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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的独立意见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短期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平 刘霞玲 鲍益丰

2020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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