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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包括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潍坊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审计、子公司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价格变动风险、营销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议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1)股东大会

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力和义务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建设进行监督及检查,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董事会下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包含组织结构、人才招募、劳动关系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考勤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3、企业文化

公司以“持续创新突破,创造更大价值”为使命,坚决贯彻“诚信敬业,激情创新,拥抱变化,创造未来”的价值观,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品质

服务为根本,以研发创新与人才建设为推动力,持续加强公司技术和研发、运营管理等核心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创新型方案解决服务商,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信息披露

为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避免重要信息泄露、违规披露等事件发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明确了董事长是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证券事务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5、资金活动

资金管理活动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用以规范对货币资金收支、资金预算、应收账款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业务的处理,保证公司资金活动安全及效率。

6、主要业务活动内部控制

(1)筹资活动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建立了筹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了办理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规范了筹资授权批准方式、程序,规定了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指定专人对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进行计算,保证了筹资业务偿付环节的内部控制;建立资金台账详细记录了各项借款资金的筹集、运用、本息归还、借款合同担保及抵质押情况,筹资过程得到了有效控制。

(2)合同协议内部控制

公司对合同协议依照《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公司设法务人员并聘任法律顾问,各部门设合同管理员,确保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形式、内容等合规;合同协议履行、变更或解除得到有效监控;合同协议违约风险得到识别和有效处理;合同协议审批制度已严格执行。

(3)销售、收款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能做到明确规范与销售有关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合理;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及时催收;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4)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制度体系对采购全链条进行规范,采购业务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采购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5)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控制的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购置、处置依据适当,审批流程规范;使用、维护和管理落实责任部门;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6)成本费用内部控制

公司由财务部的专职人员核算成本费用,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办理成本费用核算的人员均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公司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作用,强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控制。

7、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做出了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流程,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8、对外担保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对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

9、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除子公司自身内控制度之外,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设计严谨的制度,履行必要的管控。积极参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管理、信息管理等,从而保证控股子公司依法运营和规范运作。

10、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的3%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3%错报<营业收入额的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1%

注: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适当调整。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时间得到改正; 5、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的处罚;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内部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3%营业收入的1%≤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3%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营业收入额的1%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1%≤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内部监督无效; 3、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4、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5、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督机构关注并开展调查,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限令退出市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重要缺陷1、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2、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的缺失; 3、全国性媒体对负面消息进行报道,公司声誉受到了严重损害;
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权限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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