据,完善与提升生态大数据系统,为场地及区域环境管理搭建可视化平台,为智慧环境管理储备技术,提升市场竞争力;前瞻性技术规划布局,结合国内外技术发展方向与“碳达峰、碳中和”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基于长期风险管控类项目需求布局使用清洁能源的原位修复技术;强化微生物高效修复技术储备,推广绿色修复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强化智能化修复技术与修复装备微小单元的研发与整合,提高修复效率,推动行业的智能化水平进步;进行博士后工作站、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级(示范性)创新工作室等平台的考核维护工作。
3、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强化项目履约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和全过程管控,充分挖掘项目创效环节,提升成本管控与履约管理水平。精细化项目管理,一方面是以提高项目平均利润率为目标,强化项目管理系统建设,提升项目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另一方面是持续提升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与快速检测等技术联动,实现现场信 息实时反馈、分析、预警,助力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供应商库管理,加强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切实服务项目履约;提升采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并完善公司采购数据库,为采购管理提供支撑。优化技术工艺,精细化场地污染水平刻画,深度优化核心技术参数与工艺路线,降低项目成本;强化设备管理,提升已有修复技术 装备的实施效率,降低修复成本。
4、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高效运营打造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资金管理,依托财务信息化系统,严格预算管理;以项目维度,独立建账,落实内部银行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理,通过风险例会、定期检查等方式把控在施项目过程风险;通过风险分级、专项攻关等方式逐步实现遗留项目风险降级,消除风险;逐步搭建投资风险、资金风险、安全风险、人员风险等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提升企业风险意识。强化人才团队建设。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加强创新型人才、技术研发人才、资本运营人才等高端人才的引进,继续加强优秀毕业生人才储备,优化
人才梯队;推进以人才培养为导向的面向全员的人才引擎工程,培养一支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环保人才队伍。
5、加强党建引领,稳步推进企业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和修复公司党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重点,对标优秀上市企业,坚持问题导向与战略思维,深入扎实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建和品牌宣传体系建设,提升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的质量效能,内外联动促进品牌宣传创新,更加聚焦服务市场拓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修复公司深入市场化改革及开拓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在行业发展及市场拓展上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改革和调整,都将对整个市场供求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的影响。如国家对行业指导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的变化,密切跟踪政策变化对上下游产业的不同影响,不断增强公司前瞻性战略布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时优化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环境修复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因关系国计民生,对于项目实施企业的品牌、技术力量、项目经验、运营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要求较高,但潜在的巨大市场将促使行业内现有企业不断提升竞争实力,拓展和延伸业务领域和市场空间,并吸引更多具有资金优势的大型央企、国企、民营企业、产业基金等以不同方式进入该行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
建工修复作为国内领先的环境修复综合服务提供商,将依托人才培养和储备优势,深入钻研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不断优化修复技术,并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注重管理能力的提升,提高修复效能,确保以创新动力引领行业的良性竞争,并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3、核心技术人员培养滞后于公司发展的风险
公司的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甚至发生人才流失,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将受到限制,从而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通过战略配售的方式依法向核心人员配置一定数量的股票,有效的强化了公司与核心人员的连接。此外,公司始终坚持价值导向,不断完善绩效评价、薪酬福利制度,不断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和办公条件,以成就感和价值感激励工作热情。
4、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已建立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能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将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计划适时调整内部管理架构,并对内控体系中有损大规模业务办理效率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加强内控体系在执行过程中的定期检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提高内控体系的实效。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5月18日 | 全景网(http://ir.p5w.net)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1-001) |
2021年09月23日 | 全景网(http://rs.p5w.net)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投资者 | 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1-002)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临时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重要事项均由最终由股东大会表决,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和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已做出的承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人(其中一名董事现已辞职,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详见公司2022年2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编号为2022-010的公告),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及时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其构成和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所有监事均出席历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通知时间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管理层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能够忠实的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6.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资产完整独立
公司系由修复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修复有限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并在整体变更后全部进入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依托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土壤、水体等各种生态环境咨询、设计、治理、运营、管理等一体化解决方案,属于非生产型企业。公司合法、独立地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包括技术、研发、工程、营销体系等)及主要相关资产(专业设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该等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各股东出资已足额到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产产权界定明晰。本公司资产完整。
2、人员独立
公司与在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及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公司人员独立。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收入核算、对外投资、担保等方面不存在其他股东单位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混合纳税的情形。公司独立支配自有资金和资产,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意干预公司资金运用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财务独立。
4、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各机构及部门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规章,独立行使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及日常运作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机构设置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机构独立。
5、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依托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环境修复解决方案。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和服务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或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1年03月12日 |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4.59% | 2021年06月18日 | 2021年06月1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常永春 | 董事、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0 | 2022年01月21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陈德明 | 原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男 | 55 | 2019年10月30日 | 2022年0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文波 | 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20年03月04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陈德清 | 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19年10月30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蒲逊 | 原董事 | 离任 | 男 | 37 | 2019年09月30 | 2022年01月30 | 0 | 0 | 0 | 0 | 0 |
日 | 日 | |||||||||||
迟晓燕 | 董事 | 现任 | 女 | 43 | 2018年08月09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桂毅 | 原职工董事 | 任免 | 男 | 47 | 2018年10月19日 | 2022年04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王瑞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20年03月04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广贺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3 | 2020年03月04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黄张凯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20年03月04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流芳 | 职工董事 | 现任 | 女 | 34 | 2022年04月20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
刘翠莲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50 | 2015年08月28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刘翠 | 监事 | 现任 | 女 | 59 | 2019年10月30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流芳 | 原职工监事 | 任免 | 女 | 34 | 2018年10月19日 | 2022年04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濛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44 | 2022年04月20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高艳丽 | 总经理 | 现任 | 女 | 56 | 2013年11月22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徐海珍 | 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女 | 38 | 2020年03月17日 | 2021年05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桂毅 | 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7 | 2022年04月21 | 2023年03月04 | 0 | 0 | 0 | 0 | 0 |
日 | 日 | |||||||||||
李书鹏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4 | 2013年12月02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丛欣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9 | 2017年11月11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程平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4 | 2019年01月31日 | 2021年10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吴渝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6 | 2013年12月02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赵鸿雁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2 | 2021年05月28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徐宏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9 | 2021年10月22日 | 2023年03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海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详情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原副总经理程平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职务,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原董事、董事长陈德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董事长以及专委会相关职务,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董事长辞职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原董事蒲逊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董事以及专委会相关职务,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桂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聘任桂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桂毅先生不再担任职工董事,张流芳女士不再担任职工监事,公司职代会选举张流芳女士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李濛先生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徐海珍 |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1年05月28日 | 个人原因 |
赵鸿雁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1年05月28日 | 报告期内被董事会聘任为董事会秘书 |
程平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1年10月15 | 工作调动 |
日 | ||||
徐宏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1年10月22日 | 报告期内被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 |
陈德明 | 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01月05日 | 工作调整 |
常永春 | 董事、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1月21日 | 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 |
蒲逊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1月30日 | 工作安排调整 |
桂毅 | 职工董事 | 任免 | 2022年04月20日 |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职工董事 |
张流芳 | 职工监事 | 任免 | 2022年04月20日 |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职代会选举为职工董事 |
李濛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20日 |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职代会选举为职工监事 |
桂毅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4月21日 |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董事会聘任为常务副总经理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1、常永春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经济师。1994年8月至2016年3月,在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先后担任预算员、项目副经理、经理特别助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至2021年4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2、李文波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8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机务员、分公司副经理;2003年9月至2011年1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2011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3、陈德清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0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办科员;1992年12月至1994年4月,任北京冠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1994年5月至1997年7月,任浙江华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冠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海亚金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中持环保董事。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2019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监事,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4、迟晓燕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级经济师。2002年8月至2003年9月,任山东大学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员;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政治经济学专业学生;2006年7月至2009
年7月,任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国管中心投资管理部业务主管;2010年6月至2014年1月,任国管中心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任国管中心投资管理一部业务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国管中心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5、王瑞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83年7月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6、李广贺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86年8月至1990年8月,任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讲师;1993年3月至1994年11月,任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博士后;1994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副教授;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任英国Shefield大学访问学者;1999年2月至2000年7月,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2000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土壤与地下水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7、黄张凯先生,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任英国兰卡斯特大学讲师,2003年8月至2009年5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2009年6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8、张流芳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宣传干事。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市场总监助理。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2018年10月至2022年4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1、刘翠莲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二项目部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党支部副书记;1999年9月至2009年6月,历任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审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2009年6月至2018年6月,历任建工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部财务总监、项目经济管理中心主任、审计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建工集团审计部部长,北京建工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2、刘翠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经济师。1986年5月至1987年4月,任北京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办公室秘书,1987年5月至1988年8月,任北京第十一届亚运会运动员中心办公室秘书,1988年9月至2002年3月,北辰集团北京康乐宫有限公司办公室、设备部经理,2002年4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金州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8年1月,任中持环保行政总监。现任公司监事,兼任北京东升北领地绿能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监事,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李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新组创经贸中心经济员。200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北京热力集团温特莱酒店公关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北京博力达热力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职员。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管理主管。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党群主管、党群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部长。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高艳丽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7年5月至2002年9月,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昆山金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06年8月,任北京金源经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等职务。
2、桂毅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4年1月,历任北安集团压力容器公司施工员、质检员、经营副科长;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北安集团团委书记;2005年12月至2010年8月兼任建工集团团委副书记;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任北安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任建工发展副总经理,兼任宜兴市建邦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2年4月,历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职工董事等职务,兼任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南通国盛董事、天津环投修复董事长等职务。
3、李书鹏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任青岛天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技术部部门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事业部经理;200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兼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宜为凯姆董事长、建工咨询董事、建工绿色董事长等职位。
4、丛欣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任中铁十四局北京地铁十号线0标段项目部工区技术员、技术主管;2005年9月至2013年7月,先后任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值班工程师、工程部长、总工程师等职务;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历任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位。2017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大连建邦执行董事。
5、徐宏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项目管理专业硕士。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北京航天赛德粉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员;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北京中化新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徐州中德董事及总经理、武汉分公司负责人、中南事业部总经理、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建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合肥东新董事等职务。
6、吴渝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正高级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12年9月,历任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财务经理、北京建工集团房地产部财务副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陕西建邦副董事长、天津建邦执行董事、苏州建邦董事长、天津渤化董事等职务。
7、赵鸿雁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曾担任北京北润投资集团IPO项目经理助理;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曾担任北京市银奥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曾担任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兼证券部秘书; 2012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德清 | 中持环保 | 董事 | 2008年01月01日 | 否 | |
迟晓燕 | 北京国管 | 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助理 | 2016年10月0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刘翠莲 | 建工集团 | 审计部部长 | 2013年05月01日 | 是 | |
常永春 | 建工集团 | 党委副书记、 | 2021年04月 | 是 |
董事、总经理 | 01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常永春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07日 | 否 | |
常永春 | 昌宏(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12月08日 | 否 | |
陈德清 |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2月01日 | 否 | |
陈德清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2014年6月)、副总经理(2019年3月) | 2014年06月01日 | 是 | |
陈德清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4月01日 | 否 | |
陈德清 | 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7月01日 | 否 | |
陈德清 | 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01日 | 否 | |
