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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股票简称:科思股份 股票代码:300856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COSMOS Chemical Co., Ltd.(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1-1-2

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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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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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4)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可适用的规则及公司或子公司受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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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方式有特别规定的须符合该等规定。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2)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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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投票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上述“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并应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112,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32,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112,8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32,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112,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864,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增加股本56,44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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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6.6116,345.8215,369.84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386.403,386.4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5.49%20.7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772.8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5,000.7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45.15%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和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从行业分类而言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下的日用化学品原料制造行业,报告期内产品包括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主要应用于日用化学品和香精等领域,因此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受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波动的影响。由于日用化学品和香精香料产品用途广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也会影响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下游市场环境变化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全球经济发展增速有所放缓,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加,终端消费需求受到一定抑制,公司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增长速度也随之受到一定影响。2021年起,随着各国疫情形势的逐步稳定和下游需求的复苏,日用化学品和香料香精行业恢复增长。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8.13%和68.00%,业务规模和营收水平显著提高。但若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出现持续恶化,或者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和香料香精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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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24%、87.91%、82.17%和

87.65%,占比较高。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若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和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下降、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产品发生重大生产和质量问题、产品竞争力大幅下降,或者与境外主要客户合作中断,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境外收入出现下滑。报告期内,除美国对原产自我国的产品大规模加征关税外,公司其他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未发布针对公司产品的相关贸易限制措施。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未因中美贸易摩擦而发生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实力可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对外部贸易政策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但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及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加大,公司主要海外销售市场的贸易政策也可能会发生变化,若公司主要出口国家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境外业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经营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各项风险因素,若各项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同时发生,公司将有可能出现本次可转债发行当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多为大宗化工品原料,其价格变动趋势受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影响较大,同时短期价格亦随供需关系变动而存在一定波动。公司设立以来,始终关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采取了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调整销售策略等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盈利能力的影响。虽然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防范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的风险,但由于化工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形势、国内宏观经济变化和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价格变动存在不确定性,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风险。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均属于大宗或精细化学品,其价格变动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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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上受到上游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在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通常会积极与下游客户协商进行价格调整,但受市场竞争以及客户关系协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部分大型客户的产品价格传导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若未来上游原材料价格在短时间内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可能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占比较高,出口产品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计价,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一方面,人民币处于升值或贬值趋势时,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竞争力下降或上升,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收汇期间,公司会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直接影响公司业绩。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各期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76.14万元、1,035.70万元、881.36万元和-2,982.44万元,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3%、5.38%、5.69%和-9.91%,汇兑损益对公司的业绩有一定影响。未来,随着公司品牌认可度的不断提升、营销网络的不断完善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投产,公司境外销售规模预计还将进一步扩大。若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波动,特别是当人民币短期内大幅升值的情形下,公司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受汇率大幅波动影响的风险。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作为国内知名专业生产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企业之一,公司与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德之馨、欧莱雅、默克、奇华顿、芬美意、IFF、曼氏、高露洁等国际市场知名化妆品和香料香精跨国企业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在行业内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体现。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合计销售额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65.59%、

62.64%、57.15%和61.15%。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全球宏观形势、行业发展及竞争环境发生变化、或相关客户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减少对公司的采购甚至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将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盈利能力。

此外,2022年6月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的客户之一帝斯曼和合成香料领域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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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芬美意宣布达成合并协议,上述交易预计将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合并完成后双方在个人护理品和香精香料领域的优势预计将得以互补。报告期内,公司与帝斯曼和芬美意均保持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向两家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87%、46.86%、41.28%和36.85%。未来随着合并后帝斯曼-芬美意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预计也将受益于其市场份额的扩大和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双方合并后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将继续占公司收入的较大比重,因此若双方整合效果不及预期,或未来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帝斯曼与芬美意合并后公司与其合作模式或合作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帝斯曼防晒产品下游主要客户或产品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原因而导致双方合作规模下降甚至合作终止,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建成后主要用于生产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属于化妆品及个人护理品原料中的表面活性剂类和增稠剂类,与公司现有的化妆品活性成分为同一领域内的不同产品类型。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完成在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这两个高增长品类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扩充和丰富公司产品体系,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的营运与盈利模式均与目前业务相同,且上述新产品在生产工艺和下游客户等方面均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较高的协同性,但如果公司因募投项目对应的新业务、新产品投产进度或市场效益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存在募投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产品未能如期取得下游客户认可的风险

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原料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后续产品的安全性,因此行业下游客户对于上游原料的认证和准入较为严格。本次募投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的产品包括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属于公司的新产品,其未来潜在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的重合度较高。为了加快客户对新产品的认证周期,强化本项目市场和客户资源储备,公司已与主要下游客户就相关产品的需求和采购意向进行了沟通,并对部分客户进行了送样检测。但由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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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大型客户对新产品存在一定认证周期,且未来批量供应前尚需根据客户要求完成各类测试,因此未来若相关产品未能如期取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释放产生不利影响。

3、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会新增公司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卡波姆以及新型防晒剂P-S等产品的产能,对公司的市场营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其中的新产品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的下游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存在较高重合度,且P-S防晒剂已经过市场验证,具有较大的下游需求和成长空间,但相关产品市场均存在国内外竞争对手,公司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预期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不能相应有效地拓展细分产品市场,可能会导致产品积压或者产能过剩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未来化妆品及其上游原料行业景气度下行,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导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4、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均进行了效益测算,待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预计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基于项目如期建设完毕并按计划投产后实现销售,因此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下游市场需求不足或者未来行业技术及终端消费趋势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释放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短期内不能实现预测收入和利润的风险。此外,由于客户实际采购需求和本次募投项目的测算可能存在差距,如果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进展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面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指标下滑,投资回报率降低的风险。

(七)贸易政策变化和贸易摩擦导致的风险

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98,191.57万元、88,656.22万元、89,598.50万元和109,469.0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24%、87.91%、82.17%和87.65%,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如果未来我国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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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政策、产品进口国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带来一定影响。

(八)毛利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32%、33.87%、27.75%和33.55%。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若未来公司上游化工行业出现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但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售价,或海运费等成本费用大幅上涨,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相关产品毛利率未达预期,或出现行业竞争格局、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九)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疫情初期各国的管控措施和宏观经济下行趋势对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并间接传导至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出现一定波动。2021年后随着各国疫情形势的逐步稳定,下游市场需求快速恢复,公司凭借在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领域的领先地位实现了业绩的大幅提升。虽然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全球多个国家已逐渐趋于缓和,但随着新冠病毒的不断演变,疫情形势亦可能再次出现蔓延或反复,导致行业环境和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除此之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公司还需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多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如未达到预期的回报,将可能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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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债到期未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限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其对公司未来股价预期等因素。若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限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支付利息并兑付本金,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3、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过程中,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4、本次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导致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6、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1-1-14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3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3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3

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 3

五、特别风险提示 ...... 7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义 ......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3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6

一、行业风险 ...... 36

二、政策风险 ...... 36

三、经营风险 ...... 38

四、财务风险 ...... 40

五、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 41

六、业绩下滑风险 ...... 41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42

八、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 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7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 ...... 48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 53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55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72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0

七、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 103

八、公司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26

九、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33

1-1-15十、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 146

十一、公司上市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46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46

十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 147

十四、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和其他债务情况 ...... 154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55

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 155

二、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155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155

四、同业竞争情况 ...... 156

五、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 157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66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66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6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78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80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82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86

七、经营成果分析 ...... 224

八、现金流量分析 ...... 224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224

十、技术创新分析 ...... 224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48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248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5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50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68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269

五、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 270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 27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73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 273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75

1-1-16三、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 282

第九节 声明 ...... 28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8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8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85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28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89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90

七、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及承诺 ...... 291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94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94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 294

1-1-17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科思股份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京科思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南京科思工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
科思有限、南京碟界南京科思工贸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碟界科技有限公司),科思股份的前身
本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期可转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丹阳盛宇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科投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科旭南京科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敏思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宿迁科思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之子公司
宿迁杰科宿迁杰科化学有限公司,系报告期内宿迁科思之子公司,已于2021年注销
安徽圣诺贝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之子公司
马鞍山科思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之子公司
安庆科思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之子公司
科思技术南京科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之子公司
科思香港COSMOS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科思化学(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之子公司
帝斯曼、DSM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LTD.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奇华顿、GivaudanGIVAUDAN S.A. 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德之馨、SymriseSYMRISE AG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芬美意、FirmenichFIRMENICH SA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国际香精香料公司、IFF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INC. 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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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什兰、AshlandASHLAND GLOBAL HOLDINGS INC. 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欧莱雅、L'OREALL'OREAL SA. 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拜尔斯道夫、BeiersdorfBEIERSDORF AG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高砂、TAKASAGOTAKASAGO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宝洁、P&GPROCTER & GAMBLE COMPANY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高露洁、ColgateCOLGATE-PALMOLIVE COMPANY, U.S.A. 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默克、MERCKMERCK KGAA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曼氏V. MANE FILS SA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强生JOHNSON AND JOHNSON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人之客户
保荐机构、保荐人、中信证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竞天公诚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天衡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公司、上海新世纪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防晒剂主要分为化学吸收剂(即紫外线吸收剂)和物理性屏蔽剂(即紫外线屏蔽剂),能吸收或屏蔽阳光及荧光光源中的紫外线,保护人体皮肤免受过量的紫外线辐射,广泛应用于各类化妆品、护肤品等日化用品中。
香料一种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是配制香精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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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由香料和相应辅料构成的具有特定香气或香味的混合物。
阿伏苯宗、AVB阿伏苯宗,又称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是一种主要的紫外线UVA防晒剂。
奥克立林、OCT奥克立林是较为新型的防晒成分,在防晒霜中经常搭配其他防晒剂一起使用,能达到较高的SPF防晒指数。
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又称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是UVB区紫外线的良好吸收剂,属于化学防晒剂。
原膜散酯、HMS原膜散酯,又称胡莫柳酯,是一种紫外线UVB防晒剂,属于化学防晒剂。
水杨酸异辛酯、OS水杨酸异辛酯,又称水杨酸乙基己酯,是一种较弱的紫外线UVB防晒剂,属于化学防晒剂。
对甲氧基苯乙酮、MAP对甲氧基苯乙酮常用于高级化妆品和皂用香精中,在肥皂中有很高的稳定性,亦可作果实食品香精和防晒剂阿伏苯宗的生产和有机合成。
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MBB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是一种重要的医药化工中间体及有机合成中间体,主要用途之一就是用来生产防晒剂阿伏苯宗。
对甲基苯甲烯基樟脑、MBC对甲基苯甲烯基樟脑,又称3-(4-甲基苯亚甲基)樟脑,是主要防御紫外线UVB的防晒剂,只需少量加入即可提高SPF值。
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是一种新型广谱紫外线吸收剂,能同时吸收UVA和UVB,属于化学防晒剂。
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P-M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是一种较新的广谱防晒剂,能吸收紫外线UVA和UVB。
铃兰醛、LLY铃兰醛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油状液体,具有铃兰花香香味,香气纯正,幽雅柔和,留香时间长。
对叔丁基苯甲醛、TBB对叔丁基苯甲醛具有醛类的特征香气,易于被空气氧化而变成对叔丁基苯甲酸,是药物、燃料、香料香精等精细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的重要原料。
对甲氧基苯甲醛、大茴香醛、PMOB对甲氧基苯甲醛,又称大茴香醛,具有类似山楂的气味。主要用作香料,配制花香型香精,用于食品及化妆品、香皂等。
合成茴脑、反式大茴香脑、AT合成茴脑,又称反式大茴香脑,带有甜味,具茴香的特殊香气。
2-萘乙酮、β-U802-萘乙酮是有机合成的原料,主要用以配制葡萄、草莓、柑橘和橙花等型香精。
对甲基苯乙酮、TAP对甲基苯乙酮有强烈的山楂似香气及水果和花香,可用于配制金合欢型、紫丁香型等香精。
维生素C磷酸酯钠、C-50维生素C磷酸酯钠是一种理化性质稳定的维生素C衍生物。
对叔丁基苯甲酸、BBA对叔丁基苯甲酸具有芳香酸的特征气味,可用作塑料添加剂,还用于生产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
辛基三嗪酮、EHT辛基三嗪酮,又称乙基己基三嗪酮,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类新型广谱防晒剂,既可吸收UVB段紫外线,又可吸收UVA段紫外线,是目前市售UVB吸收能力最强的油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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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剂。
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PA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是一种新型的UVA紫外线吸收剂,该产品的紫外吸收波段和传统的阿伏苯宗相近,而且光化学稳定性好,与其它油脂的复配性佳。
水杨酸苄酯、BS水杨酸苄酯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合成香料,广泛用作花香型和非花香型香精的稀释剂和定香剂。
水杨酸戊酯、AS水杨酸戊酯为水杨酸异戊酯和水杨酸正戊酯混合物,有一定的花香气味,具有定香作用。
水杨酸正己酯、NHS水杨酸正己酯是日用香料的定香剂,也用作烟草香精,是配制素心兰、康乃馨、馥奇等花香型香精的修饰剂。
UVAUVA波段是紫外线波长划分的一部分,波长320-400nm,又称为长波黑斑效应紫外线,具有很强的穿透力。
UVBUVB波段是紫外线波长划分的一部分,波长280-320nm,又称为中波红斑效应紫外线,中等穿透力。
SPF防晒指数(Sun Protection Factor),英文缩写为SPF,是指在涂有防晒剂防护的皮肤上产生最小红斑所需能量,与未加任何防护的皮肤上产生相同程度红斑所需能量之比值。
Euromonitor欧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其提供的数据和分析辐射到全球范围且覆盖了上万种产品/服务品类。在全球消费品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FDAUnited State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ACH法规“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缩写,全称《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规定》,是一部保证化学品安全进入欧盟市场并得以安全使用的法规。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anjing Cosmos Chemical Co., Ltd.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股票简称:科思股份股票代码:300856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491.78万元(含72,491.78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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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票面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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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1-1-24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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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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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1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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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1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在本章节合称“法律法规”)和《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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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4)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5)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6)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7)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3)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4)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5)分立、解散、重整、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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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7)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拟变更受托管理协议(如有)的主要内容或拟解除受托管理协议(如有);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11)根据法律法规及《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提议;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491.78万元(含72,491.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64,474.2052,590.86
2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25,657.2519,900.92
合计90,131.4572,491.78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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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评级事项

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确定。

21、本次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方案尚需根据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公司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可转债到期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可转债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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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可转债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期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三)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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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发行人律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发行登记费用【】
信息披露、路演推介及其他费用【】
合计【】

(六)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2日1、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T日1、发行首日 2、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3、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4、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T+1日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日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T+3日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日1、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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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2、向发行人划付募集资金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若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明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

联系人:曹晓如

联系电话:025-66699706

传真:025-66988766

(二)保荐人和承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王风雷、艾华

项目协办人:田浩楠

经办人员:陈家伟、王艺博、刘诚、刘奕婷、黄凯、万宸豪、颜力

联系电话:021-20262000

传真:021-202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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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洋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经办律师:王峰、任为、冯曼联系电话:010-58091000传真:010-580911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余瑞玉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0楼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顺华、赵晔联系电话:025-74711188传真:025-84724882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联系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295

(六)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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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荣恩住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经办评级人员:何婕妤、刘佳联系电话:021-63501349传真:021-63500872

(八)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信证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53,708股股份,中信证券重要子公司持有发行人6,424,782股股份,合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3.83%。中信证券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中信证券公正履行保荐及承销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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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一)行业和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从行业分类而言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下的日用化学品原料制造行业,报告期内产品包括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主要应用于日用化学品和香精等领域,因此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受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波动的影响。由于日用化学品和香精香料产品用途广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也会影响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下游市场环境变化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全球经济发展增速有所放缓,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加,终端消费需求受到一定抑制,公司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增长速度也随之受到一定影响。2021年起,随着各国疫情形势的逐步稳定和下游需求的复苏,日用化学品和香料香精行业恢复增长。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8.13%和68.00%,业务规模和营收水平显著提高。但若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出现持续恶化,或者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和香料香精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消费者的健康、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消费者年龄结构和层次不断演变,新的消费趋势不停变换、新的消费理念不断产生,消费者对化妆品等日化产品的消费趋势和喜好也会随之变化,进而导致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并最终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公司若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洞察消费者行为及对下游行业的影响,进而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满足新一代消费者的需求,将面临市场份额缩减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

(一)化妆品原料领域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以及合成香料等,主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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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等领域,因此对于产品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全球各主要市场主体均对化妆品原料实施一定的监管,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例如国内从2021年1月开始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原料按风险高低分别实行注册和备案管理,一方面简化了低风险原料的许可流程,保证了新原料的快速上市;另一方面更为强调化妆品原料及其生产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控制度和体系要求更为严格。在上述政策环境下,以公司为代表的行业内规模较大、具有规范化生产管理制度和严格质量控制体系的原料龙头企业市场地位预计将进一步提高,但随着化妆品及其原料行业监管政策的不断趋严,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踪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并根据监管要求调整经营战略和提升管理水平,适应各个市场的政策、法规变化,其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是国内同行业少数同时通过美国FDA审核和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EFfCI)认证的生产企业,上述认证得益于公司规范的生产流程和严格的品质管理,并为公司在美国、欧盟等全球主要化妆品原料市场份额的提升奠定了基础。鉴于上述市场对化妆品原料的严格管理,若未来相关认证标准或要求出现大幅变化,并导致公司未能持续取得相关认证,则可能对公司未来销售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二)贸易政策变化和贸易摩擦导致的风险

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98,191.57万元、88,656.22万元、89,598.50万元和109,469.0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24%、87.91%、82.17%和87.65%,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如果未来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政策、产品进口国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带来一定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宿迁科思和安徽圣诺贝是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若国家未来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者上述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复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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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多为大宗化工品原料,其价格变动趋势受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影响较大,同时短期价格亦随供需关系变动而存在一定波动。公司设立以来,始终关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采取了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调整销售策略等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盈利能力的影响。虽然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防范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的风险,但由于化工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形势、国内宏观经济变化和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价格变动存在不确定性,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风险。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均属于大宗或精细化学品,其价格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上游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在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通常会积极与下游客户协商进行价格调整,但受市场竞争以及客户关系协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部分大型客户的产品价格传导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若未来上游原材料价格在短时间内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可能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作为国内知名专业生产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企业之一,公司与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德之馨、欧莱雅、默克、奇华顿、芬美意、IFF、曼氏、高露洁等国际市场知名化妆品和香料香精跨国企业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在行业内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体现。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合计销售额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65.59%、

62.64%、57.15%和61.15%。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全球宏观形势、行业发展及竞争环境发生变化、或相关客户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减少对公司的采购甚至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将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盈利能力。

此外,2022年6月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的客户之一帝斯曼和合成香料领域的客户之一芬美意宣布达成合并协议,上述交易预计将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合并完成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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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个人护理品和香精香料领域的优势预计将得以互补。报告期内,公司与帝斯曼和芬美意均保持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向两家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87%、46.86%、41.28%和36.85%。未来随着合并后帝斯曼-芬美意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预计也将受益于其市场份额的扩大和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双方合并后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将继续占公司收入的较大比重,因此若双方整合效果不及预期,或未来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帝斯曼与芬美意合并后公司与其合作模式或合作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帝斯曼防晒产品下游主要客户或产品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原因而导致双方合作规模下降甚至合作终止,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技术含量较高。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拥有了一支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对公司产品持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得益于公司强大的研发团队支持。随着我国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研发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行业技术优势、经营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体制,同时采取了研发奖励等多种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但仍然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四)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中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生产环节均存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风险。公司虽然具备相关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资质,配置了完备的安全设施,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事故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使得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小,但不排除出现管理不善、操作不当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此外,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亦涉及排放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尽管公司针对各条生产线及生产设备都采取了处理措施,已建立一整套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达标排放。但倘若出现处理不当或设备故障时,仍面临着环保污染问题。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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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加强,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对生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能力,满足不断提高的环保标准和环保要求,或者公司环保设施未能有效运作,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占比较高,出口产品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计价,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一方面,人民币处于升值或贬值趋势时,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竞争力下降或上升,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收汇期间,公司会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直接影响公司业绩。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各期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76.14万元、1,035.70万元、881.36万元和-2,982.44万元,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3%、5.38%、5.69%和-9.91%,汇兑损益对公司的业绩有一定影响。未来,随着公司品牌认可度的不断提升、营销网络的不断完善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投产,公司境外销售规模预计还将进一步扩大。若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波动,特别是当人民币短期内大幅升值的情形下,公司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受汇率大幅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221.47万元、25,087.70万元、33,637.54万元和42,818.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81%、24.15%、31.29%和34.8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存货规模亦呈上升趋势。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均保持了可观的毛利水平,且整体周转情况良好,存货跌价风险较小,但若未来下游需求或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出现大量无法履行订单、产品价格大幅下滑等情况,公司存货将可能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32%、33.87%、27.75%和33.55%。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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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若未来公司上游化工行业出现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但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售价,或海运费等成本费用大幅上涨,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相关产品毛利率未达预期,或出现行业竞争格局、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疫情初期各国的管控措施和宏观经济下行趋势对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并间接传导至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出现一定波动。2021年后随着各国疫情形势的逐步稳定,下游市场需求快速恢复,公司凭借在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领域的领先地位实现了业绩的大幅提升。虽然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全球多个国家已逐渐趋于缓和,但随着新冠病毒的不断演变,疫情形势亦可能再次出现蔓延或反复,导致行业环境和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24%、87.91%、82.17%和

87.65%,占比较高。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若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和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下降、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产品发生重大生产和质量问题、产品竞争力大幅下降,或者与境外主要客户合作中断,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境外收入出现下滑。

报告期内,除美国对原产自我国的产品大规模加征关税外,公司其他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未发布针对公司产品的相关贸易限制措施。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未因中美贸易摩擦而发生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实力可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对外部贸易政策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但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及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加大,公司主要海外销售市场的贸易政策也可能会发生变化,若公司主要出口国家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境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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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除上述因素外,公司经营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各项风险因素,若各项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同时发生,公司将有可能出现本次可转债发行当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研发或实施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虽然均属于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原料,但产品类型及其技术、生产工艺等与公司现有产品存在一定区别。另一方面,公司针对该项目的实施已完成部分产品的小试和放大试验环节,且已取得部分下游潜在客户的初步采购意向,但尚未取得明确的在手订单和采购合同。因此,若未来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规模化生产的产品品质不及预期,或者下游客户的采购意向未能转化为实际销售合同,则该项目存在一定研发或实施失败的风险。此外,由于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设备调试及试产等多个环节都对公司组织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虽然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对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在技术、人员、市场等方面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但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或产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出现延误或停滞,公司募投项目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建成后主要用于生产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属于化妆品及个人护理品原料中的表面活性剂类和增稠剂类,与公司现有的化妆品活性成分为同一领域内的不同产品类型。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完成在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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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高增长品类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扩充和丰富公司产品体系,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的营运与盈利模式均与目前业务相同,且上述新产品在生产工艺和下游客户等方面均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较高的协同性,但如果公司因募投项目对应的新业务、新产品投产进度或市场效益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存在募投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产品未能如期取得下游客户认可的风险

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原料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后续产品的安全性,因此行业下游客户对于上游原料的认证和准入较为严格。本次募投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的产品包括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属于公司的新产品,其未来潜在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的重合度较高。为了加快客户对新产品的认证周期,强化本项目市场和客户资源储备,公司已与主要下游客户就相关产品的需求和采购意向进行了沟通,并对部分客户进行了送样检测。但由于行业内大型客户对新产品存在一定认证周期,且未来批量供应前尚需根据客户要求完成各类测试,因此未来若相关产品未能如期取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释放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会新增公司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卡波姆以及新型防晒剂P-S等产品的产能,对公司的市场营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其中的新产品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的下游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存在较高重合度,且P-S防晒剂已经过市场验证,具有较大的下游需求和成长空间,但相关产品市场均存在国内外竞争对手,公司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预期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不能相应有效地拓展细分产品市场,可能会导致产品积压或者产能过剩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未来化妆品及其上游原料行业景气度下行,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导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五)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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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均进行了效益测算,待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预计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基于项目如期建设完毕并按计划投产后实现销售,因此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下游市场需求不足或者未来行业技术及终端消费趋势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释放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短期内不能实现预测收入和利润的风险。此外,由于客户实际采购需求和本次募投项目的测算可能存在差距,如果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进展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面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指标下滑,投资回报率降低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或摊销影响公司利润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按照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成本费用中将新增折旧和摊销5,554.13万元。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论证,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实现的利润规模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能够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但鉴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整体促进作用体现之前,公司存在因折旧或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七)前次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或延期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尚未完成的项目主要为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上述项目目前正在正常建设中,预计未来实施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因上述项目建设和投入需要一定时间,若后续出现项目行业或市场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因预料之外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形,则前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变更或延期的风险。

八、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除此之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公司还需承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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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多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如未达到预期的回报,将可能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到期未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限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其对公司未来股价预期等因素。若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限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支付利息并兑付本金,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三)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过程中,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四)可转债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五)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导致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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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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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9,320,000股,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0,340,00065.1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10,340,00065.1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93,090,00054.98%
境内自然人持股17,250,00010.19%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8,980,00034.83%
1、人民币普通股58,980,00034.83%
三、股份总数169,320,000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科思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88,350,00052.18%88,350,000
2周久京境内自然人8,250,0004.87%8,250,000
3周旭明境内自然人7,500,0004.43%7,500,000
4南京科投境内非国有法人3,990,0002.36%3,990,000
5高仕军境内自然人2,880,0001.70%-
6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境外法人2,721,4931.61%-
7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境外法人2,494,5811.47%-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其他1,757,5321.04%-

1-1-48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国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南京科旭境内非国有法人1,595,1000.94%511,875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其他1,571,6560.93%-
合计121,110,36271.53%108,601,875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裁

董事会秘书

研究院

市场部

营销中心

采购部

财务中心内审部

行政人事中心

总裁办

证券法律部

(二)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科思股份拥有宿迁科思、安徽圣诺贝、马鞍山科思、安庆科思、科思技术和科思香港六家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科思股份曾拥有一家全资孙公司宿迁杰科,已于2021年3月被宿迁科思吸收合并。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1-1-49

注:其他股东均为持股比例2%以下股东。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宿迁科思

公司全称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杨东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万元
出资比例科思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最近一年及一期,宿迁科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
总资产46,327.3344,192.69
净资产38,441.5732,120.53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48,623.6554,220.42
净利润6,287.985,209.06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2022年1-9月/2022.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50

(2)安徽圣诺贝

公司全称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何驰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00万元
出资比例科思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化妆品活性成分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

最近一年及一期,安徽圣诺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
总资产50,019.8035,323.99
净资产41,937.9229,037.72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63,029.1549,136.81
净利润12,849.535,492.15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2022年1-9月/2022.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马鞍山科思

公司全称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4日
法定代表人何驰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0万元
出资比例科思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联合路与苗圃路交叉口东北角

最近一年及一期,马鞍山科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
总资产38,739.4234,754.98
净资产21,472.0019,294.55

1-1-5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17,768.408,020.02
净利润2,177.45-443.19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2022年1-9月/2022.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安庆科思

公司全称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何驰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1,300.00万元
出资比例科思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原料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最近一年及一期,安庆科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
总资产11,077.26496.23
净资产10,764.43495.6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531.23-4.35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2022年1-9月/2022.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科思技术

公司全称南京科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周旭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
实收资本200.00万美元
出资比例科思股份持股50%,科思香港持股50%
主要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62号814-1室(江宁开发区)

最近一期,科思技术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52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
总资产11,122.92
净资产1,962.68
项目2022年1-9月
营业收入6,595.79
净利润658.20

注:科思技术成立于2021年12月,2021年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未编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2022年1-9月/2022.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科思香港

公司全称COSMOS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2012年5月4日
法定代表人周旭明
注册资本1万港币
实收资本1万港币
出资比例科思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的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九龙么地道61号冠华中心地下低层LG1楼(S)2单位HZ2613室

最近一年及一期,科思香港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
总资产4,881.702,756.87
净资产1,007.33392.56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14,366.1810,497.33
净利润597.37415.88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1-9月/2022.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1)宿迁杰科(已注销)

公司全称宿迁杰科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5月24日
注销时间2021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杨东生

1-1-53

注册资本2,395.32万元
实收资本2,395.32万元
出资比例宿迁科思持股100%
主要业务化妆品活性成分原料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021年3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安排,公司子公司宿迁科思吸收合并宿迁杰科。2021年3月29日,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宿迁杰科注销申请。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科思投资持有公司8,835.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要业务从事对外股权投资管理,为持股型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江宁高新园)

2、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科思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旭明董事长3,000.00100.00
-合计-3,000.00100.00

3、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科思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
总资产15,210.2113,375.66
净资产14,927.0713,091.72

1-1-54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1,756.08910.56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上海普道兢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1-9月/2022.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旭明和周久京。周旭明直接持有发行人4.43%的股份;持有科思投资100.00%股权,科思投资持有发行人52.18%股份;科思投资为南京科投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南京科投0.12%的出资比例,南京科投持有发行人2.36%股权。周久京直接持有发行人4.87%的股份。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63.84%的股权。

周久京,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32012119430425****,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周旭明,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32010619731119****,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祁家桥****,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旭明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的有关内容。

(三)发行人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发行人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化。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1南京科投852.20企业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科思投资持股0.1173%(并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2南京科圣企业836.0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周久京持股100%

1-1-55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南京科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注销。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公司分红承诺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及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条件及分配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020年7月22日2023年7月21日正常履行中

1-1-56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④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可适用的规则及公司或子公司受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③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方式有特别规定的须符合该等规定。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

1-1-57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理利益。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2)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投票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上述“利润分配基本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并应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应该在总结三年以来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执

1-1-58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项因素,以及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上述“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科思投资、杨东生、周久京、周旭明股份限售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公司/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2020年7月22日2023年7月21日正常履行中
曹晓如、刘建生、王艳红、魏琨、夏露霞、杨军、朱江声股份限售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020年7月22日2021年7月21日履行完毕
周旭明、朱江声、杨军、杨东生、夏露霞、曹晓如、刘建生、王艳红、魏琨股份限售承诺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科思投资、股份减持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2020年7月2025年7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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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杨东生、周久京、周旭明承诺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22日21日履行中
科思投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向公司承诺如下: (1)在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2)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法人出现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经营。 (5)科思投资承诺不以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其他股东的权益。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曹晓如、崔荣军、丹阳盛宇、葛建军、郭燏、何升霖、刘建生、刘启发、孟海斌、科思投资、沈宏宇、陶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旭明和周久京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承诺人拥有的发行人股东权利(或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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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龙明、王艳红、魏琨、夏露霞、杨东生、杨军、周久京、周旭明、朱江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身份)操纵、指示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发行人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2)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发行人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曹晓如、崔荣军、丹阳盛宇、葛建军、郭燏、何升霖、刘建生、刘启发、孟海斌、科思投资、沈宏宇、陶龙明、王艳红、魏琨、夏露霞、杨东生、杨军、周久京、周旭明、朱江声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旭明和周久京、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作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本单位/本人确认目前没有占用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并承诺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科思股份为其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科思股份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拆借科思股份的资金给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向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单位/本人及/或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偿还债务。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和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单位/本人不再为科思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1-1-61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其他核心人员为止。若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单位/本人愿意赔偿由此给科思股份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曹晓如、孟海斌、公司、科思投资、陶龙明、夏露霞、杨东生、杨军、周久京、周旭明、朱江声IPO稳定股价承诺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发行人及相关方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回购股份 ①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发行人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发行人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发行人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④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发行人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发行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C、发行人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B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D、发行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⑤发行人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发行人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2020年7月22日2023年7月21日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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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A、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发行人分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发行人分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0%; D、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年度未自发行人处取得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E、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2%。如上述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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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有义务增持股份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本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 C、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0%。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③在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发行人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发行人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发行人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工作。 ④本稳定股价预案对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具有约束力。发行人新聘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要求被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发行人回购股份 ①发行人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发行人回购股份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发行人股份变动报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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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行人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股份公告;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股份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发行人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发行人股份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其他承诺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予以应对。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开拓市场,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深耕细作,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增加销售收入;同时,围绕现有核心技术和总体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与积累,总体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以提高营业收入,降低运营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同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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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实现预期效益。此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后劲。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并制定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的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请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科思投资、周久京、周旭明其他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以及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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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曹晓如、崔荣军、郭燏、何升霖、孟海斌、陶龙明、夏露霞、杨东生、杨军、周旭明、朱江声其他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其他承诺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规的相关要求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1)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④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的处罚; ⑤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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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③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科思投资、周久京、周旭明其他承诺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规的相关要求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1)如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④公司/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如下程序(不分先后顺序)进行赔偿: A、将公司/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B、若公司/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公司/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C、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旭明和周久京若从发行人处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并将该部分报酬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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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曹晓如、崔荣军、郭燏、何升霖、刘建生、孟海斌、陶龙明、王艳红、魏琨、夏露霞、杨东生、杨军、周旭明、朱江声其他承诺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规的相关要求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④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如下程序(不分先后顺序)进行赔偿: A、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并将该部分报酬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B、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则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C、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的,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曹晓如、崔荣军、郭燏、其他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明和周久京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2020年7月22日长期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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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何升霖、刘建生、孟海斌、陶龙明、王艳红、魏琨、夏露霞、杨东生、杨军、周久京、周旭明、朱江声竞争承诺函》,向公司承诺如下: (1)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人作为科思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期间,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出现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经营。 (5)本人承诺不以科思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科思股份其他股东的权益。
周旭明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追缴承担补交责任的承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前及上市后的任何期间内,若由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市申报报告期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问题,从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及/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要求补缴、被处罚)的,本人(本单位)将无条件地予以全额承担和补偿。此项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2020年7月8日上市前及上市后的任何期间内正常履行
周旭明不动产权相关承诺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因存在违法建设等而面临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拆除、整改、搬迁或其他处置,或受到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2020年7月8日办理权属证书前履行完毕
周旭明不动产权相关承诺如未来因规划需要征收、征用,对上述门卫、绿化、围墙进行清拆、搬迁的,本人承诺无条件地全额承担因上述清拆、搬迁给发行人及安徽圣诺贝造成的全部损失。此项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2020年7月8日上市前及上市后的任何期间内正常履行
公司环境信息自2019年起,将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19年1月长期有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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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披露《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布年度环境报告书。1日履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即期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周旭明、周久京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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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科思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企业/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发行期首日)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如届时本企业/本人决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企业/本人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企业/本人成功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企业/本人承诺:本企业/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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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若本企业/本人或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申报后累计债券余额持续满足相关要求的承诺函》

