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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1 页 共 3 页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30021号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冠中生态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2 页 共 3 页

我们认为,冠中生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冠中生态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303,4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45,677,64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742,357.55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500,943.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499,056.61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7日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2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2021年2月22日募集资金净额25,774.24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19,542.42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843.16
银行手续费0.63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538.4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769.59
其中:理财产品余额3,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69.59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2023年7月27日募集资金净额39,149.91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5,545.77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5,545.77
银行手续费0.21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163.1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3,767.04
其中:理财产品余额29,1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667.0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上级机构及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募集资金用途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6905007880180000116137,695,936.98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小计37,695,936.98-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5329020280103084,473,973.98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690100788010000068793,474,673.49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泉岭路支行211749042383357,927.07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目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3809010104008644610,082,553.86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目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劲松路支行81106010132016473506,275,665.04淄博四宝山区域生态建设综合治理项目—水体生态修复项目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8020302007689226,431,883.85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劲松路支行811060101250164735115,573,675.68补充流动资金
小计46,670,352.97
合计84,366,289.95-

注:报告期内,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开立的三个银行账户注销,具体内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924.1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88.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88.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8,448.2010,242.00835.243,856.6937.66%2025年12月-不适用
补充工程项目营运资金17,000.0015,532.247.9215,685.73100.99%不适用-不适用
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14,000.0014,000.003,280.103,280.1023.43%不适用2,101.12不适用
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目10,000.0010,000.001,005.401,005.4010.05%不适用365.68不适用
淄博四宝山区域生态建设综合治理项目—水体生态修复项目3,000.003,000.00385.70385.7012.86%不适用160.43不适用
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1,000.001,000.00359.93359.9335.99%不适用511.09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1,149.91514.64514.644.62%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5,448.2064,924.156,388.9325,088.19--3,138.32--
超募资金投向
1.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0.0085,448.2064,924.156,388.9325,088.19-3,138.32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 达到预计效益” 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2、截至报告期末,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目、淄博四宝山区域生态建设综合治理项目—水体生态修复项目、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尚在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补充工程项目营运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6.8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03001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2,932.8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3)第030088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包括开立、背书,下同)、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上述置换事项将持续执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3,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769.5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29,1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67.0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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