陈德清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1月01日 | 否 | |
陈德清 | 任丘中持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01日 | 否 | |
迟晓燕 | 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
桂毅 | 南通国盛 | 董事 | 2019年06月01日 | 否 | |
桂毅 | 天津环投修复 | 董事长 | 2021年02月01日 | 否 | |
王瑞华 | 中央财经大学 | 教授 | 1983年07月01日 | 是 | |
王瑞华 | 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01日 | 是 | |
王瑞华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01日 | 是 |
王瑞华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9月01日 | 是 | |
王瑞华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01日 | 是 | |
李广贺 |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0年08月01日 | 是 | |
黄张凯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副教授 | 2009年06月01日 | 是 | |
刘翠莲 | 北京建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4月01日 | 否 | |
刘翠莲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8月01日 | 否 | |
刘翠 | 北京东升北领地绿能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9月01日 | 否 | |
刘翠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06月01日 | 否 | |
刘翠 | 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6月01日 | 否 | |
刘翠 |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3月01日 | 否 | |
李书鹏 | 宜为凯姆 | 董事长 | 2018年07月01日 | 否 | |
李书鹏 | 建工咨询 | 董事 | 2019年06月01日 | 否 | |
李书鹏 | 建工绿色 | 董事长 | 2021年05月01日 | 否 | |
丛欣江 | 大连建邦 | 执行董事 | 2019年08月01日 | 否 | |
吴渝 | 陕西建邦 | 副董事长 | 2019年07月01日 | 否 | |
吴渝 | 天津建邦 | 执行董事 | 2020年09月01日 | 否 | |
吴渝 | 苏州建邦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01日 | 否 | |
吴渝 | 天津渤化 | 董事 | 2021年12月01日 | 否 | |
徐宏伟 | 建工咨询 | 董事长 | 2019年02月01日 | 否 |
徐宏伟 | 陕西建邦 | 董事 | 2019年07月01日 | 否 | |
徐宏伟 | 合肥东新 | 董事 | 2022年01月01日 | 否 | |
赵鸿雁 | 天津环投 | 董事 | 2021年08月01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独立董事李广贺先生还担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土壤与地下水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北京市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总经理高艳丽女士还担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副总经理李书鹏先生还担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相关福利补贴构成,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不再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董事、监事的报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任期内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年8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德明 | 原董事、董事长 | 男 | 55 | 离任 | 0 | 是 |
李文波 | 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90.04 | 否 |
陈德清 | 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0 | 是 |
蒲逊 | 原董事 | 男 | 37 | 离任 | 0 | 是 |
迟晓燕 | 董事 | 女 | 43 | 现任 | 0 | 是 |
桂毅 | 职工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65.06 | 否 |
王瑞华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8 | 否 |
李广贺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现任 | 8 | 否 |
黄张凯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8 | 否 |
刘翠莲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0 | 现任 | 0 | 是 |
刘翠 | 监事 | 女 | 59 | 现任 | 0 | 否 |
张流芳 | 职工监事 | 女 | 34 | 现任 | 32.45 | 否 |
高艳丽 | 总经理 | 女 | 56 | 现任 | 85.48 | 否 |
徐海珍 | 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离任 | 36.61 | 否 |
李书鹏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65.04 | 否 |
丛欣江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现任 | 64.62 | 否 |
程平 | 原副总经理 | 男 | 44 | 离任 | 32.46 | 否 |
吴渝 | 财务总监 | 女 | 46 | 现任 | 70.3 | 否 |
赵鸿雁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2 | 现任 | 31.96 | 否 |
徐宏伟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现任 | 19.48 | 否 |
合计 | -- | -- | -- | -- | 617.5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第八次 | 2021年03月03日 | 审议通过:(1)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3) 《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第九次 | 2021年04月22日 | 2021年04月26日 | 审议通过:(1)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1) 《关于与北京亿盛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12)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3) 《关于择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次 | 2021年05月28日 | 2021年05月28日 | 审议通过:(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5)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一次 | 2021年08月20日 | 2021年08月21日 | 审议通过:(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 《关于公司组 |
织架构调整的议案》、(4) 《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第三届第十二次 | 2021年10月22日 | 2021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1)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3) 《关于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德明 | 5 | 1 | 4 | 0 | 0 | 否 | 2 |
李文波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陈德清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蒲逊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迟晓燕 | 5 | 1 | 4 | 0 | 0 | 否 | 2 |
桂毅 | 5 | 3 | 2 | 0 | 0 | 否 | 2 |
王瑞华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李广贺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黄张凯 | 5 | 1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电话、参会及现场考察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陈德明(陈德明先生2022年1月5日辞职,2022年1月27日变更为常永春先生)、李文波、陈德清、蒲逊(2022年1月30日辞职)、迟晓燕、王瑞华、李广贺 | 4 | 2021年03月03日 |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固废危废处置公司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不适用 | |
2021年05月28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不适用 | ||||
2021年08月20日 | (1)《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不适用 | ||||
2021年10月22日 | (1)《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不适用 | ||||
审计委员会 | 王瑞华、李广贺、黄张凯、李文波、陈德清 | 4 | 2021年01月14日 | (1)《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督促审计部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 与审计机构沟通2021年度财务审计事项 | 不适用 |
2021年04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与内审部门沟通第一季度内审工作 | 不适用 |
2021年08月1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计部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不适用 | |
2021年10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与内审部门沟通第三季度内审工作 | 不适用 |
表〉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张凯、王瑞华、李广贺、陈德明(陈德明先生2022年1月5日辞职,2022年1月27日变更为常永春先生)、陈德清 | 1 | 2021年08月10日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执行情况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内容 | 不适用 | |
提名委员会 | 李广贺、黄张凯、陈德明(陈德明先生2022年1月5日辞职,2022年1月27日变更为常永春先生) | 2 | 2021年05月26日 | (1)《关于对拟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 | 同意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 | 不适用 | |
2021年10月22日 | (1)《关于对拟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 | 同意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 不适用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9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7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4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4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58 |
销售人员 | 50 |
技术人员 | 166 |
财务人员 | 26 |
行政人员 | 43 |
合计 | 44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 11 |
硕士研究生 | 181 |
大学本科 | 170 |
大学专科 | 62 |
高中、中专及以下 | 19 |
合计 | 443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管理围绕公司战略,突出价值创造。基于岗位价值评估,建立匹配人才职业发展多通道的宽带式薪酬体系。旨在吸引、保留和激励高岗位价值员工。基于岗位业绩考核,建立全员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分解各项业绩指标,全面保障整体经营业绩的完成;通过各自的“责任平台”创造“价值”,共享“价值收益”,从而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企业人才特点,为员工搭建基于关键能力、专业技能的人才培养与发展平台,以切实保持人才领先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上岗赋能培训、业务系统专业萃取与更新培训持续为员工提供系统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报告期间,公司共组织培训72场,累计培训1688人次。培训内容包括管理提升及技术、工程、市场、商务、财务等业务体系通用知识与专业知识提升工程。同时,公司通过共建“行业人才培养平台”,联合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培养和孵化修复行业人才的同时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技术的联合创新。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处于发展成长阶段、净资产水平较高以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监事、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应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中进行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合理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也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监事、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4、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6、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
2021年8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656,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8元人民币,共计派发现金22,539,723.68元。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5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42,656,479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2,111,754.2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2,111,754.20 |
可分配利润(元) | 439,970,303.1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股本142,656,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111,754.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现金股利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派现后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上述方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一)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二) 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党群工作部、纪检部、审计部、创新发展中心、污染场地修复中心、技术管理中心、财金资源中心、风险控制中心、行政综合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董事会办公室。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 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工作,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将战略发展规划与年度经营目标、年度工作重点及年度预算相结合,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四) 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包容、开放、协同、创新、奋斗的精神理念,将“让环境回归自然”的愿景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组织活动及规范行为守则等方式得到广泛传播。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环境修复最具价值企业,创造人类宜居环境,多年来企业文化的积淀成为企业发展的风向标,引领公司为美丽中国的建设持续贡献力量。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及沟通相关的制度,以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强化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了内外部信息沟通和披露的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以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六) 信息与沟通
公司通过实施用友NCC、PM、OA等自动化办公系统平台,使得信息传递便捷顺畅,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中实施了内网邮箱和外部网站的物理隔离,确保了信息安全。
公司已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已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七) 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设审计部长1名,配备审计员1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八)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2021年末,全公司共有员工443人,其中具有教授级职称的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7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2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1人(含2名博士后),硕士研究生181人,本科生170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对于企业战略的支持力。
(九) 财务管理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十) 资金管理
1.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司的预算管理活动。公司对预算实现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由公司统一向各中心/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分解、下达,已经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中心/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负责落实。通过落实责任、考核结果、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实现控制。
2.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针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资金收支经办与记账岗位分离;资金收支经办与审核岗位分离;支票等重要票据的保管与支取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分离。此外,公司的现金遵照“日清月结”的盘点制度,银行存款每月底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查出的未达账项及时进行调整与跟踪。
3. 筹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规范了融资的预算计划、审批核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等流程。公司财金资源中心具体实施全公司的融资工作,相关文件按照内控流程经公司各级领导审批,重要文件由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有效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4.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募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并限于募集文件所明确的投资项目和计划使用,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 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流动性资产的直接接触,固定资产则限定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才能进行使用与管理。所有资产通过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抽检、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十二) 采购和付款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分包结算管理办法》、《项目成本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项目的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分包结算管理、款项支付做出了明细的规定。由污染场地修复中心、风险控制中心、财金资源中心等相关对口中心/部门进行管理,保障了公司采购管理及付款的准确性。
(十三) 销售和收款业务
公司制定了《市场营销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工程投标管理办法》、《业主结算管理办法》及《收款清欠激励实施细则》等制度,对公司项目的投标管理、与业主的结算、项目收款情况做出了明细的规定。由污染场地修复中心、风险控制中心、财金资源中心等相关对口中心/部门进行管理,保障了公司项目管理及收款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合同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及《印章管理制度》等制度,分别对合同签订、合同评审、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等内容进行了描述,规范了合同审批、文本签订、合同评审、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全过程。
(十四) 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制订了《工程项目实施策划管理办法》、《工程进度管理办法(暂行)》、《工程产值管理办法(暂行)》、《工
程资料管理办法》等工程施工制度规定,在公司内控手册中制订了工程项目部组建流程、工程项目实施策划流程、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业务流程、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流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统计计划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及撤销阶段流程等关于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内控管理规范,并制订了《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资料编制指南》、《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指导书》等操作规范。由污染场地修复中心、风险控制中心等相关对口中心/部门进行管理,保障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性。
(十五) 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科学技术委会章程》、《外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自主(小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研发项目立项与审批、研发项目管理、研发项目验收等过程进行全面控制,促进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保障了公司的技术竞争领先优势,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六) 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了对外投资管理流程、股权(产权)转让管理业务流程、重组和并购管理业务流程等内控管理,加强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财金资源中心等对口中心/部门进行管理,相关文件按照内控流程经公司各级领导审批,重要文件由董事会、股东会审批,保障了对投资管理的有效性。
(十七) 关联交易管理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关联交易,使其不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十八) 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对担保的申请和受理、审批程序、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经营活动都做了详细规定,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对担保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规避潜在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十九) 对子公司的管控
为规范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要求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下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同时,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对照公司现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相关内控流程,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依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2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 |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 |
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犯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建工修复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未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2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并且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在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的领先优势和技术储备,在一些重点技术工艺中开展节能减碳、提质增效研究,在节约生产成本、提升企业效益的同时,积极落实节能减碳行动。例如,公司基于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原位热强化化学氧化还原耦合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课题研究目标在天津市某地块开展示范工程,开展了针对热强化耦合原位化学氧化/还原修复技术体系的验证。示范工程的工艺路线避免了高温加热的高能耗,也避免了大量药剂使用带来的次生环境问题。
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2021年公司发起“益起低碳”节约型办公区创建活动,从绿色办公、节约用能、粮食节约、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和宣传实践等方面引导职工深入践行环保节能理念,推进绿色节约型企业建设。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并严格按照标准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首都市属国有企业,肩负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公司始终以“创造人类宜居环境”为使命,坚持“让环境回归自然”的发展愿景,秉持“厚德重信、同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以产业报国为己任,与股东同创基业,共享利益。以客户满意为追求,与伙伴同创价值,共享繁荣。以文化传承为使命,与员工同创事业,共享成果。以环境友好为根本,与自然同创和谐,共享未来。
1、向行业展现先进生产力,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作用
2021年,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多维度强化龙头实力。自主研发的土壤修复先进技术装备代表行业入选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充分显示引领修复科技创新的综合实力。承担的“十三五”水专项课题“典型化工场地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工程示范(2018ZX07109-003-005)”研究顺利通过验收,形成和验证了符合京津冀地下水污染特点的可行性修复工程技术方案,科学助力京津冀地下水环境质量提升。自主研发环境修复先进技术亮相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并获得中国国际电视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京报等重要媒体关注报道,向世界展现环境修复的中国实力。应邀参加生态与环境产
业助力“双碳目标”专题论坛,展示环境修复专业服务的智慧方案,受到住建部副部长姜万荣、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多米尼克国驻华大使马丁·查尔斯等贵宾充分肯定。协办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土壤学会、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主办的第二届全国土壤修复大会,参与多场专题报告会,重点介绍了“土壤修复概念厂”和“生态环境数据管理系统(ECO)”等新理念新模式。公司总经理高艳丽当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积极参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接受定向邀请参加2021中关村论坛新技术新产品首发与推介大会,对外发布了新一代污染土壤异位淋洗修复技术装备,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作用引领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秉持同创共享,推动行业持续进步
公司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助力中国环境修复行业持续进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平台,公司与北京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碳中和联合创新中心。公司参与联合发起成立的甘肃省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研究中心正式挂牌,提升黄河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核心竞争力。作为创始成员单位,受邀参加中国环保品牌集群首届年会,推动中国环保企业品牌走向世界。公司参与编制的《铬污染土壤异位修复技术指南》(T/CAEPI 37-2021)正式发布,加快构建行业标准体系。应邀参加由自然资源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球滨海论坛,并与江苏黄海湿地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共建湿地净化与修复实验基地。
3、以伙伴支持员工成长,构建和谐员工关系