本公司现就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2,491.78万元(含人民币72,491.78万元)可转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发行、已注册未发行或拟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

(2)本公司承诺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净资产情况、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市场情况等因素,确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若本次可转债未出现终止注册的情况,公司计划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不发行任何其他计入累计债券余额的公司债及企业债,并且不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公司债/企业债的注册/备案申请文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周旭明董事长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杨军董事、总裁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于鲁登董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陶龙明董事、副总裁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曹晓如董事、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何驰董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宋兵独立董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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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崔荣军独立董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郭燏独立董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周旭明: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分子化工专业,现任发行人董事长。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4月至2009年3月任发行人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2012年5月至今任科思香港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科思技术执行董事。

杨军:男,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化工)专业,现任发行人董事、总裁。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8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历任烯烃厂生产技术员、销售员;2003年8月至今历任发行人业务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2012年7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于鲁登: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现任发行人董事、董事长助理。主要工作经历:1996年5月至2003年9月历任罗氏(中国)有限公司维生素精细化工部中国区项目主管、客户服务主管、财务分析经理、采购及供应链总监;2003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帝斯曼营养产品部中国区采购及供应链总监;2013年2月至2018年7月任帝斯曼营养产品部全球采购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陶龙明: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南京三隆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庆科思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曹晓如: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经济法学专业,现任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任鸿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助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金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上海丹化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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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部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就职于发行人,2016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2018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何驰: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精细化工专业,现任发行人董事。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7月至2004年4月历任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2004年5月至2005年11月任上海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江苏中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8年12月起就职于发行人,2010年11月至今历任安徽圣诺贝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历任马鞍山科思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庆科思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宋兵: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法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重庆)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至2019年5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经理;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2021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崔荣军: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07年6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人事部历任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上海汉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人;2016年9月至今任迁云(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现兼任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燏: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化学工程专业,教授职称,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主要工作经历:2006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日本东京农工大学工学研究科讲师;2008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日本东京农工大学产业技术专攻特任副教授;2013年6月至今任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2018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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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刘建生监事会主席、监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王艳红监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魏琨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刘建生: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8月至2005年8月任南京雨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21年3月历任宿迁杰科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历任宿迁科思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发行人监事、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今任马鞍山科思监事。

王艳红:女,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外贸英语专业,现任发行人监事、营销中心总监。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外贸业务经理、营销中心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现兼任星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京科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魏琨:女,1972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化学(应用)专业,现任发行人监事、采购经理。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采购部经理;2016年5月起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杨军董事、总裁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杨东生副总裁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陶龙明董事、副总裁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孟海斌财务总监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曹晓如董事、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16日-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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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杨军、陶龙明和曹晓如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的有关内容。杨东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园艺专业,现任发行人副总裁。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发行人监事;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安徽圣诺贝总经理、副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安徽圣诺贝执行董事;2012年7月至2022年5月任发行人董事;2012年11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副总裁;2017年10月至今任宿迁科思执行董事。

孟海斌: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2000年7月至2007年9月任南京三隆包装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9月至2018年4月任深圳市东冠包装印刷纸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庆科思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科思技术监事。

4、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刘启发、沈宏宇、陈凯,具体简历如下:

刘启发: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应用化学专业,工程师职称,现任发行人研究院副院长兼开发中心总监。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7月至2003年9月,任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和药物研究所助理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06年9月,任五粮液普什集团研发中心研究员;2007年1月起就职于发行人,历任发行人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高级研发工程师、研发中心副总监、研究院副院长兼开发中心总监。刘启发先生从事化学品相关研发多年,主要负责公司防晒剂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其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对甲氧基苯甲醇项目于2012年10月获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称号;其负责整体技术方案设计的“铃兰醛及中间体绿色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2013年度宿迁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01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沈宏宇: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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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现任发行人研究院运营中心工艺放大经理。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7月至今,历任发行人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产品发展部经理、研究院运营中心工艺放大经理。

陈凯:男,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有机化学专业,现任发行人研究院安庆分院院长。主要工作经历: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任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18年9月至今,历任发行人研发中心资深科学家、研究院安庆分院院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位其他单位担任职务
曹晓如董事、董事会秘书南京科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吉科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崔荣军独立董事迁云(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燏独立董事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南京福优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江苏博斯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南京凯赢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负责人
南京宇源天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技术负责人
南京宇源新能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艳红监事星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南京科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2021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
1周旭明董事长81.84
2杨军董事、总裁1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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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2021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
3杨东生董事、副总裁78.64
4于鲁登董事145.60
5夏露霞董事42.86
6曹晓如董事、董事会秘书53.09
7何升霖独立董事(原)2.50
8宋兵独立董事6.22
9郭燏独立董事8.33
10崔荣军独立董事8.33
11刘建生监事会主席68.95
12王艳红监事82.70
13魏琨职工代表监事24.92
14陶龙明副总裁68.30
15孟海斌财务总监52.48
16刘启发核心技术人员99.42
17沈宏宇核心技术人员32.50
18葛建军核心技术人员35.21
合计1,001.73

注:以上职务为2021年度时任职务;2021年5月18日,独立董事何升霖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宋兵补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人根据工作时长均在2021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股份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职务2022年9月30日
直接持股数比例(%)
周旭明董事长750.004.43
杨东生副总裁150.000.89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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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份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职务2022年9月30日
间接持股数比例(%)
周旭明董事长8,835.4752.18
杨东生副总裁69.970.41
杨军董事、总裁71.140.42
曹晓如董事、董事会秘书14.800.09
何驰董事9.350.06
刘建生监事会主席31.270.19
王艳红监事34.820.21
魏琨职工代表监事28.980.17
刘启发研究院副院长兼开发中心总监36.320.21
沈宏宇研究院运营中心工艺放大经理18.490.11

(五)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会人员变化

报告期初,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9名董事,包括周旭明、朱江声、杨军、杨东生、夏露霞、曹晓如以及独立董事崔荣军、何升霖、郭燏。2020年11月13日,董事朱江声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2020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于鲁登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0年12月9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1年3月29日,独立董事何升霖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2021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宋兵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5月18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2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周旭明、杨军、于鲁登、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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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明、曹晓如、何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杨东生、夏露霞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2022年5月16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监事会人员变化

报告期初,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共有三名监事,分别为非职工监事刘建生、王艳红及职工监事魏琨,其中刘建生为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人员未发生变化。

3、高级管理人员变化

报告期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共5名,分别为总裁杨军,副总裁杨东生、陶龙明,董事会秘书曹晓如,财务总监孟海斌。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4、其他核心人员变化

报告期初,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刘启发、沈宏宇、葛建军。2022年5月,因个人身体原因,发行人原核心技术人员葛建军岗位调整,不再从事具体的技术工作,因此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陈凯接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将要实施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发行人所处行业隶属精细化工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日用化学品原料制造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C26)。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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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之“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以及“C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之“C2684香料、香精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我国对精细化工行业采取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本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生态环境部等,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等部门。

精细化工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国家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精细化工产业政策的制定,包括拟订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行业标准的审批发布,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等。此外,各省、市级政府也相应设立监管部门,在规定权限内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和批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行业实施监督职能,包括企业生产条件和卫生状况的监管、日用化学品及其原料的安全管理综合监督等,以保证日用化学产品的卫生和使用安全;依法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等。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是行业内的自律组织,作为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包括行业发展研究、统计调查、制定行业规划等。此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会员单位中国化工学会下设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精细化工行业的学术交流、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是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及其原料等从业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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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推动行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对行业生产进行监督,参与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及监督实施工作,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开展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2、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1)主要政策

我国十分重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把精细化工、特别是新兴领域精细化工作为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将其列入多项国家发展规划中,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目前,精细化工行业已成为我国化学工业中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近年来国家为了鼓励化妆品相关行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文件名发布单位主要内容发布时间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务院将高性能工程塑料,轻质高强金属和无机非金属结构材料,高纯材料,稀土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催化、分离材料,轻纺材料及应用技术,具有环保和健康功能的绿色材料等基础原材料作为重点领域进行规划和布局,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紧迫问题提供全面有力支撑。2006年2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生物降解功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制备技术和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化学品制备技术除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于从事该领域且相关指标达到要求的企业,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2月
《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行业间的技术成果共享与产业化应用。推动日化工业向质量安全、绿色环保方向发展,提高日化产品生产的自动化程度。2016年8月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建成国家和行业创新平台。鼓励骨干企业通过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获得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生产技术,强化技术消化,促进国内产业升级。2016年9月
《香料香精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继续改善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香精产品与香料产品在行业产值中的比例,提高产业附加值,推进香料香精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进程。明确了以技术创新驱动行业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到2025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的目标。提出重视产业安全、科技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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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发布单位主要内容发布时间
创新与标准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扶持政策。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务院加大力度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并加强包括研制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的监督,从而保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健全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实施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检查体系建设,加强化妆品原料使用合规性检查。2017年2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

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率先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

2021年3月
《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提出化妆品是满足人民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化妆品行业应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行业发展的奋斗目标,不断增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扩内需挖潜力,在国内统一市场逐步建立的基础上,努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新动态平衡。2021年12月

(2)法律法规

序号颁布机构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4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8月公布,2015年5月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1月公布,2015年5月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7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5国务院2013年12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6国务院2014年7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5月公布,2017年3月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9国务院2016年2月颁布,2018年9月修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2018年1月《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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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颁布机构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
究院
1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化妆品分类规范》
1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规程》
1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1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关于将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等9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
1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关于实施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承诺制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
1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化妆品检验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2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2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2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2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8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2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除上述法律法规外,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因此也需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欧盟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化学品监管法规REACH,要求进入欧洲市场的任何化学品都必须根据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确保美国在售食品的安全、健康和卫生,人用或兽用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化妆品的安全以及产生辐射的电子产品的安全。被FDA认定为药妆品按照非处方药监管的活性成分还需要面对FDA的现场检查,并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环保设施等方面通过FDA审核后才能够继续向美国客户提供对应产品。

(三)行业概况及市场发展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是精细化工行业,所处的细分领域主要是日用化学品行业、香料香精行业。

精细化工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简称,其基本特征是以普通的化学原料、用较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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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的技术和多步骤的制作工艺,生产出性能和质量要求较高的精细化学品。精细化学品的品种繁多,有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聚合物以及它们的复合物。精细化工产品不仅涵盖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医药、染料、农药、涂料、日化用品、电子材料、造纸化学品、油墨、皮革化学品等,还在航空航天、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环保等高新技术方面广泛应用。日用化学品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精细化学品,中国和日本等亚洲国家统称为“日用化学品”,而欧、美等地区则称为“个人护理与家居用品”。日用化学品主要分洗涤用品、化妆品和口腔卫生用品三类。公司产品主要是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香料香精是为加香产品配套的重要原材料。香料是从含香天然物质中提取或以石油化工等产品为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合成得到的致香物质。根据香料来源,可将其分为天然香料和人造香料,其中天然香料又可分为动物性天然香料和植物性天然香料,人造香料也可分为单离香料和合成香料。香精是将不同香料及助剂、辅料等按照配方和工艺调配制得具有一定香型的复杂混合物,其成分主要有四种:主香剂、调和剂、变调剂和定香剂,主要用于食品饮料、日用化学品、烟草等加香产品。公司产品主要是合成香料。

1、精细化工行业概况

(1)全球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现状

化学工业是从19世纪初开始形成并发展较快的一个工业部门,在各国的国民经济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人民生活等各领域,在国民经济产业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精细化工与工农业、国防、人民生活和尖端科学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是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业部门,是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发展精细化学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举措。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将化学工业的发展重点转向精细化工,并涌现出了杜邦、拜耳、陶氏化学、巴斯夫等精细化工行业内的巨型公司。在过去的20多年,随着石化产业向深加工方向发展和高新技术的蓬勃兴起,精细化工产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年均增长约5%~6%,明显高于整个化学工业2%~3%的发展速度,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精细化工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纵观近20多年来世界化工发展历程,世界各国都把发展精细化工作为调整化工产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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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向,行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国际市场上,杜邦、巴斯夫、陶氏化学等传统精细化工巨头经历多年发展,在专利储备、工艺技术、生产管理、资金储备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他们一方面利用企业风险投资持续进行创新,投资当前或未来的重点创新领域,追求附加技术、创造新的补充解决方案促进发展,以满足全球大趋势驱动的需求并在发展中国家获得新机会;另一方面利用资金优势大举开展并购活动,以期进一步巩固自身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整体而言,全球精细化学领域的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

(2)国内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Wind统计,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自2008年的29,624.43亿元增长至2018年70,147.5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除2020年的疫情期外,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保持在合理的高速运行区间。精细化工行业作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一部分,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将精细化工作为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列入多项国家规划中,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目前,精细化工产业已成为我国化学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部分精细化工产品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已经开始在国际市场拥有更多的竞争力,并占据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中国化工协会2019年3月发布的《2017-2025年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设想与对策》提出,预计我国精细化工产业2021年总产值突破5.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5%,精细化率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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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008-2021年中国精细化工行业工业总产值

数据来源:中国化工协会

由于基数相对较低、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等原因,我国精细化率总体相对较低,与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化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精细化工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由于精细化工行业在化工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未来我国将持续把提升精细化工行业科技水平、提高精细化率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方向之一。

2、化妆品行业概况

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类产品所处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化妆品制造业。下游行业的发展对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行业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求变化直接决定了上中游行业的发展状况。

(1)全球化妆品行业概况

化妆品行业起步较早,封建社会时期就已存在利用朱砂等天然材料制作的简单化妆品。工业革命后,西方国家利用石油、化工等行业的优势率先开始通过化学合成的方式发展现代化妆品制造业,确立了稳固的市场优势,形成了欧莱雅、联合利华、宝洁、雅诗兰黛、资生堂等公司占据主流地位的市场格局。化妆品作为一种日用消费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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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015-2021年全球化妆品市场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根据Euromonitor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为4,840.3亿美元,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同比下滑3.8%。2021年随着疫情形势的稳定,各国家复工复产逐步进入正轨,全球化妆品市场明显回暖,行业规模增长至5,249.1亿美元,同比提升8.45%。

全球化妆品产品结构中,护肤品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彩妆、护发用品、香水等。亚洲消费者对于护肤品类需求更为显著,尤其是美白、防晒和保湿类产品。根据Euromonitor数据显示,从各地区化妆品市场规模来看,亚太市场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化妆品消费市场,西欧、北美、拉美地区分列其后。预计到2025年,中国、日本、印度、巴西、美国将是全球化妆品行业前五大需求市场。

(2)国内化妆品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欧美化妆品大牌对于国内市场的持续投入和培育,国内消费者已经逐步形成正确的使用习惯和消费理念,为化妆品市场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作为化妆品新兴市场,中国化妆品消费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近年来,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持续增加,面向市场推出的化妆品种类也不断丰富。依托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日益增长的国民收入,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近年来处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增速远超全球化妆品市场规模增速。根据Euromonitor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占据了全球16.79%的市场份额,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达到5,879.42亿元,为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的17.64%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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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据Euromonitor预测,我国化妆品行业将在未来几年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22年至202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7.8%,预计2026年市场空间可达8,443亿元。

图表:2011-2021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化妆品行业发展情况与各国宏观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同步性,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化妆品需求量的增加,推动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发展。虽然我国已是化妆品全球第二大市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化妆品消费量仍处于低位。Euromonitor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人均化妆品消费仅为58美元,与美国的278美元相差甚远,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深入,人口结构的变化,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化妆品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的培育,消费升级成为大势所趋,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有望不断缩小。未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化妆品市场潜力巨大。

3、化妆品活性成分及防晒剂行业概况

化妆品是各种原料经过合理调配加工而成的复配混合物,其主要原料通常可分为基质、表面活性剂、性能和技术成分以及活性成分四大类。其中,基质是指化妆品的主体,构成化妆品的形态,主要包括油质、粉质和溶剂等;表面活性剂是指能使目标溶液表面张力显著下降的物质,在化妆品中起到清洁、润湿、乳化、分散、发泡、增溶等作用;性能和技术成分是对化妆品的性能和感官形态产生作用的成分,如润肤剂、乳化剂、增稠剂等;活性成分指的是对人体皮肤产生作用的成分,如保湿剂、防晒剂、美白剂、除臭剂、去角质等。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产品迭代,人们对化妆品的功能性需求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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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越高,防晒、护肤、保湿、美白、修复等方面的功效成为化妆品行业产品竞争的关键因素,而化妆品的相关功能主要是通过添加各种有效的活性成分来实现的。

受益于下游化妆品行业的稳定增长,化妆品活性成分行业近几年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尤其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对于化妆品、化妆品活性成分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一趋势为化妆品活性成分带来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化妆品活性成分种类繁多,不同用途的活性成分生产技术差异较大,因此整体集中度不高。国际上,既有巴斯夫等依靠庞大的生产规模、丰富的技术储备实现多类型化妆品原料的全面覆盖的大型化工企业,也有德之馨、帝斯曼这样依靠丰富的行业和配方经验以及稳定的客户资源而专注于特定活性成分领域的化工企业。国内市场方面,由于行业起步较晚,技术储备、生产经营、客户资源等方面均存在不足,因此尽管化妆品活性成分行业在化妆品行业的带动之下有了迅猛的发展,但整体水平仍较大型跨国企业存在差距。近年来,随着研发水平提升、生产经验积累,以公司为代表的部分优秀国内化妆品活性成分企业开始凭借技术创新和稳定的质量进入到国际化妆品企业的采购体系,并实现了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带动了国内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

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活性成分主要为防晒剂产品,是防晒化妆品的主要功效成分。防晒剂主要是指紫外线吸收剂,当分子吸收紫外光后发生结构改变并将多余能量以热能或其他能量释放出来的方式,周而复始地吸收紫外光,起到保护作用。

防晒化妆品是近年来全球化妆品工业的发展热点,得益于整个化妆品市场的飞速发展,相关防晒化妆品的市场销售额也正处于快速增长的过程之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防晒化妆品设计的要求也从UVB防护发展到兼顾UVA的有机分子防护。防护概念也已经从面部的保护发展到对暴露于日光的人体其他部位的保护,防晒化妆品的市场需求将持续上升。科学研究表明,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会导致人的皮肤变黑、老化甚至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一直以来,消费者普遍更加重视美白、祛斑、抗皱等皮肤受损之后的修补手段。而近些年来,随着相关护肤、化妆和保养知识的日益丰富和事前预防观念的不断增强,更多的消费者也开始愈发注重防晒化妆品的日常使用。据Euromonitor预测,预计2021-2025年全球防晒产品将稳健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88%,2025年可达155.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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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008-2021全球防晒剂市场消耗量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更加丰富的防晒消费人群与多样性的需求催生了更多细分防晒品类的发展,室内防晒、广谱防晒、儿童防晒、孕妇防晒、男士防晒等产品初具规模;另一方面,“防晒+”概念的兴起使人们更加注重护肤品的综合功效,具备广谱防晒及其他多重功效的产品逐渐占据更高市场份额,受其他功能护肤品增长的协同带动,化妆品防晒剂也迎来增量市场需求。在防晒产品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的前提下,作为防晒化妆品活性成分的防晒剂市场也随之有了良好的发展。与化妆品活性成分整体市场特征类似,防晒剂的市场过去也主要由跨国化工企业所占据,主要包括巴斯夫、德之馨、帝斯曼等公司。随着中国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和国内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的快速增加,质量优异并且拥有成本优势的国内防晒剂企业开始纳入国际化妆品原料供应体系,拥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香料香精行业概况

香料香精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食品、日化、烟草、医药、饲料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是现代社会人类高质量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香料是调配香精的原料,香精则是与人类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殊产品,素有“工业味精”之称,其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行业、日用化工业、制药业、烟业、纺织业、皮革业等各个行业。由于香料香精是食品、护肤品、烟草、饮料、饲料等行业的重要辅料,这些行业就构成了香料香精行业的下游。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食品、日化、制药业、烟业、纺织业、皮革产业的蓬勃发展,其对香料香精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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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不断增加,香料香精市场规模也处于增长趋势之中。

图表:2013-2022年全球香精香料市场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共研网,《2022-2028年中国香精香料行业深度调查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从销售额占比来看,全球香料香精的销售额主要集中在全球前十大公司,行业呈现一定的垄断情况,市场主要掌握在像美国IFF、瑞士奇华顿和芬美意、德国德之馨等国际大型香精香料公司手中,市场份额较为集中,上述四大香料香精公司合计市场份额占比超过50%,并有望进一步扩大。近年来,香料香精产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亚洲市场的需求量提升潜力高。当前西欧、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市场趋近饱和,香料香精的销售重心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四)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

随着近年来化工和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精细化工行业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延伸,并带动了行业上下游乃至终端消费市场的持续升级。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的精细化工行业发展较早,整体技术水平相对较高。我国的精细化工行业技术水平近年来在核心工艺的掌握和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并在部分产品的产业链完整度和产能规模上实现了赶超,但整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

在化妆品活性成分领域,大型跨国企业由于生产研发历史更为悠久,在相关原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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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方面积累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并拥有一定的专利优势。以防晒剂为例,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和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PA)曾经是巴斯夫Tinosorb系列防晒剂专利原料,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曾经是帝斯曼旗下防晒Parsol系列的专利原料。上述大型化妆品原料跨国企业在自身产品的专利期内致力于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以此覆盖前期研发投入并支持后续新产品开发。在相关产品专利期满后,行业内其他企业可通过研发和进一步改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替代产品,对原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形成挑战。国内化妆品活性成分和香料香精企业中,除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在人才、设备、科研上进行了一定投入外,绝大多数生产企业的投入还有所不足,具有完善产品布局、先进技术工艺、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则更少,因而造成产品品种和新产品数量不足的局面。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合成香料的研发和制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自己的核心技术,使得产品收率、成本控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产品相比不相上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1)化妆品活性成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1)功效和安全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经历较长时间的发展后,化妆品行业的整体规模和消费者数量都有了极大的提升,消费者的选择也在长期的消费过程中变得更趋于理性。相比于早期对于品牌的注重,现在的消费者更看中在安全无害的大前提下实现合理的功能。因此,化妆品活性成分的生产商开始有意识地将研究重点放在安全无刺激的产品上,更加注重对化妆品品质、功能、安全性等相关的技术研发。2)原料与配方创新是重要发展方向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中批准使用的防晒剂共有27种,除二氧化钛和氧化锌两种物理防晒剂外,其余25种均为化学防晒剂,其中能够有效实现UVA防护的常用原料仅有6种,可选择性较低,且阿伏苯宗等部分原料存在光稳定性不足的缺点。因此,通过原料创新提升UVA防护技术是行业未来重要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更加丰富的防晒消费人群与场景催生了更为综合的防晒功能需求,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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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广谱防晒、儿童防晒、孕妇防晒、男士防晒等市场需求的增加带动化妆品活性成分在其产品特性方面更加注重多种成分搭配以达到稳定成分、协同增效的效果。例如ISDIN等厂商将光稳定性较差的阿伏苯宗与二氧化钛、P-S等防晒剂组合,资生堂等日系防晒产品使用氧化锌搭配稳定性较好的PA、P-S等防晒剂,以增强其产品的整体防晒效能。因此,配方的创新也是行业内企业增强自身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2)香料香精行业发展趋势

1)注重提高香精香料安全性的技术研发香料香精主要用于食品、化妆品、日化品等产品中,与消费者接触密切,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尽管消费者倾向于天然香料,但合成香料具有产量高、香型纯正、成本低廉的优势,仍然是调配香精的主要来源。对于香料香精产品的安全性,监管部门也予以了充分的关注。各国对于食用香精都有明确的种类和用量限制,近年来对于化妆品、日化品所使用的香料香精产品也加强了监管,主要通过列示禁用清单的方式进行管理,并保持对清单的更新。在此背景之下,生产者对于新的香料香精品种研发也会更加谨慎,通过更长的研发周期和更全面的安全性测试以确保研发的产品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

2)生产技术更加注重环保香料的化学合成是以基础化工原料为基础,经过多步化学反应制备而成的。在化学反应的过程中,除了香料产品外,通常还会产生包含其他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蓬勃发展,环境问题也越发严重,引起了民众和监管机关的重视。在环保监管趋严的背景之下,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合成香料生产企业作为精细化工企业也正面临这一问题。合成香料一方面加强环保投入,使用光触媒、RTO型蓄热式热力焚烧炉等更加先进的方式处理污染物,另一方面改善生产方式,探索绿色环保化学工艺取代传统生产工艺,实现高效率、高质量、低能耗和环境保护。

(五)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公司的行业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1)化妆品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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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受众广泛,其品牌价值及渠道价值成为化妆品品牌快速发展的核心,其中护肤品产品直接应用于消费者肌肤,其产品品质受到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因此品牌、渠道及产品品质的综合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主流。

我国化妆品市场参与者众多,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5,657家,国产化妆品产品超过70万种,行业较为分散。近年来,国内化妆品市场规模保持了快速的增长,但由于行业整体起步相对较晚,国内化妆品生产厂家在各方面较跨国品牌都存在差距,导致外国品牌占据了较多的市场份额,国内品牌通常只能在细分产品或细分客户群体上与国外品牌竞争。宝洁、欧莱雅、资生堂、路易威登、雅诗兰黛、联合利华等国外品牌在我国的化妆品市场上占据较大份额。据Euromonitor统计,2020年高端市场中,市占率排名前十品牌的国有品牌仅有广州阿道夫和云南贝泰妮,市占率分别为3%和2.3%;在大众化妆品市场,本土品牌百雀羚、珈蓝集团、上海家化和上海上美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3.9%、3.7%、

2.3%和1.9%。

(2)化妆品活性成分市场竞争格局

由于化妆品活性成分直接关系到化妆品的效果和消费者安全,因此下游客户对于化妆品活性成分的采购通常具有集中化特点,供应商体系较为稳定。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化妆品活性成分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各细分领域内都由规模较大的传统化工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众多小型厂家只能占据少数低端市场份额展开激烈竞争。

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国内企业整体在产销规模、产品结构和技术水平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国内科技实力的发展和国家的产业支持,国内的化妆品活性成分行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目前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优势企业经过长期研发积累和市场培育,开始凭借较好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产能优势进入到国际化妆品行业的采购体系,并实现了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

(3)防晒剂行业竞争格局

防晒剂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化妆品活性成分整体类似,国外大型化工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且行业集中度较高。我国企业借助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机遇实现了快速成长,在主要产品的产能布局、生产工艺和供应链完整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产品研发、配方创新等方面相对国外仍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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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晒剂领域的细分市场,根据产品防护波段、年使用量、专利保护等情形的不同,竞争格局也有所差别。对于尚在专利保护期内的产品,如欧莱雅集团的Mexoryl XL等,由于具有一定的专利壁垒且价格较高,其产品主要用于自身或行业内少数产品,市场规模较小但集中度高;对于防护单一波段且年使用量较大的防晒剂产品,如原膜散酯、水杨酸异辛酯、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阿伏苯宗等,由于技术产生较早,专利保护已过期较长时间,业内企业大多能够掌握并使用其配方,因而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对于具有良好功能特性、专利刚过保护期的防晒剂产品,如防护UVA波段的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防护UVB波段的乙基己基三嗪酮和广谱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等,其配方和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仍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同时产品功效已经过市场验证,整体市场空间较大且产品利润率较高,所以竞争相对较小,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从行业内企业而言,全球防晒剂主要生产商在国际上以巴斯夫、德之馨等大型跨国公司为主,其在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一定先发优势;国内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优势企业经过长期研发积累和市场培育,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提升产品品质、降低产品成本,优化市场渠道与客户服务能力,已经在细分市场占有了可观的市场份额并持续扩大,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全球最主要的化学防晒剂制造商之一,也是国内少数通过美国FDA审核和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EFfCI)认证的日用化学品原料制造商。公司在化妆品活性成分行业中的防晒剂领域拥有雄厚的实力,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较高;公司合成香料产品是通过化学合成方法生产的香料,主要在配制成各类香精后用于各类日用化学品中。公司从事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超过20年,部分香料产品如2-萘乙酮、铃兰醛等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1)公司防晒剂产品市场份额情况

防晒剂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量总体保持着增长态势,公司已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众多优质客户长期合作,市场占有率快速提高。根据Euromonitor统计,2012年至2021年,全球防晒剂消耗量由约3.3万吨增长至约5.4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5.67%。2021年,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的销量为11,229.04吨,若以Euromon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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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的2021年全球防晒剂总消耗量54,000吨为基础测算,公司防晒剂产品市场份额占全球的20%以上。因此,公司防晒剂产品的总销售量和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市场份额情况

合成香料市场,公司系国内较早投入生产对甲氧基苯甲醛、铃兰醛、对甲基苯乙酮、2-萘乙酮等合成香料产品的企业,之后又投产了合成茴脑、扩产并技术升级铃兰醛等产品,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众多国际知名香料香精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特别是铃兰醛产品,目前全球能够进行大规模生产的制造商仅有巴斯夫、克拉玛(Emerald Kalama)和公司三家。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攻克技术难题、改进生产工艺等,产品品质和价格受到市场高度认可,在国际和国内市场均具有一定优势。

3、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丰富的产品结构优势

丰富的产品矩阵是公司技术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公司以产品为主导,重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公司的防晒剂产品已覆盖目前市场上主要化学防晒剂品类,且涵盖了UVA、UVB的所有波段,可为不同需求的下游客户提供其所需的产品。公司是全球主要防晒剂生产厂家之一,除了使用量较大的传统化学防晒剂如阿伏苯宗、原膜散酯、水杨酸异辛酯、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奥克立林等产品外,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布局了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P-M)、乙基己基三嗪酮(EHT)和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PA)等新型防晒剂产品。同时,公司也是铃兰醛、2-萘乙酮、合成茴脑等合成香料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家之一。丰富和全面的产品体系是公司在行业内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

(2)持续的创新研发能力与多层次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实行“前沿技术研究、在研产品开发、在产持续优化”的产品研发策略,研发中心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及前沿技术,除对量产产品不断优化升级之外,还实施了多项新产品开发项目,具有持续迭代的多层次技术储备,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研发出新产品和新工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特色生产工艺,如脱色-薄膜蒸馏纯化技术、高效循环节能技术、高选择性加氢技术、绿色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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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技术、相界面反应技术、Friedel-Crafts烷基化/酰基化反应技术、纳米研磨技术、纳米包覆技术等。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162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5项,涵盖公司大部分产品如对甲氧基苯甲醛、铃兰醛、阿伏苯宗、原膜散酯等的制备工艺和生产设备。公司研发和生产的多个防晒剂产品被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多个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研发的“铃兰醛及中间体绿色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别荣获宿迁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公司开发的防晒剂产品阿伏苯宗获马鞍山市“小巨人计划”资助200万元。此外,宿迁科思荣获国家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深耕化妆品活性成分和香料香精行业多年,在与诸多大型跨国公司长期合作过程中,不断满足客户对公司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社会责任各方面的要求,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获得持续提升,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公司已建立符合原料药GMP标准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美国FDA的现场审核,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社会责任体系(SA8000:2014)以及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EFfCI)的认证。通过严格执行和不断提升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体系,以及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工艺规程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SOP),使得公司产品能够持续保证满足国内外监管机构的规范标准,同时能够满足客户高标准的和个性化的品质管控要求。

