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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发布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的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即持有公司股份74,471,2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58%)的股东红杉聚业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发布了《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及《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红杉聚业于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36,000股,达到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公司近日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贝泰妮股份进展的告知函》。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红杉聚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份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2日,红杉聚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 期间减持 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 (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红杉聚业4,236,0001.002022年9月大宗交易方式167.58709,868,88070,235,25716.58

注:自2022年9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红杉聚业累计减持比例为0%。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红杉聚业合计持有股份74,471,25717.5870,235,25716.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471,25717.5870,235,25716.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指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开始前所持有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聚业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聚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红杉聚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红杉聚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贝泰妮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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