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多名优秀职工获评“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北京建工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课题成功获得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创新研发类(A类)科研资助。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工会组织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促进工会服务职工水平不断提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完成《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续签并完成备案。支持员工开展技术创新,4项职工发明专利获得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创新发明专利助推。持续开展“书香建工”全员读书活动。深入开展“为职工群众办实事”活动,征集并办成美化办公环境、加快报销流程、开辟快递专区、丰富食堂菜品等十多件实事,成立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断提升全体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困难职工慰问,丰富职工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元宵喜乐会、 “浓情女神节烘焙暖人心”、“六五环境日低碳主题骑行活动”、“粽情端午”等员工主题文化活动。在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和智联招聘联合主办的年度最佳雇主评选中,公司荣获“中国年度最佳雇主提名奖”。
4、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秉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理念,认真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全员健康活动。在全国所有在施项目,以“创安康企业,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2021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一线职工防险、避险、抗险的能力。全国第30个消防宣传月期间,在公司南京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项目团队全员全程参与,进一步检验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太原煤气化项目部获得太原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授予的“2021年度优秀项目部”和“2021年度文明生产工地”荣誉称号。开展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生产活动,对项目现场作业环境及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构建”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良好环境。
5、以价值导向引领发展,深入践行国企责任
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公司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项目部主动为属地社区核酸检测场地,多名员工担任志愿者参与现场服务,收到社区的表扬信。助力实现“双碳”目标,2021年公司发起“益起低碳”节约型办公区创建活动,从绿色办公、节约用能、粮食节约、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和宣传实践等方面引导职工深入践行环保节能理念,推进绿色节约型企业建设。持续构建诚信企业,公司成功获得中企国信、中国招投标(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价与公示平台授予的企业信用最高评级——“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获评“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称号。6月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世界环境日专题片《绿色答卷》,采访报道公司参与的南京燕子矶新城为代表的土壤治理典型案例,展现了公司助力老工业区转型升级的生动实践。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2021年,公司积极响应北京市管国企消费扶贫倡议,由公司工会牵头对接助农渠道,带动员工共同参与采购革命老区江
西省宁都县滞销脐橙等,全年扶贫采购支出5万元。助力贫困户增收脱贫,中共宁都县委、宁都县人民政府向公司发来感谢信,对公司倾情扶贫表达感谢和敬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第三者权益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本公司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目前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完毕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形。 作为建工修复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自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也不由建工修复回购本公司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 本公司所持建工修复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建工修复上市后6个月内如建工修复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建工修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嘉兴岚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第三者权益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本企业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目前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本企业已经依法履行完毕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形。 本企业承诺自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也不由建工修复回购本公司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 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企业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第三者权益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本企业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目前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本企业已经依法履行完毕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形。 二、本企业承诺自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也不由建工修复回购本企业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建工修复股份,在锁定期承诺期满后两年内,如确有资金需求拟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建工修复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届时本公司持有建工修复股份的1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以公开市场(包括大宗交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易平台)交易的方式,按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二、本公司在决定减持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告知建工修复并予以公告。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建工修复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建工修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归建工修复所有;若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超过所持建工修复股份总数的10%,则超出部分减持取得的收入归建工修复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建工修复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公司将按照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建工修复股份。在所持建工修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建工修复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建工修复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届时本公司持有建工修复股份的10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以公开市场(包括大宗交易平台)交易的方式,按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公司在建工修复首次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建工修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本公司在决定减持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告知建工修复并予以公告。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建工修复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建工修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建工修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减持价格与建工修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归建工修复所有,且自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企业将按照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建工修复股份。在所持建工修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建工修复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建工修复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根据本企业资金需求,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届时本企业持有建工修复股份的10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以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按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定价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企业将按照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建工修复股份。在所持建工修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建工修复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如下: 1、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根据本企业资金需求,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届时本企业持有建工修复股份的10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以公开市场(包括大宗交易平台)交易的方式,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本企业在决定减持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告知建工修复并予以公告。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建工修复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建工修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建工修复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03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程序,督促发行人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 2021年03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新股,如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义务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要求,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处于发展成长阶段、净资产水平较高以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 2021年03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上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监事、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4)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6)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8、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为避免与公司的业务存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建工集团及建工修复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做以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建工修复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 | 2020年06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减少和规范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特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建工修复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建工修复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依法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遵守建工修复《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建工修复的《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建工修复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建工修复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建工修复及其他股东及建工修复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采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采取措施力争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在生产经营中因发展业务等不可避免的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交易的合法、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最大程度保护股东利益。" |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预案中所称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 2021年03月29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则公司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公司应继续履行尽快制定股份回购方案的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③对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在执行每一轮稳定股价措施过程中,如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或无法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有权扣留相等于应履行但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或其他用途。 ④对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的约束措施 如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未能勤勉尽责地依法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⑤对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A股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和义务。对于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在获得其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后方可聘任。" |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主管机构认定后30天内或在主管机构要求的时限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主管机构认定后30天内或在主管机构要求的时限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2020年06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 | 其他承诺 |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一、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 | 2020年06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自公司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充分披露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替代性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3、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暂不得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得领取分红及薪酬或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应及时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并尽快提出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一、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自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承诺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由公司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充分披露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替代性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3、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暂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不得领取分红及薪酬或津贴,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
1、向公司和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方案时,本企业将回避表决; 2、及时采取补救及规范措施; 3、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5、国管中心承诺 “一、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自公司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充分披露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替代性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3、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暂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得在公司领取分红及薪酬或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应及时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并尽快提出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 本公司就本公司股东情况承诺如下: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 2020年06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以上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事项的议案》,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和强化现有行业地位,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环境修复综合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土壤、水体等各种生态环境咨询、设计、治理、运营、管理等一体化解决方案。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高品质服务,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多项成功案例,发展成为具有行业影响力、持续创造力的环境修复综合服务提供商,为中国生态环境的改善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在巩固和持续提升目前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在新产品开发、环境修复技术与工艺等方面的科研实力,进一步提升环境修复品质,提高环境修复的市场竞争力。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在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和营运的效率;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水平。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为本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 2020年06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并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正在推进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为维护建工修复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规要求,本公司作为建工修复的控股股东,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建工修复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建工修复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建工修复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建工修复的利益。" | 2020年06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
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文件《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5月,本公司与北京亿盛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建工绿色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6,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4.8387%,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况永宏、晁喜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累计十二个月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 | 7,270.72 | / | 已经结案12件,审理中6件 | 撤诉7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件;公司胜诉4件;公司被诉1件;其余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 按照生效调解、判决文书正常执行 | 2021年08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1-040) | |||||||
2021年度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案件 | 6,122.95 | / | 结案1件,其余尚在审理中 | 公司胜诉1件,其余案件尚在审理中 | 1件案胜诉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其余案件不存在进入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5,500 | 9,500 | 0 | 0 |
合计 | 15,500 | 9,5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天津渤化、建工修复、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 | 2019年09月06日 | 不适用 | 公开招投标 | 172,777.78 | 否 | 公司与该项目业主方——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联合体内部建工修复与天津渤化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渝女士担任天津渤化董事职务)。联合体三方各有分 | 基本完工 |
工,建工修复负责的合同额为84,960.08万元。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992,359 | 100.00% | 5,229,766 | 0 | 0 | -1,663,354 | 3,566,412 | 110,558,771 | 77.50%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71,426,806 | 66.76% | 7,892 | 0 | 0 | -7,892 | 0 | 71,426,806 | 50.07% |
3、其他内资持股 | 35,565,553 | 33.24% | 13,662 | 0 | 0 | -13,662 | 0 | 35,565,553 | 24.93%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5,565,553 | 33.24% | 5,323 | 0 | 0 | -5,323 | 0 | 35,565,553 | 24.9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8,339 | 0 | 0 | -8,339 | 0 | 0 | 0.00%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5,253 | 0 | 0 | -5,253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5,100 | 0 | 0 | -5,10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153 | 0 | 0 | -153 | 0 | 0 | 0.00% |
5、其他 | 0 | 5,202,959 | -1,636,547 | 3,566,412 | 3,566,412 | 2.5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30,434,354 | 0 | 0 | 1,663,354 | 32,097,708 | 32,097,708 | 22.50%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30,434,354 | 0 | 0 | 1,663,354 | 32,097,708 | 32,097,708 | 22.5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06,992,359 | 100.00% | 35,664,120 | 0 | 0 | 0 | 35,664,120 | 142,656,47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0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30,434,35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3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6,992,359股增加至142,656,479股。公司股票简称“建工修复”,股票代码“300958”。
2021年9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有限售条件股份1,663,354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公司流通股数量变更为32,097,708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0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30,434,35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3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6,992,359股增加至142,656,479股。公司股票简称“建工修复”,股票代码“300958”。
2021年9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有限售条件股份1,663,354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公司流通股数量变更为32,097,708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本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股股份后,总股本由106,992,359股增加至142,656,479股,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相应摊薄。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5,687,152 | 0 | 0 | 65,687,152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3月29日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11,613,770 | 0 | 0 | 11,613,77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日 |
天津红杉聚业 | 8,982,456 | 0 | 0 | 8,982,45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日 | |||||
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75,439 | 0 | 0 | 6,175,43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日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5,739,654 | 0 | 0 | 5,739,654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日 |
嘉兴岚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29,768 | 0 | 0 | 5,129,76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日 |
杭州青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4,120 | 0 | 0 | 3,664,12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日 |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投建工修复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2,453,973 | 0 | 2,453,973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日 |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投建工修复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12,439 | 0 | 1,112,43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2年3月29日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0 | 1,663,354 | 0 | 0 | 首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 | 2021年9月29日 |
月 | ||||||