(4)深度合作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主要客户包括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宝洁、欧莱雅、默克等化妆品公司和专用化学品公司;公司的合成香料客户包括奇华顿、芬美意、IFF、德之馨、高砂、曼氏、高露洁等全球知名的香料香精公司和口腔护理品公司。公司下游客户基本涵盖了全球各国知名品牌化妆品生产企业和香精香料公司。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注重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和产品迭代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并组织公司的技术与品质专家与客户进行交流协作,实现与行业内知名企业的协同、合作,深度优化整合市场资源和技术优势,保证公司准确把握日用化学品原料领域的技术趋势与商业需求,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的前瞻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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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保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就十分注重环境保护,依据清洁生产的理念设计、建设了工厂的生产装置和污水、废气处理装置,确保污水、废气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拥有包括活性炭吸附、水洗、碱洗、光触媒、RTO型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在内的废气处理系统,和包含微电解、化学氧化、厌氧处理、好氧处理等工艺在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子公司宿迁科思还建设了5000吨/年的危险废物焚烧炉,用于公司蒸(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弃包装物等可焚烧危险废物的处置,大大减轻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压力,同时节约危险废物委外处置费用。公司建设的多套RTO型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废气处理装置,用于生产车间、污水站、罐区等VOCs有组织废气的治理,综合去除效率达到98%以上。

(六)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1、巴斯夫(BASF)

巴斯夫(BASF)成立于1865年,是全球领先的化工企业。巴斯夫(BASF)业务覆盖6大板块,即化学品、功能性产品、功能性原材料和方案、农业解决方案、石油和天然气、其他。巴斯夫(BASF)在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的41个国家拥有超过350家全资子公司或者合资公司,是世界上工厂面积最大的化学产品基地。巴斯夫(BASF)能够生产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奥克立林、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等防晒剂产品,在防晒剂领域与公司形成竞争;同时,巴斯夫(BASF)能够生产铃兰醛等合成香料产品,在合成香料领域与公司形成竞争。

2、德之馨(Symrise)

德之馨集团于2003年由Haarmann&Reimer和Dragoco两家公司合并而来,其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874年。德之馨的业务主要分为3大板块,即香料香精、营养品、个人护理。2021年,德之馨全球销售额超过38亿欧元。在个人护理业务板块,德之馨能够提供原膜散酯、奥克立林、阿伏苯宗、水杨酸异辛酯等产品,在防晒剂领域与公司形成竞争。

3、印度Chemspec公司

印度Chemspec公司成立于1978年,主要生产各种原料药中间体和个人护理产品。活性医药物中间体产品包括氯沙坦、厄贝沙坦、替米沙坦等。个人护理产品包括防晒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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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护发产品、护肤产品和抗菌剂。印度Chemspec公司的原膜散酯、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阿伏苯宗、水杨酸异辛酯产品与公司形成竞争。

4、克拉玛(Emerald Kalama Chemical)

克拉玛是美国一家全球性的化工企业,2015年收购Innospec(英诺斯派)芳香化学品相关资产,克拉玛主要产品包括防腐剂、抗菌剂、香精和香料中间体、增塑剂、改性剂、成膜助剂和合成中间体。克拉玛的铃兰醛产品与公司形成竞争。

5、森馨科技(Sensient Technologies)

森馨科技集团成立于1882年,是一家全球性公司,其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SXT)上市。森馨科技集团主要生产新型、高科技色素和香精香料产品,年销售额超过十亿美元。森馨科技集团客户群体主要涉及饮料、乳品、糖果、日化、化妆品、医药等行业。森馨科技集团生产的茴脑产品与公司形成竞争。

上述资料来源为相关企业网站及其他公开资料,资料存在过时或不准确的可能性。

(七)行业壁垒

1、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形成的市场壁垒

目前,全球化妆品行业和香料香精行业市场主要集中于少数知名的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掌握了从研发到生产直至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因此,能否取得跨国公司的生产订单,纳入其全球供应商体系,成为国内生产企业能否获得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

化妆品活性成分和香料香精产品广泛应用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化妆品、洗涤用品、口腔护理品等日用化学品中,能够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直接的影响,下游厂商对于供应商的筛选均建立了严格的标准。供应商除了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产品、服务以及稳定的量产能力外,还必须具备行业内认可的生产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甚至是原料药GMP质量管理体系。除了资质方面的认证,采购量较大的客户还会对供应商进行系统的实地考察,评估供应商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保障能力。此外,被FDA认定为药妆品按照非处方药监管的活性成分还需要面对FDA的现场检查,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环保设施等多方面满足要求才能够继续向美国客户提供对应产品。另外,下游客户对于供应商的筛选是个长期的过程。新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要经过客户小批量、长时间的测试,确保始终拥有稳定的质量、大批量的供应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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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正式进入客户的供应商名单。一旦与供应商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后不会轻易更换,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期内获得重要的客户资源和必要的盈利空间,因而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客户门槛。高标准、长时间的供应商认证体系,需要新进入者在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快速达到或超越市场平均水平,从而形成了较高的市场壁垒。

2、技术研究和经验积累形成的技术壁垒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所涉及的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都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配方、工程设计、反应控制、产品提纯等方面拥有成熟的生产技术,从而能够以较高的效率生产出质量稳定的产品,而这些技术都需要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研究、工艺积累改进才能够充分掌握。另外,不同企业在相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可能选择不同的原料及反应路径、不同的催化剂来实现反应,而不同的路径和催化剂在生产效率、危险程度和环境污染方面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表现,选择最优生产路径也依赖于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生产人员的工程设计、反应控制水平。因此,依靠多年技术研究与生产经验积累形成的技术壁垒是精细化工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

3、安全、环保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的生产通常都会涉及危险化学品,如公司生产中所用到的苯甲醚、氰乙酸乙酯、甲醇、乙醇等,同时副产品中也包含甲醇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危化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据要求建设安全生产设施并取得相应资质。化工企业的建设项目,需要经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安全设施投入符合标准后才能够投入生产。另外,精细化学品的生产过程通常会涉及到氧化、过氧化、加氢等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工工艺对于企业的技术装备以及自动化控制等方面有着苛刻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后续维护过程中都需要企业进行较多的投入。精细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的设备、资质、后续维护方面都需要大量的技术和资金投入,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污染,对环保的要求相对较高,并受环保部门监管。在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政策,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进行合理的“三废”处理安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相应的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企业正式生产时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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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必须安全处置。基于国内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环保壁垒。

4、资金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投资规模较大,主要体现在精密设备投资、安全环保配套设施投入以及研发资金投入。从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为了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满足客户日益严苛的要求以及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前述成本的投入将逐步增加,不能持续投入进行技术开发和升级改造的生产商将逐步被淘汰。因此,拟进入精细化工行业的企业将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八)公司所在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本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主要受原料成本和产品价格两方面的影响,同时亦受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产品精细化和差异化技术水平的影响。

上游原料方面,精细化工行业的原材料多来自于石油化工产品,如甲苯、异丁烯、苯酚和辛醇等。石化产品的价格与国际油价关联度较高,并且在精细化工行业的成本中占比重较高,因此精细化工成本水平受国际油价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下游产品方面,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最终应用于化妆品、食品、日化品等产品中,多样化的下游产品分散了特定行业的风险。同时,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下游的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消耗数量大、是满足消费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产品,市场规模较大,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近年来,在国内去产能、调结构、重视环保等政策背景之下,行业内的落后产能受到了限制和淘汰,使得一些市场竞争力较弱、经营不够规范的小型企业退出竞争,保证了行业的有序发展。面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和市场竞争的影响,行业内少数技术水平较高、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不断开发精细化、差异化的高端化学品,获得了相对较高的毛利率,在产品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保持了行业的利润空间。

总体来说,尽管面临了原油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的影响,但在下游产品需求旺盛的背景之下,化工行业的利润水平仍然能够保证相对稳定。以公司为代表的优势企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取得领先优势,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产品价格和行业利润水平趋于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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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

七、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营产品或服务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

公司是全球最主要的化学防晒剂制造商之一,具备防晒剂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凭借完整的产品线和严格的品质管理,成为国际防晒剂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公司也是铃兰醛、2-萘乙酮、合成茴脑等合成香料的主要生产商之一,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广泛应用于化妆品、洗涤用品、口腔护理品等消费领域,得益于以我国为代表的广大新兴市场消费升级和生活健康要求的提高,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有望获得持续增长。公司产品已进入国际主流市场体系,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主要客户包括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宝洁、欧莱雅、默克、强生等大型跨国化妆品公司和专用化学品公司;合成香料主要客户包括奇华顿、芬美意、IFF、德之馨、高砂、曼氏、高露洁等全球知名香料香精公司和口腔护理品公司。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和品质管理驱动企业发展。经过长期自主开发和积累,形成了从实验室到工业化生产的研发和转化体系,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多项技术成果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经过持续的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和市场开拓,公司主营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2、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日用化学品原料。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产品主要为防晒化妆品中的防晒剂及其原料,广泛用于防晒膏、霜、乳液等化妆品、紫外线吸收剂中。主要产品包括阿伏苯宗(AVB)、奥克立林(OCT)、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原膜散酯(HMS)、水杨酸异辛酯(OS)、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辛基三嗪酮(EHT)、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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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PA)等。除防晒剂外,公司产品还包括合成防晒剂所需的原料对甲氧基苯乙酮(MAP)、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MBB)等,在满足自身使用的基础上可以实现部分对外销售;此外,公司产品也包括美白类化妆品活性成分,如维生素C磷酸酯钠(C-50)。

合成香料是通过化学合成方法生产的香料,公司的合成香料产品主要包括铃兰醛(LLY)、对叔丁基苯甲醛(TBB)、对甲氧基苯甲醛(PMOB)、合成茴脑(AT)、2-萘乙酮(β-U80)、对甲基苯乙酮(TAP)、水杨酸苄酯(BS)、水杨酸正己酯(NHS)、水杨酸戊酯(AS)等,主要在配制成各类香精后用于化妆品、洗涤用品、口腔护理品等日化用品中。此外,公司其他产品有塑料添加剂等产品,规模较小。公司主要产品及功能用途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主要产品名称主要功能及用途
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阿伏苯宗(AVB)阿伏苯宗是一种主要的紫外线UVA防晒剂,属于化学防晒剂,是一种广谱紫外线吸收剂,可以吸收UVA320~400nm波段,几乎不吸收可见光,具有吸收率高、无毒、无致畸,对光和热的稳定性好等优点,特别适用于浅色透明制品,广泛用于防晒膏、霜、乳液等化妆品中。
奥克立林(OCT)奥克立林是较为新型的防晒成分,在防晒霜中经常搭配其他防晒剂一起使用,能达到较高的SPF防晒指数。具有吸收率高、无毒、无致畸作用、对光、热稳定性好等优点。它能同时吸收UVA和UVB,是美国FDA批准的I类防晒剂,在美国和欧洲使用率较高。
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是UVB区紫外线的良好吸收剂,属于化学防晒剂,能有效防止UVB290~320nm的紫外线。它吸收率高,对皮肤无刺激,安全性好,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最广泛使用的紫外线UVB防晒剂。OMC广泛应用于配制防晒霜、膏、乳液等护肤化妆品,能有效地吸收阳光中的紫外线,防止人体皮肤晒红、晒伤、晒黑,也是光感皮炎的治疗药物。
原膜散酯(HMS)原膜散酯是一种紫外线UVB防晒剂,属于化学防晒剂,为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可吸收UVB295~315nm波段的紫外线,适合抗水配方。保护皮肤不受UVB照射的损伤,降低在阳光下暴露造成的长期有害影响。
水杨酸异辛酯(OS)水杨酸异辛酯是一种较弱的紫外线UVB防晒剂,属于化学防晒剂,可以吸收UVB280~320波段,作为UVB吸收剂使用于防晒化妆品中。虽然紫外线吸收能力较小,但相对于其他大多数防晒剂较安全,毒性较小,而且廉价,因此是人们较常使用的一类紫外线吸收剂。
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是一种新型广谱紫外线吸收剂,能同时吸收UVA和UVB,属于化学防晒剂,具有脂溶性和较高的光稳定性,与其他化学防晒剂搭配使用,能显著增加其SPF值。同时,它具有三嗪类紫外线吸收剂的分子结构较大、紫外线吸收率较高的特点,具有强紫外线吸收性和高耐热性,但能够吸收一部分可见光,易使制品泛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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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主要产品名称主要功能及用途
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P-M)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是一种较新的广谱防晒剂,能吸收紫外线UVA和UVB,而且兼具物理性屏蔽和化学吸收功能。
对甲氧基苯乙酮 (MAP)对甲氧基苯乙酮常用于高级化妆品和皂用香精中,在肥皂中有很高的稳定性,亦可作果实食品香精。也用于防晒剂阿伏苯宗(AVB)的生产和有机合成,生产对甲氧基苯乙酸用作葛根素的中间体,以及液晶单体的生产。
对叔丁基苯 甲酸甲酯 (MBB)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是一种重要的医药化工中间体及有机合成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化工合成、制药、化妆品、香料香精、药品的生产,主要用途之一就是用来生产防晒剂阿伏苯宗。
维生素C磷酸酯钠(C-50)维生素C磷酸酯钠是一种理化性质稳定的维生素C衍生物,经口服或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后,能通过磷酸酯酶迅速酶解游离出维生素C,具有维生素C所有功效,又克服了维生素C怕光、热及金属离子、易被氧化的缺点,可用于食品添加剂、化妆品以及其他领域。
辛基三嗪酮(EHT)辛基三嗪酮,又称乙基己基三嗪酮,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类新型广谱防晒剂,它具有较大的分子结构和很高的紫外线吸收效率,既可吸收UVB段紫外线,又可吸收UVA段紫外线,是目前市售UVB吸收能力最强的油溶性防晒剂。该产品具有较高的光稳定性,可防止UVB诱导的免疫抑制作用,且耐水性强,对皮肤的角质蛋白有较好的亲和力。
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PA)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PA)是BASF研发的一种较新的油溶性化学性防晒剂。光稳性佳,不容易被分解。防晒波段在320-400nm,包含了整个UVA的波段。跟UVB防晒剂搭配使用,可以提升产品的SPF值,有助于UVB的防护。
合成香料铃兰醛 (LLY)铃兰醛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油状液体,具有铃兰花香香味,香气纯正,幽雅柔和,留香时间长,首尾香气差异较小。在碱性介质中稳定,对皮肤刺激性小,深受调香师欢迎,广泛应用于日化香精中。
对叔丁基苯甲醛(TBB)对叔丁基苯甲醛具有醛类的特征香气,易于被空气氧化而变成对叔丁基苯甲酸,是药物、燃料、香料香精等精细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的重要原料,特别是在铃兰醛的合成中需求量很大。
对甲氧基苯甲醛(PMOB)对甲氧基苯甲醛,具有类似山楂的气味,主要用作香料,配制花香型香精,用于食品及化妆品、香皂等。医药上用作抗组胺药物的中间体,如制抗菌素羟氨苄基青霉素等,少量也用作电镀增光剂等。在防晒剂工业,用于生产防晒剂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和对甲氧基肉桂酸异戊酯。
合成茴脑(AT)合成茴脑带有甜味,具茴香的特殊香气,广泛用于香精、香料、医药及食品,在牙膏和含漱液中也广泛使用,还用作药物的矫味剂和矫气味剂、合成药物的原料及彩色照相的增感剂等。
2-萘乙酮 (β-U80)2-萘乙酮是有机合成的原料,主要用以配制葡萄、草莓、柑橘和橙花等型香精;还可用于日化香精配方中,常用于肥皂、洗涤剂香精配方中。
对甲基苯乙酮(TAP)对甲基苯乙酮有强烈的山楂似香气及水果和花香,可用于配制金合欢型、紫丁香型等香精;可与香豆素、大茴香醛、洋茉莉醛共用于皂用薰衣草、香薇、素心兰、新刈草型中;可微量用于杏仁、香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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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主要产品名称主要功能及用途
兰豆香型的食用香精中,还可少量用于烟草香精中。
水杨酸苄酯(BS)水杨酸苄酯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合成香料,广泛用作花香型和非花香型香精的稀释剂和定香剂。
水杨酸戊酯(AS)水杨酸戊酯为水杨酸异戊酯和水杨酸正戊酯混合物,有一定的花香气味,具有定香作用,可用于配制多种类型的香精,广泛应用于香皂、沐浴液、洗发香波及其它日用化妆品。
水杨酸正己酯(NHS)水杨酸正己酯是日用香料的定香剂,也用作烟草香精,是配制素心兰、康乃馨、馥奇等花香型香精的修饰剂。
其他产品对叔丁基苯甲酸(BBA)对叔丁基苯甲酸具有芳香酸的特征气味,可用作塑料添加剂,还用于生产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广泛应用于化学合成、化妆品、香料香精等行业。

(二)公司的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整体生产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由公司采购部统一组织和管理各级子公司进行原材料采购。公司(母公司)设有采购部,统一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大部分原材料由各子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口原材料则由母公司统一采购,发往各子公司进行生产。公司采购业务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采购部实行各品种原材料专人负责制,采购员汇总各子公司采购计划后进行询价、比价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流程分为供应商选择和评价、采购、检验入库三个主要阶段。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使用情况、对生产台时和终端产品质量的影响、价格和售后服务等考核情况确定合格供应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准入体系和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同时,公司采购部及子公司质保部会共同对重点原料供应商进行一定的现场考察和筛选。采购原料到货后,仓库管理员负责初步验收,对原材料的外观、包装、封签等进行检查,如查验无误再由质检部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品由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由质检部开具不合格品处置评审表进行退货处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营销中心根据收到的订单和市场预期确定销售计划,各生产单位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并结合产成品库存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同时,公司会考虑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应对临时订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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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检修等情况。

(1)生产计划的编制

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次年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通常精确到季度,并根据每月的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细微调整。精细化工企业通常采用24小时三班倒连续生产的模式,通过连续生产以尽可能减少生产设备开停造成的能源浪费等,达到最经济的生产模式。因此在制定生产计划时,公司会充分考虑单一品种连续生产、不同产品生产高峰错开等因素来安排生产,确保工厂平稳、高效运行。

(2)生产过程控制

1)生产准备

公司实行连续生产。生产前,公司会制定开车方案,明确开车步骤和人员安排,并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质量、工艺、设备等培训。设备开启前,车间操作人员、负责人等须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填写开车前相关检查表,检查涵盖防护用品是否发放、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测、操作规程是否经过岗位培训等十余项内容,并最终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设备启动。

2)工艺控制

公司对于每种产品均编写有明确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对于各生产步骤的操作规程都有明确的要求。操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操作设备进行生产,并如实填写生产记录,统一交质保部保存。车间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工厂领导对各生产车间进行定期巡检和不定期抽检,并核查生产记录,确保公司生产环节符合SOP,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3)关键工序控制

公司根据现有生产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特点,设定关键工序。

公司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的要求:第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岗位培训和岗位资格审核后,才能上岗;第二,对关键工序的过程特性参数必须进行连续监控并记录,并逐步提升其自动化控制程度;第三,关键工序的操作人员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避免安全隐患;第四,关键工序的操作必须按对应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影响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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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第五,设备部保证关键工序设备完好率达100%,并不定期对控制点设备进行检查。

(3)生产过程检验

公司对生产过程中所有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以防止不合格品的生产、流转和放行。同时,各产品的SOP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产品质量参数进行了明确要求,以便质检部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降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可能性。1)中控检验各产品的SOP对于生产过程各阶段(如反应阶段、脱溶阶段、水洗阶段、精馏阶段等)的产品明确了品质要求,各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取样计划取样并送至质检部检验。质检部进行检验、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并形成《检验报告》向生产车间进行反馈。产品指标检验合格后,生产车间方可结束当前生产阶段、开始下一阶段生产。2)成品检验产品生产完成后进入终检程序。终检由质检部员工到生产车间进行独立取样,以避免生产车间刻意挑选样品。产品在包装后进入仓库待检区单独存放,与合格品区分。质检部进行产品检验、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并形成《检验报告》,检测合格时,质检部将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提交质保部审核,最终确定产品放行,并告知仓库,在物料卡上标示放行标识,等待发货;如不合格,质检部进行结果超标调查,经调查确实不合格,将调查及检测记录提交质保部审核,质保部发起偏差调查,同时在产品上标示不合格标识,仓库将产品移入隔离的不合格区待处理。公司生产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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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欧美、亚太地区是全球最主要的化妆品和香料香精市场,为了尽可能地开拓国际市场并与国际主流化妆品公司、香精香料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采取以“直接销售为主、经销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

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终端客户,公司主要运用自身的销售体系直接销售。公司采取订单或年度框架协议加订单的方式,与下游客户确立合作关系。订单约定产品、数量、价格、运输条件、付款方式等。产品定价方面,一般根据市场行情商谈定价;部分大客户需通过参与其线上询价、报价系统定价;签有框架性协议的客户,则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根据市场行情商定价格。

(2)经销模式

对于地域相对集中但是单一客户需求量较小的客户群,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集中销售和服务,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公司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直接与经销商签署销售合同并结算。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后,产品的所有权即转移给了经销商,除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外,不予退货。公司对经销商的定价以直销价格为基础,根据采购量等因素动态调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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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业务流程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并按照产品的应用领域设立了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产品的销售。

1)客户获取方式

公司客户获取方式如下:①参加展会;②通过网络、杂志或其他方式了解客户需求信息,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主动联系,推进业务;③客户通过网络或者展会主动与公司联系,寻求合作。

2)客户开发与合作

由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日用化学品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较强,对于下游产品的功能性和安全性都有着较高程度的影响,因此下游客户对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生产企业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

公司与客户建立联系之后,客户通常会对公司进行初步询价,以确定初步合作意向;确定合作意向后,客户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独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质量保障体系、环保和安全生产体系的建立情况。符合客户要求的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生产企业才会被客户列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单,并进入正式报价阶段。正式报价主要由营销中心结合各产品市场行情和公司生产成本变动情况,以及客户的重要程度及拟采购量情况,最终确定产品的正式报价。

公司会定期拜访重点客户,了解客户的最新需求情况以及对产品、价格、服务的满意度,并及时调整公司的生产、营销策略。同时,主要客户也会根据自身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公司始终符合客户对于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公司销售业务基本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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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业务经营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
1宿迁科思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GR2019320016832019.11.7三年
2安徽圣诺贝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GR2021340035172021.9.18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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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经营类资质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1安徽圣诺贝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E)WH安许证字[2018]12号、(皖E)WH安许证字[2021]15号2019.6.42024.11.13
2安徽圣诺贝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405120412018.10.152024.10.14
3安徽圣诺贝排污许可证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91340500564952138X001V2020.8.202023.8.19
4科思股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苏(宁)危化经字(江)00127、苏(宁)危化经字(江经)005222018.10.182024.9.29
5科思股份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20130022、320122000042019.05.142025.5.12
6宿迁科思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苏AQBHGII201700082、苏AQBWH II2021450232017.9.92024.11
7宿迁科思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213120542018.3.92024.3.10
8宿迁科思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苏(宿)危化经字003142018.6.42024.6.3
9宿迁科思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苏)WH安许证字[N00071]2018.6.52024.6.4
10宿迁科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苏)2J321205000022018.7.52024.7.1
11宿迁科思非药品类易宿迁市安全生产监(苏)3S321300000092018.7.52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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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第三类)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
12宿迁科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宿迁市宿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苏)3J321205000022018.7.132025.7.8
13宿迁科思排污许可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913213116683668034001P2019.12.302027.12.29
14宿迁杰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宿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3J321311000032018.7.132021.7.12
15宿迁杰科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21312053、3213120542017.7.62024.3.10
16宿迁杰科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苏)WH安许证字[N00060]2018.02.112023.10.9
17宿迁杰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宿)危化经字003132018.6.42021.6.3
18宿迁杰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2J321300000122018.7.52021.7.4
19宿迁杰科排污许可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91321311788869472K001P2019.12.302022.12.29
20马鞍山科思排污许可证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91340500MA2NW8AH07001V2020.9.272023.9.26
21马鞍山科思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405100942021.8.252024.8.24
22马鞍山科思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E)WH安许证字[2022]01号2022.1.172025.1.16

注:序号14-19因21年3月宿迁杰科被宿迁科思吸收合并,相关资质顺延至宿迁科思名下,重复资质则不再办理;表格中同一类证明到期续期的在同一行列示,有效期为最新证书有效期截止日。

3、管理体系认证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认证内容初次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1宿迁科思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甲氧基苯甲醛(非食品添加剂用途)、对甲氧基苯乙酮、对甲基苯乙酮、维生素C磷酸酯钠、2010.3.22025.4.14
2宿迁科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0.3.22025.4.14

1-1-114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认证内容初次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3宿迁科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萘乙酮、3-(4-甲基苯亚甲基)樟脑、反式大茴香脑、对叔丁基甲苯、对叔丁基苯甲酸、铃兰醛、对叔丁基苯甲醛、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0.3.22025.4.14
4宿迁杰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叔丁基苯甲醛、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的研发、生产、销售2010.3.22022.1.20
5宿迁杰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0.3.22021.3.11
6宿迁杰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0.3.22022.1.20
7安徽圣诺贝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防晒类化妆品中间体:对叔丁基苯甲酰基-对甲氧基苯乙酮(AVB)、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奥克立林(OCT)、3,3,5-三甲基环乙醇水杨酸酯(HMS)、水杨酸异辛酯(OS)、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基苯基三嗪(108)、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109)和苯基苯并咪唑磺酸(HS)的生产2013.1.302025.1.27
8安徽圣诺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1.302025.1.27
9安徽圣诺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1.302025.1.27
10马鞍山科思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防晒类化妆品和香料中间体:对叔丁基苯甲酰基-对甲氧基苯乙酮(AVB)、辛基三嗪酮(EHT)、水杨酸戊酯(AS)、水杨酸苄酯(BS)、水杨酸正己酯(NHS)和水杨酸甲酯(MS)的生产2022.2.142025.2.13
11马鞍山科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1.212024.1.20
12马鞍山科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1.212024.1.20

4、对外贸易经营资质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
1科思股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江宁开发区)041530982020.8.28
2科思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3201960056 检验检疫备案号:32010015542019.1.2
3宿迁科思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江苏宿迁)018272452017.11.15
4宿迁科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32179603272017.11.16
5宿迁科思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32216002332018.7.10
6宿迁杰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江苏宿迁)018272462017.11.15

1-1-115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
7宿迁杰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32179609312017.11.16
8宿迁杰科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32216002322018.7.10
9安徽圣诺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34059604602016.4.6
10安徽圣诺贝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安徽马鞍山)028613492017.3.30
11安徽圣诺贝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马鞍山慈高区)044592562022.10.8
12安徽圣诺贝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4046005122017.4.5
13马鞍山科思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马鞍山海关海关注册编码:3454300071 检验检疫备案号:34543000712020.10.23
14马鞍山科思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马鞍山慈高区)044592492022.1.11

此外,公司主要产品阿伏苯宗(AVB)、原膜散酯(HMS)、奥克立林(OCT)、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水杨酸异辛酯(OS)、对甲氧基苯甲醛(PMOB)、合成茴脑(AT)、2-萘乙酮(β-U80)等均已完成欧盟REACH注册。

(四)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指标2022年1-9月42021年2020年2019年
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产能20,165.0026,120.0023,800.0023,460.00
产量15,246.5015,274.1714,674.1618,626.65
自用量12,532.774,340.053,524.623,237.00
销量212,754.7611,229.0410,106.0714,081.62
产销比率3100.27%101.93%92.89%92.98%
产能利用率75.61%58.48%61.66%79.40%

1-1-116

项目指标2022年1-9月42021年2020年2019年
合成香料产能12,300.0013,400.009,800.009,800.00
产量6,504.711,1007.869,077.288,422.01
自用量1,989.633,617.333,213.353,575.49
销量4,271.996,464.505,593.464,288.21
产销比率96.26%91.59%97.02%93.37%
产能利用率52.88%82.15%92.63%85.94%
其他产能3,075.004,100.005,300.005,300.00
产量1,769.943,575.242,902.843,262.20
自用量1,152.772,215.501,990.211,959.21
销量427.001,396.581,120.271,151.65
产销比率89.26%101.03%107.15%95.36%
产能利用率57.56%87.20%54.77%61.55%
合计产能35,540.0043,620.0038,900.0038,560.00
产量23,521.1529,857.2726,654.2830,310.86
自用量5,675.1710,172.888,728.198,771.69
销量17,453.7519,090.1116,819.8119,521.48
产销比率98.33%98.01%95.85%93.34%
产能利用率66.18%68.45%68.52%78.61%

注:1、自用量为生产产品耗用的自产半成品或自产产成品数量,不包含研发所用领料量;

2、销量不包含纯贸易产品的销量;

3、产销率为销量与自用量的总和除以产量;

4、加权平均产能=(年初产能+当年新增产能-当年减少产能)×当年实际生产月数/12

2、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客户进行合并计算)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收入占比主要产品
1帝斯曼43,150.4134.55%P-S、OMC
2Formulated Solutions, LLC10,256.258.21%OCT、HMS
3Playtex Manufacturing Inc.8,729.186.99%OCT、HMS
4拜尔斯道夫7,418.995.94%AVB、EHT

1-1-117

5欧莱雅6,816.905.46%AVB、EHT
合计76,371.7261.15%-
2021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收入占比主要产品
1帝斯曼42,031.0738.55%P-S、AVB
2奇华顿6,002.965.51%LLY、AT
3德之馨5,133.114.71%LLY、OMC
4拜尔斯道夫4,867.154.46%AVB、HMS
5上海禾稼贸易有限公司4,287.093.93%LLY、AT
合计62,321.3857.15%-
2020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收入占比主要产品
1帝斯曼43,630.9243.26%P-S、AVB
2奇华顿6,566.956.51%LLY、AT
3德之馨4,677.254.64%LLY、OMC
4拜尔斯道夫4,621.194.58%AVB、HMS
5上海禾稼贸易有限公司3,677.703.65%LLY、AT
合计63,174.0162.64%-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收入占比主要产品
1帝斯曼44,585.9240.52%OMC、AVB
2亚什兰10,639.329.67%HMS、OCT
3德之馨6,850.866.23%OMC、MBC
4奇华顿6,183.075.62%LLY、AT
5上海禾稼贸易有限公司3,908.733.55%LLY、AT
合计72,167.9065.59%-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其中,2020年由于亚什兰开始逐渐缩减其防晒相关产品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度对亚什兰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减少10,294.24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业务增幅较大,故前五大客户均为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单一客户销售额占公司销售总额比例均在50%以下,公司在维护

1-1-118

国外知名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优质客户的合作规模,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甲氧基苯甲醛10,010.2117.35%5,923.6011.27%8,896.9222.91%13,294.8821.28%
水杨酸甲酯7,349.4012.74%4,539.778.64%3,963.1310.20%9,549.7615.29%
苯甲醚2,400.884.16%3,346.376.37%2,792.657.19%3,043.884.87%
二苯甲酮4,740.398.22%2,853.635.43%1,251.983.22%2,477.583.97%
异辛醇3,555.736.16%3,107.665.91%1,619.924.17%2,659.024.26%
三氯化铝1,845.423.20%3,290.756.26%2,069.225.33%1,946.793.12%
甲苯1,701.322.95%2,598.274.94%1,646.364.24%2,160.423.46%
合计31,603.3654.79%25,660.0448.83%22,240.1957.26%35,132.3356.24%

注:2019年水杨酸甲酯中不含委托加工部分,2019年后公司无委托加工水杨酸甲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化率单价变化率单价变化率单价
对甲氧基苯甲醛55.8626.22%44.26-11.16%49.82-9.67%55.15
水杨酸甲酯15.5410.13%14.11-2.31%14.44-32.12%21.28
苯甲醚12.522.29%12.242.26%11.97-5.65%12.68
二苯甲酮34.575.07%32.90107.95%15.82-17.63%19.21
异辛醇10.22-18.53%12.5487.01%6.70-4.38%7.01
三氯化铝6.290.89%6.2331.22%4.75-10.85%5.33

1-1-119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化率单价变化率单价变化率单价
甲苯6.8132.31%5.1549.84%3.43-31.90%5.04

其中,公司2021年度二苯甲酮采购单价增长107.95%,主要是由于受部分上游生产企业生产设施搬迁等因素影响,造成二苯甲酮市场供需格局阶段性偏紧,同时二苯甲酮的主要原材料之一甲苯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采购价格有所提升。公司主要原材料中除甲苯外,大多为化工行业细分产品,无公开市场价格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甲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表:2019年-2022年9月甲苯江苏市场价格(含税)与公司甲苯采购价格(不含税)对比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甲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差异原因主要系市场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因此价格高于公司不含税采购价格。

异辛醇与大宗商品辛醇价格存在较高的相关性。报告期内,辛醇市场价格与公司异辛醇采购价格比较情况如下图所示:

1-1-120

图表:2019年-2022年9月辛醇市场价格(含税)与公司异辛醇采购价格(不含税)对比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异辛醇采购价格与其主要原材料辛醇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较为吻合。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耗用的主要能源供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蒸汽天然气
金额(万元)用量(万度)金额(万元)用量(万吨)金额(万元)用量(万立方米)
2022年1-9月3,409.534,901.174,334.2717.91516.08155.99
2021年4,119.906,557.204,978.0524.68543.35184.13
2020年3,211.495,153.513,830.7320.61456.81168.39
2019年3,231.385,158.104,103.5822.14516.97180.90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价格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化率单价变化率单价变化率单价
电(元/度)0.7010.72%0.630.82%0.62-0.53%0.63
蒸汽(元/吨)242.0419.97%201.748.53%185.880.31%185.31
天然气(元/立方米)3.3112.12%2.958.78%2.71-5.07%2.86

4,000.006,000.008,000.0010,000.0012,000.0014,000.0016,000.0018,000.0020,000.00

2019-012019-072020-012020-072021-012021-072022-012022-07辛醇市场价格(元/吨,含税)异辛醇采购价格(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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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9月,公司蒸汽价格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涨幅较大。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供应商进行合并计算)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主要原材料
1Atul China LTD.8,945.0015.51%对甲氧基苯甲醛
2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4,765.038.26%水杨酸甲酯
3河北诚信集团3,118.405.41%氰乙酸乙酯
4上海睿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2,382.314.13%异辛醇
5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2,106.263.65%异佛尔酮
合计21,317.0136.96%-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主要原材料
1Atul China LTD.5,042.459.59%对甲氧基苯甲醛
2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3,221.876.13%水杨酸甲酯
3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2,455.754.67%丙酰氯
4三门峡奥科1,984.213.78%氯代异辛烷、对溴苯甲醚
5Global Company for Chemical Industries1,962.783.73%苯甲醚
合计14,667.0627.91%-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主要原材料
1Atul China LTD.8,169.6321.03%对甲氧基苯甲醛
2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2,219.715.72%水杨酸甲酯
3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1,611.364.15%丙酰氯
4南京奥尔贸易有限公司1,526.283.93%甲苯
5浙江龙盛1,413.363.64%间苯二酚
合计14,940.3438.47%-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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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tul China LTD.9,997.3016.00%对甲氧基苯甲醛
2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3,750.636.00%水杨酸甲酯
3Nandolia Organic Chemcials Pvt.LTD3,297.585.28%对甲氧基苯甲醛
4Global Company for Chemical Industries2,936.354.70%苯甲醚
5Arkema2,683.804.30%异佛尔酮
合计22,665.6636.28%-

注1:河北诚信集团指河北诚信九天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及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注2:三门峡奥科指三门峡奥科化工有限公司及三门峡奥科科技有限公司;注3:浙江龙盛指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及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注4:Arkema指Arkema France及Arkema Company Limited。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总采购金额比例超过50%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六)与行业相关的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0.14%、88.81%、83.15%及88.29%,主要出口地区包括北美、欧洲与亚洲等,其中美国为主要出口地之一。2018年3月以来,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对部分中国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措施。2018年4月份,美国政府公布征税产品建议清单,涉及中国约500亿美元产品出口,建议税率为25%,涵盖约1,300个税号产品,其中第一批340亿美元商品自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自8月23日起对全部500亿美元实施加征关税措施。自2018年9月24日起,美国政府又对另外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2019年5月10日,美方又将该部分商品附加关税税率上调至25%。

公司出口美国的部分产品如AVB,OMC,OCT,HMS与OS等在美国政府加征关税清单之列。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美出口产品适用25%加征税率。得益于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在防晒剂产品方面具备强劲竞争力,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并未为公司出口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出口销售额除在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及亚什兰(Ashland)逐步退出防晒业务等因素影响导致出现一定下降以外,2021与2022年1-9月皆同比呈现增长趋势,因此,公司对美国市场的销售额未因中美贸易摩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美国对原产自我国的产品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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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征关税外,公司产品其他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尚未发生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壁垒或贸易摩擦。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的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和香精香料企业,其生产设施分布在全球多个地区,鉴于公司在化妆品活性成分尤其是防晒剂领域的市场优势地位,在单一国家或地区对我国贸易政策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可与客户协商通过对其产能分布和采购主体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贸易摩擦的影响,从而满足客户的整体业务发展需求。

如上所述,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未因中美贸易摩擦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实力可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对外部贸易政策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但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及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加大,公司主要海外销售市场的贸易政策也可能会适时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就相关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生产经营已取得其所需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1安徽圣诺贝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E)WH安许证字[2018]12号、(皖E)WH安许证字[2021]15号2019.6.42024.11.13
2安徽圣诺贝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405120412018.10.152024.10.14
3科思股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江宁经苏(宁)危化经字(江)00127、苏(宁)危化经字(江经)005222018.10.18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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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4科思股份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20130022、32012200042019.05.142025.5.12
5宿迁科思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213120542018.3.92024.3.10
6宿迁科思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苏(宿)危化经字003142018.6.42024.6.3
7宿迁科思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苏)WH安许证字[N00071]2018.6.52024.6.4
8宿迁科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苏)2J321205000022018.7.52024.7.1
9宿迁科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第三类)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苏)3S321300000092018.7.52024.7.1
10宿迁科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宿迁市宿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苏)3J321205000022018.7.132025.7.8
11马鞍山科思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E)WH安许证字[2022]01号2022.1.172025.1.16
12马鞍山科思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405100942021.8.252024.8.24
13宿迁杰科非药品类宿豫区安全生产(苏)3J321311000032018.7.13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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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监督管理局
14宿迁杰科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21312053、3213120542017.7.62024.3.10
15宿迁杰科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苏)WH安许证字[N00060]2018.02.112023.10.9
16宿迁杰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宿)危化经字003132018.6.42021.6.3
17宿迁杰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2J321300000122018.7.52021.7.4

注:序号13-17因21年3月宿迁杰科被宿迁科思吸收合并,相关资质顺延至宿迁科思名下,重复资质则不再办理。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980.841,176.881,335.281,127.23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24,896.85109,041.67100,846.94110,035.58

安全生产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安全生产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79%1.08%1.32%1.02%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上一年安全生产投入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安排合理的安全生产投入,相关安全生产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有合理性。

2、环境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生产经营已取得其所需的环保相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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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质主体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1安徽圣诺贝排污许可证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91340500564952138X001V2020.8.202023.8.19
2宿迁科思排污许可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913213116683668034001P2019.12.302027.12.29
3马鞍山科思排污许可证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91340500MA2NW8AH07001V2020.9.272027.7.20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提高自身环保系统,积极通过治理设施改造、创新绿色工艺、产业链循环等方式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妥善处理,确保“三废”排放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分别为380.08万元、3,222.15万元、526.61万元和

695.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废气469.68219.711,330.84175.59
废水158.21213.001,660.83182.54
固废67.7793.90230.4821.95
合计695.66526.613,222.15380.08
环保投入占营业成本的比重0.83%0.66%4.77%0.50%

环保投入主要用于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治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具体包括环保设施采购、环保设施建设等。2020年环保投入大幅增长主要系马鞍山科思新厂建设,相应环保相关设施建设初始投资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在环保设施的采购方面保持了较大的投入,为三废处理及环保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八、公司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投入5,364.744,531.093,886.583,418.21
营业收入124,896.85109,041.67100,846.94110,035.5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4.30%4.16%3.8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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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围绕现有核心技术和总体发展战略,开展市场导向的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在合成香料、新型防晒剂及其他化妆品原料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方面取得了有益进展。

(二)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研发人员数量276188164148
总员工数量1,2231,00197596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22.57%18.78%16.82%15.42%

公司有计划地引入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培养综合能力较高的员工为技术骨干,同时招收国内知名院校的相关专业毕业生充实研发人员,组成具有合理梯队的技术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研发人员中学历为硕士及以上与本科的人员占比分别为13.77%与56.88%;30岁以下及30-40岁的人员占比分别为55.43%与33.70%。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变动而对研发及技术产生影响的情形。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三)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实行“前沿技术研究、在研产品开发、在产持续优化”的产品研发策略。公司研发中心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并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未来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实施了多项新产品研发项目,并进行了多层次的技术储备,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特色生产工艺,如脱色-薄膜蒸馏纯化技术、高效循环节能技术、高选择性加氢技术、绿色氧化反应技术、相界面反应技术、Friedel-Crafts烷基化/酰基化反应技术、纳米研磨技术、纳米包覆技术等。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162项专利,其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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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专利35项,涵盖公司大部分产品如对甲氧基苯甲醛、铃兰醛、阿伏苯宗、原膜散酯等的制备工艺和生产设备。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主要应用产品技术所处阶段
1高选择性加氢技术自主研发铃兰醛、异佛尔醇(中间品)、辛基三嗪酮大批量生产
2绿色氧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对叔丁基苯甲醛、对叔丁基苯甲酸、对甲氧基苯甲醛大批量生产
3Friedel-Crafts烷基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对叔丁基甲苯(中间品)大批量生产
4Friedel-Crafts酰基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2-萘乙酮、对甲氧基苯乙酮、合成茴脑、对甲基苯乙酮、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大批量生产
5亚甲基缩合反应技术自主研发阿伏苯宗、铃兰醛、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对甲基苯甲烯基樟脑、依托立林(中间品)大批量生产
6醚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对甲氧基苯乙酮、对甲氧基苯甲醛大批量生产
7酯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水杨酸甲酯大批量生产
8酯交换反应技术自主研发奥克立林、原膜散酯、水杨酸异辛酯、水杨酸苄酯、水杨酸正己酯、水杨酸戊酯大批量生产
9MPV化学还原技术自主研发合成茴脑大批量生产
10纳米研磨技术合作研发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批量生产
11纳米包覆技术自主研发物理防晒剂部分型号开发完成
12自由基聚合技术自主研发卡波姆部分型号开发完成

2、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工艺技术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在Friedel-Crafts烷基化、Friedel-Crafts酰基化、缩合、加氢、氧化、醚化、酯化、纳米研磨、纳米包覆等反应方面形成了自己的技术优势,对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以及相关产品生产线提升产能利用率、降低物耗水平、减少三废排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1)高选择性加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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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是指在催化剂的作用下氢气与其它化合物反应获得产品的反应技术,公司的一些香料产品通过加氢技术进行生产。通过研发优化,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加氢经验,不仅能实现碳碳双键、醛、酮、氰基、硝基等的选择性加氢,还能选择性实现芳香环、羧酸类、羧酸酯类的加氢以及还原胺化反应,尤其擅长共轭双键的选择性加氢以及立体异构选择性加氢。公司研发中心专门成立催化剂研发小组,专注于加氢反应的催化剂筛选及加氢应用工艺的优化,在生产产品及小试研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降低产品单耗的同时提高了产品品质,为公司产品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2)绿色氧化反应技术

氧化反应,狭义上是指氧气直接与物质化合的化学反应,广义上指反应底物失去电子形成新化合物的反应,常被指为化学氧化。技术优化过程中公司逐渐放弃了产生废弃物较多的化学氧化工艺,在合成香料和防晒剂生产中已全部使用氧气或空气作为氧化剂的绿色氧化工艺技术。

公司研发中心专门成立氧化工艺开发小组,专注于开发绿色环保的氧化技术和催化剂的制备技术,目前多项氧化技术在实验室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3)Friedel-Crafts烷基化反应技术

Friedel-Crafts烷基化反应是指芳烃与烷基化试剂如氯代烃、醇、烯烃等在Lewis酸催化下发生烷基化反应,得到芳香烷烃。这类反应通常使用的催化剂是三氯化铝、三溴化铝、卤化锌等,这类催化虽然活性高但择性较差,伴随过度烷基化、异构化等副反应生成含量较高的多取代混合物和副产物,给后续分离带来困难,很难得到高纯度的产品,影响后续产品生产的使用,且后处理麻烦,将产生较多的含盐废水。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成功开发了以催化量的布朗氏酸催化Friedel-Crafts烷基化反应的工艺,该工艺应用于对叔丁基甲苯的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工艺条件和反应设备的优化,产物对叔丁基甲苯的选择性达到99%以上,收率达到98%以上,具有催化剂用量小、效率高、选择性高,产生的三废少等优点。

(4)Friedel-Crafts酰基化反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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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del-Crafts酰基化反应是指芳烃与酰基化试剂如酰卤、酸酐、烯酮等在Lewis酸(通常用无水三氯化铝)催化下发生酰基化反应,得到芳香酮。公司在生产合成香料过程中大量使用该类反应。经过多年研究,公司在生产酮类香料的过程中,通过工艺调整和优化,大幅度减少了三氯化铝的用量的同时大幅提升了原料转化率和产品选择性。同时公司开发三氯化铝母液的副产转化工艺,大大降低了三废产生的量,实现了产品和副产的联产,实现了产品线的延伸,降低了产品的制造成本,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

(5)亚甲基缩合反应技术

亚甲基缩合反应这里指活化亚甲基化合物(可提供α-活性氢)在碱或酸的催化下与另一分子发生亲核反应获得分子间缩合产物的一类反应。目前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涉及众多的活化亚甲基缩合反应,包括克莱森缩合,羟醛缩合、克脑文盖尔缩合等,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如克莱森缩合制备防晒剂阿伏苯宗的工艺,通过优化大生产工艺和操作模式,提高了产品品质和产品收率,降低了产品的制造成本的同时大大降低了三废处理成本,增强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羟醛缩合合成铃兰醛工艺优化中,在提高原料的转化率的同时,有效抑制了副反应,降低了异构体含量,提高了铃兰醛品质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6)醚化反应技术

醚化反应是指通过分子间反应形成醚键的一类缩合反应。公司生产合成香料的过程中使用到的醚化试剂有硫酸二甲酯、醇类、醇钠、氯代烃等。经过多年的生产和研究积累,公司在醚化反应方面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技术。如对甲氧基苯甲醛生产工艺,通过筛选不同醚化试剂和催化剂组合,几乎实现了定量醚化。

在催化剂制备研究小组支持下,还在卤代芳烃直接醚化等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已具有中试意义。另外还利用开发的多种固体催化剂,进一步优化了对甲氧基苯乙酮的合成工艺,实现了接近定量醚化的目标,且催化剂实现了多次套用活性保持不变,目前计划进行中试,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有重要意义。同时固体催化剂的循环使用也大大降低三废的产生,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7)酯化反应技术

酯化反应主要是指醇和羧酸反应合成羧酸酯的反应。公司生产合成香料和防晒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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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均涉及该类工艺。通过筛选不同的布朗氏酸结合副产脱除工艺,实现了接近定量转化合成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的生产工艺。与传统的使用浓硫酸、盐酸等做催化剂相比,使用固体酸催化剂具有反应效率高、选择性高、副反应少、设备腐蚀小、操作简便、催化剂循环套用等优势,而且三废排量低,产品制造成本低。目前公司成功开发了多种固体酸催化剂,使得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合成工艺收率与布朗氏酸催化相当,已具有规模中试意义,对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减少三废,提高产品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8)酯交换反应技术

酯交换反应指酯与醇在酸或碱的催化下生成一个新酯和一个新醇的反应,即酯的醇解反应。公司的防晒剂产品奥克立林、原膜散酯、水杨酸异辛酯等,以及合成香料产品水杨酸苄酯、水杨酸正己酯、水杨酸戊酯等均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酯交换反应技术。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固体碱催化剂,不仅提高了酯交换反应的效率和选择性,而且实现了催化剂的回收套用,大幅减少了三废的产生。

(9)MPV化学还原技术

米尔温–庞多夫–韦尔莱(MPV)还原反应是指醛和酮等羰基化合物为异丙醇铝还原为相应的醇,同时将异丙醇氧化为丙酮的一类化学还原反应。公司在生产香料合成茴脑的中间体的过程中,采用MPV还原技术,提高了反应的转化率和醇的选择性。与加氢工艺相比,无过度氢化产物产生,为生产高品质的合成茴脑提供了高品质的原料。

(10)纳米研磨技术

纳米级别的功能化合物和辅料是当今高端个人护理品的重要支持材料,是该领域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其规模化制备的纳米研磨技术也成为发展的重要方向。该技术中物料利用特定设备通过强烈的机械研磨和碰撞使得物料粉碎到尺寸达到纳米级别。公司生产的防晒剂P-M采用该纳米研磨技术,使得物料的尺寸可以长期稳定在纳米级别,完全满足高端防晒剂产品市场的需求。

(11)纳米包覆技术

纳米包覆是通过化学或者物理方法使纳米微粒外层被一层(或多层)材料包覆,以实现纳米微粒性能提升的技术,例如增强分散性、消除光学活性等。使用纳米包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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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完成了部分型号物理防晒剂的开发工作,目前已进入工业化项目建设阶段。其他型号的物理防晒剂产品,正在持续研发中。

(12)自由基聚合技术

自由基聚合是通过引发剂引发产生自由基,使链增长(链生长)自由基不断增长的聚合反应技术。绝大多数是由含不饱和双键的烯类单体作为原料,通过打开单体分子中的双键,在分子间进行重复多次的加成反应,把许多单体连接起来,形成大分子。最常用的产生自由基的方法是引发剂的受热分解或二组分引发剂的氧化还原分解反应,也可以用加热、紫外线辐照、高能辐照、电解和等离子体引发等方法产生自由基,例如丙烯酸及酯的聚合、丙烯酰胺的聚合等。公司使用自由基聚合技术,目前已完成了卡波姆部分型号产品的开发。

(四)核心技术的技术来源、与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序号主要核心产品/技术技术来源与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1高选择性加氢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1210072085.5、201410166464.X、201410166788.3、201510466884.4、202010942776.0
2绿色氧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1210072085.5、201410185362.2、201410185353.3、201510472432.7
3Friedel-Crafts烷基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1410201122.7
4Friedel-Crafts酰基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2011206520.X
5亚甲基缩合反应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1210072085.5、201310199604.9、201310199162.8、201310302581.X、201410166464.X、201410202349.3、201510472432.7、201610416679.1、201810391635.7、201911159415.2、201811088951.3
6醚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2011206520.X
7酯化反应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1310199604.9
8酯交换反应技术自主研发专利号:201911226925.7
9MPV化学还原技术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10纳米研磨技术合作研发非专利技术
11纳米包覆技术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12自由基聚合技术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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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目的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防晒增效剂BHB深挖防晒领域市场,丰富防晒相关品类实验室研究阶段开发安全、环保和相对经济的工艺路线,产品品质符合市场需求不断做全、做细防晒相关品类,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防晒剂领域的龙头地位
物理防晒剂二氧化钛系列产品拓展物理防晒剂市场实验室研究阶段在已开发完成的产品型号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型号产品,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配方体系的需求增加物理防晒剂产品,覆盖防晒剂全领域
物理防晒剂氧化锌系列产品拓展物理防晒剂市场实验室研究阶段开发安全、环保和相对经济的工艺路线,产品品质符合市场需求增加物理防晒剂产品,覆盖防晒剂全领域
卡波姆系列产品增加个人护理品原料品类实验室研究阶段掌握高分子聚合反应技术,在现已开发完成产品型号基础上,丰富公司卡波姆系列产品线,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配方体系的需求增加个人护理品原料品类,扩大营业规模
高端润肤剂增加个人护理品原料品类实验室研究阶段开发安全、环保和相对经济的工艺路线,产品品质符合市场需求增加个人护理品原料品类,扩大营业规模
合成香料M及其衍生品项目增加合成香料品类主要工艺路线已打通,部分环节优化中开发安全、环保和相对经济的工艺路线,产品品质符合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合成香料产品,扩大营业规模
高效保湿剂增加合成香料品类实验室研究阶段开发安全、环保和相对经济的工艺路线,产品品质符合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合成香料产品,扩大营业规模
高端合成香料产品增加合成香料品类实验室研究阶段开发安全、环保和相对经济的工艺路线,产品品质符合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合成香料产品,扩大营业规模
防晒、清洁、保湿等配方应用与复配开发提升公司配方服务能力,并对相关原料开发进行品质验证实验室研究阶段结合公司主要原料供应情况,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防晒、清洁、保湿等配方提升公司配方服务能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九、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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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33,120.258,425.40-24,694.85
机器设备68,305.8328,796.10-39,509.73
运输设备1,147.37722.78-424.59
其他设备7,246.393,550.44-3,695.95
合计109,819.8441,494.72-68,325.12

1、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权属证书编号房屋用途抵押权人
1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1-全部3,205.62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2号工业配套及其他设施
2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2-全部2,094.11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5号工业配套及其他设施
3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3-全部2,458.31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6号工业厂房
4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4-全部1,241.97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8号工业厂房
5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6-全部1,975.91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22号工业厂房
6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7-全部2,169.06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24号工业厂房
7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8-全部2,740.70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34号工业厂房
8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9-全部2,467.59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1号工业厂房
9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10-全部749.59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2号工业厂房
10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11-全部749.59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3号工业厂房
11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12-全部2,087.24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6号工业厂房
12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13-全部2,467.59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8号工业厂房
13安徽圣诺贝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16-全部63.90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55号工业厂房
14宿迁科思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9,195.45苏(2019)宿迁市不动产权第0027654号工业
15宿迁科思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南侧19,850.80苏(2021)宿迁市不动产权第0024266号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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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权属证书编号房屋用途抵押权人
16马鞍山科思花山区苗圃路2号1-9、11、13-全部36,349.79皖(2022)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4672号工业
17科思股份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9号6幢901室1,160.16苏(2021)宁江不动产权第0048589号办公
18科思股份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9号6幢1001室1,160.16苏(2021)宁江不动产权第0048596号办公

2、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发行人主要设备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环保设备及安全设备,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套)账面原值 (万元)账面价值 (万元)成新率所有者
1泵类287748.29424.8756.78%安徽圣诺贝
2槽罐类4082,194.981,144.3452.13%安徽圣诺贝
3反应釜30810.12332.6141.06%安徽圣诺贝
4防爆货梯5207.1198.6147.61%安徽圣诺贝
5干燥机19486.73311.0763.91%安徽圣诺贝
6管道、平台、支架、管廊361,435.03893.0062.23%安徽圣诺贝
7过滤器68250.79156.9362.57%安徽圣诺贝
8换热器213841.21479.6457.02%安徽圣诺贝
9结晶釜16334.22170.0150.87%安徽圣诺贝
10精馏塔、釜20660.68375.6056.85%安徽圣诺贝
11空调系统3206.83132.6064.11%安徽圣诺贝
12离心机26592.51373.6063.05%安徽圣诺贝
13配电柜、变压柜、电器、变频器类85333.93160.9948.21%安徽圣诺贝
14薄膜蒸发器11,245.20791.7463.58%安徽圣诺贝
15其他釜45571.92332.4858.13%安徽圣诺贝
16制冷、制氮机组5425.27224.0852.69%安徽圣诺贝
17479646.35356.1255.10%宿迁科思

1-1-136

(2)检测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套)账面原值 (万元)账面价值 (万元)成新率所有者
182231,081.09393.9136.44%宿迁科思
19电柜81463.65218.8247.20%宿迁科思
20电气柜、机柜、UPS电源、出线柜126842.98389.0346.15%宿迁科思
21反应釜601,051.14397.3437.80%宿迁科思
22工艺管线753,083.731,327.4343.05%宿迁科思
234632,940.381,308.5344.50%宿迁科思
24过滤机77483.48229.9047.55%宿迁科思
25结晶釜45720.35208.2928.92%宿迁科思
26精馏釜、精馏塔791,946.22733.5437.69%宿迁科思
27冷凝器4342,115.551,041.0749.21%宿迁科思
28离心机39896.15293.5332.75%宿迁科思
29凉水塔、冷却塔18245.75144.8858.95%宿迁科思
30其他釜1692,562.661,130.6244.12%宿迁科思
31受器、容器60464.86137.5729.59%宿迁科思
32再沸器、加热器、干燥机39599.83284.1047.36%宿迁科思
33真空泵、真空机组134591.38316.0153.44%宿迁科思
34制冷机组16505.36279.9655.40%宿迁科思
35转料泵169233.87144.7461.89%宿迁科思
36泵类295570.26505.6188.66%马鞍山科思
37槽罐类2401,353.631,190.5687.95%马鞍山科思
38反应釜94883.78788.0089.16%马鞍山科思
39干燥机12862.20760.2088.17%马鞍山科思
40管道、平台、支架、管廊373,624.903,187.0787.92%马鞍山科思
41灌装、打包类381,368.791,265.6992.47%马鞍山科思
42换热器185523.54456.0287.10%马鞍山科思
43结晶釜30480.52424.5088.34%马鞍山科思
44精馏塔、釜48501.86422.6684.22%马鞍山科思
45离心机15595.10544.4591.49%马鞍山科思
46凉水塔3270.44239.1788.44%马鞍山科思
47制冷、制氮机组5401.60354.0088.15%马鞍山科思

1-1-137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套)账面原值 (万元)账面价值 (万元)成新率所有者
1气相色谱仪14327.5239.5212.07%安徽圣诺贝
2气相色谱仪18350.75180.1851.37%宿迁科思
3液相色谱仪12403.50265.9365.90%宿迁科思
4气相色谱仪14253.56156.3361.65%马鞍山科思

(3)环保、安全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套)账面原值 (万元)账面价值 (万元)成新率所有者
1VOCs燃烧装置1430.01264.6761.55%安徽圣诺贝
2生化处理系统169559.96286.0951.09%安徽圣诺贝
3尾气吸收系统56304.10177.3058.30%安徽圣诺贝
4VOCS燃烧装置59728.92507.2569.59%宿迁科思
5生化处理系统2552,547.281,039.0740.79%宿迁科思
6危险废弃物焚烧炉80579.14320.3955.32%宿迁科思
7尾气处理系统1772,103.96936.2344.50%宿迁科思
8安全控制系统10279.09159.2657.06%宿迁科思
9报警系统35227.8643.4219.06%宿迁科思
10消防设施17276.68179.3464.82%宿迁科思
11自动化系统602,055.041,240.2360.35%宿迁科思
12VOCs燃烧装置2707.02630.5489.18%马鞍山科思
13高效除盐系统1276.36235.7185.29%马鞍山科思
14预处理系统12492.68414.0584.04%马鞍山科思
15自动化系统61,389.90990.4871.26%马鞍山科思
16自动化系统1354.74354.74100.00%安徽圣诺贝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土地权属证书编号坐落类型面积(㎡)用途终止日期抵押权人
1科思股份苏(2021)宁江不动产权第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9号出让共有宗地面积69,458.40商务办公2051年8月28日

1-1-138

序号权利人土地权属证书编号坐落类型面积(㎡)用途终止日期抵押权人
0048589号等用地
2宿迁科思苏(2019)宿迁市不动产权第0027654号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出让66,740.00工业用地2058年9月29日
3宿迁科思苏(2021)宿迁市不动产权第0024266号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南侧出让78,742.00工业用地2056年12月30日
4安徽圣诺贝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2号等花山区太子大道905号出让共有宗地面积51,164.70工业用地2065年11月30日
5马鞍山科思皖(2022)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4672号花山区苗圃路2号1-9、11、13-全部出让5,1641.88工业用地2068年1月5日
6安庆科思皖(2022)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06620号安庆高新区,东至SK03-0104-3地块,南至鹰山路30米绿化带,西至山口路7米绿化带,北至SK03-0104规划地块出让148,311.38工业用地2072年2月23日

注:上述第1项、第4项房屋为共有宗地,其中,第1项土地使用权对应权证编号为“苏(2021)宁江不动产权第0048589号、苏(2021)宁江不动产权第0048596号”,第4项土地使用权对应权证编号为“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2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5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6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8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22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24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34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1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2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3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6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48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52号、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55号”。

2、专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1)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1宿迁科思一种铃兰醛的制备方法201210072085.52012.03.1620年
2宿迁科思一种合成大茴香脑的中间体的制备方法201410166788.32014.04.2320年
3宿迁科思一种对甲氧基苯甲酸制备对甲氧基苯甲醛的方法201410166464.X2014.04.2320年

1-1-13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4宿迁科思一种氧气氧化对甲氧基甲苯制备相应醇、酯、醛和酸的联产方法201410185353.32014.05.0420年
5宿迁科思一种对甲氧基甲苯制备对甲氧基苯甲醇的方法201410185362.22014.05.0420年
6宿迁科思一种百里酚的新合成工艺201410201122.72014.05.1320年
7宿迁科思一种制备海风醛的方法201410202349.32014.05.1320年
8宿迁科思一种制备海风醛中间体的方法201410202047.62014.05.1320年
9宿迁科思一种大茴香醛的制备方法201310302581.X2013.07.1920年
10宿迁科思一种对甲氧基苯甲醛的制备方法201310401210.72013.09.0620年
11宿迁科思一种制备左旋薄荷基甲酸的方法201610841172.02016.09.2120年
12宿迁科思一种制备2-苯基苯并咪唑的方法201610840345.72016.09.2120年
13宿迁科思一种2,4,6-三甲基苯乙酰氯的新合成工艺201610855566.12016.09.2720年
14宿迁科思一种制备结晶氯化铝的工艺201710772002.62017.08.3120年
15宿迁科思一种催化对甲氧基苯丙醇脱水制备茴脑的生产工艺201810398829.X2018.04.2720年
16宿迁科思一种固体酸催化合成对取代基苯乙酮类化合物的生产工艺201810398828.52018.04.2720年
17宿迁科思一种铃兰醛关键中间体对叔丁基-α-甲基苯丙烯醛的制备方法201810398690.92018.04.2720年
18宿迁科思一种对叔丁基苯甲酸的制备及后处理方法201810391004.52018.04.2720年
19安徽圣诺贝、宿迁科思共有一种2,4,6-三甲基苯乙酰氯合成工艺201210099554.22012.04.0620年
20安徽圣诺贝、宿迁科思共有一种对叔丁基苯甲酸的合成工艺201210070059.92012.03.1620年
21安徽圣诺贝一种紫外吸收剂中间体依托立林的制备方法201310199162.82013.05.2420年
22安徽圣诺贝一种防晒剂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的制备方法201310199604.92013.05.2420年
23安徽圣诺贝一种制备原膜散酯的方法201510466884.42015.07.3120年
24安徽圣诺贝一种制备阿伏苯宗的方法201510472432.72015.07.3120年
25安徽圣诺贝一种防晒剂中间体对甲氧基肉桂酸的制备方法201610416679.12016.06.0720年
26安徽圣诺贝一种制备防晒剂中间体2,4-二羟基二苯甲酮的方法201610416678.72016.06.0720年
27安徽圣诺贝一种制备磺基取代苯并咪唑及其衍201810732731.32018.07.0520年

1-1-14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生物的方法
28安徽圣诺贝一种高产率1,3-二苯基丙二酮类化合物的生产工艺201710622061.52017.07.2720年
29安徽圣诺贝一种制备对甲氧基肉桂酸的方法201811033032.62018.09.0520年
30安徽圣诺贝一种绿色清洁的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生产工艺201811088951.32018.09.1820年
31安徽圣诺贝一种水杨酸钠合成水杨酸异辛酯的合成方法201911226925.72019.12.0420年
32马鞍山科思一种阿伏苯宗的制备方法201810391635.72018.04.2720年
33马鞍山科思一种防晒剂辛基三嗪酮的制备方法202010942776.02020.09.0920年
34马鞍山科思一锅法合成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的工艺制备方法202011206520.X2020.10.3020年
35安徽圣诺贝一种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的合成方法201911159415.22019.11.22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1宿迁科思甲苯回收装置201320317304.12013.06.0410年
2宿迁科思一种蒸馏设备201320317305.62013.06.0410年
3宿迁科思一种用于合成茴脑的反应精馏装置201320317818.72013.06.0410年
4宿迁科思一种结晶搅拌器201320317792.62013.06.0410年
5宿迁科思压滤喷淋装置201320317347.X2013.06.0410年
6宿迁科思一种反应搅拌设备201320317303.72013.06.0410年
7宿迁科思树脂再生釜201320317842.02013.06.0410年
8宿迁科思一种芳香酮废水循环利用装置201320318476.02013.06.0510年
9宿迁科思用于制备酰氯类产品的加酸装置201320330626.X2013.06.0810年
10宿迁科思化工原料综合输送包装机201320333073.32013.06.0810年
11宿迁科思对羟基苯甲醛结晶釜201320340153.12013.06.1410年
12宿迁科思均匀搅拌器201320351821.02013.06.1910年
13宿迁科思离心机氮气保护装置201320361443.42013.06.2110年
14宿迁科思水汽蒸馏釜201320336230.62013.06.1310年
15宿迁科思一种方便排料的搅拌釜201620854688.42016.08.0910年
16宿迁科思一种新型冷却塔201620854665.32016.08.0910年
17宿迁科思一种投料站反吹扫装置201620854690.12016.08.0910年

