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
3、公司对外担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邓海峰、李国强、高文进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