合计 | 106,992,359 | 5,229,766 | 0 | 110,558,77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1年03月16日 | 8.53 | 35,664,120 | 2021年03月29日 | 30,434,354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1年03月26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0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30,434,35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3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6,992,359股增加至142,656,479股。公司股票简称“建工修复”,股票代码“300958”。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0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30,434,35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3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6,992,359股增加至142,656,479股。公司股票简称“建工修复”,股票代码“300958”。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7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05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6.05% | 65,687,152 | 0 | 65,687,152 | 0 |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14% | 11,613,770 | 0 | 11,613,770 | 0 | 质押 | 5,669,200 | ||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0% | 8,982,456 | 0 | 8,982,456 | 0 | ||||
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3% | 6,175,439 | 0 | 6,175,439 | 0 |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02% | 5,739,654 | 0 | 5,739,654 | 0 | ||||
嘉兴岚轩投资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0% | 5,129,768 | 0 | 5,129,768 | 0 |
(有限合伙) | ||||||||
杭州青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7% | 3,664,120 | 0 | 3,664,120 | 0 | ||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投建工修复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72% | 2,453,973 | 2,453,973 | 2,453,973 | 0 | ||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投建工修复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78% | 1,112,439 | 1,112,439 | 1,112,439 | 0 | ||
#沈同兵 | 境内自然人 | 0.16% | 227,300 | 227,300 | 0 | 227,3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认购金额为3,042.15万元,认购数量为356.64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均受北京市国资委控制,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最终由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投建工修复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投建工修复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均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沈同兵 | 22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300 |
张叙 | 2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000 |
#徐国胤 | 18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800 |
#马兆俊 | 179,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090 |
钟建民 | 14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300 |
#黎志锋 | 14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200 |
#张浩 | 12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400 |
栾婕 | 112,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908 |
#邓飞 | 11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600 |
罗绍迪 | 10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1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沈同兵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227,300股,合计持有227,300股公司股票。股东徐国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85,800股,合计持有185,800股公司股票。股东马兆俊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28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76,290股,合计持有179,090股公司股票。股东黎志锋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40,200股,合计持有140,200股公司股票。股东张浩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36,7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85,700股,合计持有122,400股公司股票。股东邓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10,600股,合计持有110,600股公司股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 | 樊军 | 1993年11月17日 | 911100001011328547 | 代理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及本行业有关的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意外 |
任公司 | 伤害保险;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制造商品混凝土;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建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机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房屋、写字间出租;绿化、保洁服务;销售商品混凝土、环保专用设备、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直接持有涪陵榨菜(股票代码:002507)23,623,564股A股股份,占涪陵榨菜股份总数的2.69%;直接持有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6,339,703股A股股份,占交通银行股份总数的0.0085%;直接持有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169)144,546股A股股份,占北京银行股份总数的0.00068%;通过下属全资三级企业北京建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泰升集团(股票代码:HK0687)57,000,000股H股股份,占泰升集团股份总数的0.95%。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张贵林 | 111100007541547007 | 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企改革和重组,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1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2]217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况永宏、晁喜文 |
审计报告正文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工修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工修复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建工修复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建造合同的估计
(二)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1、建造合同的估计
1、建造合同的估计 | |
建工修复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咨询服务产生的收入。如财务报表附注七(61)所示,建工修复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108,065.44万元,其中建造合同收入占比95.07%。建工修复公司环境修复业务符合某一时间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采用产出法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金额及占比重大,且履约进度确定涉及管理层的 | (1)针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评价管理层与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建造合同主要条款、产值确认单据及期末工程结算等资料,评价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③获取并检查经业主或监理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产值确认单,结合各工程项目的合同及补充合同,检查工程项目合同总额及其 |
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对合同预计总收入、产值确认、项目进度、合同风险以及所需其他服务等的估计。此外由于情况的改变,合同预计总收入等可能会较原有的估计发生变化(有时可能是重大的)。 建工修复公司建造合同成本根据履约进度,结合预计总成本和以前年度已结转的营业成本确认当期营业成本。预计总成本的确认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预计总成本构成、尚未完工成本、因工作量变更引起的预计总成本调整及合同风险等,可能存在潜在错报风险。 因此,我们将建造合同的估计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关键合同条款,核实期末预算收入的准确性并重新测算收入及完工进度,以复核收入及完工进度的准确性。 ④对主要项目的毛利率实施分析性复核;并函证主要项目的名称、产值确认单金额、工程进度、应收款项等,以评估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总体合理性及准确性。 ⑤选取建造合同样本,现场走访查看、访谈项目经理并了解工程进度,以评估工程完工进度及状态的总体合理性。 ⑥检查收入及应收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获取并检查项目的开工令、业主合同、产值确认单、验收报告、结算报告、发票、银行回单等资料,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2)针对建造合同成本审计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评价与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的设计,测试关键控制点执行的有效性。 ②与管理层访谈,检查预计总成本编制和审批及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等资料,评价建造合同成本结转及核算方法的适当性。 ③对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实施分析性复核,并对各期预计总成本变动的基础与依据进行核查,评价其变动的合理性与适当性。 ④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将预计总成本的组成项目核对至采购合同等支持性文件,评估预计总成本确定的完整性。 ⑤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原材料出入库单、工资表、分包产值确认单、工程量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工程成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⑥对已完工项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比对,验证预算成本的合理性。 ⑦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利用专家复核成本分析表,评估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并对专家工作进行了评估与复核。 |
2、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
2、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 | |
如建工修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七(4)、(5)、(8)和(10)所述, 2021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合计55,260.54万元,占当年末资产总额的22.07%。2021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价值为118,145.06万元,占当年末资产总额的47.19%。建工修复公司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若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在确定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时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大量的假设,包括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收回的可能性及债务人偿债能力的评估等,相关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将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管理与坏账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了解并评价坏账准备政策适当性。检查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是否经过董事会审议。结合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包括确定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等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的一贯性。 ③对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分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重新测算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应计提坏账准备,以评价计提坏账的准确性,并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龄进行核查以评价账龄划分的合理性。 ④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并独立执行函证程序,并选取重要客户执行期后回款的检查,针对部分账龄较长的项目经理进行访谈,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 |
合理性。
⑤根据合同、结算资料等信息,复核采用组合方式进行预期信
用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其账龄划分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⑥检查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
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建工修复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建工修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建工修复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建工修复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建工修复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建工修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建工修复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建工修复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
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5,092,109.17 | 261,200,730.7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819,829.85 | 6,437,719.10 |
应收账款 | 457,529,564.65 | 475,089,473.59 |
应收款项融资 | 215,850.00 | 3,400,000.00 |
预付款项 | 66,571,899.88 | 44,265,042.4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7,256,012.14 | 83,403,133.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153,674.02 | 8,862,570.12 |
合同资产 | 1,181,450,631.53 | 934,171,008.0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035,249.46 | 18,048,978.01 |
其他流动资产 | 7,581,806.95 | 1,292,274.83 |
流动资产合计 | 2,258,706,627.65 | 1,836,170,930.2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837,928.16 | 19,255,009.56 |
长期股权投资 | 72,411,790.48 | 53,782,585.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2,125,670.90 | 129,886,912.9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75,061.63 | |
无形资产 | 1,205,738.60 | 1,541,810.67 |
开发支出 | 820,828.98 | 887,171.35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82,366.77 | 6,577,227.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51,815.04 | 17,552,337.7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330,029.6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4,741,230.22 | 229,483,055.60 |
资产总计 | 2,503,447,857.87 | 2,065,653,985.8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075,895.61 | 80,857,601.9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3,651,934.39 | 234,964,749.38 |
应付账款 | 794,136,018.69 | 895,956,493.6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621,034.12 | 19,594,947.6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329,770.00 | 21,930,925.45 |
应交税费 | 11,264,734.62 | 7,053,876.19 |
其他应付款 | 9,701,995.30 | 26,298,483.7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61,017.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3,518,169.13 | 18,816,396.16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3,060,568.93 | 1,305,473,474.2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0,354.3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3,981,539.28 | 40,768,500.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091,893.59 | 40,768,500.74 |
负债合计 | 1,447,152,462.52 | 1,346,241,974.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2,656,479.00 | 106,992,35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4,634,640.75 | 186,947,534.8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2,062,507.13 | 43,919,656.8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39,451,605.92 | 381,191,082.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8,805,232.80 | 719,050,632.79 |
少数股东权益 | 7,490,162.55 | 361,378.0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6,295,395.35 | 719,412,010.8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03,447,857.87 | 2,065,653,985.84 |
法定代表人:常永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渝 会计机构负责人:修丽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8,419,542.19 | 247,261,665.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829,829.85 | 6,437,719.10 |
应收账款 | 441,945,013.23 | 446,273,280.17 |
应收款项融资 | 215,850.00 | 3,400,000.00 |
预付款项 | 66,240,117.55 | 44,601,993.66 |
其他应收款 | 92,408,324.31 | 87,283,071.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0,000.00 | |
存货 | 8,494,132.52 | 7,888,536.40 |
合同资产 | 1,161,882,396.84 | 928,078,461.7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035,249.46 | 18,048,978.01 |
其他流动资产 | 7,107,539.09 | 993,014.50 |
流动资产合计 | 2,198,577,995.04 | 1,790,266,720.2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837,928.16 | 19,255,009.56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061,790.48 | 80,032,585.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0,467,585.07 | 128,096,379.5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863,615.83 | |
无形资产 | 1,164,096.90 | 1,541,089.67 |
开发支出 | 814,442.84 | 887,171.35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82,366.77 | 6,577,227.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479,402.37 | 17,536,545.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05,529.6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6,876,758.08 | 253,926,009.46 |
资产总计 | 2,465,454,753.12 | 2,044,192,729.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075,895.61 | 80,857,601.9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3,651,934.39 | 234,964,749.38 |
应付账款 | 770,903,757.12 | 873,322,953.3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513,971.51 | 17,831,275.51 |
应付职工薪酬 | 12,315,705.01 | 21,022,847.77 |
应交税费 | 10,078,676.03 | 5,949,498.31 |
其他应付款 | 9,473,739.87 | 26,156,214.0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28,148.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2,000,054.51 | 17,515,928.21 |
流动负债合计 | 1,374,441,882.91 | 1,277,621,068.4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0,354.3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1,609,614.56 | 39,518,764.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719,968.87 | 39,518,764.93 |
负债合计 | 1,416,161,851.78 | 1,317,139,833.4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2,656,479.00 | 106,992,35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4,603,612.10 | 186,916,506.2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2,062,507.13 | 43,919,656.84 |
未分配利润 | 439,970,303.11 | 389,224,374.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9,292,901.34 | 727,052,896.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65,454,753.12 | 2,044,192,729.7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80,654,446.34 | 1,038,313,711.66 |
其中:营业收入 | 1,080,654,446.34 | 1,038,313,711.6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7,553,016.61 | 940,193,814.92 |
其中:营业成本 | 826,647,382.79 | 813,619,455.9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08,929.37 | 1,585,312.92 |
销售费用 | 29,566,940.30 | 30,867,051.90 |
管理费用 | 64,702,761.48 | 64,361,593.86 |
研发费用 | 36,055,998.74 | 29,174,131.19 |
财务费用 | -328,996.07 | 586,269.09 |
其中:利息费用 | 2,993,715.74 | 4,460,643.41 |
利息收入 | 3,711,872.96 | 4,068,016.41 |
加:其他收益 | 15,900,590.08 | 8,360,082.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823,075.48 | 15,939,732.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994,839.75 | 15,626,408.5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30,959,724.91 | -7,219,446.30 |
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251,416.14 | -21,801,591.3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7,889.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921,843.24 | 93,398,674.27 |
加:营业外收入 | 1.76 | 13,747.74 |
减:营业外支出 | 410,033.65 | 1,251,526.8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7,511,811.35 | 92,160,895.19 |
减:所得税费用 | 9,239,929.06 | 8,691,049.0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271,882.29 | 83,469,846.1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271,882.29 | 83,469,846.1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943,097.82 | 83,265,547.78 |
2.少数股东损益 | -671,215.53 | 204,298.3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8,271,882.29 | 83,469,846.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8,943,097.82 | 83,265,547.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1,215.53 | 204,298.3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7 | 0.7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7 | 0.7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常永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渝 会计机构负责人:修丽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37,453,306.16 | 1,004,191,401.18 |
减:营业成本 | 795,967,842.48 | 789,221,111.94 |
税金及附加 | 760,960.75 | 1,392,841.15 |
销售费用 | 27,886,882.50 | 29,445,708.77 |
管理费用 | 58,445,772.01 | 60,075,853.07 |
研发费用 | 34,975,970.08 | 28,788,502.55 |
财务费用 | -241,773.68 | 423,398.33 |
其中:利息费用 | 2,968,049.64 | 4,451,653.57 |
利息收入 | 3,589,452.52 | 4,198,458.82 |
加:其他收益 | 15,887,163.24 | 8,307,273.9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15,823,075.48 | 16,039,732.79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994,839.75 | 15,626,408.5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134,830.71 | -6,658,141.6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992,476.50 | -21,328,906.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7,889.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548,472.53 | 91,203,943.73 |
加:营业外收入 | 13,747.74 | |
减:营业外支出 | 402,559.38 | 1,231,316.8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0,145,913.15 | 89,986,374.63 |