1-1-14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18宿迁科思一种方便更换干燥机内滤网的装置201620854586.22016.08.0910年
19宿迁科思一种全密闭式催化剂过滤装置201620839295.62016.08.0510年
20宿迁科思精馏加分水罐装置201620839293.72016.08.0510年
21宿迁科思一种蒸馏接液装置201620839294.12016.08.0510年
22宿迁科思一种防止物料沉降的搅拌釜201620854454.X2016.08.0910年
23宿迁科思一种防粘结堵料的搅拌釜201620854487.42016.08.0910年
24宿迁科思引风罩201620841908.X2016.08.0510年
25宿迁科思氧化分液装置201620839289.02016.08.0510年
26宿迁科思一种尾气吸收装置201620839288.62016.08.0510年
27宿迁科思一种真空系统用水冲式水箱201721177251.22017.09.1410年
28宿迁科思一种真空泵组件及其运行系统201721176283.02017.09.1310年
29宿迁科思一种自动夹袋器201721061386.22017.08.2310年
30宿迁科思一种三氯化铝母液分级静置装置201721047077.X2017.08.2110年
31宿迁科思一种搅拌釜以及反应釜201721188887.72017.09.1510年
32宿迁科思一种固体料投料喷淋反应装置201721177252.72017.09.1410年
33宿迁科思一种搅拌釜201721236250.02017.09.2510年
34宿迁科思一种投料装置201721236223.32017.09.2510年
35宿迁科思一种析晶釜201721236410.12017.09.2510年
36宿迁科思一种减少溶剂损耗的装置以及减少甲醇损耗的装置201721153600.72017.09.0810年
37宿迁科思一种用于定量投加具溴腐蚀引发剂的装置201721178335.82017.09.1410年
38宿迁科思一种高效能管壳式换热器201721038092.82017.08.1810年
39宿迁科思一种液位计201721236824.42017.09.2510年
40宿迁科思一种改进型析晶釜201820026261.42018.01.0810年
41宿迁科思一种用于离心机的固体装料装置201820026543.42018.01.0810年
42宿迁科思一种控制气味散发装置201820027289.X2018.01.0810年
43宿迁科思一种成品釜防空气混入型一体化下料装置201820035790.02018.01.1010年
44宿迁科思一种带漏斗式投料口的吸附釜201820017069.92018.01.0510年
45宿迁科思一种减压精馏系统201820552745.22018.04.1810年
46宿迁科思新型投料器201820554596.32018.04.1810年

1-1-14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47宿迁科思新型控制气味散发装置201820915426.32018.06.1310年
48宿迁科思一种控制气味散发装置201820915427.82018.06.1310年
49宿迁科思反应釜取样装置201820978378.22018.06.2210年
50宿迁科思烟道飞灰清理装置201820978482.12018.06.2210年
51宿迁科思危废焚烧炉干式出渣箱201820978485.52018.06.2210年
52宿迁科思离心机下料仓201820978523.72018.06.2210年
53宿迁科思一种防静电投料装置201820916265.X2018.06.1310年
54宿迁科思一种排盐水混合物装置201920781778.92019.05.2810年
55宿迁科思对叔丁苯甲酸氧化反应加水惰化装置201920822721.92019.06.0310年
56宿迁科思一种用于反应釜催化剂套用的装置201921151141.82019.07.2210年
57宿迁科思一种针对固体易结晶物料管道保温装置201921151815.42019.07.2210年
58宿迁科思一种三氯化铝原液三效浓缩装置201921530093.32019.09.1610年
59宿迁科思新型简易过滤器201920729247.52019.05.2110年
60宿迁科思一种安全取样的压力反应釜201920748976.52019.05.2310年
61宿迁科思一种有效控制对苯二甲酸量的装置202020876516.32020.05.2210年
62宿迁科思一种酸吸收配酸装置202020875003.02020.05.2210年
63宿迁科思一种简易抱桶器202020891163.42020.05.2510年
64宿迁科思一种离心母液固体料回收装置202020890399.62020.05.2510年
65宿迁科思一种方便取样的装置202020902939.82020.05.2610年
66宿迁科思一种焚烧炉投料装置202020902938.32020.05.2610年
67宿迁科思一种控制厌氧反应器温度的装置202020902945.32020.05.2610年
68宿迁科思一种减少投料过程中甲醇溶剂无组织散发的装置202120976747.62021.05.1010年
69宿迁科思一种简易型泄压防烫装置202120983916.92021.05.1010年
70宿迁科思一种2-萘乙酮用滴加限流装置202121002480.72021.05.1110年
71宿迁科思一种防止离心机进料过程中管道堵塞的装置202121004947.12021.05.1110年
72宿迁科思一种碱洗釜搅拌节水装置202121043415.92021.05.1710年
73宿迁科思一种除溴釜周转过滤装置202121043424.82021.05.1710年
74宿迁科思一种TBB氧化乙酸回收装置202121054842.72021.05.1810年

1-1-14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75宿迁科思一种方便离心料溶解的装置202221567703.92022.06.2210年
76宿迁科思一种减少废水油相的装置202221522534.72022.06.1710年
77宿迁科思一种依托立林废弃卡段再回收装置202221478043.72022.06.1410年
78宿迁科思一种高低液位自动抽水装置202221434922.X2022.06.0910年
79宿迁科思一种离心尾气甲醇冷凝收集装置202221373255.92022.06.0210年
80安徽圣诺贝一种生产对甲氧基肉桂酸的精馏塔201320378910.42013.06.2810年
81安徽圣诺贝一种反应釜201320392520.22013.07.0310年
82安徽圣诺贝一种卧式蒸馏釜201320394631.72013.07.0410年
83安徽圣诺贝一种析晶釜201320393704.02013.07.0410年
84安徽圣诺贝一种填料分水器201320383988.52013.07.0110年
85安徽圣诺贝一种脱溶系统201520479567.12015.06.3010年
86安徽圣诺贝一种成套冷却结晶设备201520479523.92015.06.3010年
87安徽圣诺贝一种醋酸萃取回收装置201520479845.32015.06.3010年
88安徽圣诺贝一种蒸汽回收再利用装置201520479831.12015.06.3010年
89安徽圣诺贝一种精馏装置201320138842.42013.03.2610年
90安徽圣诺贝一种精馏强制循环加热装置201520479226.42015.07.0610年
91安徽圣诺贝一种尾气中溶剂回收装置201520479470.02015.07.0610年
92安徽圣诺贝一种滴加反应釜及其系统201620252710.82016.03.2810年
93安徽圣诺贝一种负压粉料捕集反应釜系统201620441076.22016.05.1610年
94安徽圣诺贝一种负压缩合反应系统201620441087.02016.05.1610年
95安徽圣诺贝一种高酸高氨氮废水处理系统201620441053.12016.05.1610年
96安徽圣诺贝一种换热式反应及洗涤系统201620441086.62016.05.1610年
97安徽圣诺贝一种气态溶剂冷凝回收装置201620396041.12016.04.2910年
98安徽圣诺贝一种液体储罐管道输送系统201620252709.52016.03.2810年
99安徽圣诺贝一种油水多级分离装置201620396056.82016.04.2910年
100安徽圣诺贝一种热水箱换热控温装置201720787331.32017.06.3010年
101安徽圣诺贝一种高效脱溶系统201720780556.62017.06.3010年
102安徽圣诺贝一种脱色过滤系统201720780941.02017.06.3010年
103安徽圣诺贝一种搅拌装置及其搅拌轴201720912401.32017.07.2610年
104安徽圣诺贝一种过滤洗涤干燥系统201720912402.82017.07.2610年
105安徽圣诺贝一种溶剂回收提纯蒸馏装置201820832213.42018.05.3110年

1-1-14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106安徽圣诺贝一种化工反应气体平衡系统201820832214.92018.05.3110年
107安徽圣诺贝一种高效搅拌分散反应釜及其反应系统201820849895.X2018.05.3110年
108安徽圣诺贝一种循环过滤系统201820832230.82018.05.3110年
109安徽圣诺贝一种高效组合式破碎机及其干燥破碎系统201820832241.62018.05.3110年
110安徽圣诺贝一种成套冷却降温设备201921002636.42019.06.2810年
111安徽圣诺贝一种锤刀式粉碎机201921003763.62019.06.2810年
112安徽圣诺贝一种废水处理的布水装置201921021265.42019.07.0210年
113安徽圣诺贝一种固体产品过滤装置201921002621.82019.06.2810年
114安徽圣诺贝一种化工物料离心气味管控和氮气平衡系统201921021316.32019.07.0210年
115安徽圣诺贝一种载冷剂降温系统201921003765.52019.06.2810年
116安徽圣诺贝一种储罐尾气收集系统202020684247.02020.04.2810年
117安徽圣诺贝一种成套的加热升温-冷却降温设备202020832695.02020.05.1510年
118安徽圣诺贝一种打浆溶解设备202020695356.22020.04.2910年
119安徽圣诺贝一种粉体进料粉碎包装系统202020684246.62020.04.2810年
120安徽圣诺贝一种导热油系统202020684249.X2020.04.2810年
121安徽圣诺贝一种成套连续精馏设备202121059546.62021.05.1710年
122安徽圣诺贝一种导热油循环加热系统202121059547.02021.05.1710年
123安徽圣诺贝一种高效组合式抽空装置202121059225.62021.05.1710年
124安徽圣诺贝一种水洗自动分水装置202121092866.12021.05.1710年
125安徽圣诺贝一种循环冷却系统202121059430.22021.05.1710年
126马鞍山科思一种高效连续烘干装置202121620895.02021.07.1510年
127马鞍山科思一种成套密闭离心装置202121620926.22021.07.1510年

3、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商标注册号核定 类别注册有效期限
1科思股份2369794242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2236977951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32369787452018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42369779132019年3月7日至2029年3月6日

1-1-145

序号权利人商标商标注册号核定 类别注册有效期限
5科思股份2369838542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62369720152018年4月14日至2028年4月13日
7236966801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8科思股份2369766012018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9科思股份2369749552018年4月14日至2028年4月13日
10236974903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11236973541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1223697200422018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13科思股份2369676012018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1423697046422018年9月21日至2028年9月20日
15科思股份2369813312018年8月21日至2028年8月20日
16科思股份3260869032019年4月14日至2029年4月13日

4、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首次发表/出版/制作日期著作权人
1苏著变更备字-2018-F-00000011科思美术2000年4月20日科思股份
2苏著变更备字-2018-F-00000010圣诺贝美术2000年4月20日科思股份

(三)房屋、土地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屋、土地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坐落用途租赁期限届满日租赁面积(m2)
1南京创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2号第12层西区办公2022年7月31日544.36
2南京瑞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宿迁科思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9号瑞鸿科技产业园的2号楼4层研发2024年10月31日1,395.00
3马鞍山慈湖高安徽圣诺贝马国用(2016)第033521门卫、绿2037年10月5,500.00

1-1-146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坐落用途租赁期限届满日租赁面积(m2)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红线外靠近太子大道一侧化、围墙和停车棚9日
4南京瑞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圣诺贝南京分公司(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9号瑞鸿科技产业园的2号楼3层研发2024年10月31日1,395.00
5安庆生命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安庆科思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8号凤凰生命科技园10号楼A座1-2层厂房、办公2025年1月31日7,083.40
6安庆生命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安庆科思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8号凤凰生命科技园6号楼A座1层102、103、104、105室办公2023年11月30日172.27

注:安徽圣诺贝南京分公司指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系安徽圣诺贝下设分支机构;序号1到期不再续租,相关办公内容搬迁至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9号6幢901室和1001室(公司自有房产)。发行人报告期内房屋租赁价格系依据周边房产租赁价格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金公允合理。发行人报告期内租赁房屋的房屋出租方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

十、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商业特许经营项目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十一、公司上市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202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来,发行人未实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一)公司的营业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4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外109,469.0788.29%89,598.5083.15%88,656.2288.81%98,191.5790.14%
境内14,521.0911.71%18,161.6516.85%11,173.0811.19%10,745.329.86%
合计123,990.16100.00%107,760.16100.00%99,829.31100.00%108,936.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其中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主要客户包括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宝洁、欧莱雅等大型跨国化妆品公司和专用化学品公司;合成香料主要客户包括奇华顿、芬美意、IFF、德之馨、高露洁等全球知名香料香精公司和口腔护理品公司。

(二)公司境外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一家境外全资子公司科思香港,设立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之“(二)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6)科思香港”。

十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1-148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4)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可适用的规则及公司或子公司受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1-1-149

(2)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方式有特别规定的须符合该等规定。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2)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投票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1-1-150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上述“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并应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112,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32,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112,8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32,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112,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864,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增加股本56,44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

2、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实际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6.6116,345.8215,369.84

1-1-151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386.403,386.4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5.49%20.7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772.8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5,000.7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45.15%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3、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特制定《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合理、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1-1-152

2、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战略目标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合理、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3、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的具体计划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条件及分配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1-1-153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④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可适用的规则及公司或子公司受约束力的协议、文件。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③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方式有特别规定的须符合该等规定。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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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十四、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和其他债务情况

(一)最近三年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二)最近三年的债务偿付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三)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支付公司债券利息的能力测算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369.84万元、16,345.82万元和13,286.61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5,000.75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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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形如下:

序号处罚时间受罚主体处罚机构处罚事由处罚结果整改情况
12019年9月27日科思股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进口货物进境关别申报错误罚款0.10万元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22020年3月23日宿迁科思宿迁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存在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罚款3.00万元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2020年3月23日宿迁杰科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事实罚款5.00万元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发行人均及时足额缴纳罚款,积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得了相应的主管部门访谈或者出具合规证明确认,上述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亦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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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旭明和周久京,公司控股股东为科思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南京科投852.20万元企业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科思投资持股0.1173%,并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科投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综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向公司承诺如下:

“1、在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2、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科思投资及其控制的法人出现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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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到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经营。

5、科思投资承诺不以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其他股东的权益。”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明和周久京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向公司承诺如下:

“1、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人作为科思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期间,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从事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出现与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科思股份及其分支机构经营。

5、本人承诺不以科思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科思股份其他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

五、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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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外,公司无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四、同业竞争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3、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

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的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科思投资,科思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法定代表人均为周旭明,监事为周久京,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4)本条第(1)—(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条第(1)—(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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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包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南京科旭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0.94%的股权,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晓如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南京敏思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0.44%的股权,公司2022年5月16日离任董事夏露霞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3安吉科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晓如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4安吉笃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2022年5月16日离任董事夏露霞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5迁云(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上海嵘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转让前,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曾持有该公司50%股权
7星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艳红持有该公司40%股权并担任监事;公司监事王艳红之配偶朱兴华持有该公司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8南京科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艳红直接持有该公司1.8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监事;公司监事王艳红之配偶朱兴华直接持有该公司95.60%股权,通过南京伽腾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2.6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9南京南普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艳红与其配偶朱兴华通过南京科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同时王艳红之配偶朱兴华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0上海拔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股权转让前,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于鲁家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1上海名凹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持有该公司25%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2沛县沛城百大服饰广场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晓如之岳父陶水林为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3南京福优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燏持有该公司30%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郭燏之妻马华持有该公司19%股权且担任总经理
14丹阳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于2021年7月22日起直接持有该公司45%的股权
15上海燊郁企业管理事务所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6丹阳新康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于2020年11月1日该公司设立日起直接持有8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朱江声之母赵凤娣持股20%
17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直接持有该公司1%的股权,担任董事,通过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该公司
18上海迪贾企业管理中心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自2019年4月10日该公司设立日起直接持有100%的股权,并担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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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9上海银裕投资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注销前,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出资比例为9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江声之配偶张慕濒出资比例为10%
20上海瑞冠投资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出资比例为8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江声之配偶张慕濒出资比例为20%
21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上海迪贾企业管理中心间接控制该公司
22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并通过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达孜县鑫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23达孜县鑫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24南京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25丹阳市宇鑫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达孜县鑫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26南京盛宇润鑫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南京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27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该公司
28南京盛宇众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南京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29丹阳涌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丹阳新康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燊郁企业管理事务所间接控制该公司
30上海宇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31南京华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通过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32南京慧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担任该公司监事;朱江声之父朱金城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3上海君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之母赵凤娣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34上海戈辉投资中心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之配偶张慕濒为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担任其董事长
36上海三乘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37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何驰的配偶陶金苗于2022年8月12日起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38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担任该公司财务总监
39达安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40达安金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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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41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42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43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自2021年6月17日担任该公司董事
44广州安赢达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在2019年7月22日前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45广州安绪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在2022年4月29日前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46南京奥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47江苏中创营创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48南京盛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在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49上海创资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50河北科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艳红之配偶朱兴华通过星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51武汉兴腾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艳红之配偶朱兴华通过星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其他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吊销或转让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南京科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注销前,曾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久京控制的其他企业
2南通智诚合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于2020年3月9日注销前,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持有该公司10%股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上海海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于2020年4月30日注销前,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之岳父姜俊英持有该公司50%股权
4南京梓安纺织品有限公司(已注销)于2021年7月6日注销前,公司监事魏琨曾持有该公司90%股权;公司监事魏琨的丈夫持有该公司1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5上海锦博宾馆设备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持有该公司70%股权
6上海志钟实业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持有该公司60%股权
7上海湘山经贸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持有该公司6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8琼中友信劳务有限公司(已注销)于2021年5月24日注销前,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曾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9西藏宁鑫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注销)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在该公司2022年7月26日注销前的出资比例为3.5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江声之母赵凤娣出资比例为76.5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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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0西藏钰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注销)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在该公司在2019年8月29日至2022年4月15日注销前的出资比例为3.38%;朱江声之母赵凤娣出资比例为73.95%
11西藏鑫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在该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成立至2022年1月20日注销前的出资比例为1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江声之母赵凤娣出资比例为70%
12南京天泽大洋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公司2020年11月13日离任董事朱江声之配偶张慕濒持有该公司20%股权并于2019年5月9日前担任董事
13江苏梦淳商贸有限公司(已注销)于2021年8月12日注销前公司副总裁陶龙明担任其董事
14南通开发区恒丰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晓如之岳父陶水林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5陵水华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于2019年7月24日注销,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担任其总经理,并持股29%为第二大股东
16海南盛天富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于2019年7月25日注销,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担任其总经理,并持股20%
17琼中三乘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于2018年12月25日注销,公司董事于鲁登之姐夫王钟灵担任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18西藏达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公司2021年5月18日离任独立董事何升霖的姐夫张为结曾担任该公司(2020年3月9日注销前)执行董事

(二)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81.88834.62771.08656.94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2021年7月,公司与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共同参与投资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科思投资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川流新材料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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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作为担保方对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合同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周旭明科思股份1,500.002018.01.302021.01.30
2南京科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科思股份1,500.002018.01.302021.01.30
3周旭明科思股份500.002018.05.282019.05.28
4周旭明科思股份500.002018.05.282019.05.28
5周旭明科思股份1,000.002019.07.292020.07.19
6周旭明科思股份8,000.002018.05.172021.05.23
7周旭明及其配偶科思股份4,000.002018.02.282019.02.27
8周旭明科思股份4,000.002019.03.062020.03.05
9周旭明科思股份8,000.002017.07.072020.07.06
10郭静科思股份8,000.002017.07.072020.07.06
11周旭明科思股份2,000.002018.03.272022.03.26
12周旭明科思股份5,000.002019.05.102020.01.07
13周旭明科思股份2,200.002019.08.012021.12.31
14周旭明及其配偶宿迁科思4,500.002017.03.222020.03.20
15周旭明及其配偶宿迁科思4,500.002019.04.022020.03.20
16周旭明及其配偶宿迁科思1,000.002018.08.232019.03.28
17杨东生及其配偶安徽圣诺贝2,200.002018.04.142020.04.14
18杨东生安徽圣诺贝990.002018.08.152019.08.14
19周旭明安徽圣诺贝990.002018.08.152019.08.14
20杨东生安徽圣诺贝990.002019.09.042020.09.03
21杨东生及其配偶安徽圣诺贝(注)1,000.002017.06.022020.06.02
22周旭明安徽圣诺贝(注)1,000.002017.06.022020.06.02
23周旭明科思股份5,200.002020.03.232021.03.22
24周旭明科思股份3,000.002020.03.312021.03.31

注:序号21及22项具体情况为:2017年6月2日,杨东生及其配偶、周旭明分别与马鞍山市普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编号:马普担反201731052、马普担反201731053),马鞍山市普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圣诺贝自2017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2日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及马鞍山市普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自2017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2日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向其出具的担保函,由杨东生及其配偶为马鞍山市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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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保证反担保,由周旭明为马鞍山市普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保证反担保。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召开相应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当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就经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程序,该等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防止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科思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旭明和周久京出具了《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承诺人拥有的发行人股东权利操纵、指示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发行人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1-1-165

2、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发行人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上述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况。

1-1-166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指标以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本节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如下:财务状况方面主要分析占资产或负债总额5%以上事项;经营成果方面主要分析影响利润总额5%以上事项;其他方面分析主要考虑会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以及可能会影响投资者投资判断的事项。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0)00015号”、“天衡审字(2021)00988号”、“天衡审字(2022)004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以下财务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18,685,682.63212,428,123.73122,055,877.9490,464,642.02
交易性金融资产90,174,621.54330,186,869.99492,428,811.57-
衍生金融资产--298,400.00-
应收账款258,457,894.63165,789,110.56139,227,313.76105,358,525.7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420,879.483,536,125.775,112,332.954,932,012.70

1-1-167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其他应收款1,002,110.51851,630.60439,494.31779,866.95
存货428,186,842.78336,375,420.33250,876,962.75282,214,674.99
其他流动资产28,584,182.9025,791,840.6828,412,594.6521,890,378.36
流动资产合计1,229,512,214.471,074,959,121.661,038,851,787.93505,640,100.78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174,669.138,965,039.63--
固定资产683,251,195.06604,675,317.88544,112,713.54416,474,801.60
在建工程32,079,668.3960,606,759.5516,709,651.9828,482,074.17
使用权资产3,563,174.835,166,679.18--
无形资产90,978,966.9346,132,247.4045,506,212.8845,472,784.49
长期待摊费用20,922,334.0513,541,556.3013,097,275.113,398,780.78
递延所得税资产22,718,897.5813,703,693.5712,243,588.3111,167,126.06
其他非流动资产20,782,741.358,293,024.748,579,181.4510,276,224.54
非流动资产合计883,471,647.32761,084,318.25640,248,623.27515,271,791.64
资产总计2,112,983,861.791,836,043,439.911,679,100,411.201,020,911,892.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47,430,569.00
衍生金融负债---1,689,000.00
应付账款194,070,834.54176,269,852.91146,018,905.66165,149,343.60
预收款项-261.00-2,758,031.76
合同负债7,578,726.687,976,107.221,795,009.56-
应付职工薪酬38,113,531.6432,285,177.2126,766,965.8424,508,359.62
应交税费24,833,820.095,206,419.0514,922,244.9713,982,492.10
其他应付款692,672.66911,166.35202,709.56671,468.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07,840.612,206,080.99--
其他流动负债18,000.22232,237.0183,953.43-
流动负债合计267,215,426.44225,087,301.74189,789,789.02456,189,265.0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938,262.952,667,133.54--
递延收益10,473,613.8011,217,552.4512,494,470.6513,771,388.52
递延所得税负债19,721,106.127,411,253.121,421,952.855,875,348.05
非流动负债合计32,132,982.8721,295,939.1113,916,423.5019,646,736.57

1-1-168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负债合计299,348,409.31246,383,240.85203,706,212.52475,836,001.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69,320,000.00112,880,000.00112,880,000.0084,6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23,261,920.13879,701,920.13879,701,920.13122,790,846.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816,679.841,966,641.902,145,072.652,501,219.33
专项储备1,026,342.30188,976.811,349,916.132,332,718.65
盈余公积20,136,154.3320,136,154.3319,107,674.186,513,245.02
未分配利润795,074,355.88574,786,505.89460,209,615.59326,277,860.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13,635,452.481,589,660,199.061,475,394,198.68545,075,890.8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813,635,452.481,589,660,199.061,475,394,198.68545,075,890.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12,983,861.791,836,043,439.911,679,100,411.201,020,911,892.4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48,968,486.291,090,416,661.571,008,469,364.931,100,355,767.70
其中:营业收入1,248,968,486.291,090,416,661.571,008,469,364.931,100,355,767.70
二、营业总成本953,041,627.71956,852,186.56822,588,605.84921,165,076.45
其中:营业成本833,966,005.11798,587,841.33675,878,965.98761,937,133.29
税金及附加8,991,382.938,655,533.838,383,141.157,986,256.16
销售费用11,571,442.9312,850,909.369,209,537.5036,008,346.42
管理费用75,286,035.8082,160,510.4273,646,239.6466,497,944.91
研发费用53,647,437.0445,310,853.2038,865,771.0534,182,050.63
财务费用-30,420,676.109,286,538.4216,604,950.5214,553,345.04
其中:利息费用1,359,706.09949,370.146,469,692.4614,242,742.66
利息收入2,492,199.91959,162.641,016,053.06206,420.27
加:其他收益6,827,993.328,869,737.195,336,273.092,605,385.12
投资收益(损失以3,913,356.9315,713,454.782,960,940.502,429,014.56

1-1-169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4,251.04151,909.622,727,211.57-1,689,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293,211.26-1,416,081.85-1,645,425.70-99,708.4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3,849.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29.2615,689.32-5,709.01-409,662.5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02,758,019.35156,899,184.07195,254,049.54181,952,870.60
加:营业外收入1,422,474.84583,767.581,569,884.18630,368.68
减:营业外支出3,245,817.312,690,788.114,335,955.444,541,840.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0,934,676.88154,792,163.54192,487,978.28178,041,399.05
减:所得税费用46,782,826.8921,926,081.0329,029,794.4424,343,029.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4,151,849.99132,866,082.51163,458,183.84153,698,369.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4,151,849.99132,866,082.51163,458,183.84153,698,369.1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4,151,849.99132,866,082.51163,458,183.84153,698,369.1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850,037.94-178,430.75-356,146.68435,481.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850,037.94-178,430.75-356,146.68435,481.8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1-170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850,037.94-178,430.75-356,146.68435,481.8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850,037.94-178,430.75-356,146.68435,481.82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57,001,887.93132,687,651.76163,102,037.16154,133,85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57,001,887.93132,687,651.76163,102,037.16154,133,850.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501.181.71.82
(二)稀释每股收益1.501.181.71.8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17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70,740,990.011,054,567,456.75962,455,594.351,085,383,091.66
收到的税费返还116,786,598.45111,023,441.9686,365,393.4694,253,115.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74,681.499,889,564.417,324,287.675,534,713.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9,302,269.951,175,480,463.121,056,145,275.481,185,170,920.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66,974,426.91772,682,489.88652,875,483.04782,149,411.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9,006,422.89133,856,296.79110,850,039.81105,849,888.88
支付的各项税费85,406,003.6777,110,687.3984,401,146.1774,619,724.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320,212.1039,776,429.4741,736,195.2964,989,686.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8,707,065.571,023,425,903.53889,862,864.311,027,608,711.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595,204.38152,054,559.59166,282,411.17157,562,209.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70,000,000.002,166,822,000.00465,000,000.00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346,240.5318,658,901.381,433,903.742,429,014.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77,777.76785,496.44649,675.41673,954.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4,824,018.292,186,266,397.82467,083,579.1517,102,968.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7,111,718.93210,238,675.16159,139,682.7082,842,838.40
投资支付的现金430,000,000.002,015,000,000.00955,000,000.009,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1-172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7,111,718.932,225,238,675.161,114,139,682.7096,842,838.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12,299.36-38,972,277.34-647,056,103.55-79,739,869.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62,403,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3,500,000.00261,849,134.9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5,903,200.00261,849,134.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1,588,131.80244,864,63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875,586.3816,932,000.0022,943,931.6532,393,036.4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08,056.082,199,672.5073,838,18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083,642.4619,131,672.50438,370,246.85277,257,674.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83,642.46-19,131,672.50517,532,953.15-15,408,539.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508,697.62-3,247,131.08-5,429,074.581,024,144.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5,732,558.9090,703,478.6731,330,186.1963,437,944.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2,428,123.73121,724,645.0690,394,458.8726,956,514.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8,160,682.63212,428,123.73121,724,645.0690,394,458.87

1-1-173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2,470,652.92159,729,387.66108,586,014.6974,001,400.98
交易性金融资产60,111,695.52330,186,869.99421,992,866.37-
衍生金融资产-298,40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58,221,484.16195,173,497.90164,420,643.97131,967,138.2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8,503,451.21804,991.737,794,498.83972,571.16
其他应收款413,518.90104,210,085.1426,307,308.9734,526,714.09
存货58,412,566.6158,330,171.5171,048,752.6974,273,285.3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263,234.0118,143,616.2920,391,227.1817,720,532.63
流动资产合计843,396,603.33866,578,620.22820,839,712.70333,461,642.4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43,710,465.00335,710,465.00330,710,465.00150,710,46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174,669.138,965,039.6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7,391,134.0538,599,749.831,955,347.971,526,567.49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2,757,006.032,475,809.741,857,834.711,310,494.20
开发支出---
商誉---

1-1-174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长期待摊费用5,369,451.664,762,625.832,666,774.222,132,706.51
递延所得税资产1,159,577.25900,425.83555,464.78898,186.48
其他非流动资产-864,576.38804,576.38
非流动资产合计499,562,303.12391,414,115.86338,610,463.06157,382,996.06
资产总计1,342,958,906.451,257,992,736.081,159,450,175.76490,844,638.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2,530,569.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689,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09,682,460.99128,910,354.6823,668,177.76137,813,174.34
预收款项--375,312.58
合同负债1,851,162.332,957,014.561,056,975.07-
应付职工薪酬8,674,707.326,886,528.195,841,688.755,698,731.86
应交税费5,967,209.80172,071.682,903,389.921,222,358.50
其他应付款0.80187,946.800.80251,730.14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8,957.0672,174.27--
流动负债合计226,184,498.30139,186,090.1833,470,232.30259,580,876.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71,591.1646,717.50572,816.5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1,591.1646,717.50572,816.59-

1-1-175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负债合计226,256,089.46139,232,807.6834,043,048.89259,580,876.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69,320,000.00112,880,000.00112,880,000.0084,6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23,972,385.13880,412,385.13880,412,385.13123,501,311.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0,136,154.3320,136,154.3319,107,674.186,513,245.02
未分配利润103,274,277.53105,331,388.94113,007,067.5616,589,20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1,116,702,816.991,118,759,928.401,125,407,126.87231,263,762.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42,958,906.451,257,992,736.081,159,450,175.76490,844,638.4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28,468,918.75989,107,964.13884,289,893.92993,834,732.03
其中:营业收入1,128,468,918.75989,107,964.13884,289,893.92993,834,732.03
二、营业总成本1,088,729,094.88993,365,191.66849,206,295.63988,590,997.30
其中:营业成本1,083,442,893.50950,443,153.10806,942,506.15946,029,143.48
税金及附加584,737.05360,412.69483,824.17350,383.09
销售费用8,282,316.948,146,648.716,649,086.6916,442,724.25
管理费用22,670,695.5924,287,572.0424,951,064.1821,428,608.0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6,251,548.2010,127,405.1210,179,814.444,340,138.39
其中:利息费用40,635.7228,015.812,649,943.824,251,983.74
利息收入2,379,681.69889,039.13941,102.3164,755.03
加:其他收益45,131.463,875,569.83223,463.34100,090.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41,772.5415,457,632.60103,226,470.909,516,914.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176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1,325.02151,909.622,291,266.37-1,689,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26,385.24-1,139,239.12-94,581.29232,874.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29.2615,689.3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3,120,438.3914,104,334.72140,730,217.6113,404,614.73
加:营业外收入900,280.00281.571,150,280.111,280.00
减:营业外支出296,619.33168,017.05269,438.07121,336.3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3,724,099.0613,936,599.24141,611,059.6513,284,558.37
减:所得税费用11,917,210.473,651,797.7115,666,768.053,493,802.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806,888.5910,284,801.53125,944,291.609,790,755.4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806,888.5910,284,801.53125,944,291.609,790,755.4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1-1-177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31,806,888.5910,284,801.53125,944,291.609,790,755.4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43,451,027.72907,678,794.24842,595,093.76967,312,610.05
收到的税费返还107,872,402.8996,932,354.6880,224,004.2794,253,115.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04,956.065,845,609.0410,342,267.21167,902.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55,128,386.671,010,456,757.96933,161,365.241,061,733,627.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66,141,366.25873,961,436.96998,594,145.97963,741,066.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952,658.8018,043,597.8617,952,229.5216,081,736.69
支付的各项税费6,280,919.308,440,583.1313,728,647.964,076,752.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00,693.6387,857,223.7117,258,772.9855,897,513.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2,075,637.98988,302,841.661,047,533,796.431,039,797,06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52,748.6922,153,916.30-114,372,431.1921,936,559.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40,000,000.002,056,000,000.00390,000,000.00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270,361.0818,748,939.74101,579,090.8724,516,914.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50.0015,689.3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4,271,111.082,074,764,629.06491,579,090.8733,516,914.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86,009.0045,525,047.553,779,000.633,666,063.59

