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2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铲明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6,54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66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8,7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9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9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9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胡铲明先生、沈燕燕女士、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68,75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792,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92,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胡铲明先生、沈燕燕女士、胡凯纳先生、李可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胡铲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胡铲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沈燕燕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凯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胡凯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李可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李可雷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涂必胜先生、陈晚云先生、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涂必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涂必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陈晚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陈晚云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程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景占东先生、王苗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4.01 选举景占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景占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王苗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4,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6%。
表决结果:王苗夫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亮亮、王曼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松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