减:所得税费用 | 8,717,410.30 | 8,451,959.6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428,502.85 | 81,534,415.0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428,502.85 | 81,534,415.0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1,428,502.85 | 81,534,415.0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66,228,693.42 | 1,037,630,182.3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606,420.31 | 105,882,476.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835,113.73 | 1,143,512,658.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7,259,889.66 | 773,113,138.7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0,801,732.73 | 124,939,170.3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227,646.06 | 33,243,741.6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448,147.09 | 137,202,412.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5,737,415.54 | 1,068,498,462.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097,698.19 | 75,014,195.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6,000,000.00 | 3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41,064.54 | 1,584,5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5,632.00 | 13,839.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69,922.50 | 9,390,203.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806,619.04 | 40,988,542.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130,040.13 | 34,765,923.7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1,237,500.00 | 40,237,5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3,367,540.13 | 75,003,423.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560,921.09 | -34,014,881.7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1,151,225.8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120,000.00 | 157,235,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05,227.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776,453.04 | 157,235,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4,830,000.00 | 224,787,864.6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938,112.27 | 4,571,492.9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86,549.92 | 5,715,4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754,662.19 | 235,074,757.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21,790.85 | -77,839,757.5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558,567.95 | -36,840,443.6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734,774.11 | 262,575,217.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2,293,342.06 | 225,734,774.1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31,708,815.78 | 1,001,780,713.2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670,800.65 | 141,946,995.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3,379,616.43 | 1,143,727,708.4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4,300,564.53 | 753,018,187.3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1,975,114.12 | 117,521,301.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543,523.41 | 30,987,931.8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827,070.64 | 170,162,549.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1,646,272.70 | 1,071,689,969.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33,343.73 | 72,037,739.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6,000,000.00 | 3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641,064.54 | 1,584,5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5,632.00 | 13,839.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69,922.50 | 9,390,203.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4,600.00 | 4,639,775.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6,581,219.04 | 45,628,317.5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414,164.68 | 34,748,477.7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5,637,500.00 | 44,237,5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2,531.25 | 1,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0,044,195.93 | 79,985,977.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462,976.89 | -34,357,660.1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3,351,225.8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120,000.00 | 157,235,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05,227.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4,976,453.04 | 157,235,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4,830,000.00 | 224,787,864.6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938,112.27 | 4,571,492.9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53,640.97 | 5,715,4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421,753.24 | 235,074,757.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554,699.80 | -77,839,757.5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825,066.64 | -40,159,678.6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795,708.44 | 251,955,387.1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620,775.08 | 211,795,708.4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47,534.88 | 43,919,656.84 | 381,191,082.07 | 719,050,632.79 | 361,378.08 | 719,412,010.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47,534.88 | 43,919,656.84 | 381,191,082.07 | 719,050,632.79 | 361,378.08 | 719,412,010.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664,120.00 | 227,687,105.87 | 8,142,850.29 | 58,260,523.85 | 329,754,600.01 | 7,128,784.47 | 336,883,384.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943,097.82 | 88,943,097.82 | -671,215.53 | 88,271,882.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664,120.00 | 227,687,105.87 | 263,351,225.87 | 7,800,000.00 | 271,151,225.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664,120.00 | 227,687,105.87 | 263,351,225.87 | 7,800,000.00 | 271,151,225.8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8,142,850.29 | -30,682,573.97 | -22,539,723.68 | -22,539,723.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42,850.29 | -8,142,850.2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539,723.68 | -22,539,723.68 | -22,539,723.6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656,479.00 | 414,634,640.75 | 52,062,507.13 | 439,451,605.92 | 1,048,805,232.80 | 7,490,162.55 | 1,056,295,395.3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42,640.32 | 36,210,910.00 | 310,409,094.69 | 640,555,004.01 | 157,079.69 | 640,712,083.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44,694.66 | -4,330,118.90 | -4,774,813.56 | -4,774,813.5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42,640.32 | 35,766,215.34 | 306,078,975.79 | 635,780,190.45 | 157,079.69 | 635,937,270.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94.56 | 8,153,441.50 | 75,112,106.28 | 83,270,442.34 | 204,298.39 | 83,474,740.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265,547.78 | 83,265,547.78 | 204,298.39 | 83,469,846.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94.56 | 4,894.56 | 4,894.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894.56 | 4,894.56 | 4,894.56 | ||||||||||||
(三)利润分 | 8,153, | -8,153, |
配 | 441.50 | 441.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53,441.50 | -8,153,441.5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47,534.88 | 43,919,656.84 | 381,191,082.07 | 719,050,632.79 | 361,378.08 | 719,412,010.8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16,506.23 | 43,919,656.84 | 389,224,374.23 | 727,052,896.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16,506.23 | 43,919,656.84 | 389,224,374.23 | 727,052,896.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664,120.00 | 227,687,105.87 | 8,142,850.29 | 50,745,928.88 | 322,240,005.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428,502.85 | 81,428,502.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664,120.00 | 227,687,105.87 | 263,351,225.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664,120.00 | 227,687,105.87 | 263,351,225.8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142,850.29 | -30,682,573.97 | -22,539,723.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42,850.29 | -8,142,850.2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539,723.68 | -22,539,723.6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 |
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656,479.00 | 414,603,612.10 | 52,062,507.13 | 439,970,303.11 | 1,049,292,901.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11,611.67 | 36,210,910.00 | 319,845,652.68 | 649,960,533.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44,694.66 | -4,002,251.97 | -4,446,946.6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 | 106,99 | 186,911, | 35,766, | 315,843,4 | 645,513,58 |
额 | 2,359.00 | 611.67 | 215.34 | 00.71 | 6.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94.56 | 8,153,441.50 | 73,380,973.52 | 81,539,309.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534,415.02 | 81,534,415.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94.56 | 4,894.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894.56 | 4,894.56 | ||||||||||
(三)利润分配 | 8,153,441.50 | -8,153,441.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53,441.50 | -8,153,441.5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992,359.00 | 186,916,506.23 | 43,919,656.84 | 389,224,374.23 | 727,052,896.3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7年11月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66840059XP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3层301。法定代表人:常永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65.648万元,总股本为14265.64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目前下设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创新发展中心、污染场地修复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管理中心、财金资源中心、风险控制中心、行政综合中心、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主要职能部门。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为:环境修复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租赁建筑用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主要提供的服务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体修复和生态修复在内的环境修复咨询、设计、专业承包。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2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了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公司目前和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或: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折旧、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附注五(11)、附注五(12)、附注五(15)、附注五(16)、附注五(24)、附注五(39)和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39)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
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
(10)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39)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
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10)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银行,信用风险较低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企业,信用风险较银行高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
其中:0-6个月 | 1.00 |
6-12个月
6-12个月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其中:0-6个月
其中:0-6个月 | 1.00 |
6-12个月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5年以上 | 100.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银行,信用风险较低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企业,信用风险较银行高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
其中:0-6个月 | 1.00 |
6-12个月
6-12个月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5年以上 | 100.00 |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 |
履约保证金组合 | 以到期进行区分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计提方法: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
其中:0-6个月 | 1.00 |
6-12个月 | 5.00 |
1-2年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5、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在产品、产成品]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先进先出法。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提供的环境修复工程服务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采用产出法,按照累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工程修复服务需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相关合同对价于合同约定的结算完成后构成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于应收款项列示。一般情况下,工程修复服务合同的履约进度与结算进度存在时间上的差异。部分修复服务合同的履约进度大于结算进度,从而形成相关合同资产,其将于合同对价结算时转入应收款项。部分已验收或交付的环境修复项目根据合同未到结算时点,属于有条件收款权利形成相关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根据合同约定属于有条件收款权利形成相关合同资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
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在施项目的合同资产 | 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正常进行结算的项目,整体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较低 | 按照期末余额的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已验收或已交付未结算的合同资产 | 已验收或已交付形成的有条件收款权利 | 同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有条件收款权利 | 同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
17、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
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
20、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其他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简化原则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到期之后按照应收账款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附注五(10)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 | 0-5 | 31.67-33.33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著作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商标
商标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
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4;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
平均摊销。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
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环境修复履约义务,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即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原位处置项目,本公司按照监理或业主方确认的产值(或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确认当期收入;
对于采用异位终端处置工艺的项目,工作流程包括清挖、外运、终端处置及回填(如需);若已完成全部工序,本公司按照监理或业主方确认的产值(或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确认收入;若存在未完成工序,本公司按照监理或业主方确认的产值扣减未完成工序对应产值(或未完成工序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具体收入确认证据包括合同、产值(工程量)确认单、处置证明等。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为污染场地调查、技术服务等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合同进行分析是否满足新收入准则的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合同, 对于本公司符合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按照合同收入乘以履约进度的金额减去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本公司在发生项目成本的各月末确认履约进度并确认当月收入。具体收入确认证据包括合同、预计总成本明细表、履约进度百分比计算表等。
对于本公司不符合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时点确认收入,即服务提供完成并经业主验收之后确认收入。具体收入确认证据包括合同、验收单。
(3)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本公司在货物送达客户并由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具体收入确认证据为客户签收单。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
(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3.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10.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五(10)4披露。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本次变更经公司审议通过。 | [注1] |
新租赁准则。
[注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项目情况详见本附注五(44)3之说明。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确认租赁负债采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65%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1,200,730.72 | 261,200,730.72 |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437,719.10 | 6,437,719.10 | |
应收账款 | 475,089,473.59 | 475,089,473.59 | |
应收款项融资 | 3,400,000.00 | 3,400,000.00 | |
预付款项 | 44,265,042.43 | 44,131,060.45 | -133,981.9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3,403,133.39 | 83,403,133.3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862,570.12 | 8,862,570.12 | |
合同资产 | 934,171,008.05 | 934,171,008.0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048,978.01 | 18,048,978.0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92,274.83 | 1,292,274.8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36,170,930.24 | 1,836,036,948.26 | -133,981.9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255,009.56 | 19,255,009.56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782,585.39 | 53,782,585.3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9,886,912.97 | 129,886,912.9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15,935,629.29 | 15,935,629.29 | |
无形资产 | 1,541,810.67 | 1,541,810.67 | |
开发支出 | 887,171.35 | 887,171.35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77,227.96 | 6,577,227.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52,337.70 | 17,552,337.7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9,483,055.60 | 245,418,684.89 | 15,935,629.29 |
资产总计 | 2,065,653,985.84 | 2,081,455,633.15 | 15,801,647.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857,601.99 | 80,857,601.9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4,964,749.38 | 234,964,749.38 | |
应付账款 | 895,956,493.67 | 895,956,493.6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594,947.60 | 19,594,947.6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930,925.45 | 21,930,925.45 | |
应交税费 | 7,053,876.19 | 7,053,876.19 | |
其他应付款 | 26,298,483.79 | 26,298,483.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82,477.81 | 7,782,477.8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816,396.16 | 18,816,396.16 |
流动负债合计 | 1,305,473,474.23 | 1,313,255,952.04 | 7,782,477.8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019,169.50 | 8,019,169.5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0,768,500.74 | 40,768,500.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768,500.74 | 48,787,670.24 | 8,019,169.50 |
负债合计 | 1,346,241,974.97 | 1,362,043,622.28 | 15,801,647.3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6,992,359.00 | 106,992,35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947,534.88 | 186,947,534.8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919,656.84 | 43,919,656.8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81,191,082.07 | 381,191,082.0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19,050,632.79 | 719,050,632.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61,378.08 | 361,378.0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19,412,010.87 | 719,412,010.8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65,653,985.84 | 2,081,455,633.15 | 15,801,647.31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7,261,665.05 | 247,261,665.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437,719.10 | 6,437,719.10 | |
应收账款 | 446,273,280.17 | 446,273,280.17 | |
应收款项融资 | 3,400,000.00 | 3,400,000.00 | |
预付款项 | 44,601,993.66 | 44,468,011.68 | -133,981.98 |
其他应收款 | 87,283,071.60 | 87,283,071.6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0,000.00 | 100,000.00 | |
存货 | 7,888,536.40 | 7,888,536.40 | |
合同资产 | 928,078,461.77 | 928,078,461.7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048,978.01 | 18,048,978.01 | |