1-1-178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478,000,000.001,980,000,000.00990,000,000.009,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0,686,009.002,025,525,047.55993,779,000.6312,666,06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585,102.0849,239,581.51-502,199,909.7620,850,850.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62,403,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8,500,000.00126,949,134.9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0,903,200.00126,949,134.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688,131.8087,964,63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875,586.3816,932,000.0019,795,007.8325,196,000.8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838,18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875,586.3816,932,000.00295,321,323.03113,160,638.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75,586.38-16,932,000.00655,581,876.9713,788,496.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454,000.87-2,986,891.96-4,685,972.04-130,028.6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2,216,265.2651,474,605.8534,323,563.9856,445,877.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9,729,387.66108,254,781.8173,931,217.8317,485,340.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1,945,652.92159,729,387.66108,254,781.8173,931,217.83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1-1-179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宿迁科思宿迁5,000万元100%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的生产与销售
安徽圣诺贝马鞍山8,000万元100%化妆品活性成分的生产和销售
马鞍山科思马鞍山20,000万元100%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的生产和销售
安庆科思安庆50,000万元100%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原料的生产和销售
科思技术南京2,000万美元100%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科思香港香港1万港元100%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的销售

注:科思技术由公司及科思香港分别持股50%。

1、2022年1-9月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无变化。

2、2021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1)合并范围增加

本期合并范围通过新设成立方式新增2家子公司,并于当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变化情况变更方式权益比例
安庆科思增加新设成立100.00%
科思技术增加新设成立100.00%

注:科思技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思香港分别持股50%。

(2)合并范围减少

1-1-180

本期合并范围通过注销方式减少1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当期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变化情况变更方式权益比例
宿迁杰科减少注销100.00%

3、2020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无变化。

4、2019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无变化。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4.604.785.471.11
速动比率(倍)3.003.284.150.4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85%11.07%2.94%52.88%
资产负债率(合并)14.17%13.42%12.13%46.61%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466.797.839.90
存货周转率(次)2.912.722.543.1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1.011.351.471.8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220.800.280.7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415.1813,286.6116,345.8215,369.8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4,579.4111,491.3015,598.8315,384.6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10.7114.0813.076.44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2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2年1-9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181

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年1-9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921.50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431.451.45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681.18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511.021.02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221.701.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441.621.62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441.821.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471.821.82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以各期报告披露数据列示,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相关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06,627.04-1,539,542.09-3,001,394.81-3,706,986.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727,993.328,822,031.397,012,195.812,539,672.7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99,502.4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5,769.9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4,297,607.9715,865,364.405,688,152.07734,244.66

1-1-182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5,438.43248,834.22-177,750.35223,560.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7,705.8049,077.2865,712.35
非经常损益合计10,824,412.6823,444,393.729,570,280.00-38,524.4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金额2,466,672.395,491,273.712,100,410.13109,682.43
扣除企业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8,357,740.2917,953,120.017,469,869.87-148,206.87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

(1)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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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

2、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修订了收入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20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重分类2020.1.1
负债:
预收款项2,758,031.76-2,758,031.76-
合同负债-2,738,597.252,738,597.25
其他流动负债-19,434.5119,434.51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重分类2020.1.1
负债:
预收款项375,312.58-375,312.58-
合同负债375,312.58375,312.58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20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影响数
旧准则新准则
营业成本647,526,454.17675,878,965.9828,352,511.81
销售费用37,562,049.319,209,537.50-28,352,511.81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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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影响数
旧准则新准则
营业成本795,899,803.80806,942,506.1511,042,702.35
销售费用17,691,789.046,649,086.69-11,042,702.35

3、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财会〔2018〕3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修订了租赁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自租赁期开始即采用新租赁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公司采用以下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3)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4)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5)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按照新租赁准则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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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尚未支付的重大经营租赁承诺与2021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的调节信息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5,506,206.82
减:短期租赁(或剩余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已签订但2021年1月1日租赁期尚未开始的-
加:未在2020年12月31日确认但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导致的租赁付款额的增加-
合计5,506,206.82
首次执行日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4.75%
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5,503,559.06
加:2020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503,559.06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重新计量2021.1.1
资产:
预付账款5,112,332.95-251,252.954,861,080.00
其他流动资产28,412,594.65-80,267.2928,332,327.36
使用权资产-5,056,367.245,056,367.24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97,010.011,297,010.01
租赁负债-3,756,549.053,756,549.05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460,209,615.59-328,712.06459,880,903.53

4、2022年1-9月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9月,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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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22,951.2258.19%107,495.9158.55%103,885.1861.87%50,564.0149.53%
非流动资产88,347.1641.81%76,108.4341.45%64,024.8638.13%51,527.1850.47%
合计211,298.39100.00%183,604.34100.00%167,910.04100.00%102,091.19100.00%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2,091.19万元、167,910.04万元、183,604.34万元和211,298.39万元,整体呈持续增长趋势。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长64.47%,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所致。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增加。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50,564.01万元、103,885.18万元、107,495.91万元和122,951.22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9.53%、61.87%、58.55%和58.19%。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2019年末增加12.34个百分点,主要是2020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产显著增长所致。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1,527.18万元、64,024.86万元、76,108.43万元和88,347.16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0.47%、38.13%、41.45%和41.81%。2020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后,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有所下降。随着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断推进,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有所增加,因此2020年至2022年9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比有所提高。

整体来看,公司资产规模与结构的变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1-1-187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1,868.5734.05%21,242.8119.76%12,205.5911.75%9,046.4617.89%
交易性金融资产9,017.467.33%33,018.6930.72%49,242.8847.40%--
衍生金融资产----29.840.03%--
应收账款25,845.7921.02%16,578.9115.42%13,922.7313.40%10,535.8520.84%
预付款项442.090.36%353.610.33%511.230.49%493.200.98%
其他应收款100.210.08%85.160.08%43.950.04%77.990.15%
存货42,818.6834.83%33,637.5431.29%25,087.7024.15%28,221.4755.81%
其他流动资产2,858.422.32%2,579.182.40%2,841.262.74%2,189.044.33%
流动资产合计122,951.22100.00%107,495.91100.00%103,885.18100.00%50,564.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50,564.01万元、103,885.18万元、107,495.91万和122,951.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53%、61.87%、58.55%和58.19%。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99.85%、99.93%、99.92%和99.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046.46万元、12,205.59万元、21,242.81万元和41,868.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89%、11.75%、19.76%和34.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10.770.03%8.880.04%12.830.11%9.250.10%
银行存款41,857.8099.97%21,233.9399.96%12,192.7699.89%9,030.2099.82%

1-1-188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货币资金------7.020.08%
合计41,868.57100.00%21,242.81100.00%12,205.59100.00%9,046.4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现金积累增加所致。2022年9月末,公司银行存款金额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49,242.88万元、33,018.69万元和9,017.4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7.40%、30.72%和7.33%,均为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017.4633,018.6949,242.88-
合计9,017.4633,018.6949,242.88-

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19年末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导致2020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大幅增长。

(3)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29.84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3%、0.00%和0.00%。2020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29.84-

1-1-189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合计--29.84-

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2020年公司与宁波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远期结售汇交易确认书》,公司可按约定交割汇率和交割日向上述银行进行美元结汇。截至2020年末,公司尚未结汇余额为400万美元,按照约定交割汇率6.6348和期末远期汇率

6.5602计算的差额29.84万元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535.85万元、13,922.73万元、16,578.91万元和25,845.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4%、13.40%、15.42%和21.02%,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27,206.0917,451.4914,655.5111,090.37
坏账准备1,360.30872.57732.78554.5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5,845.7916,578.9113,922.7310,535.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27,206.09117.62%17,451.4919.08%14,655.5132.15%11,090.37
营业收入124,896.8568.00%109,041.678.13%100,846.94-8.35%110,035.58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78%16.00%14.53%10.08%

注:2022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及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增幅均为较去年同期增幅。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持续增长趋势,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亦有所上升。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较上期末增长

32.15%和19.08%,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会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经营需要,承担一定贴现费用后对帝斯曼等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

1-1-190

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方式提前收回,因此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公司实施供应链融资的时点较为相关。2019年末,公司对帝斯曼的应收账款通过供应链融资提前收回,故期末对帝斯曼的应收账款余额为0。2020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整体资金情况良好,因此通过供应链融资方式提前收回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小,导致公司对帝斯曼等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因此应收账款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7.62%,一方面系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另一方面公司9月份发货和销售较为集中,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幅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一般由客户提供银行作为供应链融资渠道,公司与客户及其指定的银行三方签署相关供应链融资协议。该协议约定银行买断发行人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发行人按协议约定向银行支付贴现利息。银行买断应收账款后,直接与客户结算,公司则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较快的应收账款回款。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链融资银行签订的《供应链融资协议》均明确约定了发行人应收账款转让为无追索权的转让。因此,公司在以供应链融资方式收回应收账款时终止对相关应收账款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帝斯曼等大型客户的应收账款采用供应链融资的方式收款。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27,206.09100%17,451.49100%14,655.51100%11,090.37100%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27,206.09100%17,451.49100%14,655.51100%11,090.37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整体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1-191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坏账计提方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9.30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206.09100.00%1,360.305.00%25,845.79
合计27,206.09100.00%1,360.305.00%25,845.79
2021.12.31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451.49100.00%872.575.00%16,578.91
合计17,451.49100.00%872.575.00%16,578.91
2020.12.31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655.51100.00%732.785.00%13,922.73
合计14,655.51100.00%732.785.00%13,922.73
2019.12.31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090.37100.00%554.525.00%10,535.85
合计11,090.37100.00%554.525.00%10,535.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554.52万元、732.78万元、

872.57万元和1,360.30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一年以内,且公司应收账款客户多为长期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较低。公司客户大多为国际知名的专用化学品、化妆品和香料香精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基于其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和业务量等,公司与其约定了积极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实施的信用期一般在4个月以内,信用期差异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市场地位、客户的行业地位和经营实力、采购规模及合作时间等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所采用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其客户结构、业务模式、实际经营情况相

1-1-192

符,能够合理覆盖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利用计提坏账准备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4)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客户(按同一控制合并口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2.9.30
1帝斯曼6,919.2625.43%
2拜尔斯道夫2,858.0210.51%
3Formulated Solutions, LLC2,257.738.30%
4欧莱雅1,813.166.66%
5Playtex Manufacturing Inc.1,534.425.64%
合计-15,382.5956.54%
2021.12.31
1帝斯曼3,482.7819.96%
2奇华顿2,228.8512.77%
3拜尔斯道夫1,506.558.63%
4Playtex Manufacturing Inc.1,322.477.58%
5芬美意1,266.627.26%
合计-9,807.2756.20%
2020.12.31
1帝斯曼5,750.1139.24%
2奇华顿1,732.0211.82%
3芬美意1,084.727.40%
4德之馨1,025.227.00%
5拜尔斯道夫824.345.62%
合计-10,416.4271.08%
2019.12.31
1奇华顿2,394.8821.59%
2亚什兰1,515.3013.66%
3德之馨1,327.3411.97%

1-1-193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4Sun Cel Inc.1,119.8910.10%
5芬美意1,065.769.61%
合计-7,423.1766.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客户合计占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6.93%、71.08%、56.20%和56.54%,且账龄集中在一年以内,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较为合理。

公司产品销售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的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和香精香料企业,基于客户的良好信用以及公司与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较高、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5)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对比情况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对比如下:

报告期末可比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2022.6.30天赐材料96.96%0.96%0.98%1.09%
赞宇科技69.48%11.50%14.73%4.29%
扬帆新材98.75%1.25%0.00%0.00%
爱普股份96.36%2.05%0.49%1.10%
亚香股份98.79%0.97%0.01%0.23%
公司100.00%---
2021.12.31天赐材料97.02%0.67%0.93%1.38%
赞宇科技65.09%10.65%18.74%5.51%
扬帆新材99.79%0.21%0.00%0.00%
爱普股份97.63%0.78%0.58%1.00%
亚香股份99.46%0.26%0.00%0.27%
公司100.00%---
2020.12.31天赐材料92.65%3.84%3.30%0.21%
赞宇科技64.73%24.57%1.04%9.66%
扬帆新材99.99%0.01%0.00%0.00%
爱普股份97.07%1.30%0.19%1.44%
亚香股份99.68%0.00%0.13%0.19%

1-1-194

报告期末可比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公司100.00%---
2019.12.31天赐材料93.43%5.66%0.90%0.02%
赞宇科技72.19%13.09%1.01%13.72%
扬帆新材99.98%0.02%0.00%0.00%
爱普股份95.77%2.47%0.77%0.99%
亚香股份99.31%0.33%0.20%0.15%
公司100.00%---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由于各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3季度报告未披露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因此以2022年6月末数据对比。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结构合理,风险较低。

6)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天赐材料4.61%4.48%7.36%6.32%
赞宇科技10.94%12.51%10.83%13.51%
扬帆新材5.06%5.01%5.00%5.00%
爱普股份2.59%2.00%2.32%3.12%
亚香股份5.37%5.30%5.24%5.29%
平均值5.71%5.86%6.15%6.65%
公司5.00%5.00%5.00%5.00%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由于各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3季度报告未披露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因此以2022年6月末数据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因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的平均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处于合理范围内。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93.20万元、511.23万元、353.61万元和442.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8%、0.49%、0.33%和0.36%,金额和占比较小,主要为预付电费及部分原材料采购款等款项。

1-1-19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款项442.09353.61511.23493.20

公司2021年末预付款项较2020年末出现一定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公司当期期末与部分供应商的结算较为及时,另一方面子公司宿迁科思2021年与当地电力公司结算方式有所调整,从预付电费调整为月中小额支付、次月结清,因此当期期末预付电费金额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40.8099.71%353.1999.88%511.23100.00%489.9599.34%
1-2年1.290.29%0.420.12%--3.250.66%
合计442.09100.00%353.61100.00%511.23100.00%493.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2.9.30
1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82.9418.76%
2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70.2415.89%
3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67.8615.35%
4SI Group-India Private Limited.52.0611.78%
5南京汉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4.007.69%
合计-307.1069.47%
2021.12.31
1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67.8619.19%
2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3.8212.39%
3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39.4111.15%
4山东昊拓新材料有限公司33.569.49%
5河北诚信九天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5.334.33%
合计-199.9856.55%

1-1-196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0.12.31
1淮安洪阳化工有限公司103.8020.30%
2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92.9818.19%
3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83.6016.35%
4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60.6611.86%
5南京瑞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8.139.41%
合计-389.1776.12%
2019.12.31
1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181.1736.73%
2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89.4318.13%
3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65.6013.30%
4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50.8910.32%
5Reed Exhibitions Ltd.22.234.51%
合计-409.3483.00%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7.99万元、43.95万元、85.16万元和100.2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5%、0.04%、0.08%和0.08%,金额和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个人备用金及社保等。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221.47万元、25,087.70万元、33,637.54万元和42,818.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81%、24.15%、31.29%和34.8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存货42,818.6833,637.5425,087.7028,221.47

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减少3,133.77万元,主要原因系当年受疫情及原油价格下降的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下降。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8,549.84万元,增幅为34.08%,一方面是由于2021年原油价格上涨带动上游原材料价格普遍有所提升,导致期末存货金额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首

1-1-197

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自2021年起逐步投产,公司业务规模较2020年有所扩大,存货种类和规模也相应有所增加,因此2021年末存货金额较2020年出现显著提高。2022年1-9月,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效益进一步释放,公司业务规模和营收水平大幅提高,因此2022年9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进一步增长。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的增长与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动相符,具有合理性。1)存货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7,820.99-7,820.9918.27%
在产品3,945.28-3,945.289.21%
库存商品21,628.87-21,628.8750.51%
发出商品1,934.66-1,934.664.52%
自制半成品7,488.89-7,488.8917.49%
合计42,818.68-42,818.68100.00%
项目2021.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6,159.33-6,159.3318.31%
在产品3,446.07-3,446.0710.24%
库存商品20,007.67-20,007.6759.48%
发出商品945.20-945.202.81%
自制半成品3,079.27-3,079.279.15%
合计33,637.54-33,637.54100.00%
项目2020.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4,676.94-4,676.9418.64%
在产品3,047.47-3,047.4712.15%
库存商品12,353.25-12,353.2549.24%
发出商品787.48-787.483.14%
自制半成品4,222.56-4,222.5616.83%
合计25,087.70-25,087.70100.00%

1-1-198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5,964.242.335,961.9121.13%
在产品4,743.29-4,743.2916.81%
库存商品11,451.042.9911,448.0540.57%
发出商品1,982.67-1,982.677.03%
自制半成品4,085.55-4,085.5514.48%
合计28,226.785.3128,221.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自制半成品构成,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占比相对较高,是存货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每月末根据客户的采购订单汇总其下个月的供货量,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及时供货,公司库存商品一般保留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量,导致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合理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库存商品会随着客户的需求滚动实现销售,不会造成产品积压。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一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实力较强的知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对公司产品有比较稳定的需求,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库存商品滞销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主要是公司已发出、客户尚未确认结算的产品。该部分产品在盘点时的状态分为在途和存放在客户仓库的寄售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呈现一定波动,其中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1,195.18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19年末时为了提高次年销售规模,保证对部分重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在2019年末增加了第三方仓储物流存货量,因此2019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高;在2020年末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的销售增长受疫情形势所拖累,因此公司适当降低了海外第三方仓储备货规模,导致2020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2022年9月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2021年末增长989.46万元,主要原因系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下游市场从疫情影响中快速恢复,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自制半成品金额增长显著,同时OCT、OMC、OS等产品在途数量增长所致。2)存货规模情况

1-1-199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与营业收入和成本变动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存货42,818.6841.07%33,637.5434.08%25,087.70-11.12%28,226.78
营业收入124,896.8568.00%109,041.678.13%100,846.94-8.35%110,035.58
营业成本83,396.6059.83%79,858.7818.16%67,587.90-11.29%76,193.71

注:2022年9月末的存货账面余额及2022年1-9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幅均为较去年同期增幅。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的变动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基本相符。

3)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6,374.93455.18233.37757.527,820.99
在产品3,945.28---3,945.28
库存商品21,522.58106.28--21,628.87
发出商品1,934.66---1,934.66
自制半成品7,488.89---7,488.89
合计41,266.34561.46233.37757.5242,818.68
项目2021.12.31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4,717.02445.70243.35753.266,159.33
在产品3,446.07---3,446.07
库存商品20,007.62--0.0520,007.67
发出商品945.20---945.20
自制半成品3,079.27---3,079.27
合计32,195.18445.70243.35753.3133,637.54
项目2020.12.31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3,402.33390.24349.31535.064,676.94
在产品3,047.47---3,047.47

1-1-200

库存商品12,317.5135.690.05-12,353.25
发出商品787.48---787.48
自制半成品4,222.56---4,222.56
合计2,3777.35425.93349.36535.0625,087.70
项目2019.12.31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4,798.43532.52332.93300.375,964.24
在产品4,700.774.6837.84-4,743.29
库存商品11,441.496.56-2.9911,451.04
发出商品1,982.67---1,982.67
自制半成品4,085.55---4,085.55
合计27,008.90543.76370.76303.3528,226.78

报告期内,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95.69%、94.78%、95.71%和96.37%。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整体存货状态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和少量库存商品,其中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为五金配件和备品备件,使用期限较长。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为: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存货账面余额42,818.6833,637.5425,087.7028,226.78
存货跌价准备---5.31
存货跌价准备占比---0.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31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02%、0%、0%和0%,存货整体质量良好。

2019年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存货中的呆滞物超

1-1-201

过质保期或呆滞时间2年以上的存货(备品备件除外)全额计提跌价准备。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库存商品均系根据对应的销售订单或预计销售情况生产的正常备货库存商品,不存在长期积压的情况,相关产品毛利正常,不存在跌价迹象,因此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189.04万元、2,841.26万元、2,579.18万元和2,858.4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3%、2.74%、2.40%和2.32%,主要为增值税待抵扣税金、租赁费和其他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待抵扣税金2,655.702,519.402,766.411,580.31
预缴税款101.31--7.26
租赁费5.049.4433.58-
其他96.3750.3441.27601.47
合计2,858.422,579.182,841.262,189.04

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待抵扣税金较2019年末显著增加,一方面是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持续推进建设,因此马鞍山科思的增值税进项税待抵扣金额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2020年有所提高,因此期末待抵扣增值税金额增加。

2019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其他金额较高,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
银行借款利息215.06
借款相关不动产保险费3.05
银行开立保函手续费28.53
房租6.72
IPO申报费用348.11
合计601.47

2019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银行借款利息主要系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融资协

1-1-202

议时一次性扣除的利息;IPO申报费用主要是公司在申报IPO过程中预付各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上述费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在后续发行股份时冲减资本溢价。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17.471.04%896.501.18%----
固定资产68,325.1277.34%60,467.5379.45%54,411.2784.98%41,647.4880.83%
在建工程3,207.973.63%6,060.687.96%1,670.972.61%2,848.215.53%
使用权资产356.320.40%516.670.68%----
无形资产9,097.9010.30%4,613.226.06%4,550.627.11%4,547.288.83%
长期待摊费用2,092.232.37%1,354.161.78%1,309.732.05%339.880.66%
递延所得税资产2,271.892.57%1,370.371.80%1,224.361.91%1,116.712.17%
其他非流动资产2,078.272.35%829.301.09%857.921.34%1,027.621.99%
非流动资产合计88,347.16100.00%76,108.43100.00%64,024.86100.00%51,527.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51,527.18万元、64,024.86万元、76,108.43万和88,347.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47%、38.13%、41.45%和

41.81%。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合计分别为100.00%、100.00%、98.14%和98.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896.50万元和917.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0%、1.18%和1.04%,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1-1-20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17.47896.50--
其中: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917.47896.50--
合计917.47896.5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对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款。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1,647.48万元、54,411.27万元、60,467.53万元和68,325.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83%、84.98%、79.45%和77.34%,占比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建筑物24,694.8536.14%23,528.9038.91%19,675.6536.16%11,981.2628.77%
机器设备39,509.7357.83%33,083.0054.71%32,142.3959.07%28,457.4468.33%
运输设备424.590.62%424.720.70%317.340.58%191.810.46%
其他设备3,695.955.41%3,430.915.67%2,275.894.18%1,016.972.44%
合计68,325.12100.00%60,467.53100.00%54,411.27100.00%41,647.48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9.54%、99.42%、99.30%和99.38%,占比保持稳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子公司马鞍山科思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逐步建设完成并投产所致。

2)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成新率情况如下:

1-1-204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33,120.258,425.40-24,694.8574.56%
机器设备68,305.8328,796.10-39,509.7357.84%
运输设备1,147.37722.78-424.5937.01%
其他设备7,246.393,550.44-3,695.9551.00%
合计109,819.8441,494.72-68,325.1262.22%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成新率为62.22%,其中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分别达到74.56%和57.84%,公司固定资产整体状态较好,为未来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奠定了基础。整体而言,公司固定资产综合成新率和运转情况良好,且报告期内主要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均维持在正常水平,不存在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3)与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比如下:

单位:年

类别公司天赐材料赞宇科技扬帆新材爱普股份亚香股份
房屋建筑物2015-3020-50202020
机器设备8-153-103-253-105、105-10
运输设备4-53-105-104-54-55
其他设备3-53-105-103-103-53-5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折旧年限设置合理。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848.21万元、1,670.97万元、6,060.68万元和3,207.9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3%、2.61%、7.96%和3.63%,具体情况如下:

1)在建工程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1-1-20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在建工程2,993.915,828.151,480.522,598.57
工程物资214.05232.53190.44249.63
合计3,207.976,060.681,670.972,848.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须计提减值准备。2)主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马鞍山科思2500t/a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3,771.23--
马鞍山科思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1,321.46802.062,255.23
马鞍山科思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650.22371.42-
宿迁科思焚烧炉急冷塔改造项目-44.25--
安庆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32.7416.58--
马鞍山科思2000t/a防晒用二氧化钛项目2,277.47---
其他683.7024.42307.04343.34
合计2,993.915,828.151,480.522,598.57

公司2021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了4,347.63万元,增幅为293.66%,主要系马鞍山科思2500t/a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马鞍山科思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和马鞍山科思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持续推进建设,因此期末在建工程余额有所增加。2022年9月末,随着上述项目和马鞍山科思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等项目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公司在建工程账面金额较2021年末大幅降低。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516.67万元和

356.3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68%和0.40%,主要系公司租赁房产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1-1-206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房屋建筑物356.32516.67--
合计356.32516.67--

2021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有较大增幅,主要系公司2021年1月1日开始适用新租赁准则,将租赁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租赁在该科目核算所致。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547.28万元、4,550.62万元、4,613.22万元和9,097.9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3%、7.11%、6.06%和10.30%。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8,626.0494.81%4,220.5891.49%4,318.4094.90%4,416.2397.12%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64.720.71%90.611.96%----
软件407.134.48%302.036.55%232.225.10%131.052.88%
合计9,097.90100.00%4,613.22100.00%4,550.62100.00%4,547.2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整体有所增加,其中2022年9月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4,484.67万元,增长97.21%,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安庆科思新增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339.88万元、1,309.73万元、1,354.16万元和2,092.2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6%、2.05%、1.78%和2.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207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装修费1,518.1272.56%864.7763.86%1,030.2478.66%84.5524.88%
注册费418.5020.00%432.0731.91%261.3319.95%238.9770.31%
其他155.617.44%57.314.23%18.161.39%16.364.81%
合计2,092.23100.00%1,354.16100.00%1,309.73100.00%339.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及欧盟REACH数据注册费。2020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的装修费较2019年末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系公司为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对研发中心的实验室等相关场所进行了装修和升级,导致期末装修费有所增长。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116.71万元、1,224.36万元、1,370.37万元和2,271.8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1.91%、1.80%和2.57%,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减值准备339.1214.93%205.9015.03%174.9514.29%135.4512.1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287.6256.68%662.5648.35%673.8455.04%572.5751.27%
可抵扣亏损275.1712.11%211.7915.46%89.157.28%81.467.29%
应付职工薪酬149.616.59%119.188.70%95.937.84%70.116.28%
预提费用63.272.78%1.800.13%3.080.25%8.330.75%
递延收益157.106.92%168.2612.28%187.4215.31%206.5718.50%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42.233.7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0.870.06%----
合计2,271.89100.00%1,370.37100.00%1,224.36100.00%1,116.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可抵扣亏损等构成。2022年9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1年末显著增加,

1-1-208

主要是随着公司2022年1-9月收入和利润规模的大幅增长,公司和子公司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长显著,导致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所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1,027.62万元、857.92万元、

829.30万元和2,078.2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9%、1.34%、1.09%和2.35%,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与长期资产相关预付款2,078.27829.30857.921,027.62
合计2,078.27829.30857.921,027.6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款、设备款等与长期资产相关的预付款。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较2021年末增加1,248.97万元,增幅为150.61%,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马鞍山科思新增了部分预付工程和设备款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6,721.5489.27%22,508.7391.36%18,978.9893.17%45,618.9395.87%
非流动负债3,213.3010.73%2,129.598.64%1,391.646.83%1,964.674.13%
合计29,934.84100.00%24,638.32100.00%20,370.62100.00%47,583.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计分别为47,583.60万元、20,370.62万元、24,638.32万元和29,934.8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负债总计比例分别为

95.87%、93.17%、91.36%和89.27%。

1、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1-209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4,743.0654.24%
衍生金融负债------168.900.37%
应付账款19,407.0872.63%17,626.9978.31%14,601.8976.94%16,514.9336.20%
预收款项--0.030.00%--275.800.60%
合同负债757.872.84%797.613.54%179.500.95%--
应付职工薪酬3,811.3514.26%3,228.5214.34%2,676.7014.10%2,450.845.37%
应交税费2,483.389.29%520.642.31%1,492.227.86%1,398.253.07%
其他应付款69.270.26%91.120.40%20.270.11%67.150.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0.780.71%220.610.98%----
其他流动负债1.800.01%23.220.10%8.400.04%--
流动负债合计26,721.54100.00%22,508.73100.00%18,978.98100.00%45,618.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45,618.93万元、18,978.98万元、22,508.73万元和26,721.54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8.88%、99.85%、

98.51%和99.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4,743.06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24%、0.00%、0.00%和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证借款------10,499.6342.43%
保证、抵押借款------13,490.0054.52%
保证、质押借款------753.433.05%
合计------24,743.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在2019年末存在短期借款。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包括保证借款、保证抵押借款以及保证质押借款。2020年度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

1-1-210

金到位后,实施了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的募投项目,因此2020年末短期借款金额下降至0。此外,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可覆盖自身的业务周转和发展需求,因此2020年末及之后公司短期借款各期末无余额。

(2)衍生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168.90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7%、0.00%、0.00%和0.00%,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168.90
合计---168.90

报告期内,公司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与宁波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和工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远期结售汇交易确认书》,公司可按约定交割汇率和交割日向上述银行进行美元结汇。截至2019年末,公司尚未结汇余额为1,000万美元,按照约定交割汇率6.7961和期末远期汇率6.9650计算的差额168.90万元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衍生金融负债。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分别为16,514.93万元、14,601.89万元、17,626.99万元和19,407.0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20%、76.94%、78.31%和72.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材料采购10,869.719,516.007,684.9411,579.91
应付工程及设备采购3,997.123,753.475,176.112,870.19
应付费用4,540.264,357.521,740.852,064.83
合计19,407.0817,626.9914,601.8916,514.93
应付账款增长率60.53%20.72%-11.58%-

1-1-211

注:2022年9月末的应付账款增长率为较去年同期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原辅材料采购款、工程和设备款和相关费用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账面余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2.9.30
1Atul China LTD.1,927.009.93%
2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1,370.467.06%
3江苏栩益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34.843.79%
4南京嘉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727.683.75%
5ACT LOGISTICS602.113.10%
合计-5,362.0927.63%
2021.12.31
1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1,116.776.34%
2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923.735.24%
3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704.234.00%
4南京嘉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692.473.93%
5亿利洁能科技(宿迁)有限公司597.653.39%
合计-4,034.8422.89%
2020.12.31
1马鞍山市欣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95.869.56%
2Atul China LTD.1,286.628.81%
3江苏栩益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97.787.52%
4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554.563.80%
5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496.053.40%
合计-4,830.8733.09%
2019.12.31
1Atul China LTD.1,572.799.52%
2江苏普源化工有限公司1,224.837.42%
3江苏煌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29.595.63%
4南京奥尔贸易有限公司732.444.44%
5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608.683.69%

1-1-212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账面余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合计-5,068.3430.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南通恒盛钢结构有限公司-120.37--
江苏栩益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24.68-
合计-120.37124.68-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工程款,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原因系截至当期末部分工程未到结算期或未完工决算等原因而未支付。上述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275.80万元、0万元、0.03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60%、0%、0%和0%,主要为预收客户支付的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收货款-0.03-275.80
合计-0.03-275.80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部分原计入“预收款项”核算事项调整至“合同负债”核算,因此2020年末预收货款金额较2019年末显著下降。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179.50万元、797.61万元和757.8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95%、3.54%和2.84%,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客户支付的货款列报于本科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1-1-21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收货款757.87797.61179.50-
合计757.87797.61179.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和销售结构的变化。公司合同负债2021年末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部分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为提高经营效率,回笼资金加快生产,公司及子公司科思香港对2021年部分新增的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因此当期末合同负债较2020年末有所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2,450.84万元、2,676.70万元、3,228.52万元和3,811.3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7%、14.10%、14.34%和14.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一、短期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801.492,431.012,071.051,984.51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15.26---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94.60797.51605.65466.3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合计3,811.353,228.522,676.702,450.84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员工人数有所增加,同时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员工凝聚力,根据行业情况对员工薪酬进行了上调。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1,398.25万元、1,492.23万元、520.64万元和2,483.3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7%、7.86%、2.31%和9.29%。

1-1-2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705.5428.41%265.8451.06%658.7344.14%658.6547.11%
企业所得税1,461.7258.86%87.4216.79%616.9341.34%547.4039.15%
个人所得税38.071.53%25.934.98%31.152.09%15.611.12%
城市维护建设税47.781.92%18.613.57%46.113.09%46.113.30%
房产税63.382.55%56.6910.89%61.024.09%48.943.50%
土地使用税30.681.24%21.194.07%26.311.76%31.472.25%
教育费附加34.131.37%13.292.55%32.942.21%32.932.36%
其他102.094.11%31.676.09%19.041.28%17.131.23%
合计2,483.38100.00%520.64100.00%1,492.23100.00%1,398.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税种合计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为92.01%、91.34%、82.81%和91.06%。

2021年末,公司应交增值税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2021年下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公司子公司安徽圣诺贝等增值税进项税金额有所增加,因此期末应交增值税金额较2020年末存在一定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采用季度预缴和年末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因此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主要受公司当期最后一个季度的经营业绩影响。2021年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较2020年末有所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由于海运费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业绩有所下滑,因此公司2021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小。2022年9月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良好,因此公司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较高。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7.15万元、20.27万元、91.12万元和

