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7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1-068)。公司董事蒋振华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5%。公司监事戴武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36%。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其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蒋振华先生、监事戴武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 减持 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戴武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 9日 | 78.02 | 7,500 | 0.013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蒋振华 蒋振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10日 | 92.15 | 16,550 | 0.0300 | |
2021年11月1日 | 77.10 | 1,000 | 0.0018 | |||
2021年9月23日 | 61.03 | 3,700 | 0.0067 | |||
合计 | — | — | 28,750 | 0.0521 | —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戴武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0 | 0.0543 | 22,500 | 0.040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00 | 0.0136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00 | 0.0407 | 22,500 | 0.0407 | |
蒋振华 蒋振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85,000 | 0.1539 | 63,750 | 0.115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250 | 0.0385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750 | 0.1154 | 63,750 | 0.1154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5,230,000 股;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4、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 年 11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