其他流动资产 | 993,014.50 | 993,014.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90,266,720.26 | 1,790,132,738.28 | -133,981.9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255,009.56 | 19,255,009.56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032,585.39 | 80,032,585.3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8,096,379.55 | 128,096,379.5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312,737.65 | 15,312,737.65 | |
无形资产 | 1,541,089.67 | 1,541,089.67 | |
开发支出 | 887,171.35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77,227.96 | 6,577,227.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36,545.98 | 17,536,545.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3,926,009.46 | 269,238,747.11 | 15,312,737.65 |
资产总计 | 2,044,192,729.72 | 2,059,371,485.39 | 15,178,755.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857,601.99 | 80,857,601.9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4,964,749.38 | 234,964,749.38 | |
应付账款 | 873,322,953.31 | 873,322,953.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7,831,275.51 | 17,831,275.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022,847.77 | 21,022,847.77 | |
应交税费 | 5,949,498.31 | 5,949,498.31 | |
其他应付款 | 26,156,214.01 | 26,156,214.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77,663.79 | 7,477,663.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515,928.21 | 17,515,928.2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7,621,068.49 | 1,285,098,732.28 | 7,477,663.7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701,091.88 | 7,701,091.8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9,518,764.93 | 39,518,764.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518,764.93 | 47,219,856.81 | 7,701,091.88 |
负债合计 | 1,317,139,833.42 | 1,332,318,589.09 | 15,178,755.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6,992,359.00 | 106,992,35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916,506.23 | 186,916,506.2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919,656.84 | 43,919,656.84 | |
未分配利润 | 389,224,374.23 | 389,224,374.2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7,052,896.30 | 727,052,896.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44,192,729.72 | 2,059,371,485.39 | 15,178,755.67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3%、6%、9%、13%等税率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1%等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苏州建邦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建邦) | 20% |
大连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建邦) | 15% |
北京宜为凯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为凯姆) | 20% |
北京建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咨询) | 20% |
南京建邦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邦) | 20% |
天津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邦) | 20% |
北京建工绿色能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绿色) | 20% |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191100177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19-2021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工程咨询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20110100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1-2023年,应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工程咨询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之子公司大连建邦于2021年10月22日取得了由大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212120029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建邦、工程咨询、宜为凯姆、南京建邦、天津建邦、建工绿色公司2021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333,363,491.17 | 225,734,774.11 |
其他货币资金 | 1,728,618.00 | 35,465,956.61 |
合计 | 335,092,109.17 | 261,200,730.72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2,798,767.11 | 35,465,956.61 |
其他说明
(1)2021年末本公司在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期末保证金余额为1,728,618.00元,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2021年末本公司在四家银行存款存在司法冻结,部分账户冻结金额合计为21,070,149.11元,具体明细如下: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471账户存在司法冻结,部分冻结金额10,181,610.00元。系本公司和分包商对分包产值金额存在分歧而被分包商起诉。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4514账户存在司法冻结,部分冻结金额4,250,000.00元。系业主未回款,故未支付分包款而被分包商起诉。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3664账户存在司法冻结,部分冻结金额5,776,066.00元。系业主未回款,故未支付分包款而被分包商起诉。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193账户存在司法冻结,部分冻结金额862,473.11元。系业主未回款,故未支付分包款而被分包商起诉。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95,000,0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95,000,000.00元均为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中:
(1)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望京支行购买产品名称为“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848”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5,000万元,起息日为2021年12月14日,到期日为2022年6月13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2%。
(2)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购买产品名称为“上海银行“稳进”3号第SDG22106M176SA期结构性存款”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4,500万元,起息日为2021年12月30日,到期日为2022年3月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6%。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9,339,837.51 | 7,385,000.00 |
减:坏账准备 | -1,520,007.66 | -947,280.90 |
合计 | 7,819,829.85 | 6,437,719.1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339,837.51 | 100.00% | 1,520,007.66 | 16.27% | 7,819,829.85 | 7,385,000.00 | 100.00% | 947,280.90 | 12.83% | 6,437,719.10 |
其中: | ||||||||||
合计 | 9,339,837.51 | 100.00% | 1,520,007.66 | 16.27% | 7,819,829.85 | 7,385,000.00 | 100.00% | 947,280.90 | 12.83% | 6,437,719.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20,007.6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9,339,837.51 | 1,520,007.66 | 16.27% |
合计 | 9,339,837.51 | 1,520,007.66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7,280.90 | 572,726.76 | 1,520,007.66 | |||
合计 | 947,280.90 | 572,726.76 | 1,520,007.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139,837.51 | |
合计 | 3,139,837.51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48,519,042.00 | 100.00% | 90,989,477.35 | 16.59% | 457,529,564.65 | 538,553,685.00 | 100.00% | 63,464,211.41 | 11.78% | 475,089,473.59 |
其中: | ||||||||||
合计 | 548,519,042.00 | 100.00% | 90,989,477.35 | 16.59% | 457,529,564.65 | 538,553,685.00 | 100.00% | 63,464,211.41 | 11.78% | 475,089,473.5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0,989,477.3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48,519,042.00 | 90,989,477.35 | 16.59% |
合计 | 548,519,042.00 | 90,989,477.35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2,246,892.82 |
0-6个月(含) | 174,089,413.97 |
6-12个月(含) | 108,157,478.85 |
1至2年 | 106,089,898.84 |
2至3年 | 85,648,554.10 |
3年以上 | 74,533,696.24 |
3至4年 | 17,650,715.14 |
4至5年 | 48,031,650.31 |
5年以上 | 8,851,330.79 |
合计 | 548,519,042.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464,211.41 | 27,525,265.94 | 90,989,477.35 | |||
合计 | 63,464,211.41 | 27,525,265.94 | 90,989,477.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 170,093,024.65 | 31.01% | 10,296,509.82 |
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4,131,257.38 | 6.22% | 1,958,683.40 |
威宁自治县水利投资(集 | 30,138,201.67 | 5.49% | 20,380,415.29 |
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 28,997,244.13 | 5.29% | 289,972.44 |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5,500,264.00 | 4.65% | 255,002.64 |
合计 | 288,859,991.83 | 52.6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5,850.00 | 3,400,000.00 |
合计 | 215,850.00 | 3,4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4,826,934.23 | 82.36% | 40,588,376.57 | 91.97% |
1至2年 | 8,791,155.70 | 13.21% | 863,003.37 | 1.96% |
2至3年 | 501,483.75 | 0.75% | 623,874.05 | 1.41% |
3年以上 | 2,452,326.20 | 3.68% | 2,055,806.46 | 4.66% |
合计 | 66,571,899.88 | -- | 44,131,060.45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金 额 | 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
杭州二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二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544,884.33 | 未到结算时点 |
江苏盖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38,970.49 | 未到结算时点 |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五队 | 1,838,984.66 | 未到结算时点 |
北京梦之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梦之岩科技有限公司 | 1,367,924.56 | 未到结算时点 |
湖北远大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390,360.00 | 未到结算时点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徐州泽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泽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2,999,496.10 | 1年以内 | 34.55 | 未到结算时点 |
徐州盛道运务有限公司 | 9,318,559.28 | 1年以内 | 14.00 | 未到结算时点 |
南京天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747,000.00 | 1年以内 | 10.13 | 未到结算时点 |
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5,386,102.59 | 1年以内 | 8.09 | 未到结算时点 |
杭州二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544,884.33 | 1-2年 | 6.83 | 未到结算时点 |
小 计 | 48,996,042.30 | 73.60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7,256,012.14 | 83,403,133.39 |
合计 | 87,256,012.14 | 83,403,133.39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履约保证金 | 66,743,906.57 | 59,467,250.90 |
押金保证金 | 20,707,870.90 | 20,352,633.82 |
备用金 | 1,847,592.60 | 1,545,236.42 |
股权转让款 | 2,263,152.50 | 3,233,075.00 |
其他 | 2,714,875.05 | 2,907,210.66 |
合计 | 94,277,397.62 | 87,505,406.8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102,273.41 | 4,102,273.4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919,112.07 | 2,919,112.07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021,385.48 | 7,021,385.4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8,909,580.90 |
0-6个月(含) | 68,129,748.68 |
7-12个月(含) | 779,832.22 |
1至2年 | 14,248,778.96 |
2至3年 | 5,135,144.29 |
3年以上 | 5,983,893.47 |
3至4年 | 3,847,241.67 |
4至5年 | 1,055,415.00 |
5年以上 | 1,081,236.80 |
合计 | 94,277,397.62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02,273.41 | 2,919,112.07 | 7,021,385.48 | |||
合计 | 4,102,273.41 | 2,919,112.07 | 7,021,385.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3,880,011.74 | 0-6个月 | 14.72% | 138,800.12 |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3,000,066.60 | 0-6个月 | 13.79% | 130,000.67 |
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0 | 0-6个月 | 10.61% | 100,000.00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 履约保证金 | 9,997,777.70 | 0-6个月 | 10.60% | 99,977.78 |
重庆渝富兴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8,777,766.60 | 0-6个月 | 9.31% | 87,777.67 |
合计 | -- | 55,655,622.64 | -- | 59.03% | 556,556.24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269,498.19 | 5,269,498.19 | 5,569,420.51 | 5,569,420.51 | ||
库存商品 | 166,474.55 | 166,474.55 | 1,082.32 | 1,082.32 | ||
合同履约成本 | 4,689,649.74 | 4,689,649.74 | 3,277,148.47 | 3,277,148.47 | ||
低值易耗品 | 28,051.54 | 28,051.54 | 14,918.82 | 14,918.82 | ||
合计 | 10,153,674.02 | 10,153,674.02 | 8,862,570.12 | 8,862,570.12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施项目 | 978,681,825.91 | 9,786,818.26 | 968,895,007.65 | 731,165,576.88 | 7,311,655.77 | 723,853,921.11 |
已验收未结算项目 | 253,486,073.42 | 51,612,404.36 | 201,873,669.06 | 217,316,239.68 | 32,093,746.85 | 185,222,492.83 |
未到期质保金 | 22,229,238.92 | 11,547,284.10 | 10,681,954.82 | 32,384,282.07 | 7,289,687.96 | 25,094,594.11 |
合计 | 1,254,397,138.25 | 72,946,506.72 | 1,181,450,631.53 | 980,866,098.63 | 46,695,090.58 | 934,171,008.05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在施项目 | 2,475,162.49 | 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 ||
已验收未结算项目 | 19,518,657.51 | 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 ||
未到期质保金 | 4,257,596.14 | 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 ||
合计 | 26,251,416.14 | --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0,035,249.46 | 18,048,978.01 |
合计 | 10,035,249.46 | 18,048,978.01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380,900.13 | 1,112,556.15 |
预缴税金 | 7,200,906.82 | 179,718.68 |
合计 | 7,581,806.95 | 1,292,274.83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用损失 | (未发生信用减值) |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9,837,928.16 | 9,837,928.16 | 19,255,009.56 | 19,255,009.56 | 4.75% | ||
合计 | 9,837,928.16 | 9,837,928.16 | 19,255,009.56 | 19,255,009.56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34,414,861.04 | 10,237,500.00 | 14,830,320.62 | 5,362,500.00 | 54,120,181.66 | ||||||
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10,522,754.54 | -707,328.76 | 9,815,425.78 |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3,893,039.96 | 467,288.58 | 4,360,328.54 | ||||||||
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4,951,929.85 | -595,440.69 | 240,634.66 | 4,115,854.50 | |||||||
小计 | 53,782,585.39 | 10,237,500.00 | 13,994,839.75 | 5,603,134.66 | 72,411,790.48 | ||||||
合计 | 53,782,585.39 | 10,237,500.00 | 13,994,839.75 | 5,603,134.66 | 72,411,790.48 |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2,125,670.90 | 129,886,912.97 |
合计 | 112,125,670.90 | 129,886,912.9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办公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50,092.58 | 163,904,232.35 | 3,205,764.93 | 17,727,976.34 | 193,788,066.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702,506.25 | 2,977,424.80 | 3,679,931.0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 | 149,485.75 | 149,485.75 |
废 | |||||
4.期末余额 | 9,503,113.08 | 166,881,657.15 | 3,205,764.93 | 17,727,976.34 | 197,318,511.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676,776.79 | 44,000,829.61 | 2,909,297.24 | 11,314,249.59 | 63,901,153.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1,062,841.17 | 17,111,791.55 | 99,719.61 | 3,159,346.52 | 21,433,698.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142,011.48 | 142,011.48 | |||
4.期末余额 | 6,597,606.48 | 61,112,621.16 | 3,009,016.85 | 14,473,596.11 | 85,192,840.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05,506.60 | 105,769,035.99 | 196,748.08 | 3,254,380.23 | 112,125,670.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73,315.79 | 119,903,402.74 | 296,467.69 | 6,413,726.75 | 129,886,912.9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4,378,361.10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935,629.29 | 15,935,629.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9,285.15 | 1,139,285.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325.91 | 187,325.91 |
4.期末余额 | 16,887,588.53 | 16,887,588.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8,778,641.92 | 8,778,641.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66,115.02 | 66,115.02 |
4.期末余额 | 8,712,526.90 | 8,712,526.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75,061.63 | 8,175,061.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935,629.29 | 15,935,629.29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著作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17,454.17 | 3,517,142.28 | 4,100.00 | 17,900.00 | 4,456,596.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205,359.79 | 205,359.7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 |
置 | |||||||
4.期末余额 | 1,122,813.96 | 3,517,142.28 | 4,100.00 | 17,900.00 | 4,661,956.2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7,679.92 | 2,485,105.86 | 4,100.00 | 17,900.00 | 2,914,785.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172,710.51 | 368,721.35 | 541,431.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80,390.43 | 2,853,827.21 | 4,100.00 | 17,900.00 | 3,456,217.6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2,423.53 | 663,315.07 | 1,205,738.60 | ||||
2.期初账 | 509,774.25 | 1,032,036.42 | 1,541,810.67 |
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4.99%。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2)期末无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开发支出 | 887,171.35 | 36,195,016.16 | 205,359.79 | 36,055,998.74 | 820,828.98 | |||
合计 | 887,171.35 | 36,195,016.16 | 205,359.79 | 36,055,998.74 | 820,828.98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资产装修改造费 | 6,547,376.52 | 234,309.00 | 3,511,828.15 | 3,269,857.37 | |
其他 | 29,851.44 | 17,342.04 | 12,509.40 | ||
合计 | 6,577,227.96 | 234,309.00 | 3,529,170.19 | 3,282,366.77 |
其他说明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96,634,788.95 | 14,500,909.52 | 65,755,534.98 | 9,863,330.25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69,997,200.87 | 10,499,580.13 | 46,695,090.58 | 7,004,263.58 |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 322,673.40 | 48,401.01 | 1,009,324.89 | 151,398.73 |
预提费用 | 2,784,100.00 | 417,615.00 | 3,449,396.00 | 517,409.4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91,712.99 | 58,756.95 | 106,238.27 | 15,935.74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177,016.22 | 26,552.43 | ||
合计 | 170,307,492.43 | 25,551,815.04 | 117,015,584.72 | 17,552,337.7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51,815.04 | 17,552,337.7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852,007.55 | 2,822,230.74 |
可抵扣亏损 | 16,804,670.97 | 17,428,727.93 |
合计 | 22,656,678.52 | 20,250,958.6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1,410,753.75 | ||
2022 | 3,577,585.60 | 3,534,336.64 | |
2023 | 5,478,161.85 | 5,478,161.85 | |
2024 | 4,172,813.54 | 5,459,793.11 | |
2025 | 984,570.02 | 1,545,682.58 | |
2026 | 2,591,539.96 | ||
合计 | 16,804,670.97 | 17,428,727.93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财务系统款 | 1,905,529.66 | 1,905,529.66 | ||||
预付土地款 | 9,424,500.00 | 9,424,500.00 | ||||
合计 | 11,330,029.66 | 11,330,029.66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4,060,000.00 | 80,77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5,895.61 | 87,601.99 |
合计 | 14,075,895.61 | 80,857,601.9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1,553,374.88 | 203,233,184.91 |
信用证 | 72,098,559.51 | 31,731,564.47 |
合计 | 263,651,934.39 | 234,964,749.3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73,704,572.65 | 442,223,852.85 |
1-2年 | 147,931,608.11 | 154,600,901.15 |
2-3年 | 84,096,587.15 | 139,833,471.09 |
3-4年 | 85,064,711.39 | 130,351,983.06 |
4-5年 | 74,704,393.66 | 15,442,258.20 |
5年以上 | 28,634,145.73 | 13,504,027.32 |
合计 | 794,136,018.69 | 895,956,493.6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774,556.80 | 未达到合同条款约定之付款条件 |
中科朗劢技术有限公司 | 18,112,762.88 | 未达到合同条款约定之付款条件 |
江苏聚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034,091.58 | 未达到合同条款约定之付款条件 |
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475,458.66 | 未达到合同条款约定之付款条件 |
铜仁市巨恒商贸有限公司 | 9,248,983.49 | 未达到合同条款约定之付款条件 |
合计 | 77,645,853.41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9,059,554.45 | 13,967,139.13 |