69.2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5%、0.11%、0.40%和0.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1-1-2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利息---33.98
押金及保证金12.6037.3918.0023.00
个人往来56.6753.722.2710.17
合计69.2791.1220.2767.1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利息、押金及保证金、个人往来等款项构成。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220.61万元和190.7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98%和0.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90.78220.61--
合计190.78220.61--

2021年末、2022年9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确认的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8.40万元、23.22万元和1.8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4%、0.10%和0.01%,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待转销项税1.8023.228.40-
合计1.8023.228.40-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216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193.836.03%266.7112.52%----
递延收益1,047.3632.59%1,121.7652.67%1,249.4589.78%1,377.1470.10%
递延所得税负债1,972.1161.37%741.1334.80%142.2010.22%587.5329.90%
合计3,213.30100.00%2,129.59100.00%1,391.64100.00%1,964.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964.67万元、1,391.64万元、2,129.59万元和3,213.30万元,占负债总计的比例分别为4.13%、6.83%、8.64%和10.73%。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合计分别为100.00%、100.00%、87.48%和93.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分析如下: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266.71万元和193.8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00%、12.52%和6.03%。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租赁款折现金额。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377.14万元、1,249.45万元、1,121.76万元和1,047.3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0.10%、89.78%、52.67%和32.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政府补助1,047.361,121.761,249.451,377.14
合计1,047.361,121.761,249.451,377.14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涉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安徽圣诺贝一期年产8,8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765.13821.12895.76970.41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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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扶持资金(注1)
宿迁科思年产500吨4.6-二(2',4'-二羟基苯基)-2(4'-甲氧基苯基)1,3,5,-三嗪(RET)技术改造项目(注2)43.8751.6161.9372.26与资产相关
危废焚烧余热回收利用节能减排项目(注3)59.2370.1184.6299.12与资产相关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目(注4)5.986.797.868.93与资产相关
宿迁科思年产2500吨依托立林改造项目(注5)141.75160.79186.18211.57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创新券研发设备项目(注6)10.0211.3413.1014.85与资产相关
2021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项目(注7)21.38---与资产相关
合计1,047.361,121.761,249.451,377.14-

注1:2015年12月,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马慈开财【2016】2号《关于拨付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政府扶持资金的通知》拨付1,269万元;注2:2018年2月,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按照宿财工贸【2017】64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第一批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拨付92.90万元;注3:2019年4月,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审计局按照宿财工贸【2019】1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拨付110万元;注4:2019年1月,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审计局按照苏财工贸【2018】383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拨付10万元;注5:2019年11月,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审计局按照宿豫财工贸【2019】11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第一批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拨付215.80万元;注6:2019年12月,宿迁市宿豫区国库支付中心按照宿财教【2019】77号《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兑现2018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的通知》拨付15万元。注7:2022年5月,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按照宿豫财行【2021】115号《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创新券奖补资金的通知》拨付22.5万元。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587.53万元、142.20万元、741.13万元和1,972.1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90%、10.22%、34.80%和61.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下属境外香港公司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1,964.95736.4574.01587.53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7.164.6760.72-

1-1-218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7.4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1,972.11741.13142.20587.53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子公司科思香港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有关规定:香港公司所得税为“利得税”,并根据地域来源性原则征收。即:当公司业务在香港本地发生,企业需按利润的16.5%缴税;若公司业务不在香港发生,所产生的利润无需交税。报告期内,科思香港经营业务不在香港本地发生,所产生利润无需交税。鉴于未来科思香港分回利润时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预计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4.604.785.471.11
速动比率(倍)3.003.284.150.4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85%11.07%2.94%52.88%
资产负债率(合并)14.17%13.42%12.13%46.61%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200.27164.0530.7513.50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额)×10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11、5.47、4.78和4.60,速动比率分别为

0.49、4.15、3.28和3.00,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主要是由于2020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后流动资产规模显著增加,因此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随之大幅提升。随着2021年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逐步投入项目建设,同时业务规模增长带动应

1-1-219

付账款等流动负债有所提升,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

从实际偿付能力的角度,公司整体信用情况良好,2020年起短期借款金额下降至0,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务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等情况。此外,公司流动资产整体结构较为合理,应收账款的账龄均为一年以内,坏账风险较小;公司存货多为安全库存量的库存商品和拥有成熟市场的化工材料和产品,存货周转率处于正常水平,滞销风险较小,因此流动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较强。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虽短期偿债指标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短期偿债风险较小。2)长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61%、12.13%、13.42%和14.17%。2020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随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并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随着公司IPO募投项目逐步达产且效益释放,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50倍、30.75倍、164.05倍和200.27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息税前利润可有效覆盖有息负债的利息费用,实际偿债风险相对较小。

2、与可比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可比公司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天赐材料1.971.511.351.09
赞宇科技1.201.401.030.85
扬帆新材0.800.750.980.96
爱普股份5.435.776.106.31
亚香股份6.852.091.872.00
平均值3.252.302.262.24
公司4.604.785.471.11
速动比率(倍)天赐材料1.731.301.080.80
赞宇科技0.870.920.730.56
扬帆新材0.380.420.560.60

1-1-220

财务指标可比公司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爱普股份3.874.484.814.95
亚香股份4.821.020.891.02
平均值2.331.631.621.59
公司3.003.284.150.49
资产负债率(合并)天赐材料52.11%46.98%41.17%44.25%
赞宇科技55.61%48.10%52.78%51.92%
扬帆新材43.96%45.26%38.30%29.53%
爱普股份13.24%13.22%13.08%12.82%
亚香股份11.04%30.15%34.05%34.22%
平均值35.19%36.74%35.88%34.55%
公司14.17%13.42%12.13%46.61%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平均值,主要是由于公司2019年尚未上市,融资渠道以银行借款为主,因此偿债指标弱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自2020年起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高,偿债能力指标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融资,同时执行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保证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的营运资金前提下,控制财务风险,使得其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高。

综上,相对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流动性保持在良好水平,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小。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466.797.839.90
存货周转率(次)2.912.722.543.10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2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处理;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2年1-9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90、7.83、6.79和7.46,存货周转率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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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10、2.54、2.72和2.91。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经营需要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方式提前收回,因此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公司实施供应链融资的时点较为相关。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资金情况良好,通过供应链融资方式提前收回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小,因此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周转率有所下降。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良好水平,周转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2020年存货周转率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对物流等环节产生影响,库存商品数量增长所致,随着疫情形势的稳定,2021年和2022年1-9月存货周转率逐步回升。

综上,虽然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滑、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但该变动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且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存货周转总体情况良好。

2、与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可比公司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天赐材料5.484.693.673.38
赞宇科技14.4015.7212.4211.84
扬帆新材10.7510.299.5615.03
爱普股份6.046.456.045.82
亚香股份3.603.483.934.57
平均值8.068.137.128.13
公司7.466.797.839.90
存货周转率(次)天赐材料8.278.014.653.15
赞宇科技9.638.517.185.73
扬帆新材3.203.452.752.66
爱普股份4.335.765.214.85
亚香股份1.411.381.431.40
平均值5.375.424.243.56
公司2.912.722.543.10

1-1-222

注:数据来源为各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以账面价值计算,2022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平均水平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公司与上述公司在业务结构、产品类型和客户结构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从原材料投料到产成品的生产周期以及产成品完成对外销售的周期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全球日化品和香精香料行业巨头,生产设施多位于境外,公司针对部分客户在其生产经营地聘请专业仓储物流服务公司并进行一定数量的备货,以快速满足客户的供货需求,由于运输距离较远,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存货周转率。

综上,相比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应收账款周转良好,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存货周转总体情况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的规定,“(一)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四)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相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其中: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9,017.46-
其他应收款100.21-

1-1-223

科目账面价值其中:财务性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2,858.4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17.47917.47
合计12,893.56917.4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9,017.46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机构产品风险等级金额产品成立日期到期日期
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1,500.00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0日
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1,500.00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0日
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3,000.00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0日
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低风险3,000.002022年7月19日2022年10月19日
合计9,000.00--

如上所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产品具有持有周期短、收益稳定、流动性强的特点,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00.21万元,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个人备用金及社保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58.42万元,主要为待抵扣税金、租赁费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917.47万元,主要系公司对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川流新材料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认购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根据《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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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投资上述产业基金,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与资源,拓宽在新材料行业的视野,把握行业发展的前沿与动态,寻找和培育新材料领域的合作伙伴。公司出资时间已经距离本次发行董事会议案公告日超过六个月,谨慎起见,将其列入财务性投资。综上,公司截至2022年9月末账面财务性投资金额为917.47万元,占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51%,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3、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川流新材料基金二期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00万元,认购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于2021年度完成900.00万元实缴出资,后续尚需完成2,100.00万元实缴出资,属于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顺利进行,将前述未来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2,100.00万元连同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8,208.22万元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进行调减,调减金额合计10,308.22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491.78万元。除上述财务性投资以外,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无其他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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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24,896.85109,041.67100,846.94110,035.58
营业成本83,396.6079,858.7867,587.9076,193.71
营业利润30,275.8015,689.9219,525.4018,195.29
利润总额30,093.4715,479.2219,248.8017,804.14
净利润25,415.1813,286.6116,345.8215,369.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15.1813,286.6116,345.8215,369.84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23,990.1699.27%107,760.1698.82%99,829.3198.99%108,936.8999.00%
其他业务收入906.680.73%1,281.511.18%1,017.631.01%1,098.681.00%
合计124,896.85100.00%109,041.67100.00%100,846.94100.00%110,035.58100.00%

公司营业收入均来自于精细化工行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等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8,936.89万元、99,829.31万元、107,760.16万元和123,990.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0%、

98.99%、98.82%和99.27%,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结晶氯化铝、丙酮、副产甲醇等副产品销售,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101,325.0581.72%73,092.9367.83%65,164.8165.28%80,852.0474.22%
合成香料20,890.0316.85%32,279.3429.95%31,700.1631.75%24,246.2622.26%
其他1,775.081.43%2,387.892.22%2,964.342.97%3,838.603.52%

1-1-226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23,990.16100.00%107,760.16100.00%99,829.31100.00%108,936.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和合成香料的销售,合计占比超过95%。除上述两类产品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还包括对叔丁基苯甲酸(BBA)、邻氨基苯甲酰胺等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占比较小。

(1)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

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主要为防晒剂,广泛用于防晒膏、霜、乳液等化妆品中,细分产品主要为阿伏苯宗(AVB)、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奥克立林(OCT)、原膜散酯(HMS)等。

报告期内,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0,852.04万元、65,164.81万元、73,092.93万元及101,325.05万元,收入呈现一定的波动。

2020年度,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收入较2019年减少15,687.23万元,降幅为19.40%,主要原因系:1)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所造成的下游消费需求下滑,尤其是在各国加强疫情管控措施后,人员出行受阻降低了对防晒护肤品的消费需求,导致2020年度公司防晒相关产品销量出现下降;2)2020年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业务的客户亚什兰因自身发展战略开始逐渐退出防晒相关产品业务,导致公司对亚什兰销售收入减少10,294.24万元。

2021年度,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7,928.12万元,增幅为12.17%,主要原因系随着2021年各国新冠疫情形势的稳定,防晒产品下游需求逐步恢复,公司对Playtex Manufacturing Inc.、欧莱雅等客户的奥克立林(OCT)销量增长,对帝斯曼的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销量增长。

2022年1-9月,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2,696.81万元,增幅为108.37%,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去年同期增长15.5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1)下游市场在各国走出疫情影响后持续快速恢复,国外旅游出行恢复正常带来防晒产品需求量大幅提升,导致奥克立林(OCT)、原膜散酯(HMS)及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等产品的销量和产品单价均出现一定幅度的提高;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逐步投产并释放效益,阿伏苯宗(AVB)及辛基三嗪酮(EHT)等产品的销

1-1-227

售收入提升。

(2)合成香料

合成香料是通过化学合成方法生产的香料,公司合成香料产品主要包括铃兰醛(LLY)、合成茴脑(AT)等,主要在配制成各类香精后用于化妆品、洗涤用品、口腔护理品等日化用品中。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香料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246.26万元、31,700.16万元、32,279.34万元和20,890.03万元,2019年-2021年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爆发后全球对洗涤、消毒杀菌类日用化学品的消费需求显著提高,促进了公司合成香料类产品的销售;2022年起随着各国疫情形势的逐步稳定和洗涤、消毒杀菌类市场需求的回落,公司铃兰醛(LLY)、合成茴脑(AT)等合成香料类产品销量有所下降,因此2022年1-9月合成香料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外109,469.0788.29%89,598.5083.15%88,656.2288.81%98,191.5790.14%
境内14,521.0911.71%18,161.6516.85%11,173.0811.19%10,745.329.86%
合计123,990.16100.00%107,760.16100.00%99,829.31100.00%108,936.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其中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主要客户包括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宝洁、欧莱雅、默克、强生等大型跨国化妆品公司和专用化学品公司;合成香料主要客户包括奇华顿、芬美意、IFF、德之馨、高砂、曼氏、高露洁等全球知名香料香精公司和口腔护理品公司。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111,379.7289.83%90,235.7483.74%83,156.6383.30%93,194.4685.55%

1-1-228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12,610.4410.17%17,524.4216.26%16,672.6716.70%15,742.4314.45%
合计123,990.16100.00%107,760.16100.00%99,829.31100.00%108,936.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直销收入占比较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基本稳定,2022年1-9月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业务受下游需求增长以及公司产能增加带动收入增长显著,该业务主要客户以直销模式为主,导致直销收入占比有所增加。

5、营业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41,298.7733.07%25,873.5123.73%30,207.0729.95%30,643.9427.85%
第二季度40,739.6932.62%24,989.4122.92%26,628.3426.40%26,457.4424.04%
第三季度42,858.3834.32%23,480.5521.53%19,321.0519.16%23,152.8521.04%
第四季度--34,698.1931.82%24,690.4824.48%29,781.3527.07%
合计124,896.85100.00%109,041.67100.00%100,846.94100.00%110,035.58100.00%

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行业的季节性取决于其对应的下游产品的季节性,如防晒类产品销售旺季一般为春夏季,而作为国际大型化妆品生产商需要留下充足的时间来安排生产备货,所以对于防晒剂供应商而言,冬季和春季为销售旺季,同理夏季和秋季相对为销售淡季。由于公司防晒剂产品客户覆盖欧洲、澳洲、美洲、亚太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就公司而言,防晒剂产品季节性影响有限。

公司合成香料产品主要是在配制成各类香精后用于化妆品、洗涤用品、口腔护理品等日化用品中,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综合上述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及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整体略高于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但程度不明显,公司营业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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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构成及趋势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82,389.9598.79%77,855.0097.49%66,020.5097.68%74,815.4098.19%
其他业务成本1,006.651.21%2,003.792.51%1,567.402.32%1,378.321.81%
合计83,396.60100.00%79,858.78100.00%67,587.90100.00%76,193.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4,815.40万元、66,020.50万元、77,855.00万元和82,389.9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19%、97.68%、97.49%和98.79%,占比较高,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53,504.4464.94%48,776.0762.65%42,316.9464.10%54,330.9472.62%
直接人工3,286.773.99%3,941.685.06%3,788.565.74%4,114.855.50%
制造费用19,834.3624.07%19,682.2825.28%17,079.7525.87%16,369.6121.88%
其他5,764.377.00%5,454.977.01%2,835.254.29%--
小计82,389.95100.00%77,855.00100.00%66,020.50100.00%74,815.4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64,801.8578.65%52,284.1067.16%42,109.1363.78%54,978.4573.49%
合成香料15,950.6119.36%23,454.6630.13%21,801.5033.02%17,000.0022.72%
其他1,637.491.99%2,116.232.72%2,109.863.20%2,836.953.79%
合计82,389.95100.00%77,855.00100.00%66,020.50100.00%74,815.4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其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致,变动趋势基本

1-1-230

匹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41,600.22100.24%29,905.16102.48%33,808.81101.65%34,121.50100.83%
其他业务毛利-99.97-0.24%-722.28-2.48%-549.77-1.65%-279.64-0.83%
合计41,500.25100.00%29,182.88100.00%33,259.04100.00%33,841.8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4,121.50万元、33,808.81万元、29,905.16万元和41,600.22万元,占公司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100.83%、101.65%、102.48%和100.24%;其他业务毛利为负原因主要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氯化铝母液等直接作为废料进行处置的成本较高,因此公司将其处理后以副产盐酸和结晶氯化铝等产品的方式对外销售,虽然处理成本仍然较高导致毛利为负,但相比于直接作为废料处理仍具有经济性。

2、主营业务毛利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36,523.2187.80%20,808.8269.58%23,055.6868.19%25,873.5975.83%
其中:AVB5,442.9113.08%4,446.9814.87%6,923.3420.48%6,882.8120.17%
P-S5,149.7412.38%6,849.7322.90%4,695.3413.89%2,627.847.70%
OMC2,969.997.14%1,596.805.34%2,446.417.24%4,016.2811.77%
OCT8,940.9721.49%2,201.307.36%2,402.877.11%2,688.157.88%
HMS5,118.3012.30%2,454.678.21%2,965.468.77%5,044.0614.78%
合成香料4,939.4111.87%8,824.6829.51%9,898.6629.28%7,246.2621.24%
其中:LLY1,437.473.46%4,433.8814.83%4,928.7514.58%3,990.8211.70%
AT1,006.112.42%2,517.108.42%2,572.067.61%1,161.1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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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其他137.590.33%271.660.91%854.472.53%1,001.652.94%
合计41,600.22100.00%29,905.16100.00%33,808.81100.00%34,121.5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以及合成香料业务。2022年1-9月,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业务在疫情后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恢复和公司市场地位稳步提升的带动下实现大幅增长,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逐步投产并释放效益,因此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中的阿伏苯宗(AVB)、奥克立林(OCT)、原膜散酯(HMS)等产品毛利增长显著。

合成香料业务2020年实现毛利9,898.66万元,较2019年增长36.60%,主要是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洗护和消毒产品市场需求大幅提升,带动公司合成香料业务的收入和毛利均实现显著增长。2021年起随着疫情形势的逐步稳定和行业产能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有所增加,因此毛利水平回落。

3、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毛利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
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36.05%87.80%28.47%69.58%35.38%68.19%32.00%75.83%
合成香料23.64%11.87%27.34%29.51%31.23%29.28%29.89%21.24%
其他7.75%0.33%11.38%0.91%28.83%2.53%26.09%2.94%
合计33.55%100.00%27.75%100.00%33.87%100.00%31.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32%、33.87%、27.75%和33.55%,存在小幅波动,主要是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化的双重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增减幅度毛利率增减幅度毛利率增减幅度毛利率
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36.05%7.58%28.47%-6.91%35.38%3.38%32.00%
其中:AVB31.04%1.72%29.32%-9.83%39.15%2.56%36.60%

1-1-232

产品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增减幅度毛利率增减幅度毛利率增减幅度毛利率
P-S43.61%2.88%40.73%3.96%36.78%7.11%29.66%
OMC20.01%4.93%15.08%-10.15%25.23%-1.39%26.63%
OCT39.15%19.53%19.61%-15.77%35.38%9.96%25.42%
HMS36.52%10.09%26.43%-6.11%32.53%-3.12%35.65%
合成香料23.64%-3.69%27.34%-3.89%31.23%1.34%29.89%
其中:LLY28.04%-11.25%39.29%-2.73%42.02%1.16%40.87%
AT20.70%-1.88%22.59%-1.26%23.84%7.04%16.80%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度上升2.5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1)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上游原油价格下降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低,主要产品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高于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2)产品结构中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铃兰醛(LLY)等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毛利占比有所增加。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6.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1)用于生产阿伏苯宗(AVB)、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及奥克立林(OCT)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二苯甲酮、异辛醇、三氯化铝及甲苯在2021年采购价格涨幅较大,相关产品单位成本增幅较高,而单价增幅较小,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出现下降;2)2021年由于出口物流费用大幅上涨,导致公司成本中的运输费用较2020年大幅增加。

2022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增长5.8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后各国经济逐步恢复增长,同时出行需求反弹带动防晒剂产品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在此基础上公司自2021年四季度以来基于原材料和海运费价格上涨采取的价格上调措施逐步落地,带动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业务的毛利率有所恢复。此外,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和新产品产能的逐步释放等因素进一步助力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提升。

4、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赐材料40.50%34.98%34.97%25.64%
赞宇科技5.48%14.80%15.82%16.34%
扬帆新材19.40%18.77%26.71%40.36%

1-1-233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爱普股份14.99%16.02%16.88%20.36%
亚香股份34.43%33.95%33.01%37.02%
平均值22.96%23.70%25.48%27.94%
公司33.23%26.76%32.98%30.7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业务和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天赐材料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业务,其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赞宇科技主要从事两性表面活性剂及油脂化学品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扬帆新材主要从事光引发剂和中间体业务,其光引发剂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爱普股份主要从事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业务,其食品配料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亚香股份主要从事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及凉味剂,与公司业务较为接近,但其合成香料等产品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故其综合毛利率相对略高。整体而言,公司毛利率水平处于同行业公司正常范围之内。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157.140.93%1,285.091.18%920.950.91%3,600.833.27%
管理费用7,528.606.03%8,216.057.53%7,364.627.30%6,649.796.04%
研发费用5,364.744.30%4,531.094.16%3,886.583.85%3,418.213.11%
财务费用-3,042.07-2.44%928.650.85%1,660.501.65%1,455.331.32%
合计11,008.428.81%14,960.8813.72%13,832.6513.72%15,124.1713.74%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5,124.17万元、13,832.65万元、14,960.88万元和11,008.42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4%、13.72%、13.72%和8.81%,2019-2021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较为稳定;2022年1-9月,受益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汇兑收益,期间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1-1-23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29.5845.77%467.2336.36%361.8839.29%357.939.94%
交通差旅费18.771.62%33.322.59%31.243.39%156.334.34%
港杂费------233.876.49%
会展费16.941.46%35.662.78%22.232.41%90.382.51%
服务费52.654.55%31.442.45%26.972.93%53.161.48%
运输费------1,530.7942.51%
保险费29.382.54%29.962.33%32.383.52%43.151.20%
佣金299.0625.84%422.5532.88%277.8730.17%145.784.05%
包装费------742.2720.61%
仓储费------91.822.55%
注册费106.479.20%118.009.18%62.526.79%80.062.22%
宣传费----46.945.10%--
咨询费--67.915.28%--13.780.38%
其他104.309.01%79.036.15%58.936.40%61.511.71%
合计1,157.14100.00%1,285.09100.00%920.95100.00%3,600.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600.83万元、920.95万元、1,285.09万元和1,157.14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27%、0.91%、1.18%和0.93%。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佣金、运输费和包装费等构成。

公司2020年起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港杂费、包装费和仓储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因此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销售费用中不再包含运输费、港杂费、包装费和仓储费。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357.93万元、361.88万元、467.23万元和529.58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9.94%、39.29%、36.36%和45.77%,主要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等。其中,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职工薪酬较2020年度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支持业务规模的扩大,在2021年和2022年1-9月招聘多名外贸业务员及出口专员,以及销售人员调薪影响。

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佣金为公司针对部分通过居间方介绍取得的销售业务,按照约定

1-1-235

向居间方支付销售佣金,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145.78万元、277.87万元、422.55万元和299.06万元,其中2021年度佣金较2020年度增长52.07%,主要系佣金对应销售额增长及佣金比率提升。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168.9055.37%4,130.4250.27%3,656.7549.65%3,410.1051.28%
折旧费822.0310.92%807.439.83%418.515.68%387.795.83%
无形资产摊销259.043.44%239.952.92%155.332.11%101.981.53%
业务招待费342.924.55%388.254.73%437.315.94%336.975.07%
行政办公费250.193.32%303.113.69%252.233.42%226.983.41%
差旅交通费15.550.21%27.320.33%38.560.52%60.610.91%
修理费30.340.40%240.072.92%246.053.34%352.225.30%
安全生产费980.8413.03%1,176.8814.32%1,335.2818.13%1,127.2316.95%
通讯费28.100.37%53.880.66%60.790.83%59.160.89%
车辆使用费63.500.84%92.621.13%60.860.83%76.121.14%
租赁物业费181.662.41%201.742.46%182.102.47%139.552.10%
中介机构费用228.803.04%319.633.89%214.352.91%243.373.66%
其他156.732.08%234.742.86%306.514.16%127.691.92%
合计7,528.60100.00%8,216.05100.00%7,364.62100.00%6,649.7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649.79万元、7,364.62万元、8,216.05万元和7,528.60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04%、7.30%、7.53%和6.03%,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和安全生产费等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9年度增长10.75%,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20年度增长11.56%,主要原因系随公司业务发展和人员数量增加,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及折旧费等科目金额增加。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1-1-236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670.1049.77%2,359.4052.07%1,625.2741.82%1,610.7747.12%
折旧摊销费925.1317.24%412.709.11%252.206.49%246.277.20%
物料消耗1,096.9420.45%774.4417.09%1,206.2331.04%1,208.7635.36%
租赁费、装修费摊销--238.235.26%285.267.34%128.333.75%
使用权资产折旧--152.763.37%----
其他672.5712.54%593.5613.10%517.6213.32%224.076.56%
合计5,364.74100.00%4,531.09100.00%3,886.58100.00%3,418.21100.00%

注:2022年1-9月的租赁费、装修费摊销及使用权资产折旧归集在“其他”科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418.21万元、3,886.58万元、4,531.09万元和5,364.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1%、3.85%、4.16%和4.30%,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和物料消耗等。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研发中心的人才梯队建设和研发实力。研发中心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并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未来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实施了多项新产品研发项目,并进行了多层次的技术储备,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151.0294.94646.971,424.27
减:利息收入249.2295.92101.6120.64
汇兑损失-2,982.44881.361,035.70-76.14
手续费38.5748.2779.43127.84
合计-3,042.07928.651,660.501,455.33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455.33万元、1,660.50万元、928.65万元和-3,042.07万元,主要为汇兑损益及利息支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随着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公司2021年度利息支出显著下降。

公司出口收入占比较高,出口产品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计价,因此存在一定汇兑损

1-1-237

益。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变动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趋势相匹配。

图表:2019-2022年9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数据来源:Wind

数据来源:Wind

2022年1-9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上升趋势,公司对外销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高时会形成汇兑收益,导致2022年1-9月公司产生汇兑收益2,982.44万元。

5、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

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费用率(%)天赐材料0.660.681.624.67
赞宇科技0.560.633.253.36
扬帆新材0.890.941.142.13
爱普股份3.003.183.175.83
亚香股份0.730.760.932.98
平均数1.171.242.023.79
公司0.931.180.913.27
管理费用率(%)天赐材料2.653.205.877.54
赞宇科技1.611.792.322.90
扬帆新材8.668.5010.3910.91
爱普股份4.174.374.545.60
亚香股份9.509.489.849.57
平均数5.325.476.597.30
公司6.037.537.306.04
研发费用率(%)天赐材料4.503.414.094.57

5.80

6.00

6.20

6.40

6.60

6.80

7.00

7.20

7.40

2019-01-012019-07-012020-01-012020-07-012021-01-012021-07-012022-01-012022-07-01

1-1-238

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赞宇科技1.111.251.761.76
扬帆新材5.463.955.745.06
爱普股份1.231.191.281.33
亚香股份5.325.574.253.91
平均数3.533.083.423.33
公司4.304.163.853.11
财务费用率(%)天赐材料-0.080.351.772.52
赞宇科技0.540.621.231.30
扬帆新材1.772.412.480.02
爱普股份-0.310.05-0.16-0.65
亚香股份-2.061.902.810.20
平均数-0.031.071.630.68
公司-2.440.851.651.32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整体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差异不大,其中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偏低主要系运输费、港杂费、包装费和仓储费从销售费用转为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相关费用金额较大,故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当年剔除相关费用后降幅较大。亚香股份与公司产品结构较为类似,销售费用率与公司较为相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公司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公司区间范围内。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随着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公司利息支出下降幅度较大;2022年1-9月由于受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影响,公司汇兑收益金增幅较大,故财务费用率为-2.44%,与境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亚香股份相比较为接近。

(五)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1-1-23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682.80882.20528.72253.97
其他-4.774.916.57
合计682.80886.97533.63260.5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60.54万元、533.63万元、886.97万元及682.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4%、0.53%、0.81%和0.55%,占比较低,主要为政府补助。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391.341,489.1596.960.58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82.20199.13242.32
合计391.341,571.35296.09242.9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42.90万、296.09万元、1,571.35万元和391.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2%、0.29%、1.44%和0.31%,占比较低,均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中2021年度投资收益中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当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较高。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8.4315.19242.88-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9.84-168.90
合计38.4315.19272.72-168.90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来源于理财产品、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对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金额较小。

1-1-240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937.3020.67-14.3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18.39-148.91-185.214.38
合计-429.32-141.61-164.54-9.97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当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5、资产减值损失

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7.38万元,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0。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0.121.57-0.57-40.97
合计-0.121.57-0.57-40.97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均来自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小。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补助90.0063.27%--120.0076.44%--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益1.330.94%16.2327.81%0.180.12%23.9037.91%
其他50.9135.79%42.1472.19%36.8023.44%39.1462.09%
合计142.25100.00%58.38100.00%156.99100.00%63.0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63.04万元、156.99万元、58.38万元和

142.2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6%、0.16%、0.05%和0.11%,其中2020年度

1-1-241

及2022年1-9月金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系2020年收到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115.00万元,2022年1-9月收到2020年下半年资本市场融资奖励资金90.00万元。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41.8743.71%171.7663.83%299.7569.13%353.6377.86%
各项基金152.3446.93%80.0629.75%79.2618.28%83.7718.44%
其他30.379.36%17.266.41%54.5812.59%16.783.69%
合计324.58100.00%269.08100.00%433.60100.00%454.1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454.18万元、433.60万元、269.08万元和324.58万元,主要为处置丧失使用功能的机器和电子设备等报废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失。

(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0.66-153.95-300.14-370.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72.80882.20701.22253.9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9.9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5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29.761,586.54568.8273.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5424.88-17.7822.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4.774.916.57

1-1-242

明细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

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减:所得税影响额246.67549.13210.0410.9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35.771,795.31746.99-14.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15.1813,286.6116,345.8215,369.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79.4111,491.3015,598.8315,384.66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扣除所得税影响额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4.82万元、

746.99万元、1,795.31万元和835.7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10%、4.57%、13.51%和3.29%,其中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当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5,384.66万元、15,598.83元、11,491.30万元和24,579.41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7,074.10105,456.7596,245.56108,538.31
收到的税费返还11,678.6611,102.348,636.549,425.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7.47988.96732.43553.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930.23117,548.05105,614.53118,517.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6,697.4477,268.2565,287.5578,214.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900.6413,385.6311,085.0010,584.99
支付的各项税费8,540.607,711.078,440.117,461.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32.023,977.644,173.626,498.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870.71102,342.5988,986.29102,76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59.5215,205.4616,628.2415,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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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756.22万元、16,628.24万元、15,205.46万元和17,059.52万元,变动较小。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和营业总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7,074.10105,456.7596,245.56108,538.31
营业总收入124,896.85109,041.67100,846.94110,035.5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分别为108,538.31万元、96,245.56万元、105,456.75万元和117,074.10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一致,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小,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25,415.1813,286.6116,345.8215,369.84
加:资产减值准备429.32141.61164.5417.3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042.986,693.554,840.674,883.72
使用权资产折旧160.35152.760.000.00
无形资产摊销328.31289.95173.19101.9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30.26422.69287.81163.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12-1.570.5740.9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0.54155.52299.57329.7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8.43-15.19-272.72168.9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946.45314.801,121.461,056.8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91.34-1,571.35-296.09-242.9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01.52-148.58-111.3920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30.99606.96-429.75-314.3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181.14-8,549.853,133.77-7,292.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649.64-2,844.65-5,223.19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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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889.986,272.19-3,406.021,170.4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59.5215,205.4616,628.2415,756.22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7,000.00216,682.2046,500.00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34.621,865.89143.39242.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7.7878.5564.9767.4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482.40218,626.6446,708.361,710.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711.1721,023.8715,913.978,284.28
投资支付的现金43,000.00201,500.0095,500.009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711.17222,523.87111,413.979,68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1.23-3,897.23-64,705.61-7,973.9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73.99万元、-64,705.61万元、-3,897.23万元和5,771.23万元,变动主要受当期购买及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的时间和金额大小影响。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6,240.3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350.0026,184.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590.3226,184.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158.8124,4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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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87.561,693.202,294.393,239.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0.81219.977,383.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08.361,913.1743,837.0227,725.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8.36-1,913.1751,753.30-1,540.8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40.85万元、51,753.30万元、-1,913.17万元和-3,508.36万元,其中2020年度金额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当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均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利润分配支付的现金。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整体保持稳定,变动情况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基本相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上市后坚持利润分配,较好地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回报。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284.28万元、15,913.97万元、21,023.87万元和18,711.17万元,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需要资金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实行“前沿技术研究、在研产品开发、在产持续优化”的产品研发策略,研发中心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并围绕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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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方向和未来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实施了多项新产品研发项目,并进行了多层次的技术储备,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同时通过美国FDA审核和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EFfCI)认证的生产企业,凭借完善的产品布局和严格的品质管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防晒剂制造商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特色生产工艺,如脱色-薄膜蒸馏纯化技术、高效循环节能技术、高选择性加氢技术、绿色氧化反应技术、相界面反应技术、Friedel-Crafts烷基化/酰基化反应技术、纳米研磨技术、纳米包覆技术等。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6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5项,涵盖公司大部分产品如对甲氧基苯甲醛、铃兰醛、阿伏苯宗、原膜散酯等的制备工艺和生产设备,完成了多个项目的工艺技术改进,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研发和生产的多个防晒剂产品被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多个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研发的“铃兰醛及中间体绿色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别荣获宿迁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公司开发的防晒剂产品阿伏苯宗获马鞍山市“小巨人计划”资助200万元等。另外,宿迁科思荣获国家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公司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五)公司在研项目情况”。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一直视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坚持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并重的研发理念,紧跟国际同行业技术前沿,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并注意汲取国外先进的制造工艺和加工方法。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掌握了多种防晒剂和合成香料的前沿工艺技术及制造方法,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设置有专门的研究院,同时在子公司宿迁科思设立了“宿迁市香料中间体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致力于香原料产品的研发;在子公司安徽圣诺贝设立了“马鞍山市防晒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致力于防晒剂产品的研发;在子公司安庆科思设立了“安庆科思个人护理品技术研究中心”,致力于个人护理品原料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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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梯队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研发人员总数达到27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22.57%,其中多数来自国内一流211和985大学,具有扎实的技术背景,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的不断提升奠定了基础。

2、研发设施配置

公司研发中心拥有完善的反应仪器和检测、分析设备用以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如微通道反应器、分子蒸馏设备、固定床反应设备、氧氛炉等,同时配备了先进的检测仪器如气相色谱-质谱连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DAD检测器、VWD检测器、ELSD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顶空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为公司研发项目提供精确、高效的软硬件支持。

3、研发实施方式及激励机制

(1)研发实施方式

公司研发项目的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公司自主从事的前瞻性研究,包括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工艺的研发;二是与科研机构或国际主流专用化学品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公司合作研发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①与国内知名高校,如南京大学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等。②与国际知名公司如帝斯曼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在研发组织实施上,公司按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要求制定了《新产品新工艺开发规程》,以研发中心为核心配合营销中心、生产部门、质检部门等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新产品的开发。

为保证研发项目高效有序的进行,研究院内部设立了项目跟进体系,及时发现项目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措施和解决方案,保证项目研发过程中始终处于正常的状态。同时,研究院内部设立了研发项目评价体系,由董事长、总裁、研究院院长、研发工程师、营销中心人员、工厂项目组等跨部门人员组成,对项目从成本、市场、质量、安全、环保、设备等多方面进行评价,确保对项目后续阶段的运作作出正确的决策。

(2)研发人员激励机制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的高素质、高效率的技术研发队伍。为了提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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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人员的积极性,加强项目管理,公司制定了《新产品开发激励制度》、《专利申报和管理制度》,新产品开发完成后对项目组、专利发明人和有技术创新贡献的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激发了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热情。公司研究院具有单独的绩效考核制度,有效激发了研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公司注重培养有实践经验的实用型研发技术人才,给予研发技术人员充分的学习机会、良好的提升空间及合理的报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保密规定,与研发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4、技术创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创新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公司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三)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其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P-S产品的产能,提升整体防晒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防晒领域的龙头地位;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旨在围绕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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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个护原材料产业链打造综合竞争优势,丰富产品结构,完成高增长品类的前瞻性布局,提升公司在化妆品原料行业的综合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化妆品原料领域的业务规模和竞争优势,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保持不变,不存在公司新旧产业融合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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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491.78万元(含72,491.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64,474.2052,590.86
2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25,657.2519,900.92
合计90,131.4572,491.78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科思实施,实施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项目总投资额64,474.20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2,590.86万元。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14,800.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原料,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单位产能规模
1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椰油酰甘氨酸钠吨/年5,500.00
2椰油酰甘氨酸钾吨/年3,000.00
3甲基椰油酰基牛磺酸钠吨/年4,300.00
4高分子增稠剂卡波姆吨/年2,000.00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积极把握美妆及个护市场发展机遇,战略布局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等高增长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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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Euromonitor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化妆品市场逐步摆脱新冠疫情影响而明显回暖,行业规模增长至5,249.1亿美元,同比提升8.4%,复苏势头强劲。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带动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美妆消费意识的觉醒,我国美妆及个护消费需求亦强势增长,2015年至2021年中国美妆及个护行业市场规模由3,188亿元增长至5,72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3%,远高于全球同期增速2.7%。其中,中高端化妆品市场近五年来同比增速均在20%以上,市场份额占比由2015年的22.7%增长至2021年的41.8%,消费升级的趋势较为明显。从市场发展趋势来看,移动互联网和网络媒体的发展大幅降低了美妆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美妆和个护产品的消费观念从品牌逐步转向原材料和功效,即更关注产品的原材料构成、实际功能和效果。在此背景下,化妆品行业上游原材料企业需要充分把握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对高增长品类进行前瞻性布局,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链地位。本项目主要用于生产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高分子增稠剂,建成后公司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产能规模将位居国内前列。表面活性剂是化妆品和个护产品原材料的重要类型,主要起到清洁、润湿、乳化、分散、发泡、增溶等作用。从消耗量来看,表面活性剂在化妆品原材料中仅次于基质,消耗量高于技术和性能成分,在化妆品和个护原材料领域市场空间巨大。目前,用于化妆品和个护市场的表面活性剂多为含有硫酸盐成分的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在对皮肤刺激性、易降解性和残留物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是以生物物质为基础的表面活性剂,具有优良表面活性、皮肤刺激性小、生物降解性好、抗菌性好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护肤和高端洗护产品。随着下游化妆品和个护市场对于原料健康、绿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渗透率将不断提升,并在化妆品和高端个护领域对含硫酸盐成分的传统表面活性剂形成替代,成为市场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根据Euromonitor报告显示,2016年至2021年中国氨基酸衍生物类表面活性剂消耗量的复合增速达到23.9%,大幅高于表面活性剂的整体水平。

本项目另一主要产品卡波姆是一种高分子水溶性增稠剂,通常用来调节液体的黏度、改善凝胶体系的触变性能和提高成品的稳定性,主要应用于高端个人护理品等领域。在世界范围内,卡波姆被少数精细化工企业垄断,其中美国路博润占全球卡波姆的绝大多数市场份额,国内目前仅天赐材料等企业有一定生产规模,导致国内市场对进口卡波姆产品需求量较大、价格较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卡波姆在国内个护领域渗透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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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缓解国内卡波姆产能紧张情况,进一步激发国内个护市场对卡波姆的需求。据QY Research统计,2020年个人护理及化妆品行业对于卡波姆的消费量达到卡波姆总消费量的67.76%,美妆及个护消费的强势增长将进一步推升卡波姆的消费需求。此外,卡波姆作为流变改良剂能够添加于乙醇中生产乙醇凝胶产品,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由于全球范围内乙醇凝胶类防疫产品需求大幅上升,卡波姆销量也因此增加,2020年增速达到8.90%,未来公共卫生领域市场需求的提升将进一步带动卡波姆市场规模的增长。

因此,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对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高分子增稠剂等高增长赛道的战略布局,充分把握国内化妆品和个护市场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具有必要性。

(2)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不断的研发积累,公司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并成长为全球主要的防晒剂制造商及铃兰醛等合成香料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际市场上积累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公司秉承“美化、美好人们生活”的使命,通过实施本项目拓展自身在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高分子增稠剂领域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围绕化妆品和个护原材料产业链打造综合竞争优势,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本项目建成并顺利投产后,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整体业务规模也将显著提升。在国内化妆品和个护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项目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公司未来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快速增长的下游需求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凭借庞大的人口基数,中国化妆品和日化行业在全球市场占据了较高份额。根据Euromonitor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化妆品和日化市场规模占据全球的16.79%,仅次于美国。同时,受益于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美妆和日化产品渗透率的不断提升,中国化妆品和日化行业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市场规模增速大幅高于全球整体水平。据Euromonitor预测,中国化妆品和日化行业将在未来几年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预计2022年至2026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可达7.8%。下游化妆品和日化行业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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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带来对上游化妆品原料需求的持续提升。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高分子增稠剂均属于化妆品和日化产品原料中的重要成分,未来市场成长空间巨大。其中,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在化妆品和个护领域的消耗量仍远低于传统的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大量的中低端洗护用品仍然采用含有硫酸盐成分的表面活性剂。随着近年来美妆和个护领域市场消费习惯的转变,消费者对于品牌和广告的认可逐步转向对于产品原料和构成的关注,同时对于原料安全性和功能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凭借温和、无毒、可降解、无残留等优良特性,在化妆品和个护领域的市场渗透率不断上升,未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此外,本项目产品卡波姆是个人护理品领域重要的技术和性能成分。与常用的增稠剂相比,卡波姆具有更好的安全性、稳定性、防腐性和流变性,因此主要应用于高端个人护理品。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该产品领域对国外产品形成有力竞争,在国内个护产品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的市场前景。

(2)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和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长期重视产品和技术研发以及工艺改进工作,并在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均在精细化工和化妆品行业拥有多年研发和从业经验,对行业发展的现状、未来趋势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并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以及核心技术的积累,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公司形成了完整的核心技术和特色生产工艺,如脱色-薄膜蒸馏纯化技术、高效循环节能技术、高选择性加氢技术、绿色氧化反应技术、相界面反应技术、Friedel-Crafts烷基化/酰基化反应技术、自由基聚合技术等。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6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5项。同时,通过前瞻性的研发和工艺论证,公司在本项目所涉领域已经完成了充分的技术和工艺储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和研发支持。

(3)强大的客户资源和成熟的销售渠道为项目效益释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多年的业务开发和拓展,公司在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领域积累了强大的客户资源和成熟的销售渠道。公司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的主要客户包括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宝洁、欧莱雅、默克、强生等大型跨国化妆品公司和个人护理品企业;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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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主要客户包括奇华顿、芬美意、IFF、高砂、德之馨、曼氏、高露洁等全球知名的香料香精公司和口腔护理品公司。强大的客户资源既是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公司业务持续稳步增长的重要因素。本项目主要产品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与高分子增稠剂主要应用于化妆品和个护领域,主要应用场景和下游客户与公司现有业务的重合度较高。因此,公司在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合成香料领域多年来的业务发展积累的大量优质客户和成熟的销售渠道也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释放提供重要的市场保障。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和渠道,持续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覆盖面,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优势。

(4)严格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来,国家与各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产业政策,对化妆品及原料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1月开始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原料按风险高低分别实行注册和备案管理,一方面简化了低风险原料的许可流程,保证了新原料的快速上市;另一方面更为强调化妆品原料及其生产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控制度和体系要求更为严格。在上述政策环境下,以公司为代表的行业内规模较大、具有规范化生产管理制度和严格质量控制体系的原料龙头企业市场集中度预计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深耕化妆品和香料香精行业多年,在与诸多大型跨国公司长期合作过程中,不断满足客户对公司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社会责任各方面的要求,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获得持续提升,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公司已建立符合原料药GMP标准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美国FDA的现场审核,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社会责任体系(SA 8000:2014)以及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EFfCI)的认证。通过切实执行和不断提升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体系,以及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工艺规程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SOP),公司产品能够在全生产流程中持续保证符合国内外的规范标准,同时满足客户对高标准和个性化产品的品质管控要求。因此,公司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4、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5年,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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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产线调试及试生产、竣工验收投产等环节。

本项目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土建施工
设备采购
安装工程
试生产
竣工投产

本次募集资金不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4,474.20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主材及安装工程费等建设投资以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占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设投资59,445.4492.20%48,188.15
1.1建筑工程费20,816.2832.29%18,224.75
1.2设备购置费14,068.2421.82%12,316.81
1.3主材及安装工程费12,254.2019.01%10,728.61
1.4土地购置费4,405.006.83%-
1.5其他工程建设费用3,825.245.93%3,349.02
1.6基本预备费4,076.486.32%3,568.97
2铺底流动资金5,028.767.80%4,402.70
合计64,474.20100.00%52,590.86

6、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44%,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98年,项目投资回报情况良好。本项目建设期为2.5年,故效益测算首年为第3.5年。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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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第3.5年第4.5年第5.5年第6.5年第7.5年第8.5年第9.5年第10.5年第11.5年第12.5年
营业收入15,901.6923,852.5431,803.38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
营业税金及附加--26.82375.35375.35375.35375.35375.35375.35375.35
总成本费用14,629.3218,365.8222,102.3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
利润总额1,272.385,486.729,674.24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
应纳税所得额1,272.385,486.729,674.24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13,540.06
所得税318.091,371.682,418.563,385.023,385.023,385.023,385.023,385.023,385.023,385.02
税后净利润954.284,115.047,255.6810,155.0510,155.0510,155.0510,155.0510,155.0510,155.0510,155.05

其中: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的销售收入是根据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和谨慎性考虑,假设项目投产第1年达产率为40%,投产第2年达产率为60%,投产第3年达产率为80%,投产第4年后完全达产。产品销售价格是公司基于对相关产品市场价格的把握,结合历史的整体价格情况,并充分考虑该领域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后,谨慎确定相关产品价格,并在预测期内保持平稳。具体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第3.5年第4.5年第5.5年第6.5年第7.5年第8.5年第9.5年第10.5年第11.5年第12.5年
达产率40%60%80%100%100%100%100%100%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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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第3.5年第4.5年第5.5年第6.5年第7.5年第8.5年第9.5年第10.5年第11.5年第12.5年
椰油酰甘氨酸钠4,035.406,053.108,070.8010,088.5010,088.5010,088.5010,088.5010,088.5010,088.5010,088.50
椰油酰甘氨酸钾2,442.483,663.724,884.966,106.196,106.196,106.196,106.196,106.196,106.196,106.19
甲基椰油酰基牛磺酸钠3,709.365,564.057,418.739,273.419,273.419,273.419,273.419,273.419,273.419,273.41
卡波姆5,663.728,495.5811,327.4314,159.2914,159.2914,159.2914,159.2914,159.2914,159.2914,159.29
副产品50.7376.10101.47126.84126.84126.84126.84126.84126.84126.84
收入合计15,901.6923,852.5431,803.38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39,754.23

(2)营业成本及费用测算

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第3.5年第4.5年第5.5年第6.5年第7.5年第8.5年第9.5年第10.5年第11.5年第12.5年
外购原材料5,947.078,920.6011,894.1314,867.6714,867.6714,867.6714,867.6714,867.6714,867.6714,867.67
外购燃料21.8832.8243.7554.6954.6954.6954.6954.6954.6954.69
外购动力390.94586.41781.88977.35977.35977.35977.35977.35977.35977.35
人员薪酬792.00792.00792.00792.00792.00792.00792.00792.00792.00792.00
修理费1,614.981,614.981,614.981,614.981,614.981,614.981,614.981,614.981,614.981,614.98
折旧费3,921.253,921.253,921.253,921.253,921.253,921.253,921.253,921.253,921.253,921.25
摊销费20.5920.5920.5920.5920.5920.5920.5920.5920.5920.59
销售费用636.07954.101,272.141,590.171,590.171,590.171,590.171,590.171,590.171,5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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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项目第3.5年第4.5年第5.5年第6.5年第7.5年第8.5年第9.5年第10.5年第11.5年第12.5年
制造费用807.49807.49807.49807.49807.49807.49807.49807.49807.49807.49
管理费用(含安全生产费)477.05715.58954.101,192.631,192.631,192.631,192.631,192.631,192.631,192.63
总成本费用14,629.3218,365.8222,102.3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25,8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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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人员薪酬、修理费、制造费用、折旧和摊销;营业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其中:

1)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

原材料和外购燃料、动力按照各产品的BOM表和消耗定额计算实际耗用量,并结合市场价格测算得出。

2)人员薪酬

根据项目新增人员数量及当地人员薪酬水平估算工资总额。本项目定员72人,各年薪酬取792万元,折合人均薪酬11万元/年,与公司目前平均薪酬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修理费和制造费用

修理费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计算方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扣除建设期贷款利息后的固定资产原值的3%计取,制造费用按修理费的50%计算。

4)折旧和摊销

本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中,建筑工程按直线法分20年折旧,残值率按5%计取;除建筑工程以外的设备和安装费、预备费等按直线法分10年折旧,残值率按5%计取;土地费用按50年摊销,除土地购置以外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按10年摊销。上述折旧和摊销政策与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5)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中,销售费用按当年销售收入的4%估算,管理费用按当年销售收入的3%计算,两者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公司2020年和2021年度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1%和8.71%,与本项目预测水平相比差异不大。

(3)税费测算

本项目增值税销项税税率按照13%测算,进项税税率按采购内容不同分为9%和13%;城市维护建设费按照7%测算;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5%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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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企业所得税率按25%测算。

(4)本项目与公司或同行业公司同类项目效益对比情况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44%,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98年。同行业公司天赐材料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亦包含部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产能,与本项目存在一定相似性。根据天赐材料公开披露信息,其同类型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70%,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1年。公司本次项目内部收益率指标略低于天赐材料同类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基本相当,效益测算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7、项目用地及相关审批事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安庆科思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皖(2022)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06620号)。

本项目已取得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2205-340877-04-01-856581),并取得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建函[2022]48号)。

(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科思实施,实施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项目总投资额25,657.2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9,900.92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1,000吨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和1,600吨P-S中间体RET。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积极把握防晒剂市场快速发展机遇,紧跟行业发展新趋势

随着国内化妆品市场消费观念的成熟和防晒护肤理念的日趋深化,国内防晒化妆品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Euromonitor的研究数据,即使在2020年的疫情压力下中国防晒终端市场依然达到了144.4亿元人民币的规模,2021年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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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67.14亿元,2016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4%,显著高于全球水平。在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国内防晒类化妆品市场呈现一定的新发展趋势。一方面,更加丰富的防晒消费人群与多样性的需求催生了更多细分防晒品类的发展,室内防晒、广谱防晒、儿童防晒、孕妇防晒、男士防晒等产品市场初具规模;另一方面,“防晒+”概念的兴起使人们更加注重护肤品的综合功效,具备广谱防晒及其他多重功效的产品逐渐占据更高市场份额,受其他功能护肤品增长的协同带动,化妆品防晒剂也迎来增量市场需求。

本项目产品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作为一种新型广谱防晒剂,是为数不多能够全面防护UVA、UVB波段的防晒剂品种,具有良好的脂溶性和较高的光稳定性,可以与其他化学防晒剂搭配使用并显著增加其SPF值。P-S的优越特性充分契合了目前化妆品防晒剂市场的发展趋势,使其成为增速最快的防晒剂类型之一。据Euromonitor研究数据,2019年至2021年P-S防晒剂消耗量的年均复合增速以10%位居所有防晒剂品类的前三位,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2)进一步提高公司防晒剂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细分市场龙头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同时通过美国FDA审核和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EFfCI)认证的生产企业,凭借完善的产品布局和严格的品质管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防晒剂制造商之一。公司防晒剂产品覆盖目前市场上主要防晒剂品类,且涵盖UVA、UVB的所有波段,可为不同需求的下游客户提供其所需的产品。根据Euromonitor统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防晒剂销量占全球市场份额比例已超过20%。本项目建成并顺利投产后,公司P-S产品的产能将扩大至2,000吨/年,防晒剂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放大,公司在防晒剂领域的龙头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同时,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将有效提高公司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公司已完全掌握生产P-S防晒剂的技术和核心工艺,并具备丰富的产线配置经验,成为全球目前少数具备P-S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未来随着具有广谱防晒效果的化妆品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以及P-S防晒剂渗透率的持续提升,公司下游客户对P-S防晒剂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高。2021年度,公司P-S产品的产能已达满产满销状态,现有的P-S产能已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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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未来客户需求的进一步增长。本项目实施后,公司P-S防晒剂产能将逐步提升至2,000吨/年,在下游客户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将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公司凭借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和在技术研发领域的长期积累、强大的客户资源和成熟的销售渠道以及严格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情况可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一)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3、项目可行性分析”。

4、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产线调试及试生产、竣工验收投产等环节。本项目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土建施工
设备采购
安装工程
试生产
竣工投产

本次募集资金不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5,657.25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主材及安装工程费等建设投资以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占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设投资20,061.1478.19%17,563.62
1.1建筑工程费2,503.219.76%2,191.57
1.2设备购置费9,216.4535.92%8,0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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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占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3主材及安装工程费5,656.9422.05%4,952.68
1.4其他工程建设费用1,199.264.67%1,049.96
1.5基本预备费1,485.275.79%1,300.36
2铺底流动资金5,596.1121.81%2,337.30
合计25,657.25100.00%19,900.92

6、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59%,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3年,项目投资回报情况良好。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故效益测算首年为第3年。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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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第11年第12年
营业收入14,942.3322,413.4929,884.65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
营业税金及附加--90.13183.55183.55183.55183.55183.55183.55183.55
总成本费用14,355.2520,024.4225,693.59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
利润总额587.082,389.074,100.935,809.505,809.505,809.505,809.505,809.505,809.505,809.50
应纳税所得额587.082,389.074,100.935,809.505,809.505,809.505,809.505,809.505,809.505,809.50
所得税146.77597.271,025.231,452.381,452.381,452.381,452.381,452.381,452.381,452.38
税后净利润440.311,791.803,075.704,357.134,357.134,357.134,357.134,357.134,357.134,357.13

其中: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的销售收入是根据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和谨慎性考虑,假设项目投产第1年达产率为40%,投产第2年达产率为60%,投产第3年达产率为80%,投产第4年后完全达产。销售价格是基于公司对产品市场价格的把握,结合历史的整体价格情况,并充分考虑该领域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后,谨慎确定相关产品价格,并在预测期内保持平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第11年第12年
达产率40%60%80%100%100%100%100%100%100%100%
RET4,454.406,681.608,908.8011,136.0011,136.0011,136.0011,136.0011,136.0011,136.0011,136.00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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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第11年第12年
P-S10,400.0015,600.0020,8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
副产品87.93131.89175.85219.82219.82219.82219.82219.82219.82219.82
收入合计14,942.3322,413.4929,884.65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37,355.82

注:本项目年产1,600吨RET中,1000吨用于生产P-S,其余可用于出售,因此效益测算中RET达产后产量为600吨。

(2)营业成本及费用测算

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第11年第12年
外购原材料9,852.3514,778.5219,704.6924,630.8724,630.8724,630.8724,630.8724,630.8724,630.8724,630.87
外购燃料10.5715.8521.1426.4226.4226.4226.4226.4226.4226.42
外购动力429.47644.20858.941,073.671,073.671,073.671,073.671,073.671,073.671,073.67
人员薪酬596.00596.00596.00596.00596.00596.00596.00596.00596.00596.00
修理费539.07539.07539.07539.07539.07539.07539.07539.07539.07539.07
折旧费1,603.301,603.301,603.301,603.301,603.301,603.301,603.301,603.301,603.301,603.30
摊销费8.998.998.998.998.998.998.998.998.998.99
销售费用597.69896.541,195.391,494.231,494.231,494.231,494.231,494.231,494.231,494.23
制造费用269.54269.54269.54269.54269.54269.54269.54269.54269.54269.54
管理费用(含安全生产费)448.27672.40896.541,120.671,120.671,120.671,120.671,120.671,120.671,1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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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项目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第11年第12年
总成本费用14,355.2520,024.4225,693.59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31,3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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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人员薪酬、修理费、制造费用、折旧和摊销;营业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其中:

1)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

原材料和外购燃料、动力按照各产品的BOM表和消耗定额计算实际耗用量,并结合市场价格测算得出。

2)人员薪酬

根据项目新增人员数量及当地人员薪酬水平估算工资总额。本项目定员56人,各年薪酬取596万元,折合人均薪酬10.64万元/年,与公司目前平均薪酬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修理费和制造费用

修理费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计算方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扣除建设期贷款利息后的固定资产原值的3%计取,制造费用按修理费的50%计算。

4)折旧和摊销

本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中,建筑工程按直线法分20年折旧,残值率按5%计取;除建筑工程以外的设备和安装费、预备费等按直线法分10年折旧,残值率按5%计取;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按10年摊销。上述折旧和摊销政策与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5)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中,销售费用按当年销售收入的4%估算,管理费用按当年销售收入的3%计算,两者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公司2020年和2021年度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1%和8.71%,与本项目预测水平相比差异不大。

(3)税费测算

本项目增值税销项税税率按照13%测算,进项税税率按采购内容不同分为9%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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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费按照7%测算;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5%测算;企业所得税率按25%测算。

(4)本项目与公司或同行业公司同类项目效益对比情况

目前国内仅公司拥有规模化P-S产能,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P-S产能为500吨/年,2022年1-9月销量326.5吨,实现收入11,809.07万元。本项目达产后可增加1,000吨/年P-S产能,同时还可新增600吨RET对外出售,因此,从收入水平来看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收入37,355.82万元具有合理性。

7、项目用地及审批事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安庆科思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皖(2022)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06620号)。

本项目已取得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2209-340877-04-01-684169),并取得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建函[2022]49号)。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从原料类型而言,化妆品和个护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可分为基质、表面活性剂、性能和技术成分以及活性成分四大类。其中,基质是指化妆品的主体,构成化妆品的形态,主要包括油质、粉质和溶剂等;表面活性剂是指能使目标溶液表面张力显著下降的物质,在化妆品中起到清洁、润湿、乳化、分散、发泡、增溶等作用;性能和技术成分是对化妆品的性能和感官形态产生作用的成分,如润肤剂、乳化剂、增稠剂等;活性成分指的是对人体皮肤产生作用的成分,如保湿剂、防晒剂、美白剂、除臭剂、去角质等。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化妆品原料和合成香料业务,其中化妆品原料板块产品以防晒剂为主,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成为全球防晒剂领域的龙头企业。2020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的一期和二期工程、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以及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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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等项目,主要产品包括防晒剂类的阿伏苯宗(AVB)、辛基三嗪酮(EHT)、P-S以及合成香料类的水杨酸苄酯、水杨酸正己酯、水杨酸戊酯等产品。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显著提升了公司原有化妆品活性成分和合成香料业务的市场规模,随着各国疫情形势的稳定以及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恢复,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也快速释放,进一步带动了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的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主要产品为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高分子增稠剂,其中表面活性剂是化妆品和个护产品原材料的重要类型,在化妆品原材料中消耗量仅次于基质,高于技术和性能成分以及活性成分,在化妆品和个护原材料领域市场空间巨大;而卡波姆是一种性能优良的高分子增稠剂,主要应用于高端个人护理品。因此,该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与公司防晒剂产品属于化妆品原料的不同类型。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横向扩充现有产品体系,将化妆品原料板块的业务范围从防晒剂等活性成分延伸至表面活性剂和技术与性能成分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化妆品原料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中,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是公司现有防晒剂产品P-S的扩产项目,项目建成并顺利投产后,公司在P-S产品的产能将逐步提高至2,000吨,防晒剂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防晒剂领域的龙头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自身主营业务——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原料领域开展,是对公司既有业务的进一步提升和有效补充。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充分把握行业最新发展趋势,战略性布局行业高增长赛道,进一步丰富公司现有产品体系,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一)拓展新业务的原因,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在化妆品活性成分领域尤其是防晒剂市场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发展潜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秉承“美化、美好人们生活”的使命,围绕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原料领域挖掘具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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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前景的高增长赛道,并结合自身业务基础和优势,战略布局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卡波姆产品,充分把握国内化妆品和个护市场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庆科思实施,项目顺利投产后将融入公司整体业务体系,并借助公司长期积累的深厚客户资源加快项目效益释放,强化与公司现有的化妆品活性成分业务及合成香料业务的协同效应,助力公司在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原料领域市场规模的持续提升。

(二)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不断的研发积累,公司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并成长为全球主要的防晒剂制造商及铃兰醛等合成香料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际市场上积累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和产品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作为公司围绕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原料领域进行的延伸布局,建成并投产后与公司现有的营运模式和盈利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无需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公司仅需投入与设备维护、运营相关的必要支出。

(三)公司在开展新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市场方面储备情况

为了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在技术、人员和市场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情况可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一)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3、项目可行性分析”。

五、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各建设项目中包含的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及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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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非资本性支出类型非资本性支出金额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的比例
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64,474.2052,590.86预备费3,568.976.79%
铺底流动资金4,402.708.37%
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25,657.2519,900.92预备费1,300.366.53%
铺底流动资金2,337.3011.74%
合计90,131.4572,491.78-11,609.3316.01%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491.78万元,其中非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金额合计11,609.33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01%,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要求。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化妆品原料领域的业务规模和竞争优势,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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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新增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产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产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也不会因本次发行或募投项目的实施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累计债券余额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491.78万元(含72,491.78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72,491.78万元,占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181,363.55万元的比例不超过39.97%,未超过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持续符合上述规定,公司已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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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3号《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30.56元,共募集资金86,240.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27.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51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7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862,403,200.00
减:发行费用77,272,126.79
募集资金净额785,131,073.21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619,174,211.04
其中: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270,152,195.30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10,666,653.80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15,395,800.00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21,333,051.92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7,979,727.02
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115,683.00
补充流动资金93,531,100.00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200,000,0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50,000,000.00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2,08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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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156,659.50
余额49,031,321.67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开户单位银行帐号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2590005961080647,735,736.60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25910273610601390,450.47活期存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505433008566820,722.60活期存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5181130085665884,412.00活期存款
合计49,031,321.67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9,903.1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15.67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4,903.13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余额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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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8,513.1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1,917.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784.05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1,917.42
其中:2020年40,125.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10%2021年14,193.20
2022年1-6月7,598.34
序号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43,000.0035,945.0227,015.2243,000.0035,945.0227,015.22-8,929.802022年1月31日(注1)
2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1,106.501,066.67-1,106.501,066.67-39.832021年8月31日(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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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1,539.581,539.57-1,539.581,539.57-0.012021年5月31日(注1)
4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4,408.902,133.31-4,408.902,133.31-2,275.592022年9月30日(注2)
5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60.00--6,160.00不适用
6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3,403.93797.97-3,403.93797.97-2,605.962022年12月31日(注3)
7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2,756.0711.57-2,756.0711.57-2,744.502022年12月31日(注4)
8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353.119,353.119,353.119,353.119,353.119,353.11-不适用
9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不适用
合 计78,513.1178,513.1161,917.4278,513.1178,513.1161,917.42-16,595.69

注1:2022年,“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和“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剩余待支付尾款1,746.14万元。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08.2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84.7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注2:“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为2,275.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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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为2,605.96万元。注4:“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为2,74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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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2020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终止“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中的香豆素生产线建设,调整建设“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中的水杨酸异戊酯和水杨酸正戊酯生产线,及“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中的辛基三嗪酮生产线和中试装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215.15万元,其中: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中的水杨酸异戊酯和水杨酸正戊酯生产线投资金额1,106.50万元,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中的辛基三嗪酮生产线和中试装置投资金额2,562.26万元,剩余1,546.39万元作为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的铺底流动资金。变更项目涉及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64%。

2021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终止“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中水杨酸甲酯的中间体水杨酸生产线建设,并减少“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中的辛基三嗪酮生产线使用募集资金额度,调整建设“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中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生产线。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4,408.90万元。变更项目涉及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62%。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终止“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不再实施,并将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新项目安徽圣诺贝“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和安庆科思“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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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6,160.00万元。变更项目涉及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85%。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前期投入和置换情况说明

2020年8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600.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1537号《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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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备注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1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49.10%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9,716.64万元不适用-57.742,543.072,485.33注1
2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
3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
4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
5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不适用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2,303.13万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6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7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8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同,且共用了部分公共设施,故相关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合并计算。预计效益为承诺达产效益按照预计产能利用率计算的金额。注2:“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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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1、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2021年4月15日、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38,000万元、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88,600.00万元,其中未到期理财产品5,0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183,600.00万元。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节余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11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已实施完毕,节余金额合计34,212.54元,分别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并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

2021年1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节余金额合计28,148.86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08.2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84.7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2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08.22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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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计划和安排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9,903.13万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4,903.13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5,0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投项目“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尚处于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募投项目。

三、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9日出具《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160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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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周旭明杨 军于鲁登
陶龙明曹晓如何 驰
宋 兵崔荣军郭 燏

全体监事签名:

刘建生王艳红魏 琨

其他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东生孟海斌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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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周旭明周久京

控股股东签章:

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周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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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风雷艾 华
项目协办人:
田浩楠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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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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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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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 峰任 为冯 曼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赵 洋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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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罗顺华赵 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瑞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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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何婕妤刘 佳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朱荣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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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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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作出如下声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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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并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文件中明确了分红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将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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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

联系人:曹晓如

电话:025-66699706

传真:025-669887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8层

联系人:王风雷、艾华

电话:021-20262057

传真:021-2026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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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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