服务费 | 5,137,094.18 | 5,627,808.47 |
销售商品款 | 424,385.49 | |
合计 | 14,621,034.12 | 19,594,947.60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022,858.00 | 119,448,667.84 | 127,985,231.19 | 12,486,294.6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08,067.45 | 12,142,165.38 | 12,206,757.48 | 843,475.35 |
三、辞退福利 | 515,890.55 | 515,890.55 | ||
合计 | 21,930,925.45 | 132,106,723.77 | 140,707,879.22 | 13,329,770.0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277,684.47 | 94,012,853.75 | 102,199,852.07 | 11,090,686.15 |
2、职工福利费 | 6,144,947.96 | 6,141,337.96 | 3,610.00 | |
3、社会保险费 | 708,445.88 | 8,584,929.98 | 8,719,516.59 | 573,859.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73,413.93 | 8,082,728.44 | 8,227,683.18 | 528,459.19 |
工伤保险费 | 30,121.80 | 443,343.13 | 438,775.57 | 34,689.36 |
生育保险费 | 4,910.15 | 58,858.41 | 53,057.84 | 10,710.72 |
4、住房公积金 | 8,886,357.14 | 8,875,395.14 | 10,962.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36,727.65 | 1,819,579.01 | 2,049,129.43 | 807,177.23 |
合计 | 21,022,858.00 | 119,448,667.84 | 127,985,231.19 | 12,486,294.6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63,858.08 | 11,699,698.65 | 11,746,739.13 | 816,817.60 |
2、失业保险费 | 44,209.37 | 442,466.73 | 460,018.35 | 26,657.75 |
合计 | 908,067.45 | 12,142,165.38 | 12,206,757.48 | 843,475.35 |
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中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0元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72,639.82 | 1,041,375.95 |
企业所得税 | 10,041,455.28 | 5,397,591.47 |
个人所得税 | 457,024.07 | 479,480.5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275.42 | 41,910.44 |
营业税 | 57,692.97 | 57,692.97 |
教育费附加 | 4,703.19 | 14,829.81 |
地方教育附加 | 4,205.21 | 10,956.31 |
其他 | 10,738.66 | 10,038.66 |
合计 | 11,264,734.62 | 7,053,876.19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9,701,995.30 | 26,298,483.79 |
合计 | 9,701,995.30 | 26,298,483.79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4,711,426.45 | 10,466,967.54 |
应付员工报销款 | 475,247.49 | 699,999.02 |
应付暂收款 | 2,669,087.27 | 13,660,264.38 |
应付费用 | 1,846,234.09 | 1,471,252.85 |
合计 | 9,701,995.30 | 26,298,483.7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押金保证金 | 2,447,760.45 | 保证金未到期 |
合计 | 2,447,760.45 | --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61,017.07 | 7,782,477.81 |
合计 | 8,761,017.07 | 7,782,477.81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结转增值税 | 25,319,404.91 | 18,816,396.16 |
供应链融资 | 248,198,764.22 | |
合计 | 273,518,169.13 | 18,816,396.1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公司分别与农业银行北京崇文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和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订立《保理e融业务三方协议》、《中企云链保理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反向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上行e链”平台业务》,依托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上行e链”平台提供的在线融资平台(云链平台)办理云信付款。银行向核心企业建工修复提供云信额度,本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对上游供应商开具云信、作为付款承诺。供应商(即云信持有者)可选择将持有的云信进行拆分并转让,也可融资变现或持有至到期兑付。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采用云信作为重要交易支付手段。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174,709.09 | 16,742,526.1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03,337.71 | -940,878.8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61,017.07 | -7,782,477.81 |
合计 | 110,354.31 | 8,019,169.50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768,500.74 | 12,660,620.60 | 9,447,582.06 | 43,981,539.28 | |
合计 | 40,768,500.74 | 12,660,620.60 | 9,447,582.06 | 43,981,539.2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863化工园区重大环境事故场地污染快速处理技术与装备R1225 | 846,428.21 | 846,428.21 | 与收益相关 | |||||
863土壤淋洗项目"污染土壤快速淋洗装备研制R1203 | 3,215,806.31 | 2,490,819.16 | 724,987.15 | 与收益相关 | ||||
华北平原地下水公益项目CP1314 | 38,002.39 | 38,002.39 | 与收益相关 | |||||
污染土壤原位加热与SVE耦合修复技术及装备研究R1209-中欧 | 490,007.42 | 305,448.52 | 184,558.90 | 与收益相关 | ||||
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申请及建设R1619 | 12,343,873.33 | 3,541,006.09 | 8,802,867.24 | 与资产相关 | ||||
原位热修复技术在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中的应用R1620 | 469,177.62 | 8,615.49 | 460,562.13 | 与收益相关 | ||||
地下水原位修复药剂注入一体化技 | 1,823,999.31 | 238,414.09 | 1,585,585.22 | 与收益相关 |
术装备开发与示范R1701 | ||||||||
低累积作物品种筛选与超富集植物间套作修复技术研发R1715 | 182,301.22 | 174,429.55 | 7,871.67 | 与收益相关 | ||||
都市农区镉砷污染防治与生态安全保障技术示范R1820 | 72,004.42 | 49,121.54 | 22,882.88 | 与收益相关 | ||||
典型化工场地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工程示范R1816 | 2,599,300.93 | 20,760.32 | 2,578,540.61 | 与收益相关 | ||||
有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R1902 | 44,000.00 | -4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制革类、铬化工类和电镀类场地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R1903 | 2,130,221.53 | 900,000.00 | 64,302.51 | -560,000.00 | 2,405,919.02 | 与收益相关 | ||
京津冀及周边焦化场地污染治理与再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R1904 | 1,435,360.09 | 553,800.00 | 325,398.05 | 1,663,762.04 | 与收益相关 | |||
地下水卤代溶剂污染修复技术装备集成及工程化示范应用 | 2,705,569.57 | 390,000.00 | 14,653.04 | 3,080,916.53 | 与收益相关 |
R1905 | ||||||||
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体系与方法R1906 | 762,669.11 | 84,464.00 | 7,217.33 | 839,915.78 | 与收益相关 | |||
具备热回用单元的低能耗热脱附技术研发R1902-1 | 474,194.70 | 196,000.00 | 69,480.92 | 600,713.78 | 与收益相关 | |||
直接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的智能集成R1902-2 | 2,713,375.19 | 1,064,000.00 | 10,558.95 | 3,766,816.24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热脱附成套技术装备示范与验证R1902-3 | 1,025,828.93 | 452,538.92 | 6,343.87 | 1,472,023.98 | 与收益相关 | |||
原位热强化化学氧化/还原耦合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R2007 | 1,419,530.25 | 3,065,000.00 | 32,835.07 | -492,300.00 | 3,959,395.18 | 与收益相关 | ||
污染场地土壤淋洗处理装备研发与应用R1913-国拨 | 286,671.31 | 286,671.31 | 与收益相关 | |||||
重点行业场地污染空间信息系统应用示范R2008-1 | 1,029,508.77 | 670,763.59 | 37,648.79 | 1,662,623.57 | 与收益相关 | |||
场地污染信息空间插值精度的主要限制因子识别与分析R2008-2 | 159,904.51 | 48,000.00 | 203.67 | 207,700.84 | 与收益相关 |
多角度场地污染科学评估与反馈方法研究R2008-3 | 589,000.00 | 29,723.23 | 559,276.77 | 与收益相关 | ||||
《原位热脱附工程技术规范》编制R1644 | 26,828.59 | 12,330.63 | 14,497.96 | 与收益相关 | ||||
有机复合污染场地修复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R2011 | 1,156,600.00 | 261.03 | 1,156,338.97 | 与收益相关 | ||||
燃气热脱附原位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R2006 | 58,254.09 | 6,051.15 | 52,202.94 | 与收益相关 | ||||
水环境中全氟化合物的快速检测技术研究R2013 | 50,000.00 | 8,275.06 | 41,724.94 | 与收益相关 | ||||
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及制造工艺研发R2010-1 | 3,224,201.22 | 2,257,500.00 | 10,442.31 | 5,471,258.91 | 与收益相关 | |||
有机复合污染场地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项目R2002 | 750,000.00 | 675,000.00 | 854.63 | 1,424,145.37 | 与收益相关 | |||
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场地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项目R2001 | 499,735.81 | 449,700.00 | 1,656.46 | 947,779.35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0,768,500.74 | 12,660,620.60 | 8,351,282.06 | -1,096,300.00 | 43,981,539.28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6,992,359.00 | 35,664,120.00 | 35,664,120.00 | 142,656,479.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以及招股说明书,本公司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超过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3,566.412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5,664,12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656,479.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于2021年3月22日出具中汇会验[2021]1009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6,911,611.67 | 227,687,105.87 | 414,598,717.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35,923.21 | 35,923.21 | ||
合计 | 186,947,534.88 | 227,687,105.87 | 414,634,640.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2021年3月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6.412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3,351,225.87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35,664,12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27,687,105.87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3,919,656.84 | 8,142,850.29 | 52,062,507.13 | |
合计 | 43,919,656.84 | 8,142,850.29 | 52,062,507.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1,191,082.07 | 310,409,094.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330,118.9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81,191,082.07 | 306,078,975.7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8,943,097.82 | 83,265,547.7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142,850.29 | 8,153,441.5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539,723.6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9,451,605.92 | 381,191,082.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80,654,446.34 | 826,647,382.79 | 1,038,313,711.66 | 813,619,455.96 |
合计 | 1,080,654,446.34 | 826,647,382.79 | 1,038,313,711.66 | 813,619,455.9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 | 技术服务 | 修复药剂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027,331,437.20 | 50,938,727.01 | 2,384,282.13 | 1,080,654,446.34 | ||
其中: | ||||||
华北地区 | 625,173,366.45 | 8,915,518.34 | 169,811.31 | 634,258,696.10 | ||
华东地区 | 167,248,056.87 | 32,640,182.74 | 1,914,653.65 | 201,802,893.26 | ||
华南地区 | 99,778,021.10 | 102,358.57 | 99,880,379.67 | |||
其他地区 | 135,131,992.78 | 9,280,667.36 | 299,817.17 | 144,712,477.3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027,331,437.20 | 50,938,727.01 | 2,384,282.13 | 1,080,654,446.34 | ||
其中: | ||||||
时间点确认收入 | 12,205,324.77 | 2,384,282.13 | 14,589,606.90 | |||
时间段确认收入 | 1,027,331,437.20 | 38,733,402.24 | 1,066,064,839.4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环境修复业务履约时间基本在一年以内,客户通常采用里程碑式付款方式,里程碑付款包括预付款、里程碑付款、终验或备案付款比例0-30%、0%-85%、50%-100%。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在客户管理或所属的土地上进行环境修复工作,待完工验收后交付客户使用。一般在验收后,客户留5%-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类型为保证性质保,质保期通常为两年以内。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63,082,066.58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6,589.04 | 842,478.60 |
教育费附加 | 199,296.91 | 381,477.28 |
房产税 | 840.00 | 840.00 |
土地使用税 | 180.00 | 180.00 |
印花税 | 112,384.06 | 97,231.3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2,864.59 | 252,535.07 |
其他 | 16,774.77 | 10,570.60 |
合计 | 908,929.37 | 1,585,312.92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6,580,904.71 | 17,262,490.29 |
业务招待费 | 4,049,548.81 | 4,167,530.53 |
办公费 | 3,350,601.68 | 3,979,977.02 |
差旅及交通费 | 3,020,796.97 | 3,610,647.48 |
折旧及摊销 | 783,126.40 | 158,296.04 |
福利费 | 563,515.23 | 651,850.07 |
咨询费 | 457,681.99 | 506,142.49 |
招投标费 | 436,061.51 | 162,947.72 |
销售服务费 | 90,757.00 | 30,682.88 |
其他 | 233,946.00 | 336,487.38 |
合计 | 29,566,940.30 | 30,867,051.90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33,629,532.48 | 41,886,250.20 |
折旧及摊销 | 9,726,284.51 | 3,793,965.46 |
中介机构费及咨询费 | 6,656,615.94 | 2,449,677.30 |
办公费 | 2,664,932.18 | 1,773,830.00 |
福利费 | 2,604,628.12 | 1,369,685.69 |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 1,819,013.11 | 2,132,408.30 |
租赁费 | 1,549,027.64 | 5,977,510.78 |
差旅及交通费 | 1,373,241.04 | 988,425.53 |
业务招待费 | 701,408.33 | 675,904.15 |
会议费 | 428,279.07 | 81,609.71 |
水电暖费 | 305,324.33 | 237,314.63 |
物业管理费 | 80,234.53 | 90,246.90 |
其他 | 3,164,240.20 | 2,904,765.21 |
合计 | 64,702,761.48 | 64,361,593.86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9,534,997.01 | 17,478,176.63 |
物料消耗 | 4,259,045.16 | 730,508.21 |
折旧及摊销 | 5,170,426.88 | 2,183,345.46 |
办公费 | 2,978,969.65 | 3,127,595.30 |
租赁费 | 919,420.90 | 3,252,690.24 |
中介机构费及咨询费 | 635,117.65 | 1,285,951.69 |
差旅及交通费 | 456,598.92 | 239,049.28 |
水电暖费 | 465,115.88 | 261,393.95 |
会议费 | 42,468.19 | 17,967.48 |
其他 | 1,593,838.50 | 597,452.95 |
合计 | 36,055,998.74 | 29,174,131.19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993,715.74 | 4,460,643.41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667,033.53 | |
减:利息收入 | 3,711,872.96 | 4,068,016.41 |
手续费支出 | 389,161.15 | 193,642.09 |
合计 | -328,996.07 | 586,269.09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541,006.09 | 1,138,34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359,583.99 | 7,221,742.36 |
合计 | 15,900,590.08 | 8,360,082.36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994,839.75 | 15,626,408.5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8,229.8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828,235.73 | 115,094.34 |
合计 | 15,823,075.48 | 15,939,732.79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19,112.07 | -1,666,280.08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72,726.76 | 2,407,699.1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525,265.94 | -8,028,865.3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57,379.86 | 68,000.00 |
合计 | -30,959,724.91 | -7,219,446.30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6,251,416.14 | -21,801,591.32 |
合计 | -26,251,416.14 | -21,801,591.32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307,889.00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各种奖励款 | 1,000.00 | ||
税收减免 | 25.64 | ||
其他 | 1.76 | 1.76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12,747.57 | ||
合计 | 1.76 | 13,747.74 | 1.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7,474.27 | 85,294.93 | 7,474.27 |
赔偿金、违约金 | 397,349.26 | 1,142,045.00 | 397,349.26 |
税收滞纳金 | 5,210.12 | 4,186.89 | 5,210.12 |
其他 | 20,000.00 | ||
合计 | 410,033.65 | 1,251,526.82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239,406.40 | 13,291,619.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999,477.34 | -4,600,570.37 |
合计 | 9,239,929.06 | 8,691,049.0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7,511,811.3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626,771.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43,437.9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56,923.3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2,821.6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423.7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30,989.9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影响 | -2,099,225.9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29,535.75 |
跨期费用 | -448,449.67 |
机器设备及抵免 | -1,504.43 |
所得税费用 | 9,239,929.06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887,533.96 | 2,042,872.21 |
个人借款、员工备用金 | 5,204,237.55 | 9,516,516.75 |
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21,449,446.01 | 32,987,647.41 |
单位往来款 | 62,549,461.34 | 37,451,858.87 |
政府补助 | 19,394,357.89 | 23,533,967.31 |
其他 | 121,383.56 | 349,613.58 |
合计 | 111,606,420.31 | 105,882,476.1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5,239,761.90 | 36,769,357.43 |
个人借款、员工备用金 | 5,857,840.83 | 11,059,658.73 |
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 33,402,838.81 | 47,553,391.36 |
单位往来款 | 40,877,556.44 | 41,820,004.52 |
司法冻结款项 | 21,070,149.11 | |
合计 | 136,448,147.09 | 137,202,412.0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待支付发行费用 | 13,505,227.17 | |
合计 | 13,505,227.1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发行费用 | 10,227,006.61 | 5,715,400.00 |
租赁费用 | 9,759,543.31 | |
合计 | 19,986,549.92 | 5,715,4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8,271,882.29 | 83,469,846.1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7,211,141.05 | 29,021,037.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433,698.85 | 15,484,912.9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778,641.92 | |
无形资产摊销 | 541,431.86 | 518,796.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29,170.19 | 2,714,085.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7,889.00 | 72,547.3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74.2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78,905.52 | 4,460,643.4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823,075.48 | -15,939,732.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99,477.34 | -5,274,329.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91,103.89 | 631,361,201.8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0,422,712.56 | -534,899,763.3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3,322,421.01 | -130,446,146.79 |
其他 | 12,667,189.50 | -5,528,903.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097,698.19 | 75,014,195.6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2,293,342.06 | 225,734,774.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5,734,774.11 | 262,575,217.7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558,567.95 | -36,840,443.6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2,293,342.06 | 225,734,774.1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2,293,342.06 | 225,734,774.1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2,293,342.06 | 225,734,774.11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798,767.11 | 汇票保证金和部分账户余额被司法冻结 |
合计 | 22,798,767.11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863土壤淋洗项目“污染土壤快速淋洗装备研制R1203 | 4,840,000.00 | 递延收益 | 2,490,819.16 |
863化工园区重大环境事故场地污染快速处理技术与装备项目R1225 | 1,690,000.00 | 递延收益 | 846,428.21 |
华北平原地下水公益项目CP1314 | 681,450.00 | 递延收益 | 38,002.39 |
污染土壤原位加热与SVE耦合修复技术及装备研究R1209-中欧 | 1,400,000.00 | 递延收益 | 305,448.52 |
原位热修复技术在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中的应用R1620 | 1,055,000.00 | 递延收益 | 8,615.49 |
污染场地安全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申请及建设R1619 | 1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541,006.09 |
地下水原位修复药剂注入一体化技术装备开发与示范R1701 | 1,899,500.00 | 递延收益 | 238,414.09 |
低累积作物品种筛选与超富集植物间套作修复技术研发R1715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174,429.55 |
都市农区镉砷污染防治与生态安全保障技术示范R1820 | 73,300.00 | 递延收益 | 49,121.54 |
典型化工场地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工程示范R1816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20,760.32 |
污染场地土壤淋洗处理装备研发与应用R1913 | 3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收到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上市奖励 | 3,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原位热脱附工程技术规范》编制R1644 | 35,000.00 | 递延收益 | 12,330.63 |
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补贴款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00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资助金 | 84,500.00 | 其他收益 | 84,500.00 |
北京市人民政府上市补贴款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发展引导资金 | 3,50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0 |
制革类、铬化工类和电镀类场地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R1903 | 6,510,000.00 | 递延收益 | 64,302.51 |
京津冀及周边焦化场地污染治理与再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R1904 | 2,002,700.00 | 递延收益 | 325,398.05 |
地下水卤代溶剂污染修复技术装备集成及工程化示范应用R1905 | 3,110,000.00 | 递延收益 | 14,653.04 |
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体系与方法R1906 | 850,000.00 | 递延收益 | 7,217.33 |
具备热回用单元的低能耗热脱附技术研发R1902-1 | 680,000.00 | 递延收益 | 69,480.92 |
直接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的智能集成R1902-2 | 3,908,400.00 | 递延收益 | 10,558.95 |
新型热脱附成套技术装备示 | 1,481,100.00 | 递延收益 | 6,343.87 |
范与验证R1902-3 | |||
原位热强化化学氧化/还原耦合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R2007 | 6,130,000.00 | 递延收益 | 32,835.07 |
重点行业场地污染空间信息系统应用示范R2008-1 | 8,267,850.00 | 递延收益 | 37,648.79 |
场地污染信息空间插值精度的主要限制因子识别与分析R2008-2 | 208,000.00 | 递延收益 | 203.67 |
多角度场地污染科学评估与反馈方法研究R2008-3 | 589,000.00 | 递延收益 | 29,723.23 |
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及制造工艺研发R2010-1 | 5,482,500.00 | 递延收益 | 10,442.31 |
有机复合污染场地修复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R2011 | 1,156,600.00 | 递延收益 | 261.03 |
燃气热脱附原位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R2006 | 58,254.09 | 递延收益 | 6,051.15 |
水环境中全氟化合物的快速检测技术研究R2013 | 50,000.00 | 递延收益 | 8,275.06 |
有机复合污染场地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R2002 | 1,425,000.00 | 递延收益 | 854.63 |
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场地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项目R2001 | 949,700.00 | 递延收益 | 1,656.46 |
稳岗补贴 | 146,570.74 | 其他收益 | 146,570.74 |
其他 | 2,819.09 | 其他收益 | 2,819.09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1年5月,本公司与北京亿盛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建工绿色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6,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4.8387%,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工绿色公司实收资本为6,200,000.00元,净资产为431.55万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88.45万元。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建邦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环境修复 | 70.00% | 投资设立 | |
大连建邦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环境修复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宜为凯姆 | 北京 | 北京 | 生产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工程咨询 | 北京 | 北京 | 咨询服务 | 85.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建邦 | 天津 | 天津 | 环境修复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南京建邦 | 南京 | 南京 | 环境修复 | 50.00% | 投资设立 | |
建工绿色 | 北京 | 北京 | 环境修复 | 54.84%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期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一致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持有南京建邦50%的股权,本公司在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其董事会5名成员由本公司派出3名,另外南京建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名中2人由本公司委派,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本公司对南京建邦生产和经营管理具有事实的控制,具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平盈路8号服务滨海委5143室 | 环境修复 | 48.75%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217,888,702.61 | 199,467,326.74 |
非流动资产 | 13,500,749.06 | 1,942,851.86 |
资产合计 | 1,287,187.69 | 1,597,544.28 |
流动负债 | 219,175,890.30 | 201,064,871.02 |
非流动负债 | 108,160,133.02 | 130,470,284.25 |
负债合计 | ||
108,160,133.02 | 130,470,284.2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1,015,757.28 | 70,594,586.7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4,120,181.67 | 34,414,861.0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4,120,181.67 | 34,414,861.05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14,875,259.87 | 245,099,088.19 |
净利润 | -44,136.10 | -85,858.9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1,931,008.11 | 1,591,613.60 |
其他综合收益 | 30,421,170.51 | 27,672,414.86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0,421,170.51 | 27,672,414.86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291,608.82 | 19,367,724.3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835,480.87 | 2,136,106.34 |
--综合收益总额 | -835,480.87 | 2,136,106.34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不存在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263,651,934.39 | 263,651,934.39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14,075,895.61 | 14,075,895.61 | |||
应付账款 | 794,136,018.69 | 794,136,018.69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9,701,995.30 | 9,701,995.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61,017.07 | 8,761,017.07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110,354.31 | 110,354.31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090,326,861.06 | 110,354.31 | 1,090,437,215.37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 234,964,749.38 | 234,964,749.38 | |||
短期借款 | 80,857,601.99 | 80,857,601.99 | |||
应付账款 | 895,956,493.67 | 895,956,493.67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26,298,483.79 | 26,298,483.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82,477.81 | 7,782,477.81 | |||
租赁负债 | 8,019,169.50 | 8,019,169.5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253,878,976.14 | 1,253,878,976.14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7.81%和65.17%。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15,850.00 | 215,85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5,215,850.00 | 95,215,850.00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融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理财产品,采用购买成本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若,所以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 | 建筑工程 | 827,350.00 | 46.05% | 46.0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建工地产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佩诺化学艾温特斯环境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 子公司宜为凯姆之股东 |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前任董事、董事长兰慧宾担任副总经理的公司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13,918.79 | 1,300,000.00 | 否 | 12,408.06 |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588,908.93 | 1,300,000.00 | 否 | 458,750.97 |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停车费 | 140,318.86 | 1,300,000.00 | 否 | 119,566.68 |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 培训费 | 49,254.90 | 200,000.00 | 否 | 266,379.45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 | 培训费 | 26,075.48 | 否 | 4,767.63 |
责任公司党校 |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914,150.95 | 1,600,000.00 | 否 | 721,698.10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分包成本 | -1,975,948.40 | 1,600,000.00 | 否 | |
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84,905.66 | 否 |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机械费 | 5,788,770.62 | 10,000,000.00 | 否 | 15,079,300.88 |
北京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住宿费 | 50,000.00 | 否 | 22,322.08 | |
佩诺化学艾温特斯环境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 特权使用费 | 否 | 30,682.8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建工地产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 | 环境修复收入 | -83,883.02 | 10,974,920.34 |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修复收入 | 27,939,914.3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5,788,770.62 | 15,079,300.8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 20.00 | 23.00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 11.00 | 16.00 |
报酬总额(万元) | 6,175,009.00 | 8,672,209.43 |
(8)其他关联交易
1) 代收代付派驻员工薪酬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发生金额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代付派驻员工薪酬 | 880,102.68 | 831,560.29 |
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代付派驻员工薪酬 | 1,067,521.41 | 721,279.02 |
合 计 | 1,947,624.09 | 1,552,839.31 |
注:2021年本公司分别为参股企业陕西建邦、天津环投派驻员工代付薪酬支付给社保局和个人,参股企业承担派驻员工薪酬,当年度根据代付的金额陆续结算支付给本公司。
2)与集团的代收代付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发生金额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代付稿酬等 | 252,974.00 |
3)集团奖励
本公司2021年5月收到建工集团科技奖325,000.00元,2021年6月收到建工集团杰出青年奖12,000.00元,2021年7月收到建工集团建工杯奖项3,235.00元,2021年7月收到建工集团优秀思想政治者奖1,000.00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8,360.00 | 3,672.00 | 18,360.00 | 1,836.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1,304.93 | 2,470,693.25 |
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712,458.72 | 299,880.00 |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4,752,491.39 | 5,065,279.66 | |
其他应付款 | 佩诺化学艾温特斯环境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 30,682.88 | 30,682.88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天津建邦未出资金额 | 20,000,000.00 | 26,000,000.00 |
南京建邦未出资金额
南京建邦未出资金额 | 10,000,000.00 | 15,000,000.00 |
建工绿色未出资金额 | 64,600,000.00 |
合 计
合 计 | 94,600,000.00 | 41,000,000.00 |
2.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及财务影响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项 目 | 年末余额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9,012,361.18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212,218.87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以后年度
以后年度 | |
合 计 | 9,224,580.05 |
3.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91号”注册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6.41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1.修复中心建设项目 | 14,000.00 | 3,322.50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22.43 | 444.26 |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212.69 | 9,981.51 |
合计 | 26,335.12 | 13,748.27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扬子医药项目江苏信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收悉北京仲裁委员会邮寄至公司的“关于江苏信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成公司”)诉公司的建设工程分包关于合同纠纷一案”的仲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江苏信成公司诉求本公司对9,756,783.78元欠付工程款及其利息承担支付责任。经案件准备,2021年3月5日仲裁庭审中就原告江苏信成公司提出本公司支付其工程欠款9,756,783.78元及其利息问题,本公司认为从原告索要金额与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内容、施工实际事实、价格约定内容不符,双方并未办理专业分包合同结算等方面进行抗辩,对原告主张的欠付金额和利息不予认同。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目前仍处于证据补充、工程造价鉴定阶段。双方尚未就工程款项支付金额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赔偿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2.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期末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4,231,891.61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2,111,754.25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经公司2022年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建工绿色收购海西州华昱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昱公司”)70%股权,其中包括收购北京中能诺泰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能诺泰”)持有的华昱公司55%股权(价格不高于 3,731 万元人民币),收购马玉川持有的华昱公司 15%股权(价格不高于 1,017万元人民币)。2022年2月10日公司与中能诺泰、马玉川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协议约定付款条件为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向中能诺泰付款1,765.5万元,向马玉川付款417万元。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10 万吨危废处置资质后向中能诺泰付款1,965.5万元。2022-2024年马玉川业绩承诺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900万元、1,000万元、1,100万元。2022-2024年马玉川完成业绩承诺后每年分别支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22年3月7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手续。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已支付股权收购款为2,182.50万元。
2. 经公司2022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拟与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拟投资 1,470 万元持股占比49%。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已支付出资款为490万元。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2021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的批文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5,664,1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63,717.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其中35,664,120.00元计入股本,剩余227,687,105.87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1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1年3月22日收到全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0,413,155.41 | 100.00% | 88,468,142.18 | 16.68% | 441,945,013.23 | 507,790,701.45 | 100.00% | 61,517,421.28 | 12.11% | 446,273,280.17 |
其中: | ||||||||||
合计 | 530,413,155.41 | 100.00% | 88,468,142.18 | 16.68% | 441,945,013.23 | 507,790,701.45 | 100.00% | 61,517,421.28 | 12.11% | 446,273,280.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7,093,399.66 |
0-6个月(含) | 104,284,921.50 |
7-12个月(含) | 162,808,478.16 |
1至2年 | 105,339,619.40 |
2至3年 | 86,329,901.22 |
3年以上 | 71,650,235.13 |
3至4年 | 15,965,575.14 |
4至5年 | 47,555,592.32 |
5年以上 | 8,129,067.67 |
合计 | 530,413,155.4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517,421.28 | 26,950,720.90 | 88,468,142.18 | |||
合计 | 61,517,421.28 | 26,950,720.90 | 88,468,142.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 170,093,024.65 | 32.07% | 10,296,509.82 |
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4,131,257.38 | 6.43% | 1,958,683.40 |
威宁自治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138,201.67 | 5.68% | 20,380,415.29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 28,997,244.13 | 5.47% | 289,972.44 |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5,500,264.00 | 4.81% | 255,002.64 |
合计 | 288,859,991.83 | 54.46%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92,408,324.31 | 87,183,071.60 |
合计 | 92,408,324.31 | 87,283,071.60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连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1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款 | 8,122,521.26 | 6,990,218.70 |
履约保证金 | 66,080,672.57 | 58,510,452.44 |
押金保证金 | 20,611,346.90 | 20,271,899.82 |
备用金 | 1,847,592.60 | 1,545,236.42 |
股权转让款 | 2,263,152.50 | 3,233,075.00 |
其他 | 76,145.67 | 546,533.50 |
合计 | 99,001,431.50 | 91,097,415.8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914,344.28 | 3,914,344.2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678,762.91 | 2,678,762.91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593,107.19 | 6,593,107.1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0,720,805.68 |
0-6个月(含) | 68,280,514.68 |
7-12个月(含) | 2,440,291.00 |
1至2年 | 14,295,064.06 |
2至3年 | 6,732,056.79 |
3年以上 | 7,253,504.97 |
3至4年 | 4,800,934.47 |
4至5年 | 1,055,415.00 |
5年以上 | 1,397,155.50 |
合计 | 99,001,431.5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14,344.28 | 2,678,762.91 | 6,593,107.19 | |||
合计 | 3,914,344.28 | 2,678,762.91 | 6,593,107.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3,880,011.74 | 0-6个月 | 14.02% | 138,800.12 |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3,000,066.60 | 0-6个月 | 13.13% | 130,000.67 |
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0 | 0-6个月 | 10.10% | 100,000.00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 履约保证金 | 9,997,777.70 | 0-6个月 | 10.10% | 99,977.78 |
重庆渝富兴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8,777,766.60 | 0-6个月 | 8.87% | 87,777.67 |
合计 | -- | 55,655,622.64 | -- | 56.22% | 556,556.24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650,000.00 | 7,000,000.00 | 33,650,000.00 | 26,250,000.00 | 26,25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2,411,790.48 | 72,411,790.48 | 53,782,585.39 | 53,782,585.39 |
合计 | 113,061,790.48 | 7,000,000.00 | 106,061,790.48 | 80,032,585.39 | 80,032,585.39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建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250,000.00 | 4,250,000.00 | |||||
苏州建邦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0.00 | 7,000,000.00 | ||||
大连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北京宜为凯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天津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6,000,000.00 | 10,000,000.00 | ||||
南京建邦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北京建工绿色能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00 | 3,400,000.00 | |||||
合计 | 26,250,000.00 | 14,400,000.00 | 33,650,000.00 | 7,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34,414,861.04 | 10,237,500.00 | 14,830,320.62 | 5,362,500.00 | 54,120,181.66 | ||||||
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10,522,754.54 | -707,328.76 | 9,815,425.78 | ||||||||
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3,893,039.96 | 467,288.58 | 4,360,328.54 | ||||||||
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 4,951,929.85 | -595,440.69 | 240,634.66 | 4,115,854.50 | |||||||
小计 | 53,782,585.39 | 10,237,500.00 | 13,994,839.75 | 5,603,134.66 | 72,411,790.48 | ||||||
合计 | 53,782,585.39 | 10,237,500.00 | 13,994,839.75 | 5,603,134.66 | 72,411,790.48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37,453,306.16 | 795,967,842.48 | 1,004,191,401.18 | 789,221,111.94 |
合计 | 1,037,453,306.16 | 795,967,842.48 | 1,004,191,401.18 | 789,221,111.9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 | 技术服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026,095,494.91 | 11,357,811.25 | 1,037,453,306.16 | ||
其中: | |||||
主营业务 | 1,026,095,494.91 | 11,357,811.25 | 1,037,453,306.1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026,095,494.91 | 11,357,811.25 | 1,037,453,306.16 | ||
其中: |
华北地区 | 625,173,366.45 | 865,457.12 | 626,038,823.57 | ||
华东地区 | 167,248,056.87 | 9,471,356.38 | 176,719,413.25 | ||
华南地区 | 99,778,021.10 | 99,778,021.10 | |||
其他地区 | 133,896,050.49 | 1,020,997.75 | 134,917,048.2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026,095,494.91 | 11,357,811.25 | 1,037,453,306.16 | ||
其中: | |||||
时间点确认收入 | 9,185,400.64 | 9,185,400.64 | |||
时间段确认收入 | 1,026,095,494.91 | 2,172,410.61 | 1,028,267,905.52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环境修复业务履约时间基本在一年以内,客户通常采用里程碑式付款方式,里程碑付款包括预付款、里程碑付款、终验或备案付款比例0-30%、0%-85%、50%-100%。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在客户管理或所属的土地上进行环境修复工作,待完工验收后交付客户使用。一般在验收后,客户留5%-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类型为保证性质保,质保期通常为两年以内。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48,225,599.58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994,839.75 | 15,626,408.5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8,229.87 | |
理财产品收益 | 1,828,235.73 | 115,094.34 |
合计 | 15,823,075.48 | 16,039,732.79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0,414.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785,171.8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28,235.73 | 理财产品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2,557.6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5,418.19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50,200.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67.64 | |
合计 | 14,976,314.7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36% | 0.67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9% | 0.55 | 0.5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